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监督检查计划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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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的执行需要我们细心、有条理,并且要有坚定的执行力。计划的有效性需要不断的监测和调整,及时做出改进和优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计划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我区严格按照省、市财政监督检查的精神,结合本区的重要工作任务。主要在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监督等方面开展工作。
(二)取得的成效、工作亮点及主要经验。
我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切实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同时,积极牵头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围绕严肃财经纪律、强农惠农、社会保障、会计信息质量等影响程度高、资金规模大、领导重视、社会普遍关注的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系列专项检查,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第一,扎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根据《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严肃财经纪律》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围绕“提高治理实效、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自查、规范、查处”三个关键环节扎实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对规范财经纪律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二,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年都对乡镇落实粮食直补、教育“两免一补”、扶贫救灾、社会救济等涉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查纠问题,确保足额兑现。惠农补贴方式改革启动后,抽调工作组,对乡镇“一册明、一折统”管理方式实施和补贴项目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巡回督查,指导乡镇做好补贴对象的审核公示、信息录入、资料报送、档案管理以及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各项惠农补贴公平、公正地发到农户手中。
第三,积极配合区有关部门搞好督查工作。一是对全区贯彻落实农机具财政补贴、能繁母猪补贴、边远地区教师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调研,为上级完善政策措施提供详实的依据资料。二是认真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的偏差,促进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各类资产债务清查、干部“吃空响”、单位银行账户、财政津贴补贴、公务用车、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等专项清理工作,为部门预算编制和财政管理夯实了基础资料。
第四,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自查自纠工作,然后对电城、博贺、爵山、龙山等4个食品公司实施了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和督导,针对检查中发现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责成单位进行整改,维护了《会计法》的严肃性,扩大了会计监督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第五,认真抓好财政内部监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财政内部“灯下黑”的现象。按照相关规定,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对局机关重点业务科室以及部分乡镇财政所的财务收支、资金拨付程序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通过账本、凭证、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实地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防微杜渐,从而达到堵塞漏洞、规范内部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目的',确保了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的“双安全”。
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未建全,检查人员较少,检查力量薄弱;财政监督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工作中缺乏及时性、有效性和主动性;财政监督的手段还需要进一步强化;财政“大监督”格局的基础还需要进一步夯实;财政监督信息化水平低。
第一,扩大检查队伍,加大财政监督力量,提高工作效率。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梳理财政监督法规制度,实现流程化、规范化、信息化。继续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完成区委、纪工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进一步加强财政内部监督,重点对会计基础工作、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等管理体系加强监督和检查。
第三,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检查财政所代理村委会账务的信息质量。
第四,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民资金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完成市规定的不少于10%的比例。继续做好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我局财政监督工作,得到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自2010年1月起,局党组研究决定由财政监督股负责对全县68个预算单位的会计报表实行按月催收和审查制度,并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培训,现场指导和检查进行规范,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将会计人员的任免、考核纳入财政监管,并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和财务联查会审活动,要求单位必须配备合格会计人员并保持稳定,及时做账、及时报送财务报表,通过这些措施,会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会计监督作用明显加强。
三、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完善财政资金拨付监管制度。
我县由于财政监督机构人员较少,实行财政监督机构和各股室监督相结合的财政大监督的模式进行各项财政监督和检查工作。各股均制定了严格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和拨付程序制度,并实行重点资金调度、拨付集体审批、印鉴分别保管、不得由一个人办理资金拨付全过程的内部牵制制度、县级报账制的项目,实行由相关部门联签并报分管县领导审批的'制度。在已有的《罗江县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罗江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罗江县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等17项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基础上,3月份,又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以县委办、县政府办的名义下发县级各部门单位贯彻执行,重点强调加强非税收入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履行项目招投标程序、全面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加强审计监管。此外,财政监督股还要定期对各股室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的制度,对外检查,由相关股室牵头,有关股室配合进行,确保监督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转眼间,为期一星期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培训活动已结束。在这短短的几天时间中,我又了解了更多关于汽车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知识,很高兴有这样的机会,因为这些理论知识将为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它和实践一样的重要。
培训的第一天上午老师给我们讲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法规和职业道德,让我认识到机动车检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汽车检测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和能源消耗,作为检测机构要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作为检测人员懂得检测法规和应具备怎样的职业道德很重要。
检测法规和职业道德讲述完后老师开始给我们讲计量知识及实验室资质认证等内容。比如:首次认证的依据和程序以及复查换证、扩项等有关知识。
第一天下午的培训是开始学习最基础的知识,也就是让我们对被检测的对象(汽车)进行认识。以下是培训过程中我所学到的关于汽车的知识:
一、对汽车总体构造进行认识。
汽车由发动机、底盘、车身、电器设备4部分组成。以及汽车有不同的分类方式,(如:按用途分为普通运输车辆、专用汽车、特种用途汽车)和国产汽车型号编制的规则。
二、对汽车的总体结构认识后老师开始详细讲解汽车的每一个结构。
首先是对发动机进行分析,让我门认识了发动机是汽车的心脏,是汽车的动力源。老师用图形给我们演示了发动机的几个常用术语:上止点、下止点、活塞行程、曲柄半径、气缸工作容积、气缸总容积,还讲解了发动机排量、压缩比和发动机的工作原理(进气、压缩、做功、排气四行程)和分类。二是具体认识发动机的两大机构和五大系统的功用和组成等有关知识。两大机构是曲柄连杆机构和配气机构,五大系统是供给系统、冷却系统、润滑系统、点火系统(柴油机无此系统)和起动系统。
三、发动机介绍完后开始讲解汽车底盘。
底盘是由传动系统、行驶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组成。这部分的知识让我清楚车上的某个部件是属于哪个系统(比如离合器和变速器属于传动系统)以及底盘的作用和每一个系统的组成和功用。
四、最后是讲解电器设备、声光系统、空调系统等。
短短八小时的时间非常有限,对于我来说有些知识还记得不牢固,也还有些东西未进行够深入的了解,我觉得要想把这些知识全部清楚的贮存在脑子里还需要我们在培训完后多看书多问人以及多实作。
汽车的构造概况讲完后开始进入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知识的学习。下面是对这部分知识点学习的简要概括:第一,有关名词术语的学习。第二、学习到的名词术语。第三,汽车检测、汽车技术状况、检测参数、检测周期、检测标准、传感器、校准、测试、检定、汽车检测站、综合性能检测、安全性能检测、环保检测等等。这一过程还让我清楚了安检与综检的区别。标准的分级。有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jt、地方标准db、企业标准q。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汽车检测参数(工作过程参数、伴随过程参数、几何尺寸参数)和测量条件、方法。讲解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的依据标准gb/t17993-20xx(汽车综合性能监测站能力通用要求)、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以及综合性能检测依据的国家标准有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入门、gb21861《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方法、gb18565《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资质评定、gb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修理质量、jt/198《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提高。这部分的内容让我清楚了各个标准的作用和适用范围。同时也解除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安检合格的车辆在综检时还会出现不合格情况,”原因就是使用的标准不同。
(一)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
严格按照“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社区)和基层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逐条逐项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具体人员,并明确工作进度、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报告制,对于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制度”,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谈心谈话环节,对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逐一进行廉政谈话42人次,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改正,强化表率作用;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责工作制度,加大对各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权重,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业绩评定、年度考核、奖励惩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一是突出专题教育。及时认真学习传达、全面理解把握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把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镇村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等廉政知识和法规40余次;开展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组织镇、村200余名干部参加廉政知识考试活动,全年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反腐倡廉2次,开展党风党纪教育2次,有效提升全镇干群的反腐倡廉意识。二是突出警示教育。组织班子成员到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组织全镇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收看警示教育片,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镇、村干部学习省、市委有关违法违纪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增强自身免疫力;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四个到位”,即排查到位、公开到位、执行到位、动态监管,同时利用岗位风险防控系统,做好提醒教育。三是突出熏陶教育。创新廉政文化的传播方式,推动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深入开展。设置廉政文化专题宣传栏20多个,组织“廉政文化进万家,春节送春联”活动,书写廉政对联690余幅,举办“清廉南溪”廉政征文比赛等,勤抓经常性提醒教育,使“勤政廉政”深入人心。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期间,利用制作宣传漫画、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换届纪律,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风清气正。
(三)正风肃纪,狠抓作风建设。
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一是狠抓专项治理。扎实开展“走读”问题整治、“小金库”清理、“红包”问题治理、办公用房清理、防止利益冲突以及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参与土地开发和工程建设问题等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共退缴“红包”款15000元。认真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并组织了专项财务监督检查。二是严格监督惩治。完善了《南坑镇机关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以及周末和节假日轮班制度,全年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明察暗访10余次,查处4起违反工作纪律案例,其中给予扣除绩效工资处分4人次;开展会风会纪专项整治工作,通报批评违反会风会纪16人,诫勉谈话16人次,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创优发展环境。全面启动“民调评政”工作,开展优化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坚决查处服务承诺不兑现、办事拖拉推诿等行为,促进了干部作风的好转和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优化。认真落实年度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今年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涉及制度不落实、损害群众利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5人次,责令2个相关单位限期改正,进一步维护了群众利益。
(四)加大力度,积极查办案件。
(五)落实“三转”,增强监督力量。
一是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积极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协助镇党委、政府统筹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制定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采取重点督办、专题汇报等形式,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加大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力度。取消或退出了镇纪委监察室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将原先牵头主抓的党务公开、“三公”经费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移交给相关主责部门。调整了纪委书记分工,配备了专职纪检监察室主任和干事各1名,确保乡镇纪委突出纪检监察主业,集中精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适应“三转”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开展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征集关于“三转”、“四风”方面意见建议12条,并逐条建立整改台帐,落实整改措施。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干部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制认识还不够,履行工作职责还不到位,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具体。二是少数干部不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纪律涣散,在职不在岗,在岗不履职,履职不负责。三是惩治腐败力度不大,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还时有发生。四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要求,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xx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决策部署,突出主业、敢于创新,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进一步落实《^v^芦溪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讲党课的形式,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带头宣讲,开辟学习专栏,开展学习中央《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活动,厘清责任、统一认识,营造氛围。
(二)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提高办案办访效率。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办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强组织协调,借助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员的优势,集中力量办案,驻村包片从严从快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增强震慑效果。
(三)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继续抓好防止利益冲突、公职人员参与土地开发和工程建设、“红包”问题三项专项治理。二是适时启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三是继续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检查力度,加大对机关和干部作风违规问题查处和问责力度,紧盯“四风”抓典型、严查懈怠促勤政,努力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三转”要求,牢固树立“执纪者更要带头遵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防止和解决“灯下黑”问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一支立党为公、执纪为民的铁军。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人口计生工作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以提高队伍素质、加强能力建设为核心,创新培训思路,突出培训重点,提高培训质量,通过扎扎实实的业务培训,大力提高我县计生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水平,努力建设作风正、懂政策、善管理、会服务、适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干部队伍,为我县人口计生工作整体上水平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学习培训对象。
县、镇办两级计生工作人员及村专干。
三、学习培训内容。
主要学习培训中央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市县考核方案及计划生育工作业务、技术服务知识。
四、学习培训形式。
采取分期分批、分级分类、集中分散培训相结合的`形式。
镇办计生工作人员、村专干学习培训主要由计生局中层以上干部负责,对村专干按相邻镇办划片集中培训,对镇办工作人员集中到县进行培训(分业务和技术)。
计生局工作人员培训以个人自学、科室组织学习为主。
学习培训可适时聘请省市有关领导、专家授课。
五、学习培训计划。
(一)对计生局工作人员的培训。
1、2月21日-3月20日。学习共中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和计划生育协会、村民自治、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管理等内容。学习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
2、3月21日-4月20日。学习《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和计划生育统计、流动人口、政策法规、市县考核方案等内容。学习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
(二)对镇办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
4月21日-5月20日。集中到县进行学习培训,
学习培训的内容以计生局编写下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手册》为主,偏重镇办级人口计生工作的管理服务。集中培训完成后同时组织考试。
(三)对村专干的培训。
5月21日-6月20日。对相邻2-3个镇办的村专干集中到一个会议室条件好的镇办进行学习培训,学习培训的内容以20计生局编写下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手册》为主,偏重村级人口计生工作的管理服务。培训完成后,全县集中组织考试。
各级考试均采取闭卷方式。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计生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工作,是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要求,是提高全县人口计生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的根本保证。全县计生工作人员要珍惜这次全员学习培训机会,加强学习,努力巩固,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业务精英学习,真正做到学以立修、学以增智、学以致用,使自身素质和能力在学习培训中得到实实在在的提高,争创一流业绩,更好地为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服务。
(二)加强领导,组织落实。为了确保这次活动的顺利开展,县人口计生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业务学习培训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抓好学习培训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实。各级计生部门要认真研究人口计生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自己的配套学习培训计划,要安排专人负责,保证必要的培训经费,落实参训人员,确保培训时间,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矛盾,解决培训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培训计划的圆满完成。
(三)加大考核,务求实效。这次学习培训活动是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提高全县计生干部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有力举措,为保证学习培训的效果,决定将县、镇办及村计生人员的学习培训情况、考试成绩纳入单位年度考评和镇办考核成绩,作为个人评先树优和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计生局、各镇办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将此次学习培训活动搞的有声有色,抓的扎扎实实,成效实实在在。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监督,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河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与预算内外收支相关、接受财政管理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均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财政监督检查。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财政监督检查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财税监督检查局,具体负责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业务上接受市财税监督检查局的指导。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财政部门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告财政监督工作情况。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财税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举报。财政部门对举报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有功的人员,应当给予奖励。
第六条财政部门对下列事项依法实施监督:
(一)本级各部门及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
(二)本级财政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的情况;。
(三)国库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的拨付;。
(四)政府采购的执行情况;。
(五)政府债务资金的使用、偿还及管理;。
(六)国有资本金管理;。
(七)本级预算外资金的征收、解缴、使用;。
(八)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活动;。
(九)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和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执业质量;。
(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施财税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接受财政监督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资金管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法律、法规改变税种和税收入库级次;。
(二)违反法律、法规办理退库;。
(三)擅自扩大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征收范围;。
(四)违反规定提取征管手续费;。
(五)截留、侵占、挪用财政收入或擅自将预算收入存入国库之外其他账户;。
(六)帐外设帐、多头开户、设立“小金库”;。
(七)虚报资金使用计划或违反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
(八)违反政府采购规定;。
(九)违反罚缴分离、票款分离规定,坐收坐支;。
(十)违反财政收支、财务会计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八条审计、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对财政监督检查对象已作出检查结论,并能够满足财政部门履行财政监督职能需要的,财政部门应当加以利用,避免重复检查。
第九条财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关部门和被监督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根据检查的需要,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
(二)帐户开设和税收分成、退库、减免、代征、代扣、代缴的有关资料;。
(三)预算收入收纳、划分、留解、退付、拨付款项的资料;。
(四)预算外资金的收支计划和决算;。
(五)财政有偿资金的使用、管理;。
(六)资产评估、股权管理、产权登记情况及相关资料;。
(七)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和情况。
第十条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应当组成检查组,一般应于实施检查3日前向被监督检查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
财政部门认为事前向被监督检查单位下达检查通知对检查成效有明显不利影响的,经负责人批准,也可于进点检查时送达检查通知书。
第十一条检查组通过检查有关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查阅与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核实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取得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检查中如有特殊需要,检查组可聘请专门机构对检查事项中某些具体问题进行鉴定。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当根据检查情况,向本级财政部门提交财政监督检查报告,有违反财政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应当详细说明违法的事实和认定依据,并提出处理意见。
财政监督检查报告提交本级财政部门前,应当征求被监督检查单位意见。被监督单位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
被监督单位对财政检查报告有异议的,检查组应当进一步核实、取证。
第十四条对检查组提交的财政监督检查报告,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查,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对办结的财政监督检查的全部资料应当整理归档备查。
第十六条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办理检查事项,应当廉洁自律、客观公正、依法行政,保守国家秘密和被监督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被监督检查单位拒绝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财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对违反财政管理、财务收支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违法收入的,责令其退还或收缴,并追回违法支出。对有财政拨款的,应当暂停拨付与该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拨付的款项,责令其暂停使用或予以收回。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对被监督检查单位违反财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对直接责任者,建议有关部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对我区食品生产的日常监管,落实食品生产者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有关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计划。
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以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检查为主体、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为重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生产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全年实现:对金城江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的监督检查覆盖率和整改复查率达到100%;食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率100%;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及抽查考核率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食品生产者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意见》(桂食药监食生〔20xx〕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检查金城江区所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含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检查辖区内获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
根据食品生产单位被检查频次、风险等级及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按照《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现场监督检查通用规程》中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时,应当由2名以上(含2名)监督检查人员参加,检查人员对应检查内容逐项开展评价,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做到检查有计划、现场有笔录、发现问题有监督检查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检查笔录有签字,日常检查全程留痕、随时查控。
全面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按《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设定食品生产企业检查频次。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年现场检查分别不得少于1、2、3、4次。要结合辖区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较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企业的监管。对本辖区消费量大的、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较多、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和单位,应适当提高监督检查与抽样检验力度。
食品小作坊检查频次参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原则,结合监管实际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以及管理措施。
(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录入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系统,并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好监管档案,确保每户检查完毕,档案整理完毕。
(二)日常监督检查人员应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日常监督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日常监督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和检查人员姓名等信息,并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食品生产者应当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三)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对象、人员、时限和工作要求,并督促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隙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
(二)严格现场检查,注重监管实效。要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严格实施现场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提出行政指导意见、实施责任约谈或责令限期整改,对责令限期改正的,整改复查率要达100%。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严肃查处。
(三)加强告诫提醒,落实主体责任。要对肉制品、白酒等高风险行业、抽检屡次不合格企业、举报投诉较多的问题企业实施重点约谈;对抽检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地域或行业为单位对问题食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和质量安全授权人实行集中约谈;对上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开展告诫提醒,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优化结果运用,消除风险隐患。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风险等级调整的依据,要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同步确定该企业静态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分级评定。同时,要及时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排查风险因素和薄弱环节、列出风险问题清单,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监管靶向性和精准度。
20xx年,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各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公司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年初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认真努力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安排具体汇报如下:
(一)、业务完成情况。
围绕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今年上半年共完成各项建筑材料批次,其中常规试验部分有:钢筋原材1414组、钢筋焊接2843组、砂103组、石子76组、水泥物理性能100组、砂浆抗压1780组、混凝土抗压17495组、混凝土配合比209组、砂浆配合比42组、电线电缆83组、开关插座59组、管材28组,检测数据及报告准确率大于95%。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完成的检测任务量比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9%;各项检测任务量的增加,直接反应出了今年全市建筑市场继续扩大的趋势,面对这一形式,我们将解放思想,抓紧机遇,积极开展各项检测业务,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上半年5月滁州市市场技术监督局检查组对我公司进行检查,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我公司积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有关试验人员对公司《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切实保证各类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检测业务的独立性,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同时对试验室人员定岗定责、合理分配试验任务,制定了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真正做到了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我公司下半年积极完善资质延期工作,该项工作尤为重要,涉及到检验检测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继续完善好《程序文件》新版的工作;确保修订后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2、进一步加强试验人员操作技能,定期组织省建科院专家来我公司集中学习,提高试验人员学系技术,学业务的主动性、自觉性、建立公司良好学习氛围。
3、努力完成下半年试验工作目标,保障全市建筑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可靠数据,按照“科学、严谨、热情、高效”的管理思想积极开展各项检测检验工作。
2021年,x公司党委深入学习^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紧紧围绕公司改革发展的目标,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全面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为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一、选人用人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现有中层干部x人,其中,正科级x人,副科级x人,二线x人。2021年,公司新提拔任用干部x人,其中正科x人、副科x人,退二线x人,年末中层管理人员人数同比下降x人。
(一)加强党对选人用人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充分发挥党委在选人用人方面“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切实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政治坚决、作风优良、业绩突出、廉洁自律、群众公认作为基本原则,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廉洁上不过关的坚决排除、群众口碑较差的甄别使用,切实打造听党指挥、忠诚担当的干部队伍。认真贯彻好干部标准和国企领导人员“20字”要求,切实把政治可靠、能力突出、作风过硬、职工信任的优秀人员选拔到干部岗位。
(二)严格履行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管理,认真执行动议酝酿、民主推荐、考察考核、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制度。对拟提拔、交流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党委会议审议前,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充分酝酿,过程中收到党风廉政否决意见的不安排上会。标准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党委审议前按规定传签议案、征求意见,决策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干部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落实职工群众对选人用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保证了选人用人质量和公信度。充分发挥纪检^v^门作用,对选人用人全程监督,严肃任职前廉政谈话,切实提升选人用人质量。
(三)建设高素质年轻化干部队伍。对x个基层班子进行调整,不断优化各班子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坚持在完成重大任务中考察和识别干部,在生产工作一线考察干部、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识别干部、在有效破解难题中发现干部、在推进工作发展中检验干部,实现干部管理监督“日常化”“常态化”,促进日常表现与年底考核挂钩,与薪酬挂钩。大力发现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健全年轻干部实践锻炼机制,启动年轻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工作,x名机关干部兼任基层党支部书记,x名年轻干部到x工程、x车间等一线岗位培养锻炼。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强化干部政治素养和理论培训,举办党史培训班、读书班、支部书记培训班x期,培训中层干部x人次,不断提升干部理论素养。组织党建、监审、人资、方案、财务、档案等领导干部业务培训班共x次,开展规章制度大学习活动,着力完善中层干部知识结构,提升依法依规治企能力。
(四)不断夯实干部管理根底。修编《x公司中层干部管理规定》《x公司竞争性选拔实施方法》等规章制度7项,从制度上标准管理。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层层强化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标准开展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影子公司”“影子股东”等靠企吃企问题进行排查,催促中层干部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持续标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着重对新提拔干部及近三年内即将退二线、退休领导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加强“三龄两历”审核。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思路。
回忆2021年,公司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缺乏,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和公司的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发挥不到位,应急处突、防范风险、狠抓落实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对此,方案以开展作风和执行力建设为抓手,引导广阔干部不断提升政治能力、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健全竞争上岗、“能上能下”和容错纠错机制,引导干部担当作为。二是“80后”“90后”干部占比偏少,年轻干部和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需要加大力度。对此,将实施年轻干部培养专项工程,进一步运用交流、挂职、轮岗等手段,选调优秀干部参加上级“青干班”学习,着力推动事业后继有人。三是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注册平安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才储藏缺乏,制约未来公司工程建设和改革发展。对此,将大力推进持证上岗和取证等工作,催促人力资源、财务审计、平安管理等业务管理人员及时考取技术资格,不断满足事业所需、发展所需。2022年,公司党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v^^v^关于选人用人和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干部人才队伍政治建设,在公司x激发干事创业的活力,着力打造与x目标相匹配的一流人才队伍,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v^胜利召开。
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及农业部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动物卫生监督体系,狠抓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有饲养畜禽的乡镇至少设立1个动物检疫申报点。生猪产地检疫乡镇开展面达到100%、村开展面达到95%以上,其它牲畜产地检疫乡镇开展面达到90%以上,家禽出栏产地检疫乡镇开展面达100%。年出栏1000头以上生猪的规模饲养场的产地检疫申报率达100%。定点屠宰检疫率、出证率达到100%,检出病害(死)畜禽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率、畜禽产品检疫合格标志(印章)加封率100%。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收取动物检疫费,杜绝“隔山开证”及只收费不检疫等违法违规行为。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的检疫申请审批率达100%。
(二)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县级每月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市级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省级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对畜禽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屠宰加工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以及动物诊疗机构每年进行检查。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一般程序案件要达到10件以上,结案率达到95%以上。
(三)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各市、县(区)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每半年至少应对辖区内所有兽医实验室组织开展1次生物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畜禽饲养、屠宰和畜禽产品生产企业100%有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建立完善的无害化处理记录。经检出的染疫、病死畜禽、病害畜禽产品100%监督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申领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的按规定进行确认。
(五)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年出栏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监管覆盖面100%,县级以上城区屠宰场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监管覆盖面100%;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阳性检出率分别控制在0。5%以内。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奶站三聚氰胺监管覆盖面100%。
(六)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饲料及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及养殖环节盐酸克伦特罗等^v^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
通过张贴挂图、标语,发放明白纸,在电台、电视台等制作访谈节目,以及利用微博、微信等媒体手段,加大《动物防疫法》和“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畜禽及畜禽产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消费者对病死畜禽及畜禽产品的识别能力、自我防护意识以及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理解、共同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1.规范实施动物检疫。进一步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各项动物检疫规程实施检疫,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坚决禁止为市场上未经同步检疫的禽类等畜禽产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行为。继续加强完善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入库、保管、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套开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出证官方兽医管理以及协助官方兽医实施检疫的兽医专业人员的管理,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规范出证行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出县境动物特别是出省境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
2.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对辖区内的监管对象进行摸底、登记,按照类别建立管理档案,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采取开展日常巡查、突击检查与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方式,强化各类场所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严格动物防疫条件核查关。加强对畜禽饲养、屠宰、经营畜禽及畜禽产品的集贸市场尤其是活禽经营市场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检查,规模化畜禽饲养场、定点屠宰场、有活禽经营的城市农贸市场等场所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集贸市场,还应及时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加强动物诊疗监管。重点检查城市动物诊疗机构,对动物诊疗机构的设立、诊疗活动以及执业兽医注册、从业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动物诊疗机构规范管理,改善动物诊疗市场秩序,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
--严格动物、动物产品准调管理。在h7n9等应急防控期间,加强与调运者的沟通与指导,严格执行我省防控工作要求,不到有关省份调运动物、动物产品。动物、动物产品准调证明回收率达到100%。
--强化违法行为查处。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出售、贩卖病死畜禽,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违法从业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以整改通知书替代立案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查处和曝光一批有影响力、震慑力的大案要案。对可能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3.推进动物检疫监督痕迹化管理。按照《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的要求记录动物检疫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动物检疫记录格式统一、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填写规范。使用统一的监督执法检查记录,做到“四有”,即检查有记录、被检查单位人员有签字、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积极试行监督执法人员建立个人执法工作日志。
1.加强动物标识及动物疫病追溯的监督管理。通过追溯体系的应用,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手段和措施,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畜禽养殖、标识使用和养殖档案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0xx年,乡高度重视灾后农房重建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摸索和创新,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今年我乡圆满的完成了“”芦山地震灾后农房重建任务,现将我乡重建过程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乡自开展灾后农房重建工作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研究切实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积极协调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为我乡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为乡重建监督检查共组注入了强有力的保障。
为更好的开展重建监督检查工作,我乡及时成立了以乡纪委书记为组长,业务人员为的重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同时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对照年度督查计划每月开展一次重建监督专项和重建资金普查工作。并且及时对重建监督情况进行通报并反馈,确保了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效,不走样。
根据上级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每个月的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反馈于分管领导、联村干部和帮扶干部,共同协商帮扶措施、方案,并落实责任人,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重建检查台账、重建整改台账,限期整改措施以及检查总结等。
加大检查信息公开力度,对重建工作开展较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及时对政策性文件、物资发放明细、重建相关技术等资料进行张榜公示,以及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重建动态等信息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真正做到科学、阳光、公开、公正、公平重建。
为确保重建资金使用规范,我乡不定时的开展重建资金普查工作,受理受灾群众反映重建资金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按时结算,杜绝了重建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县委、县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xx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管理办法》,结合省、市市场监管局20xx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县局制定20xx年全县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全县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下简称小作坊)。其中20xx年重点检查对象包括:
(一)涉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单位;保健食品、肉制品、食用油、湿粉类食品、蛋白固体饮料、食醋、食品添加剂等生产单位。
(二)高风险大宗食品生产企业;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大型生产企业。
(三)奶瓶奶嘴、婴幼儿塑料餐饮具、工业和商用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等类别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四)屡次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食品添加剂“两超”较为突出的食品生产企业。
(五)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
(六)各级监管部门认为应重点监管的其他食品生产单位。
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各所结合日常监管、专项工作、有因核查,组织对本辖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为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
(一)检查频次安排。
1、对每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1年不少于3次检查。
2、县局按照《xx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划分风险等级,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各所根据企业的风险等级开展相应频次的监督检查。
3、县局按照《xx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对辖区内小作坊划分风险等级,各所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并开展相应频次的监督检查。局机关相关股室开展的飞行检查次数可计入各所检查频次。
4、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年度检查企业应覆盖辖区内所有发证产品类别,现场监督检查数不少于5家。县级辖区内获证企业少于5家的,要组织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实行告知承诺许可的获证生产企业例行检查全覆盖。
(二)检查层级安排。
1、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室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与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负责对辖区内普通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参与省、市级的监督检查工作。
2、各所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进行监管并开展相应频次的监督检查,局机关相关股室对肉制品、湿米粉、酒类及花生油等高风险小作坊开展飞行检查,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组织落实食品小作坊现场核查,对不合格小作坊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对各所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同时参与省、市、县级的监督检查工作。
3、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各所对有淡旺季等季节性生产规律的单位,应安排在生产旺季开展现场检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年度检查期间,省、市、县(区)局可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三)检查要点安排。
1、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单位疫情防控检查要点:企业是否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实施精准管控,是否落实登记造册、规范防护、每周核酸检测全覆盖以及是否能实现闭环管理等措施;是否落实重点场所进场扫码、体温检测等措施;是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个人防护培训;是否健全产品、环境检测消毒台账,对冷库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工具设备进行清洁消毒,是否能实施进口冷链食品内包装及最小包装表面消毒等要求。使用进口冷链原料的食品小作坊是否如实向监管部门报告,是否能实施进口冷链食品内包装及最小包装表面消毒等要求。
2、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督检查要点: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委托生产等情况。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要点还应当包括注册备案要求执行、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原辅料管理、原料前处理等情况。检查中通过食安员抽考app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
3、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验要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交付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四)检查数据归集安排。
检查情况应根据检查对象使用相应的检查表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并及时将日常检查数据归集。其中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应按要求及时录入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推广使用手机app系统实时无纸化记录检查情况,通过系统记录、归集、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督促所有获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对照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年度自查报告率达100%。其中食品生产企业要通过“x商通”app在线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各所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各所组织制定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应确定监管团队和分工,明确责任和人员,把属地监管“四有两责”落到实处,形成市、县、所联动监管机制,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加强检查,注重实效。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各所应按照监督检查计划,认真开展现场检查。要重点对抽检不合格企业、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与约谈,年度抽检一次不合格的企业由县市场监管局实施约谈,年度抽检两次不合格的企业由市市场监管局实施约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整改到位;对拒不改正的单位移交稽查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检查中发现或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责令其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处置。对市局及县局移交的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县局将监管需求为牵引,加大对基层食品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重点学习《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xx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以及食品生产风险隐患排查等日常食品生产监管实务内容,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队伍能力素质。同时,还要结合专项整治要求,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培训,增强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沟通,及时报送。及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对于市局及县局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各所应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于检查后30日内将企业整改报告书面上报。请各所于6月24日和12月24日前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到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并书面简要汇报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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