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文件夹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一、进一步深化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推进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贯彻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全面推进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力争全部取证矿山企业达到四级以上标准化水平,其中一家达到三级标准化。
(一)加大安全标准化教育培训力度。上半年组织创建标准化矿山参加市的矿山安全标准化宣贯会议,向标准化创建企业宣传矿山安全标准化的考评标准和办法,申报程序和要求等。
(二)采用矿山企业自评和中介机构辅导相结合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服务支撑体系。
(三)实行达标企业“回头看”,加强对已达标企业的安全管理,开展对达标企业标准化运行情况的检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加强执法监督,查处违法行为
(一)按照《市矿山企业证后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订执法计划,全年监督检查不少于40家次,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质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建立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企业开采行为的通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和以探矿名义实施采矿等违法行为。
(三)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四、进一步加大矿山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一)组织开展全市矿长(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培训会议。宣传贯彻《_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_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
(二)组织开展有关镇、街道矿山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矿山安全监管干部依法行政及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及时修订完善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认真组织评审,及时备案。
2、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和设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六、进一步提高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在矿山企业推广应用视频监控系统,完善相关建设和管理制度,年内力争50%的矿山企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2、会同国土资源等部门开展工作调研,结合我市实际,提高矿山企业最小开采规模。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巩固现阶段治成果,将公路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以内,根据我镇实际制定20__年金龟镇公路治超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
1、摸清底子,制定明确的治理方案
(二)开展货物装载源头治理,把好源头装在关口
1、建立政府主导,各线参与的装载源头综合治理机制
镇治超办要起牵头部门的作用,积极向镇政府汇报,推动镇政府将货物装载源头治理纳入各村及企业办的目标考核内容。治超办要负责各条线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线治超责任的落实,促进装载源头治理工作进入常态化监管。
2、确定治理重点,强化监管措施
治超办负责调查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货物装载源头分布情况,科学分类,根据不同的源头类型制订相应的治理措施和工作机制,采取行政、经济手段相结合的方式,统筹调配现有执法力量,对源头企业进行治理。
(三)强化联动治理,开展集中打击整治
治超办负责各相邻乡镇间的协调沟通,根据各辖区内货物装载源头分布和超限超载车辆行驶情况,共同研究制订联动治超方案,确定布控位置、管控措施,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并定期召开治超通气会,通报各自治理情况,动态适时调整治理措施,形成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合围攻势。
一、进一步深化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推进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贯彻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全面推进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力争全部取证矿山企业达到四级以上标准化水平,其中一家达到三级标准化。
(一)加大安全标准化教育培训力度。上半年组织创建标准化矿山参加市的矿山安全标准化宣贯会议,向标准化创建企业宣传矿山安全标准化的考评标准和办法,申报程序和要求等。
(二)采用矿山企业自评和中介机构辅导相结合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服务支撑体系。
(三)实行达标企业“回头看”,加强对已达标企业的安全管理,开展对达标企业标准化运行情况的检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加强执法监督,查处违法行为
(一)按照《市矿山企业证后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订执法计划,全年监督检查不少于40家次,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质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建立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企业开采行为的通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和以探矿名义实施采矿等违法行为。
(三)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四、进一步加大矿山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一)组织开展全市矿长(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培训会议。宣传贯彻《_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_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
(二)组织开展有关镇、街道矿山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矿山安全监管干部依法行政及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及时修订完善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认真组织评审,及时备案。
2、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和设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六、进一步提高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在矿山企业推广应用视频监控系统,完善相关建设和管理制度,年内力争50%的矿山企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2、会同国土资源等部门开展工作调研,结合我市实际,提高矿山企业最小开采规模。
1、节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计划2月21日至28日完成。
复产的各个环节抓起,严格落实层级安全责任目标,切实加强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的每一个岗位、班组、车间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上,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各部室根据工作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的学习培训。
(四)强化检查督导工作各复工复产的部室、单位,要切实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位,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对人员不到岗、工作不落实及隐患未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安全生产。
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2022年2月21日
合肥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示
一、要压实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企业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分类分批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各类企业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流程、可追溯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个岗位,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
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深入细致地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特别要抓好返岗人员的疫情排查和新录用人员的健康筛查,严禁带病上岗。要严格日常清洁、消毒、通风、健康报告等制度,执行出入人员集中场所体温检测筛查等要求,确保疫情在本单位“零发现”。
三、要开展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各类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方案,组织对企业各类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系统、设备设施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高危企业复工复产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安全条件,按照法定程序报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
四、要突出安全监管重点企业。口罩、防护服等生产企业,特别是临时转产的企业,要突出加强消防安全检查。酒精、次氯酸钠、双氧水等消毒剂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生产、分装、储存、运输作业安全管理措施。道路运输、建设施工,以及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要强化安全管理,加强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电工、焊工、高处等特种作业和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五、要强化疫情防控中的安全。各类复产复工企业要科学处理疫情防控与人员疏散之间的矛盾,确保办公、车间、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等各类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封堵锁闭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的问题出现。要高度重视酒精、次氯酸钠等消毒剂的使用、储存中的安全管理,杜绝使用和管理不当发生火灾、爆炸和中毒等次生安全事故。
息报送,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万无一失。
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_、_和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22〕6号)精神,现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相关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防范。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又值节后企业复工复产集中期,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园区和相关行业企业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层层压实责任,统筹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积极投入、主动作为,亳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为集中精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一)复工复产基本要求
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的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经指挥部审批同意,可根据要求提前复工。
3.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
4.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辩识,完成职工健康监测、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整改等工作。自行组织力量严格检查验收,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要对验收结果严格审查把关并签字确认。
5.企业除保证正常生产需要外还应储备必要的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防护和应急物资,凡不具备上述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
(二)复工复产安全措施
1.复产前,要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消除从业人员假日情绪,确保安心、踏实工作。
为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根据《^v^关于印发20xx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卫监督发〔20xx〕55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江都区滨江新城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依据
依据:《^v^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
二、检查内容
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学校自备供水卫生管理情况及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
三、检查范围
(一)自来水厂。辖区内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
(二)城市二次供水单位。
(三)城乡学校供水设施。(1年2次巡查)
(四)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除开展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协管检查外,应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区卫生监督所。应结合日常卫生监督协管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
四、检查方法
对辖区水厂、自建水厂、二次供水设施和学校自备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认真填写供水单位基础信息表、现场巡查记录(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检查表和学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情况检查表。水质监测结果填写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登记表。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督促整改,并上报区卫生监督所。
五、时间安排
1、201年元月: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组织业务培训和准备工作。
2、201年1月-12月:按照计划的范围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和水质监督检测。
3、201年12月,汇总和统计分析检查结果,完成工作总结。
(一)要高度重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1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结合本地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中的具体情况和突出问题,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督导、协管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实施,保证各项计划、任务和整治措施得到落实。
(二)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供水单位规范卫生管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协助上级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三)要在监督检查中注重调查研究,认真总结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进一步健全监督协管制度、完善机制措施、提高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能力和水平,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
矿业工作计划
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