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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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写作需要注意选择合适的图表和表格来辅助说明,提高信息传递的清晰度和效果。如何撰写一份优秀的报告?下面是一些撰写报告的技巧和建议。范文中的报告展示了不同的结构和语言表达方式,从中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写作风格。
(一)党纪案件立案决定书的制作依据《中国^v^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批准立案的案件,纪检机关应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
《中国^v^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调查组要将立案决定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
《中国^v^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根据《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批准立案的案件,承办纪检室应填写《立案决定书》,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
《中国^v^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根据《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将立案决定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填写《立案决定书》,送交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二)政纪案件立案决定书的制作依据《^v^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监察机关决定立案调查的,应当通知被调查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或者被调查人员所在单位,但通知后可能影响调查的,可以暂不通知。《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决定立案调查的,应当通知被调查单位及其上级机关或者被调查人及其所在单位。但有碍调查或者无法通知的除外。
二、例文评析。
^v^××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决定书××乡党委:
根据《中国^v^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经年10月20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乡副乡长×××同志的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
^v^××县纪委。
年10月20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
例文是以《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附式中的立案决定书样式为基础,通过修改完善制作而成的。立案决定书是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公文中比较简单的一种,属于填充式文书,制作时按规定格式填写即可。从办案实践看,填写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立案决定书一般以纪检监察机关名义发出。即使是同级党委、政府批准的立案决定,也应当以纪检监察机关名义制作立案决定书,正文中注意写清同级党委、政府批准的情况,可表述为:“经×年×月×日县委常委会议批准,县纪委决定”、或“经×年×月×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县纪委决定”或“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年×月×日常委会议批准”。
二是立案依据的法规必须写明条款。这不仅是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也便于立案对象及有关单位对查办案件工作进行监督。
三是应当写清立案对象的单位和职务。实践中有被忽略的情况。四是慎用“严重违纪问题”的表述。
《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立案决定书样式中使用了“严重违纪问题”的表述。这里的“严重违纪问题”是相对其他不需追究纪律责任的违纪问题而言的,意即达到了追究纪律责任的程度。但是,基层一些党员干部对这种表述理解不够准确,容易产生误会和对立情绪。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制作的立案决定书中表述为“违纪问题”。
五是抄送机关为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即对立案对象有直接管辖权的组织部门。立案对象为村组农民党员、乡镇站所党员的,抄送机关为乡镇党委,实践中时常出现抄送上级组织部门的情况,这是不规范的。
三、应注意的问题。
1.对具有党员和监察对象双重身份的被调查人而言,其违纪违法行为在触犯党纪的同时,许多情况下也会触犯政纪。实践证明,对其中的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管理的干部宜按党纪案件立案,对其他监察对象,虽然也具有党员身份,按政纪案件立案查处比较稳妥。即使对需要同时追究党纪和政纪责任的案件,也可按这一原则把握,先在党纪或政纪中选择一种立案,处理时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时追究其他纪律责任,采取这种办法处理,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工作比较主动。中纪委^v^编写的《纪检监察公文》要求这种情况以纪检监察机关联名发出立案决定书,从基层办案实践看,这一做法并不多见。
2.《纪检监察案件检查教程》中讲,纪检监察机关对立案决定通报、通知的形式,一般采取发出《立案决定书》或《立案通知书》,笔者认为使用《立案决定书》比较规范,使用《立案通知书》法规依据不足。
(四)涉及境外的。重要复杂案件的立案备案,应当填写《监察机关重要复杂案件立案备案表》(见^v^印发的《监察机关监察文书格式标准文本式样20》),经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同意,并加盖本监察机关印章,同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接受备案的机关在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接受备案的人民政府与报备案的监察机关意见不一致的,由该监察机关的上一级监察机关决定。需要强调的是,重要、复杂案件的备案是政纪案件立案的一项规定程序和重要制度,这是政纪案件所特有的。各级监察机关在办案实践中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简化,这一点务必引起各级监察机关的高度重视。
1监察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的下属单位或者下一级人民政府所属单位的监察对象决定立案的,立案决定书应当主送被调查人员所在单位,同时抄送其上级主管机关。
2《立案决定书》按正式公文格式制作。
xx县人民检察院。
x检法立(20xx)第5号。
犯罪嫌疑人:田x,女.26岁,汉族,xx籍,中专文化程度,住在xx县医院职工宿舍x排x号,为xx县人民医院护士。
案由:涉嫌玩忽职守。
在这次实习中,我们二十几位同学到了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实习。我和其他三位同学被分配到了立案庭实习。在实习中,洪山区人民法院给了我们极大的方便和帮助,也给予了我们较高的评价:虚心学习,认真工作,专业扎实,理论功底好,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同时,这次的实习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体会和感受。
法院是一个处理纠纷,处理矛盾,给当事人公平、公正的结果的地方,而法院对外的第一个窗口就是立案庭。洪山区人民法院有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和行政庭、政治处、审监庭、执行庭等几个重要的部门,我们的实习是由政治处进行安排的。这次带我的指导老师是立案庭的法官贾老师,是一个既漂亮又很亲切的人,很感激她在我短短的实习期间教会了我那么多东西。
实习过程。
立案庭的工作是十分繁多的,每天到立案庭立案的当事人很多,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不仅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人员,有企业、律师,也有教师、工人、老人等。这些当事人有文明的,也有蛮不讲理的,立案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经常要与他们进行说理和劝解,而不是简单的审核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这么简单。立案庭还为那些不懂法律程序或是不懂得怎么写起诉书、不会写字的当事人提供方便,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用法院专门的起诉书范本进行填写。立案庭还有一个信访接待室,负责法律咨询、非诉信访的处理、诉前调处纠纷及日常信访接待中的解释、息访工作。法院信访工作是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法律尊严和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渠道,是切实保障公民的信访申诉权利的重要窗口。信访接待室是很重要的,事情也特别的多,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涉及到法院工作的很多方面,是当事人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的行为,有利于法院的改进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当事人得到合法合理的处理。立案庭立案后还要对案件进行分类和开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关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最后再送到审判庭。可以说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第一关,是法院工作的开始,占据很重要的位置。
在潜意识里认为,立案庭的工作十分简单,因为在立案阶段对相关材料都是程序性的审查,不具体涉及实体的问题,只要符合立案的四个条件即可,一个案件就完成了立案工作。但在立案庭实习的这段时间,发现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它是一份同样需要过硬的业务知识和其它相关知识素养的部门,做好这份工作需要耐心、细心、热心。立案对于法院工作来说,是很重要的第一步,只有第一步走好,接下来业务庭室具体审理案件就能把握大方向,而且在立案阶段把相关的材料审查清楚,能够大大提高审判效率,把好了第一道关,减轻了诉累,当事人就不需要在后来的程序中走弯路。
在具体工作过程中,我发现除了专业的理论知识,还必须掌握每个案件需要提供一些怎样的基本证据才能达到立案的条件。例如,离婚纠纷案件,在立案时,需要询问当事人是第几次起诉离婚,以查明当事人是否有诉权。在立案阶段如果是女方起诉,还需要提供妇检证明。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结婚证原件,就需要当事人到当地民政局调取结婚登记存根作为证明,或经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需要提供当事人所在村组的征收补偿分配方案和相应的分配表。这些知识在理论学习阶段我都未曾接触过,只能在实践中慢慢积累和摸索,这对于我以后的工作开展无疑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在立案庭工作,怎么与当事人打交道,做到和谐诉讼,仅仅依靠专业知识是无法达到的。在工作中需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立案庭作为当事人接触法院、了解法院的第一道窗口,展现的是法院的整体形象。每天在立案庭需要接待好几十位的当事人,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需要运用自己的智慧来处理好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遇到法律知识有限的当事人,需要思考怎样用最浅显易懂的语言来让当事人明晰相关的法律知识,有时担心当事人不明白,就要求当事人把这层意思复述一遍,把相关解释工作做到位。遇到比较固执的当事人,需要耐心的做出说明解释,讲明其中的利害关系,让当事人找到合理的救济途径。在立案过程中,有时存在当事人不亲自来立案,只有诉讼代理人代为立案的情况,这时我们坚持当事人必须到场的工作原则,对于年老体弱者,会综合相关因素,以电话联系的方式核实相关信息,尽量做到万无一失。对于不理解的当事人,我们需要一一讲明当事人到场的必要性以及不到场的法律后果,让当事人知晓这一利害关系。对属于弱势群体的当事人,我们会建议当事人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司法救济,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及时地保护。
2011年10月25日星期二,与委托方签定了评估业务约定书,明确了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范围和评估基准日。针对本项目的特点,为了保证质量、统一评估方法和参数,在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并结合委估资产的特点,制定了评估方案。
(二)清查核实。
清查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11月1日。在委托方对评估对象先关资料如实申报并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评估人员对其重点核实。
(五)评定估算。
评定估算时间为2011年11月2日。评估人员在现场依据本项目特点制定的操作方案,结合委托方林木的具体情况,明确相关参数和价格标准,开始评定估算工作。
(六)提交报告。
在经过上诉一系列工作后,全面汇总评估结果、进行评估结论分析、修改和完善评估说明与评估报告书。在报告提交委托方前,由公司负责人对报告进行了最终复核。11月5日将报告提交委托方。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犯罪嫌疑人___挪用公款一案,经初查,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决定立案侦查,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其逮捕,现已侦查终结。
经调查取证,已查明犯罪嫌疑人___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如下:
__________年___将收取的储户存入的委托贷款60余万元,借给其弟弟用于经营汽车运输,用于个人炒股以及购买房子。贷款期满后___采取自制取款凭条透支储户存款的手段还上了上述60余万元的委托贷款。致使银行库款与账面不符,出现60余万元的亏空。为了对付上级的财务检查___找到李某,请李某以个人名义与办事处签订了一份虚假的60余万元贷款合同,用以冲抵该60万元的亏空。在财务检查时,会计从账面发现办事处尚有李某的60万元贷款没有收回,督促___收回该笔贷款案发。依据以上事实制作一份侦查终结报告。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___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挪用公款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建议依法提起公诉。
办案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市公安局:
___________________。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案报案经过:_____________。
二、现场勘查情况:_____________。
三、案情分析:_______________。
四、立案依据和侦查工作意见:________________。
妥否,请批示。
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据发现人李××(××厂工人,住××厂3号楼一层,食堂的近邻)讲:24日凌晨1时20分,睡梦中被“来人啊!”的喊声惊醒,掀开窗帘,借路灯光见××食堂的后院内,关××正和一身高约1.70米,穿深色衣服的男青年搏斗。他急忙跑到××派出所(现场东侧)报告。民警立即包围了现场,但关已被杀死,凶犯已逃跑。分析认为:
(1)犯罪分子是一人作案,目的是盗窃。
(2)对现场情况一般了解,但对食堂的现金、粮票收藏位置及夜间有无值班员等情况不熟悉。
(3)犯罪分子经验不足,选择目标不隐蔽,整个食堂均在3号楼各窗口的监视下,距离又非常近(分别为2米、4.75米),作案时容易被发现,也没有戴手套(血指印可以证明),被发现后惊慌失措,杀人后逃窜。
(4)犯罪分子有可能是当地人,但也不能排除流窜犯罪分子作案的可能性。
现在我们正拟同××分局组织联合专案组立案侦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侦破工作:
1)召开各单位保卫干部,治保积极分子会议,公布案情,发动群众提供线索。
2)由专案组进行摸底排队。摸底条件:犯罪分子是20多岁的年轻人,穿深色衣服,素有盗窃行为,23日晚有作案时间,有三棱刮刀;发案后换洗衣服,身上可能有伤,有反常表现。
3)××派出所负责对辖区内有盗窃流氓行为的^v^释放分子,解除劳教、强劳、少管的或逃跑回来的人员,逐个进行查核。
4)由四科查对有前科者的指纹。
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批示。
××处一科。
旧机动车评估委托书第2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xxx令第91号);
4、林业部颁布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觇范(试行)》;
5、林业主管部门的资产评估立项批文;
6、待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的山林权属证、图、基本图、小班调查记录等森林资源资料;
7、评估中收集到的森林采伐、木材销售、造林营林以及抚育管护等有关的经济技术指标;
8、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评定及取价依据。
价目表;市场上现有的园林价目表。
其他资料:市场取价资料包括银行利率,通货膨胀系数,取价系数等;根据实际情况所取得的各种林木的参数。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非常重视在xx公司内这段经历,虽然我只是一名导购员,但是我工作的时候很开心,在这几个月所学到的知识也是我一生宝贵的财富。也祝所有成员在工作和活动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及收益!
但因为某些个人的理由,我最终忍痛选择了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希望能于下个月号正式离职。希望领导能早日找到合适的人手接替我的工作,我会尽力配合公司做好交接工作,保证销售业务的正常运作,对公司,对客户尽好最后的责任。
望领导批准我的辞职申请,并请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本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离职)。在正式离开之前我将认真继续做好目前的每一项工作。
愿祝生意兴隆!
敬请领导同意并批复!
辞职申请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人:
代理人:
被申请单位:
请求事项:
请求xx县人民检察院对xx县水务局“玩忽职守、行政不作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立案查处,对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责成被申请单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单位xx县水务局是xx河xx段河道的行政主管部门。近年来,被申请单位在河道监管上,无视《^v^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行政不作为,对每户非法采砂经营者每年收取20xx元所谓的管理费,不颁发采砂许可证,也没有查询是否有采矿许可证,放纵非法采砂经营者随意采砂,使xx河xx段河道险象环生,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给附近居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造成极坏的影响,无法保证采砂经营者所雇员工的生命安全,留下了巨大隐患,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
申请人xx的丈夫xx被非法采砂者xx雇佣,在xx县老哈河孤山子村段河道为其采砂。20xx年4月6日,被害人xx正常工作,现场作业的只有xxxx、xxxx和xxxx三人,下午18时左右,xx指使被害人由河东岸涉水到河西岸,向下游挪动采砂船,被害人到西岸挪完船返回东岸时,掉入xx20xx年8、9月份抽砂时留下的3-4米深的大坑里,溺水身亡。被害人xx被xx雇佣上工仅七天半时间,工作地点是在岸上,不熟悉采砂船水中作业的现场情况,雇主也没有进行安全培训或告知注意事项,所以惨遭不幸。如果被申请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对河道实施有效监管,而不是,为了一已私利,只收费不管理,就不会发生xx惨死的悲剧。被害人xx的死亡与被申请人玩忽职守、行政不作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发生事故后,被害人xx的亲属多次找到县水务局要求其处理此次事故,对非法采砂者进行有效的监管和处理,但他们却推卸责任:“雇主xx无证采砂,属非法采砂,与水务局没关系,我们管不了。”致使被害人.xx已死去三十天多了,还陈尸现场;可与此同时,非法采砂者虽无证经营,但因已交县水务局20xx元所谓的管理费,得到水务局的默许,而有恃无恐,在被害人xx陈尸附近,还在继续非法采砂。对水务局这种“、行政不作为”的行为,申请人十分气愤,为了给被害人xx讨回一个公道,告慰被害人xx冤死的灵魂,为了维护附近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为此,特提出申请,请求xx县人民检察院依照《^v^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河道主管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河道监理人员玩忽职守,拘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对xx县水务局“、行政不作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专立案查处,对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责成被申请单位依照《^v^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及第5款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的规定,请求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参照以下格式即可:
_____公刑字第____号。
__________市公安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案报案经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现场勘查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案情分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立案依据和侦查工作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妥否,请批示。
___________(公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人:
负责人:解建昌,公司经理;地址:运城市盐湖区中银大道546号。
申请事项: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权,督促盐湖区公安局对20xx年6月11日运城市空港开发区雍丰食品有限公司火灾案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20xx年5月9日空港开发区雍丰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勇到申请人处为位于空港金世兴源农贸市场5115号的雍丰食品有限公司投保企业财产综合险,同年6月11日冯勇向申请人报称该处发生火灾。
经查,盐湖区消防大队参与灭火并对现场勘验后发现多处起火点,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涉嫌人为纵火。遂于20xx年6月13日以(20xx)运公消火移字第0001号通知书将全案及火灾现场移交盐湖区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空港责任区中队进行立案调查。
20xx年12月22日,空港开发区雍丰食品有限公司起诉至盐湖区人民法院,要求申请人赔偿其火灾损失1154000元。
火灾发生后至空港开发区雍丰食品有限公司起诉申请人期间,申请人到盐湖区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空港责任区中队要求其对该案立案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犯罪予以严惩。遭到拒绝。
申请人认为,该起火灾涉嫌人为纵火,且被保险人起诉损失巨大,属特大火灾,火灾原因的查明及消防、公安刑侦部门依法对火灾损失的界定直接决定申请人与空港开发区雍丰食品有限公司保险责任的承担分配,且如不及时立案侦查,相关证据极易遭人为破坏而致湮灭,事关追查犯罪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事,申请人特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v^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v^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请求贵院依法履行立案监督职责,督促盐湖区公安局对雍丰食品有限公司火灾案尽快立案调查。
盐湖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20xx年1月17日。
2024年立案报告书(优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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