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安全管理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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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集中体现校风、校貌、校纪的重要窗口。为把学生公寓建设成为安全、文明、舒适、有朝气的学生之家,使公寓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进宿舍,按时离开宿舍,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在休息时,请不要大声喧哗。
2、公寓大门于晚间10:30关闭,严禁夜不归宿,对夜不归宿者,一经查出,将报告学校政教处。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需提交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的请假条。
3、按指定的床铺就寝,调换床铺要经过班主任、学校政教处同意。
4、进出宿舍,要轻声细语,在宿舍走廊和楼梯上要文明行走,避免追逐打闹,不能拍球,不向窗外泼水、抛扔物品。
1、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学生寝室卫生由寝室长安排值日生每天打扫一次。
2、严禁在楼道等公共场所乱扔废物、乱泼脏水。室内垃圾清扫后应装入垃圾袋并放在一楼楼梯处垃圾筐内或出公寓时扔到垃圾箱内。
3、严禁将饭菜带入寝室。
4、保持宿舍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起床后,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和衣物,晾晒物统一整齐晾晒在制定位置。
5、学生公寓卫生间、洗漱间请保持卫生、干净;将杂物仍入制定的垃圾桶内。
1、出入公寓从大门,严禁攀爬出入。
2、学生公寓禁止留宿非本寝室人员(包括学生家长),禁止抽烟、酗酒、打牌、下棋和做危险游戏等。
3、管制刀具器械、烟花爆竹、香烟、打火机、蜡烛、非法出版物、娱乐游戏物品,一律禁止带入学生公寓。
4、爱护宿舍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请寄存在班主任处。
6、禁止学生在学生公寓墙面、地面、天花板、楼道、床架、床柜、桌面等一切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
7、禁止学生私自拉电接线,禁止点蜡烛或使用有危险的照明设施。
以上规章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对于违反《学生工于管理制度》的同学,情节轻微的由政教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1、学校每层楼房、每栋平房都要明确具体的安全负责人、监管人,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制作统一标牌悬挂于醒目位置。
2、教室内门窗、黑板完好无损,墙体、大梁、楼板、柱、屋面无裂痕无倾斜,教学楼所有窗户均采取防人员坠落的.安全措施,天花板、日光灯、吊扇、电视、空调、保温桶、多媒体等设施设备安装合理牢固。
3、要在教学楼和学生公寓每层、每栋平房适当位置放置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个),并按规定进行年检,消防栓、水带、喷头、防火砂等消防器材配套齐全,并保持良好状态。
4、教学楼和学生公寓每层楼的楼道及楼梯口处均有高低位应急疏散指示标识,在适当位置安装应急灯,要在教室和宿舍内醒目位置张贴应急疏散示意图。
5、教学楼和学生公寓无乱用电器设备、私拉乱接电源、私接插座及电线裸露等现象。宿舍内不留插座,不准使用“热得快”、电褥子等电器。
6、教学楼和学生公寓内不得存放蜡烛、火柴、打火机、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采用煤炉取暖的教室和宿舍,须安装排气通风设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7、按性别和100:1的比例配备公寓管理员,公寓管理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8、公寓(宿舍)值班室24小时值守,值班人员每夜巡视和查铺不少于3次(其中1次必须在午夜进行),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在学生进出高峰时段,协助值班教师维护秩序。
9、学生在宿舍休息期间,公寓管理员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学生全部离开宿舍后,公寓管理员要对电源、门窗等进行检查和巡视,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10、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公寓要搞好登记,校外人员不得在校留宿。
11、学生公寓所有窗户均加装防坠落设施,门窗、楼梯、走廊护栏要安全牢固,楼房的一层和平房已经安装防盗设施的,要开设便于人员紧急逃生的安全门。
12、学生用床牢固、实用,双层床要有便于上下的踩踏装置,上床要有防护栏;幼儿园不得使用双层高架床。
13、宿舍内整洁、规范,达到内务整洁和卫生清理要求。公寓厕所整洁,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男、女生宿舍在同一栋楼时,要安装有效隔离装置。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的消防工作,预防火灾,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控制学生公寓火种:
1、不准在学生公寓内使用明火;
2、严禁在公寓内焚烧杂物,不准乱扔烟头;
3、严禁在室内使用蜡烛照明,严禁用电器或煤气罐取暧、烧水、烧饭;
4、白炽灯与木箱距离不得小于1米,严禁使用60瓦以上灯泡。
二、合理使用电器,防止过载和短路:
2、严禁使用大功率电炉、电饭锅、热的快、电热毯等电器;
3、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不准悬空或在地面拉临时电源线。
三、用电注意事项:
1、接线板切勿放在被褥、书籍、洗发水等易燃物上面;
2、切勿将电源线缠在床头、椅子等易于墙壁、地面等摩擦部位;
3、学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以及保护公共财产及他人人身免受火灾伤害的意识,自觉学习用电常识和电器使用说明,安全用电。
3、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及消防器材完好情况,灭火器每年检修一次;
4、公寓内要有防火标志和消防预案,保证人员疏散;
6、凡有火灾隐患有处理或阻挠排除各种隐患或违章用电造成损失者,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给予相应处分。公安消防部门的`经济处罚,由责任人承担。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5.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6.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7.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8.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住宿人员的人身和学校的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8号令),结合《吉林财经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生公寓及其附属区域,学生公寓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住宿人员均需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学生公寓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四条 成立“学生公寓消防安全联席会”,成员由后勤资产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学院、国际交流处、成人教育学院、保卫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及各学院副书记代表组成,隶属于学校防火工作委员会,联席会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消防科。主要职能:按照学校防火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布置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消防负责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除火险隐患;根据季节特点和消防安全的需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工作。
第五条 以各公寓为单位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组长为本公寓管-理-员,成员包括本公寓所住学生所在单位指定的1名辅导员、门卫、学生代表。具体落实本栋公寓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 相关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 公寓服务中心是公寓消防安全的直接责任单位。主要职责:经常性在公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定各公寓消防安全责任人,与住宿人员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负责宿舍内用火、用电安全检查,纠正和制止学生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对公寓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应急处置能力培训;负责公寓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及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障公寓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建立消防巡查登记制度,开展日检、周检、月检等消防巡查;督促相关部门对公寓及其附属区域电源和电源线路进行维护。
第七条 学生主管部门(指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学院、国际交流处、成人教育学院,下同)和各学院学生管理部门是公寓消防安全间接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把消防安全教育和演练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进行消防安全基本技能培训;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纠正和制止学生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对在公寓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形成消防安全隐患、损坏消防设施设备、造成火灾事故等的学生,除按消防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外,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八条 保卫处是公寓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指导并配合学生管理部门、公寓服务中心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组织对住宿人员违规用火、用电抽检;定期检查公寓消防安全巡查记录,督促和检查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灭火与应急疏散演练;负责公寓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维修。
第四章 公寓工作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及巡查内容
第九条 公寓管-理-员为本公寓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落实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公寓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熟悉和掌握安全疏散设施使用方法,能组织学生安全撤离;每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的运行状态,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排除消防安全隐患;对按规定配置的消防设施、逃生器材能够熟练操作并指导学生示范演练,能组织人员利用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对按规定配置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进行管理,防止消防设施和器材人为损坏,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负责学生宿舍内用火、用电安全检查和管理。
第十条 公寓门卫及更夫是消防安全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协助管-理-员具体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熟悉和掌握按规定配置的消防设施、逃生器材,能够熟练操作使用;协助管-理-员对配置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进行管理,防止消防设施和器材人为损坏,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负责夜间学生就寝后的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等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逃生。
第十一条 以各公寓为单位建立每日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巡查内容: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的.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灭火器是否过期,消火栓内是否有水,有无消防水带,消防柜内的手动消防报警按钮是否工作正常,消防应急电源是否处于工作状态;设有火灾报警系统分机的公寓要检查该机器运行状态是否正常,有无火警信息,如有火警信息应及时按报警指示位置迅速查看报警部位有无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并报告;疏散设施、逃生器材和安全出口标志是否处在工作状态、能否保持完整好用;设置各层楼梯间的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牌关闭状态,消防安全疏散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二条 公寓住宿人员在公寓及其附属区域内应遵守以下内容:
(三)严禁在公寓内使用燃具烧煮食物;
(四)严禁在公寓使用明火、蜡烛、焚烧纸物等;
(五)严禁在床头使用灯具,不得用纸张或其他易燃物品做灯罩;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公寓;
(七)严禁在房间内和阳台堆放纸箱、饮料瓶等易燃杂物;
(八)严禁在公寓楼道内和消防疏散通道口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
(九)严禁在公寓房间内吸烟;
(十)严禁其他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 公寓住宿人员应主动配合并自觉接受公寓管-理-员和值班人员的消防巡查,应自觉接受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学校及学院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 住宿人员应自觉维护和爱护公寓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包括楼内消火栓箱、消防水带、水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和消防器材,禁止随意搬动、损坏或挪用消防设施设备与器材。
第十五条 公寓的寝室长有义务对本寝室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本寝室人员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制止消防违规违纪行为,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第六章 火灾扑救
第十六条 学生公寓一旦发生火情,当事人或发现者应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及学生公寓中心报告。如火势较小,应组织就近人员利用附近消防设施器材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应及时通告周边人员迅速撤离。相关部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启动消防应急预案,积极组织人员扑救,在确认火灾无法自行扑救后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所有管理人员要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救援,积极扑救初期火灾,确保人员最大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学生主管部门、各院(部)学生管理部门、后勤资产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应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保卫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做好善后工作。
第七章 奖励、处罚与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将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积极参与扑救一般性火灾并对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二)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法规行为并有突出事迹的;
(三)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四)其他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安全疏散门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第二十条 在公寓内发现有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学生公寓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制止,对违章物品予以登记并没收,报告保卫处消防科工作人员,由保卫处向其出具“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保卫处定期汇总“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发放情况,并报学生主管部门。管理和检查人员在进行防火检查时如发现有违规电器等危害消防安全的物品应予以当场收缴并登记在册,并定期报学生主管部门。对无法确定直接责任人的,由该公寓全体住宿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若同一学生就类似行为接到2次“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学生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对接到3次及以上“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据”或拒不接受处理、不按要求整改的学生,学生主管部门将给予其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对收缴的价值在100元以上电器,学生可凭收缴通知单、个人承诺书,经学生管理部门同意,于本学期寒暑假放假前一周到收缴单位或部门集中领取,其余物品由保卫处统一时间进行集中销毁。
第二十一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将按规定给予处分及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移至司法机关处理。
(一)违反规定私自用火、用电及使用违章物品造成火灾事故的;
(二)故意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三)堵塞消防通道,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因保管不善造成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丢失损坏的;
(五)发现火灾不及时报告,延误扑救时机的;
(六)隐瞒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公共财产损失的;
(七)传递虚假信息,误报火警,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对学生公寓火灾事故,学校将按照《吉林财经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追究事故责任,并执行“一票否决制”,对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火灾事故责任划分:由于学生使用违章电器、超负荷使用电器、点蜡烛或乱扔烟头等个人原因造成火灾事故,学生本人承担直接责任,所在院(系)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保卫处消防科承担监管责任;由于安全设施和设备存在故障、隐患或电源线路老化等原因造成的学生公寓火灾事故,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或后勤维修部门承担直接责任,保卫处承担监管责任。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公寓区域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丢失、损坏或挪作他用的,由责任人负责恢复、维修;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保卫处或后勤资产处负责恢复与维修。对故意损坏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对因管理不善造成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损失的,对公寓管-理-员及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建立学生公寓违章行为定期通报制度,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学生主管部门和保卫处联合实施,通报发至各院(系)及有关单位。违规行为与处罚情况将被纳入年度综治考核内容。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经由校长办公会通过,由学校防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如与原有相关管理规定相抵触,按本规定执行。
1、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物业管理中心应指定防火责任人,各住户为当然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2、小区内所有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水龙头,喷淋头、烟感器、温感器、警铃、、破玻按钮、消防电话插孔和消防电梯及各消防线路等均不准擅自移动、拆除、破坏,保证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未经消防部门批准而擅自更改消防设施者,要对此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要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或消防标志。
3、小区内所有竖向井道(如管道井、电缆井、排烟井等)和设备间的门窗不得随意打开,如有需要,需报管理处批准。
4、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及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占用、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家具和其他杂物。
5、小区范围内公共地方严禁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物品、本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烟火及火柴余灰要随时熄灭,各业用户应教育儿童切勿玩火。
6、小区内严禁储存烟火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品,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火爆竹、乱扔烟头。
7、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得违反规定,拉、接电线和安装电气设备。
8、安全使用液化气、煤气、炉灶要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烟头及火柴余火要随时熄灭。
9、进行室内装修时,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严禁明火作业和选用易燃材料。
10、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如切断着火域电源,关闭管道燃气阀门,启用消火栓水龙头、干粉灭火器),进行补救的同时,迅速拨打"119"或告知值班保安员,迅速离开住所,从消防楼梯或安全疏散通道转移到安全地带,严禁使用电梯。
11、物业管理中心将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及节假日、重要活动日的全面检查,对查到的消防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xx学院中区公寓建设领导小组
二00x年五月十四日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重庆市消防条例》和《重庆医科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我校学生宿舍(含学生公寓,下同)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是指: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进行消防安全基本技能培训和开展灭火与应急疏散演练;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纠正和制止学生违章行为;整治消防隐患,保障学生宿舍(寝室)和学生宿舍区域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条学生处、研究生学院和各院系,负责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对在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私拉乱接、违章使用电器或损坏消防设施设备造成火灾事故的学生,除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外,另按《重庆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第四条学生宿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学生宿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应将学生宿舍的防火安全列入工作日程,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第五条学生宿舍主管部门应对学生宿舍安全值班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组织进行防火巡查;负责学生宿舍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障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做好学生宿舍与和学生宿舍区域电源及电源线路的维护工作。
第六条 保卫处负责学生宿舍及宿舍区域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和常规消防器材的配备、维修与更换。建立和完善义务消防组织,制定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培训与演练。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条 学生处、研究生学院及各学院要加强安全教育并要求学生自觉遵守《重庆医科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三)未经水电管理部门允许,禁止使用空调、洗衣机和脱水机;
(四)严禁在寝室内使用燃具烧煮食物;
(五)使用的各类电源插座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禁止使用劣质电器。
第八条禁止在宿舍内玩火源、点蜡烛、油灯、燃烧纸物或将燃烧的纸物、烟头乱扔,不得用纸或其它易燃物品做灯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宠物进入学生宿舍(寝室);不得在寝室内堆放纸箱、饮料瓶等易燃杂物;为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禁止在宿舍楼道内和消防疏散通道口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
第九条学生应支持和自觉接受宿舍值班人员每日防火巡查和公安消防管理部门以及学校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自觉维护和爱护学生宿舍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楼内消火栓箱、消防水带、水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和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设施设备与器材任意搬动、损坏或挪作他用。
第十条学生宿舍楼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向宿舍楼值班人员和保卫处值班室或“119”报警,并积极组织人员灭火、救援与疏散。
第十一条学生寝室应设有安全员,安全员有义务对本室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本寝室人员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制止私拉乱接电源电线和违章使用电器的行为,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学校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和“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对造成学生宿舍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实行防火巡查登记制。各类管理人员在进行防火巡查时,对违章使用电器者应予以当场收缴并登记在册。检查中发现存在或使用违章电器者,除当场收缴外,应及时通报给学生主管部门及所在学院,由学生主管部门及所在学院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纪律处分。
(一)首次违章者,给予批评教育,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记录备案;
(二)再次违章者,给予通报批评,由学生工作办公室送达书面告诫书;
(三)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向校外单位或人员出租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由出租单位负责,同时承担涉及消防安全的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预防为主,救人第一”的原则,特制定天津职业大学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学生公寓职工要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火栓,经常对本楼消火栓、灭火器进行检查、维护,保持其良好状态,并做好记录。
2、 办公室、管理室、库房、维修工休息室等办公及休息场所,在离开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拉闸断电。
3、 学生公寓楼安全通道电磁门(无供电除外)一律不准上链锁,使用电磁通道。
4、 学生公寓值班人员、各楼各班管-理-员熟识消防预案中的“事故通报与现场保护”(第五条)、“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度”(第六条)及“安全疏散场地和路线”(第七条)。
5、 学生公寓严禁使用劣质接线板、电热器具及产生明火的装置及器具。
6、 学生在学生公寓内严禁私拉乱接强弱电线路。
7、 学生公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 学生公寓严禁存放大额现金或有价证券,如造成损失由本人负责。
9、 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职工或学生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学生公寓管理服务部办公室。
学生处
2015年12月20日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精神,确保广大学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规定。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学生处教师和宿舍管-理-员负责落实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案例的板报,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学生处教师负责学生公寓的每日防火巡查工作,并做好每日防火巡查纪录。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确保学生公寓消防安全。
三、学生要按照《学生公寓防火责任承诺书》的规定,认真履行,做好消防安全防范,确保公寓消防安全。
四、学生公寓内严禁使用、存放各类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饭锅、电火锅、电熨斗、电吹风、电夹板、电饮水机、热得快等)及违禁电器。不准存放、使用洗衣机。
五、学生公寓内严禁使用、存放明火器具(如:煤气罐、灶、煤油炉、酒精炉等),不许在公寓内动用明火。
六、学生公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不准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在公寓内不得焚烧任何物品。
七、严禁在公寓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在日光灯及其他灯具上晾挂衣物,系东西。
八、不在公寓内点燃蜡烛,不准吸烟。
九、不损坏、拆装、挪用公寓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公寓内所有的消防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均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以确保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
学生处
2015年1月
为加强老年公寓的管理,促进安定团结,经全体员工一致通过以下制度,望共同遵守,违者按制度处理。
一、过量饮酒闹-事的制度。在老年公寓内或街上饮酒量闹-事,第一次肇事酒醒后,要作书面检讨,并扣发当月生活费2元,如有医药费、损失费或其他费用由肇事者负责。如出现第二次饮酒过量闹-事,要在老年公寓内院工大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将检讨张贴在公共场所,扣发当月生活费5元,发生的医药费、赔偿费由肇事者负责。发生第三次,除按第二次有关条款处理外,扣发当月生活补助费10元。
二、进一步落实安定团结的有关制度。在老年公寓闹不团结,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开会不说,会后乱说,摆东家,说西家,惹事生非,搬弄事非,造成讲嘴闹矛盾,由领导找谈话,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处罚当月生活费2元,如出现第二次,扣减当月生活费4元,并作公开检讨和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出现第三次扣发当月生活费8元,并付有关人员的调解误工费,并在大会上作检查,写出公开检查张贴在公共场所。第四次出现除按第三次处理外,除外。
三、关于请销假制度。请假上街自身不注意安全,发生不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医药费,老年公寓负责50%,自身负责50%,护理费和护理监护人负担,未经请假上街,发生不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医药费,老年公寓负责20%,自身负责80%,护理和护理费老年公寓不予解决。请假回家走亲访友等发生的事故,忽在家造成生病所发生的医药费和有关费用由接待的户主与本人共同承担;未经请假回家,走亲访友所发生的不安全事故或生病造成的经济费用,除按请假的处理外,还要作书面检讨,并扣发当月生活费5-10元。
四、在老年公寓内或院外发生打架斗殴,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一律由肇事者自行解决,并按治安条例处罚,并扣减当月生活费10-20元。
五、损坏公共财物,必须照价赔偿,并作书面检讨,根据情节扣减生活费5-10元。
七、在老年公寓居住生病后住院超过两夜以上,由本人的护理人员到医院护理,护理人员的一切费用自行解决。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老年事业;
二、以公寓为家,视老人为父母,视家属为亲人;
三、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无私奉献;
四、尊重老人,关心老人,爱护老人;
五、举止文明,仪表端庄,礼貌待人;
六、文明用语,道德规范,遵纪守法;
七、互相帮助,相互团结,共同进步;
八、钻研业务,提高素质,奋发进取。
二不、四轻、五心
二不:
1、出现事故和严重差错发生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出现事故和严重差发生的当事人未受教育不放过。
四轻:
1、说话轻;2、走路轻;3、开关门轻;4、操作轻。
五心:
1、接待客人要和蔼热心;
2、服务老人要认真细心;
3、解释情况要慎重耐心;
4、对待老人要体贴关心;
5、接受意见要诚恳虚心。
十五个允许、不允许
1、允许老人挑选服务员,不允许服务员挑老人。
2、允许老人能干的事情不干,不允许服务员将服务推给老人。
3、允许老人给服务员添麻烦,不允许服务员嫌麻烦。
4、允许老人对服务工作不满意,不允许服务员对老人不满意。
5、允许老人不听劝告,不允许服务员不耐心去工作。
6、允许老人委屈服务员,不允许服务员虐-待老人。
7、允许老人有缺陷,不允许服务员嫌弃老人。
8、允许老人拒绝接受服务,不允许服务员拒绝服务。
9、允许老人闹情绪,不允许服务员发态度。
10、允许老人给小费或礼物,不允许服务员收小费、礼物。
11、允许老人不明白,不允许服务员借机装糊涂。
12、允许老人犯错误,不允许服务员纵容犯错误。
13、允许老人说家人不好,不允许服务员讲家属坏话。
14、允许家属说老人不好,不允许服务员讲老人坏话。
15、允许老人自由转出转入,不允许服务员鼓励(劝说)老人转出转入。
一、公寓总经理(副总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各负其责管理全公寓工作。
2、热爱老年事业,无私奉献,搞好老年公寓各项工作。制定好公寓长远规划,工作目标,调动各种积极因素,组织实施。
3、教育员工树立一切为了老人的服务宗旨,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技能学习,提高服务质量。定期检查督促各项指标的落实。
4、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问题能力。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5、勤政廉洁,以身作则,团结员工,勇于创建一只服务于老年公寓的思想好,业务精优质高效的团队。
6、经常对员工进行各项安全防范教育,防火、防盗、防止一切事故发生。
7、创办学习型老年公寓,办出自己的特色。不断完善入住环境,使入住老人享受高品质的生活。
公寓护工职责
1、认真完成所担负的护理任务,服从领导统一管理和指挥。
2、严格执行护理标准和操作要求,不得简化程序,不得懈怠。
3、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护理水平。牢固树立热爱老年工作,尊敬老人,无私奉献的崇高思想。
4、爱岗敬业,工作期间不得办私事,不得脱岗。不得从事与本职无关的任何事情。
5、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上报,不得延误和隐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严格尊章守纪、守法。确保老人和亲属满意。
公寓餐饮人员职责
1、负责全公寓餐饮膳食工作,一日三餐,就餐准时,每天保障开水供应。
2、根据老人饮食特点,注意营养,科学合理配餐。
3、做好卫生和消毒工作。保持厨房清洁,无异味。
4、加强卫生安全防范意识,防止食物中毒及意外事故发生,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报告,保留、保护好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待查清原因。
5、保护食堂财产,注意节约,杜绝浪费。
6、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烹饪技能。
护理服务标准
自理:老人属完全行为能力人,思维正常,活动自如。
服务内容:
1.房间卫生
2.洗床单、被褥
3.打开水、送饭
4.能参加文体活动自我参与型,院方组织、活动,并提供场所及设施
5.负责清洗、消毒餐具
半自理:老人头脑清醒,身体活动稍有不便。
服务的内容:
含自理等服务内容外,另增加送到洗脸水、洗脚水、负责刮胡须、剪指甲,帮助老人洗澡。局部帮助型,老人个别项目由服务员来帮助。
全护理:老人思维基本正常行动不便,有时大小便失禁。
服务的内容:
在办护理的基础上,送饭到屋,消毒穿衣、脱-衣、洗脸、洗脚、洗头、擦身、到便盆。
特级护理:老人不能行动,完全依赖他人照顾。
服务的内容:
在全护理的基础上,增加喂饭、喂水、喂药、帮助翻身,负责处理床上大小便,擦洗全身。
我国老年人情况分析和养老床位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健康水平的日益提高,老龄化问题已日益突出的提到全社会面前。据统计,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已达到1.44亿,占总人口的11%。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老龄人口的比例将以年平均3.2%的速度增长。从2001年到2020年这一时期,平均每年将有约596万人进入老龄;大约在21世纪40年代,人口老龄化程度将达到高峰;2030年前后,我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预计将增至4亿左右,相当于现在欧盟15国的人口总和;到2050年,我国60岁和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将分别到达4.5亿和3.35亿,这意味着每3个人中有1个老人。据人口专家预测,未来十年,包括独生子女于独生子女、独生子女于非独生子女组成的独生父母家庭(即421家庭),在我国至少会达到达上千万个。据一项京沪穗城市居民调查显示,35%的家庭要赡养4位老人,49%的家庭要赡养2-3位老人;单纯靠子女赡养老人已经是一个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
与此相反的是,目前全国各类老年社会福利机构仅有170多玩张养老床位,而全社会的养老床位需求达到1400多万张,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老年人的养老、安居问题日益成为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
石家庄市老年人口情况和老年公寓情况
石家庄市现在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据2015年末的统计数据,全市60岁以上人口到达105万,占总人口的11.4%。而据最新的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全市60岁以上人口已达118.2万,占总人口的12.6%,不仅呈现上升趋势,而且上升趋势明显。石家庄民政局福利处姜连吉处长说,托老的需求,市场很大。目前石家庄正式获批开办的老年公寓约有30家,床位不足万张,占市区老龄人口的'千分之8.12,跟全国的的1%差距很大,跟国外要到的10%,更是不可同日而语,养老床位缺口很大。
我们考察过的老年公寓护理院,了解到的一些信息:白求恩护理院、颐养园老年公寓、夕阳红老年公寓长安老年公寓、祥和老年公寓、锦华老年公寓、棉五托老所、联谊老年公寓。运营比较好的老年公寓:长安老年公寓、东云老年公寓、夕阳红老年公寓、松鹤园老年公寓、祥和老年公寓、锦华老年公寓、颐养园老年公寓。新投资扩建的老年公寓有:新建锦华老年公寓,投资150万;东三教颐寿园投资600万,面积7000平米。颐养园老年公寓扩建投资200万;祥和老年公寓扩建投资200万。这些老年公寓,资金来源大多来自社会集资,少有政府投资 。说明个人在建设养老事业方面承担了极大的风险和责任。同时也表明,这些老年公寓为社会做出了极大的贡献,解决了一部分甚至政府也暂时无力解决的问题。在兴办老年事业的过程中,这些老年公寓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学习。但总的情况,仍然不能满足养老的床位需要,供求矛盾仍然比较突出,需要社会加大投入,并办高标准的老年公寓。
三、石家庄市桥西区瑞和祥老年公寓位于滨河新城小区内,独立院落,二层钢混结构楼房,建筑面积1100多平方米。东临民心河,环境幽雅,家居式的前后院落,阳光充沛,休闲、娱乐设施齐备。紧邻小区花园,是老年人生活、修养的理想之所。生活居住所需的各项设施齐备,房间40间,其中,有20多平方米的厨房一处,容纳100多人就餐的餐厅一处,男、女洗浴各一处。除努力加强各项公寓的硬件建设管理外,同时不断提高员工自身的业务水平,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了解国家针对养老机构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尊老、爱老、服务于老人的奉献精神,为创造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四、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1.本老年公寓既是独立院落,清静幽雅,又溶于生活小区之中,随时能与人群-交往、沟通,使入住老人消除孤独、冷清之感,心情愉悦,就如生活在家一样的环境之中。
2.创建制定不同层次的入住标准,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需求。做到服务标准一致,只要老人有需要,公寓就去做。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炊事人员在饮食方面对进货和制作严格把关,讲究营养搭配,科学配餐,适合老年人口味,让老年人吃的满意,吃出健康;护理服务人员 提高护理技能,训练树立“三心式”的服务理念,即“诚心、爱心、贴心”。每个员工要树立视老人为亲人,想老人之所想,帮老人之所需,一切为了老人的服务宗旨,让每位入住者住的安心,生活舒心,家属放心。
3.加强文化、娱乐管理,公寓不仅保证老人住好吃好,还要注重老人文化精神方面的需求。抽出专人组织有较高文化素养的老人,开展各种文化活动,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创建一个文化氛围浓厚的学习型老年公寓。
4.注重公寓人员的团队建设 ,建设本公寓文化。以人为本,关心爱护每个员工,使之爱岗敬业,为建设好,管理好老年公寓贡献力量,使瑞和祥老年公寓越办越好。
一、组织学习政策,增强责任
在2015年11月10日组织公寓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及市民政局有关要求,使他们了解政策,掌握并落实好政策,促进工作开展,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要求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好自己的工作,做到要有爱心,更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想办法添措施,排除解决,做到无大小事故的发生,确保老人安全。
二、排查存在的问题
1、个别老人不够讲卫生。
2、有个别人使用电器设备。
3、有个别抽烟的老人坐在床边抽烟。
4、有个别老人晚间电视及机顶盒处于待机状态。
三、整改措施
1、要求公寓管理人员加强管理,加强督查,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电器。
2、要求老人抽烟到指定区域,值班人员对吸烟老人入住的房间加强巡视,发现老人在房间内吸烟立即熄灭。
3、做到公寓的老人人人讲卫生,个个爱干净,养成好的生活习惯。
4、要求老人睡前将电视及机顶盒电源切断,值班人员要每个房间巡视,发现带电的电器立即切断电源。
四、建立安全制度,明确责任
消防安全具体落实到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建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具体责任,并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警,加强防火检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做到无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老人的安全,安享晚年。
一、 继续高标准、严要求的进行公寓安全管理
为更好地做好学生安全工作,充实学生公寓管理队伍,完善教师入住学生公寓制度。本学期所有专职辅导员都参与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且入住学生公寓。这既有利于辅导员深入了解学生实际情况、有利于学生公寓管理。但反过来也增加了公寓管理的难度,因为每个老师的值班时间不固定,又各有工作特点。为此,上学期末便召开专题会议,对值班制度进行了统一学习,使每位教师明白自身所担负责任之重大。同时,加大代班领导对值班教师的督导检查,从本学期实行学生干部(楼长、楼层长)对教师工作的反馈督导。确保本学期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高标准、严要求工作风格。
二、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
公寓安全管理办公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将在现有学生公寓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借鉴成功经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针对学生公寓人身安全、财物安全纪、用电安全、以及纪律、卫生、财物等情况,在系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进一步完善《学生公寓管理细则》、《公寓值班教师职责及管理办法》、《学生公寓楼长、楼层长、舍长职责》、《管理办公室教师职责分工》等制度。
其次,对各岗位职责进行明确分工。结合公寓管理工作实际对人员安排等进行相应调整。
1、由x老师和x老师分别管理南北连个值班中心,负责值班中心各类事务的安排,以及值班中心公物的使用及保管。
2、x老师负责学院月度卫生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治理,派公寓管理办公室教师轮流参与。
力求做到以人为本,按章办事,用制度来管理事,用制度来管理人,通过内部良好的运作机制来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最后,完善管理办教师联系学生宿舍楼等制度,健全各种学生请假等表册,并做好详细记录,做到事事有记载、事事有依据。努力实现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的系统化、条理化。
结合学院开展大学生宿舍文化节、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等系列活动,积极配合、并以此为契机将我系学生公寓管理水平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层次。为广大学生创造了一个整洁、舒适、和谐、温馨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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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学期力争建立“学生进出门登记制度”和“学生干部巡查制度”。
2、广大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学生在公寓的时间就是我们的'工作时间”的管理理念,安排好值班巡查。
3、公寓办坚持每天抽查宿舍楼至少1栋,抽查宿舍至少5个,每周对各级部宿舍进行抽查1次。
4、针对各学生寝室的不同情况,耐心做好同学的思想工作加大监管力度,严查大功率电器、管制刀具(没收物品都备案)。并制定相应的处罚制度。
5、严查学生夜不归宿,积极处理学生晚归、学生吵架、醉酒等事件。
6、完善“四级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员、楼长、楼层长、舍长),积极配合各级部进行日常的管理、检查工作,实行每天工作情况汇报,对突发事件力争做到第一时间听到、第一时间赶到。
7、在公寓的大厅设立各级宣传栏,充分发挥同学们的自主管理能力。
8、坚持每周出一辑“生活小贴士”,对学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温馨提示,真正做到服务同学。
9、 每周公布一次检查结果,给广大学生提供现实借鉴。
10、针对每天中午,下午和晚上的课外时间的工作盲点,安排专人值班,勤转勤看,杜绝学生打架等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公寓管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根据系领导提出的要求,公寓管理教师管理水平和学生的生活息息相关,培训教育好公寓管理教师是我们服务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是促进管理创新的灵魂。为此,本学期将通过以下方式提高相关教师的管理水平。
1、通过每周一的班主任工作例会,不断强调公寓工作的重要性,适时提醒各突发事件的苗头(如毕业答辩完成后学生聚餐、学生大补考、4月5日等特殊日子、以及国内发生的重大事件)。
2、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不断加强师德教育,深入学生更能改变学生,为此,全体教师务必加强自身修养,身要直,心要正,说话要有修养,行为要光明磊落,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给学生以积极和向上的印象。
3、通过各种手段加强所有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及职业道德教育,不断自强教师的爱心与责任心。
4、公寓办还要求所有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的理念,严禁打骂体罚学生。
5、发挥各教师的专业特长,给学生提供专业、就业、生活、学习等方面的指导,使之亲其师而信其道。
五、进行扩展宣传途径,树立我系学生公寓管理良好形象 针对公寓管理信息相对闭塞、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不健全的状况,进一步完善“值班室联动网络图”;实行“公寓通报”制度,由xx-x科长牵头,实行事清签字制度,重大事件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qq号由学生外挂;进一步公开工作信箱、监督电话等。结合我系实行对外报道的奖励制度,积极将我系在学生公寓管理过程中的闪光点、工作经验等进行宣传报道,积极撰写论文,树立我系学生公寓管理的良好形象。同时,通过系《工作周报》和《公寓值班反馈通报》及时发布信息,增进各级部之间相互了解,力争杜绝以前由于信息不畅而工作被动的局面。
六、积极工作,切实为学生的学习生活保驾护航
管理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将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切实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有效地配合工业工程系的各项工作。在日常工作之外,公管部准备进行几项专项检查工作。
1、对学员公寓、北实验楼进行重点安全隐患的彻底检查,实现宿舍用电插座的统一安装,插排使用的统一管理。
2、进行各宿舍的吸烟安全专项检查。
3、大功率用电器专项检查。
4、各宿舍楼夹层的专项治理。
5、夜不归宿(通宵上网)专项检查。
6、私扯电线专项检查。
其次,管理中心将进行学生楼长、楼层长座谈会,随机抽取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二次。
七、及时总结经验,注重档案材料的整理
在过去的一学期,公寓管理办公室尽职尽责,做了大量认真和务实的工作,召开了楼长座谈会、安全员会,实习了工作反馈机制,并将各项材料统一归档管理,注重材料的积累,在学院的各项检查中材料充实完备。本学期将继续努力,增强资料的分类管理。
当然,我系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是一项庞杂的工作,新时代的学生特点多,变化大,有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如夜不归宿、烧大功率电器如何管理等。为此,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阶段工作。
1、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器械进入公寓
2、禁止私拉电线,安装和使用电器、生火或使用蜡烛等
3、禁止吸烟、酗酒、打牌
4、未经请假,禁止寄宿生在外留宿或容留他人在公寓内留宿
5、禁止起哄、喧哗、打闹或拉帮结派
6、禁止翻越、攀爬窗户、走廊、围栏等建筑物设施
7、禁止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楼道照明灯、应急灯、监控设备等公共财物
2、不在公寓内打牌、嚼槟榔
3、不乱扔乱抛物品和垃圾
5、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
2、及时清洗鞋、袜、衣、被并及时清理衣柜灰尘,保持物品整洁卫生
3、每周对公寓公共区进行一次打扫(星期五)
4、宿舍卫生考核细则:
1、 按时打扫寝室卫生,打扫不干净、有垃圾者扣0.1分/次;未倒垃圾者扣0.2分/次。
2、 内务整理不合格者扣0.1分/人.次。
3、 拒绝学生会(生活部)检查干部检查者扣0.2-0.5分/次。
4、 在寝室内乱丢、乱扔、乱涂、乱画者扣0.1分/人.次。
5、 在大扫除时,寝室窗台、门窗未抹干净者扣0.1分/次。
1、每天起床后将个人内务做好
2、被子三面回折,床单拉平,枕巾盖在枕头上铺平
3、各种鞋放在床下,鞋尖朝外,整齐,衣服叠好放置柜内
4、热水瓶,水桶统一放在洗漱间,水盆放在桶子上,以整齐为宜
5、洗发水,肥皂,口杯整齐放在洗漱台上,牙膏牙刷放杯子里朝一个方向
1、爱岗敬业,遵纪守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3)每天早晨督促学生按时起床、跑操
(4)协调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
(5)每天上课前清点宿舍内是否有学生滞留
(6)在校医、总务处的指导下,定期对宿舍进行消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为确保学生公寓及学生的安全,为广大学生提供安全文明的住宿环境,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内部各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各类成教学生公寓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体系及管理职责
第三条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由学生处宿舍管理科负责。保卫处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
〔一〕 要结合实际,在各个公寓内部设置负责安全的管-理-员、值班员,做好公寓的门卫、巡查、值班等项工作。管-理-员应当达到品德端正、身体健康、认真负责等要求,并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
〔二〕 要积极建立健全有关公寓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理顺关系,规范管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公寓安全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做到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三〕 各学生公寓值班员负责检查进出公寓人员证件,如发现非本楼人员,值班员有权询问和验证。
〔四〕 宿舍管-理-员负责落实本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发现违反管理制度的及时纠正解决。
〔五〕 各宿舍楼应设24小时值班(含寒暑假),值班人员要随时进行楼内巡视,做好门窗、水电检查及安全防盗等工作。
第五条 保卫部门负责对公寓管理部门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依照学校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各类案件和问题的处理。
第六条 学生管理部门、校团委以及各学生工作组织有责任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对住宿学生的管理、教育、引导工作,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不安定因素,营造公寓健康、积极、文明向上的宿舍氛围。
第七条 要认真坚持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发现和堵塞各类安全漏洞,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以备查考。
第八条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形势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以公寓安全为中心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第三章 学生行为规范
第九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自觉维护宿舍安全。要增加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宿舍安全、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
第十条 学生携带物品离开宿舍,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必要时宿舍门卫有权查询或暂扣。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时,须出示有效证件,经宿舍门卫严格登记,方可入内。
第十一条 学生出入公寓应注意保持良好的秩序,不得拥挤,防止因此产生意外伤害事故;严禁在公寓内蓄意造谣生事,制造混乱或恐慌情绪。
第十二条私人财务应妥善保管,大数额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不要随意乱放,离开宿舍应随手锁门。
第十三条 学生公寓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公寓严禁容留异性住宿。
第十四条 寒暑假期间各公寓原则上不留宿学生,个人贵重财务应带离宿舍,因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应事先向宿舍管理科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宿,宿舍管理科应将留宿人员情况报保卫处备案。
第十五条学生在公寓内使用计算机,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要保持公寓整洁、安定的秩序,严禁在公寓内酗酒、赌博、吸毒、聚众滋事、打架斗殴,不得乱扔垃圾,严禁摔砸、投掷杂物。
第十七条 增强责任心,提高警惕性,遇有坏人侵扰、偷盗、破坏等,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保卫处,并保护好现场。
第十八条 未经许可,不准在公寓内部及周边随意散发传单、张贴广告、海报、悬挂条幅、摆摊、经商或串宿舍进行推销活动。
第十九条 公寓内严禁进行非法传销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 不得爬墙、攀越栏杆进出公寓楼,禁止上楼顶、雨搭。
第二十一条 在意外停电后使用蜡烛照明,必须绝对保证安全,若发生意外或损坏物品,除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公寓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或放射性物品、细菌、病毒标本。
第二十三条 公寓内严禁燃烧废弃物,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存放或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汽炉等明火用具;禁止存放或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
第二十四条 禁止私拉电线、私自打开电表箱或进入配电室、私自拆装电表或更换大功率保险。
第二十五条 爱护各种安全设施,不得擅自移动、破坏消防灭火器、消防栓、报警器探头、安全标识等,不得在楼道内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杂物。
第二十六条 宿舍内不准躺卧吸烟,不准乱扔烟头。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七条 凡违反本规定,情节轻微的,由有关部门管理人员视情况对当事人(或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警告或具结改正。
在管理工作中,保卫人员、公寓管理人员有权对公寓中的违禁物品进行查扣。
对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公寓管理部门上报学校进行党纪、政纪或学籍处理。违反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 凡违反本规定,造成学校公共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应照价进行赔偿。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一、 学生公寓安全门卫制度:
(一)学生公寓设立安保卫组。由管-理-员兼组长,值班员,保洁、服务员兼组员,全面负责学生公寓安全保卫工作。
(二)认真执行宿舍管理制度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公寓,未经许可禁止男生进入女生公寓,禁止女生进入男生公寓。
(三)严格执行会客制度,做好会客登记,接待好学生的来客来访。
(四)加强自我防范措施,离开宿舍时锁好门,关好窗,发现可疑人员要主动上前查询。
(五)学生公寓内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和维护。
(六)学生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的有毒物品和管制刀具及伤人的器具。
(七)楼内严禁停放自行车和自己堆放物品,保持门厅、走廊及楼梯畅通。
(八)学生宿舍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摔玻璃瓶,碎玻璃及易伤人的.物品。
(九)学生公寓每天早5:30开大门,晚22:00关门。其他安全门平时不开。
(十)节假日组织工作人员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
(一)加强学生防火安全教育,坚持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常抓不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商务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三)建立健全学生公寓防火安全制度。坚决杜绝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学生宿舍内;严禁在宿舍内使用酒精炉、电子炉、电热器、电褥子等电器设备;严禁在宿舍内自己接,乱拉电线和私自安装插座、灯头等;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燃烧纸张等现象。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集中体现校风、校貌、校纪的重要窗口。为把学生公寓建设成为安全、文明、舒适、有朝气的`学生之家,使公寓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进宿舍,按时离开宿舍,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在休息时,请不要大声喧哗。
2、公寓大门于晚间10:30关闭,严禁夜不归宿,对夜不归宿者,一经查出,将报告学校政教处。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需提交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的请假条。
3、按指定的床铺就寝,调换床铺要经过班主任、学校政教处同意。
4、进出宿舍,要轻声细语,在宿舍走廊和楼梯上要文明行走,避免追逐打闹,不能拍球,不向窗外泼水、抛扔物品。
1、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学生寝室卫生由寝室长安排值日生每天打扫一次。
2、严禁在楼道等公共场所乱扔废物、乱泼脏水。室内垃圾清扫后应装入垃圾袋并放在一楼楼梯处垃圾筐内或出公寓时扔到垃圾箱内。
3、严禁将饭菜带入寝室。
4、保持宿舍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起床后,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和衣物,晾晒物统一整齐晾晒在制定位置。
5、学生公寓卫生间、洗漱间请保持卫生、干净;将杂物仍入制定的垃圾桶内。
1、出入公寓从大门,严禁攀爬出入。
2、学生公寓禁止留宿非本寝室人员(包括学生家长),禁止抽烟、酗酒、打牌、下棋和做危险游戏等。
3、管制刀具器械、烟花爆竹、香烟、打火机、蜡烛、非法出版物、娱乐游戏物品,一律禁止带入学生公寓。
4、爱护宿舍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请寄存在班主任处。
6、禁止学生在学生公寓墙面、地面、天花板、楼道、床架、床柜、桌面等一切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
7、禁止学生私自拉电接线,禁止点蜡烛或使用有危险的照明设施。
以上规章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对于违反《学生工于管理制度》的同学,情节轻微的由政教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公寓安全管理心得体会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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