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读后感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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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读后感都是独特的,因为每个人在阅读同一本书时,会有不同的感受和理解。在写读后感时,可以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和其他相关的知识来加深对书中内容的理解和解读。接下来将为大家呈现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很多人都知道有这样一个小巫师,他鼻梁上有一架黑框眼镜,他总是骑着飞天扫帚在空中飞,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方,还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哈利一岁时便失去了父母,一向在姨夫姨妈的欺凌下生活。在哈利十一岁时,他突然得知自我是一名巫师,于是他开始了自我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领悟生涯,并且认识了两个好兄弟姐妹,罗恩和赫敏。
虽然有那么多的考验等着哈利,但是奇迹一次又一次出现,哈利总是逃脱危险。这些,全都是正因爱。
哈利的母亲为了救哈利而死,她对哈利强烈的爱,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了印迹。被一个深深地爱过,尽管爱他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哈利留下一个永久的护身符。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兄弟姐妹……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套书要告诉咱们的,爱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到达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好放下爱与期望,它们能够超越死亡,照亮黑暗,正因爱与期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说起新时代最成功的玄幻小说,毋庸置疑,j·k·罗琳的《哈利波特》莫属。
这是一部描写魔法世界的小说,什么“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钻心咒"。"夺魂咒"。"麻瓜"等等都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字眼儿。有是真的很佩服作者的想象力,可以说是空前绝后,她的创新精神真是令人佩服。
《哈利波特》主人人任公当然就是我们亲爱的哈利了。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全,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儿,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切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一夜成名。
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2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
然而,最令我折服的大概就是他们之间纯真深厚的友谊了吧!书中,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是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不变,不!应给说是更深厚了!
其实,我挺羡慕他们的,现在,长大了,上了初中,大家都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因为,大家好象都有了心计,他们和你做朋友,为的不是拥有一分友谊,而大都是想要利用你或是报复你。承认我的想法有些悲观,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原因,就是我曾经就被人欺骗过,那中感觉实在是不好受……所以我说:现在的友谊已不是纯粹的友谊了,里面掺杂了一些复杂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我读不懂。
其次,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也让我佩服。
我想,从《哈利波特》中,我学到了很多。
在我刚上四年级下学期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哈利。波特》这套书,这个套系是我想要很久的书,记得刚收到书我就迫不及待的看起来了。
“啊!终于全部看完了,我可是短时间内看了好几百万字呢!”看着眼前这8本厚厚的书心里顿时感概万千。
这套书的主角是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他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在他乱蓬蓬的头发下面有着一道神秘的闪电图形。在他1岁的时候便失去了父母,一直在姨妈姨夫的欺凌下生活。在哈利11岁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是个巫师,知道了自己头上的疤痕是被一个叫伏地魔的恐怖黑巫师用咒语伤的,父母的死也和他有关。于是哈利去了一所叫霍格沃兹的魔法学校求学,并且在那里认识了两个好朋友——赫敏和罗恩。
他和好朋友们在魔法学校里并肩作战,一起面对很多困难,直到杀死伏地魔成功的保卫了霍格沃兹魔法学院。很难想象一个11岁的孩子随时要面临死亡,为了这场战争他吃了多少苦,承受了多少的压力。虽然有那么多的考验等着哈利,但是胜利的曙光还是属于正义的一方。
为什么呢?因为有爱。
虽然父母不在了但是父母的爱一直围绕着哈利,成为了他的永久护身符,正是因为这道护身符所以伏地魔杀不死他。
或许这套书就是想要告诉我们爱是最高的魔法,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即使在一个人最绝望的时候只要心中充满爱和希望就可以战胜一切。我们的成长离不开家人的陪伴,老师的培养和朋友的支持,在各种爱的滋养下我们才能健康长大,将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在读完了j.k罗琳的这本著名魔幻小说后,我深深喜欢上了这个系列,也喜欢上了这个苍白瘦弱、戴着眼镜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詹姆·波特。
后来,哈利来到了霍格沃茨,认识了两个好朋友,并一次次挫败了伏地魔的计划。在面对伏地魔卷土重来,校长被杀的困境时,哈利勇敢面对,毁掉了7个魂器。在最后决战中,用老魔杖击败了黑魔王,拯救了魔法世界。
本书主角哈利波特是我最喜爱的的角色。他勇敢、机智。更重要的是,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和纯洁的灵魂。正是他的爱,他的无私,他的纯洁,才最终击败了黑巫师。
与其对立的则是最邪恶的巫师——伏地魔。他冷若冰霜、心狠手辣、杀人如麻,无数巫师惨死在他的魔杖下。与哈利一样,伏地魔也是一个孤儿。但是他从来都不知道什么是爱,这是一个悲剧性的大魔头。
哈利和伏地魔同是孤儿,为何两人分别成为一正一邪两种人呢?因为哈利虽然失去了父母,但他依然在霍格沃茨寻找到了爱与欢乐。而伏地魔从小就没有受到关爱,也不明白被爱的感觉,这使他的性格变得孤僻,并且崇尚暴力。再加上他的与众不同,使他感到自卑,产生了许多错误的人生价值观,也没有及时改正,这让他在黑魔法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终成为黑魔王。
由此可见,一个人的成长需要关爱,父母的关爱,同伴的关爱。一个人只有得到并懂得了爱,才会去关爱别人,净化自己,感动别人。
现在电视上有许多关于弃婴的报道,我想:如果婴儿被抛弃,没有得到父母的关爱,是否会出现更多伏地魔式的人物,危害社会?答案是肯定的。所以我希望社会上能多一点关爱和幸福,少一点陨落的伏地魔。
这本书是大结局,作为哈利波特的开创者亦或是结束者,jk罗琳给我们交上了一份完美的答卷,但对于我们这些忠实的读者来说,这是结局却又不是结局。
哈利、赫敏、罗恩这对格兰芬多铁三人小组在这本书中展开了对伏地魔最后的对决。正如哈利所说的——“两个人都不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而消灭伏地魔就是找到魂器,并摧毁他们,这样伏地魔就能彻底消失,这是邓布利多生前最后对哈利波特的启示。趁伏地魔对魂器并未警惕,三人组一步步开始寻找他们,联系伏地魔的历史,与第二部中毁灭掉日记和邓布利多用格兰芬多宝剑毁掉戒指的前鉴,罗恩用宝剑毁掉挂坠盒;赫敏用毒牙毁掉金杯;被放人追杀的过程中,皇冠意外地被厉火烧掉;纳威用宝剑砍掉了蛇;而哈利波特作为第七个意外的魂器,也被伏地魔消灭了;最后,伏地魔的法术成功返给了他自己,就此终结。
第七部,可以说是很精彩,更可以说是最精彩的一部。在这一部里有几个小插曲,让人感动且富含意义。首先,友谊的决裂,在第一个魂器挂坠盒找到以后,罗恩处处与赫敏和哈利作对,表示不想再找魂器了,曾经在友谊中的瑕疵,被放大了,所幸的是,后来罗恩回来了,成功毁掉了挂坠盒还救了哈利的命,但赫敏的愤怒干净利落地解释了一件事情,无论你是谁,轻易地背弃友谊,纵使挽回,也会留下伤疤,纵使结痂,也会记得痛楚。我记得我曾经跟一个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决裂了,尽管我俩最后和好了,可是,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一些事情,都仿佛有了一堵墙,无形的距离。
令我开心的是,赫敏和罗恩,避免了我当时的结果,最后还结为夫妻。其次,便是哈利在人生路上的选择,是的。正如这本书名,死亡圣器,三兄弟的故事好像是真的,在得知的死亡圣器的真相以后,哈利动摇了,他与当时的邓不利多,犯了一样的迷糊,只要拥有了三件死亡圣器,便可以成为死神的主人,那就意味着什么呀?至高无上的权利,老魔杖,复活石,以及隐形斗篷。哈利当时就有了其中一件,如果真的拥有三件呢?知道最后现实让哈利清醒了,这是他的命运,他必须与伏地魔争斗,就像现实中的我们,被一时的娱乐蒙蔽了心境,现实则离你越来越远,不知不觉中,你已经分不清什么是现实。
当然,最重要的两个小插曲,是两个悲情人物,两人都在黑魔法上颇有造诣,只是,命运,总是爱作弄人。先说说我们伟大的校长——邓布利多,在他早年的时候,他曾设想着与他的同伴格林德沃跨越魔法界的巅峰,然而,母亲的病故和妹妹的变故,使他悲痛欲绝。但是自私的心,依然不肯放弃寻找,他当时拥有了两件死亡圣器,他觉得他就要成功了,只是一个意外,改变了他的想法,格林德沃杀人逃走了,在最后,邓布利多忏悔了,也许在走错一步,就永远回不来了。在此也劝告现实中的人们,不要因利益和诱惑而丧失掉自己的本性,那种错误是这辈子都无法偿还的。
最悲情的人物应该也就是一直被当做是一个邪恶人物的斯内普。他与哈利母亲的缘分,不,应该是一段至死不渝的爱,纵使詹姆波特夺走了他的爱,他依然守护着她,依然守护着哈利,也许总有些人,他们外表冷冰冰,令人讨厌,但他们的内心总是那样温暖,去暗暗守护着她每一个想保护的人,也许外表是个大冰块,内心却是个暖男。
愿我们都可以从这本书中,学有所获,哈利波特的系列是结束了,永远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结局,他的传奇终将会传颂下去,不断!
在短短的几天的时间里我认识了一位勇敢的男孩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一岁就失去了父母。于是被被寄养在姨父姨妈家,但他却受尽了他们的欺凌度过了漫长的十年。就在他将近十一岁的时候他的命运发生了扭转他将要去霍格沃茨学校学习魔法。
在前往霍格沃茨学校的途中哈利波特认识了两位他最最好的伙伴,罗恩和赫敏。他们互相帮忙,每天都形影不离。哈利波特一到霍格沃茨学校就得到了他在姨父姨妈家所得不到的尊重。可马尔福却视他为敌人,每次都要跟他对着干。
在魔法学校里,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知道了魔法石的秘密,也知道了杀害他父母的仇人伏地魔。于是哈利波特便决心要找到魔法石,让伏地魔没有任何机会。即使他们学会了许多魔法,但是还是不能跟伏地魔相比,于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认真练好魔法。
在一次魔法课上,马尔福拿走了罗恩最心爱的小水晶球,哈里波特为了能拿回来,用它的飞天扫把夺回了水晶球。而他那熟练的飞行本领让米勒娃麦格目瞪口呆,一个刚学习魔法的人居然能这么娴熟。于是便决定让他参加学校“魁地奇”比赛。哈里波特在比赛中带着他心爱的飞天扫帚“光轮20xx”赢得了这场比赛。
哈里罗恩和赫敏认真的寻找着线索,希望能早日找到魔法石。但在寻找的过程中不算顺利,经常会遇到麻烦。但哈里的爸爸送了哈里一件隐形衣。这件隐形衣可帮了他们许多忙呢。最终,他们发现了伏地魔的仆人,也找到了魔法石,并再一次打败了伏地魔......
从1997年开始,jk罗琳的笔下诞生了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和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于是哈利波特拿着魔杖,骑着扫帚诞生了。他和他的故事代表了一个时代,代表了友谊、勇气、团结、信念与坚持。
从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身上,我明白了勇气和团结的重要性。如果没有罗恩和赫敏的合作和自我牺牲,哈利波特不可能成功地拿到魔法石;如果不是赫敏仔细地熬制汤剂,并在图书馆里查找蛇怪的故事,他们就不可能发现密室;如果不是哈利波特用勇气召唤出守护神,击败摄魂怪,他和小天狼星可能早已命丧黄泉;如果不是他英勇地和伏地魔对抗,他可能就要和塞德里克一起丧身;如果不是他和邓不利多勇闯荒岛,伏地魔的魂器可能就永远不会被消灭,他也就永远不会消亡;如果不是赫敏,罗恩和哈利齐心协力制定计划,靠缜密的头脑夺得魂器,魔法世界将陷入无底的深渊;如果不是哈利波特沉着冷静地面对死亡,伏地魔就不会被消灭。在这些看似是运气帮助的时刻,其实是他们的勇气和团队精神在发挥作用。
也正是因为有坚定的信念,他们没有停止对伏地魔的反抗。哈利坚信他能够打败伏地魔,所以轻松的'拿到了魔法石;他坚信自己能够阻止密室里的怪物,所以凤凰和宝剑找到了他;他坚信小天狼星不会受到伤害,所以他成功召唤出了守护神;他坚信伏地魔是不会把他杀死的,所以他在最后一刻逃了出去;他坚信伏地魔是会被降服的,所以他亲手摧毁了伏地魔。正是因为他们坚信正义会战胜邪恶,所以他们才最终战胜了伏地魔。
除了有惊心动魄的情节,这本书里也有很多个性鲜明的人物,邓布利多就是其中之一。他在年幼时,和格林德沃是朋友,但这位朋友后来却成为了黑巫师。开始,他们以“为更伟大的利益”为理由,想用魔法统治麻瓜。但因为他的失误导致了妹妹的死亡。吸取了这沉痛的教训的邓布利多不想再伤害人。因此他多次拒绝担任魔法部部长,而去霍格沃茨当了校长,从此潜心于魔法研究与教学。他打败了已经成为黑巫师的格林德沃。他以前的劣迹,也没有人去提及了。后来,他向哈利吐露了心声,并把这一切都告诉了他。当他妹妹死去时,他非常后悔,并努力改变了自己。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没有像伏地魔、格林德沃一样,而是把自己的聪明才智用在了正确的道路上。从他的故事我明白了犯错并不可怕,但要懂得忏悔,勇于改过自新,不能一错到底,误入歧途。
哈利的勇敢,赫敏的聪慧,罗恩的忠诚,邓布利多的睿智,海格的善良,穆迪的机智......以及他们的友谊、勇敢、团结和智慧深入人心,读完故事让人久久回味!
假期中我读了《哈利·波特》一书,里面生动的情节深深地把我吸引了,我如饥似渴的读着,每次写完作业我都要读上几页。
这本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第六册,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仲夏的一个夜晚,反常的浓雾笼罩在窗户玻璃上,哈利·波特在女贞路4号德思礼家自己的卧室里紧张地等待着邓布教授的来访。哈利不太确定邓布利多是否真的会来德思礼家。邓布利多还是来了。几个星期之后,他终于返校了。
哈利六年级的学习就这样出人意料地提前开始了……。
这本书真是写得太好了!里面的魔法世界太奇妙了!魔杖、飞天扫帚、咒语、小精灵、火凤凰……这些事物虽然是作者罗琳想象的,但是写的活灵活现,像真实存在一样,写的那么逼真。
而且,本书处处体现着哈利·波特的勇敢、热心和友善。虽然哈利有时不太聪明,但总是急中生智,我真得很佩服他!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读书吧!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f,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5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面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我们要战胜一切,战胜邪恶,用我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我们的敌人,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可以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总是斗不过正义的。
让我们看一看作者,尽管j·k·罗琳一再说明她在开始写哈利波特这系列小说时没有针对某个年龄段读者的想法,但是丛书的出版商在出版系列小说第一部的时候把读者群定位在岁的青少年上。无论如何,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拥有了各年龄的拥戴。在一些国家,系列小说的出版趋向于同时出版两个版本一个封面设计适合青少年的儿童版和封面设计成熟稳重的成人版,尽管它们的内容是完全一样的。并且,随着系列小说情节的发展,罗琳的写作风格也逐渐成熟老练,加之故事主人公哈利波特不断成长,不论从风格上还是内容上,整个系列一直在逐步发展。
根据作者罗琳的介绍,这个故事的灵感是年她在从曼彻斯特到伦敦的火车上萌发出的。她当时常常在爱丁堡的一家咖啡馆中撰写第一部小说。系列小说的热卖使如今的她的身价位居世界上第620位。
我们的主人公哈利波特,他是格兰芬多的学生,坚强、勇敢,是格兰芬多的代表,哈利在受到种种诱惑和刁难之下,决心依然没有改变。如果是换做纳威,在这种情况下他坚持得住吗?答案是,这就是为什么哈利会打败伏地魔的原因,他还拥有一根非凡无比的魔杖,与母亲对他的爱。
他的爱使他强大,哈利与伏地魔的战争其实是爱与恨的对抗,哈利与伏地魔的法力悬殊很大,而我们却坚信他能打败伏地魔是因为哈利又爱,而伏地魔是恨,他不理解爱,是因为他得不到爱而造成这样的原因是社会,受害者其实最终属于施害者,只要让世界充满爱一切的一切都会终结。
哈利是能为朋友付出牺牲,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物,当然,他的运气也是出奇的好,但是也有着让人佩服的精神。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头凌乱黑发、戴着眼镜,有着一双绿眼睛的瘦弱男孩儿收到一封猫头鹰信使的神秘来信,他被邀请前往一所陌生的学校就读,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个男孩儿,便是jk罗琳笔下的哈利波特,目的地自然就是霍格沃茨。
可以移动的楼梯、招之即来的家养小精灵、刺激的魁地奇比赛、险象环生的禁林、充满玄机的咒语……霍格沃茨的种种奇异景象,让我们进入一个脑洞大开的魔法世界,哈利在这里经历了无数困难、磨砺、甚至生与死的考验。他聪慧勤奋、刻苦自律,赢得了师长的无私的帮助;他善良忠诚,信守诺言,获得了朋友们真挚的友情;他直面挫折、永不退缩,敢于对抗强大的伏地魔并最终用智慧与勇气战胜对手,成长为优秀的巫师。
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讲述的似乎是一个少年一路开挂的故事:优良的基因、殷殷教导的师长、全心全意的朋友都在证明这一点,哈利的成长离不开这些因素,但绝不止于此。
反派大boss在杀掉哈利父母时,年仅一岁的哈利幸免于难,只在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般的伤疤。麦格教授说,仅凭这一点,哈利足以成为一个传奇人物——“所有孩子都会知道他的名字”。奇迹般躲过伏地魔的毒手——小哈利果然自带光环,尽管失去父母的荫护,却可以预见,他一定会有一个众星捧月、光鲜幸福的童年。
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就在小哈利成为巫师界的超级网红前,邓布利多将他送去了女贞路4号,哈利将在远离魔法的麻瓜社会里成长。而抚养他的姨夫姨母更是吝啬刻薄,家里还有一个在骄纵下长大、如同混世魔王一般的表哥达力,用麦格教授的`话来说,这家人简直就是最糟糕的麻瓜。哈利常年穿的松松垮垮的旧衣服,带着破碎的眼镜,承担家里的一切家务活儿,他住在潮湿的碗柜里与蜘蛛为伍,还要受到达力的欺负和告状——哈利度过了饱受欺凌的孩提时代,一直到十一岁时海格把他接到霍格沃茨求学。
和麦格教授一样,大多数人无法理解邓布利多的做法。原本哈利可以拥有一个快乐轻松的童年,而事实上,这也许是邓布利多做过的最了不起的决定。哈利大难不死后,他说过一段话:“这足以使任何一个孩子冲昏头脑,不会走路、不会说话的时候就一举成名!甚至为他不记得的事成名!让他在远离过去的地方成长,直到他能接受这一切,再让他知道,不是更好吗?”
作为“伏地魔惟一害怕的人“,邓布利多比任何人都清楚地知道,对于不谙世事的孩子而言,不该在巨大的光环下成长,掌声和鲜花无法孕育出一名真正可以打败伏地魔的巫师。
起初,我也无法理解邓布利多这个奇怪的决定,直到妈妈给我看了作者罗琳的人生经历。这个曾经领着政府低保的单身母亲,在一辆误点的火车上,一个绿眼睛、戴着眼镜的小巫师突然闯入了她的脑海,哈利波特的形象就这样诞生了。随后在那些窘迫困顿的日子里,在街角的那个小咖啡馆里,她慢慢构建出一个恢弘的魔法世界,借以对抗现实的人间。福楼拜曾经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难耕耘的土地上。”假设当时罗琳锦衣玉食,无忧无虑,也许全世界的读者将永远无缘见到那些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就如同哈利一样,如果没有灰暗的童年生活,没有在苦难中磨砺出的坚韧,他也未必能够成为拯救世界的英雄。
真正的勇者,不会被惨淡的现实所击溃,他们会利用一切机会积蓄能量,等待爆发——罗琳和哈利波特便是如此。
而罗琳笔下的哈利在魔法世界里创造的种种奇迹,也许就源于邓布利多那个充满智慧的决定。
最近在看小说哈利波特,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快要看完了,越到最后越感触颇深,尤其是关于勇气,反抗,斗争精神,做心中的自己。这再也不是儿童读物了,而是涉及成年人的世界。
这些天没有写小说《长女三十》,也没有写《饮食男女》,而是看书以后发现自己在浩瀚书海里九牛一毛,自己特别渺小特别渺小,连里面的一滴水一粒沙都不够,所以恨不得赶紧看完那些书,优秀的书籍,但是读书又不能囫囵吞枣,看完一定要理解,想象出字里行间的画面,意境,中心思想,表达主旨,包括优美的句子,需要各种渗透,消化,吸收,化为自己的精神食粮,这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
所以,时间越久越知道自己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很多,需要掌握的也是数不胜数。这时才深刻体会到书到用时方恨少。本来我也不是一个天资聪颖的人,需要勤奋,继续勤奋,才有机会做成,而且到最后也不知道会不会达到自己期望的自己。
也许,我太热爱写作了吧,才会这样选择。朋友多次问我对未来的打算规划,我回答她说我实在离不开写作读书这两样,离开一样,我都浑身不得劲,特别特别难受。我不知道吸毒是什么感受,但我想应该就是我这样吧,离开就觉得生无可恋。我一点也不夸张,目前就是这样的感受。这两样让我觉得活着有意思。否则,活着太没劲儿了,生不生,死不死的,半死不活。我讨厌自己这样活着,所以我想创造一个不一样的我,我想孕育出不一样的我,这可能是这辈子我最想完成并实现的愿望。
最后,加上一句,加油,一如既往的加油,做好自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内外兼修,也许某天有幸自己看到一个全新的自己。
是啊,人应该爱自己,好好爱自己,自己成全自己,但不是要自私自利,也不是一味成全别人牺牲自己,该成全自己时还是要成全自己,要不然,像我这样的人,注重生活自我感受的人,一定会后悔,遗憾,心想为什么年轻时不做真正的自己。
如果没这种想法最好,就怕在某一个瞬间清醒觉悟,就怕自己忽然意识到自己活成自己不喜欢的自己。
时光不能倒流,人也不能再青春。
2024年哈利波特的读后感(实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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