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好总结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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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应该重视心得体会,将其作为一种宝贵的财富,不断积累和分享。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居委调解是社区管理中一种重要的社会化解决纠纷的方式,通过居民参与、和解磋商以及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社区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我从事居委调解工作已有五年,深感这是一项有意义且富有挑战性的工作。通过多年的实践,我不仅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也体会到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价值。
第二段:工作经验
在居委调解工作中,了解矛盾的产生原因是解决纠纷的关键。通过与纠纷双方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双方的真实诉求和需求,可以更好地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我在工作中注重倾听和理解,尊重每一位当事人的感受,以中立的态度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同时,我也乐于学习和掌握一些调解技巧,如适当的引导和启发,让当事人主动找出解决办法,培养他们对于调解结果的认同感。
第三段:调解案例
在我参与的调解案例中,有许多成果令人满意。例如,社区小孩的学业纠纷,通过居委会的调解,他们的父母得以及时了解孩子的情况,共同制定了一套相对合理的学习计划。同时,调解也可以解决邻里间的纠纷,如噪音、恶意抢占共用空间等问题。通过倾听双方的诉求,居民们可以相互理解,协商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诉讼解决。这不仅缓解了紧张的邻里关系,还减轻了社区的负担。
第四段:心得体会
居委调解工作中最大的收获是能够感受到当事人对于和解的需求。与对抗解决方式相比,调解更能够减少社会成本,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通过调解,社区的和谐氛围得以维护,不只是双方当事人的问题得以解决,而是整个社区都能够从中受益。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作为一名调解员的责任和使命感。同时,居委调解工作也让我在人际交往、冲突解决等方面不断成长。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了解到人们的各种需求和诉求,也学会了如何与各种个性的人进行沟通和协商。
第五段:总结
居委调解工作在社区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社区维护和谐稳定的环境做出了重要贡献。作为一名居委调解员,我将继续努力,提升自己的调解技巧,更好地为社区服务。希望通过居委调解这一方式,越来越多的纠纷得到及时解决,社区中的和谐氛围得到长久维护。同时,我也期待社区居民能够通过居委调解进一步增强对社区的归属感和参与感,共同建设更美好的社区。
当好一名人民调解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当和事老。首先要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乐于奉献,甘当邻里纠纷社会矛盾的化解员、和事老,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面对困难不怕,面对邪恶不怕,无怨无悔。
二、学习政策法律,依法依规调解。首先自己要学懂弄通法律和政策,使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驾驭纠纷的本身,调解人员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会讲法律和政策的基本道理,在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要始终贯穿和体现法律的精神,遵循社会公德,依法依规调解纠纷。
三、调查研究,掌握调解纠纷的切入点。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纠纷苗头,控制事态的扩大发展,杜绝和防止群体上访事件、聚众械斗事件、民间纠纷转刑案件及恶性案件的发生,掌握纠纷的起因、特征、实质,以及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性格,以此为依据,才能分清纠纷的是非,才能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对症下药,解决好纠纷。掌握纠纷的发生全过程,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说话,要善于动老筋,善于思考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四、运用方法和技巧化解矛盾。在调解不同类型的纠纷时,除了要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还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调解技巧,包括语言技巧、方法技巧等,掌握纠纷当事人的心里特征,对症下药,对纠纷当事人以诚相待,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只要我们对群众的每一件求助都做到真心对待,为群众着想,并以诚心换取群众的知心和真心,群众就会相信我们的调解组织,相信我们的调解人员,就能提高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同时也能防止纠纷激化和转化,增强社会的稳定。把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达到事半功倍,顺利完成调解工作的目的。
人民调解员是为人民群众排隐患、解忧难、化干戈、息诉讼的,没有名,没有利,甚至也没有人懂得它的涵义,但我们的人民调解人员还是在为着这一光荣的任务默默地奉献着,他们只是希望为人民的平安、社会的稳定做一些工作,这就是人民调解员的心里最真实的心愿。但是,在调解工作中我们仍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
人民调解员,在做调解工作时,常常会遇到种种压力,有时还会有威胁性的语言发生,也会有来自家人的埋怨,其艰辛可想而知。而这些因素在调解纠纷中发生,也会使纠纷调解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只要我们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事不徇私情,一心为人民服务,人民调解工作会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很好的调解威望,人民调解组织在基层就会更好地解决纠纷和预防纠纷的发生,确实为保一方平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民事调解工作是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植于我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和司法实践中,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一直以来,民事调解工作在定纷止争,化解矛盾,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次参加全省法院民事调解技能培训班,学习了讲课人员的调解经验,颇有收获,结合审判实务和本次培训的具体内容,我就如何做好民事调解工作写一点心得体会。
必须充分认识到调解工作的重要作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理念,避免因为对调解工作的作用、意义认识不足,而不够重视调解工作,不愿做细致的调解工作。其实民事调解工作也是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调解结案也符合诉讼公正的本质。调解自由度大,调解有利于化解矛盾,从根本上息诉止争,调解可以减少执行压力,调解可以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可以说,调解是高质量的审判。当前,民事法官应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和三项重点工作,提高调解积极性,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遵循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自愿与合法的原则,调解不成,应及时判决。对于第一个原则,查明案件事实既是分清当事人之间是非责任的前提,又是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做好调解工作,正确解决纠纷的基础和依据,但调解对事实的要求远不如判决那样严格,有些纠纷事实查得越清楚,是非分得越明确,当事人的矛盾就越深反而使纠纷难以得到解决。只要在程序和实体上不违法,对于该原则,法官不必过于追究。对于自愿、合法原则,调解可以由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但不得强迫或者威胁当事人接受或者作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调解方案,法官只能引导或者提出参考方案;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对于当事人的调解协议中具有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培训班讲课人员介绍了“四部曲”、“望闻问切”、“五心”等调解方法,很有借鉴作用。民事调解工作要坚持能动司法,全程调解,可以形成法官助理、主审法官、审判长、庭长或主管院长多梯次的调解模式,在诉讼的各个环节如立案、送达、证据交换、庭前、开庭审理和庭后、宣判等阶段,都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调解,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机开展调解工作,尽最大的努力促进调解。调解前,调解人员应准确把握好案情焦点,对判决结果进行预测,把握调解方向,根据个案差异拟定调解方案,如应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社会家庭背景、文化程度和性格特点等;调解时,要缓解当事人的情绪,营造良好的调解气氛,建立调解人员和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催化调解意愿,然后因势利导,辨析法理、情理相融,让当事人认清自己的责任是非以及面临的诉讼成本和风险、衡平利益冲突,促进调解协议的形成,调解后应适时安抚当事人,消除当事人反悔的“隐患”。
居委调解作为一种冲突解决和社区管理的方式,旨在通过社区居民的参与和协商,解决居民之间的纠纷和矛盾,增进社区和谐与稳定。作为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居委调解中,不仅能够为社区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同时也能够提升自身的沟通与协商能力。
第二段:总结居委调解的过程和技巧
居委调解的过程通常包括纠纷的登记、调解员的介入、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协商讨论和达成协议等环节。在居委调解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些调解技巧的重要性。首先是要以公平和客观的态度对待双方纠纷,不偏不倚地进行调解。其次是要倾听和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感受,给予他们等待和表达的机会。再次是要善于引导和化解矛盾,通过耐心细致的分析和解释,使双方当事人在公平的环境中达成一致。最后是要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履行自己的调解职责。这些调解技巧的运用能够提高调解的效果和居民的满意度。
第三段:总结居委调解的意义和价值
居委调解在社区管理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首先,它为居民提供了一个自我解决冲突的平台,避免了诉讼的繁琐和费用的浪费。其次,它促进了社区居民之间的和谐与互助,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再次,通过居委调解,社区居民可以自觉遵守社区规章制度,并树立起法治意识。最后,居委调解使得社区管理更加民主和公正,更符合社区民众的利益和期望。
第四段:总结自己在居委调解中的收获和体会
在居委调解中,我树立了公正和客观的原则,始终保持了中立的立场,以公平的态度对待居民之间的纠纷。同时,我学会了倾听和尊重他人的观点,提高了自己的沟通和协商能力。此外,我还进一步了解了社区居民的需求和期望,了解了他们在社区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居委调解,我认识到冲突和矛盾是不可避免的,但只有通过双方的沟通和协商,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并增进和谐。
第五段:总结居委调解工作的挑战与对策
尽管居委调解工作有着诸多优势和价值,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首先,由于各种利益冲突和人际关系的复杂性,调解工作可能面临较高的难度。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技巧的提升,以及社区居民对居委调解的了解和支持程度。其次,调解工作需要足够的人力和财力支持,才能够顺利进行。因此,要加强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和调解员的培训,提升居委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总之,居委调解是社区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通过参与居委调解,我不仅提升了自己的沟通和协商能力,还为社区和谐作出了一份贡献。调解员在居委调解中不仅需要运用合适的调解技巧,更需要保持公正和客观的态度,以实现纠纷的化解和社区和谐的建设。然而,居委调解工作依然面临着一些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组织建设,以提升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凸显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多措并举,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使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高青经济建设中彰显了特殊职能。
一、巩固、健全和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
在进一步健全、规范和加强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巩固和发展了企事业单位的调解组织,同时在各镇社区又建立了调解中心,做到了哪里有人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新格局。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
根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制定下发了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同时狠抓了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把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规划,认真组织岗位培训和年度培训,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性、规范性的检查指导,确保调解工作质量。
三、加大指导力度,突出抓好工作规范和制度规范
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章及人民调解工作改革的要求,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尽快实现工作形式、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以规范人民调解协议制作为突破口,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确保人民调解协议所具有的民事合同性质和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四、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功能与作用,突出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调解预防矛盾纠纷、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突出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两个环节。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切实做到“三清”:对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数底数清;对易激化纠纷的类型和主要环节的情况清;对社会难点、热点、风险点和有关社情民意的情况清。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做到“应调尽调”.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0xx起,调解成功20xx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7%。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消除在了萌芽状态。
基层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决定了我们必须面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解群众之困,排群众之忧,这也是我们工作的主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求我们必须具有群众基础,培养良好的群众感情,这是我们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前提,只有把握住这一点,我们的工作才会向正确的方向前进。基层工作纷繁复杂,做好民间纠纷调解要讲究工作方法和技巧,处理纠纷矛盾,明辩事非是目标,讲究方法。
当我们面对怒发冲冠的当事人、当我们面对悲伤欲绝的当事人、当我们面对受伤流血的当事人,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听”。要真心实意地去听,在听的过程中,让当事人通过诉说宣泄情感、调整心态;在听的过程中,了解案情、听出艺术,听出感情的共鸣、心与心的沟通,要注意听的位置、姿态,更要注意当事人的眼光方向。要运用自己的肢体语言,配合人性化的动作,如扶一下老、弱、病、伤、残者,或者给当事人搬一把椅子、递上一杯水等等。总之,要尽可能让当事人感受到人民调解员对他的足够重视与尊重。
然而,矛盾纠纷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纠纷当事人的性格特点也丰富多样,各有不同。“公平、公正”又无偏袒的调处结果,才能令当事人双方心悦诚服地接受,才能让当事人双方在协议签订后不会出现“反复”或“变卦”的情形。这就要求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要注意忌听片面之词。矛盾纠纷一方当事人在陈述纠纷时,大都刻意强调或者大肆渲染其有理的一面,而对自己的过错则采取回避的态度;而对另一方正确的做法或有理的细节,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刻意地歪曲,而对他人的过错,更多的则是夸大其词的指责。因此调解员要注意“兼听则明”的警示,否则就容易陷入一方陈述者设的“套子”中,而使调解陷入僵局。
民间纠纷不仅广泛存在,而且发生的原因错综复杂,情况不断变化,千头万绪。不少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依仗一方人多势众,七嘴八舌,乱吼乱叫,甚至拳脚棍棒相加,对立情绪很大,各持一词,互不相让,对案件调解十分不利。对此,调解中要善于通过循循劝导,让当事人换位思考,使其站在对方当事人的立场和角度,寻找自己的过错,教育各方当事人将心比心,各自站在对方的位置立场上、角度上设身处地想一想,这样才能使其既客观地评价对方的过失,又冷静地审视本方的错误,这样才能更好地为调解员的调解工作争取主动权,有利于较快地调解案件,解决矛盾。
人是有感情的,婚姻、家庭、邻里等纠纷的产生,多数都有个感情由好到差的演变过程。如有些家庭矛盾是因一时之气或鸡毛蒜皮小事引起的,有的矛盾越闹越深,双方都不愿放下架子,但从内心来讲,是愿和好的。如有些赡养纠纷案件,有的看起来上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实质上是兄弟间的矛盾,此时若与子女沟通,让他们回想父母抚养的艰辛,所奉献的无私爱心,告诉他们也在抚儿育女,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是传统美德,也是自己的应尽义务,便能产生心灵共振,对接沟通,唤回失去的情和爱,以情代言,以心代情,情感相融,矛盾自除。
抓住矛盾争执的焦点,有针对性地采取调解方式和方法,攻心为上,突破当事人的种种心理障碍,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以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才能使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在日益复杂的矛盾纠纷面前加强人民调解员自身业务素质建设,通过不断的学习、解剖、改造、修养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素质、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素质。更要在干中学、学中干,认真向书本学习,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学习做好调解工作的决巧和方法。还要特别注意搜集整理各种村规民约和社会习俗,认真探索依法调解和利用村规民约,公序良俗解决矛盾的结合点,不仅要有法律知识还要懂各方面的知识,如天气、水文、地理、农业生产、种植、养殖、加工等各方面的一些常识,婚丧嫁娶拆迁搬家乔迁新居等的一些基本习俗,才能使调解工作做起来得心应手。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但随之而来的是人民内部矛盾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性、多发性、群体化和深层次等特点,特别是一些涉及法律问题、干群关系和百姓利益的社会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针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必须未雨绸缪,研究新方法,探索新路子。如果不在创新两字上下功夫,就很难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更难满足百姓的要求。只有不断创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基层人民调解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才能做到时时有创新,处处有亮点。
总之,被誉为“东方经验”的人民调解,有多种方式和方法,既要因人而异,灵活掌握,又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公平公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调解工作不可能有一成不变的方法和经验,这就有待于调解员在实际工作中去不断探索和积累,只要是有利于化解纠纷矛盾的方法都是好方法、好经验,只要是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好方法、好经验,都值得借鉴和推崇。
作为一名调解员,我经常需要处理各种各样的纠纷。在近期的调解工作中,我领悟到了不少经验和体会。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近期的调解心得体会总结。
第一段:调解员的角色定位
作为一名调解员,我们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我们不是诉讼中的法官,也不是仲裁中的仲裁员。我们的工作是帮助当事人交换思想,沟通感情,撤销矛盾,达成和解。因此,在调解的过程中,我们要以中立、公正、客观的态度面对当事人的诉求,审慎把握各方面的利益,尤其要保持心态平和,不带感情色彩地处理问题。
第二段:调解技巧的掌握
调解工作中,必须懂得使用合适的调解技巧来帮助双方理解对方的情感,进而缓解矛盾,达成和解。比如,可以采用开放性问题的方式来了解当事人的诉求,采用主题发挥的方式来激励当事人的动力,采用反复确认的方式来确保当事人的共识。同时,我们还应该根据当事人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巧妙运用情感管理技巧,激发当事人的自我意识,化解双方的矛盾。
第三段:对当事人的敏感度
在调解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敏感地观察和处理当事人的情绪变化和身体语言。当一方情绪失控时,我们应该采取积极的方法,化解紧张局面。当有一方需要安慰和鼓励时,我们要用鼓励的话语和肯定的态度来支持他们。在调解的过程中,我们还需切实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尊重他们的诉求和感受,确保调解的结果是公正、可行的,并且符合法律和社会的规范。
第四段:案件的记录和总结
调解的最终结果,需要反映在调解书上,作为调解员必须将调解过程中的各方面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同时,我们还要在调解结束后,对此进行归纳总结,提高我们的调解能力和经验。我们要认真分析每一个案件,总结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并且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以便更加有效地帮助当事人解决矛盾。
第五段:延伸调解的社会效果
调解是一种宽容、体谅、包容的处理争议的方式,是一种法律文化和精神文明的具体体现。因此,除了积极处理纠纷外,调解员还应该发挥积极的社会作用,引导公众的文明素养和消除不良风气。调解是一个新型职业,作为一个新型职业,我们还应该不断完善自身职业素养和道德高尚的精神面貌,使我们的工作更加专业、更加高效,让更多的人认同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总之,调解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充满挑战的任务。我们作为调解员,必须将自己置身于公正、公正、客观的立场,采用合适的技巧和敏感性,协助和处理不同的情感和利益诉求,并通过细致的记录和总结,不断提高我们的能力和经验,以便更好地发挥社会作用,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这是我们对自己的期望,也是我们对社会的承诺。
我有幸参加了为期五天的全省人民调解能力及实用技巧培训班,五天的业务培训很快就结束了,可五天来的收获却非常之大,通过培训学到了很多东西,对人民调解的认识也得到了很大提升。
此次培训首先由付卫东同志对人民调解信息系统的操作进行了培训。其次夏雅丽教授讲解了婚姻家庭调解技巧、常见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技巧、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纠纷调解技巧。王雅琴教授讲授了《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相关内容。最后由刘革新教授专题讲授了《医疗纠纷调解技巧及法律法规适用》。此次培训针对性强,专门针对常见纠纷类型进行专门性、针对性、精准性培训。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由刘革新教授讲授的关于医疗纠纷的案例,刘教授结合生动的事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为我们讲解了调解的方法和技巧,通俗易懂,她做人民调解工作,在日常工作中预防和处理了大量的群体性纠纷和社会热点矛盾,真的让我很敬佩。夏雅丽老师讲授婚姻家庭纠纷处理,总结出了温馨调解与“双赢工作法”,根据纠纷的不同,在调解过程中,做到“情”、“理”、“法”三结合,从这三个角度向当事人分析案情,阐明道理,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
通过老师的讲述,让我重新认识了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作为一名调解员必须热爱群众、了解群众、关心群众,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对人民群众倾注满腔热情。在调解工作中,要用微笑迎来激愤和忧愁的当事人,然后用法律和真情解开他们的心结,让他们一个个带着笑容和宽慰离去,做到“调纠纷,暖民心”。接待那些情绪冲动,激愤填胸的当事人时,要耐心地从情理上给他们讲人和,从法律上讲抑恶,告知他们互相争斗的严重后果,讲触犯法律必将给自己的人生前途带来的危害。通过苦口婆心的讲法论情反复解劝,使双方当事人把冲动的情绪缓和下来,然后本着合法合理,平等自愿的原则解决纠纷,使一件件已经发生并可能趋向恶化的民间纠纷化干戈为玉帛。
通过这次培训,我深知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这就要求调解人员不仅要为人公正,更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这样才能在调解工作中,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打击报复,不计较个人得失,我认为调解工作是一种责任,调解工作是一种能力,调解工作是一种境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积极介入到每个村、居的难点、热点问题、群体性纠纷的调解工作,做到对矛盾纠纷早发现、 早调处、早解决,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在以后的工作中还要不断学习法律法规,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
近期作为一名调解员,经历了不少案件的调解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收获了不少经验和教训,从中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我想通过本文,分享一些我近期的调解心得体会,希望对其他调解员有所帮助。
第一段:准备工作
首先,准备工作必须做好。调解过程中,准备工作对于调解的成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我们需要对双方当事人的案情进行了解和评估,以便于更好地掌握案情和双方的情况。同时,作为调解员,我们需要对调解的基本原则和流程进行了解和掌握,以便于在调解过程中做出恰当的决策和引导当事人达成协议。
第二段:倾听并尊重当事人
在调解的过程中,倾听并尊重当事人是十分重要的。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需要全程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并在听到他们的故事或想法的时候,保持理解和同理心。当事人在诉说自己的困难时,需要调解员的支持和鼓励,而不是抨击或者嘲笑,因为这会影响到调解员在当事人心中的形象。当事人对于调解员的尊重也是非常重要的,在调解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对于彼此都没有基本尊重,这将阻碍调解员推动案件的解决,甚至会导致调解失败。
第三段:沟通技巧
良好的沟通技巧也是成功调解的关键。调解员需要具备有效的沟通技巧,以便于建立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各种连结。这包括积极的听,引导和支持等技巧。在调解过程中,有时候调解员需要引导双方到达共识,有时候需要用柔性语言支持他们的对话。在处理情绪化高昂的案件时,调解员需要冷静地引导双方并防止升级情绪。
第四段:保持中立
调解员需要保持中立,并不偏向任何一方。我们不能偏心或者有先入为主的观点,而需要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基于他们实际的情况来做出决策。这也意味着我们需要验证相关的证据和信息,并确保我们的决策和解决方案是基于事实的。调解员在整个调解过程中都需要保持中立,确保双方当事人都明白他们的诉求都得到了充分重视。
第五段:协议落实
最后,当出现达成协议的情况时,调解员需要确保所达成的协议得到具有法律效应的书面文书,以此来保障协议内容得到充分实施。这是调解员在达成协议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步骤,因为如果协议内容没有得到具有法律效果的书面文书,那么协议内容就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这将会给协议的实施带来许多麻烦。
以上是我在近期调解工作中所积累的一些经验和教训,愿大家能够从中受到启发并发挥自己的长处,更好地完成调解工作。
20xx年,乡党委、zf高度重视大调解工作,坚持“大调解、大服务、大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构建党委、zf统一领导,政法综治机构综合协调,司法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大调解组织网络,有力地维护了全乡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全乡无因民间纠纷引发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案件发生,有效地维护了全镇的稳定。现将我乡大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针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新问题、新特点,乡党委、zf非常重视,建立了党委、zf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负责,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工作体系。授予调处中心矛盾纠纷调处调度、调处督办、责任追究三大职权,对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确保了调处中心有责有权,大调解的参与主体更为广泛,人员组成更加科学。
一是在组织网络上,全乡构建了镇调处中心、村调处委员会、村民调解小组和调解信息员的大调解工作网络。目前全乡8个村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专职调解员10名,义务调解员21名,信息员32名。二是在工作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了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职责,先后制定了接访受理登记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社会矛盾纠纷移送和归口管理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等多项制度。三是在对接机制上,强化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面的密切合作,实现了调处中心与派出所、法院等职能部门的优势互补。
在纵向上,由乡、村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尤其是在重点时期,调解组织对辖区的重点人员和重要地段,做到逐级负责,层层摸排,达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总要求。调处中心通过每月的工作例会对排查结果进行分类汇总、梳理分类,对有倾向性的矛盾纠纷隐患做好处置预案,指派专人超前主动介入,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
在横向上,通过实行统一受理、分工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工作原则,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受,以群众满意为服务宗旨,充分整合各种调解资源,改进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基本实现了由一人打锣向众人敲鼓的转变,大大提高了对复杂矛盾纠纷的快速反应和化解能力。
一是大调解工作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乡成立了大调解协调中心,落实了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大调解工作,配备了工作人员,但多数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时间、精力难以保障。
二是调解员队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不够稳定,结构不够理想,素质参差不齐。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大调解组织调解工作台帐制度,督促各村、单位部门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结合大接访实行包案制度,限时限地限人调解。建立大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和台帐,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二是抓好稳定风险评估、集中排查化解、衔接联动配合,从源头上减少稳定隐患和矛盾纠纷。
20xx年,我办行政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部署,狠抓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妥善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明显成绩。现将我办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力度。为充分发挥行政机构的调解作用,强化调解意识,履行调解职能,减少矛盾纠纷激化,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究落实行政调解工作各项任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的特定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当调则调,调裁结合,及时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
2、预防疏导为主,尽量减少矛盾纠纷事件。我办的行政调解工作,在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接到每一个调解申请后,调解中心立即组织调解员快速介入案情,收集各种证据,并到涉案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充分了解诉求和案情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积极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在签署调解协议后,调解中心继续对当事人双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服务,督促当事人双方及时履约。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3、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解决疑难案件。矛盾纠纷对象由于对法律法规的不完全了解,各自为了自己的利益互不相让,针锋相对,针对此类情况,我们及时对双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当事人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妥善解决矛盾。另外,我办工作人员经常深入“三送”村、扶贫重点村召开座谈会,宣传政策法规。由于我办工作人员主动介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
1、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广大群众对行政调解尚不认识。由于对行政调解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群众对行政调解还缺乏认知,致使其缺乏群众基础。
2、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纠纷调解需要办案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调解队伍经验不足,精通法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人才还较少。
3、工作场地紧张。由于我办办公室紧张,行政调解中心办公室只好设在综合秘书股办公,不利于开展工作。
我办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必要的物质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和政策指导,充分运用办公平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对行政调解工作内容、程序和实践进行宣传,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调解意识,增强群众对行政调解途径的信赖。五是强化行政调解信息报送工作,完善信息报送、收集、整理加工程序,健全行政调解信息利用和反馈机制。
2023年调解员心得体会好总结(大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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