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技能提升方案 安全生产技能提升方案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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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大力推行自动化与智能化,持续的消除隐患或化解隐患。
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及氛围,提升全员参与度,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重安全”。
五、具体步骤及时间安排
12月
全区域佩戴安全帽
生产部、各部门
综合部
安全推进方案宣贯
综合部
直接领导
编制8大特殊作业管理规范并执行
生产部、各部门
综合部
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部、综合部
总经理
编制四类检查表格并应用
生产部
综合部
编制三级安全培训资料并培训
生产部、各部门、综合部
总经理
梳理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生产部、各部门
综合部
各类安全标语、管理制度上墙
综合部
直接领导
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上墙
生产部、各部门
综合部
3-4月
编制安全管理激励办法并应用
生产部、综合部
总经理
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
生产部
综合部
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综合部
直接领导
开展阶段性、较全面的安全督查审核并改进
综合部
总经理
5-7月
签订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申报合同
综合部
总经理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及推进工作
生产部、各部门、综合部
总经理
组织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综合部
总经理
8-12月(长效工作)
三级培训、四类检查、定期督导激励
生产部、各部门、综合部
综合部
月度安全知识培训
不定期组织安全活动
综合部
总经理
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
综合部
总经理
适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改善专项工作
生产部、综合部
总经理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事前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切实提升全市安监系统执法人员素质、效能和形象,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硬、业务能力强的安监执法队伍,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有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市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县(市)、区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安监系统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的组织领导。
市局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的.日常组织工作。
市局、各县(市)、区安监系统各组成1个代表队参赛。
大比武分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竞赛、执法工作竞赛和案卷评比三个部分。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竞赛(20%)
每个代表队6人,其中:县(市)、区安监局或执法大队4人,重点乡镇(街道)2人。
竞赛重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业务知识;
3、案例分析;
4、案卷制作。
竞赛形式:书面。
以参赛队的平均成绩为该队最终成绩。
(二)执法工作竞赛(权重60%)
1、执法问题研讨(权重25%)。以pbt的形式,向评委介绍安全执法问题研究与思考。主要包括:安全执法过程中一些问题的思考,安全执法创新做法,执法人员素质、效能和形象建设等。时间10分钟。
2、事前执法情况(权重30%)。
各地提供2014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立案已执行的事前行政案件的目录、处罚决定书和银行打印的罚款收据。
(1)执法数量(权重10%)。
办案起数(权重5%)。事前办理所有行政案件的总起数,以执法法律文书为依据。
罚款起数(权重5%)。事前处罚的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罚款起数(当场处罚的案件五起算一起一般程序案件)。
崇川、港闸、开发区处罚起数的基数为其它县(市、区)执法起数基数的70%。
(2)罚款数额(权重15%)。已执行的事前行政处罚案件的罚款数额(罚款未缴的不列入统计数额)。崇川、港闸、开发区罚款数额的基数为其它县(市、区)罚款数额基数的80%。
(3)处罚案由种类(权重5%)。已执行的事前行政处罚案件的种类。
3、数据报表(权重5%)。考核各地专项执法的方案、专项执法月报表、专项工作总结等是否及时上报和日常督查情况等工作。
(三)行政执法案卷评比(权重20%)
各地提供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不得少于三起)。
1、交叉评查(权重10%)。参赛队按照《南通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通安监〔2012〕170号)要求,交叉评比案卷,按照发现的问题给予加分(无上限)。
2、专家考评(权重10%)。由大比武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各参赛队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考评打分。
大比武活动设单项奖和团体奖二个奖项。单项奖设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执法工作和案卷评比的单项奖各3个;团体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个,优秀组织奖3个,颁发证书和奖牌。大比武活动的成绩作为“四大活动”评比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年终总结考评的内容。
市局代表队不参与执法大比武活动奖项评比。
(一)4月15日前,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大比武活动方案并上报市局政策法规处。
(二)6月底,各地按要求上报行政处罚案卷目录,市局任意抽查3份。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11月份,组织安全法律知识竞赛、专项执法工作比赛。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大比武活动是提升安监执法队伍素质,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办案水平的重要手段。要加强领导,认真谋划;要制定方案,有序推进;要将责任落实到职能科室和人员,强化考核,确保大比武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单位要周密安排,充分准备,精心组织,充分调动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为执法大比武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要采取集中学习、业余自学、专家辅导、经验交流等方法,正确处理好比武活动与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以比促训,规范提高。各单位要以开展执法大比武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大练兵活动。通过大比武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努力解决行政执法工作实践中的疑点和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安监督系统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重要批示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防范意识,让企业真正重视起来、行动起来,全面提升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实现早发现、早处置、早救援,争取最佳救援时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通过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在我市营造出学应急知识、练应急本领、强应急技能、夯应急基础的浓厚氛围,打造出一批装备精良、知识全面、技术过硬的高素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保驾护航。
市安监局成立2014年高危重点企业应急救援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活动领导小组),市安监局局长崔同英任组长、市安监局副局长马锁柱任副组长,下设筹备组、裁判组、专家组、保障组。筹备组负责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筹备、计划、组织工作;裁判组负责比武活动的技术指导和评判工作;专家组负责审核大练兵大比武大赛方案,指导检查大练兵大比武工作;保障组负责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后勤保障。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方案拟制;有关人员培训、汇报、总结、协调组织活动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应急救援处,市安监局副局长马锁柱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2013年12月20日—2014年5月底
全市所有冶金、焦化、建陶、玻璃等涉煤气企业和涉氨、涉氯危化企业。
(一)大练兵内容
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企业员工应知应会的预防和避险知识、应急救援知识;提高企业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技能,熟悉各类常用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技术性能,掌握空气呼吸器佩戴、防化服穿戴、苏生器使用、止血与包扎、心肺复苏、堵漏等技能。
(二)比武科目
1、理论考试:大练兵内容中的相关理论知识,采取闭卷考试,试题从(题库)中抽取,(具体考试办法另行下发)。
2、个人技能:空气呼吸器佩戴、防化服穿戴(只限危化企业)、苏生器准备、止血包扎、cpr心肺复苏。
3、综合演练:模拟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综合演练(车间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处置)。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2月20日—2014年1月20日)
3、各县(市)区要督导相关企业,抽调精干人员,建立应急队伍,配备应急装备,做好练兵比武的准备工作。
(二)培训大练兵阶段(2014年1月21日—4月10日)
2、市活动领导小组将派专家到各单位进行授课、检查指导;
3、市、县局将视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培训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培训业务骨干,到企业辅导重要岗位人员开展练兵活动。
(三)选拔验收阶段(2014年4月11日—4月20日)
1、各县(市)、区自行组织本辖区相关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技能选拔验收,检验大练兵成果,推荐优秀队伍到市局参加比武(推荐表附后)。
2、参赛队伍要求
(1)冶金、焦化、建陶、玻璃等涉煤气企业:每支参赛队伍由1名领队、1名组长、7名队员组成,共9人。其中空气呼吸器佩戴2人参赛;苏生器准备1人参赛;止血包扎2人参赛;心肺复苏1人参赛;综合演练科目7人参赛、伤员1名自备。除理论考试外的所有单项比武科目,每人只能报名参加一项,不得兼项。
(2)危化企业:每支参赛队伍由1名领队、1名组长、7名队员组成,共9人。其中空气呼吸器佩戴2人参赛;苏生器准备1人参赛;轻型防化服穿戴2人参赛;心肺复苏1人参赛;综合演练科目7人参赛,其中5人穿轻型防化服、2人穿重型防化服,伤员1名自备。除理论考试外的所有单项比武科目,每人只能报名参加一项,不得兼项。
(四)比武阶段(2014年4月21日—5月底)
3、比武时间2-3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理论考试在比武之前进行,设若干个考场,活动范围内的行业每个企业参加9人,其中安全主管和安全科(部)长必须参加。
市比武大赛设个人单科目奖、综合演练奖、优秀组织奖。
(一)个人单科目奖:理论考核、防化服穿戴、空气呼吸器佩戴、止血包扎、苏生器准备、cpr心肺复苏共6个科目,每单项取前10名。
(二)综合演练奖: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三)优秀组织奖:10名,对获奖单位颁发奖牌并通报表彰。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这次活动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我市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经验总结,届时还要邀请省、市有关领导现场观摩指导。因此,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认真组织部署,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要专人负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周密组织,确保安全。各县(市)、区要计划安排好活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要了解辖区内企业的实情,加强监督指导,发现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在组织活动期间要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
(三)加强协调,确保高效。此次活动历时长、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协调工作复杂,因此要求市、县两级及相关企业要加强沟通,在活动过程中遇到问题,要通过正规渠道向活动领导小组反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防碍干扰活动的正常进行。
根据《_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_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切实抓好广东省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运用财政补贴政策,组织用人单位、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在粤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提高技能和稳定就业,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一)坚持六个结合,突出广东特色。
坚持与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相结合。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定向培训、劳务合作、对口扶贫、劳务代理等工作,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合格的劳动力供给。
坚持与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相结合。加快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坚持与创新培训模式相结合。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充分发挥职业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两方面的优势,建立农民工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新机制。
坚持与加强就业和劳动保障管理相结合。重点扶持用工规范的用人单位加强培训,促进企业规范用工,优化我省用工环境。
坚持与督促企业落实培训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扶持有愿望和条件组织农民工培训的用人单位,点面结合,促进企业切实履行农民工培训义务。
坚持完成培训任务与提高培训质量相结合。确保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绝大部分能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二)坚持二个导向。
在培训规划上坚持以当地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导向;在培训实施上坚持以用人单位的需求为导向。
(三)坚持二个创新。
创新培训模式,建立政府统筹、企业导向、社会参与、个人努力的联动机制;创新投入机制,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担经费的培训投入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二)任务下达
原则上以各地上年度办理就业登记的外来流动就业人数为基数,综合考虑各地培训鉴定能力、地方资金配套等因素,每年3月底前将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各市于4月底前下达到县区和用人单位。
(三)培训和补贴对象
培训对象是在我省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其中外省农民工不少于70,外来城镇户籍流动就业人员可参照执行。财政补贴对象是指经定点培训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含城镇户籍外来工)。
(一)开展用工检查摸底,全面掌握在粤农民工情况。
加强就业管理,严格执行就业登记和用工登记制度。从20xx年开始,每年的下半年由各地级市统一组织开展一次对农民工就业情况检查摸底。各地要组成劳动保障监察、就业服务管理、劳动关系、劳动工资、等科(处)室、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组,依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采用用人单位、农民工个人自报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办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开展用工登记和就业登记,核发《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并将调查结果录入“农民工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农民工信息库。
(二)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制定培训规划和具体的计划。
在用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市_门还要通过组织用人单位定期自报和公开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培训需求,建立农民工培训需求数据库。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计划制订分期培训的具体方案,确定每期重点培训工种,编发培训目录及补贴标准向社会公布,统筹组织农民工培训。各市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当年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办公室(省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三)认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定点培训。
1.用人单位农民工技能培训就业基地。主要承担本单位农民工和劳务帮扶地区输出劳动力的培训;对在行业内具有优势的用人单位培训机构,经县以上_门批准可承担行业农民工培训。
2._门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各级_门所属的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中认定,主要承担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用人单位和高级以上技能农民工的培训。
3.社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教育机构中认定,主要承担特有行业工种及具有比较优势工种的培训。
(四)依托用人单位,多形式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
1.用人单位自主培训。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结合岗位技能要求,制定在岗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报同级_门批准后,自行组织培训,经考核鉴定领证后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2.行业统筹培训。各行业协会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通用技术工种的技能要求,制定行业工种培训教学标准、教学大纲和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后,指定行业内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开展行业农民工培训,并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3._门组织培训。对不具备培训条件或不履行农民工在岗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由同级_门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向用人单位下达培训任务,统筹组织农民工到_门或社会定点培训机构培训,企业应承担培训费按规定分担的部分。高技能农民工培训原则上由_门统筹组织到高技能培训基地培训。各级_门要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出发,尽量采取灵活方式,把培训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4.校企合作培训。承担农民工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要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岗技能训练、场地、设备和专业培训机构教学、师资力量的优势,共同制订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采取在用人单位设立培训基地或随岗培训、培训机构派师资上门授课,或选送农民工到培训机构培训共同组织培训。
5.农民工自选培训。持有所在单位或拟接收单位同意推荐培训证明的农民工,可到_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自主选择政府规定的自选补贴工种参加培训,经考核获得相应证书并到已定单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五)规范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加强职业技能鉴定。
制定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在培训学时上,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或专项能力资格培训的,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参加本省新开发工种技能培训的,由省统一学时标准。在培训内容上,应包括公共课程和技能培训课程,以实操培训为主,公共课程教材统一使用《广东省农民进城务工指南》。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积极提供技能鉴定和发证服务,适当降低收费。有条件的地级市,要根据本地区的需要,结合农民工实际情况,协助省组织开发适应农民工参加的新工种、新职业和专项能力培训鉴定标准、教材等资料,确保培训和鉴定质量。
(六)配套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加快在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大厅开设农民工专门服务窗口,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鼓励社会就业服务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减免费服务。对提供免费服务的就业服务机构,各级政府要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经培训获得相应证书并达到用人单位上岗要求的农民工,所在用人单位或协议接收单位要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作为申领培训补贴的依据。
(七)加强区域劳务合作,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法治台州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推动“依法治安”进程。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台政办发〔20xx〕5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通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程,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
1、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凡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执法人员,必须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申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及时将单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浙江省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系统,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并按要求做好年审、换证等工作。对于不符合申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统一向省局申报发予安全生产协管员证。
2、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新的《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总局修改后的相关规章。以新《安全生产法》为准绳,及时修订《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追究办法》(市政府令第101号),积极创造条件进入地方立法项目,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主办负责制度、行政处罚程序管理规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等制度,完善修订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考评办法,继续推广使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两卡一书”。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行为,依法开展执法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工作效能、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1.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指导、推动各县(市、区)安监局按照职能划转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内设机构,将职业卫生监管纳入日常执法工作,推动执法工作深入开展。落实安全生产监察岗位津补贴,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职人员数量,稳定与发展执法队伍。推广使用安全生产移动执法终端,加大硬件投入,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2、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针对不同层次的执法人员,按照理论学习与执法实践、案件研讨与培训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培训。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并以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引导带动执法人员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蹲点指导”工作机制。继续深化市局班子成员联系县(市、区)和市局支队联系乡(镇、街道)安监中队制度,不断推动基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继续扩大委托权限,规范职责流程,实现权责统一。按照“抓基层、强基础”的工作要求,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不断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执法的指导,全面推进基层安监机构执法规范化创建,提高基层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形成市、县、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常态化的局面。
4、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岗位练兵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活动,检验学习培训的成效,检查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激发执法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开展专业技能竞赛活动,变理论灌输为实战指导。开展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大练兵,确定执法检查场所,由各执法人员按照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开展模拟执法检查,并开具必要的执法文书,由专家对照检查标准和要求,进行打分和评析,以促进安监执法人员在实战中提高技能,增长才干。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大练兵,选取近年来发生的市内外典型事故案例,由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事故案例分析报告,由专家进行评分,以检验安监执法人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开展公文撰写大练兵,提升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开展提升综合素质的实践活动,借助军训等形式,大力提升安监人员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深化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在做好日常执法工作的同时,根据本地实际,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以高危行业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为重点检查和整治对象,深入开展“安盾”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办案,重点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扩大执法办案工作声势,增强全市安全生产系统执法维权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积极办案、规范办案的局面。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
1、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措施。进一步推进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不少于2次,采取随机抽查、联合评查、县(市、区)交叉评查、专项评查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制作水平。加大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力度,并将备案情况纳入县(市、区)局年度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2、加大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情况、行政处罚意见反馈情况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局纪检组按照落实监督责任要求对局属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开展相应督查,通过明查暗访、座谈交流,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工作。
3、加快监督检查网络化平台建设。利用电子技术手段和政务资源,构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实现网上政务公开。积极推行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行政处罚对象、违法事实、适用法律依据、自由裁量情形、行政处罚措施等行政处罚信息,促进行政执法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一)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局机关各处室及下属单位要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的重要性,结合工作实际,及早制订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使该项工程真正起到提升素质、促进工作的效果。
(二) 精心组织实施。开展素质提升工程建设,是在新形势下强化安全监管,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要针对薄弱环节,加强调研指导,细化工作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三)积极参与,强力推进。全体安监人员要高度重视能力素质的提升,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立足本职岗位,练出过硬本领,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要注重工作经验的总结,有效巩固和及时推广创新举措,促进安全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推进。市安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岗位比武活动,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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