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地委宪法宣誓活动简报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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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上午,区司法局、普法办会同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法院、环保局、人社局等18个部门单位,在百官街道青春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广场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热情地向过往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气氛十分热烈。
据悉,今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进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18个部门单位紧紧围绕“法润虞城,宪法先行”主题,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环境保护、人口发展、土地权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消费者权益、税收、社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宣传资料、宣传礼品吸引群众参与,得到广大市民的热烈欢迎。
活动期间,前来参加活动的市民达680余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4360余份,书籍3250余份,宣传礼品287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服务60余人次。
这次“12·4”广场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声势,向广大市民宣传法律知识,为推进法治上虞建设进程,构建和谐上虞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与此同时,当天,区人民检察院多名检察官赴崧厦镇开展以“学宪法、讲宪法,文明选举、规范选举”为主题的专场法治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宣传选举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活动现场,检察官们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选举法等法律宣传资料及举报联系卡,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资料3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在全镇营造起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关于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幼儿园在第一阶段按照规定已顺利完成: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完整齐全,但是在第二阶段的自查中不难看出,在活动的第二阶段能够知后而追,迎头赶上。
从目前情况看,整个活动的第二阶段查摆问题阶段工作进展顺利,“个人整改措施”也都已整理完毕,对“教师互评”工作,大部分教师也着手进行或正在进行当中。有些教师在这项工作中表现突出,并人人自撰一份“个人整改措施”;学习“心得体会”认真组织教师开展互评活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大讨论开展得轰轰烈烈;并点评“教师互评”情况,指导评议过程,注重评议效果;心得体会、笔记本、个人整改措施材料集中收集存档,对“教师互评”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逐人逐项跟踪,限期纠正等。
1、个别教师认识不到位,错误的把此项活动认为是一种负担,没有正确的认识到此项活动对推动其它工作的重要性。
2、虽然幼儿园对此项活动安排具体,但个别教师流于形式,教师的整改措施属应付检查、不结合实际,只讲空洞理论或照搬理论。
3、个别教师对活动阶段的主要任务不清楚,问之,则说,不问闲着。可见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存在的差距。
4、个别教师对此项活动认识肤浅,不能边整边改,甚至有边整边犯的情况。教师的职业道德、责任意识丧失殆尽,工作马虎,作业批改中出现漏改、错改、不改、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
5、个别教师是“推推动动,不推不动或推而不动”,上面一再强调,下面无动于衷。极个别教师对“教师互评”认为没有意义,其实,此项工作搞得不好,就会导致其他工作一踏糊涂。
6、幼儿园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虽然不高,问题多多,但很注重此项活动,师德整顿工作对提高整体工作效律发挥了作用。
1、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此项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推动整体工作再上台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2、对个人整改措施材料,主管亲自过问、亲自把关,对个别剖析不认真、不彻底、不切合实际的必须重新整改。
3、对个别教师认识不到位的要敲响警钟,限期对此项工作做出整改。
4、对“教师互评”阶段,认真填写“评议表”要求教师人人参与,对其它人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能一味的老好好。主管领导要将评议结果总结,并反馈给本人。
5、认真做好第二阶段的总结工作,将相关材料收齐入档。
6、11月1日10日为制定整改措施阶段,每个教师认真自查,自己作出小结,写出心得体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相关要求,将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种子播种在青少年心中。今年以来,__市通过五项举措办好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全市各中小学共30名小学、初中及高中选手入围市级比赛,分别评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鼓励奖共12名。获得一等奖的`同学将代表__参加省级比赛。
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答比赛。全市共有10支参赛队入围市级比赛,盐边县取得冠军,另外9支队伍分获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鼓励奖4个。
开展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网络知识大赛。截止9月19日,共组织全市7万余名中小学生通过教育部普法网参加了比赛,积极参与的学生被授予了“宪法小卫士”称号,点亮并传递宪法学习的“小火炬”。
开展优秀宪法教育课件征集活动。要求各县(区)每个学段至少推荐2个以上作品、市直属及市教育体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分别至少推荐1个作品。此项活动将于10月中旬截止。
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全市将在20__年12月,开展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12月4日当天,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
为积极贯彻实施“宪法宣传周”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把我校法制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我校围绕“知法懂法从我做起”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让全校师生都充分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法律的重要性等,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
营造宣传氛围
我校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友爱、严于律己、奋发向上的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广播站、海报、宣传册和电子屏等方式营造氛围。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通过班会向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学生在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受到熏陶,在积极的校园氛围中受到教育,从而明确了真善美、假丑恶,提高了对各种犯罪违纪诱因的免疫力。
结合实际开展系列活动
1、学校利用led大屏幕宣传本次活动的主题——“知法懂法从我做起”。
2、各班召开关于宪法知识的班会。通过各种形式召开的班会活动,让学生生动学习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
3、五、六年级开展宪法知识进课堂活动。由综合老师在课上为学生普及宪法知识,使高年级学生更好地结合实际来了解宪法、学习宪法。
4、举行了一次“宪法伴我行”主题升旗仪式和一次以宣传宪法为主题的红领巾广播。利用国旗下讲话让学生了解宪法的内容,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启动法制教育活动,营造遵规守纪的教育氛围。通过升旗仪式和红领巾广播让学生感受到宪法就在身边。
通过开展这些系列活动,在校内掀起了学宪法、守宪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提高依法办事、办学能力,为构建和谐校园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议将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为纪念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由我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主办,法学院承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普法活动在我校隆重开展。活动主场地设在南校区二食堂前坪,并在校本部升华广场、科教南楼、铁道校区、湘雅校区分别设立由法学院师生组成的法律宣传咨询站。
简短的开场后法学院院长陈xx教授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带领在场师生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我是光荣的法律人,忠实履行法律人的神圣使命,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学习,诚信廉洁,我将倾毕生之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保护公民权利、为捍卫宪法的尊严而努力奋斗!
宣誓后开展了文艺表演、现场宣誓签名、问卷调查、法律知识竞答、法律知识现场解答、分发普法宣传册等活动,现场气氛活跃,参与度高。陈云良教授谈到:“中国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义非凡,在首个宪法日之际法学院承办的一系列主题活动旨在校园中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公民法制观念,维护宪法权威。中国的法律发展关乎每一个人,希望全校师生都投入到“法治梦,中国梦”的建设中。” 现场还进行了 “中国宪法之路”大型图片展,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介绍了我国的宪法发展历程,包括四部分:晚清的立宪运动、民国立宪的曲折过程、红色革命政权的宪法探索及建国后的宪法发展过程。
本次活动以宪法日为契机,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普及宪法知识,推动全校、全社会进一步形成了解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和贯彻执行宪法的良好氛围。
背景介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1. 多一片绿叶,多一份温馨。
2. 告别城市的喧嚣,投入绿色的怀抱。
3. 植树节,给地球一点色彩,一起动起来!
4.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
5. 前人种树,后人乘凉,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6. 让地球变得更年轻。
7. 大力植树造林,禁止乱砍滥伐。
8. 珍爱绿色,珍爱我们共有的家园。
9. 爱我古都邯郸,维护优良生态环境。
10. 植树造林,利在当今,功在千秋。
11. 水是生命之源,树是水的卫士。
12. 加快造林绿化,促进生态平衡。
13. 植树造林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4.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一项基本国策。
15. 植树造林,绿化神州大地;栽花种草,点缀锦绣江山。
16. 高山松村核桃沟,溪河两岸栽杨柳。
17. 植树造林,创造新天地;移风易俗,改变旧干坤。
18. 年年义务植树,无山不翠;岁岁绿化造林,有岭皆春。
19. 要想富,多栽树。
20. 绿化环境,美化人生。
21. 生命在于绿色,希望在于绿色。
22. 栽树忙一天,利益得百年。
23. 爱我邯郸,维护优良生态环境。
24. 加快林业发展,实现山川秀美。
25. 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发展林业。
26. 强化科教兴林,坚持依法治林。
27. 造林就是造钱,造林就是造水,造林就是造富。
28. 国土绿起来,林业活起来,人民富起来。
29. 多一份关爱,多一份呵护,从我做起,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
30. 造林即造福,栽树即栽富。
31. 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
32. 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33. 人人义务植树,年年绿化祖国。
34. 加快造林绿化,改善生态条件。
改善投资环境,造林绿化先行。
20xx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第4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相关宪法、法律宣传规划,晋江法院携手晋江市多家中、小学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20xx关于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活动简报,供大家参考!
为让群众更好地领会宪法精神、了解法律知识,12月2日,由渝北区法院主办的“国家宪法日庭审进街镇”活动在渝北区人和街道万紫山社区举行。活动现场,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社区广场开庭审理,6名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近百名社区群众前来旁听。
“近年来,受经济环境、企业发展周期、劳动者维权意识提高等因素的影响,我院劳动争议收案数量居高不下。”作为本次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审判员,渝北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郭莉介绍,今年1-11月,该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22件,结案1431件。
针对这些问题,郭莉现场向群众作了“5个风险预防点”的提示:一是劳动者要注意保存固定加班证据,以在举证环节处于有利地位;二是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自愿放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该协议无效;三是劳动者受工伤未上班期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仍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四是特殊情况下,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仍须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五是劳务派遣职工遭遇工伤,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都负有赔偿责任。
时值“12·4”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12月2日上午,我市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题,在城区皋城广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市领导高斌、刘连生、孙学龙等到现场慰问工作人员并观看了文艺演出。
活动现场,市人大会办公室、市委群工部(信访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53家市直单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法规咨询等形式宣传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文艺演出中,歌伴舞《共同的家园》、相声《我要学好》、庐剧小戏《锅台县令》等节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市民们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赢得了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本次广场宣传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和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共同主办,是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之一。据了解,在将近半个月的系列宣传活动期间,将重点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4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2日上午,由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的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在市区举行。
活动现场,悬挂多幅宣传横幅,摆放着宣传展板,现场发放《法律法规便民手册》、《常用法律知识手册》、《法律服务手册》等各类法治宣传读本、海报以及宣传单,并为数百名群众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据了解,此次宣传系列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12月中旬结束。活动以学习领会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点,突出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市”,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另外, 11月30日,我市举行“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宪法知识竞赛抽奖仪式。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根据此次活动的参赛率、参赛人员绝对数和活动组织情况评选出了优秀组织奖20名,并在现场抽取了三等奖30名、二等奖20名、一等奖10名。
20xx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第4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相关宪法、法律宣传规划,晋江法院携手晋江市多家中、小学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携手晋江市第一中学开展“普及法律教育、培育法治文化”宣传活动。组织该校42名初二学生走进法院,引导学生参观巡回法庭车,利用该车播放晋江法院工作动态及宣传短片,将抽象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具象的事例,向学生传播法制理念;引导学生参观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多元化信息集控中心等,让学生直观感受法院的立案、执行、审判工作;在多元化信息集控中心,学生们观看现场庭审直播,并与民一庭法官郑维聪、刑一庭法官阮芳现场互动,通过提问、解答、点评等方式进一步传播宪法、法律知识,加深学生对宪法、法律的认识,当日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二是携手晋江市第四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增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主题宣传活动,以讲座形式为该校五年级、六年级约200名学生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暨法制教育。讲座围绕未成年人常见犯罪类型及青少年学生如何远离犯罪活动等内容,以演讲、播放法制宣传动漫、互动问答等形式,介绍法院审判活动中遇到的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启发学生思考和认识法律,通过释法析理,提高学生明辨善恶是非的能力,促使他们学法、知法、懂法、敬畏法律,自觉抵制违法犯罪活动,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加强自我保护。
三是携手磁灶镇梅里中心小学、三吴小学开展校园普法宣传活动。磁灶法庭结合生动的案例,以讲座方式向学生宣传宪法、法律,并与校领导以及磁灶镇教委的同志就学校教学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关乎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座谈。
最新地委宪法宣誓活动简报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简报(优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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