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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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需要具备实施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如何制定一个合理的方案是我们要思考的重点。在下面的范文中,你可以找到一些成功的方案制定案例和实践经验,供大家参考借鉴。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实施好《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坚持以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xx市自xxxx年xx月x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xxxx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其他市、县自xxxx年起至少选取一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xxxx年选取不少于三个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xxxx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到xxxx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基本形成。
(一)明确分类标准和要求,夯实基础工作。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城镇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鼓励农村和偏远地区对厨余垃圾、枯枝烂叶等实行就地处理,能还林还地的尽量还林还地,减少垃圾外运量。(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不同区域设桶要求。办公区域、居住区域、酒店、学校、超市、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医疗机构等场所,应按照“四分类”要求,根据不同场所的需要和垃圾的产生量因地制宜配备相应数量和类别的垃圾桶,满足分类投放需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二)切实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垃圾准确投放。
1.合理设置投放容器及收集点。综合考虑生活垃圾产生比例、人口数量、运输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投放容器的类别、尺寸、数量,建设或改造一批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xxxxx-xxxx)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收集亭,并在明显位置告知各类生活垃圾收集点的位置、收集时间、收运频率、收运时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区,配备可回收物分类柜、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等,并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临时收集堆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对于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建设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后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区、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改造或配置符合要求的环卫附属设施,使其满足垃圾分类收集要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提升投放质量。可回收物应做简单分类处理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易碎或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采取防止破损或渗漏的措施后投放;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后,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盛装容器投放;装修垃圾应简单分类,捆扎装袋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废品收购网点或者投放至指定投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推行定时投放。根据居民的作息时间、垃圾产生量等合理确定各类垃圾的投放时间。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每天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集中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时投放,具体投放时间由各市、县确定。(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4.落实投放管理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一是按照分类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二是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三是设立督导员或志愿者,引导群众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实现垃圾准确投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5.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优先选择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主要旅游景区、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宾馆、饭店、酒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和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并推广无纸化办公,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三)杜绝“混装混运”,畅通垃圾全程分类渠道。
1.确定收运模式。按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做好管理责任人和运输企业、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采取定点收运、箱房分类直运等模式,具备条件的区域或居住区内交通不便利的“城中村”可以实行以桶换桶、桶车直运的模式,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配置收运车辆。对现有收运车辆进行改造,按照不同类别喷涂与《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xxxxx-xxxx)相一致的图文标识和颜色,并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需要按计划增配收运车辆,确保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新购置的收运作业车辆原则上应选择新能源环卫车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3.落实收运要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分类收运,且必须使用密闭高效的垃圾运输设备,并做好收运过程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避免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1.规划建设终端处理设施。按照城乡同步、区域统筹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等终端处理设施的规划选址和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生活垃圾协同处理综合产业园等项目,将其提前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快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的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尽快落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供销合作联社,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增设环卫作业基地。各市、县至少规划建设x座环卫作业基地,满足本地区环卫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洗、消毒、充电等操作需求。(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完善分类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分拣中心的规划建设,并根据需要对转运站进行合理扩建改造,增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后的处理要求。鼓励偏远的农贸市场、农家乐等经营场所安装符合标准的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就地处置厨余垃圾。
垃圾处置单位应建立处理台账,确保来源、数量、去向等信息可追溯,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五)强化政策引导,健全全程分类管理体系。
1.科学制定方案。各市、县要充分学习借鉴省内外经验,于xxxx年x月底前编制完成所辖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做好投入资金测算并统筹安排资金,按照预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x市、x市、三沙市、儋州市于xxxx年x月x日前试行并做好执行《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全域启动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完善政策制度。加快顶层设计,省直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于xxxx年xx月底前编制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有害垃圾种类目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可回收物种类名录及处置企业、场所名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指南、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快递业绿色包装标准、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产品目录等系列配套文件。各市、县应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根据分类要求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x月)。
3.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地级市应以区、镇为单位开展试点,把试点打造成为可供参观、学习的观摩点。其他市、县应尽快明确试点范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通过梳理成功的典型案例,发挥示范社区、示范街道(乡镇)等模范带头作用,将好的做法和模式复制推广,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x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主要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联络调度、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行印发。省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市、县政府也要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集中办公,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事务,同时指定专人定期向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xxxx年x月)。
(二)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传统主流媒体、新兴网络媒体等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视频新闻、热点解读等形式深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要求和阶段性成效,尤其可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充分的正面宣传报道,增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果。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广泛发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通过入户宣传、派发宣传画册、现场互动引导等形式,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通过“小手拉大手”系列课外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鼓励全省各级党校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理念。(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三)保障资金投入。
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备及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提供足额的资金保障。有条件的市、县可在一定时期内对分类工作有明显成效的单位、企业、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县政府确定。
要创新投融资模式,依法依规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相关资金支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明确牵头执法部门,梳理执法流程,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列入执法目录中,统筹部署收集、转运环节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和监管。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指导、考核力度,通过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通微信投诉渠道等方式,倒逼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分类管理工作。定期汇总情况并通报排名,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的实行约谈问责,同时将考核结果提交相关部门作为文明城市(单位、家庭、校园)、卫生城市的创建评比和省直单位、市县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开发建设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省商务厅要开发建设再生资源信息系统等,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整合现有的智能监控装置、车载gps设备等资源,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成效进行分析评估,并加强对不规范投放行为的信用惩戒,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活垃圾的管理水平。(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文明办,省爱卫办,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直相关单位及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垃圾分类工作精神,认真做好垃圾分类和处置,积极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和率先垂范的导向作用,切实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提高单位卫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全面提升卫生机构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改善环境,提升人员品质。
到2020年底,各股室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照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40%以上。
为推进我单位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进行,单位成立石城县妇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名单如下:。
明确分类类别。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实行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前提条件。《管理规定》规定了生活垃圾“四分法”,即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4类。《管理规定》在对分类类别作了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授权城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具体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单位和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职责作了规范。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
3、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4、其他垃圾。
(一)严格管理,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四分类”要求投放生活垃圾,严禁将有害、易腐垃圾投放到其他类垃圾收集设备中。
(二)严格规范,分类收存。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负责设置外观统一,标识明显、功能齐全的分类容器,并将其集中到满足运输条件和环境控制要求的地点密闭存放,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类运输。对有害垃圾要根据不同品种和实际产生量,科学设置专门场所(容器)和醒目标志,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专人管理,由具有相应资质企业收运并对易腐垃圾要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收存,建立记录易腐垃圾种类、产量、去向等内容的台账制度,做到日产日清。
(三)严格标准,分类处置。有害垃圾应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利用处置,可由统一收集运输至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处置,也可统一运输至符合要求的贮存库,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上门收运并综合利用和处置。
(四)源头减量,优化资源。推行绿色办公、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印刷。严格规范办公用品配置标准,尽量实现共享共用,提高办公设备的利用效率。优先采购可以循环、资源化利用的可再生办公用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我会干部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抓好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各尽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分类管理。办公室是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应当认真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暂存的主体责任,完善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及办法,明确内部岗位职责,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要加强对提供相应服务社会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其严格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督促、引导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监督考核、示范创建内容。本单位将适时对各股室开展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部(室)进行通报、约谈,并将完成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
(三)突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部(室)要组织开展相关知识业务培训,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宣传媒介。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同时鼓励干部职工将垃圾分类习惯带进社区,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提倡再生办公用品的使用,减少-次性物品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
(四)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工作成效。本单位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大垃圾分类设备设施的投入力度,保障分类工作有效开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和《x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参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xxxx年底前,实现市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x街道、x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xxxx年底前,x道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市城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并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xx%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xx%。
xxxx年底前,xx道、白露塘镇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同时,苏仙区(不含农村)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xxxx年底前,xx道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同时,北湖区(不含农村)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从而实现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xxxx年,巩固和提升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xxxx年底前,市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全市各县级城市(含县城)应参照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因地制宜,逐步推进。()。
生活垃圾分类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除上述四大类外,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单独分类、独立处理,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减轻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负担。
(一)居住区域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确保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开投放。
(二)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宾馆酒店、商场、商铺等机构产生的垃圾,有集中供餐的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无集中供餐的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确保产生的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农贸市场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等独立收运处置。
(三)车站、码头、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区域,一般以“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也可根据垃圾产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模式。
严禁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1加大使用环保包装物。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促进邮件、快件包装物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超市的管理,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和引导消费者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环保包装。
2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要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和一次性杯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用品。鼓励和支持铝合金模板、装配式建筑、精装修住宅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降低建筑施工和房屋装修建筑垃圾产生。
1注重培训引导。加大对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知识的培训力度,引领公共机构带头参与垃圾分类工作。鼓励居民在家中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减少塑料袋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社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社区,要安排现场引导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现场宣传和引导,做好台账记录,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单独设置,并进行分类堆放。
2明确分类投放要求。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责任人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以桶为单位,按本区域收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环卫系统收运网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下列规定确定:
(1业主自行管理的居住区,业主委员会为责任人;委托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
(2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管理区域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3公共建筑,所有权人为责任人;所有权人委托管理的,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5酒店、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商场、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展览展销、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举办单位和店主为责任人。
(6道路、广场、景区、公园、公共绿地、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体育场(馆)、宗教场所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按照上述规定不能确定责任人的,对管理责任范围有争议的,由所在区城管部门组织相邻责任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所在区城管部门确定。市城区涉及跨区争议的,由市城管部门或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1理设置分类收集站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社区要优化布局,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站点,并提供分类投放所需器具、设备及条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做到功能完善、干净无味。全市分类垃圾桶实行统一的外型、型号、颜色等,其中,可回收物用蓝色收集桶,有害垃圾用红色收集桶,厨余垃圾用绿色收集桶,其他垃圾用灰色收集桶,颜色色标以省相关部门规定为准。收集桶标志统一字体为黑体,英文为arial粗体,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执行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xxxxx-xxxx)。有关单位和社区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安全原则,设置专门贮存场所(容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生态校园、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为要求,以“科学规划、全员参与、整体推进”为工作原则,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引导全校师生树立绿色低碳、环保健康的生活理念,创造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提升学校的整体文明水平。
二、工作目标:
2、逐步实现校园垃圾源头减量,科学分类,无害处理。
3、努力形成全体师生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组长:毕生贵;
副组长:陈飞然、王著良、白志荣、脱智德;
组员:校安办、各班主任、团队干部。
2、健全队伍,加强分类管理。
(1)成立学校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明确各部门、组(室)、食堂、实验室负责人为学校指导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组(室)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日常宣传指导和管理、监督和检查。
(2)成立班级垃圾分类减量指导员队伍,明确班主任为班级指导员,具体负责本班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日常宣传指导和管理、监督和检查;成立班级垃圾分类绿色小卫士队伍,具体负责本班级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自主管理。
(3)规范保洁员队伍,加强学校层面的垃圾收集和处置工作。
3、加大投入,完善设施设备。向各部门、组(室)、班级等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宣传资料、垃圾袋等,指导全体教职工、学生将垃圾分类投放;校园内增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班级内分设可回收垃圾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
(二)加大宣传,体验实践,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效开展。
1、多途径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努力提升垃圾分类知晓率。通过教职工大会、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倡议书、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普及教育,强化师生垃圾分类减量意识,提升知晓率。
2、多途径开展各种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垃圾分类践行率。
(1)开展“光盘行动”,值日教师、团队干部组成检查团,每日对各班午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学生避免“舌尖上的浪费”,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倡导学生争做“光盘行动”的践行者、推广者、监督者,促使全校上下形成一种厉行节约、弘扬节俭的良好氛围。
(2)开展“垃圾分类减量,从我做起”主题活动,以知识竞赛、十分钟班会、签名等形式进行垃圾分类减量活动,强化学生垃圾分类减量的意识,提高学生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开展“小手牵大手”垃圾分类减量系列活动,志愿者服务等形式,倡导节约、环保、低碳的生活理念,带动家庭、社会关注垃圾分类减量,并积极配合、参与学校的`相关活动中,携手共建勤俭节约、绿色环保的美丽家园。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部门、各组(室)、各班级要明确职责,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要将其作为建设文明校园、落实节能减排的工作来抓,积极做好实施和推进工作。
2、加强监督,务求实效。校领导小组定期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和评价;学校政教处行为规范日常检查组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班级每日检查评比中;各部门、各组(室)、各班级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组(室)、本班级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及时上报。各班级要加强宣传垃圾分类减量活动,并注重挖掘活动中的典型案例,以活动简讯的形式及时上报至学校校安办,书面稿和电子邮件均可。
〔x〕18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设施,在委办公楼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及机关食堂等地放置垃圾分类设备,制作张贴横幅、标语、警示牌等,为完成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垃圾分类是新时尚”的理念,按照市区总体部署,积极贯彻落实《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关于印发20南京市垃圾分类重点任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助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全体师生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意识,建立长效常态工作机制,提升学校“美丽校园”“健康校园”建设水平,助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南京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学校为目标,整合全校各方面的力量,围绕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的主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师生、家长认识到垃圾分类是要从源头上分离出来,并尽量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做到人人知道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自觉进行垃圾分类。
三、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黄宝霖。
副组长:吕克林戎海燕成国平。
2、工作小组。
组长:成国平戎海燕。
副组长:陈冬平王东兴罗斌付乐黄俊万建兵于常新。
成员:其他行政、班主任、物业保洁人员。
四、主要工作:
(一)规范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充分利用周一升旗仪式、晨会、班会等途径,下发《垃圾分类》读本,开展垃圾分类标准的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德育处)。
2、规范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学校实际,统筹安排办公区、教学区、就餐区等不同区域投放设施。(总务安保处)。
3、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帐制度。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设置台帐,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委托规范的收运单位,建立双向监督机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总务安保处)。
4、积极协调和督促收运单位按时清运垃圾,湿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总务安保处)。
5、做好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斜街。(总务安保处)。
(二)大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1、重视学生生态文明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根据学校实际年龄特点,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教育课程体系中,开展学科融合教学。(教务处、德育处)。
2、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师生开展垃圾分类知识专题培训,重点开展班级垃圾分类小达人骨干培训,小手牵小手,小手牵大手,人人争当垃圾分类先锋。开展垃圾分类社团建设。(德育处)。
3、开展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将垃圾分类融入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总体内容中。组织学生参与垃圾分类活动,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普及率、覆盖面、有效性。(德育处)。
4、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每学期开学季,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每学年组织一次垃圾分类科普实践活动,并利用学校科技节、读书节、艺术节、环保主题月等活动,鼓励学生自主创新、推广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科技发明和艺术创造。(教务处、德育处)。
(三)积极落实和丰富学校垃圾分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积极落实和不断丰富校园垃圾分类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育和创新具有学校特色的绿色课程教育品牌。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把垃圾分类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科技创新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环节。提升垃圾分类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的实效。(德育处)。
(四)做好实验室废弃物等其他垃圾处理工作。
加强教学和实验垃圾,特别是含危险废物成分的垃圾分类收集、存放和处理。日常生活垃圾,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实验室危险废物,专人管理,重点监控,定时巡查,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分流收集、运送、贮存、交接及处置的相关要求。校内产生的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其他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参照行业规定执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精神,做好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快我镇各社区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城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形成以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党员领导带头、干部职工参与的良好格局。在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全市节约型建设水平,发挥公共机构应有的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
二、健全机构。
为搞好**镇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扎实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我镇成立了农村垃圾分类处置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全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办公区域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各社区首选条件较好的先行先试,逐步推广。
四、分类要求。
城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垃圾分类的主体。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要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19)进行标志设置。按分类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在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
(一)有害垃圾。
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2、废灯管:日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led灯;
4、废家用医护用品:药品及其包装物、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
(二)可回收物。
指易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其他可回收物。
(1)废纸:报纸、书刊杂志、复印纸等纸张,纸板纸箱,纸质包装等;
(3)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窗玻璃等;
(5)废织物:衣物、床单、棉被、鞋、窗帘、毛绒玩具等;
(6)废大件可回收物:床及床垫、沙发、橱柜、桌椅、门窗等。
(三)厨余垃圾指餐厅、厨房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1、蔬菜瓜果:蔬菜、瓜果及其果肉、果皮、果壳等;
3、食品调料:各类饼干、糖果、巧克力、罐头等食品,糖、味精等调料;
4、茶叶盆栽:茶叶、中药、咖啡渣,盆栽植物残枝落叶,动物饲料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混杂、难以分类的生活垃圾。
3、灰土陶瓷:烟蒂、尘土、陶瓷及其他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物品。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各社区要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有利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意识。
(二)提倡示范带动。各社区干部职工要主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分类宣传员。敢于制止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等现象,当好分类督导员。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当好分类示范员。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结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引导带动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夯实学校教育基础。教育系统主管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切实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培养一代人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四)开展志愿者活动。各社区要在干部职工中培育一支志愿者队伍,深入垃圾分类工作一线,融入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的日常,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者活动的专业性,使志愿者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五)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各社区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六)拓展交流渠道。各社区要积极推荐引导干部职工关注“生活垃圾分类助手”微信公众号,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参与交流互动活动。积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增强社会影响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党员以身作则,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任务分工。各社区要明确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监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避免垃圾混投混放。2022年底前,各社区要完成垃圾分类点设置工作,合署办公楼的主管部门负责大楼内外公共区域的垃圾分类点的设置,独立办公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垃圾分类点的设置。积极配合环卫部门布设分类垃圾桶相关设施和清运事宜。各公共机构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垃圾源头分类实效,分类投放,不得乱扔乱放、私自出售或处理,上级领导适时对垃圾分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工作不重视,垃圾分类不彻底,造成工作被动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停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一是认真落实“社区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要求,各社区食堂和所属招待场所要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袋、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从源头减少使用塑料制品。二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倡导使用可降解、可重复使用的绿色塑料制品。三是各社区真正发挥社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实现源头减量,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四)加大资金支撑保障。各社区在实施垃圾分类工作中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设施配套、宣传教育、绩效考评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尤其对厨余垃圾堆肥等简单易行的再回收、再利用措施,要给予重点保障和支持。
(五)强化经验总结。各社区要及时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建设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样板,推动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科学高效开展。
为了保持校园的清洁、卫生,培养师生的环保意识,提高大家的`环保能力,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使垃圾分类回收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希望全校师生遵照执行,自觉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好习惯。
成立我校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垃圾分类工作。
组长:田淑敏。
副组长:杨理、卢博逸、罗权荣、欧秋香、李贝。
组员:全体教职员工。
生活垃圾推行“四分法”分类模式,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2.易腐垃圾包括残枝树叶、剩菜剩饭、菜叶、果蔬、蛋壳、茶渣、汤渣、禽肉、绿植、调味品、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脂、抽油烟机剩油、厨房下脚料、食品加工废料等。
3.有害垃圾:包括废药品、杀虫剂、消毒剂、油漆和溶剂、化妆品等及上述废物的包装物;相纸、荧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充电电池、纽扣电池、过期药品、硒鼓、墨盒、手机等。
4.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包括烟头、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灰土、一次性餐具、妇女卫生用品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1.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动员、保证推广及分类工作所需经费。
2.教导处负责对教师的宣传工作、检查各部门工作完成推进情况。负责教师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
3.德育处负责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保证学生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并组织学生志愿者、社团等对师生投放垃圾的分类情况进行督促。除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外,重点将宣传倡导绿色健康和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减少垃圾产生。
具体可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材,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大力培育青少年生态文明实践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着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广泛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利用挂图、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教材、进课堂的基础上,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培养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班级、带动一个学校、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
4.总务处负责设置垃圾分类箱,督促垃圾回收部门进行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工作。负责信息报送、阶段工作总结等。
1.宣传动员和准备阶段。
本阶段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开展普及宣传、教育活动,设置垃圾分类箱。
2.实施阶段。
按照分类标准投放垃圾,规范垃圾分类的管理。本阶段学校与社区进行共建活动,组织学生深入社区宣传和参与垃圾分类,小手拉大手,促进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提升文明程度。
3.总结阶段。
总结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期间的成败得失,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提炼有效的工作方法,改进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为下一步的深入实施积累成功的经验。
1.垃圾桶摆放。每个普通教室、办公室和专用教室摆放10升的可回收物垃圾桶和其他物品垃圾桶各一个。每个楼层摆放50升的可回收垃圾桶和其他物品垃圾桶各一个。学校垃圾场摆放500升的可回收垃圾桶、易腐垃圾桶、厨余垃圾桶和其他物品垃圾桶各一个。
2.垃圾的投放。师生在学习、工作中产生的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按分类要求直接投放在室内的垃圾桶内。有毒有害垃圾必须直接投放到楼层的专用垃圾桶内,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合。
3.垃圾的处理。可回收垃圾送到学校专用垃圾场所存放,再由废品回收公司统一回收。其他物品由值日生负责在放学时投放到垃圾场内的分类桶中,如上课期间已满则可就近投放到楼层的分类桶中,由环卫部门负责清理运输。有毒有害垃圾由专人负责集中投放到垃圾房的相应垃圾桶内,由总务处联系环保部门回收处理。
4.厨余垃圾的回收和处理。学校暂时仍然采用原来的方式,由专人收集后统一处理。
1.本方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2.本方案为初稿,我校会在垃圾处理实施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
为扎实有效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瑞昌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制定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强化源头宣传教育,推动终端处理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垃圾分类制度为基础,全员推动、全员参与的绿色环保氛围,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改善机关工作生活环境,为建设“文明之城”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成立市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政委王忠华任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邹余平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在警务保障室,由李剑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政工监督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推进、协调、指导、落实,具体工作由警务保障室协调。各单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督导员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检查督导。
(一)制定健全规章制度。市局组织制定《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各单位根据方案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和计划安排表,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各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二)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做好《瑞昌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宣传工作,确保全体民警职工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开展倡议宣传,各党组织要把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开展“模范机关”工作的一项具体举措,开展形式多样、内容详实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一楼大厅电视、宣传栏等媒介,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在各个楼层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标语,确保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建设。
(三)开展主题活动。各党组织要结合“七一”党员、国庆、元旦等重要节日,开展一次以“垃圾分类,你我同行”为主题的党日活动;结合“双报到、双对接”(即机关各党组织与共建、挂点社区党组织报到、对接;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对接)“一月一主题”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对接社区,组织党员志愿者进社区、进广场、进街道、进企业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提高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度,大力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规范垃圾回收桶配备。严把分类关,守住第一道关口,合理配备、增设和规范垃圾收集桶,方便投放与收集。在办公室内规范设立垃圾桶(篓),在办公楼显著位置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2个回收桶。
(五)做好收集转运衔接。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模式,与物业公司联系对接,签订生活垃圾回收合同,明确物业在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全过程的责任。
(六)切实做到垃圾减量。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化,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推行无纸化办公,尽量不使用一次性杯子。食堂优先采购净菜、洁净农副产品,推行“光盘行动”,减少厨余垃圾产生量。
(七)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各单位自行管理原则,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各单位工作联络员、督导员要对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乱分乱投现象,及时予以纠正。
(一)政工监督室:将垃圾分类纳入创城工作、内部绩效管理等考评。配合制定机关垃圾分类宣传方案,负责开展形式多样、内容详实的宣传活动。。
(二)督察大队:牵头组织对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垃圾分类检查纳入机关日常检查。对不认真履职,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和问责。
(三)警务保障室:负责市局各单位办公场所、公共区域、生活区的垃圾分类桶的采购、摆放、回收、运输等工作,负责各个楼层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标语,负责制作机关垃圾分类宣传公示栏。负责做好收集转运衔接,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书。
(一)分类标准。
1.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二)容器设置。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市局各单位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单位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推进,从细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职责。
(二)严格责任,落实措施。全体人员自觉做好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务必严格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别正确投放,真正做到从我做起、落实好每一项分类工作。
(三)强化监督,保证成效。市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考评,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对工作不落实、不配合导致被上级通报或绩效考评扣分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努力实现“全域美丽”、打造“至美瑞安”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我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作为我街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我街道“一把扫帚”环卫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实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规划构建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树立“可卖尽量卖、有害分开放、厨余要分类、投放应准确”的分类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实施计划。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8月)。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结合玉海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集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统一、规范设置。
第三阶段为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9月-10月)。社区(村)是生活垃圾分类的最基础单元。依托街道社区(村),充分发挥其组织动员能力,发动党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单位、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配合度。广泛动员各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民众知晓率,通过不断的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加强街道、社区、学校的协调,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实施垃圾分类,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良好习惯。
第四阶段为巩固阶段(20xx年11月-12月)。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镇”的创建成果,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加强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根据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三、工作任务。
根据我街道城乡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等先行开展“可回收物”细分类。
1.可回收物(蓝色桶):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2.有害垃圾(红色桶):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灯管、过期药品、废家庭医用器材、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等。
3.厨余垃圾(绿色桶):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
4.其他垃圾(灰色桶):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实施专项收集处置。
根据我街道“一把扫帚”环卫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确定的分类方法以及年度工作目标,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路线,统一配置数量充足、规格适宜、标识醒目一致的分类运输车辆,确保垃圾分类运输率达到100%。
1.“可回收物”采取定点、预约等收集方式,由居民、单位直接投售至废品回收系统或由商务、供销部门资质认可的单位上门收运和回收利用。
2.“有害垃圾”采取定点、预约等收集方式,由环保部门负责提出收运处置方案,组织规范收运处置流程。
3.“厨余垃圾”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单位、中小学、医院供餐等产生的餐厨垃圾由已取得市区餐饮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的单位负责收运、处置。
4.“其他垃圾”按照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模式,由环卫所或特许经营收运单位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实行分类转运,做到日产日清。
应当加强分类知识培训指导,建立“市、乡镇(街道)、社区”三级宣讲队伍,分批次、逐月在社区(村)开展集中宣传培训,指导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督(劝)导机制和管理责任区制度,配备2名分类督导员,各社区(村)至少配备1名社区分类劝导员,建立社区督(劝)导员队伍,有条件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可以安排生活垃圾分拣员进行辅助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的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相同。充分发挥居民代表、党员志愿者、义工组织等作用,激发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热情。
成立中学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垃圾分类工作。各部门分工合作,共同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按照国家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可堆肥垃圾、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六大类。结合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现状以及今后的实际需求,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布实施、逐步到位,现阶段按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待相关设施建设、分类收集的条件成熟后,再按照部颁标准细化、实施。
1、可回收垃圾: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如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指除可回收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如普通生活垃圾、电池等有毒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垃圾。
1、开展宣传动员。组织全体师生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利用校园网、班会课、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开展以“垃圾分类、保护环境”为主题的各类活动。切实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
2、参与社区共建。与社区开展垃圾分类达标共建活动,深入社区宣传和参与垃圾分类,促进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
3、设置分类收集设施。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分类设置垃圾收集设施。
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学校校园内部垃圾分类的宣传、推广以及分类设施的设置、改造工作。
1、宣传动员和准备阶段(20年月)。
本阶段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开展普及宣传、教育活动,设置垃圾分类箱。
2、推行阶段(20年x月x日-月x日)。
按照分类标准投放垃圾,规范垃圾分类的管理。本阶段学校与社区进行共建活动,组织学生深入社区宣传和参与垃圾分类,小手拉大手,促进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提升文明程度。
3、提高巩固阶段(20年1月以后)。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范围,提高分类标准,使师生对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达100%。
1、召开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2、在校园内以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普及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以“垃圾分类、保护环境”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3、学校确定一名垃圾分类指导员。指导员要热心公益性事业,责任心强,勤劳肯干,负责垃圾分类投放的指导监督、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作业、协助服务等相关工作。
4、积极推进“零废弃”工作。尽可能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努力零排放。
5、加强宣传培训和日常监督检查:
(1)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倡导绿色健康和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减少垃圾产生。
(2)开展学校与社区垃圾分类达标共建活动,深入社区宣传和参与垃圾分类,促进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提升文明程度。
(3)加强资料归档、管理制度,规范专项档案管理。
2024年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优秀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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