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企业及健康素养测试 神木市健康企业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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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企业及健康素养测试 神木市健康企业工作计划篇一
1.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社会福利制度体系,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2.巩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儿童基本医疗权益。
3.构建连续完整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
4.建成覆盖城乡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和托位数量持续增加。
5.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生存、发展和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6.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更加健全。
7.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稳步提高,2030年达到国家平均水平,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8.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基层儿童保护机制有效运行。开通并有效运行未成年人保护热线。
9.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阵地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2030年实现全覆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10.基层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和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明显壮大。
保障措施:
1.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体系。逐步建成与神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与儿童需求相匹配、与相关福利制度相衔接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促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制度与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衔接。加大困境儿童保障力度,建立完备的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实现一人一档,动态管理,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完善儿童福利政策,合理提高儿童福利标准。合理确定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提升儿童生活质量。
2.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提高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与智能化水平,将儿童教育、医疗卫生、福利保障事项优先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完善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发达地区、薄弱环节、特殊儿童群体倾斜。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全面落实儿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游览参观票价优惠政策,推进采取年龄标准优先、身高标准补充的儿童票价优待政策。
3.做好儿童医疗保障工作。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巩固提高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做好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患儿医疗救助。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并推广适宜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大病和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统筹调动慈善医疗救助力量,支持医疗互助有序发展,合力降低患儿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4.推进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巩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成果。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3-5岁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工作,构建从婴儿期到学龄期儿童连续完整的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
5.发展和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支持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引导,通过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开展涵盖良好健康、充足营养、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安全保障等多维度的儿童早期综合服务,制定整体解决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推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加快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农村地区儿童早期发展能力同步提升。加强对家庭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的支持和服务,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探索推广入户家访指导等适合农村儿童、困境儿童的早期发展服务模式。探索在农村和城镇流动人口集聚区设置活动培训场所,依托基层力量提供集中托育、育儿指导、养护培训等服务。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规划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综合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居住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
6.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明确保障对象,规范认定流程,合理确定保障标准。积极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畅通亲属抚养、家庭寄养、机构养育和依法收养孤儿等安置渠道。规范家庭寄养工作程序,优化社会散居孤儿、家庭寄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走访、监护评估、家庭培训和监护保护制度。探索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助医助学工作。全面推进实施收养评估制度,建立收养回访监督制度。加强收养登记信息化建设。
7.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残疾儿童报告和信息共享制度。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覆盖率,逐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医疗、辅助器具、康复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标准,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发展,增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支持儿童福利机构面向社会残疾儿童开展替代照料、养育辅导及康复训练等服务。
8.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落实流浪儿童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职责,依法依规为流浪儿童提供生活照料、身份查询、接送返回等服务。对于流出的要建立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落实流浪儿童相关社会保障和义务教育等政策教育,教育督促流浪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依法严厉打击遗弃、虐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水平。
健康企业及健康素养测试 神木市健康企业工作计划篇二
20xx年全区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及市委、区委四届四次、五次、六次全委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区社会保险工作安排部署,秉承“经办为民,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以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狠抓扩面征缴,落实惠民举措,强化监督管理,突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社保服务质量和水*,持续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全力推动“三区一城,幸福涪陵”建设。
一、狠抓扩面征缴,促进社保全覆盖
(一)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重点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打破户籍限制,鼓励和引导城乡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完善五险统征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农转城人员及城乡居民参加各类养老保险;将建筑业、商贸业、餐饮业作为工伤保险重点扩面范围;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工作。健全完善用人单位如实申报参保基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工作机制。全年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分别扩面新增5000人、20xx人、20xx人。
(二)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加强与地税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准确汇总传递征缴计划,协助开展基金征收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强化依法征收,规范基金征缴行为,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力争完成市上下达的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费征收任务。
二、落实惠民举措,持续保障改善民生
(三)严格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继续巩固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成果,社会保险待遇确保率和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做好20xx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和超龄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及时补发兑现到位。进一步探索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认真落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工作,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医疗、康复费用结算工作。
(四)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继续做好“单双解”人员、原民办教师和农技(机)人员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缴费补贴等惠民政策。认真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工作,确保跨省转移及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衔接渠道畅通。
三、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五)加强基金管理工作。继续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专项检查、支付稽核工作力度,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社保基金审批机制和预决算制度,坚持先审后支、先批后付的原则,逐步探索建立社会保险精算制度。切实抓好全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推进工伤预防试点和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妥善处理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与养老保险待遇间的政策衔接。完善劳动能力鉴定机制,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体制调整到位。
(七)深化社会化管理服务。持续深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加快把中央企业、关闭破产企业和异地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按属地原则纳入居住地社区管理,确保年底前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达到80%以上。
四、加强能力建设,服务质量再上台阶
(八)深入推进社保业务下沉工作。扩大业务下沉范围,逐步实现全区各乡镇(街道)均能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推进*台服务设施标准化,为老百姓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积极探索建立社会保险业务工作下沉乡镇(街道)服务*台的管理服务机制,实现“市级督导、区县管理、街镇经办、村社代办”的四级经办服务体系。
(九)启动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按全市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基础准备,及时开展入户调查,记录、核查、规范管理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全面掌握依法应参保的单位及职工和可参保的城乡居民有关信息,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持续参保。确保年底城乡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5%以上,工伤、生育保险基本覆盖率达到法定群体的80%以上。
健康企业及健康素养测试 神木市健康企业工作计划篇三
一、行政管理
(一)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继续推进医改政策落实,利用乡召开各种大型会议,对社会贤达和知名人士进行宣传,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卫生院、村卫生室干部职工进村入户,为推进基层医改建言献策。
(二)落实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结合医改文件精神,对辖区内城乡职工、城乡居民和农村居民实行即时结报;使医改补助范围全覆盖,真正体现关注民情、惠及民生的医改精神。严格执行村医退出及养老保障规定,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统计工作。
(三)规范执行国家药品零差率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
(四)加强基层医疗队伍人才建设
1、卫生院实际编制20人,实31人,聘用人员xx人,执业医师及全科医师3人,专业技术人员28人,工勤人员3人,管理岗1人。学历:专科学历4人,专科25人,其他2人。有11个村卫生室24名在岗村医,专科20人,其他4人,都具有乡村医生资格证,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总体素质尚可。
2、卫生院坚决贯彻落实医改政策,县中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帮扶合作关系,职业交流、业务素质提升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协作*台;积极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各类培训和继续教育,并先后派4名医生市、县进修学习;利用职工大会、乡村医生例会、每周大交班契机,经常性抓院内培训、三基三严培训、急救演练,并把培训学习讲稿编成书,供*时医护学习,本年度开展各类业务培训80次。
(五)行政党建综合聚亮点强化责任制管理,创文明单位
1、年初卫生院与院内科组负责人、卫生室负责人签订了一体化均等化管理、综治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各项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同时与市延安医院、县医院、中医院、各村卫生室和乡直、驻乡各单位互联互通,确立卫生保障,确保一方*安。
2、全院职工改变思想,用“文明单位”的要求要求自己,纷纷加入到雷锋精神“志愿者队伍”中来,献爱心,暖人心,树立白衣天使形象。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职工思想道德建设
1、确立了“以人为本,不务虚、唯求实”的强化院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思想,确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线,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为基点,以推进医改、保障就医、服务民生、建立新形势下的和谐医患关系为基本面的点—线—面的管理模式,促进了团队协作,初步实现了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信息公开化、服务多元化的目标。
2、对卫生院领导班子、村卫生室负责人和管人、财、物的科室和个人经常进行教育学习,做到警钟长鸣,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和职业犯罪,并从医德医风、职业道德、敬业奉献、感恩立德等多方面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学习。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
1、制定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
2、划分区域,团队协作、专人负责,各村卫生室协同。
3、继续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和驻村医生责任制。
4、为各村卫生室配置专业医疗设备和器械。
5、多渠道、多种形式,广覆盖城乡居民,继续加大宣传力度。
6、每月不少于召开两次例会,使团队医生、乡村医生之间相互交流、共同总结、相互提高。
7、开展高血压病、糖尿病病例筛查。
8、规范慢性病管理,定期随访,重点询问病情,检测血压、物理检查、鉴别并发症、观察指导用药和饮食、进行健康教育;对高血压、糖尿病管理和控制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提高知晓率和控制率。
9、加强健康教育,积极推广参与式健康教育方法,通过开设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知识讲座、健康教育咨询等方式不断提高人民基本卫生知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10、到各村对65岁以上老人免费参加健康体检工作。
11、加大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病人登记管理、随访及康复指导工作。
12、加强运行管理措施:全面质量管理、信息化管理、农民满意度评价。xx、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新增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录入工作。xx、实现双向转诊,确保医疗服务质量,资源共享的互惠合作关系,确保提高了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并及时填写记录,做好资料及时归档工作。xx、加*生监督检查督导工作。
三、基本医疗
20xx年度我院基本医疗总体概况:
1、业务指标完成情况与医疗急救保障情况。20xx年业务收入完成370万元,其中药品万元,医疗收入万元。住院病人108人次,门诊病人26742人次;外出救护保障17次,保障救治20余人次,全部村卫生室业务收入完成万元,其中药品*万元,医疗收入万元,门诊病人3300人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9人次。
2、卫生院全年开展了多项活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全年下村大型体检2次,学校体检2次。通过体检扩大了卫生院的社会影响力,并且发现了一部分慢性病人,同时加大了卫生民生工程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和知晓率。
3、完成多项重大活动保障任务。诸如节假日保障、1月份民簇篮球运动会、3月份地震、防暴演习、8月份斗牛节活动、9月份民族文化艺术节等活动的保障任务。
4、业务及医疗安全方面。为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水*,通过早会、职工会等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及医德医风考评方案、医疗安全纠纷防范等专题培训,逐步增强了职工的安全意识、风险防范意识。
健康企业及健康素养测试 神木市健康企业工作计划篇四
广泛动员师生力量,整合各类资源,传播健康理念,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增强师生的健康意识和自己保健能力,为建设健康学校、保障师生健康,促进学校发展服务。
2、学校各项创建指标符合《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标准》。(标准附后)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
3、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90%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4、加强无烟环境建设,校园实现无烟化。
5、参加健康学校评选活动。
1、组织管理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5)学校至少有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校卫生管理工作。
2、环境建设
(1)按照《无烟学校标准》建设无烟学校环境;
3、活动开展
(2)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不低于1小时的要求;
(9)开展社区健康支持活动,积极争取社区支持,与社区联合开展健康相关活动,每年至少组织学生参加2次社区健康实践。
4、健康结果
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健康行为形成率70%。
第一阶段:广泛宣传,工作启动(20xx年9月—20xx年12月)。学习《蕲春县教育局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方案》,学校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综合干预,全面达标(20xx年1月—20xx年5月)。学校制定创建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创设环境、组织实施并开展工作,签订《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承诺书》,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第三阶段:考评督导,效果评价(20xx年6月—20xx年11月)。学校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按照标准整理相关资料并装订成册,迎接督导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是全省卫生县城创建的重要方面,学校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搞好本校的创建工作,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提交相关资料,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学校要按照《蕲春县教育局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方案》的要求,按年度、阶段细化分解创建工作,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把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创建工作中,学校要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师生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利用黑板报、广播、学校电子屏幕、心理教师专题教育等方式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在充分发挥已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主阵地作用的同时,聘请相关部门专业人士进行健康知识专题讲座,努力营造创建健康促进学校的良好氛围。
健康企业及健康素养测试 神木市健康企业工作计划篇五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五)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3.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二、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一)日常监测
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3.规定监测办法。
(二)检测和评价
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岗前告知
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二)作业场所告知
1.设置或定期更换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明确具体负责人;
2.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定期将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示,明确公示方式。
四、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检查负责部门和人员,以及相应的任务和职责;
4.检查记录保存完好;
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实现跟踪问效;
7.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是否分开。
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申报工作负责人;
2.每年申报时间;
3.申报程序;
4.申报存档资料。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制定职业危害维护检修规定;
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和检修人的职责范围;
3.明确检修的种类;
4.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
5.检修的程序和要求;
6.检修的记录要求;
7.检修的验收要求。
八、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明确配备标准;
2.明确采购及特种劳保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
3.明确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办法和管理责任人。
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三)职业健康检查
1、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开展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主要包括内容:
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十一、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
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
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
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教育和检查办法;
3.职业危害协议签订要求。
十三、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1.成立应急机构,明确各人员应急救援管理责任;
3.明确重大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的宣传、学习、教育、演练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