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疫情保供方案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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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08 00:00:00    小编:大狗外贸

蔬菜疫情保供方案图片

小编:大狗外贸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蔬菜疫情保供方案图片篇一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社会性突发公共事件,切实加强全区粮油市场监测和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统一部署安排。现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一)成立临川区_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郄建鹏、彭学光、朱卫和、上官敏、吴文义、

徐众田

统筹协调全区粮油供应,按各地实际需求,合理调配粮油物资,保障粮油物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二)临川区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1、大米加工应急保障组:余海峰、彭学光、朱卫和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大米市场供求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食应急预案》程序,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粮食应急预案,调度粮食应急储存和加工企业的稻谷、大米供应,确保城区大米市场的成品粮正常有序供应。

2、食用油应急保障组:邓北平、徐众田、钟勇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食用油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食应急预案》程序,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区级食用储备油应急预案,调度储备食用油保障城区食用油的正常有序供应。

(三)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舆论引导宣传组

组长:黄园林

副组长:余海峰

成员:郄建鹏、李文林、曹晓清

当发生社会性突发公共事件时,按照“快速反应、抢占先机,用好话语权,掌握主导权”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把握舆论宣传的主动权,防止因各类不实报道信息引发负面影响。

蔬菜疫情保供方案图片篇二

今年立冬节气就出现了高强度初雪和寒潮,对蔬菜生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如个别老旧设施坍塌、部分地块露地蔬菜未及收获等,给今冬蔬菜生产敲响了警钟,广大生产者、基层技术人员和相关管理部门务必提高警惕,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提前做好恶劣天气应对预案,严防强降雪、大风、寒潮及寡照对设施蔬菜安全生产造成灾害性影响。

1、降雪应对措施

1.1设施检修与加固

加强设施结构稳固性巡检,检查温室墙体是否有开裂或倾斜情况、温室后坡是否有下沉及板材断裂迹象、设施钢骨架是否有严重锈蚀或变形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采取立柱支撑、局部加固或更换等必要方式予以加固。

1.2加强外保温覆盖物管理

降雪时,为改善棚室内光照条件,并防雪水浸湿外保温覆盖物(草苫或保温被),外保温覆盖物在白天要卷起,并用农膜苫盖,夜间可放下、但要在覆盖物外面加盖一层棚膜防雪,同时做好除雪工作。

1.3及时除雪

为防积雪造成设施结构损坏,可采用长把刮板、大功率吹风机或人工扫雪等方式,及时做好棚体积雪清除,并保障积雪不要堆积在温室前地脚外侧。

2、大风应对措施

2.1棚膜修补与紧固

对于棚膜漏洞要采用热补或胶补等方法及时修补,同时紧固棚膜压膜线和压膜线地锚,以免大风造成棚膜撕裂。

2.2加强风口管理

大风时要关闭棚膜通风口、关闭好设施出入口,以防出现“放风筝”情况;对于棚室空气相对湿度过大的棚室,在人工看护的前提下,可于上午或中午时段短暂通风降湿,切记只能于顶风口处开小缝降湿。

2.3外保温覆盖物的管理

为避免大风影响外保温覆盖物覆盖效果,傍晚外保温覆盖物苫盖后,东西两侧要栓绳固定在山墙上,并在前地脚处用重物压实。

2.4做好消防和人身安全

大风前要切断电源,以免电线刮断造成人身伤害、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等事件,切勿在可燃物附近和设施周边吸烟、烟蒂切勿随手乱丢,确保生产安全。

3、寒潮应对措施

3.1挖设防寒沟

对于没有防寒沟的温室,要在土壤结冻前及时补挖,以提高温室保温效果。

3.2加强墙体保温

二是永久性增厚保温,采用适当工艺在墙体外侧贴覆挤塑保温板或浇筑轻体闭孔发泡水泥墙体增加墙体厚度、提高保温效果。

3.3加厚外覆盖

一是要确保外保温覆盖物连接紧密无裂缝(白天覆盖后由棚内向外看不透光)。

二是可采用双层覆盖方式提高外保温覆盖物厚度以减少夜间前屋面散热。同时要在外保温覆盖物外侧增设一层农膜,既提高了覆盖物致密性、又可降雪浸湿外覆盖物。

3.4增设围挡

傍晚外保温覆盖物苫盖后,可于前地脚外侧再覆盖一层草苫或废旧保温被保温;对于高度较高的温室,为了提高保温效果,可用无纺布或无滴膜增设一层二道膜(夜间覆盖、白天收起)。

3.5应急增温加温

为了应对极端低温,保证棚室内最低温度不低于8℃,要提前准备好相应应急增温产品或设备,如暖风机、热风机、浴霸、大功率白炽灯、电暖气、增温块等,生产者要根据温室条件,在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

应用电加热增温方式的,要请专业安装并指导使用,配以防漏电和防过热等装置;对于采用增温块等明火加温的,要切记防火安全。

浴霸/大功率白炽灯安装:在温室近南端1/3位置处沿东西向安装1排,盏间距4-6米(3-4畦),或在温室近南端1/3位置和2/3位置沿东西向错开安装2排,每排盏间距8-10米(6-8畦)。安装时灯具与植株生长点和棚膜距离不宜小于0.5米。

增温块使用:于前半夜10点钟和凌晨3点钟使用两次,每次亩地用量10块,要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要远离易燃物和植株。

4、寡照应对措施

4.1应用透光性好的棚膜

对于棚膜老旧的温室,要抓住近日气温回升时机,择无风晴日中午时段更换棚膜,优先选用po膜或pe膜。

4.2保持棚膜清洁

生产期间,要经常性应用长把拖布等工具对棚膜进行插拭清洁,保持棚膜良好的透光性。

4.3人工补光

为了应对冬季可能出现的持续寡照天气,有条件的棚室要提前安装好农用钠灯、led补光灯等灯具以备应急补光之用。

5、恶劣天气前后田间管理注意事项

5.1恶劣天气前管理

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在恶劣天气来临前不要进行进行灌溉施肥、植株调整等农艺操作,但达到上市标准的产品要及时采收上市,并可择晴日结合病虫害防治喷施一次磷酸二氢钾或氨基酸类、海藻酸类叶面肥,预防病害、提高作物抵抗力。

5.2恶劣天气期间管理

期间除了采取相应措施做好设施稳固、增温保温等管例外,不进行其他农事操作。

5.3恶劣天气后管理

天气转好后,要及时进行植株整理(疏除老叶、病叶及遭受冷害的枝杈叶片和果实),结合病虫害防治喷施一次叶面肥为作物补充营养,但不要马上进行灌溉施肥;久阴乍晴要防闪苗。

冬季北京蔬菜生产以日光温室为主,目前正处于秋冬茬果菜类蔬菜开花坐果(含草莓)和采收阶段、冬春茬(原越冬茬)果菜类蔬菜营养生长期,以及甘蓝类、葱蒜类、速生叶菜类蔬菜、萝卜等蔬菜作物产品器官形成期,广大生产者在做好恶劣天气应对的同时,更要抓好在田蔬菜的生产管理。

1、温度管理

1.1耐低温园艺作物温度管理

除瓜类、茄果类、豆类蔬菜外,多数园艺作物都属于耐低温作物,除非极端低温天气条件下,通过风口开启和外保温覆盖物的揭盖都可以调控到作物适宜的温度条件,甘蓝类、葱蒜类、速生叶菜类蔬菜、萝卜等园艺作物保持白天15-20℃、夜间5-8℃。

1.2瓜果菜类蔬菜作物温度管理

1.2.1温度管理指标:

北京地区冬季种植瓜果类蔬菜主要黄瓜、西葫芦、番茄、辣椒和茄子等,温度管理要保持白天25-30℃、夜间10-12℃,其中白天不能持续低于10℃、夜间不宜持续低于8℃。

1.2.2温度调控措施:

二是通风降温管理,冬季温室温度管理的总原则是白天实行高温管理、增加温室蓄热量,所以在棚室空气相对湿度不过高的情况尽量减少通风,当植株生长点位置温度超过种植作物温度上限(一般掌握在32-35℃)后,再开顶风口进行通风换气和降温,当温度降至28-30℃时关闭风口。

2、光照管理

2.1增强光照管理措施:

一是按照前述保持棚膜清洁、悬挂反光幕以及人工补光等措施改善光照条件;而是通过整枝打杈、疏除老叶病叶等植株调整措施增强棵间透光;三是在保证温度的前提下对前保温覆盖物适当早揭晚盖延长光照时间。

2.2寡照骤晴的管理

若天气在持续寡照后骤晴,切不可一次性揭开外保温覆盖物以防闪苗,对于覆盖物为保温被的,可以先卷起1/3或者一半,对于草苫覆盖的,可以间隔卷起,直至全部打开,若出现作物急速脱水萎蔫状况要及时回盖,并可用雾化效果好的洁净药壶在植株表面喷施清水以缓解。

3、水肥管理

根据天气条件和作物生长发育阶段,选择冷尾暖头采用水肥一体方式进行浇水和施肥,瓜果类蔬菜采收期一般10-15天浇水追肥1次,亩灌溉量10-15立方米、滴灌高钾水溶肥5-8公斤/亩;速生叶菜类蔬菜不用追肥,根据天气和作物生长情况灵活灌溉;其它类蔬菜,如甘蓝类、葱蒜类、萝卜等作物,在产品器官形成期随水滴灌水溶肥2-3次,每次5-8公斤/亩。

4、棚室空气相对湿度管理

棚室空气相对湿度过大极易诱发真菌性、细菌性病害发生,可通过以下几项措施将棚室空气相对湿度控制在白天50%-70%、夜间以不结露为宜。

4.1地表覆盖:冬季生产要求栽培畦覆盖地膜,对于畦间操作通道也要采用地膜、稻壳或麦秸等加以覆盖。

4.2采用“三段式放风法”通风换气:第一次放风于外保温覆盖物卷起后进行,时长15-20分钟;第二次于中午高温时段进行,时长0.5-1小时左右,若温度能保证在30℃以上,可适当延长放风时间;第三次于外保温覆盖物覆盖前进行,根据棚室温度把握在10-20分钟。

4.3合理灌溉:灌溉方式要采用膜下滴灌,灌溉时间宜在晴日上午10:30之后进行,灌溉后及次日,适当加长放风时间以排湿。

5、二氧化碳施肥管理

采用吊袋式二氧化碳气体发生剂进行二氧化碳施肥,一般亩用量20袋,均匀悬挂作物上方,对于高秧蔬菜要距离植株生长点30厘米以免产生肥害,每隔30天更换1次。

6、作物的管理

一是做到产品器官达到上市标准后尽快采收上市;

三是做好黄瓜及茄果类等高秧作物的植株调整,及时疏除老叶、病叶、畸形果和侧枝,番茄保留功能叶片16片左右、已达到白熟期果穗下面的叶片可全部摘除,茄子保持35-40片叶,辣椒保证在40片以上,黄瓜维持功能叶片12-15片、落秧高度不宜低于1.5米。

7、加强病虫害防控

冬季设施蔬菜生产中主要病害有灰霉病、霜霉病、叶霉病、晚疫病、白粉病、角斑病、白粉病等,虫害主要有粉虱、蓟马和害螨等。

在加强田间栽培管理实行农业防治的基础上,优先选用物理方法(如黄板、蓝板、防虫网等)、生物方法(生物农药、天敌等)加以防治,必要时采用安全高效的药剂进行化学防治,禁止使用禁限用农药,各生产单位要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做好农药购买和使用记录,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可追溯。

冬季设施蔬菜生产要做好茬口衔接,秋冬茬日光温室蔬菜生产一般在元旦后结束,生产结束后应尽早拉秧,做好棚室消毒和早春茬日光温室生产的准备。

北京地区早春茬日光温室果菜生产一般在2月中旬左右定植,根据适宜日历苗龄反推确定播种时间,辣椒和茄子于12月上中旬播种,番茄于12月中下旬播种,黄瓜于1月上中旬播种。此外,还要做好春大棚果菜生产准备,果类蔬菜2月上中旬行播种,3月底至4月初可进行定植。

蔬菜疫情保供方案图片篇三

为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在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根据河北省防控疫情推进外资外贸商贸流通文旅业发展协调组关于印发《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新区工作要求,树立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岁末年初的重要工作,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坚决果断,有力有序,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全面有力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一)加强市场监测。即日起启动节日市场监测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确定全县3家重点商超、1家重点农批市场作为重点联系企业,启动日报告制度,做好各类生活必需品检测报告,建立直通渠道,加强米、面、油、肉、蛋、奶、菜、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单位:县改发局)

(二)做好销售预警。要将“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落细,“双节”期间组织协调人手,按时到大型商超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坚持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和市场供应异常情况即时报告制度,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对重大异常波动不报、漏报、瞒报、迟报的严肃追责。(责任单位:县改发局)

(三)及早备货补货。引导、组织农贸市场、商超、社区超市、便利店等营业场所尽早与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和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对接,利用市场化手段建立稳固可持续的供求关系,锁定货源,及时保质保量采购、调运、储备足量的菜、果、肉、蛋、奶、糖、盐等生活必需品,特别是要备足大白菜、圆白菜、土豆、白萝卜、胡萝卜、大葱、洋葱等耐储蔬菜,满足居民居家生活基础需求,指导商家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责任单位:县改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提供充足货源。落实省委、省政府及新区保供工作部署,动员市场主体积极备货。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结合实际,赴域外采购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及时关注跟踪舆情,客观准确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保供稳价成效,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责任单位:县改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发挥电商作用。加强与省内外线上平台联系,及时获取重要生活必需品供需信息。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完善线上平台商品进销管理系统,加大生活必需品采购,必要时组织力量驻厂进货,确保重要商品不断档。指导大型商场加大线上销售力度,与第三方物流快递企业合作,提升物流配送能力,提高商品网订配送比例。充分利用社区便利店和社区智能自提柜资源,广泛提供自寄自取为主的收派件服务。指导餐饮企业提高线上供应能力,满足各类社会消费需求。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保留现金支付渠道,切实满足老年等群体支付需求。(责任单位:县改发局)

(六)有效防控疫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情况专项检查,指导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百货店、饭店等商贸流通企业,做好消毒通风、员工顾客戴口罩测温等工作,为顾客提供免洗洗手液、一次性消毒纸巾等用品,通过广播和大屏等宣传防控知识,确保购物场所安全。要督促农贸市场、海鲜市场、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及相关冷库等经营主体不断完善防控处置工作方案和预案,加强对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水产品仓储等经营环节和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提升疫情防控能力,防止由物及人的`疫情传播扩散。(责任单位:县改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各沿街分包单位、各乡镇、社区)

(七)实现安全生产。结合现阶段疫情防控及“双节”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特点,着重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加强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批发市场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及直销、药品流通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加油站等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落实冬春火灾防控措施,取消各类商贸展览、促销活动等大型集中性活动的开展。督促企业广泛宣传用气、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救援常识,推动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改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

(八)优化市场环境。开展岁末年初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聚焦互联网、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领域,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强化抽检检测,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要求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维持以往正常加价率和利润,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虚假方式和不正当手段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依程序公开曝光。(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九)联系重点企业。从全县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作为重点联系单位,由责任单位及科室分包直联,聚焦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应、疫情防控中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其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服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责任单位:县改发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预备应急响应。从全县选出销售额高、储备规模大、物流配送能力强的重点农批市场、重点商超作为重点保供单位。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市场联动联保机制,动员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快速支援、保障供应。(责任单位:县改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单位处(科)室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同配合,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保供工作方案,强化保障措施,做到人员、准备、协调配合“三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加强迎新春消费知识宣传,及时关注舆情,通过电视、广播、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情况报告。建立“双节”期间监测周报告制度,对3家重点商超和1家重点农批市场生活必需品进销存情况进行周监测报告,按时上报有关情况。

蔬菜疫情保供方案图片篇四

为做好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发改委主任

xx经信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发改委,xx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xx海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

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局)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局)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场监管局)

蔬菜疫情保供方案图片篇五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近期我市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为做好“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强化技术服务指导,注重解决堵点困难,稳定“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做到生产不能停、供应不能断,同时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菜篮子”重要产品调运工作,为我市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尽责任、作贡献。

1.精准掌握生产底数。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统计监测,每日监测蔬菜产量、在田面积、平均价格,生猪存出栏量、屠宰企业猪肉产品产量、猪肉价格,鸡蛋产量、鸡蛋价格,水产品在塘存量。

准确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情况,重点掌握品类、日产量、一周之内预计供应量。

准确掌握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能够为大型商超、重点区域直供“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的企业情况,重点掌握品类、日产量、日直供量。

2.分析研判生产形势。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日监测和生产供应情况,及时分析生产形势。

对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波动较大的农产品,及时进行专项分析,研究制定稳产保供措施,加大生产调运力度,保证产品供给。

3.科学指导农业生产。

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主体稳定生产,在现有生产规模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条件及时扩大生产。

积极引导种植业生产主体根据季节特点,抢种速生叶菜和产量较大的蔬菜。

根据市场监测形势,指导生猪屠宰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增加我市肉蛋奶供给。

服务指导养殖企业提前储备饲料、兽(鱼)药等生产投入品,保证生产资料充足、生产不断档。

4.深入开展技术服务。

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开展全方位“菜单式”服务,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点对点”技术服务。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条件下和当前冬春季生产特点,组织专家利用各种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指导和答疑。

指导科学安排种植茬口,指导做好棚室防寒保温和病虫害防治,保障蔬菜品种均衡上市,推动新建设施尽早投入使用,尽可能扩大种植面积。

指导畜禽养殖企业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抓好冬春季畜牧生产,指导畜禽养殖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加大生产规模,提升供给能力。

指导在产的水产养殖企业稳定水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引导海洋渔业加大捕捞力度,提高保障能力。

5.持续狠抓质量安全。

全面加强对我市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督促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农产品产地追溯管理要求,全力防止使用禁用药物以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发生。

督促指导生产主体认真开展产品自检,切实把好自我检测关。

严格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切实组织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要充分发挥乡镇基层检测点和各放心农产品基地快检室作用,加大速测比例。

对于检测发现的问题,要随查随报,认真查找问题原因、迅速彻底整改。

要按照网格化智慧监管要求,指导推动各乡镇农产品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应用“国家平台”监管app系统,加强日常巡查检查。

6.严密防范动物疫情。

严格落实动物防疫属地责任,深入推进防控责任到人,措施到村、到场、到户“四到位”责任制落实,强化养殖、运输、屠宰等关键环节防控措施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严防重大动物疫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

一旦发生动物疫情,按照“早、快、严、小”原则进行处置。

7.全面做好应急准备。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日调度机制,掌握应急保供主体的种养规模、生产点位、产量、上市档期等动态生产情况,做好为重点防控区域直供农产品的准备,必要时引导畜禽重点生产基地或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畜禽提前出栏,并给予适当补助。

要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外埠生产基地建立密切联系,适时做好应急调运供应。

各涉农区要切实保障好“点对点”调运屠宰企业生猪跨省调运工作,加强动物防疫和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协调解决运输受阻等问题,全力保障我市供应。

8.协调畅通运输环节。

及时协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解决农业生产物资和产品运输受阻问题,为生产企业快速开具《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作为疫情期间运输车辆的临时运输凭证。

在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提高农资的运输通行效率,确保种植、养殖主体及农资企业正常生产和农产品稳产保供。

1.强化责任落实。

市农业农村委、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抓好工作统筹,沟通协调,指导推动等工作。

市农科院、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各涉农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政策宣传、技术服务等工作。

各级农业执法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动物防疫、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

2.强化生产保障。

积极协调电力、石油等企业为“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企业提供用电、用油及清洁煤保障。

要加强农资供应情况调度,及时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企业面临的农资、原料、上下游产品的短缺情况,协调属地政府稳定相关农资、原料、上下游产品的生产和保障,畅通运输渠道,制定应急配送机制,及时满足“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需要。

3.强化气象服务。

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与气象、应急等部门沟通会商,分析研判灾害性天气对农业生产活动的影响,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及时将气象信息和应对措施通知到生产主体,充分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工作,提早安排应急蔬菜生产,备足抢险和生产物资。

4.强化政策调控。

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争取出台抢种速生叶菜补贴政策。

落实好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充分利用我市100余个国家级和市级产能调控基地,合理调控生猪产能,保证畜牧业生产稳定。

落实好对我市远洋渔业企业按照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数量和比例,给予补助的政策,提高我市水产品供给能力。

5.强化信息报送。

要指定专人负责“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价格等方面的信息统计、报送、数据分析、监测预警等工作,确保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全面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形势,及时发现困难和问题,合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做好稳产保供工作。

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各级及时掌握情况、信息一致。

6.强化沟通协作。

加强财政、商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根据“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形势,及时出台相关生产扶持政策,协调做好产品调运供给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抑“菜篮子”重要农产品价格,协调菜肉蛋奶、活畜禽、相关农资产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运输保障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掌握情况。

要指定分管负责同志,统筹抓好各项具体工作。

要结合季节特点和生产现状,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过程中因履责不到位、玩忽职守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强应急值守。

要强化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确实在岗尽责,确保政令畅通。

面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服从安排、快速响应、及时报告、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扩散和蔓延。

3.加强宣传报道。

要及时公布“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直供企业名单,及时发布生产形势,积极宣扬责任企业和典型事迹,消除百姓恐慌心理。

要加强生产、供应、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舆情监测,及时掌控负面报道,对各种谣言、恶意炒作或不实报道,要主动发声、加强科普、妥善处理,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近期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和农业生产实际,经研究制定如下指导意见,请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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