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违规培训机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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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07 00:00:00    小编:花生十三-公考行测

整治违规培训机构方案

小编:花生十三-公考行测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整治违规培训机构方案篇一

我没有对本校特别是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更没有强迫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课后文化补习。没有为社会文化办学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发放招生广告,组织学生报名等。没有在社会文化办学机构兼课。

1.我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进行授课,正确把握xx市初中、小学学业质量评价标准和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不随意加大教学难度。不随意增减课程设置和课时,不延长学生上课时间,不因备考而加快教学进度,提前结束新课。根据教学内容、课型、学情的不同,运用恰当的教学模式组织教学,利用自主、合作、探究本等学习方式,加强师生、生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最大限度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2.认真落实“四统一”即: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统一,授课内容与课程标准统一,同年级作业基本统一,检测考试在校长批准下的统一。

科学地计课堂作业,布置作业前我首先做一遍,这样能够很好的把握作业的难易程度,同时能够掌握学生完成作业的时间。每天最多不超过20分钟。

1、严格执行“早八晚五”的规定。早晨学生7:50进教室,8点正式上课,中午学生休息时间90分钟。每日学生在校用于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给学生充足的自由活动时间。

2、实行“三表”公开制,即学校作息时间表、课程表、班级每日课外作业量登记表等公开公示,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没有经过学校的批准从不对本班级的学生进行大样本的检测。考试内容生活化、知识泛化、更符合现代科技发展特点、国家传统文化等要求。不公布学生的成绩,不按照成绩排名次,不把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我没有擅自组织学生购买或推荐各种学习资料、教辅材料,没有委托家长或其他人员为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整治违规培训机构方案篇二

近期,根据管局和农场关于作风建设年自查阶段两级文件精神和学校支部安排,我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对照胡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和现时代存在的党员干部不良倾向,本人从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剖析,深感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望各位同仁予以帮助和批评,以利于我加强自身作风建设。

1、理论学习不够,政治素质及政策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只注重学习传统的文化,放松了对理论素养的学习。主要表现在:一是用于学习的时间少,对每天拿出1个小时来学习做得不够;二是学习的自觉性不强,模范带头作用不够;三是学习的内容肤浅,只求读过,不求读精,对政治理论笔记做得少。

2、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方法还有待提高。一是抓支部管理责任落实不够严,存在好人主义的思想;二是工作作风深入程度不够,没有找每位教职工谈心,很少了解每位教职工的家庭情况,对他们的需求掌握的太少。存在布置要求大于检查督促的现象;三是工作方法有时不恰当,存在畏难情绪和心理。

3、组织观念不强。本人从事领导工作多年,自己在各方面还是比较注意的,时时处处都能以一个党员干部的要求去警醒自己,但与农场党委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对自己要求较严,对同事要求放松;在过去的一届班子中,自己没有尽职尽责,没有把握好监督,没有使用好党赋予的权利,才使学校和家长产生了不少麻烦,造成一些损失。现在看来,不能很好的把握监督,也就不可能做到保证。在这一点上,我非常感谢宝刚校长,他总是主动接受支部的监督,凡事都与支部商量。

对理论学习认识不足。由于本人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做先进太累,老师、班主任太辛苦多埋怨,能过得去不受批评就行,因此对支部的工作和本人的要求都降低了标准,导致在党组织创先争优方面缺乏创新精神,各项工作缺乏高质量,高标准的要求。

1、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养。

2、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

3、找准自己支部书记的坐标,体现更高的生命价值

4、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

5、廉洁从教,务求实效,团结共事,率先垂范

整治违规培训机构方案篇三

一、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坚守红线意识、底线思 维,持续深入推进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坚决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对违法违规“小化工”彻底排查不留死角、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强力整治不留后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非化工企业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的;

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经营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

五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地处乡村、偏僻地区、废弃养殖场、矿山宕口等,涉及化工生产的、隐蔽性流动性强的小作坊、黑窝点。

三、时间安排(一)排查摸底阶段(6月底前):开发区、镇、各街道对辖区“小化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台账,逐一登记造册。行政审批部门梳理提供化工和疑似化工的市场主体清单,供电部门提供所有动力电用户清单,6月10日前报区安委办,同时按地区分别提交开发区、镇、各街道。开发区、镇、各街道、村(社区)、基层网格,围绕“五个有没有”对“小化工”进行全面排查,并对照行政审批部门和供电部门提供的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镇(街道)、村(社区)无法界定为“小化工”的疑似企业一律上报并由区安委办负责组织甄别确认。6月25日前,各板块将排查清单报区安委办备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7月底):开发区、镇、各街道对排查出来的“小化工”清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彻底整治。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签字确认、层层上报,最终由各镇(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政府印章,于7月25日前报区安委办备案。

(三)检查督导验收(8月1日至8月底):各镇(街道)对村(社区)的排查整治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区安委办组织抽查验收。区有关部门对数量多、问题突出的地区组织专项督查,层层复核验收,确保整治效果。

四、工作措施(一)全面彻底排查。开发区、镇、各街道要将排查任务、排查责任、排查措施压紧压实到村和社区,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基础网格作用,上下一体、部门联动、重心下移,集中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采取全面普查、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互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和夜间用电量排查等多种方式,逐村(社区)、逐企(单位)、逐户“过筛子”,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迅速坚决整改。开发区、镇、各街道要对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摸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有针性的措施,分类处置、强力整治。一是对排查中发现应列但未列入2017年全省“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的化工生产企业,要依法立即关闭。二是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生产的,要责令其立即停产,立即拆除非法化工生产装置。三是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的“小化工”,要立即取缔,实施“四个彻底”整治,即彻底断水断电、彻底拆除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清理生产原材料和产品,坚决从源头上消除风险。

对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造成底数不清、整治不力、取缔不坚决的,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部门、人员责任。

五、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百日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委常委、副区长xx担任组长,分管工业、市场监管等工作的副区长xx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xx公安分局、xx生态环境局、xx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xx消防救援大队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镇、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同时担任双组长,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市和区两级派驻安全生产督导组近期要把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作为督导重点,深入村、社区检查督导,及时了解整治进展,检查突出问题,压实整治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层层压实责任。此次专项整治,区级层面负责组织谋划、协调推进,开发区、镇、各街道负主体责任,全面调度推进本辖区排查整治工作,村(社区)承担具体落实的责任。镇(街道)作为工作单元,村(社区)作为具体网格,一个一个过筛子,确保大起底、无遗漏。对于排查和整治结果,采取“以村保镇、以镇保区”的方式,层层报送,传导责任压力,确保发现的问题隐患彻底整治,逐个对账销号。

(三)加强协调配合。区安委办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督促指导各板块各部门开展检查抽查,指导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的共性突出问题,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级化治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推进化工整治职能,把“小化工”百日整治行动与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紧密结合,特别要加强已关闭退出化工生产企业的跟踪管理,防止死灰复燃。应急管理部门要负责对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各类小作坊乃至黑窝点开展排查摸底工作。行政审批部门要负责化工相关市场主体名单,提供给政府排查摸底。发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消防等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融入百日专项行动,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全面做好相关保障和配合工作。

(四)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各板块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讲清“小化工”的严重危害,明确从事“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的良好氛围。要以此次排查整治为契机,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严防“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街道非法违法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xx区停车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整治违规培训机构方案篇四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

专项治理原则上分为四个阶段交叉进行。8月15日至18日为个人承诺阶段和全面摸排阶段;8月17日至27日为集中检查阶段,其中8月17日至19日以互查方式为主,8月20日至27日以自查方式为主;8月28日至9月15日为整治规范阶段。

(一)个人承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向本单位党组织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出入隐蔽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场所;不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党组织要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均做出承诺(承诺书由单位党组织备案)。

(二)全面摸排。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组织协调,以网格化管理、社会治安管理体系为依托,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以基层社区为主要力量,对各地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等进行全面摸排、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同时,实时对接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信息数据,及时更新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集中检查。集中检查分为互查和自查两种方式进行。互查方式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各成立1个互查组,每组4人,按照市纪委统一安排,开展集中互查(互查相关表格随后下发)。被检查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人员协助互查组进行集中检查;自查方式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集中检查。集中检查应以明察暗访方式进行,对出入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人员进行实名及身份证号码登记,并汇总填写《集中检查问题登记表》(附件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党员干部出入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行为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四)整治规范。由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牵头,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法对隐蔽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地的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等进行整治,对非法经营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同时探索研究私人会所、隐蔽餐饮场所规范化管理意见。

(一)迅速贯彻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行动,抓紧部署,尽快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并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支部会等多种形式,迅速将此次专项治理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对专项治理要求应知尽知,对承诺书应签必签。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做出承诺,带头践行承诺。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切实监督党员干部践行承诺的情况,以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为抓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各级网格发挥应有作用,履行应尽之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级网格要全力配合、积极主动参与对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的检查整治规范工作,特别是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抓紧部署,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的行为严肃查处,对组织聚会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并通报曝光;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责令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本单位出现党员干部出入上述场所违规吃喝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对整治规范上述场所不力、监管不到位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问责,通过严肃执纪、严厉问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扎实成效。

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汇总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承诺书签订情况并填写《党员干部承诺情况汇总表》。各开发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负责汇总本地情况,市直机关纪工委负责汇总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情况,市国资委纪委负责汇总市管国有企业情况,其他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情况,并于8月20日前报送至市纪委。各开发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应分别于互查、自查结束后1日内将《集中检查问题登记表》报送至市纪委。专项治理结束后,各开发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填写《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与专项治理报告一并于9月16日前报送至市纪委。

整治违规培训机构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巩固2016年下半年以来开展的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切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回潮反弹,根据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转发省纪委办公厅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驻苏教纪发[2017]2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对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严格落实责任

学校成立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秦建华任组长,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财务处、监察处、审计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负责协调推进“回头看”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回头看”取得成效。纪委办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7433017。

二、专项整治“回头看”范围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三、专项整治“回头看”主要内容

1.开展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无公函或无审批接待、无正规票据、无餐费清单,以及延期结账、累积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专项督查情况。

3.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线索查处、问责及通报曝光情况。

4.健全和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特别是规范公务接待、加强资金监管等具体规定情况。

四、具体实施步骤

1. 开展自查自纠(5月10日-6月9日)。各学院(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对照“回头看”主要工作内容对2016年9月份以来的公务接待进行自查自纠,在6月9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财务处对2016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来的规范公务接待、加强资金监管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在6月9日前报纪委。财务处对2016年9月份以来的所有公务接待进行一次认真摸排梳理,对照专项整治“回头看”主要内容核查相关报销票据凭证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在6月9日前向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书面说明排查情况。

2.督促检查(6月10日-6月19日)。办公室、财务处、监察处对各学院(部)、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审计处对2016年9月份以来的公务接待进行“回头看”专项抽查,查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3. 边整边改(6月10日-6月30日)。纪委、监察处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违规吃喝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迅速落实整改。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财务处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范违规吃喝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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