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保护古树申请书(大全8篇)
保护古树申请书篇一
古树名木是城市中罕见的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有着很强的景观震撼力,在城市中具有极高的保护价值。保护和利用好古树名木,在城市建设、旅游景观开发中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下文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古树名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
本条例所称名木,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景观、科研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第四条古树名木保护应当有利于传承自然与社会发展历史,有利于弘扬生态文明和乡土文化,有利于推进乡村建设,坚持全面保护、科学管护、属地管理、原地保护、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并将古树名木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用于古树名木资源的普查、认定、养护、抢救以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培训、科研等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古树名木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保护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财政、环境保护、城乡规划、文化、旅游、文物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科学研究工作的支持,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宣传普及保护知识,提高保护管理水平。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树名木的义务,有权制止和举报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
第九条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国家捐献古树名木以及以捐资、认养等形式参与古树名木的保护。捐献、捐资、认养古树名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古树名木保护牌中享有一定期限的署名权。
第二章古树名木认定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至少每十年对本辖区内的古树名木开展一次普查,对古树名木进行登记、编号、拍照、定位,建立图文档案,并根据古树名木生长、存活情况及时更新。
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建设全区古树名木图文数据库,对古树名木资源进行动态监测管理。
第十一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报告新发现的古树名木资源。接到报告的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认定和建档。
第十二条古树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分级保护:
(一)树龄在一千年以上的古树,实行特级保护;
(二)树龄在五百年以上不满一千年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
(三)树龄在三百年以上不满五百年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
(四)树龄在一百年以上不满三百年的古树,实行三级保护。
第十三条古树名木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予以公示。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古树名木的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古树名木鉴定结果的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提出。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重新组织鉴定。
第十四条古树名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认定和公布:
(一)特级、一级保护的古树和名木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并公布;
(二)二级保护的古树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认定并公布;
(三)三级保护的古树由市、县人民政府认定并公布。
第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情况,确定树龄在八十年以上不满一百年的树木作为古树后续资源,参照三级古树的保护措施实行保护。
第十六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古树名木的保护级别,组织、协调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制定养护技术规范和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等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养护。
(二)机场、铁路、公路、江河堤坝和水库湖渠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机场、铁路、公路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养护。
(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公园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其管理机构负责养护。
(四)城市道路、街巷、绿地、广场以及其他公共设施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其管理机构或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单位负责养护。
(五)城镇居住区、居民庭院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养护。
(六)乡镇街道、绿地、广场以及其他公共设施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养护。
(七)农村承包土地上的古树名木,由该承包人、经营者负责养护;农村宅基地上的古树名木,由宅基地使用权人负责养护;其他农村土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负责养护。
(八)个人所有的古树名木,由个人负责养护。
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人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确定。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确定的养护责任人有异议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二)对古树名木进行经常性的看护和观察,对其生长情况进行观测,发现病虫害等异常情况及时向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与养护责任人签订养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养护责任人应当按照养护协议的要求,对古树名木进行养护。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人变更的,应当重新签订养护协议。
第二十条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费用由政府承担。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养护技术规范的宣传和培训,无偿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养护责任人对古树名木进行养护。
养护责任人应当按照养护技术规范对古树名木进行养护,可以向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咨询养护知识。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古树名木进行专业养护,发现古树名木有病虫害或者其他生长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救治。
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古树名木专业养护单位等为古树名木养护提供专业化服务。
第二十三条古树名木遭受病虫害或者人为、自然灾害损伤,出现明显的生长衰弱、濒危症状的,养护责任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报告。
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现场调查,查明原因和责任,采取抢救、治理、复壮等措施。
(一)特级保护的古树,至少每三个月检查一次;
(二)一级保护的古树和名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
(三)二级、三级保护的古树,至少每年检查一次。
在检查中发现古树名木生长有异常情况或者环境状况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采取保护和救治措施,并将检查情况和采取措施处理过程记入古树名木图文档案。
第四章古树名木管理
第二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古树名木周围醒目位置设立保护牌,并设置支撑架、保护栏、避雷装置等相应的保护设施。
古树名木保护牌应当标明古树名木编号、名称、学名、科属、树龄、保护级别、养护责任人、挂牌单位、设置时间以及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联系电话等内容。保护牌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制定式样和编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损毁古树名木保护牌和保护设施。
第二十六条禁止下列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
(一)砍伐;
(二)擅自移植;
(三)剥损树皮、掘根、向古树名木灌注有毒有害物质;
(六)其他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定城乡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在古树名木周围划出建设控制地带,保护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和风貌。
建设工程施工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避让措施;无法避让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定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古树名木保护级别报相应的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备案。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古树名木保护的需要,向建设单位提出相应的保护要求,并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禁止移植古树名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原生长环境已不适宜古树名木继续生长,可能导致古树名木死亡的;
(三)有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的;
(四)古树名木的生长状况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可能造成危害,且采取防护措施后仍无法消除危害的。
第二十九条申请移植古树名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条移植古树名木,按照下列规定向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移植二级、三级保护的古树的,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其审查同意后,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一条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在提出审查意见前,应当就移植的必要性和移植方案的可行性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或者听证会,听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并到现场调查核实,公示移植原因,接受公众监督。
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古树名木移植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移植条件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报请批准;对不符合移植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经批准移植的古树名木,应当按照批准的移植方案和移植地点实施移植;移植后五年内的养护,由移植申请单位负责,并承担移植和养护费用。
移植后,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更新古树名木图文档案,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移出地和移入地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办理移植登记,变更养护责任人。
第三十三条古树名木的生长状况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按照古树名木的保护级别,由相应的古树名木主管部门采取防护措施。采取防护措施后仍无法消除危害的,可以采取修剪、移植等处理措施。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预防重大灾害损害古树名木的应急预案,在重大灾害发生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五条古树名木死亡的,养护责任人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认,查明原因和责任后注销档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景观、科研等特殊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死亡,经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确认后,可以由有关管理单位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后保留原貌,继续加以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未经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确认死亡并注销档案的古树名木。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损害古树名木行为的检举,并依法查处;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擅自移动或者损毁古树名木保护牌、保护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砍伐特级保护的古树的,每株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砍伐一级保护的古树或者名木的,每株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砍伐二级保护的古树的,每株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砍伐三级保护的古树的,每株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移植特级保护的古树的,每株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擅自移植一级保护的古树或者名木的,每株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擅自移植二级保护的古树的,每株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擅自移植三级保护的古树的,每株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擅自移植古树名木,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处罚。
(四)刻划、钉钉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在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向外五米范围内挖坑取土、采石取砂、排放烟气、倾倒污水垃圾、堆放或者倾倒易燃易爆或者有毒有害物品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侵害、限期恢复原状;逾期不改的,根据古树名木保护级别等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在古树名木上缠绕、悬挂物体或者使用树干作支撑物、紧挨树干堆压物品,或者有其他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侵害、限期恢复原状;逾期不改的,根据古树名木保护级别等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未采取避让或者保护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根据古树名木保护级别等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不按照批准的移植方案和移植地点实施移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根据古树名木保护级别等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未经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确认并注销档案,擅自处理死亡的古树名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根据古树名木保护级别等每株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规定认定古树名木的;
(二)未依法履行古树名木保护与监督管理职责的;
(三)违反规定批准移植古树名木的;
(四)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的。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古树名木损伤或者死亡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1)多元价值性
古树名木是多种价值的复合体。古树不仅具有一般树木所具有的生态价值,而且是研究当地自然历史变迁的重要材料,有的则具有重要的旅游价值。
(2)不可再生性
古树名木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死亡,就无法以其他植物来替补。
(3)特定时机性
古树形成的时间较长(至少需要120xx年),植树者在有生之年,通常无法等到自己所种植的树变成古树,而名木的产生也有一定的机遇性,故无论是古树,还是名木,都不可能在短期内大量生产,具有特定的时机性。
(4)动态性
古树的动态性体现在,一方面,随着树龄的增加,一些古树很可能因树势衰弱、人为因素而死亡、不复存在,另方面,一些老树随着时间推移则会成为新的古树。
保护古树申请书篇二
有一棵参天大树,它活了数千年,一直保持着红花绿叶,还帮助过不少动物。
“可爱可恨的人类们: 你们好!
你们知道我为何这样称呼你们吗?哼,你们大概知道自己做过的一切吧!可爱的人类,是因为你们有善良的一面;可恨的人类,是因为你们也有邪恶的一面。把可爱可恨合起来,就是你们——人类!
可爱的人类啊!你们总是把别的事记在心间,而自己的事却忘得一干二净。可爱的的人类,你们总是舍小家顾大家,把你们的名字刻在了动物界、植物界和人类界的心中,令天下的所有生物都时时刻刻怀念着你们。
可恨的人类啊!你们的所作所为不知祸害了多少生物。乱伐树木、破坏环境、污染河水这些都是你们所做的,但这些对你们来说有好处吗?不,没有好处!反而对你们来说还有坏处,你们也一定明白吧!那你们为何还一直要做,难道你们认为地球上有用不尽的资源吗? 你们这个想法是错误的,根据你们人类所称的科学家发现你们生活所需要的水、树、氧气和大气,本来是可以不断再生的,可以长期奉献给你们的。可你们不断毁坏我们,不顾一切的滥用化学物品,不但使我们不能再生,还造成了一系列生态灾难,给你们生存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你们说,这样做,对你们来说值还是不值? 可爱可恨的人类们,只要你们能改掉可恨的部分,重新保护我们,也许你们就能令人喜欢。
努力吧,人类!
一棵不知名的树 ”
小动物们听完了,明白古树死的原因是什么,也明白古树一生中最大的愿望——让人类不再破坏大自然,于是决定把这封信送到人类手里,由喜鹊派送。喜鹊便连夜赶到人类界,把嘴叼着的书信交到了人类手中,匆匆的离开了。
我是一年千古树,我经历了人生的迅猛发展和环境变化的沧海桑田。我生活在一个美丽的小山脚下,我的身旁是川流不息的小河和茂盛的草丛,还有很多很多的兄弟姐妹。后来,我的身旁建起了一个小村庄。一天,一个老头儿兴奋地走到我身旁,围着我转了几圈,又敲了敲我坚硬的身躯,然后对几个陪同的人说我汇集了千年的神灵之气,只要在我身上挖个洞,逢年过节在洞内洒上一些酒,再在我脚下烧几张纸几炷香,我就会保佑他们村子平安繁荣。我觉得那些人很可笑。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人们就像听从圣旨一样照风水老头儿的话展开了仪式。逢年过节,在个村庄的人就像赶集一样朝我拢来。他们郑重,虔诚地倒出酒,插上香,满怀期望和祈求地跪拜磕头。已做了这一件事或正在做一件事的人脸上写满了喜悦,而还在等的人则表现得非常焦急,好像是担心如果这一天不对我行这个“礼”,就会大难临头似的。等到人们都对我行这个“礼”之后,我身旁的香已插了几米远,只有洞口处留了窄窄的一条小路,而且洞内的酒已满了出来,我想就算一个酒鬼也难以承受这么多的酒。
小村庄越来越繁荣,还考上过几个大学生,村民们说是我显了灵,所以他们越发地往我身上的洞内倒酒,在我脚下烧香,烧纸。有个娃儿要中考或高考也来倒酒烧香;有个孕妇想要生个男孩也来倒酒烧香,然而只有天知道我只是棵普通古树。
然而更让我震撼的是有一次,镇里开展小城镇建设,要把这个村庄与附近几个村子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旅游景点。虽然我受尽了村民们的折磨,但我还是为这个村庄能有一个这么好的发展机会而感到高兴。然而令我想不到的是,这些村民竟集体到镇里闹事,坚决反对!后来我才知道是因为村里一位德高望重的老者说他爸爸的爷爷——说我是神树的风水老头儿托梦给他,说如果他们村真的成了旅游景点就会有灭顶之灾,于是他便带头反对了政府。听到这一消息,我感到无限的悲凉。我不知道如果哪一天他爸爸的爷爷再托梦给他说某一座山底下埋了一批黄金,他是不是也会带领村民们不怕山高石头硬地去挖。
就这样,村里的祖祖辈辈不厌其烦地往我身上的洞内倒酒,在我脚下烧香烧纸,酒精刺激腐蚀着我残缺的身体,使我的疼痛日益加剧,香和纸燃烧时产生的烟雾熏得我睁不开眼,喘不过气,我知道我的生命已经到了尽头,但我并不畏惧,因为这是我唯一的解脱。
保护古树申请书篇三
“呜,呜,呜……”,是谁在哭泣,哦,原来是小兔子妹妹呀,小熊看见了急忙向它身边跑去问它是怎么回事原来是因为人们大量砍伐树木后,使小动物们无家可归,失去了生存环境后相继死亡。这给我们共同的生存环境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呀,要知道我们的这种砍伐树木的行为会令地球妈妈失望的。这几年随着树木的不断减少,各种动物一步步走向灭绝的道路,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水,是生命的源泉。可是在我家乡前面的一条小溪却遭遇了一场不幸:记得以前我每次经过这条小溪的时候,水是那样的清澈见底,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捧口水喝。可是有一天,有人把拉圾倒进了小溪,从此人们不断的往小溪里倒垃圾。从那以后小溪变成了谁也不愿意去的污水沟。我想:“这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多大的影响呀”!
所以,我呼吁人们要从身边做起,保护环境,使我们拥有一个美丽的生态大家园。
吃过晚饭,我和爸爸、妈妈出门散步。沐浴在夕阳下的大街,就好像披上了一件金色的披风,金灿灿的,显得格外美丽。漫步在大街上,我们有说有笑,甭提有多高兴了。突然,一只袋子“从天而降”,“啪啦”一声重重地摔在地上,袋子里的垃圾四处飞溅,臭不可闻。肮脏的垃圾反衬着整洁美丽的大街,显得那么扎眼。我抬头望去,只见大街两旁,一扇扇装修精美的.窗户,摆满一盆盆鲜花,窗口透出柔和的灯光,是那么的漂亮。真没想到这袋垃圾竟是从那漂亮的窗口扔出来的,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扔垃圾的人真不讲文明。”我气愤的说。妈妈也说:“是啊,就是有个别一些人,他们只顾把自己的家打扮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却一点也不爱惜公共环境。”我们边走边谈,这时,我觉得口有一点渴,便买了一根冰棒,我随手将包装纸往地上一扔。妈妈见了说:“徐璐,你忘了刚才路上遇到的事了吗”妈妈的话提醒了我,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忙弯下腰把包装纸捡起,扔进垃圾箱。我觉得讲究文明,爱护公共卫生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尽的义务。我们应该时刻提醒自己,从我做起,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来美化我们的生活环境。
经历几件小事之后,我不但解开了心中的谜团更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真不敢想象,我们如果再这样继续下去,这个世界将会是一幅怎样的景象呢?地上寸草不生,天空尘沙弥漫,人类无度的索取最终使自己走向末路?到那时我们只能说,人类曾经属于过地球,但地球将永远不会再属于人类了。
顾炎武曾经说过,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保护环境与维护生态平衡的历史重任要落到我们跨世纪一代的肩上。让我们都来关自然,热爱地球吧,手挽手、肩并肩、心连心地铸起一道绿色环保的大堤,捍卫环境、捍卫地球、捍卫我们美丽的家园吧!
保护古树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翁xx,住xx市康山街道xx村xx自然村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市公安局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和财产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翁xx所有的房屋坐落在xx市康山街道xx村xx自然村,该范围xxxx年开始拆迁,但由于拆迁方未提供评估报告单,未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对申请人进行安置补偿等原因,双方至今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xx经济技术开发区曾于xxxx年7月14曰向申请人下达了一份针对申请人房屋强制的《限期签约腾空通知书》,后于xxxx年3月23日被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
xxxx年5月4日开发区康山街道分管拆迁的王xx主任与我协商签约时向我下达了最后通牒,他说:“你再不签字就不会再有人跟你来谈了,没人来谈后你的房子只能强拆”。我提出“达不成协议开发区可以启动法律程序解决,强拆应当把程序走到位”。他说:“我也不赞成这种强拆,但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了强拆督导组,拆与不拆、拆谁家的由督导组决定”。
自5月9日在我家对面工地安装了一个监控,专门对着我家大门,我于当日向施工单位提出质疑,他们就把监控拆掉了。5月11日我又发现装在暗处角手架安全网内的监控,还是对着我家大门,我又找施工单位要他们作出解释,施工单位没有作出解释,但几个小时后监控又被拆掉了。5月17日我又发现装在暗处的监控,还是对着我家大门。
据此,申请人认为王xx主任并非是在恐吓,开发区已在为非法强拆做准备了,但是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的强拆涉嫌刑事犯罪。
申请人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爱国爱家,但面对xx开发区将用恐怖暴力的手段来强拆我的家我感到恐慌。为了防止xx开发区的犯罪行为对申请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鉴于犯罪嫌疑人公然挑战国家法律和公民人身财产权的底线,为了防止自己的家园惨遭故意毁坏、人身遭受不法侵害,请求贵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对申请人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保护,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操作规则来保护公民财产,制止犯罪。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保护申请人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至
xx市公安局
申请人:
xxxx年5月18日
附: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财产保护申请书【2】
保护古树申请书篇五
我的校园里,花花草草,相映成趣;树树木木,生龙活虎……就是在这样一个校园里,有树不足为奇,可是在我的校园里有一棵古树,他是一棵榆树。
我觉得老榆树这种默默为人服务的精神虽然是很普通的,可是在每个人的身上却不一定都能体现的出来。所以,有这种优良品质的人要继续的发扬传统,而没有的人就要继续学习了!
早就听说莒县浮来山有一棵千年的银杏树,我很想到那里去观赏。终于,暑假里的一天,爸爸经不住我的央求,便带我来到莒县观赏这棵千年古树。
浮来山山不高,但连绵起伏,景色迷人。山间绿树郁郁葱葱,细泉从山上涓涓流下,丛林间古刹隐约可见。我们顺着山道向上爬,有一座大雄宝殿建在半山腰上,它的门前耸立着一棵参天古树。爸爸告诉我:这就是那棵银杏树。我惊讶地跑过去围着这棵大树转着、看着,好不兴奋!这棵树高三十多米,粗十五米多,当地还有“七搂八乍一媳妇”的传说呢,真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树枝下面有一些粗壮的石柱,支撑着粗壮庞大的树枝。原来工作人员怕树枝太重会折断掉下来,为了保护它才用柱子来支撑。这棵银杏树已有三千五百年的历史了,至今仍枝繁叶茂,生机盎然。
春天,银杏树长出嫩绿的叶子,象一把天然的遮阳伞。清晨,千万滴露珠从叶子上滴落,在阳光的照耀下,美丽极了。夏天,许多小鸟飞到这里来住,鸟儿们从树梢飞起,那一刹是多么美啊!树上,知了也开起了音乐会。秋天,暗红色的叶子随风一起哗哗落下来,真像一场红色的叶子雨,是那么壮观。冬天,一下雪,雪花纷纷扬扬的落在银杏树上,它就变成了一棵巨大的雪树,显得更加绚丽多姿。
啊,千年银杏树,你经历了三千多年的风风雨雨,仍然是那么苍翠、挺拔,充满生机,不愧是“天下第一银杏树”!
保护古树申请书篇六
首先,我主动加强政治学习,除了经常看电视、看报纸、关心时事政治外,我还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党章,了解党的光荣历史,并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在思想上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其次,我还认真学习了国家公务员条例,认真与自己平时行为进行对照,改正不良习惯,继续发扬优秀传统。另外,除了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对于我局组织的活动,能够积极参加与配合,在生活上乐于助人,关心集体荣誉。通过以上努力,我感到自己的政治素质有了长足进步,希望在以后的学习中进一步提高。
作为一名基层的'环境保护工作者,一名具体的业务科室负责人,业务知识和作风纪律是直接关系到工作的成败,在见习期内,我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学习党的廉政准则,以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已,去年我主要负责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总量控制、节能减排、环境统计等工作,在各级领导和同事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圆满的完成了局和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同时,怀着一颗“为民服务”的心努力为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服务。
通过近一年的体验以及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我的学习和生活方稳定发展,减轻了不少的工作负担,争取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以更加努力的优秀成绩来回报,不辜负领导们的期望。
1、政治理论基础不扎实,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做的较差;
2、对系统的工作要求和规定能认真执行,但积极性不够;
3、自己的整体素质和业务学习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自己要更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老同志们学习,注意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争取在思想、工作、学习上有更大的进步。
以上是自己工作一年来的基本情况小结,不妥之处,恳请组织批评指正,作为一名基层的环境保护工作者,我渴望按期转正,请局领导考虑我的申请,我将虚心接受组织对我的审查和考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保护古树申请书篇七
小脚不乱跑,小草微微笑。
让小树和我们一起快乐成长!
城市属于你,绿茵属于你。
绿色的植物就是我们的宝贝,宝贝需要我们爱护它。
您热爱生活吗?请爱护美丽的花草吧!
手下留情,脚下留青。
青青小草,踏之何忍!
除了你的记忆,什么都别带走。
除了你的笑脸,什么都别留下;
小草在成长,请勿打扰。
小花多可爱,请你别伤害。
为了你我的健康,请爱护树木。
一花一草一木,且看且爱且护。
多谢您的关爱,我会健康成长。
小草微微笑,请您旁边绕。
手边留情花似锦,脚下留情草成荫。
一砖一瓦皆是史,一草一木总关情。
风之轻柔,树之荫荫;草之舞动,君之功劳。
踩时花溅泪,踏后草揪心——爱护花草。
花草树木的微笑源于你的爱心。
摘下我,我属于你的瞬间;留住我,我便成为大家的永恒!
一花一世界,一草一段情,万物皆有灵!
青青绿草地,悠悠关我心。
树木拥有绿色,地球才有脉搏。
除了相片,什么都不要带走;除了脚印,什么都不要留下。
地球是我家,绿化*大家。
一花一草皆生命,一枝一叶总关情。
来时给你一阵芳香,走时还我一身洁净。
小草有生命,足下多留“青”。
小草对您微微笑,请您把路绕一绕。
欲揽春色入自家,无可奈何成落花。
我是一只小小小鸟,总是飞呀飞不高。
1 + 1 = 2,一棵树 + 一棵树 = 一片树林。
绿色是地球的本色。
地球是我家,绿化*大家。
保护树木,就是保护自己。
芬芳来自鲜花,美丽需要您的呵护。
绿色——生命之源。
踏破青毡可惜,多行数步何妨。
红花绿草满园栽,风送花香碟时来。
花开堪赏直须赏,莫要折花空赏枝。
花草丛中笑,园外赏其貌。
我为你美丽的心灵绽放。
带走的花儿生命短暂,留下的美丽才是永远。
愿君莫伸折枝手,鲜花亦自有泪滴。
森林是氧气的'制造工厂。
草木绿,花儿笑,空气清新环境好。
来时给你一阵芳香,走时还我一身洁净。
种一棵树,种一枝花,世界会更美好。
草儿可爱,大家爱。
距离产生美,谢绝亲密接触。
绕行三五步,留得芳草绿。
花草也有生命,请足下留情。
小草依依,踏之何忍。
小脚不乱跑,小草微微笑。
让小树和我们一起快乐成长!
小草属于你,绿茵也属于你。
绿色的植物就是我们的宝贝,宝贝需要我们爱护它。
您热爱我们的校园吗?请爱护美丽的花草吧!
绿色的草地多美,小朋友的行为更美。
请爱护花草树木吧,它将给你绿色的生命!
愿绿色天天与我们相伴!
除了你的记忆,什么都别带走。
除了你的笑脸,什么都别留下;
我们和小树一起成长!
保护古树申请书篇八
传说在南方一个不知名的角落,有一片美丽的森林,那里没有被贪婪的人类涉足而遭受到破坏。
不知道活了几百年的的古树高耸入云端,俯视着这块如人间仙境的大地,长而粗的藤蔓垂落在土地之上仿佛再吸取大地之母的养分来供养这棵古树。
凌晨,迷雾笼罩着这片美丽的森林,添加了几分神秘与诡异,走在长满青苔与杂草的覆盖的土地之时,你会感到凹凸不平…。。你知道吗?那是大地再呼吸呢!
树叶被风吹的沙沙作响,像是在欢迎我的到来,每一片叶子每一条藤蔓都是大地之母的孩子都,碧绿的叶子显示着这棵活了几百年的古树身体依然健康,强壮,仿佛是他在支撑这个森林,不让这个森林毁灭…。。
太阳终于升起,迷雾终于退出了森林的舞台,透过绿色,太阳如一名画家,得意的在地上展现着自己完美无缺的作品,而刚刚那层薄雾则是画出展之前用来遮挡美丽图画的画布。当画布解开的一霎那,这张出自名为“阳光”画家的美丽图画展现了自己最美丽的一面,是一幅很美丽的抽象画~我给它取名为“自然!”(散文网:www。sanwen。net)
我迈着轻快的步伐朝深处走去,我的身影在树丛之中穿梭,边走边唱着歌,随着歌声的高低起伏我的脚步也时而快时而慢,不时从旁边草丛之中串出几只小动物…。梅花鹿,野兔,她们看了我一眼又闯入旁边的草丛。拨开眼前的灌木丛我被里面的美景紧紧吸引住了…。
翠绿的草地,阳光明媚,小兔和蝴蝶对望,小鹿与野狼赛跑……河边柳絮随风微微的起舞,在自豪展示自己的美丽,小河奔流的更加欢快,你听见了吗?这是天使在低吟。
树上野猴自由的嬉戏打闹,挂在树梢啃着手中美味的红果子,还在朝我招招手。燕子则是飞来飞去的捕食着害虫喂自己巢中嗷嗷待哺的孩子,一切都是春天的景象呢…。。
继续朝森林深处走去,却越走越热,轻快的步伐也微微减慢了速度,加快脚步跑出这片丛林又是另一番美丽的景象。
大树的叶子异常的绿,树干上不时传来知了的鸣叫,而清澈见底的池塘之上漂浮着几张如圆盘一般的荷叶,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跑到树荫之下。
阴凉的树荫照顾着我,让我免受夏天毒辣太阳的折磨,小跑的又钻进另一片丛林…。
路途不时有红色的枫叶飘到我的面前然后落下,原本碧绿的树林变得火红,成了美丽的枫树,地上铺满了火红娇艳的枫叶,而我的旁边确实一望无际的金色稻田,在微微摆动,像是在提醒勤劳的农夫该收割了,收获的季节秋天到了…。
呆呆的看着眼前美丽的风景,让人不知不觉融入了一体,我感觉我变成那金色稻海中的一颗麦穗,和其他麦穗一起微微摆动农夫叫喊。
我感觉我变成掉落枫叶之中最美的一篇,在生命结束的一霎那,展现了自己最美的姿态,回归大地母亲的怀抱。
穿过枫林的我又来到一片冰雪天地,天地见都是白色的,没有呼呼刮响的风,一切如时间停止一般幽静,到处都是洁白无瑕,如刚落地的婴儿一般纯洁。
翠色的春天,火热的.夏天,丰收凉爽的秋天,都消失了,一切仿佛回到了最开始的洁白。
前面是一面湖,没有因为冰雪的天气而结冰,将手放入湖水之中,湖水冰冷的刺骨,以我的手指为中心泛起阵阵美丽的涟漪,对面的树木被冰雪覆盖只剩下与背景不符合的棕色树干。
再一次朝出口跑着,内心的兴奋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猜想前面会是更美丽的风景…。
笑容定格在脸庞,你们想问我又是看到了什么美丽的风景?翠色的春天,火热的夏天,丰收凉爽的秋天,纯白无暇的冬天都消失的一刚二净,眼前只有愤怒嘶吼的熊熊大火吞噬着眼前的一切,走兽拼命的奔跑着,痛苦的嚎叫,却改变不了被祸害吞噬的命运。
飞禽想要用那双能翱翔空中摆脱地心引力的翅膀逃出这片火海,却被大火烧断了翅膀堕落在大火之中。
随着巨响,那棵活了几百年的古树轰然倒塌,又是一片巨响,每棵树都折断了结实的树要倒在地上成了大火的养分……化为黑烟,天堂一般的森林成了地狱,一切狰狞可怖…。。
秃鹰代替了飞翔的鸟儿,残骸代替了走兽,黑烟代替了蓝色的天空,干涸代替了奔腾的河与幽静的湖,大火代替了美丽的森林…。。
走兽啊走兽,为何你停止了奔跑成了地上残骸之一,你跑不动了吗?
站在这片森林的残骸前,我能想象到她毁灭之前的美景。
今天,刚做完一夜的美梦,我就含一丝睡意醒来,身上还带有早晨的露珠,好清爽啊!
一梦醒来,伸伸懒腰,低头一看,大吃一惊!怎么了?我的兄弟姐妹哪里去了?怎么身边变出来这么多矮矮的小树桩?横七竖八,一片狼藉。我顿生疑心,连忙问身边的小草:“好兄弟,快告诉我,我的那些小伙伴那里去了?”小草弟弟有点垂头丧气,弯着腰,有气无力地说:“昨天夜里,我好像听见了隆隆的嘈音,吵得人睡不着觉,可今早醒来一看,他们就不见了。我想他们一定是被偷偷地砍伐了!”听到这儿,我心生怒火,差点把鼻子给气歪了,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落下来。
我生气地想,这些人类也太可恶了!这些小伙伴,他们昨天还好好的,我们根连着根,叶连着叶,一起成长,一起欢笑。可是现在,一切都不再存在,他们被可恶的伐木工人砍倒了,运走了,只剩下矮矮的树桩了。人类怎么一点儿也不懂得爱护树林呢?没有了我们,谁来保护水土?谁去阻挡风沙?难道要发了洪水了泥石流淹没了家园的时候才清醒么?要没有我们的存身处,他们也就同样无处安身,这是多么的无知啊!
想想从前,在这里,原来是蜿蜒无尽的翠绿森林。在那茂密的森林中,有我各类同胞,红的枫叶,绿的松柏,黄的银杏,秋天到来,漫山遍野,五颜六色,像是用彩笔涂上了浓厚的色彩,红的,黄的,绿的,紫的,非常漂亮。他们根深叶茂,苍翠欲滴,一切生命都在欢欣的搏动,向大地展示着自己旺盛的生命力。我们每天都能听到小鸟愉快地歌唱,啄木鸟每天都来光顾,检测我们的身体,除去我们的虫害。还有松鼠,山鸡,野兔,动物们每天都来到这里,与我们嬉戏,这里每天都上演着一场又一场的的音乐会。啊,这样的时光多么美好呀!而现在,再也听不到鸟儿的歌声了,啄木鸟也不再见着身影。以前,我总羡慕兄弟姐妹有着肥沃的土地,而我却生活在大石缝中,所以长得瘦小,没有挺拔的身材,没有茂盛的枝叶。可现在看来,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又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啊,人类呀!你们为什么不懂一棵小树的心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