工业园区景观方案 工业园区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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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政协主席会议精神,县政协将于近期开展工业园区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为使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县工业园区建设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园区面积、园区企业数。
2、从业人数及规模、投资规模。
3、去年及今年上半年产值和利税等。
(二)我县工业园区建设主要做法、经验和成效。
(三)园区发展方向、遇到的主要问题、困难和制约因素(包括政府扶持和企业内部等方面)。
(四)对园区建设和发展,促进园区产业布局更为科学,资源利用更加合理,发展更可持续的意见和建议。
采取全面调研与重点调研相结合,听取情况汇报与共同交流探讨相结合,走访相关单位与深入企业实地调查相结合,县内调研与县外调研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组 长:主席
副组长: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政协常委、县工商联主席
政协常委、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政协常委、德保东方药店总经理
政协常委、华银铝业公司氧化铝厂副厂长 政协常委、足荣镇镇长
政协常委、县发改局副局长
政协委员、德保县壮宝酒厂总经理 政协委员、县政协办副主任
第一步(6月25日—7月4日):调研组查阅了解有关情况,制订工作方案,印发有关通知和相关材料;县工管委办公室、经贸局撰写并报送汇报材料。
第二步(7月5日—7月20日):调研组深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与相关人员共同研究探讨,收集有关资料。
第三步(7月21日—7月25日):外出考察调研。 第四步(7月26日—8月25日):调研组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撰写、修改专题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协商通过。
(一)工管委办公室、经贸局按调研内容要求撰写报送有关材料,于7月4日前传送到县政协办公室电子邮箱。
(二)工管委办公室、经贸局积极配合调研组下点开展调研,组织人员进行座谈,并收集有关汇报材料及统计表。
(三)调研组下点调研的具体路线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第一条为加强区五里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提高入园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园区建设步伐,促进区域工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园区包括富硒食品园、现代物流园、综合产业园(朝阳产业城)、新型材料园、汽车产业城等。
第三条通过工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创新管理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实现优势互补、园区承载、产业集聚目标,使工业园区成为我区经济特别是县域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点,为我区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做出贡献。
(一)规划先行原则。工业园区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产业政策导向。
(二)特色优势原则。工业园区建设应立足和提升现有产业基础,按照区域工业产业发展布局,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突出自身特色,形成优势特色产业或产品。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把工业园区建设与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结合,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五条通过科学布局,形成产业定位明晰、规模优势明显、集聚效应突出、发展与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格局。
第六条按照“统一规划、一区多园、分步实施、重点发展”的思路,实施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和建设规划。
第七条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全面体现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充分考虑发展前景和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分区布局和配套设施。
第八条工业园区分阶段进行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一定规模和项目承载能力。
第九条工业园区实行“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根据区位、环境等因素,科学布局产业区域。
(一)富硒食品园。充分利用资源优势,重点开发富硒食品。
(二)现代物流园。合理利用交通和区位优势,发展现代物流业及相关产业的加工企业。
(三)综合产业园。重点发展电子、电器加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
(四)新型材料园。着力发展新型材料产业。
(五)汽车产业城。以汽车零配件加工和汽车整装为主,突出机械加工制造业。
(二)受区政府委托,行使政府赋予的管理权限,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
(三)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制定园区各项管理办法、优惠政策和管理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园区内项目用地的规划布局。
(六)负责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运营管理。
(七)负责园区内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监督管理及服务。
(八)负责与市、区有关部门就园区管理工作进行协调。
(九)负责园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为加快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成立区五里工业园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投资公司)。园区投资公司在园区管委会领导下,作为工业园区投资融资平台。负责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与开发。实行有偿服务、独立核算。
第十二条进入工业园区的企业或项目,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
(二)符合市、区产业发展规划。
(三)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
(四)符合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有相应的资金保障,且资金来源明确。
(六)项目投资强度
3、供地标准: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下和用地小于50亩的项目原则不单独供地,全部进驻标准化工业厂房。
(七)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投资额度可以放宽。
(八)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或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生产工艺及设备不得入园。
(一)入园申请书或投资总额承诺书。
(二)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及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
(四)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或有效资产证明。
(五)有效的前置审批项目批准文件或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十四条凡符合条件的入园企业或项目,由园区管委会组织入园可行性评审后,签订入园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书。
第十五条入园企业享有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及相关优惠政策的权利。
第十六条入园企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二)遵守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入园企业因法定事由合并、分立或注销的,在作出决定前,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园区管委会。
第十八条入园企业用地由园区管委会与国土部门先期衔接,审查拟入园企业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用地政策。
第十九条园区管委会负责入园企业用地资料的收集整理。
用地资料主要包括计划立项、建设选址、环境影响评估、项目初步设计、勘测定界图件及报批所需的文件材料等。
第二十条经国土部门实地勘察、预审同意后,由区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委托园区管委会负责土地征收和拆迁安置工作。
土地征收和拆迁安置资金由项目单位向园区管委会交纳,园区管委会负责向被征地单位和拆迁人兑付。资金兑付方式经镇办、村组和统征中心三方确认后方可兑付。
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征用管理费等税费,由税费征收单位提出收费依据和数额后,由园区管委会代征代缴。
第二十一条确定项目单位建设用地后,由园区管委会协调,国土部门负责,按照国有土地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出让金须返还企业的,由园区管委会负责衔接办理。
第二十二条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投资额度,对已动工但完不成投资额且造成土地闲置二年以上的,由国土部门或委托园区管委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三条项目单位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变用途,由园区管委会负责监督管理。
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报经区政府同意,重新确定土地使用者。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国土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违法占地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项目单位的法律责任:
(一)投资额度、投资强度、建设速度和产出密度其中任何一项指标达不到工业园区管理规定的,按该项目最低标准核算用地面积。多项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以最低一项为依据核算用地面积。多余的用地面积依法收回或按土地出让价的二倍标准收取土地出让金。
(二)未经审批将工业用地改为其他用途的,依照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之规定,园区管委会报请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将该宗土地收回重新安排使用,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因项目单位原因造成未按合同规定不按期开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规定,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
(四)签订的入园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书,应约定开工之日起连续三个月未开工建设的,视为投资人违约,将终止履行合同,收回项目用地;已动工建设但建设面积占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总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建设连续满十二个月的,项目单位则限期缴纳土地闲置费,并限期复工;逾期不缴纳土地闲置费或不复工建设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件。
(五)减免土地出让金单位的项目已竣工而未按期投产,第一年按该宗土地当年评估价的50%补缴土地出让金;第二年仍未投产的,按该宗土地当年评估价的100%补缴土地出让金,第三年仍不投产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其建筑物等不动产评估作价予以拍卖,动产部分由项目投资者自行处理。
停产企业,应在六个月内恢复生产,确因无法恢复生产的,由园区管委会组织中介机构拍卖处理,并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和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企业厂区建设工程在设计前,须与园区管委会先期衔接,并按照工业园区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设计,制作企业厂区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
工程建设报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一书两证”。施工中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生产、消防等执法单位的监督检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规范施工。
第二十七条加强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的容积率、建筑占地率、绿化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总用地的比例执行国家的控制性标准。
工业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住宅、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厂区建筑物、构筑物退让主、次干道规划控制红线最小距离按园区规划的标准执行。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项目单位要限期改正。预期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则强制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项目单位自行负担。
第二十八条工业园区内的建筑设计须经园区管委会、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共同评审,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施工。
第二十九条工业园区内企业沿路的围墙和绿化,园区管委会统一设计后,由企业组织实施和管护;企业厂区出入口设置位置须报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
第二十三条工业园区内企业不得建筑民房式的厂房,不得擅自分割、转让房产和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一条入园企业工程施工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拉乱接供电、供水、供气、网络、通讯等管网设施。
(二)在公路和园区道路上堆放砂石、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
(三)损坏园区公共设施。
(五)其他造成污染、破坏园区环境和公共卫生的行为。
一、项目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东城区凭借“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以及“敢为天下先”的精神,社会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作为经济发展的载体,东城区的工业园区建设应运而生,东城科技工业园、市郊工业园、外经工业园等园区相继建成,极大地推动了东城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加快了东城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这些依靠外延、粗放模式发展起来的园区,产业集聚不明显、建设规划不够科学、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创新发展后劲乏力等先天不足也进一步显现。因此,进一步整合园区资源、加强园区管理、创新园区发展,已经成为东城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今后必然要走内涵、集约型的发展道路。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推动园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资源整合和集约发展,探索园区经济运行机制,将是未来东城区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及时进行工业园区的调查研究工作,客观分析当前东城工业园区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借鉴国内先进产业园区的.招商及管理经验,科学地制定园区发展管理政策,以推动东城区工业园的可持续发展,将是一项高-瞻远瞩、未雨绸缪的工作。
二、调研任务
(一)调查研究对象
4、国内有其他代表性园区(如:苏州工业园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
(二)调查研究时间
调查研究时间:2015年1月—2015年6月。
三、研究内容
(二)园区的管理、运营及招商的模式及政策;
(三)园区在管理、规划、招商等各个层面存在的问题;
(四)园区与周边社区的关联情况;
(五)根据园区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对比借鉴优秀园区的经验和做法,提供科学发展的政策建议。
四、调研重点
(4)了解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情况,深入思考配套设施的升级完善,以便与园区人才政策接轨。
五、工作计划
表1 项目工作计划
六、工作方法
1.运用经济、管理、统计等多学科基本理论与方法进行分析研究;
4.专家咨询。一方面,向园区专家了解园区发展状况;另一方面,就调研过程和结论征求专家意见,并进一步改善工作。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城市街道景观特色和艺术水平,提高城市品位和形象,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城市整体形象为目标,以承办2016年世界园艺博览会为契机,坚持科学规划,标本兼治,加大建设力度和管理力度,实现景观要素整治提升建设的全覆盖,努力打造洁净、美观、有序的城市环境,创建高品位、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城市景观。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确保整治和建设科学有序;坚持因地制宜、传承文脉,塑造独具个性的城市特色;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整治,以城市主要街道为重点,对沿街景观要素实施全面整治,确保街道景观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坚持依法行政、联创共建,形成稳定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前,全市所有城区环境容貌得到综合整治,完成构景要素整治建设,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至少完成2条(长度不低于3公里,红线宽度不低于30米)街道景观整治提升工作,实现城市景观环境显著提升,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形成清洁、整齐、亮丽、优美的城市景观。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建筑立面改造。城市街道两侧的重要公共空间的既有建筑,严格按照先规划设计、再改造施工的原则,确定屋顶、墙身、基座等外观改造设计方案,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按照形式多样、风格协调的要求,规范建筑外立面的建筑符号、门窗、阳台护栏、空调室外机遮挡罩等。所有建筑都要定期清洗、粉刷或适当包装,保持外立面清洁。城市重要景观节点,在风格上做到协调统一,体现特色,构成城市景观观赏路径。
(二)提升绿化水平。拆除沿街建筑院落实体围墙,全部变为通透式景墙。街道两侧地面除建筑基底、室外道路、必要的停车位以外,全部进行绿化处理,无裸露明土。沿街公园、游园、街头绿地植物色彩丰富,绿化层次突出,充分利用自然条件,依形就势,绿化体现生态性、多样性和地域性,绿地率达到省规定的标准,合理设置雕塑小品、座凳等基础设施。管理精细,修剪、补栽等维护措施及时,无枯树、残枝及垃圾杂物等。
(三)规范广告牌匾。各地要编制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总体规划。其中,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的设置规划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城管局编制,报市规委会审定后实施;其它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的设置规划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编制,报市规划局、城管局备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严格广告审批,规范牌匾标识管理,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所有广告、牌匾,均应按照规划要求实施减量化、规范化整改,做到布局合理,设置位置相对统一,规格式样、色调与建筑风格、使用功能相协调。
(四)改善夜景照明。同一道路的路灯灯杆、灯具、光源、安装要统一协调,式样美观,亮灯率达98%以上,节能效果达到省定标准。根据城市定位和现有条件,以街道重要节点、桥梁、河道、绿地等及沿街6层以上楼宇等部位为重点,采用新光源,高水平做好景观照明设计,做到简洁明快,和谐统一,塑造兼具实用性和艺术性的特色夜景。加强照明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设施完好和安全使用。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校园的发生和流行,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结合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落实教育工作部署,结合园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全园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不发生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成立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日常管理及宣传工作,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处置督导检查,做好与当地疾控中心的联络与沟通,配合当地疾控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郑燕香
副组长:李妙君
保健老师:郑协如
1、幼儿园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2、卫生保健员和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每天晨检工作,晨检做到一摸、二问、三看、四查,并认真填写幼儿全日观察登记表,保证幼儿园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3、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体检,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取得体检保健手册方可入园。
4、幼儿园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定期进行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的健康教育,培训学习一般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幼儿园学习场所、生活场所通风换气和定期喷雾消毒和紫外线消毒。
6、按疾控制定的《各类物品消毒方法》做好各项预防性消毒工作。
1、幼儿园师生员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都应立即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领导小组报告。
2、在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必须及时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填报报告卡,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区疾控中心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慌报、缓报疫情。
3、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4、保健老师及时通知幼儿家长。
5、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由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在医生的指导下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控中心进行终末消毒。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严格进行临床观察。
6、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疗措施。
7、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8、在传染病期间,各班指定专人每天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班幼儿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辅导员要及时查明幼儿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灭蟑螂。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良好,对人员密集的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办公室会议室等定期进行喷雾消毒和紫外线消毒。
10、门卫严格把好校门关,外来人员来访登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寝室、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在园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离园。
11、教师利用健康教育课,宣传部、广播、校园网、微信平台等媒介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师生自我保健知识,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1、园医如发现学生中出现疫情或疑似疫情,要将患病学生情况按要求填写在《传染病疫情登记本》上,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
2、幼儿园对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学生复课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定点门诊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校医复检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校医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1、预警通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首位发现人按照相关程序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报告,由园长或分管领导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明确疫情报告的范围、内容。其次,做好传染病病因追踪。
2、各类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在没有得到证实之前,严格实行保密制度。
3、所有涉及疫情信息的资料均应按相关要求妥善保管、处置。
4、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工业园区景观方案 工业园区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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