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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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及时、有效处置我市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切实维护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和工作秩序,保护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医疗纠纷事件是指患者一方实施的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纠纷事件。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分为一般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和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
1、写恐吓信或者多次发送侮辱、恐吓等其他信息,公然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医务人员,干扰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正常工作和生活。
2、在公共场所以散发传单、散布谣言等形式传播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影响。
3、抢夺患者或他人医疗文书,以及与医疗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经劝说无效。
1、聚众占据医疗机构医疗或办公场所,发生违法行为,严重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
2、侮辱、威胁、恐吓、围攻、殴打医务人员或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
3、在医疗机构内或周边,身着孝服、x、下跪、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拉横幅标语、张贴x、围堵大门、堵塞交通等行为,不听劝阻,拒不按法律程序处置。
、堵塞交通,或将尸体从殡仪馆移到医疗机构或其它场所陈尸的;
5、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医疗资料或医疗器械、医疗设施,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影响正常工作。
6、有职业医闹及社会黑恶势力等参与,发生严重围堵、冲击医疗机构以及伤害医务人员的'行为。
7、其他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严重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行为。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或即将发生的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危害医院财产和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及破坏医疗秩序、社会稳定的行为,重大的医院治安事件。
第四条组织机构。成立由分管卫生工作市领导为组长,市*局、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x局、市文广新局等单位和部门为成员的市医疗纠纷引起突发事件协调处置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实施全市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按预案指挥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全市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
第五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认真落实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诊疗护理常规制度,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行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医患沟通技巧和能力。
2、成立医疗纠纷协调处理领导小组,并明确各成员责任。
3、积极配合患方做好相关证据保存工作,如复印、封存病历资料及可疑药物,做好输液、输血、注射、手术等器具器械的现场实物封存等工作。
4、对医疗纠纷迅速展开内部调查,了解诊治经过、事件原因、责任有无以及患者诉求等,及时与患方进行沟通。
5、与*部门配合,建好驻医疗机构警务室,健全医疗机构内部保卫组织,依据x部门有关规定制定医疗机构内部治安应急预案,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6、制定并落实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责任处罚规定。
1、重点抓好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从医疗管理上最大限度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2、协助开展纠纷协调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依规处理。收集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对纠纷发展态势及时进行评估,并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
3、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1、负责指导医院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医疗机构驻点警务室建设,将纠纷事件尽可能控制在萌芽状态。
的医疗工作秩序,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协助进行调解工作。
3、对突发医疗纠纷事件中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快侦快办快结,依法予以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1、参与调解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激化。
2、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督促双方当事人及时、认真履行调解协议;对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通过诉讼等法律程序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及时掌握信息动态,根据《*条例》引导诉求人通过正常法律渠道解决医疗纠纷,协调处置医疗纠纷群体性*事件。
按照殡葬管理法规,为遗体运输、冷藏、冷冻、火化提供及时便捷服务。
做好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受理并委托牡丹江市有关机构开展药品和器械鉴定检验工作。
协调市内外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处理医疗纠纷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客观、公正、准确报道医疗纠纷,对医疗纠纷进行正确舆论引导。对影响较大、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审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不得在结案前进行带有倾向性的报道;协助做好省内外其它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工作,避免事态扩大。
第六条按医疗纠纷性质分类实施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处置。
1、接到一般性医疗纠纷报告后,医院分管领导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展开调查,了解纠纷的原因、性质、责任,并组织力量维护院内秩序,封存有关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经调查分析评估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院方应耐心向患方解释,做好沟通工作,争取患方理解。若双方意见难以达成一致的,应引导患方遵循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或司法程序解决纠纷。
2、接到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的报警、报告后,x部门应立即安排民警到现场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同时协助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工作。
3、对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在维持好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同时,x部门、x门应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医疗机构应将纠纷经过以书面材料报市卫生局。
为及时处置我院的医疗废物,防止传染性疾病通过医疗废物进行扩散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区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如下:
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医疗废物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别装于符合《医疗废物支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或其他缺陷。
3、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袋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由医院交专门机构处理。6、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由医院集中交专门机构处理。
7、医疗废物中的病原体,生物制品等高危险废物,首先经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8、做到定位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9、垃圾运送人中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10、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1、培训制度。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教育。
2、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制度。全院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有标识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3、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制度。各医疗单元的医疗废物袋必须使用有医疗废物标识的黄色垃圾袋,指派专人每日与垃圾运送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医疗废物警示制度。卫生院设有醒目标志区分的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并在医疗废物贮存区进出口加锁由专人管理,严禁拾捡垃圾。
5、每日收集的医疗废物交由卫生局指定人员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
6、处罚制度。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转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严厉的处罚。
7、警报制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1、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3、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买卖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最新绥化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全文)
邢台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全文)
汕头市市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计划
最新版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全文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全文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防止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送、处置等环节的坏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按照《贵定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规范农村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贵卫发[20xx]2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医疗机构或相关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若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处置不当,流行社会及环境,不仅会造成环境危害,而且会成为疾病传播的重要传染源。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王鸿(德新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陈晓琳(德新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成员:刘娅红陈文祥刘红刘大勇
颜德辉刘大琳宋军军何芳
姚其慧张明祥兰大坪卢登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医院综合办公室,由陈文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建立健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工作流程,人员管理,负责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工作,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及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个人安全防护、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一)综合管理
各医疗机构及有关科室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等管理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做好台帐、转移联单、运送等记录与交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台帐、转移联单等所有资料必须至少保存三年。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暂存管理
各医疗机构及有关科室严格按照感染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病理性五类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购置和修建使用符合相关要求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内部转运工具、暂存场所(暂存间、暂存柜或周转箱)等。暂存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周。
(三)医疗废物安全转运与处置管理
各医疗机构及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均由市固废公司转运处置。卫生院负责接收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交由市固废公司;卫生院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转运至暂存间暂存;各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安全转运至卫生院。各医疗机构转运原则上1周/次,交通不便偏远的医疗机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2周/次。各转运环节均须做好交接及相关记录。
(四)医疗废物处置人员的技能及职业防护
1、专业技能
认真履行岗位的职责,掌握医疗废物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了解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危害性,熟悉医疗废物分类包装标识、装卸、搬运医疗废物容器(包装袋、利器盒等)、周转箱(桶)的正确操作程序,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2、职业防护
在医疗废物处置(收集、转运等)过程中,坚持使用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坚持岗前、离岗体检,在岗期间体检2年/次,必要时进行预防性免疫接种。
1、各医疗废物产生医疗机构和科室,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即:填写《秭归医疗废物管理台帐》,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卫生院接收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医疗废物应单独建立《秭归医疗废物管理台帐》。
2、卫生院对本单位及接收的医疗废物交由市固废公司上门收运车辆时,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医疗废物运送记录卡》。
3、镇中心卫生院每年元月10日前向县环保局申报登记医疗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填写并上报《xx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产生源调查表》、《xx市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登记表》、《xx市危险废物管理(转移)计划申报备案表》。每年元月10日前向县环保局、卫生监督局上报《医疗废物产生处置年报表》。
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医疗机构或科室进行医疗废物管理检查与指导,每年不少于2次。对于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医疗废物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处。
1、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履行职责确保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建立培训制度,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教育。
3、医疗科室须做到定位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4、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全院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有标识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5、加强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各医疗科室的医疗废物袋必须使用有医疗废物标识的黄色垃圾袋,指派专人每日与垃圾运送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垃圾运送人中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7、医院设有醒目标志区分的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并在医疗废物贮存区进出口加锁由专人管理,严禁拾捡垃圾,医疗废物储存区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8、每日收集的医疗废物由卫生局指定的忻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专车运转,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
9、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10、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转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严厉的处罚。
(1)承担全院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技术和管理工作,拟定医疗废物管理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
(2)组织医疗废物处置人员的知识培训。
(3)履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合同的签署。
(4)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处置日常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6)负责医疗废物包装袋及容器的质量检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7)制定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意外事故和高危感染性医疗废物实行消毒处置操作等的应急处理措施。
(8)管理环卫站、污水处理站的日常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xx〕3号),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阜阳市协调联络组要求,我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废弃物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转运、贮存、交接等过程痕迹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本方案中的医疗废弃物指医疗废物、输液瓶(袋)。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医疗废弃物疾病防治和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废弃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内部处置流程所涉及部门(废弃物产生科室、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等)的负责人是废弃物管理的部门负责人。
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废弃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等工作的医务人员及专(兼)职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指定医疗废弃物管理监控部门,承担本单位废弃物的监控职责;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承担监控职责。
医疗卫生机构要规范分类,明确流程,形成院内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的管理体系。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视频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全程跟踪医疗废弃物的产生、交接、暂存、处置等过程。
按照“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处理输液瓶(袋)的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材质分类收集、存放,集中后移交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并做好交接登记工作。
推动阜阳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视频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对废弃物的种类、产生地点、产生量、交接人员、交接时间、流向、贮存、处置等实时监管,实现医疗废弃物院内全程闭环监管,提升对医疗废弃物处置监管的水平和效能,有效防止医疗废弃物流失。
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4月30日至20xx年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xx年4月30日至5月31日)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实施细则》及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对院内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做好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废弃物交接工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将交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反馈至医疗卫生机构监控部门(人员)和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及时处置改正违法违规行为,避免造成人体健康损害和环境污染。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二)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各县市区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督查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员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主要查看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部署情况、信息化监管情况、发现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情况、处罚情况、约谈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同时现场查看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处置情况(附件)。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当前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周密部署安排,不断提升医疗废弃物管理水平。
(二)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行为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责任,履行职责,把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改正。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要约谈相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三)认真分析汇总,按时报送资料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于20xx年5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报市卫生健康委,同时报送前期省环保督察反馈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暂存间不规范、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的整改情况(20xx年以来检查情况、处罚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仍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定期分析汇总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问题为导向,责任到人,限时销号,于20xx年10月31日前将辖区内开展专项整治的具体做法、整治成效、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工作建议等形成书面总结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
市卫生健康委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把通报结果纳入20xx年度卫生健康工作年终考核。
为及时做好我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防止传染性疾病通过医疗废物进行扩散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区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如下:
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医疗废物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别装于符合《医疗废物支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或其他缺陷。
3、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袋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由医院交专门机构处理。
6、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由医院集中交专门机构处理。
7、医疗废物中的病原体,生物制品等高危险废物,首先经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8、建立医疗废物暂存间,做到分类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9、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1、培训制度。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教育。
2、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制度。全院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有标识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3、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制度。各科室的医疗废物袋必须使用有医疗废物标识的黄色垃圾袋,指派专人每日定时上交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医疗废物警示制度。卫生院设有醒目标志区分的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并在医疗废物贮存区进出口加锁由专人管理,严禁拾捡垃圾。
5、每日收集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的公司集中
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
6、处罚制度。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转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严厉的处罚。
7、警报制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1、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3、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买卖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 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 械视为感染性废
二、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 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 腊块等。
三、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四、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 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五、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 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致癌性药物,可疑致癌性药物,免疫^v^。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在计划实施的过程中,人们常有一句老话:计划跟不上变化。事实上,这是因为许多人在制定计划时往往高估目标和自身条件,例如时间资源的限制和执行者的能力。使用许多有效的计划管理软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此类问题。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篇一】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计划
1、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湖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本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规范全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医疗废物工作计划。
(2)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3)审核院务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计划、管理制度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4)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5)对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2、院务部的职责
(1)承担全院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技术和管理工作,拟定医疗废物管理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
(2)组织医疗废物处置人员的知识培训。
(3)履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合同的签署。
(4)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处置日常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5)定期总结、分析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向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汇报和向有关人员反溃
(6)负责医疗废物包装袋及容器的质量检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工作计划《医疗废物工作计划》。
(7)制定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意外事故和高危感染性医疗废物实行消毒处置操作等的应急处理措施。
(8)管理环卫站、污水处理站的日常工作。
3、保卫科的职责
(1)加强门卫管理,不得发生医疗废物的`流失。
(2)加强对运送车辆的管理,给指定回收单位的专用车辆办理有明显标志的通行证,其它车辆不许运送医疗废物。
(3)禁止废品回收人员私收医疗废物,门卫应对出院废品进行严格检查,严禁医疗废物外流。
4、感染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1)制定全院医务人员、医疗废物专管人员、保洁员、新上岗人员医疗废物管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消毒措施的落实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对各科室、护保中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存放、运送、暂时贮存和转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4)对环卫站生活垃圾的处置、污水处理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5)对医疗废物的伤害和暴露事件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备案。
5、专职管理人员的职责
(1)专职管理人员由护保中心主管人员担任,应熟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贮存方法与要求,指导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正确运行。
(2)了解各科室医疗废物的产生情况,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与数量等,督促专职保洁员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3)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等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4)检查科室、护保中心的医疗废物资料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返回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等资料的登记与保存。
(5)负责专职保洁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用品的保障工作。
6、专职保洁员的职责
(1)参加医院组织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知识培训,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贮存、转交工作的要求。
(2)负责医疗废物日常处置工作,按时到各科室分类收集,使用专用运送工具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分类放置于医疗废物周转箱及病理性废物专用冰柜内,定期转交给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篇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计划
为及时处置我院的医疗废物,防止传染性疾病通过医疗废物进行扩散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区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如下:
一、成立我院医疗废物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医疗废物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
二、制定培训计划;每年组织1—2次培训;并给予考试考核。
三、不定期的参加护理部组织的卫生大检查(包挂污水和医疗废物暂存处)。
四、每月对污水余氯监测一次。并督促污水管理人员按时做好每月的大肠杆菌,半年的沙门氏杆菌,一年的致霍乱菌的微生物监测。
五、做好对污水和医疗废物的登记、处理、运送的监督,杜绝盗卖、流失等现象的发生。
六:把医疗废物检查列入季度消毒隔离考核中。
【篇三】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计划
20xx年是推进医改的关键之年。为了进一步搞好20xx年医疗业务工作,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卫生院工作计划:
以病人为中心,创一流文明优质服务;以改革为动力,倡导竞争、敬业、进取精神;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努力提高全员素质;以质量治理为核心,不但提高医疗质量;以安全治理为重点,切实保障医疗安全;以分级治理为基础,创“一甲”最高分;以目标治理为主线,强化治理力度。努力完成各项医疗工作和任务。
(一)、内感染治理
院内感染控制工作,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保证和具体体现,是防范医疗事故的重要途径,是以病人为中心、文明优质服务的重要内容。
1、成立院感控制机构,完善制度,狠抓落实。
2、加强院内感染知识宣教和培训,强化院内感染意识。
3、认真落实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无菌操作规程。
4、以“手术室、治疗室、换药室、产房”为突破口,抓好重点科室的治理。
5、规范抗生素的合理使用。
(二)、医疗安全治理
随着人们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思维意识的转变,各地医疗纠纷频繁发生,医疗安全工作一直是每一个医院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防范医疗差错、杜绝医疗事故成为医院生存发展的根本。
1、成立以院长为首的医疗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急诊急救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医疗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严格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2、认真开展医疗安全知识宣教,深入学习岗位差错评定标准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及《医疗文书书写规范》,严格落实差错事故登记上报制度。
3、及时完善各种医疗文书确实履行各项签字手续,抓好门诊观察病人、新入院病人、危重的病人治理。
4、坚持会诊制度,认真组织急危重病症及疑难杂症讨论,积极请上级医院专家到我院会诊。
5、手术病人要严格遵守手术规则,认真开展术前讨论,严禁超范围手术,非凡手术要要报请院方批准,以便给手术提供条件。
6、切实加强急危重病人的治理急危重病人病情急,症状重,随时可能出现危生命的症状和征象,应严密观察和监测,随时出现随时处理,以便为拯救生命赢得时间,并及时做好抢救纪录。
7、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培养医务人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努力同病人及其家属沟通思想,避免因服务不周而引起的医患纠纷。
【篇四】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计划
1、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履行职责确保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建立培训制度,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玻育。
3、医疗单元须做到定位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4、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全院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有标识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5、加强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各医疗单元的医疗废物袋必须使用有医疗废物标识的黄色垃圾袋,指派专人每日与垃圾运送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垃圾运送人中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7、医院设有醒目标志区分的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并在医疗废物贮存区进出口加锁由专人管理,严禁拾捡垃圾。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8、每日收集的医疗废物交由卫生局指定人员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
9、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10、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转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严厉的处罚。
【篇五】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计划
为及时处置我院的医疗废物,防止传染性疾病通过医疗废物进行扩散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区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如下:
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医疗废物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别装于符合《医疗废物支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或其他缺陷。
3、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袋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由医院交专门机构处理。6、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由医院集中交专门机构处理。
7、医疗废物中的病原体,生物制品等高危险废物,首先经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8、做到定位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9、垃圾运送人中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10、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1、培训制度。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教育。
2、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制度。全院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有标识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3、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制度。各医疗单元的医疗废物袋必须使用有医疗废物标识的黄色垃圾袋,指派专人每日与垃圾运送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医疗废物警示制度。卫生院设有醒目标志区分的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并在医疗废物贮存区进出口加锁由专人管理,严禁拾捡垃圾。
5、每日收集的医疗废物交由卫生局指定人员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
6、处罚制度。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转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严厉的处罚。
7、警报制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1、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3、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买卖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篇六】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计划
为更好的管理我院医疗废物(废水)工作,我院结合xx文件,积极开展我院医疗废物(废水)管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疗废物
1、组织管理和职业防护
(1)、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责任到各个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和环节工作的专职责任人,设置医疗废物管理的专职人员。
(2)、调整更新医疗废物管理小组成员,确保医疗废物正常处理工作的落实。
(3)、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应急预案,对从事医疗废物工作的人员进行了相关方面的培训。
(4)、对从事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配备防护用品。
2、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和贮存
(1)、设置专门的分类收集点,收集点相对独立
(2)、设置了医疗废物登记表,详细登记了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去向、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3)、在存放医疗废物处,粘贴了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和禁止吸烟、禁止饮食的标志。
(4)设有紫外线消毒灯,定期定时对暂存点进行消毒处理。
3、医疗废物的处置
(1)与有资质的东营市卫康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书。
(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填写完整,存放三年以上。
(3)未有买卖和转让医疗废物的行为。
(二)、医疗废水
1、设置了兼职工作人员,健全了污水处置制度、要求和应急预案;
2、医院污水经过二氧化氯发生器后流向市政管网。
1、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的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2、做好医疗废物管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3、对暂存点设置防鼠、防蚊蝇设施;
4、完善污水处理机制,做好污水在线监测,确保监测结果达到排放标准;
5、加强污水处理的相关培训。
【篇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计划
为及时做好我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防止传染性疾病通过医疗废物进行扩散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区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如下:
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医疗废物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别装于符合《医疗废物支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或其他缺陷。
3、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袋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由医院交专门机构处理。
6、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由医院集中交专门机构处理。
7、医疗废物中的病原体,生物制品等高危险废物,首先经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8、建立医疗废物暂存间,做到分类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9、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1、培训制度。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教育。
2、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制度。全院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有标识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3、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制度。各科室的医疗废物袋必须使用有医疗废物标识的黄色垃圾袋,指派专人每日定时上交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医疗废物警示制度。卫生院设有醒目标志区分的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并在医疗废物贮存区进出口加锁由专人管理,严禁拾捡垃圾。
5、每日收集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的公司集中
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
6、处罚制度。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转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严厉的处罚。
7、警报制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1、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3、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买卖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篇八】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计划
1、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湖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本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规范全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医疗废物工作计划。
(2)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3)审核院务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计划、管理制度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4)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5)对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2、院务部的职责
(1)承担全院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技术和管理工作,拟定医疗废物管理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
(2)组织医疗废物处置人员的.知识培训。
(3)履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合同的签署。
(4)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处置日常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6)负责医疗废物包装袋及容器的质量检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工作计划《医疗废物工作计划》。
(7)制定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意外事故和高危感染性医疗废物实行消毒处置操作等的应急处理措施。
(8)管理环卫站、污水处理站的日常工作。
3、保卫科的职责
(1)加强门卫管理,不得发生医疗废物的流失。
(2)加强对运送车辆的管理,给指定回收单位的专用车辆办理有明显标志的通行证,其它车辆不许运送医疗废物。
(3)禁止废品回收人员私收医疗废物,门卫应对出院废品进行严格检查,严禁医疗废物外流。
4、感染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1)制定全院医务人员、医疗废物专管人员、保洁员、新上岗人员医疗废物管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消毒措施的落实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对各科室、护保中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存放、运送、暂时贮存和转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4)对环卫站生活垃圾的处置、污水处理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5)对医疗废物的伤害和暴露事件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备案。
5、专职管理人员的职责
(1)专职管理人员由护保中心主管人员担任,应熟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贮存方法与要求,指导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正确运行。
(2)了解各科室医疗废物的产生情况,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与数量等,督促专职保洁员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3)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等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4)检查科室、护保中心的医疗废物资料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返回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等资料的登记与保存。
(5)负责专职保洁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用品的保障工作。
6、专职保洁员的职责
(1)参加医院组织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知识培训,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贮存、转交工作的要求。
(2)负责医疗废物日常处置工作,按时到各科室分类收集,使用专用运送工具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分类放置于医疗废物周转箱及病理性废物专用冰柜内,定期转交给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医疗废物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医疗废物工作计划(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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