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智慧社区改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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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07 00:00:00    小编:西瓜仙女子

杭州智慧社区改造方案

小编:西瓜仙女子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杭州智慧社区改造方案篇一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帮助老年人改善居家生活环境,提高居家养老服务品质,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民政〔20xx〕8号),决定在我区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满足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资金补贴等办法,积极探索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路径和方式,在重点支持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基础上,引导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有条件和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自主付费改造。到20xx年底,全区完成不少于15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后期将结合辖区实际,扩大居家适老化改造的政府补贴对象范围。

(三)基本原则

1.自愿申请。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以老年人或其监护人自愿申请为前提,老年人及其监护人和家庭成员应接受和遵守居家适老化改造前后的约束条件和规定。

2.精准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应针对老年人身体状况、居住环境、养老服务和适老化等需求开展入户评估,按照“一户一策”制定方案,可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选择最需要的项目进行改造,保证改造成效。

3.社会参与。居家适老化改造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改造需求评估、改造方案制定、实施改造监理等工作,引导有需求的老人家庭自主改造。

居家适老化改造应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改造,主要包括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可参考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见附件2)。

清单所列30个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其中8个基础类项目是可享受政府补贴的改造项目及用品,属于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23个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由其自主付费购买的改造项目及用品。享受政府补贴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对象家庭在完成8个基础类项目改造的前提下,可选择其他22个可选类项目之一或者几个项目进行自主付费改造。

(一)补贴享受范围

(二)城乡低收入(含低保)家庭中失能、残疾、75周岁及以上的;

(三)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对象、市级及以上劳模、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中失能的。

失能是指按照我市养老服务对象评估办法,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分值在30分以上(或能力评估报告中为轻度、中度、重度失能);残疾是指持有《xxx残疾人证》(二代或三代);75或60周岁,是指在本年度内满75或60周岁。

(二)补贴条件

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者对申请改造的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3年以上),拟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近期未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计划范围。已进行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的不再重复纳入支持保障范围。

2.如因居家适老化改造确需老年人暂时迁出,应有自行在他处临时过渡的能力和条件。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安置在邻近的特困供养机构或其他养老机构暂时过渡。其他自行安排暂时过渡。

20xx年计划安排符合补贴条件的家庭适老化改造150户,各街道、百步亭社区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数量见附件1。如符合补贴条件的家庭数量不足,可适量增加部分90岁以上人员家庭;如符合补贴条件的家庭数量较多,按照上述符合条件类型的顺序和能力评估分值高低进行排序,超出部分的家庭纳入20xx年适老化改造计划。

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基础适老化改造给予财政补贴全额支持,最高每户不超过3000元,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并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如改造费用低于补贴金额,采取实报实销方式予以补贴。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入户评估、监理验收等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由区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区民政局负责确定改造实施对象,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选定改造评估、改造施工等第三方机构,组织竣工验收和资金结算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负责受理评估改造实施对象申请、提出拟改造实施对象名单、协助入户需求评估、改造过程协助管理、实地竣工验收等。

(一)动员部署(20xx年5月-6月)

安排部署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积极组织街道、社区开展相关宣传,增强居家适老化项目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各街道按照补贴范围条件对本辖区内老年人家庭进行摸底。

(二)选定服务机构(20xx年6-7月)

分别选定,一家机构负责入户评估、监理和验收,一家机构负责改造施工。入户评估、监理和验收机构由区民政局组织遴选确定,改造施工单位由区民政局通过招标方式选定。

(三)启动实施(20xx年6月-9月)

居家适老化改造依托市、区两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通过武汉市养老app受理改造申请、入户评估、方案制订、过程监管、验收留存等,实现全过程管理。

1.提出申请。家庭适老化改造由有需求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通过武汉养老app或到居住地社区提出改造补贴申请,并上传身份证、残疾证等证明材料,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对象、市级及以上劳模、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对应上传相应证明资料,其中分散供养、低保对象通过平台进行自动核对。未进行生活能力评估,根据条件要求需要评估的,评估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杭州智慧社区改造方案篇二

20__年,对2万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实现“三老”人员和现有失能困难老年人全覆盖。主要对象为“三老”人员(是指1949 年9月30日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困难老年人中失能部分失能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中失能部分失能人员,适当考虑困难人员中部分80周岁以上的自理老年人。

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应坚持“三老”优先,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三老”人员的关心,优先保障这批对象。再根据老年人家庭的困难和急需程度,确定改造顺序。坚持突出重点,结合老年人失能情况,重点解决老年人在如厕洗澡、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最基本、最迫切的需求,做到先施工改造,再配置辅具,让必备功能的生活设施更加安全、便利。坚持尊重意愿,改造与否由老年人家庭自己决定,不应强制实施。属于全覆盖类家庭,老年人不愿意改造的,由村(社区)出具相关证明即可。坚持因地制宜,从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根据家庭环境条件现状进行有效改造,因地制宜加快推进。

二、改造内容

居家适老化改造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选择适配性产品,组成不同场景居家环境的产品服务包,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区分基础改造服务包和拓展改造服务包。基础改造服务包8项内容,为必备功能。拓展改造服务包12项内容,根据老年人家庭自愿选择,超出补助标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改造项目应以施工类为主,适量配置康复辅助器具,不得以添置一般性家具、家电产品代替适老化改造,确实需要的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解决。

(一)如厕洗澡安全。卫生间、浴室地面防滑处理,配备坐便器、洗澡椅,安装扶手等,降低意外风险。

(二)室内行走便利。实施出入通道无障碍改造,室内墙体安装扶手(抓杆),加装夜间照明装置等,便于老人行走。

(三)居家环境改善。对锈蚀水管、老化裸露用电线路改造等,改善居住环境。

(四)智能监测跟进。安装物联网门磁监测系统、紧急呼叫系统、燃气监测报警器等,加强老年人安全监护。

(五)辅具器材适配。适配与无障碍改造有关的辅具器材等,适应居家生活。

三、改造工作程序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细化工作流程,确定改造对象家庭申请条件,按照任务分配、评估设计、改造实施、项目验收的流程实施。

任务分配。乡镇(街道)根据提供的“三老”人员,以及老年人能力评估筛选出的困难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中失能部分失能人员,困难人员中部分80周岁以上的自理老年人,由老年人家庭提出改造申请,填写《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审批表》,县(市、区)民政局审核认定对象,将对象进行公示。适老化改造对象家庭应对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凡是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2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和危房的,已列入残联无障碍改造计划的,不予改造。

评估设计与改造实施。由县级民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原则上,每个县(市、区)不超过2家,改造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需具备装修、辅助器具适配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评估设计与改造实施可以是同一改造服务机构。县(市、区)民政部门组织中标单位开展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提出改造方案,经老年人家庭确认签字后,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按照审批后的方案实施改造。改造完成后,改造服务机构要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

项目验收。县级民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同步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专业验收机构,专业验收机构不得与改造服务机构为同一家单位(或同一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做到对设计方案、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验收结果作为费用结算和补贴的依据,改造资金应区分产品费用和改造安装费用,不得将改造安装费用充抵进入产品费。老年人家庭与改造服务机构签署设施维护和安全使用协议,质量维护期不低于2年。乡镇(街道)要做到逐户实地验收,市民政局按不少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

四、资金保障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平均每户支出标准为6000元。各地可根据实际,适当增加补助标准。适老化改造所需资金,由各地统筹省级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本级资金安排解决。各地应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加大支持力度。各地要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加大财政投入,引导社会捐赠参与。积极培育从事适老化改造的企业,引进优质品牌企业,形成市场良性竞争环境,推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质量持续提升。鉴于适老化改造具备一定的专业性,不提倡社会工作机构参与适老化改造。落实养老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

(二)加快部署推进。居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选择,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对于提升居家养老质量,释放新兴消费、培育经济动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当地政领导汇报,尽早筹划研究,明确任务、资金安排和政策措施,尽快形成配套方案,为体现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力争超额完成任务。严格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6月底完成所有“三老”人员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7月底完成50%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9月底100%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并录入信息系统。

(三)加强宣传督导。各地要加强政策解读和成果宣传,要坚持实地督导,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宣扬典型案例和优秀改造企业,依法依规查处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民生实事如期完成。

杭州智慧社区改造方案篇三

采用云计算技术,以新型建设模式,搭建面向政府、企业、公众的统一标准平台,可为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提供良好的支撑环境。

基础网络平台

城市安全有效运作的重要保障。通过推进信息安全基础建设,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体系及数字认证、信息安全测评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为现代城市管理提供信息安全支撑。

公共安全:

以更加精细和动态的方式,帮助电子商务、物流、旅游行业及科技园区创立全新商业模式,打破时间地域限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长江数据作为专业的智慧解决方案的提供商,依据客户城市的发展规划,结合多年来积累的大型综合性项目信息化经验,因地制宜,为客户城市提供完整、全面、个性化的智慧城市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其服务涵盖智慧城市项目咨询、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工程总包、项目外包、项目资金运作、项目建设实施和项目运维等。

杭州智慧社区改造方案篇四

智慧社区就是连接互联网,把社区的与互联网服务整合在一起,可以更加方便快捷的管理。下面是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智慧社区实施方案”,优秀的文章尽在,欢迎大家阅读,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智慧社区实施方案(一)为积极稳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以“惠民、兴业、善政”为目标,以“互联网+”为创新引擎,以促进信息和资源共享为重点,着力构建便捷高效的社区管理和民生服务体系。到20xx年,全市初步建成以一套系统(社区服务综合信息系统)、两个支撑平台(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平台)为基础,三项服务体系(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商业服务)相互促进融合,市、区县(市)、街道、社区四级信息服务网络互联互通的社区智慧管理和服务体系,确保“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难事妥善解决”。在政府引导下,引进社会力量和资本,建立智能化社会服务模式,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社区治理体系和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初步实现全市社区的智慧化。

(二)工作原则。

1.统一规划、多级负责。市级负责顶层设计,并承担全市基础性项目;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地区和本领域的应用推广和拓展性建设任务。

2.科学设计、分步实施。在遵循顶层设计的前提下,广泛调研论证,合理设计,科学试点,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最大限度整合各部门、各层级的社区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实现各类服务信息共享和有效对接。

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从社区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需求出发,确定最符合社区实际和特点的建设模式,并科学有序推进。

5.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发挥政府在智慧社区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扩大社会合作,探索互利共赢的建设和运营模式。

6.务实创新、安全可控。鼓励有关部门和企业树立“互联网+”与智慧社区建设相融合的创新思维,推动传统领域通过互联网与社区有效结合。同时,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和防护,保障数据和系统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络覆盖率。(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大数据局及各区、县(市)政府;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2.加快推进智慧社区硬件设施建设。根据社区规模和实际,为社区工作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身份证读卡器等标准化办公配套设备,方便社区居民办事。进一步发挥社区“一厅一校”的作用,配备一定数量的电脑,为有需求的社区居民提供上网服务。(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及各区、县(市)政府)

3.加快推进社区便民服务终端建设。通过政府和企业协同投入的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根据社区规模,逐步为社区配备电子信息显示屏、缴费和公共服务信息查询一体机,方便社区居民缴纳各种费用和查询各类公共服务信息。在社区养老、医疗等领域提供电子辅助终端,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信息化服务支持;在广电、传媒等领域探索高清交互数字终端进入家庭,开设智慧社区专区(频道)。(牵头部门:市民政局、服务业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及各区、县(市)政府)

(二)完善社区管理体系建设。

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强化流程监督。积极推行社区“全科社工”工作模式,逐步形成“开放式办公、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同”的服务模式。开展全程委托代理、全年无休假等便民服务,打通市民办事的“最后一公里”。(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政务服务办、大数据局)

2.整合社区政务和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搭建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作为智慧社区的业务支撑,兼具政务事项办理和基础信息采集功能。加快统筹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和信息资源,凡涉及社区居民的政务和公共服务事项,逐步纳入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集中办理。加快社区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推动部署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向社区一口式办理平台迁移或集成,最大限度整合基层业务应用系统、服务终端和管理台帐,增强部门协同服务能力,实现社区服务事项的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提升社区居民的使用率和满意度。(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大数据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

和信息网络进行整合,搭建区、县(市)级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公共服务、基础数据、经济商务、绩效考评等功能,并延伸至街道、社区。(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大数据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

(三)完善和提升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1.创新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的社区服务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以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为主的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的社区服务创新模式。支持驻社区单位与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为低收入人群、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等提供各种服务。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城乡社区服务业,推进社区商业服务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鼓励企业以连锁经营、品牌加盟等服务业态进社区。(牵头部门:市民政局、服务业委;配合部门:市大数据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

验。(牵头部门:市网信办;配合部门:市民政局、大数据局等相关部门)

3.加快社区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建设。以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和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平台为支撑,建设统一的集社区政务、公共和商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整合网上服务、服务热线、移动终端、网络电视、自助服务终端、电子显示屏等服务渠道,充分利用“沈阳新社区”、“我的沈阳”智能门户等资源,为社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提供统一应用和可扩展支撑,作为各类智慧信息系统的统一入口和信息发布的统一出口,为市民提供“实时在线”的个性化服务,为大数据应用和服务提供社区数据支撑。加快电子政务向基层延伸,将政务公开、事项预约、查询咨询代办等服务推送给社区居民。结合“智慧沈阳”重点工程,对养老、就业创业、气象、卫生、文化、教育等社区公共服务进行信息整合、个性化信息推送和智能服务。以社区养老服务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模式为切入点,逐步拓展各类社区服务与智慧社区的融合。(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大数据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

三、实施步骤

口式办理。通过“沈阳新社区”政务服务平台发布各类标准化社区事务事项。初步完成试点社区的一口式办理标准化改造和基础信息化设备配套。初步完成市级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采集试点社区网格基础数据。

(二)完善和试点阶段(20xx年9月-20xx年5月)。进一步扩大智慧社区试点范围,在全市网络基础设施完善的社区逐步推广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完善市级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平台,加大网格化数据采集力度。建成社区服务综合信息系统,探索引进社区商业服务。

(三)提升和推广阶段(20xx年6月-12月)。在全市推广智慧社区试点成果。社区所有政务和公共事务进入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实现跨区域通办。在条件较好的地区探索大数据应用。通过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与健康、卫生、体育、教育等其他智慧系统互联互通,在养老、家政、生活服务等领域与线下实体对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商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出多种品牌社区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智慧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跨部门的市级协调管理机制,市民政局、网信办、大数据局负责具体实施,共同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其中,市民政局负责智慧社区重点项目的建设和组织实施,市网信办负责“沈阳新社区”政务服务平台的资源整合和推广使用,市大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智慧社区应用平台建设和基础数据的采集共享。各地区也要建立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智慧社区建设工作协调管理机制。

(二)完善政策体系。推动政府引导支持和市场有序参与的有机结合。拓展社区服务范围,在养老、餐饮、娱乐、家政等领域培育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市、区县(市)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智慧社区建设。同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推进智慧沈阳建设所承担任务中统筹考虑,制定智慧社区具体建设措施。市、区县(市)政府绩效考评部门要将智慧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政府绩效考评体系。

(三)建立长效机制。将智慧社区建设中需政府投入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社区基础信息化专项经费保障,确保社区网络、数据采集、硬件和耗材等专项经费及时到位。完善区县(市)、街道、社区的智慧社区应用考核体制。加大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将“全科社工”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名社区工作者全年接受智慧社区有关培训不少于30学时。社区内各类平台、系统和网络实行准入机制。加强社区的数据管理,确保社区信息资源的开放性和安全性。

一、建设目标

在“智慧城市”整体框架下,紧扣全区社区体制改革方向,以居民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将各部门延伸到社区的业务系统进行整合,着力构建覆盖全区、分级管理、上下衔接、基本功能与特色应用相结合的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系统,全力拓展便民服务内容和领域,改进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重构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形态与流程,为广大居民提供政府服务协同化、社区管理智能化、居民生活便捷化的生活环境,切实有效提升社区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建设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区主管部门负责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区有关部门、镇和社区负责推广应用并根据实际完善功能。

二是资源整合、条块联动。整合共享全区各级网络、信息资源,纵向实现区、镇、社区所有管理服务事项联通办理,横向实现各部门、各镇信息系统数据交换和共享。

三是先行试点,逐步推广。选择典型社区先行试点,完善实施路径和方法,形成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加快推广应用覆盖全区。

四是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推进体系,发挥政府在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经费保障方面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建设。

三、任务分工

(一)提升社区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

1、完成社区信息基础设施。整合社区网络,结合政务外网提升扩容工程,实现区、镇、社区(村)三级联网。提高社区用户互联网宽带,加快推进公益免费wifi网络建设,部署信息显示屏等自助设备。(牵头单位:区智慧办、区工信局、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农工委、区气象局、区科协、各镇等。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2、整合共享社区信息资源。完善社区基础信息采集交换平台,融合智慧高淳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基础数据共享交换标准和流程。结合各部门延伸至社区的工作需求,推广应用低保核对、不动产登记等业务模块,建立社区信息动态交换机制。(牵头单位:区智慧办、区民政局、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计生局、区残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各镇。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二)建设智慧社区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

3、建设镇级政务服务系统。实现数据接轨承接,以及系统推广应用,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并以“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同”为原则,整合各部门业务系统,优化办事流程,实现公共事务通办、联接联办。(牵头单位:区政务中心、区智慧办、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计生局、区残联、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各镇。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计生局、区残联、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团区委、区妇联、各镇。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5、建设社工工作量化考评系统。依托镇、社区各类系统产生的业务、服务数据,推广应用社工工作考评系统,形成社工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准确、量化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镇。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三)深入推进社区信息惠民服务应用

6、拓展社区信息惠民综合应用。根据社区居民需求,应用如拼车、二手物品交换等符合社区特点的居民互助信息服务。建设社区公益捐助系统,组织和引导针对社区内受灾家庭、弱势群体的公益慈善服务,推进新型社区邻里关系形成。实施社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标准化社区文化活动室和星级农家书屋。(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智慧办、区文广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镇。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7、提高物业管理智能化水平。推进社区安防应急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避难场所、民防设施地理位置等方面信息。推进社区车辆智能化管理、水电气远程抄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预警、电梯安全监测等系统建设。(牵头单位:区住房中心;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供家政、配送、教育、健康等增值服务,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智慧办;责任单位:各镇。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四、组织实施

(一)推进计划

1、调研启动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6月。完成对现有社区业务系统和资源的详细梳理,开展建设方案深化设计工作,对接南京已有的统一平台技术标准。

2、试点推进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8月。选择信息化基础较好、具有代表性的2个城市社区和2个农村社区进行智慧社区试点运行工作。

3、应用推广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根据试点情况对平台进行整改和完善工作,并逐步在全区所有社区的推广应用。

4、持续完善阶段:20xx年1月以后,在继续完善社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鼓励支持社区及相关服务组织创新应用,进一步拓展公共服务与增值服务。

(二)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各镇、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保障智慧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队伍,形成智慧社区建设长效协调推进机制。针对相关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智慧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确保平台尽快上线并推广应用。

2、落实资金保障。各镇、各相关职能部门安排专项资金并建立

动态保障机制,落实智慧社区建设和维护相关经费。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积极探索政府搭台、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多方投入机制。

3、营造创新氛围。各镇、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区智慧社区建设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支持探索创新特色功能,充分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完善社区便民应用,因地制宜推动智慧社区建设向纵深发展。

杭州智慧社区改造方案篇五

通过创建活动,使辖区治安组织得到健全,治安防范力量得到有效整合,治安防范措施得到落实,治安防范得到提高,最大努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

(二)社区公共部位照明设施齐全、环境卫生整洁,坚决抵治治安混乱,保持社区治安稳定,生活环境良好。防止减少社区的入室盗窃,非常信息要畅通,紧急情况立即报公安派出所和其他有部门。做到防患于未然。计生工作配合综治工作,流动人口目标管理,防止违反计生政策现象。

(三)对辖区帮教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强化对_帮教_人员的衔接和监控工作,达到管理信息化目标。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社区资源优势,将创建平安社区建设工作与创建无毒社区,文明社区、等工作中有机结合,做好各项创建平安社区工作。

(四)预防刑事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预防未成年走向犯罪道路。利用暑假丰富多彩的少儿活动,疏导正确的人生观。反_、禁毒警示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达到无_活动,无吸毒者滋生,刑释解教人员无重新犯罪。减少或杜绝社区内“黄、赌、毒”违法犯罪。

平安社区建设创建活动在社区居委会的`带领下,由社区综治工作小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社区居委会主任亲自挂帅,负责组织协调。具体工作落实到社区综治委员和社区民警。社区居委会要积极与物业公司协调相互治安职责,配合创建平安社区建设的活动。社区居委会代表居民、将居民和业主的意见,建议及批评通过街道办事处反映给物业公司,以促进其治安服务工作。

成立社区创建平安工作活动协助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检自查,自检自查中发现问题共同更正,对照考核标准自检自查合格后向街道创建办公室申报,申报书由书记、主任严把关来完成申报书。

创建平安社区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向公众宣传,社区成员、义务联防社区议协,要全身心地投入创建活动中去,要紧紧围绕增强社区治安防范能力,切实减少发案核心,突出社区特色,对存在的问题要集中整治,改变面貌,落实各项有效措施,达到平安社区的标准,并积极主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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