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总结都是一个成长的机会,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发现自己的潜力和突破自己的局限。总结时应该注意哪些要点和技巧?总结范文中可能会涉及不同的领域和经验,可以从中找到共性和启示。
远处那棵令我心醉与感动。你看那满树的桃花,一团团、一簇簇,以它粉色的笑脸装饰着挺拔的身躯。仔细瞧那花,几乎都是由五片花瓣组成一朵,它们是22那样的娇小、柔嫩,春风轻轻一吹,便整朵的跳起舞来,但我觉得,它更像婴儿的皮肤,粉中透着一点青涩的白亮。花儿朵朵,像个风姿卓约、性开朗而温柔、笑容灿烂的妙龄女郎,热情、奔放,这一树的花开,惊艳了整个荷塘一带的风景!于是,我期盼着,我的未来,也成长为这样令人心醉的美丽。
因了昨夜的一场雨,我猜桃花必须比昨日开得更艳丽,更妩媚动人。荷塘的水是绿色的,水里的`鱼是金色的,岸边的杨柳是深绿的,阳光是透明的暖色,行人穿着各种颜色的衣服。当我看见桃花的那瞬间,便感觉这绿色大地与蓝天之间又多了一种美得令人窒息的颜色----那片娇嫩耀眼的粉红。
生命里,一些缱绻,无论素净,还是喧哗,都已经被岁月赋予了清喜的味道,一些闲词,或清新,或淡雅,总会在某一个回眸的时刻醉了流年,濡湿了柔软的心,冥冥之中,我们沿着呼唤的风声,终于在堆满落花的秋里,再次重逢,念在天涯,心在咫尺,我相信,一米阳光,才是我们最好的距离。
缘起是诗,缘离是画,这些关于岁月,关于记忆的章节,终会被时光搁置在无法触及的红尘之外,曾经,你我一别经年,可风里,总有一段美丽会与我们不期而遇,一盏琉璃,半杯心悦,端然着那一份醉人的静,这安静行走的流年,总会被过往赋予一份清喜,一份浪漫。
或许,习惯了着布衣素颜,让清心若雪,不喜张扬,不畏喧哗,守着一怀自己的素韵安静,在自己心中的半亩桃源,修篱种菊,喜欢与山水相依,与流水对话,让文字的墨香,依附在心灵的每一个角落,也喜欢,在闲时,端坐时光一隅,将一本书读到无字,将一盏茶喝到无味,将一个故事看到流泪.……心染尘香,不须有多少的柔情话语去讲,只要能够念起,便是一份温暖。
从此,我只想,淡泊一份宁静,让心中盈满诗意,只为赴你早就许下的盟誓,你不来,我怎么会轻易离开?一直,我喜欢叶落的静美,梦想着有一天和你一起看云水长天。我说:我韶华已老,岁月早已沧桑,已习惯了静默着独舞忧伤,然,这一眼凝眸,却注定得一世相随!或许我会静静陪你看一生的细水长流。
静默,看一场烟花如何绚烂自己的一生,忽然发现,我的梦想,有些什么已悄然变了,呼出的想念里,夏已调谢,秋已深浓,空气里有雨过的清新,却让秋沾染了好些沧桑的凉。一场花开的邂逅,静美了多少无言的守望?一帘烟雨的轮回,成全了多少天涯的相依?梦里天涯,许多人,终要忘记;许多事,总会随风,那些忧伤和叹息的深夜,依然会被突如其来的喧嚣触痛,我的星月,我的花开,曾经悄然用心铭刻,却也被时光的沙漏,渐渐滤去最初的繁华。
我知道,那些关怀,那些温暖,你均是悄悄的给予,既已懂得,何须多言?!就让这份静美,永留心间。感谢岁月赠予我的这一份恩宠,亦感谢你让我途径你生命的四季,陪我走过的这一程山水,那么美。遇见,已是很美。就让我借一程云淡风轻。掬一捧水月在手,沾岁月的花香满衣。慎重在相逢的渡口写下:回忆有你,真是精彩。未来很美,许我和你一起笑对!可好?其实,情早已经入心,不要问,情深缘浅;不要说,相见恨晚。遇见已是很美,我们何须追问那些雨的印记,那些相伴的理由?一直想对你说:如果时光不老,情不会改变,如果你愿,我便放下所有矜持,携一颗琉璃素心,陪你静看一生最美的日落烟霞。
昨晚原本是没什么值得记录的,一场雨来一个惊慌失措,在屋子里当然是没什么感觉,奇怪的是我为什么在外面,一觉醒来好像什么都不真确,都记不太清了,嗯嗯,让我冷静一下,哦,原来昨晚在自习室练字,练着练着就觉得我饿了,好吧,我承认我是想吃点零食,接下啦就是自然走进了一抬头就看到一片乌云密布的夜色之中,为什么能看到天空的云,是一片昏暗的灯光所赐啊,街旁的树沐浴在昏黄的光色,散发着一片安详温柔,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我惬意走在街上,我想想吃点什么好,那些高档大气的零食也只能想想吧,我只想经常吃水果,是的,至少它们还带着自然的气息,能给我生命的律动,使生命富有张力。
一个街道两旁都是水果店面,其中有一家我经常去,可能是习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老婆婆在睡觉,是的,她的确在睡,我吹了一声口哨,做店家可真辛苦啊,是的,从早上一直到路灯洒到身上一刻都不能休息,和人应酬。
回去的时候拐进了一家店挑选了一瓶粥,是的也说不上是挑选,只能是无意看到喽,想看上一两眼,有时候还会拿着看看,像好久不见的老友,一相会就感到很亲切。八宝粥在我的记忆中是一个很特别的的东西,它好甜,真的好甜,回想以前,好吧是很以前的事情,生活中很多都是苦的,就连日子都染成苦涩,然后一瓶粥在生活中出现,每天不能说每天啊,就是经常都是腊八节。没有什么比八宝粥更美好的食物了,很多年前的我就是这样认为的。
脚步还没迈出商店,一场哗啦啦的声音传来,紧接着就是一场躁动,一场雨悄然而至,没有过度,一上来就是可以用倾盆大雨来形容,摸了摸雨伞,它我倒是经常带着,谢谢它让我远离凌乱,因为我对它不离不弃,站在商店门口,看着那些摊主忙碌的样子,不时有身影从眼前闪过,渐渐模糊起来,街面上不一会就有水流了,匆匆忙忙带着污浊向低处奔逝,一个摊主借了我的伞,她说了一大堆的话,说实在的我一句都没听清,雨声盖过了她的声音,反正她撑着我的伞推着车离开了我的视线。然后我就一直注视一个地方。
总在思索,在世界上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姿态活着。
曾经面对沉重的责任,我以为只要我努力,一切就会好起来的,我的汗水不会骗我。于是我每天早起晚睡,四处奔波,为了梦想奋斗,时刻是一种匆匆的姿态,可在现实面前,一切显得那么苍白无力,一切努力都是白费力气。总以为我真心的对别人,一定能够得到他人的.回报,可是无论我为他们付出了多少,他们都熟视无睹,对我习惯的漠视。
我在问自己做错了什么,似乎自己已经尽最大的努力了。我是不是应该做回那个自私,只去享受的孩子?心中迷茫,不知如何存在。
当一个人心中生无所恋,死有所忧,人生变得如此漫长,长的让人无法接受。
不管过去我做的对与错,它已成历史何必深究,就让过去的过去,不要拿过去世界的过错惩罚现在的自己。人生路还长,坚持自己,做好自己认为对的事情,乐观一点,我无法控制世界,只能控制自己,无悔便好。
曾经有人问过我,如果让你在生活中只可选择三种物品随身,你会选择什么,一瞬间,我没有了头绪,真的从没想过这样的问题。仔细想想,又觉得只有三种物品可选,这样的游戏规则太苛刻了吧,需要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比如手机,恐怕是最难以让人舍弃的吧,别说永远放弃手机,就是某天忘记随身带了,这一天也是过的惶惶恐恐的,生怕错过了什么重要的电话,生怕耽误了要紧的`事情。这个问题让我思却良久,刚开始在纸上列下了很多物品的名称,不下十种,无奈这个题目就是只可选择三种,没办法只能忍痛割爱依依不舍的划掉了一种又一种,每划掉一种物品,仿佛在现实世界里真的被剥夺了拥有这种物品的权利,一刹那间感觉心里失落惆怅,真的非常的难过。
当最后纸上只剩下三种物品时,分别是:平底鞋、书、香水,那些曾经看起来绝不可或缺的物品,竟然不敌这三种而一一被我狠心的划掉,犹如在我的生命里永远抛弃了它们一样。
现在,我要说说经过艰难的抉择,我最后留下它们的缘由,平底鞋,我想应该是我首先考虑留下的物品,人常说,鞋合不合适脚知道,其实,我想说,腿也知道,如果脚不舒服那腿能舒服吗?!“鞋合不合适脚知道”这句谚语的另一层意思也是说明了一个人的欢喜痛苦只有当事人自己才可切身体会。我的膝盖非常不好,也许是幼年营养不好或是保暖不好,也许是天生我的膝盖就是我身体的薄弱环节,膝盖很容易酸疼,负重或是爬楼下坡时,尤其的难受,如果稍有劳累受凉总会隐隐作痛,所以,我是从不穿高跟鞋的,那样会让我膝盖增加额外的受力会引起难耐的酸疼,所以,任凭那高跟鞋多么的优雅时尚,多么吸引别人的目光,我还是远离了它,在商店的橱窗前也曾驻足欣赏它,恰如欣赏一件美丽的艺术品,对于我来说,最爱,还是我的平底鞋,稳当舒适,不漂亮不时尚却很体贴很温暖,穿上它让我感觉行走时一种随心所欲的幸福,这其中的美只有我自己可以体会得到。
第二件幸存的物品是书,我也曾把它和手机之于我的价值细细考量了一翻,是放弃书还是手机,最终,我放弃了手机,手机固然重要,但是,和书相比,它不但不能让我心神宁静和从容淡然,反而是常常扰乱我的生活,手机铃声一响,哪怕我手里有特别重要的事情,还是忍不住有拿起它看看的冲动,它好像一个怪物很容易就控制了我的生活。而书,在我还没有条件和能力拥有这些电子产品的时候,陪伴我走过无数的日日夜夜,当我困顿在生活的囚牢里时,一篇好的文章,会像一缕沁入脾肺的新鲜空气,为我焦灼的心灵,带来一份实实在在的慰藉。孤单清贫的日子里,捧一本喜爱的书会暂时忘却眼前的艰辛和俗尘的烦恼。每一篇好的文章,都是时空那头另一个饱满的灵魂的一场倾情诉心,我读了,懂了,认可了,感动了,也就想开了,解脱了,释放了心灵的纠结,生活才会从容而淡定。读书有时候会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心若明,身处逆境也不会对生活感到绝望,我想,这也是书对于我的意义所在吧。
再来说说我的另一个挚爱---香水,我从小就对味道特别敏感,对味道的记忆深刻清晰,我常常记得我某个同学家里饭菜的味道;我外婆身上的味道;我的新书的味道;外婆家玉米地里刚抽穗的玉米须子的味道;每一种味道都和一个故事一个场景密不可分。敏锐的嗅觉是天生的,这到底是个优势还是缺陷呢,我也说不清楚。我无法忍受难闻的味道,对于好闻的味道可以用迷恋二字来形容,印象中关于嗅觉最甜美的记忆莫过于我家乡的洋槐花的味道了,就是此刻闭上眼睛,也仿佛闻得到它的香甜,在脑海中以一种立体清晰的姿态出现,我的许多记忆都相关着各种味道深深印刻在我的脑海中。
记得第一次在商场的化妆品专柜闻到真正的香水是范思哲的爱慕,迷人的暖香,浓烈悠长,好像尽情的诠释了一位风姿卓越自信洋溢的女人应该有的模样。而真正拥有的第一款香水是boos的深红,那是一个冬天,寒冷无比,买了一本《追求》杂志,扉页内侧有一个粘贴的密封的小卡片,揭下来撕开了一闻,暖香飘散,与若干年前偶然闻到的爱慕的那种香味儿有几分相似却又不大相同,但是小小卡片上散发的那种暖香在一瞬间仿佛让我租住的小屋温馨而暖和了起来,第二天,我到专柜买下了那款香水中最小包装的一瓶,永远不会忘记,它的名字叫做深红。那是我在那个孤独而寒冷的冬季,送给自己的一份最温暖的礼物。后来陆陆续续的拥有其他的几种香水,每一种香水都带给我不同的幸福愉快的体会。菲拉格慕的甜心魔力是我目前最喜欢的,花果清香,喷上它仿佛置身在开满鲜花芳草连天的世外桃源,每当闻到那个味道,消沉的心情会愉悦振奋起来。我一般买最小包装的,这样既经济又可以多尝试几种喜爱香味,喜欢品质较好的香水散发的若有若无又持久优雅的那种醉人气息,喜爱香味的同时也喜爱精致绝美的香水瓶,每一个晶莹剔透造型各异的小玻璃瓶子都是一件美妙的艺术品。我一直觉得香味是我的一部分,如果有喜爱的味道伴随,我就会感觉到孤单也是一种人生的享受。其实幸福的记忆也是由很多种喜爱的味道组成的,所以,我放弃不了香水,它当之无愧的成为我不忍舍弃的三种物品中的一种。
人生,看似难以舍弃的东西很多,就像我写下的那十几种物品,手包、口红、笔、电脑、手机、、、等等,我本以为我都是无法放弃的,实际上,当我不得不做出选择时,我才真的直视自己的内心深处,不断的问自己的问题是:哪一种我绝不能放弃,而不是哪一种我也需要。
这个选择看似是一个无聊的游戏,而它的实际意义在于,让人们体验到在不得不做的抉择面前,审视内心,听得见内心最真实的声音,发现自己最珍爱的东西,往往是那些被忽略了的东西。发现自己以为失去就会疯狂的东西,在最后的时刻却可以轻易的放弃。原来,我们真正需要的其实并是很多,只是我们认为我们需要很多。
我不知道假设若干年后,重新来做这样的一个游戏,我的答案会是什么,但是至少,现在我很清楚了自己真正无法舍弃的三种东西,是平底鞋、书、香水!!
修长,粉嫩的手指在空中慢慢的伸展,用力的张开,太阳明亮的透着一股子温暖,热情的直奔脸庞而来。伴着微风身后刚刚出浴的床单,被罩荡漾了起来,鹅绿的嫩芽色,细碎的小花散在四角,嘻嘻娑娑的笑成一团,打结的花边簇簇拥拥的挤眉弄眼。湛蓝的天空下,一抹亮丽,荡着花粉的清香。
我是一个一直都有着碎花情结的人,漂亮的小花布是我的最爱,床单,被罩,枕头如此;椅垫,飘窗垫,空调罩,桌布亦是;盘子,碗,筷子也不能例外;甚至是衣服我都钟情于小碎花。春天遍布山野的的像星星,像灯笼,像纽扣,像流速,的小野花,也就是我喜欢的碎花世界。当大地静悄悄的时候,太阳就和小花亲吻起来。这时,锦姐就把所有的窗户打开,屋子里是绝对的窗明几净,地也刚刚拖过,水泥地板还是湿漉漉的,可是能清晰的照到你的影子。她让我去外面玩,等地板干了才让我进。风和,日丽,邻居家的又在晒她的被褥,那被褥是鲜亮的颜色,上面就有紫色的像漫天星一样的小花,像他们家的窗帘。那个窗帘不像锦姐家的经常打开,他们家有一个年轻留着一小簇胡须的男人,那是他的丈夫。从前我对于男性最是有戒备心理。因为我小的时候最讨厌怀孕的女人,而男人会使女人怀孕,怀孕的女人是不正经的我认为。这个女人很漂亮,她们结婚有一年了吧,她们家有琴,我有时候会偶尔听到从里面传出的琴声,我想那一定是优雅的姿势。男人是一个跑步教练,总会有许多的女学生围着她。那时看起来都像是中学生模样的姑娘。我会站在体育场的看台上看他们一圈圈的练习跑步。春的气息很浓郁,有时会有昏昏欲睡的感觉。春困让世界仿佛被遗忘了,就像我站在绿绿的如铜钱一样大小茂密的榆树叶子下,像是一个被年后遗忘的在角落的灯笼。越发陈旧而不起眼。这时我总听到锦姐伴着录音机唱着:铁门呀,铁窗,铁锁链。我就仿佛看见锦姐站在镜子前扭着屁股,偶尔还会转过身来说:“菲,我漂亮吗?”
1990年,男人爱漂亮,女人爱潇洒,锦姐,蓝色的有泡泡袖的纱裙,永远是我童年的色彩。记忆里散落着白色的珍珠项链,八yin音盒上跳芭蕾舞的姑娘,亲嘴的小瓷人,院子里的无花果树。美好藏在暖暖的被褥里。有一天,她站在阳台上向我招手,缓过神,我跟在后面站在她家的门口口,我不敢进.她们家有沙发,有白色的高低柜,漂亮的家具。电子琴在屋角,没见她家的男人。还好。
“给你”。她笑着说。
我接过来没有说谢谢,不习惯,可心里已经感激了千遍万遍了,那是一件碎花裙子,蓝底,白花,无袖,v子领,裙摆在大腿上,棉布。从此次此爱上了美好。一种朴实,不言不语,无声。
风吹起了裙角,沿着体育场的跑道上幻想天上会下五颜六色的珠子,耳环,美丽的收藏盒,还有漂亮的洋娃娃,旅游鞋,好吃的龙xusu须酥。
一圈一圈的,幻想是童年的家园,在远离母亲和父亲的日子里,每一天的日子站在云端里眺望,在大自然的怀抱寻找慰籍。有时侯yu雨就像是我孤独的眼泪,朦朦中总希望至亲至爱的人就在不远处,梦里总是想大胆的撒娇。
时间的村落,已经慢慢尘封,烙印依然清晰,宛如昨日。阳光说我没变,一切都没变。只是散落一地的碎花诉说着,你就是记忆里的那个晒被晒被褥的女人。
它会长出一双坚硬的`翅膀,我们人可以坐上它,让它带我们去世界各地,代替了飞机,不管你有没有钱都可以有一架私人专机,也会减少污染,没有交通事故的发生世界没有悲哀。它还可以当我们的信息传递者,无论你在哪里。都可以联系。这样还可以为我们祖国省下好多资源。它可以当我们的家庭保姆,代替爸爸妈妈照顾我们。让爸爸妈妈不用那么担心。它还会讲话当我无聊的时候陪我聊天。当遇到困难的时候和我一起分担。
瞧,我正在鸽子背上飞呢。不好,我的身子一斜我掉了下来,“救命”我喊着,这时鸽子用它的嘴巴叼住了我,它救了我,我感谢它。
“吃饭了”爸爸的声音惊醒了我。原来我在做白日梦呀。真希望这不是梦。将来我一定会实现自己的梦的。
华灯璀璨的都市里人声的喧闹中;肤色各异、语言各异、胖瘦不一的过客冲撞中,唯有你的姿态在我的记忆深处成为了永远。由此我感激生活,因为生活在劳我筋骨的同时,又在许多个瞬间赐予我感动,使我发现自己内心深处真正的渴望:渴望这样一个人,能在漫长的岁月里,在我灵魂无处付托的时刻,无怨地静默地守候着我。
重复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为衣食住行劳碌奔波的日子,生活中总会受到各种委屈和歧视,但有那么一个人愿意默默地陪伴在你左右,轻声细语、温柔体贴的安慰你,鼓励你,那是多么的满足和感动。而我就是那个幸运的宠儿,因为有你。
我们很喜欢吃,每次去就餐前,你总问我,今天想吃什么,我会满足的看着你说“你爱吃什么我就吃什么,你爱吃的我都爱”于是你会牵着我的手说,那就让宝贝跟着我吃馒头,喝稀饭吧......其实你从来都没让我吃过馒头稀饭,顶多就是沙县小吃里的面条和混沌。如果是吃西式或港式餐厅,你就会帮我铺好餐巾,生怕食物的汁不小心会碰到我衣服上,因为你知道我毛手毛脚的,然后就会把食物一一替我夹到盘子里,用餐刀细心地帮我把骨头踢掉,把肉切成小块,看着我一口一口地吃下去,如果是中式餐厅,你会帮我把餐具准备好,替我试菜,帮我夹菜,总把最好吃的给我夹很多,这时我会嘀咕说不要,分给你一半,万一吃得像猪猪那样你就不喜欢了,而你还是坚持让我吃下,说自己就喜欢小猪猪,不喜欢骨干的。而我总是在你的注视下,吃得津津有味,脸上出现因为受宠爱怜惜而满足的神情。
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很快就过去,变换的四季轮回,不变的人心冷暖,虽然你没有办法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出现在我面前,但是我知道你一定是渴望自己能时刻陪伴在我左右,虽然你没有办法在我哭泣的时候给我肩膀依靠,但是我知道你的心时刻为我敞开,你的肩膀时刻为我准备,这份静默的温情不会因为你的离开而散淡,我们虽相隔千里,没有办法见面,没有办法共进晚餐,没有时间漫步大街小巷,但你还是一如既往的对我关怀备至,每天你会短息慰问我下班是否安全到家,工作累不累,有没有好好吃饭等等.......也会隔天给我电话,听听我的声音,告诉我你的生活情况,对于我来说这一切真的很满足,我能感受到你的守候,你对我的关心和爱护。
记得有人说过,幸福只是一种感觉,无处不在。在大城市里生活着,只有当我们疲累了的时候,放开一切去享受心灵倾诉的时候,才会发现这些生活的点滴,平淡的过往,相聚的时刻才是最幸福的,然后渐渐的开始懂得,幸福这种感觉,真的无处不在,真的很简单,真的就像一杯无色无味的白开水,只因相隔太远,就算我们不能相聚,就算不能相依相偎,就算不能手牵手......它还是存在的幸福,因为那头的你始终都以一种静静的姿态在守候我。有你静默的守候,我已知足。
我为你倾尽如画江山,却换不回你重舞霓裳。
我为你卸下甲胄刀枪,却换不回你华丽词章。
我为你反叛日日躲藏,却换不回你共赏梨棠。
我为你断臂弃下琳琅,却换不回你君可无恙。
我为你舍弃臣民天下,却换不回你笑靥如花。
我为你负尽皇恩浩大,却换不回你一世桑麻。
我为你临阵丢盔弃甲,却换不回你相濡白发。
我为你仗剑江湖厮杀,却换不换你一路天涯。
我为你斟酒傲笑江湖,却只能一人独守空闺。
我为你把剑浪迹天涯,却只能一人自舔血殇。
我为你抚琴翎裳歌舞,却只能一人独守寂寞。
我为你守护千里江山,却只能一人独上断头。
我为你坠入无尽尘网,却赢不了你转身回望。
我为你燃尽烛焰摇晃,却等不到你回眸喧嚣。
我为你描尽眉香画上,却看不到你内心霜降。
我为你流过泪水诗行,却换不回你云散过往。
我为你取来一米阳光,却抵不过你寂寥心殇。
我为你种下陌上新桑,却换不回你庭前明朗。
我为你尘封情根微凉,却想不到你素衣白棠。
我为你冷眼流年仓皇,却等不到你红衣嫁妆。
我为你辗转尘世过往,却想不到你留我哀伤。
我为你空守几载年岁,却等不回你书信几寄。
我为你容忍他人落奚,却等不回你眉眼柔意。
我为你褪去金丝锦衣,却等不回你温语旧时。
我为你断弃身后绊依,却等不回你两方竹篱。
我为你悲愁泪流几滴,却等不回你前世还痴。
我为你白下鬓发如此,却等不回你眸中怜惜。
生活不总是有轰轰烈烈,平淡中也别有一番情趣。
中秋前的一天,我走在山路上,看大块云朵的影子在丛林上空漂移。山中小溪的流水,像一首演不完的交响乐,不时惊起山中雀,在阳光下闪烁着翅膀飞走。
此刻的我,说不上是喜悦,还是喜欢这里的小径;秋意可不管这些,她诞生在松树下,成长于山林间。每当清晨石板路旁,小草肢体上晶洁的露珠,闪着诱人的笑,你想和它对视,眨眼的功夫它却和风儿共舞成霏霏细雨,在两袖清凉的感觉里,林梢上悄然阑珊出仲秋的韵味。
晴天,大汶河在橙色的阳光里,闪烁着银亮的水波,为什么是银亮的而不是橙亮的呢?我特爱那白亮亮的水色――是阳光与风儿共舞的日子。
纪念碑下的.少女,哼着一曲经典的歌儿走来,脚步欢快有舞蹈的风味。已近午间时光,我幂想着心中的愿望,而愿望是一种理想,实现理想需要一个过程,我更珍惜今朝,像抽象的朝霞,悠缓的流水。
最难得的是从清清的小溪里捉赤磷鱼,如果捉到了鱼,不要拿走,最好把它放回水里。,享受阳光下彻,影布石上,鱼游浅底的美色。难怪有人说,来这里的人是有福的。让时间的滤罩筛选人心,把泥沙除掉,让善良与爱永驻人间。
有一个晚上,有一个人做了梦,他梦到他正与上帝一同沿着沙滩散步。
天空中闪现过一些他生活中的场景。
他注意到每个场景都有两组足迹印在沙滩上——一组属于他,另一组属于上帝。
当最后一组场景将从他面前消逝时,他回头注视足迹,他发现到有许多次沿着路径只有一组足迹。他又注意到这些刚好都发生在他人生最低潮、最悲观的`时段。
这点深深困扰着他,他问上帝:
“上帝,你曾说一旦我决定跟随你,你会一路陪着我走下去,但是我注意到在我人生最糟糕的时期,只有一组足迹。不知道为什么,当我最需要你时,你却离弃我?”
上帝回答:“我可爱的孩子,我爱你!而且永远不会离开你。在你蒙受考验与挫折的时候,你只看到一组足迹,那些是我背着你时所留下的。”
山村是鸟儿的世界,或者说,是鸟儿的天堂。清晨,当你推开竹窗时,绿茵茵的山林中那份热闹便夺窗而入。无数的小鸟像卷起一阵风,从这棵树压向那棵树,啾啾齐鸣,红头的,蓝屁股的,白肚皮的,灰翅膀的,黑羽毛的,五颜六色,蜂拥而至,又蜂拥而去,构成了山村一道颇具特色的风景。在这片和谐美妙的大合唱中,最引我注意的是麻雀。
对于麻雀,说不清是钟爱还是讨厌!它们没有新丽的羽毛,也不会唱歌,只会发出“唧唧,唧唧唧”单调的声音,跟那些鸟儿相比,实在是太不起眼了。清晨,麻雀在我家窗前成群地飞,像卷起褐色的风,然后,它们在屋檐下,在菜地,在家门前,跳跃,觅食,追逐,唧唧地相互问候,倒也给清闲的乡居增添了些许生趣。
可也有恼人的时候。秋天,金灿灿的谷粒即将成为丰收的果实收进仓廪,不料一阵风卷起,成群的麻雀倒先迫不及待地飞向田野,停留在沉甸甸的稻穗上,一下一下把尖嘴啄进穗子,还不时发出欢快的叫声。老实巴交头上冒汗的庄稼人“嘘哧,嘘哧”地赶着麻雀,那麻雀的尖嘴像啄进庄稼人的肉,撕扯得他们心头滴血。麻雀虽小,成群成群的,造成的威胁也就大了。原本沉实低垂的稻穗,在它们尖嘴利喙的肆虐后,变得轻飘飘了。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这些小东西总是喂不饱,它们践踏过一片后又去践踏另一片。为此使视庄稼为命根子的人们大为恼火,想尽办法去驱逐,诛杀。麻雀怕人,每到田野上泛起成熟的清香时,人们就在田间地头扎起稻草人,戴斗笠,穿衣裳,手里拿着竹杆,竹竿末端挂着笋壳,在风中摇晃,驱赶想跃到田野里偷吃稻谷的麻雀;有的稻草人手中还挂着风铃,一阵风来,风铃叮当地响,吓得雀儿远远地逃。这虽是极好的心计,可时间一长,胆小的麻雀也见怪不惊,风铃再响,它们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了。
稻草人不见效了,有闲的庄稼人就亲自操起家伙,赤膊上阵。有麻雀飞来,就把竹蒿舞得山响,有的在铜脸盆上不停的敲。无奈人的双脚毕竟不如麻雀小巧的翅膀灵便,在这边敲了,麻雀又飞到那边,在那边敲了,麻雀又飞到这边,累得他们气喘咻咻。愤怒之下,连平素最善良的人也杀心顿起,决意诛之而后快。于是群起诛杀麻雀,以至其它鸟类也惊慌逃窜。在这场“浩劫”中,有的麻雀被枪杀,有的被驱赶得胆战心惊,从这里飞到那里,不得停歇,有的在飞行中因心力交瘁而死。
好长时间了,山无鸟鸣,林无雀噪,山村也宁静得好像缺了点什么,让人无法承受。
曾许多次梦见鸟儿飞进了绿茵茵的山林,特别是那些成群结队的叽喳聒噪的麻雀,叫得很欢。梦毕竟是梦,想起鸟类几经劫难,已几近衰竭,虽不至于千山鸟飞绝,但所能见到的,确确实实是稀少了,实在是内心对临近灭绝的鸟类的一种怀念,心下便觉十分悲哀。
雀噪,已在我的憎恶和希翼的矛盾中,形成了深深的情感。
以前我认识一家小服饰店的女店员,她的同事都做没几个月就离职了,理由都一样,就是说“枯燥无味,在小公司里的这种小工作能干出什么前途?”只有她默默地做,当她工作时,她不断思考每位顾客的.消费者习性跟心态,并且记录分析哪一种商品比较好卖。
在工作满一年时,有位常来的顾客跟她说:“我一直很欣赏你的工作态度,而且你好内行喔!我最近想开一家服饰店,你来帮我,我给你当店长,并且给你干股。”就这样,这位小店员就开始走入她的另一个人生了。
后来她老板又开了三家店,就请她担任营业部经理,不再亲自顾店,而且经常要去国外采购,当她满四十岁时,她已经是一家业绩上亿元的服装公司总经理。
逐渐习惯了新校区的生活,只能说是“习惯”,不是“适应”,像我习惯在歇斯底里的快乐后,默默承受着无休止的孤独一样。我在新校区的生活与在老校区时候的生活改变不大,就是少回几趟家、生活自理而已。白天的时间,跟从前一样,都用来写自己喜欢的文字。或有时累了,跟同桌一起伏案酣眠。
我睡在上铺。寝室的窗外是一座小土坡,坡上灌木丛生,郁郁芊芊,间或飞来一只不知名的鸟,在嶙峋的枝桠上停留片刻又砉的一声飞走。我经常躺在床上侧着脑袋等待啁啾而过的每一只飞鸟,然后在等待中迷迷糊糊睡去,做着一些离奇的梦。我喜欢看那些轻盈的姿态,虽然一闪即逝,但它们却给了我对自由的幻想。只是幻想而已。
我似乎迷上了迟到,早上、下午、晚上。大概是我对班主任说谎惯了,所以我每次迟到的理由都很充分。班主任说我死猪不怕开水烫。每次都是这一句,最初觉得他在批评我,后来觉得他在感叹我。有一天,我睡过了头,醒来时已是早上八点钟。匆忙穿好衣裤,下到一楼却愕然发现铁门已关死,无奈折回寝室。想起班主任愤怒而又有些哀怨的表情,我的心不禁一颤,于是爬到窗台上,顺着下水管道慢慢滑到底楼。我以为自己可以轻轻松松进教室参加英语测验了,谁知刚才的一幕被保卫尽收眼底。他用领导的腔调对我大声训斥着,唾星从嘴角飞溅出来,在阳光的照射下,俨然一场微型流星雨。我不屑地沉默着。
来到教室时,同学们已在纷纷交卷。到座位上坐了许久,班主任才垂头丧气地走来,往我桌上仍了一摞纸,说:“明天早读课的时候,把一千字的自我检讨交到我办公室。”说罢轻轻地叹了口气,转身便走。我对着桌上的那一摞纸发呆了一个上午,心里莫名地空虚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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