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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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规范各岗位在职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使各项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
2范围
锅炉车间各岗位在职人员。
3安全岗位职责
3.1锅炉主管安全岗位职责:
3.1.1保证国家和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锅炉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3.1.2全面负责锅炉房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生产成本的控制,建立、健全车间值班制度。组织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1.3建立锅炉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
3.1.4组织锅炉车间新员工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对司炉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开展锅炉应急预案演练;进行工作绩效考核;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及时处理员工提出的意见;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3.1.5制定并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负责锅炉技术档案的建立,保证锅炉维修、保养、监测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锅炉监察机构对锅炉检验的准备和申报工作。组织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安全装备、生产设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运行期间,每日对锅炉生产及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调整。
3.1.6负责对锅炉车间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进行监控、管理,落实防护措施,及时组织整改。
3.1.7对锅炉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生产部批准后执行。
3.1.8定期向生产经理汇报生产和设备运行状况,完成下达的整改意见
3.2锅炉班长安全岗位职责:
3.2.1负责安排本班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以身作则遵守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车间各种管理规定。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并做好班组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2.2按照锅炉车间设备及卫生责任区划分表,做好本班负责的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的检查维护、润滑保养及卫生清理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负责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3.2.3负责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负责本班组人员的班组级安全培训和工艺及设备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总结班组安全经验。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3.2.4对当班外来施工人员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3.2.5负责交接班工作,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向主管汇报。
3.2.6当班期间随时掌握动力车间设备的运行状况,对锅炉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负责,和本班组成员一起尽量将各种参数调整到在最佳范围。如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解决,不能解决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2.7如因设备故障压力不稳定或需停止供应蒸汽时应及时通知用汽部门。
3.2.8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3.2.9完成领导交付的其它任务。
3.3锅炉操作工安全岗位职责:
3.3.1遵守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车间各种管理规定。
3.3.2操作工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必须经过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执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合理操作,安全运行。
3.3.3上岗前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3.4设备巡检到位,注意观察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等部件是否灵敏可靠,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向当班班长汇报。
3.3.5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和设备巡检记录,做到数据准确、清晰、不漏页。
3.3.6做好划分的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经济运行。
3.3.7定期配合有关单位对锅炉进行检修,确保锅炉及其各种附属设备和零部件的完好、安全。
3.3.8操作工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制止。
3.3.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3.4锅炉劳务工安全岗位职责:
3.4.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动力车间各项管理规定;必须经过安全作业培训,上岗前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4.2按时使用输送设备将煤输送至煤仓,每次上煤量应满足生产需要,切忌煤仓空仓断煤,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3.4.3在班长的领导下,维持车间5s。及时打扫并保持车间范围卫生,协助班组做好设备卫生的定期清理工作。
3.4.4及时加盐及化学药品,并按规定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4.5根据生产需要,协助操作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及时清理煤仓;及时清理锅炉炉内积灰、除渣沟积渣、除尘器积灰、沉淀池积灰。
3.4.6日常工作中,如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及时向当班班长汇报,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3.4.7劳务工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制止。
3.4.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4岗位资格
4.2锅炉班长岗位资格:身体健康,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锅炉上岗证。
4.3锅炉操作工岗位资格:身体健康,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锅炉上岗证。
4.4劳务工岗位资格: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经过安全培训。
2、组织实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组织开展运输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运输经验,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6、负责有关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落实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在总务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工作,带领全体职工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制定工作计划和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3、严格遵守学校、食堂管理科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严格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不断提高食堂饮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4、负责本食堂伙食的成本核算,要降低伙食成本,提高伙食质量;扩大服务项目,增加花样品种、风味特色;热情周到为就餐者服务作为根本宗旨,不断推进伙食工作向前发展。
5、建立和完善食堂内部的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的运行机制。
6、认真抓好食堂的饮食、环境、个人卫生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卫生五四制》和《食品卫生法》,公用餐具做到每餐消毒,防止流行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7、定期召开全体食堂工作人员会议,研究讨论本食堂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定期组织食堂职工开展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业务技术水平,完善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进措施。8、认真抓好本食堂的安全教育和治安消防工作,经常检查用电、用火、用气、机械设备运行情况,明确岗位责任,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9、加强食堂临时工人的教育管理,经常进行业务技能、生产安全的培训,注意发挥和调动工人的积极性。
10、根据本食堂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劳动力,注意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11、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好每月结算工作。
1、领导本食堂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天然气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把天然气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议程,做到"五同时(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教育职工自觉遵守食堂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组织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要保证所有燃器具阀门处于关闭状态,对点火棒、胶管等易损坏部件应经常检查,损坏后及时更换。对发现的安全隐患 要及时报当地维修站整改。
4、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做到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材。
5、发生火情要积极组织扑救,关闭天然气部阀门,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6、安全员每月检查一次天然气设施是否有漏气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维修站维修。
7、自觉遵守天然气公司的有关管理法规,在未经天然气公司允许下,不得私自拆改、移装天然气管道和设施,否则后果自负。
一、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二、粗加工管理制度
三、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四、配餐制度
五、食品卫生“五四制”
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七、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八、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九、食品供应制度
十、食品留样制度
十一、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十二、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十三、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十四、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十五、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
十六、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十七、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
十八、食品采购、验收与索证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 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 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5、严格执行“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7、冬夏季节供应点心、午餐,做到“五热”、“五凉”,出食堂的饭、菜、汤必须加盖。
1、食品采购原则上都做到定点配货中心送货到园。
2、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3、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4、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厂商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5、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6、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 15 厘米)存放。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它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
7、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冰箱内的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8、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9、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10、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必需烧熟熟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 75℃。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1、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2、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
3、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每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
5、为体弱儿童、哮喘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6、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7、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
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5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
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
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1、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按时消毒,并摆放在固定位置。
2、食堂餐具、生熟容器应分开存放。熟食容器和餐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煮沸、蒸汽消毒应保持温度100度,作用10分钟,煮沸消毒时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应控制在120度,作用15~20分钟;采用含氯制剂消毒的,一般使用有效氯浓度为 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5、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各类池按标签使用,使用后须及时清洗保洁。
7、餐具、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培训,未取得合格证明不得上岗,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2、幼儿园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与培训档案。
3、食堂从业人员若有以下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退岗或隔离,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有腹泻、呕吐等症状;
(2)有感冒咳嗽,热度高于或等于38度。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1、室内净高度不低于2.5米,建有通畅的污水排放系统和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配备分别存放生熟食品的专用冰箱;配备足够的工具、容器。
2、抹布等清洁工具要专用,砧板及各容器应生熟分开,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并定点摆放于相应标签处。
3、初加工间内必须有专用的淘米池、蔬菜池、荤菜池、水产品池、污水池,并贴有标签。
4、每天清理操作台、灶台、蒸饭箱、消毒箱、调味品橱、冰箱及盛器等,要求堆放整齐,表里清洁无油污。废弃物盛放容器应加盖,做到清洁不漏。
5、国定长假后,食堂工作人员、保育员提早一天上班,对食堂餐具、工用具、容器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保育员对幼儿玩具、课桌椅、扶手等进行擦洗、消毒。最后关闭门窗进行空气消毒。
6、将食堂卫生分干到人,落实承包责任制,与月考核奖挂钩。
7、由分管园长、保健老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有记录有反馈,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1、应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并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马上向区教育局 、区妇幼保健站、疾控中心、报告中毒人数、症状、第一发生时间、责任人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
3、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并通知家长。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者在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应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1、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2、对病人采取应急处理:
(1)采取病人的呕吐物或排泄物以及可疑食品的标本以备检验;
(2)及时送去医院治疗。
3、对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进行处理:
(1)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清除,排除中毒隐患;
(2)对接触过中毒食品的餐具、容器、用具及冰箱设备,包括加工人员的手都必须彻底清洁、消毒。
4、对餐具、容器、用具等采用煮沸方法消毒,煮沸时间不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可用75%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1、责任制的分工:
(1)园长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
(2)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对部门的下属从业人员负直接领导作用。
(3)食堂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2、责任制的追究:
(1)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孩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对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发生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幼儿园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3)对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一、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膳食领导小组。明确膳食专人负责,编制膳食计划,安排好每周食谱并及早公布于家长。并定期召开伙委会,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膳食质量。
二、炊事人员及办公室人员每周制定幼儿食谱,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并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三、伙食费专款专用,教职工伙食和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四、食堂工作人员树立为幼儿、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严守纪律,坚守岗位,分工明确,友好合作。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变质食物,妥善保管剩余食物,不食用变质食物。
六、购买食物要精打细算,不许拿回扣,不许为私人代购食物,帐目日清周结。
七、严格食品保管制度,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食堂炊具用具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八、严格食物验收制度,未经验收不得入帐,不符合幼儿卫生的食物坚决退换。
九、严格开饭时间,用膳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用膳,不得将食物带走。
十、保持厨房清洁卫生,炊具、餐具、食具应洗涮干净、一餐一消毒。
十一、炊管人员定期召开业务会议,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烹调技术,讲究科学烹调。
十二、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按时供给饭菜、点心,两餐间隔不少于三个半小时。
十三、不吃变质不新鲜的食物,做好食物 48小时留样工作
一、采购人员按《食品卫生法》要求,购买一切食品,应相应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质量。
二、采购时应主动向对方索取此批产品检验报告或化验样品,产品检验合格证。
三、禁止采购腐烂变质、超期、标识不合等不符国家标准的标准的原料和食品。
四、禁止采购未经卫生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五、定期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志、标出品名、产品、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禁止“三无”产品。
六、采购人员在购物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不能外购熟食制品。
七、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不能与有毒物,污物混运,以防污染食品。
八、保管验收员食品卫生要求做好食品的验收登记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各种食物拒收入库,并经常清理。
一、院长职责
1、分院院长是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接受安全审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分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以及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8、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上级部门有关规章、决定,协助院长完成分管工作任务。
2、分管单位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工作,并主管兼职安全员队伍建设。
3、负责单位安全质量工作,组织编制安全质量计划指标,定期部署安全质量要求,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特种设备安全会议,进行安全质量教育和检查,督促各部门改进安全质量工作。 4、负责建立与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5、协调各部门科学有序地开展工作,妥善处理紧迫和重大的生产安全问题。
6、督促组织搜集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信息和资料,建立和建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三、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人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并认真落实执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各项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安全使用;2. 建立特种设备台帐,主动申请对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主动接受质监部门的安全监察。3、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重点特种设备和易发生事故设备重点监控,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必要时还应报告当地监管部门和政府。
四、特种设备安全教育责任人职责
1、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料管理,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花名册,安排持证 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确保证件不过期、失效。
2、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常性开展演练。
3、制定教育培训的长远目标规划,安排日常的技术培训教育计划并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进行操作人员的技术练兵、操作表演或竞赛,促进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操作水平和排除故障、处理事故的能力。
5、加强对部门兼职安全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兼职安全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分院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责任人职责
1、负责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的收集整理、发放。
2、负责配合主管院长组织召开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按会议要求做好并下发会议纪要和决议,追踪决议执行情况。
3、负责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编制相关设备安全管理文件制度。
六、特种设备档案管理责任人职责
1、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 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七、特种设备保养责任人职责
1、按分院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督促员工完成特种设备的检查工作。
2、保持特种设备整洁和生产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及时清除跑冒滴漏现象。
3、查收《特种设备作业岗位安全自查表》,对表中反映的问题按严重程度报上级领导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跟踪验证。
4、根据要求完成设备保养工作。
八、设备安全责任人职责.
5、督促员工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教育员工正确使用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报告和抢救,并保护现场和协助调查处理。
7、组织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及时处理违章者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
九、特种设备操作工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
2、上班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精心操作,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予抵制。 3、搞好文明生产,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当班喝酒和酒后上岗。4、认真做好容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容器处于完好状态。
5、认真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严密监视设备各参数的变化,保持最佳运行状态,并做好各项记录,内容须真实。
6、遇有事故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隐瞒事故。
7、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事故处理能力。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选购验收制度
1.购买特种设备应当选择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制造的特种设备,不得购置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或者已在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予以报废的特种设备。
2.应当根据分院生产工艺要求选购特种设备,严禁超过特种设备规定参数使用。3.选购特种设备前,应由分院设备采购部门提出购买计划,并经分院主管负责人审批。4.特种设备购进后入库前,必须进行开箱检查特种设备的外部情况和出厂资料。设备、安全、档案、采购部门人员参加验收,验收时有关人员应逐项认真检查验收,并对验收质量负责。5.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6、验收完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将特种设备附有的相关文件收集、归档。
(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制度、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应委托取得相应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单位1 进行。
2、签订安装、改造、维修合同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审查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质和相关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
3、施工前,配合、督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坚决制止施工单位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而进行施工的行为。
4、督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向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申报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监督检验。 5、根据安装、改造、维修的合同规定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配合实施监督检验的检测机构监督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施工,发现未按照告知内容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不予整改的,要求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6、拒绝接受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和监督检验不合格的设备。
7、经验收合格的特种设备在验收后30日内从施工单位处接收相关技术资料并归档保存。
(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 2、办理使用登记时应按照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要求备齐以下资料、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制造过程监督检测证明。
(2)、安装过程的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书和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3)、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预防事故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
(4)、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3、安全管理人员应逐台填写《特种设备登记卡》和使用申请书交予登记机关。
4、办理使用登记后,安全管理人员应将登记机关退还的文件和颁发的使用登记证明文件交付档案管理人员归档,妥善保存。
5、安全管理人员将使用登记证或安全合格证明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四)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分院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情况,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定期检验检测计划,确保检验检测工作如期实施。
(1)设备出厂资料:设计文件、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质量证明;
(2)设备安装资料: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登记文件
(4)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5)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4、检测时,要做到按计划的时间停车检验,并向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提供检验所需的条件,配合他们作好检验检测工作。
5、检测后,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或存在问题的设备,已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达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注册、变更手续。
6、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特种设备发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对确因需要延长检验周期的特种设备,必须依法办理延期检验手续。
(五)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群众,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2.定期安全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设备、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等。
(2)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安全检查。(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3.各部门除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还要每季度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13 4.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6.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单位领导。
7.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六)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每台完好。
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技术,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工艺、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己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3、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日常维护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液标液位、各种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是否正常;班后、月未、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定期维护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检查保养。
4、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5、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6、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7、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8、所有特种设备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2、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复制、借阅、发放和建档。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收集上述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内容资料,并及时交付档案管理员。
4、档案管理员将接收的资料,分类整理后,及时归档保存,做到定位有效,妥善保管,方便利用。注意防尘、防火、防水、防潮、防晒、防盗、防虫蛀,防鼠咬等。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档案的保管检查制度,每年年底全面检查、清理一次,做到帐档一致。 6、做好技术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并履行批准和借阅手续,凡借阅重要档案的事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用后按期归还,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返档。
(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地进行知识更新。没有培训能力的,可以委托发证部门组织进行培训。
2、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止岗作业。
3、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技术档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逾期未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得继续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工作。
(4)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急救措施;
(5)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
(九)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管理和更新制度
1、应根据单位的特种设备类型确定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收集范围。
2、在适当的时机从各级安全主管部门、技术监督局、出版社、新闻媒体、相关科研、咨询机构、相关方等处了解特种设备相关信息,及时获取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收集、识别的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应编目录、标识保存。4、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已获取文本的目录清单应在分院内部共享,各部门可借阅或查询。
5、若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及时做出响应尽快获取,同时更新目录清单并标识。对失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加盖作废标识,须留参考的加盖“仅供参考”章。每年至少一次,对单位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目录清单。
(十)协商和信息交流制度
2、本院应确定收集和传递的特种设备相关的内、外部信息,并通过会议、公布上墙、树立标牌或发放小册子等形式对外公布。
3、对新单位员工,应组织对其进行上岗前的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和了解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知识和规定。
5、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在运行过程中相关方提出的信息、要求等,可通过电话、或以 “工作联系单”传递,单位应及时对相关信息给予处理和答复。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和分院领导进行报告。2.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以电话、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因初步分析、. 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
1.事故发生后,单位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救护。
1.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7、设备安全隐患应在调查结束后制定防范和处理措施,报本院主管或有关政府部门。
组织机构图
院长
分管副院长
其总放财办
他务射务公 科 科科室 科
室
2、参与制订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与司炉人员签订责任状;
3、传达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安全指令,并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到位;
4、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监督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重点检查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及设备运行参数和实际运行状况。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来的安全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法人报告;
7、定期开展锅炉设备应急预案演练,定期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的安全情况。
8、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上级管理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组织到上级管理部门汇报。
9、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
一、认真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熟悉从事工作岗位上的消防安全要求。
二、坚守工作岗位,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发现火灾应立即报告,并积极参加扑救。
三、班前、班后认真检查岗位上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火灾隐患,自己不能消除的应立即报告。
四、爱护、保养好岗位上的消防器材、设施。
五、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熟练掌握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消防安全业务知识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六、熟悉酒店安全疏散通道和设施,发生火灾应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
七、发生火警、火灾积极组织灭火扑救和人员疏散工作。
八、全面了解酒店的结构,熟悉酒店消防设施,了解各部位情况,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九、组织开展义务消防队训练和学习、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十、保证酒店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
十一、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的调查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七、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八、完成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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