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工作会议的讲话内容(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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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1 00:00:00    小编:新疆金标尺

在保险工作会议的讲话内容(模板9篇)

小编:新疆金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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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工作会议的讲话内容篇一

今天我们召开20xx年市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委员会成员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市领导关于促进本市农业保险发展的有关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本市农业保险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20xx年推动本市农业保险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下面,我代表市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委员会讲两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本市20xx年农业保险工作取得的成绩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推委会成员的大力支持下,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全体员工锐意进取、积极创新、优质服务、辛勤工作,全市农业保险规模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服务能力和创新发展水平逐步提升,在有效化解农业自然风险、分担公共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稳定和完善本市农村保险保障服务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显著的作用,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农业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覆盖率在全国位列首位。20xx年本市继续保持对水稻、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生猪、奶牛、家禽、能繁母猪和保护地设施蔬菜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农畜牧业品种的100%保险全覆盖,经济果林、设施蔬菜、西甜瓜和淡水养殖等主要都市现代农业品种的保险数量也有不同程度提高。共为1885家合作社次,100余万户次提供了农业保险服务。农业保险的保费规模达到3.1亿,较上年增长19%,其中种养两业险2.45亿,较上年增长9.09%,双双创出新高。

二是农业保险的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20xx年,本市农业险的总保险金额超过110亿,约占市农业总产值的33%。20xx年累计接受农户理赔申请5308件,结案5294件,结案率高达99.7%,共支付赔款1.3亿,有效地减少了农户损失,对快速恢复生产、保证市场供应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是创新绿叶菜成本价格指数保险,探索建立本市绿叶菜成本价格保护体系。安信农保公司主动围绕“政府关切、社会关注、农民关心”的民生问题,探索化解市场风险的新路子,自20xx年1月1日起共分三个批次对全市5.8万亩冬淡绿叶菜进行了成本价格保险。通过开展绿叶菜成本价格指数保险,将政策性业务和市场化运作有机结合起来,既破解了“菜贱伤农”的难题,保障了菜农利益,调动了菜农种菜积极性,保证了市场供应,又平抑了菜价,维护了广大市民的利益,充分发挥了农业保险的准公共产品特性,有效分担了政府的公共管理压力,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肯定。

四是不断加强金融创新,服务本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针对南美白对虾养殖保险长期以来出险率高、道德风险高、查勘理赔难的问题,从保障广大虾农利益,探索建立健康可持续的高风险业务经营运作模式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保险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互保再保相结合”的运作模式,将合作社生产技术优势与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技术优势相结合,并在条件成熟的区县进行了试点,取得初步成功。在上海世博会期间,按照市政府金融服务世博的要求,对上海76家世博观光农园和158家地产农产品世博专供基地提供了观光农园综合保险和世博农产品食品安全保险,对保障世博会安全稳定运行和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小额信贷保证保险项目,在市金融办的协调指导下,经过充分研究,20xx年将单笔担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银行服务机构由原来的1家增加至5家。截至20xx年年底,安信农保公司一家已累计为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727社次、3.37亿元贷款担保,严格遵守5个工作日快速放贷的原则,有效解决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流动资金缺乏难题,对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是基础管理制度和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农业保险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基础管理制度方面,20xx年,市农委和安信农保公司一起按照业务操作全流程,对所有的农险管理制度和条款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使各项管理制度和条款更加科学合理、可执行性更强。基础服务网络方面,进一步了完善安信农保公司同市区镇三级农业行政主管、农业技术主管部门和协会等共同参与的多级立体服务体系,使农业保险的服务网络反应更加迅速、技术力量更强,确保农业保险事务能得到快速、合理、科学的解决。本市农业保险的管理水平已经得到中国保监会的充分认可,在全国农业保险工作座谈会上给予充分肯定和表扬。

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在座各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离不开安信农保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工作。正是因为大家的支持和推动,上海农业保险才有了今天的发展局面,上海“三农”事业才有了今天的保障水平。在这里我代表上海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广大农民、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表示衷心感谢!

二、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促进20xx年本市农业保险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今年3月24日,韩正市长、屠光绍副市长以及市有关委办局到安信农业保险公司进行专题调研。在调研过程中,市委、市政府领导对促进本市农业保险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农业保险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就贯彻落实韩正市长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本市农业保险工作提四点意见:

1、学习贯彻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精神,促进农业保险事业科学发展。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韩正市长3月24日讲话精神,认真分析本市农业保险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物化成本上涨等现实情况,从保费补贴品种、补贴比重、差异化措施等多方面进行研究,完善现有保费补贴政策,有计划地将都市现代农业的主要品种纳入补贴范围,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险、种源农业质量保险、农业科技产业化项目保险等等,合理提高补贴的水平,回应农户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障水平的期盼,促进本市农业保险覆盖面的进一步提高。要认真研究促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农业保障政策。各区县政府也要根据自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特点,认真研究,在市级保费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完善补充配套政策,特别是在本区县特色农产品的发展上着力提供农业保险的政策补贴支持,扶持本区县特色农产品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下一步,我们要继续探索,扩大农业保险的范围,积极开发农业保险的新产品。对此,我们市级相关部门要继续予以支持。

2、积极实施“夏淡”绿叶菜价格保险制度,努力化解“菜篮子”生产市场风险。市农委有关部门、各区县和安信农业保险公司要认真贯彻韩正市长关于进一步做好“夏淡”蔬菜成本价格保险的要求,在充分总结“冬淡”绿叶菜价格保险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夏淡”绿叶菜的价格保险,真正把绿叶菜价格保险的制度和运作机制建立起来。这是今后抵御和化解风险的重要探索。希望大家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做到绿叶菜“夏淡”不淡,均衡上市、价格稳定,既要防止“菜贵伤民”,又要避免“菜贱伤农”。要做好这项工作,从区县来讲,要重点做好两件事:一是区县要安排好相应的财政补贴,市里50%;区县相应要补贴;农户、专业合作社等自负不低于10%。二是要继续推进蔬菜生产的组织化,蔬菜专业合作社、园艺场有利于实施蔬菜成本价格保险,散户相对困难。从现阶段来讲,我们将通过以村为单位来实施价格保险,这是过渡性的办法。

3、积极支持安信农保公司开展商业保险业务,实行“以险养险”。各推委会成员单位、区县政府要积极帮助安信农保公司解决商业险在业务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给予必要的支持。比如说本单位的公务车保险、财产保险、还有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商业保险业务(政府主导的项目)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安信农业保险公司投保。关于“以险养险”的问题,刚才,奉贤区俞凯丰同志介绍的“以险养险”做得很好,希望大家予以借鉴。会后市有关部门还要研究配套措施,希望大家出主意想办法,积极与安信农业保险公司沟通,探索出“以险养险”的新路子、新方式。

4、希望安信农保公司继续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上海现代农业发展以及农业保险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希望公司上下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在广泛宣传农保政策、及时受理投保、及时勘险、及时理赔方面更进一步;在创新农险品种、发展“以险养险”方面更有作为,为维护城市安全,保护农业发展能力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本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保险工作会议的讲话内容篇二

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具有非常明确的经济补偿作用和资金融通、社会管理功能,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年6月15日,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听取了保险工作汇报,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十条”);省政府也在全省保险工作会议上对今后的保险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下发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市保险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交流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经验,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意见,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一、提高对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认识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险工作,把保险业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重要手段,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保险机构拓展业务,深化改革,完善服务。全市保险业发展迅速,保险市场经营主体继续增加,市级保险机构已达到14家,其中财产险公司8家,寿险公司6家,另外还有保险代理公司4家;保险从业人员4655人,其中保险营销员4016人。保险市场进一步繁荣发展,市场体系逐步完善;保险产品服务日益丰富,保险功能不断提高,风险得到有效控制。20xx年,全市实现保费收入8.8亿元,同比增长6.32%。全市保险密度(保费收入/全市人口数)为358.9元,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全市gdp)为2.71%。今年1—11月份,全市保险业共实现保费收入8.93亿元,同比增长10.86%,其中产险保费收入2.88亿元,寿险保费收入6.05亿元;各类保险赔付达2.14亿元,为全市提供了65万人次的各类人身保险保障。20xx年,我市保费在全省占比为3.3%,高于我市在全省gdp的占比。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践已充分说明,保险作为市场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助推器”,是社会和谐发展的“稳定器”,是政府管理社会的“辅助器”,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十五”期间我市保险业共保各类风险保额达2524.3亿元,累计支付各类灾害和意外事故赔款6.79亿元,人寿保险给付1.08亿元。在处置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中,特别是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各保险机构充分发挥了应有的社会职能和作用,深入第一线防灾抢险,快速查勘、定损、理赔,为灾后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安定。例如,20xx年“3.17”特大爆炸案中,市人保财险公司一次性赔款达648.7万元,其中车辆险赔款71.7万元,乘运人责任险赔款577万元;再如,常山四中发生170名学生患急性副伤寒住院,国寿公司支付赔款122.6万元,使患病学生得到及时救治。

在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的保险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保险业总体规模偏小。虽然近年来我市保险业发展迅猛,但仍处于初级阶段,总体发展水平不高;保险业规模较小,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与发达地区还存在较大差距。据统计,20xx年,我市保险业保费收入8.7亿元,保费占比和增长速度都列全省末位;保险密度为358.9元,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78元。二是保险业还有待于充分发挥作用。保险业参与政府行政管理的渗透度和贡献度不高,在经济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比如化工制造领域、医疗领域、体育领域等)还未打开局面,保险业的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都有待于加强。另外,我市公众保险意识不强;保险产品同质性较明显,创新性不够强,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多层次、个性化的保险趋势。三是保险业行业形象有待提升。一些保险业务员在宣传保险产品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有些保险公司在理赔方面没有按实兑现服务承诺,造成保险信用缺失,影响了公众保险消费;另外,保险行业存在非理性竞争,使经营成本加大,行业的秩序有待规范,行业诚信建设也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探讨,仔细分析,共同努力化解。

当然我们又要看到,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需要保险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保障;社会保障体制的深刻变革,需要商业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随着科技进步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风险因素明显增多,人们的风险与保险意识不断增强,保险需求也随之迅速增加,这些都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与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增强保险业服务和谐社会的能力

按照全省保险工作会议的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领导保险业发展的能力,在推进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方面主动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拓宽服务领域,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

1、拓展公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具有明显的社会管理功能和很强的社会公益性,是协助政府管理公共安全事务的有效工具,对建设“平安”具有非常重要作用。例如,餐饮、商贸、宾馆等行业大型公共场所的意外责任险、公众火灾责任险;交通运输业、旅游业以及化工制造、矿山机械、高空建筑等高危行业的雇主责任险、医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等等,这些都是比较容易忽视,而受伤害的涉及面又比较广,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经济发展非常密切的领域,开展公众责任险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市公众责任险的发展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20xx年我市各种责任险保费1108万元,仅占总财产保费的4%(发达国家占比一般在20%以上),与我市经济发展极其不适应。因此,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扶持和宣传公共责任险,推动全社会树立责任风险防范意识。各保险机构要以合理的保险费率、赔付率和优质的服务,提高公共责任险的参保率和覆盖面。

关于公众责任险,“国十条”明确提出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等方式。今年公安部和保监会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以市场、宾馆、歌舞场所和易燃易爆等火灾风险场所为重点,切实开展火灾公众责任险试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保监会也联合下发了《关于大力推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意见》,要求在采掘业、建筑业等高危行业推行雇主责任险和商业补充工伤责任保险。

在推广公众责任险方面,还有许多领域可以探索合作开发,要继续扩大雇主责任险、医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大型活动场所责任险的覆盖面,积极发展符合我市实际的特色责任险业务,如化工企业、矿山企业、学校、大型商场安全等责任险,逐步在公众聚集场所、高危行业、建筑行业、境内外旅游等领域推广责任保险。交警部门与各保险机构要抓住全面推行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遇,加强联系、协调和配合,通过浮动费率机制,抑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要针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网吧等公共聚集场所火灾致使公众伤害问题,研究将火灾公众责任险纳入强制保险范畴,实现保险机构与消防系统信息共享与合作管理。

2、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20xx年,龙游县作为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县,开展了水稻、柑桔、生猪、鸡、鸭等5个险种的农业保险,取得了一定成绩,也为下步推广农业保险积累了一些经验。下步,龙游县要根据书记提出的“积极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要求,按照“坚持为民服务、坚持低保障起步、坚持政府政策性支持、坚持保险业务结构合理优化”的思路,深化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改革农业补贴方式和救灾防灾机制,完善政府财政补贴制度,逐步提高险种保费补贴比例,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特色农业和涉农保险业务,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其它县(市、区)要结合农业发展的实际,探索开展有区域特色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中国人寿已制定了“保险进农村”实施计划,从20xx年起,三年内在农村设立保险服务网点,普及保险知识,引导群众提高风险意识和树立保险消费观念,开展“保险示范乡镇”和“保险示范村”创建活动。江山市可以此为契机,加强与寿险公司合作,结合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站建设,在“五员合一”的基础上,将保险宣传员职责也整合进来,以推动农村保险业发展。

3、全面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市政府已将“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列入20xx年为民办实事计划,并成立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这是市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一项民心工程。为把好事办实,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调查研究,制订详细实施方案,积极实施农村住房保险制度,争取在20xx年3月底之前,参保农户占比达到80%以上。市人保财险公司要密切配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培训,提供优质服务。

4、加快发展城乡养老和健康保险。保险机构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逐步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完善农村计划生育节育手术保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柯城区、衢江区可学习借鉴金华、义乌等地做法,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引入商业保险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针对各发达地区均开办了外来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实际,开化县要在农村推行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帮助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地出险理陪难、理赔慢等问题。保险机构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规范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规范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加强与消防、特警、交警等部门的合作,积极发展特殊岗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探索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运作,开发补充保险产品。

5、探索发展区域性特色保险产品。针对我市自然灾害多发的实际,加强大灾保险研究,探索建立大灾保险体系。完善保险费补贴办法,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建立创新激励机制,鼓励开发高科技项目投资、重大装备技术更新和关键性技术攻关项目保险产品。创新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满足居民住房、汽车等消费升级换代的需要。

(二)稳步发展保险机构与保险业务,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一是培育保险市场主体。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险的需求,鼓励责任保险、健康保险等特色保险公司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发展业务。从保险深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情况来看,建议省保监局对现有保险产品同质化明显的保险公司适当控制,减少同质竞争,合理布局保险业结构。二是积极发展保险中介。要引进全国知名的保险中介机构,有针对性地培育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提高保险市场的运行效率。规范保险兼业代理市场,优化地区和行业结构,促进保险代理市场有序竞争。加强保险营销队伍管理,提高保险营销人员素质。

三、共创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保险业改革发展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既有很强的政策性、业务性,又有很强的社会性。各地各部门要为保险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措施。

市政府已把金融保险业确定为“”期间我市服务业发展的11个重点行业之一,并着手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由市保险协会牵头研究制订扶持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下步,市政府一方面将继续关心和支持保险业的发展,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等多种形式的经济主体参与保险事业,拓宽我市各种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的投资渠道。另一方面,将鼓励和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住房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常山县要结合自身产业发展的实际,牵头开展某一行业(机械、化工或商贸等领域)的火灾责任险或意外伤害责任险专项调研,并制订出台与行业性质密切相关的保险政策意见。

市政府将加大对保险服务业的工作考核力度,在对各县(市、区)服务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中,增加为保险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良好环境的考核内容。各县(市、区)政府要把保险业纳入当地发展全局,统筹考虑,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关心支持保险业发展。要坚持依法行政,改进领导方法,做到支持不干预,帮忙不添乱,尊重保险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维护保险企业的合法权益。要认真学习保险知识,研究掌握保险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做到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主动引入保险机制管理社会事务。各级、各部门要把国务院和省政府支持保险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村设立保险服务网点,健全农村保险服务网络,为农民群众参与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提供便利。

(二)营造良好环境,支持保险业改革发展。

各职能部门要按各自的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支持保险业改革发展,鼓励保险公司发挥风险管理的专业优势、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为保险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市农办牵头,市农业局、银监局、供销社配合,结合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共作,开展推进农村政策性保险和农村商业性保险的专项调研工作。

市消防部门牵头,商贸、文广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商场、网吧、影剧院、歌舞厅等公众集会、娱乐、经营场所火灾责任险专项调研,宣传火灾责任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大力推行火灾责任险。

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根据矿山、机械、化工、高空建筑等高危行业易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而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点,加强与保险协会和各保险公司的沟通,探索开展高危行业公众安全责任险专项调研,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市工商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及时为保险机构办理有关工商登记、年检、注册等事项,降低保险公司的商务运行成本,拓宽保险业发展空间。要积极开展全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公众责任险专题调研,探索其可行性,为广大市场业主提供保障。

市劳动保障、卫生部门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市场化运营的要求,加强与商业保险机制的对接,积极支持保险公司经营企业年金、补充养老、医疗保险业务,使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市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市保险协会的指导和管理,支持保险协会发挥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等作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做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有关工作,成立赔款纠纷裁定机构,严格按照界定标准和裁定办法,及时有效地裁定纠纷。

市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税前列支等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要公平、公正地处理保险业的各项税赋问题,把有关保险税收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将缴税事后检查转变为事前提醒,指导保险机构依法合规纳税。

市公安、司法、审计等部门,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保险工作的支持力度,会同保险协会严肃查处保险领域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打击保险诈骗和侵占、挪用保险资金等犯罪活动,维护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准确理解保险法规和有关规章,及时公正处理因保险合同纠纷引发的案例,依法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诚信的保险市场和保险秩序。

市宣传、新闻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宣传保险业在经济补偿、抗灾防损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积极作用,普及保险知识,加强与保险协会、保险机构的沟通和联系,确保正面、客观、真实地宣传报道保险业发展情况,为保险业加快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其它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关心和支持保险业健康、有序、稳步发展,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保险、支持保险的良好氛围。

(三)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强化行业管理。

由于我市尚未成立保险监管职能部门,行业自律和规范业务的责任就落在了市保险协会身上。市政府对市保险协会寄与很大的希望,20xx年将市保险协会列入全市金融考核中。从这几年工作运转来看,市保险协会在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整顿保险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公开、公平、有序的保险市场竞争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而细致的工作,为推动我市保险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市保险协会要再接再厉,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职能作用,协助省保监局、市政府当好助手、参谋;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保险行业内部规范、有序竞争,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增强我市保险机构的整体生命力和竞争力;要严格按照保监委的有关规定处理业务关系,发挥协调作用,传递交流信息;要开展行业服务,牵头宣传保险业发展的正面信息,特别要积极宣传保险机构在理赔重特大事故中发挥的显著作用,树立保险业良好形象,为保险业发展争取更好的外部环境;要加强与商贸、工商、消防、公安、交通、旅游、卫生、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配合开展公众意外责任险、大型活动场所责任险、火灾责任险、高危行业责任险等公众责任险方面的专题研调;牵头编制保险业发展规划和制订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使更多的商业保险参与到政府行政管理中,弥补财政保障的缺陷。同时,也希望未加入协会的保险公司能够加入到保险协会中,一方面有利于保险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保险公司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整体服务水平,增加保险行业的竞争力。

(四)提高服务水平,增强保险行业的竞争力。

各保险机构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想政府所想,急政府所急,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战略部署开展工作,在辅助政府管理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实现商业目标和社会价值相统一。要在市保险协会的统一指导下,坚持诚信创业、规范经营、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切实增强行业竞争力,以合理的收费和赔付,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要深化保险机构改革。保险机构要加强内控建设,完善内控组织体系,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保险经营责任追究制。要转变业务增长方式,从单纯注重业务规模增长转向注重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的统一,从拼价格、拉关系的低层次竞争转向讲服务、比品牌的内涵式发展。加强诚信建设,建立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二要创新保险产品。各保险公司配合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大力开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相关产品;切实开发能够满足市场不同需求的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积极稳妥地开展与教育改革相适应的子女教育金保险;努力拓展市场潜力大、目前尚未充分开发的各种责任保险产品;搞好对高科技企业的服务,提供支持技术创新的各项保险产品;拓展与居民个人和家庭密切相关的、灵活多样的综合型个人财产保险产品。通过产品创新,不断适应社会对保险的需求,更好地发挥保障作用。

三要提高保险服务水平。保险机构要把提供优质保险服务放在首位,简化理赔手续,加快理赔速度,在理赔中切实做到不惜赔、不拖赔。如市交警部门与保险协会合作,在市车管所专门设立了由7家保险公司组成的“新车保险服务中心”这一平台,为保险市场公平、公正竞争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大公司要带头尊重保险市场竞争规则,小公司要借助这个平台积极推出有自身特色的保险产品,各保险公司共同遵守行业自律,创造一个有序、规范的竞争环境。

四要积极推动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建设保险诚信体系不仅可以遏制信用缺失苗头,保证保险业健康发展,而且可以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和提高公众对保险业的信任度。因此,要积极推动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努力从制度上约束和规范保险信用行为,加强对各保险经营主体市场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假保单、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加大对全社会保险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各保险公司要积极贯彻保监会的要求,强化诚信经营意识,加强对员工和代理人的诚信教育,积极宣传和鼓励诚信经营,开展保险服务及诚信宣传活动,积极树立保险业的诚信形象。

在保险工作会议的讲话内容篇三

我们召开这次全市保险工作会议,目的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如何做大做强xx保险业,进一步促进保险业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使之成为推动xx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稳定器”和造福人民群众的“助推器”。 长期以来,省保监局十分关心我市保险工作,今天,黄先贵局长亲临会议指导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市政府也非常重视保险业的发展。这次保险工作会议在我市还是第一次,规模大、规格高,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保监局对我市保险事业的高度重视。希望全市保险行业的同志们以这次会议为契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市保险工作新局面。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 全省保险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

去年九月二十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保险工作会议,省长张中伟同志作了书面发言,分管副省长黄小祥同志作了重要讲话,省政协副主席王恒丰同志为会议作了总结,中国保监会吴定富主席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指示。各市、州政府分管领导、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省级保险公司总经理和省、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共120多人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四川保险业“十五”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分析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一步明确指出了保险业在我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提出了四川保险业“”发展目标;确立了保险业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开拓县域保险业务的总体构思;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这次会议,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促进我省保险业发展的决心,预示着保险业将迎来一个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提高认识,抓住机遇,把xx的保险业做大做强,实现保险业又快又好的发展目标。

二、 近年来我市保险业的发展情况

在 “十五”期间,我市保险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机构迅速增多。“十五”初期,我市保险机构只有6家,发展到今天的16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9家,人寿保险公司7家。各保险公司纷纷看好xx,说明xx市场很有吸引力,说明xx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保险业拓展了广阔的空间。

(二)保险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十五”初期,保险从业人员仅有300多人,目前已有5000多人,其中有4000多人是下岗再就业人员。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就业机会,缓解了就业压力。

(三)保险业务稳定发展。20xx年全市保费总收入7.8亿元,居全省第8位,同比增长21.35%,其中:财产保险公司保费收入2.2亿元,居全省第7位,同比增长2.3%;人寿保险公司保费收入5.6亿元,居全省第6位,同比增长30%。五年里保费收入年平均增长25%。

(四)发挥了“稳定器”的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20xx年,全市共处理理赔案8.3万件,赔款、给付金额达2.17亿元,其中:财产保险公司理赔案件3.6万件,理赔金额1.2亿元;人寿保险公司赔款及给付案件数4.7万件,赔款及给付金额9700万元。在遭遇重大灾害和事故时,保险公司及时给予了经济补偿,对稳定人心、生产自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发挥了“助推器”的作用,促进了经济发展。据不完全统计,xx各保险机构20xx年交纳营业税及附加3000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21%,占地方营业税收入的6.71%,服务地方建设的作用明显增强。

几年来,我市的保险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保险规模偏小、覆盖面窄、深度不够;二是市场发育不全、发展不平衡,县域保险滞后,服务和支持“三农”的力度不够;三是保险知识普及不广,人们的保险意识还不够强,参与度不高;四是市场竞争不够理性,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行业自律力度不够。五是个别保险企业营销手段简单,服务方式有待于改进和完善。

三、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努力为xx保险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保险业的发展主要靠自身的努力,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离不开必要的政策扶持。近年来,我市保险业之所以发展较快,主要是靠保险业员工们的辛勤努力和顽强拼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希望各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作用,积极为我市保险业的发展创造条件,在我市形成一个认识保险、认同保险、支持保险的良好局面。

(一) 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切实把保险作为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补充手段。

宏观调控、市场监控、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四大职能。政府在行使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而保险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所具有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参与社会管理的三大功能,是其他金融工具无法替代的。保险作为现代生活风险管理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贯穿于人的生、老、病、死的全过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保险所提供的已经不仅是产品和服务,而且成为一种有利于社会安定的制度安排,渗透到经济的各行各业,社会的各个领域,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参与社会风险管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甚至在一些领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各级政府要提高对保险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保险业的领导,正确运用保险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提高保险业参与地方社会经济生活的程度,在转变政府职能的同时,更好地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二) 强化保险意识,加大对保险工作的领导力度。

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保险知识,增强保险意识,提高保险自觉性,加强对保险事业的领导,加大对保险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力度。要将保险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帮助其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要尽力为保险主体创造一个安全、有序、宽松的经营环境,不能用行政权力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要切实维护保险机构的合法权益,保护好保险机构发展业务积极性。

(三) 改进工作作风,努力为保险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有关部门要依法取消对保险企业的不合理收费,在行政审批上要切实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坚持正面报道为主,注意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避免因不客观的宣传报道给保险业带来负面影响。

三是税务和工商部门在依法治税和监督管理的同时,要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加快xx保险事业发展多做贡献。

四是公安、司法部门要坚决打击保险诈骗和挪用保险资金、侵占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犯罪活动,要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为加快保险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五是发改委和建设部门在安排重点建设项目时,应及时与保险企业沟通,积极运用保险手段,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

六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积极探索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新途径。

七是安监部门要积极探索引入责任保险制度,维护好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八是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公司在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引进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四、 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促进保险业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当前,国家经济已进入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这对保险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希望全市保险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切实增强加快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忧患意识,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防范风险能力,促进保险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于xx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里我就效益、诚信、规范这六个字对全市保险业提三点要求:

(一)要坚持以效益为中心。市场经济是效益经济,坚持以效益为中心是企业经营的核心目标,效益就是企业的生命,没有效益,一个企业,一个行业就没有持续发展的能力;没有效益,本身就是对投保人和被投保险人最大的不负责任。近年来,随着保险业改革的深化,市场竞争加剧,保险企业经营成本过高,业务质量低下等问题比较突出。对此,必须引起保险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一是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大力气把经营成本压下来,不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逐步壮大公司的整体实力。二是要注重提高业务质量。要遵循经济规律和保险规律,注重承保质量,加强风险评估,优化业务结构。三是要坚定不移地加快发展。发展始终是保险业的第一要务,丝毫不能放松。要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正确处理好速度与效益,规摸与质量的关系,坚持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加快发展。在农业保险领域,要积极开发符合农村需要的适销对路的产品,做到市场定位准、险种设置好,保障范围广,努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多领域、多品种、多服务的保险保障,积极推动农业保险工作向纵深发展。在深入实施县域发展战略中,保险公司要注重提升业务品质,创新销售模式,深入挖掘潜力,要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领域积极探索,并切实做好服务工作,严防欺骗、误导,严禁“坑农”、“损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在责任险领域,要通过 提高完善责任保险的特色服务,让投保企业真正感受到购买责任保险的价值,提高责任保险的社会渗透能力。保险业还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沟通协作,扩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承保面,为强制三者险制度的正式出台奠定基础。在健康保险领域,要积极探索建立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有效控制道德风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医疗保障体制改革中的积极作用。在养老保险领域,逐步扩大企业覆盖面,不断拓展商业养老保险的空间,为国家的养老保险业做出贡献。

(二)要坚持以诚信为根本。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诚信是保险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石,也是保险从业人员安身立命的前提。因此,保险业应牢固树立诚信的观念,一是要大力培育诚信文化,倡导诚信观念,加强诚信教育,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使诚信无价,诚信光荣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行动。二是要选准诚信建设突破口,按照标本兼治原则,采取企业内控,行业自律,政府监管,信用评价和舆论监督等多种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努力实现保险信用秩序的明显好转。三是要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单位和个人的惩治和约束力度,打造诚信品牌,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

(三)要坚持以规范经营为原则。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依法合规经营是保险业的基本要求,是做大做强保险业的重要保证。只有遵纪守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险业才能形成良好的发展局面。一是要坚持公平有序竞争。要切实提高新产品服务质量,塑造品牌,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二是要在坚持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市场价值取向,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上的基础性作用,用市场化的手段赢得客户,开拓市场。保险公司和广大从业人员要视保险资源为生命,倍加珍惜社会民众不断增强的保险意识和消费愿望,切实做到在规范经营中加快保险业的发展。

与此同时,保险行业协会要认真按照协会章程,依据《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四川保监局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协会职责,充分发挥自律、协调、维权、宣传和服务五项职能作用,注重自身建设,促进协会工作规范化发展,真正使协会成为保险业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努力为xx保险市场和会员单位服好务,为加快保险业的和谐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同志们,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风正人和事业兴”的良好局面,保险业同样处于最好的发展时期,面临极为难得的发展机遇。希望大家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xx市“”规划和市委、市政府“项目年”工作要求,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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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工作会议的讲话内容篇四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20xx 年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刚才,杨县长传达了20xx 年光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这个方案是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印发的,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下面,我就做好今年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发展实际,从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出台的一项重大惠民举措,对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县于20xx 年在 净居寺名胜管理区 率先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20xx 年开展了市、县、乡三级75 个示范村试点工作, 20xx年我县被纳入了第三批国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城乡全覆盖,让全县人民提前享受到了国家的惠民政策。四年多来,在各乡镇街区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群众参保意识不断增强,参保率不断提高,享受待遇人数不断增加。截至20xx 年底,全县参保人员38 万人,全年累计收缴保费3286 万元,10.75 万60 岁以上老年人领取到了养老金。应该说,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成绩是突出的。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我县公安户籍人口91 万,统计人口83 万,无论以哪个数字计算,16 岁以上适龄人口都在66 万以上,和全市其他兄弟县区相比,我县参保率较低,还有很多符合条件的群众没有参保,实际参保率离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这要求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采取过硬措施,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县委、县政府有决心,群众有期盼,社会有共识,工作有基础。我们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二、把握政策,积极推进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重点民生工程,今年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目标是: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 以上,年满60 周岁及以上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 ,这一目标任务今年务必完成。

(一)做实基础工作。 一要加强宣传动员。 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深入村组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式的宣传动员,确保参保对象人人知政策,懂政策。要充分依托村、组干部走村入户解答参保人的各种疑问,通过算账对比等方式,使群众清楚自己需要缴多少费,可以享受多少养老待遇,政府补贴的含金量是多少,让他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利国利民、利人利己的好事,充分调动他们参(续)保的积极性。二要做好调查摸底。各乡镇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细致地做好参保对象的摸底、登记、公示等工作,为参保群众建立科学完整的档案资料,做到参保对象和补贴对象底子清、情况明、数字准,为政策执行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三要抓好保费征缴 。要采取重点突破、由易到难的方法,以60 周岁以上人口的居民家庭和40 周岁以上人口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和党员的作用,带动其他人员积极参保。各级经办机构和人员要把好审核汇总关,确保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户清、人清、账清,并逐人逐户建立个人账户,及时把参保手册发到参保人手中。

(二)政策落实到位。 要 按照《光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光政办〔20xx〕75 号)的要求,秉承“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认真落实保费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等各项工作。要本着“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的原则, 切实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的配套衔接工作, 努力提高社会养老资源利用效率。要坚持多层次、多渠道解决养老问题,在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个人、家庭和社会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解决群众在养老方面的后顾之忧。要认真抓好待遇落实,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位,让参保群众切切实实体会到这项惠民政策带来的好处,从而带动更多群众自觉参保或提高缴费额度。审计、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三)提供优质服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县覆盖范围最广、参保人数最多、经办业务量最大、基金累加性最强、管理服务周期最长的社会保障制度。各乡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参保群众利益出发,完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操作流程,真正做到服务标准化、操作人性化、程序规范化。要对群众有感情,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根据不同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指导他们合理确定参保缴费的档次标准。要对工作有热情,及时受理、迅速办理群众的参保申请,以积极的态度、热忱的服务、高效的工作赢得参保群众的信任和理解。对参保群众的参保申请,要做到即时受理、迅速办理,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同时,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城乡养老经办机构和合作银行要做好信息管理服务和网络系统的衔接,实现两家系统联网,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区要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各乡镇党政一把手作为本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亲自过问、亲自动员,分管同志要具体负责、靠前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展开,迅速推进。

二要密切协调配合。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强、点多线宽面广的系统工程, 涉及全县所有乡镇和多个部门,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既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真正做到认识上统一、工作上协调、行动上一致,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各乡镇街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人社局作为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作用,切实担负起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工作指导任务;财政局要加强基金监管,做好财政补贴预算,并根据参保情况及时足额拨付补贴资金;公安局要加强户籍管理,及时提供相关人口数据信息,积极补办身份证和户口簿;民政、残联、计生等部门要配合做好烈士遗属、重度残疾人和计划生育双女户、农村独生子女户的参保认定工作,落实好扶助政策;县农村信用联社和邮储银行作为保费征缴和待遇发放承担机构,要全力配合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做好保费征缴、系统录入、凭证出具、卡折印制等工作,要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耐心、细心对待群众查询存折信息及挂失补本等业务要求,要让群众安心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同时,要加强基层网点建设,方便群众就近领取养老金。三要加强监督检查。为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扎实推进,县政府将在下一步的县内目标设置调整中,将这项工作纳入今年对各乡镇街区年度目标考核,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乡镇街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进度,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梳理、总结、推广,对工作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要通报批评。

同志们,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既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做好这项工作,任务繁重、意义重大。希望各乡镇街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此次会议的部署,齐心协力,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各项任务。

在保险工作会议的讲话内容篇五

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就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保监局局长保险工作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保险工作会议,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实施意见和全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形势,交流经验,统一思想,结合宜春实际,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保险业发展工作。一站在手,写作无忧!]市委、市政府对保险业发展工作高度重视,会前,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汇报。刚才,市保险行业协会韩芳仁秘书长传达了全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市人保公司、市人寿公司和市安监局等三个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从不同的角度就推动保险业改革发展介绍了经验和打算,希望大家结合实际认真借鉴和推广。省保监局一直以来对我市保险工作非常重视和支持,今天吴勉坚局长百忙之中亲临宜春进行指导,并作了重要讲话,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省保监局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宜春保险业发展表示衷心的感谢!吴局长的讲话非常重要,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认真领会、认真贯彻,把我市的保险工作提高到一个的新的水平。下面,我就如何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文件和全省会议精神、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进一步发挥保险业作用讲几点意见,供大家研究工作时参考。

一、肯定成绩,切实增强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保险业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体保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全市保险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全市有12家保险公司,其中财产保险7家、人寿保险5家,下属保险机构55个,保险从业人员5600多人,其中营销员5100多人,营销员中有70左右是下岗再就业人员,这也说明保险业为缓解我市就业压力做出了积极贡献。20xx年全市保险机构保费总收入10.32亿元,其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2.61亿元、增长23.7;人寿保险保费收入7.71亿元、增长2.6;上交地方税收1886.29万元。以上数据表明,全市保险业的发展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在座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全体保险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保险业承担的社会责任相比,全市保险业发展还有一定差距。从全社会看,主要表现为:保险覆盖面还较小,保费收入总量还较少;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相互之间的协调作用还没有得到较好发挥;保险知识的宣传还不到位,广大人民群众的保险意识还不强。从保险业自身看,主要表现为:保险信用建设仍需加强,整体形象有待提升;保险市场秩序不够规范,行业发展环境有待改善;创新能力明显不足,保险产品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需求;保险专业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为此,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保险机构负责人、全体保险工作者,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其重要意义,我认为至少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识:

(一)保险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保险的基本功能之一就是防灾救灾。保险业务的开展,不仅能使地方经济在灾害事故面前保持生产的连续性,而且还可以维持企业利润和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大家知道,宜春是个易灾多灾地区,几乎每年都要遭受不同程度的风雹袭击、旱涝威胁。同时,宜春又是高危行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全市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724家,引火线企业245家,煤矿矿井177处。烟花鞭炮、煤炭采掘均属于火工作业和地下危险作业,加上交通运输快速发展,重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天灾人祸和意外事故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而且牵扯了各级领导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还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比如去年5月9日,高安市石脑镇发生一起罕见的特大龙卷风,造成房屋倾倒、作物受损,经人民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后,仅高安供电公司就赔付17万多元,江西亚中橡塑公司赔付19万多元。再如去年年4月12日和7月8日,宜春中心城区两次突降暴雨,造成宜春盐业公司仓库库存商品和机器设备等严重受损,大地保险公司经定损后,第一次赔付16.5万元,第二次预计赔付近10万元。这些事例说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建立完善的市场化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有利于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有利于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

(二)保险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人们常说,投资、出口、消费是推动经济的“三驾马车”,而保险由于与投资、出口、消费的联系十分密切,成为加快经济发展的“助推器”。近年来,我市提出了以工业化为核心,以大开放为主战略发展思路,特别是各地工业园区的迅速发展和一批重大项目的引进,资金需求和投入很大,这些都为金融业包括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机遇和奠定了基础。而保险资金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特点,可以成为长期稳定的重要资金来源,通过为出口贸易和境外投资提供收汇保障,保险能够支持出口和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同时,保险可以稳定人们对未来支出的预期,减少全社会用于预防意外和风险事件的储蓄,从而消除居民扩大消费的后顾之忧,促使人们改变传统消费观念,刺激社会消费需求,保持长期旺盛的有效需求,提升全社会的整体消费规模、消费方式和消费质量。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利于为消费、投资和出口提供支持,从而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三)保险是社会管理的“辅助器”。随着经济社会改革的深入推进,社会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由政府包揽的传统的社会发展和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这就对政府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社会管理中引入保险机制,可以发挥风险管理机构的专业优势,降低政府的管理成本,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也可以有效承接原来不属于政府责任和政府想管理但通过行政手段管理不好的部分社会事务。更为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商业手段解决责任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压力。据统计,仅20xx年,全市各家保险公司为各类保户给予赔付1.75亿元。如此巨大的数字,要财政背上,是一个极为沉重的包袱。因此,保险工作的开展,发挥了财政、民政工作起不到的作用。

二、狠抓落实,努力推动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科学定位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职能和作用,明确指出了中国特色保险业的发展方向、战略和重点,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保险业的方针政策。省政府《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就全面贯彻“国十条”明确了具体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坚持科学发展观,拓宽服务领域,加快业务发展,提高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努力实现保险业快速、健康、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一)突出发展大局,强化保障功能。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保险业的发展速度和质量,保险业功能发挥也影响着经济发展水平。在年后召开的全市经济工作上,市委、市政府提出今年全市上下要紧紧围绕“在全省整体实力前移、局部工作前列”的总体目标,坚持开放为先、和谐为要、平安为重、民生为本,深入实施“心圈廊”的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四化”进程,突出决战工业园、建设新农村、做大市本级,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各保险机构要紧贴“加快实施心圈廊”的发展战略和目标,通过自身的改革发展,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加快发展。要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重点开拓企业财产险、责任险、政策性农业险、失地农民保障补充险、商业养老和健康险以及区域性特色险,充分发挥保险对经济建设的保障作用、对和谐社会的支撑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着力建设一个市场体系健全、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一流、经营诚信规范、保障能力充足、健康快速发展的现代保险业,力争把宜春建设成为江西的区域性保险中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二)突出深化改革,完善市场体系。改革是发展的动力,也是保险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和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当前,要围绕建设完善的保险市场体系的目标,切实增强区域保险市场的聚集力。第一,各保险公司要继续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努力建设成为资本充足、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要加强内部建设,完善内控组织体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保险经营责任追究制。要转变增长方式,从单纯注重业务规模增长转向注重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的统一,从低层次竞争转向内涵式发展。第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有经营特色的保险公司特别是养老、健康、农业、责任等专业性保险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等多种形式的经济主体参与保险事业。要规范保险中介发展,在继续发展专业代理公司的同时,积极发展经纪公司,促进中介公司强素质、创品牌,提高保险市场的运行效率。要规范保险兼业代理市场,优化地区和行业结构,促进保险代理市场有序竞争。要加强营销队伍管理,提高营销人员素质。第三,要统筹兼顾区域布局。要在着力提高宜春中心城市集聚保险资源能力的同时,积极发展县域保险市场,依托中心城镇,辐射周边农村,建设服务网络,探索县域保险代理发展模式。

(三)突出业务创新,提高服务能力。保险业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为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才能真正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保险机构要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牢固树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创新观,深入实际,了解市场,了解客户,加速产品创新,开发有公司特色、地域特色的个性化产品。当前重点:一是大力拓展责任保险。各类责任险是政府管理公共安全事务的有效工具,要积极发展符合我市实际的特色责任险业务。在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大力推行承运人责任保险;在矿山开采和烟花爆竹等生产企业,推进雇主责任保险,提高投保面和保障程度,增强抗风险能力;在文化娱乐和休闲场所、商业经营场所、餐馆住宿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在各中小学校,深入推进校园方责任保险,为学生安全提供保险保障;继续建立健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机动车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执法检查力度。二是大力发展企业财产和家庭财产保险。要鼓励国有、集体企业特别是易燃易爆行业和重点消防单位、水利电力企业等高风险企业积极参加财产保险,并且按照财产重置价值保全保足。各保险机构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我市企业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风险隐患。各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各商业银行的合作,在稳健发展房贷险业务的同时,积极推广新的业务,为众多家庭提供财产风险保障。三是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各地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和组织形式,选择相对成熟的农业保险产品,进行农业保险补贴方式、品种和比例的试点,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费补贴。四是加快发展城乡养老和健康保险。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逐步发展适合广大群众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完善农村计划生育节育手术保险和家庭养老保险。在有条件的地方,保险机构可探索参与城乡合作医疗和管理运作,并在此基础上开发补充保险产品。保险机构要加强与企业合作,规范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加强与医疗机构合作,规范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加强与消防、特警、交警等部门合作,积极发展特殊岗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五是积极探索发展区域性特色保险产品。各保险公司要结合我市实际,加强巨灾保险研究,充分发挥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促进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积极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完善保险费补贴办法,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发挥政策性保险的作用。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创新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满足居民住房、汽车等消费升级换代的需要。

(四)突出信用建设,促进行业规范。诚信是每一个市场主体的立身之基,也是保险业的执业之本。在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条件下,要进一步规范保险诚信建设,促进保险业规范健康发展。一要大力推进保险诚信建设。积极倡导诚信观念,广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强化保险诚信意识,在全行业树立诚信为本、重诺守信的良好风气。各保险机构要坚持以经营为手段,以利润为目标,以服务为目的,追求效益不唯利,利义面前义为先,将诚信建设作为公司发展的首要准则,形成诚信经营的企业文化。要进一步加强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稳定和发展保险营销队伍,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大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披露力度,严厉处罚保险欺诈、误导等失信行为。当前特别要注意规范理赔行为,切实保障投保人的合法利益。二要切实防范保险经营风险。进一步完善保险机构内控制度,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及时处理因保险合同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逐步建立起保险纠纷的协调机制,尽快建立突发性危机的应对解决预案。加快建立起公司内控、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范体系。三要不断提高保险服务质量。把保险纳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开辟大灾理赔绿色通道,按约给付,公正理赔。不断创新延伸服务,加强多家公司间的联合,加强与医疗、教育、电信、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提高保险服务水平。简化理赔手续,加快理赔速度,使客户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高水准服务,提高保险业的整体竞争力。切实加强保险售后服务,重视防灾防损服务,探索建立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防灾防损工作的机制与制度,不断扩大保险的社会覆盖面。

三、加强领导,积极营造加快保险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保险业改革发展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既有很强的业务性,又有很强的社会性。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保险协会要高度重视环境建设,积极优化保险业发展的生态环境,保障和促进全市保险业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文件精神,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次会上印发了给了大家,这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大家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增强保险意识,支持保险工作,落实相关政策,创造发展环境,保证公平公正,保障合法权益,定期听取保险工作汇报,关心解决保险工作的热点和难点,从全局的高度支持、服务好保险业的发展。要研究和掌握保险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依法行政,改进领导方法,做到支持不干预、服务不刁难。尊重保险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维护保险企业的合法权益,落实支持保险业发展的各项法规政策。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推动、政保互动、共保经营等新形式,引导保险业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更好地发挥保险业的作用。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保险机构归口条条,工作也主要由条条领导。但保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个方面。搞好保险工作,更需要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工商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及时为保险机构办理有关工商登记、年检注册等事项,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支持公平交易和公平竞争,维护正常经营秩序;公安、司法、运管等部门要建立事故处理联动机制,积极配合保险企业搞好事故责任鉴定,维护投保人和保险企业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支持保险业参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新途径;税务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税收政策,把有关保险税收优惠落到实处;民政部门要加强对保险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管理,支持协会开展工作;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的积极导向作用,特别是要加强对保险政策、典型事例的报道力度,普及宣传保险知识,增强全社会的保险意识;教育、卫生、建设、旅游、安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推进校园内外、医疗责任、高危行业、公共场所、建筑业和旅游业等责任保险的发展。

同志们,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职责和任务。希望全市保险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振奋精神,团结一致,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力争宜春的保险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加快构建“四个宜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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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工作会议的讲话内容篇六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我县召开的首次保险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分析保险工作形势,规范保险市场经营秩序,推进全县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客观评价我县保险工作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单位和个人对商业保险的需求旺盛,保险业呈现出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截至目前,全县保险从业机构已发展到19家,其中保监机构批准、工商登记注册的16家,包括人寿保险6家、财产保险9家、农业保险1家。开办险种日趋丰富,寿险类可开办9大类约210个险种,财险类可开办9大类约40个险种。今年一季度,全县保费收入6191万元,其中,寿险类4787万元、财险类1404万元;理赔支出578万元,其中,寿险类192万元、财险类386万元。较好地发挥了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

(一)对保险机构的监管缺失。由于县级没有设立保险管理机构(或协会),省保监局、市保险协会对县级保险机构的监管又鞭长莫及,一般授权市级分公司对县级保险机构实施企业内部监管,导致县级政府对保险机构的经营规划、业务开展、理赔服务等情况无从了解。在这种形势下,个别保险机构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投机取巧,钻政策空子,搞不正当竞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保险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一方面,保险机构设立撤销随意性大。近3年我县有7家保险机构设立、2家保险机构撤离,机构设立或撤销较为随意。另一方面,个别保险机构违反工商管理规定,随意变更办公地点,在交警队附近设立代理点,抢办车险业务。

(二)无证经营机构扰乱秩序。有3家保险机构无证经营(交警队附近2家、交通局附近1家),干扰了保险市场经营秩序。这些机构的办公场所均为租赁房屋,方便撤离或更换地点;雇员均为社会闲散人员,素质较低;办公条件简陋,只配备电脑、验钞机、刷卡器等;吸金能力很强,保费收入增长很快。如不及时注册登记,加强管理,势必会影响我县保险业市场,给投保户造成损失,给稳定工作带来隐患。

(三)机构内部管理尚需规范。多数营销服务部采用“先由上级派遣、后选当地人担任”的方式任命负责人,目前80%的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由本县人员担任,但多数从业时间在2年以下,缺乏管理经验,懂经营、会管理的高端人才不足。个别营销服务部负责人虽由上级公司派遣,但更换频繁(甚至一年一换),致使负责人短期行为严重,将主要精力放在产品销售、保费增长上,对市场需求和客户服务关注不高,重发展、轻服务的意识还比较突出,这不仅不符合保监部门的要求,也背离了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导致公司竞争优势不明显,发展后劲不足。同时,为数不少的保险机构文化氛围不够健康,突出表现在宣传口号上,普遍存在低俗、激进等问题,极易对员工产生误导。

(四)保险品种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在机构设置上,绝大部分属于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仅有的1家农业保险已被撤销。在保险品种上,产品特色不突出,专业化经营不明显,品牌优势不充足,财险和寿险占据主导地位,缺少应有的各类责任保险;农业保险以政策性保险为主,不能满足设施农业、特色养殖等对保险的需求。开办险种的集中重复,导致恶性竞争、价格战、销售误导等问题较为严重,数据不真实、帐外支付手续费等行为依然存在。

二、保险业要充分发挥功能和作用

围绕当前中央、省、市出台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以及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保险业必须勇担重任,在加快自身发展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保险业独有的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一)保险业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去年,我县gdp完成142亿元,人均gdp约3900美元,超过了人均3千美元的全面小康指标。但这还远远不够,小康生活除了gdp标准,还有人均住房、受教育程度、文化娱乐、卫生保健、环境生态等一系列标准,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还远远没有健全。因此,建立一个适应现代社会发展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们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仅仅是指多少现金收入,社会保障健全程度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反映。这种情况下,更好地发挥好商业保险的作用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手段。适应新时期、新阶段发展的需要,要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来解决好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相适应的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保险业要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推动保险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要通过深化改革来推进保险业的创新,增加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大力推进保险业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特别要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积极发展责任保险,推动保险业参加平安济阳、和谐济阳的建设。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保险机构,发展保险的中介机构,加快发展再保险机构,增加保险业的产品种类,拓宽服务领域,努力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不同人群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我们许多保险公司经常感叹竞争激烈,经营困难,这其实是创新能力不够、差异化服务不够。要做大保险这块蛋糕,怎么做大?就看你的产品怎么样,服务水平怎么样,营销水平怎么样,宣传能力怎么样。还要研究错位经营,研究细分市场,研究专业化分工。所以,差异化发展是我们下一步做大蛋糕、膨胀规模的一个方向。

(三)保险业要加强行业自律。各保险机构作为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要加强行业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公开公平竞争,相互支持合作,共同推进全县保险市场有序发展。严格有关法律法规,严禁误导、诱骗投保人,切实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保监部门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不得超范围经营;严格保险业务代理程序,对保险代理人的从业行为全权负责;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贬低、诋毁同业公司、以不正当手段争夺业务;严格投保理赔程序,积极妥善处理群众投诉、保险纠纷;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三、政府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

目前,我县的保险工作可以说“成绩有目共睹,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对于行业风险、群众投诉等问题,作为地方政府有责任给予高度关注,并密切配合上级保监部门,共同管理好、维护好我县保险市场的经营秩序,促进全县保险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对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保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海波县长任组长,我和张杰局长、杜恒华行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各支公司经理为成员,负责对全县保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全县保险机构负责人会议,调度各保险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同时,实时接受群众举报,对保险机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批评和通报。对拒不改正的,提请上级保监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建议上级保监部门取消其从业资格。

(二)营造良好的保险舆论环境。现在保险工作的宣传还不够到位,还只是保险机构自己在宣传,宣传内容简单地偏向于吸引群众投保。其实老百姓对保险知识了解甚少,甚至对自己买的险种也不清楚,只知道交了多少钱,理赔限额是多少,像理赔条件、违约条款等根本不清楚,应该说是跟风的情况比较多,一旦出现理赔情况容易产生纠纷。下一步,我们要加大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各保险机构不但要宣传吸引群众投保的内容,更要宣传保险基础知识,切实做到让投保人充分知情。有关部门、媒体也要多做一些正面宣传,使大家都能了解保险的功能、了解保险的作用,增强群众自觉参加保险的意识。

(三)加大保险工作的监管力度。随着我县保险业务量的迅速扩张,出现风险的可能性也在增加。特别是在金融危机波及全球的宏观经济条件下,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严肃处理恶意竞争、误导消费者、理赔难等问题非常必要。从保险行业来讲,其它的竞争都不怕,怕的是自己把自己打垮,自己相互之间恶意的竞争,不讲诚信,误导消费者,这样做的话是自己砸了自己的饭碗。短时间看好像是可以增长一些保费,扩展了一些业务范围,长时间看是信誉扫地。保险公司如果都不讲信用的话,那首先第一条就是不够格,该赔的不赔,是不行的,交钱的时候大家都积极,要赔钱的时候到处找理由想办法不赔,这样的话,消费者就会再一再二不再三了,所以聪明的经营者都是从长远看的,特别是当前的情况下要增强保险行业和保险消费者的信心,要高度警惕和关注风险的传递。集中退保、群体上访等问题,在别的地区已经出现,希望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坚决避免风险由点到面蔓延。要抓好保险市场的整顿和规范,鼓励有序、合理竞争,避免无序、恶性竞争。从今天开始,县政府将组织工商、人行等部门,开展一次全县保险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活动,请各保险机构给予积极配合,切实解决我县保险市场当前存在的问题。

同志们,我县保险工作的形势严峻、任务繁重、责任重大。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创新、诚信经营,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建设,为促进全县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保险工作会议的讲话内容篇七

农业保险是农业生产的保护和救济手段,当农民在自然灾害中遭受了重大损失时,农业保险不仅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救济,同时也是一种应对突发性风险的风险转移机制,在保障农民生活水平方面起到重大作用。 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农业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国农业保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回顾总结近年来农业保险工作,分析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安排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行业力量,推动农业保险更好更快发展,为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这次会议是保监会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的农业保险专业会议,会议得到了各方的高度关注,中农办、国办以及相关兄弟部委都派出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指导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继续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选择在黑龙江这样一个粮食总产量最高的农业大省、农业保险大省召开,意义也十分特殊。会议内容丰富,求真务实,效果很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业保险取得的发展成就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在相关部委的协作配合下,在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推动下,我国农业保险逐步改进与农业生产和农民需求不相适应的局面,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和覆盖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基础制度建设、服务能力建设、市场主体建设以及监管体系建设均取得重大进展,服务“三农”的能力显著提高,为“”时期乃至未来农业保险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总的来看,几年来农业保险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农业保险的保费规模和保险覆盖面持续较快增长,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最活跃的农业保险市场之一。20xx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五年累计保费收入超过6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85%。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已超过日本,仅次于美国,跃居世界第二,成为全球最重要、最活跃的农业保险市场之一。20xx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173.8亿元,同比增长28.1%,为农业提供风险保障6523亿元。农业保险在承保品种上已经覆盖了农、林、牧、副、渔业的各个方面,在开办区域上已覆盖了全国所有省市区。20xx年为1.69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承保主要粮油棉作物7.87亿亩,占全国播种面积的33%,在内蒙、新疆、江苏、吉林等粮食主产区,基本粮棉油作物的承保覆盖率超过50%,黑龙江农垦、安徽省等地已基本实现了近100%全覆盖。承保林木9.2亿亩,牲畜7.3亿头(羽)。此外,农房保险、农机具保险、渔业保险等试点也在稳步推进,其中农房保险在近二十个省开展,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地方政府也高度重视,特别是浙江、福建、广西等地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二)农业保险的损失补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已经成为稳定农业生产的重要工具。据统计,五年来,农业保险共计向7000多万农户支付保险赔款超过400亿元,户均赔款近600元,占农村人均年收入的10%左右。农业保险补偿已成为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和灾区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其中,20xx年东北旱灾,农业保险为5200万亩受灾作物支付赔款19.5亿元,占东北地区受灾作物面积的30%。20xx年福建“6·13”特大暴雨灾害,保险公司向2.51万户农户支付农房赔款近4000万元,社会反响良好,得到了媒体广泛赞誉。在20xx年全国重大洪涝灾害中,对受灾的1900万亩农田赔付20.3亿元。20xx年国庆节期间,强台风“纳沙”、强热带风暴“尼格”造成海南橡胶损失,农业保险一次性赔付9600万元。这些赔款有力地支持了农业生产灾后恢复再生产,对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在一些保险覆盖面高的地区,农业保险赔款已成为灾后恢复生产的重要资金来源。

(三)农业保险的资金杠杆效应日益明显,已经成为中央财政强农惠农的重要创新举措。自20xx年中央财政开始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来,补贴品种逐年增加、地区逐年扩大、补贴比例逐年提高。20xx年,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约66亿元,由此为“三农”带来的风险保障达到652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放大效应近100倍,切实体现了“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中央财政每拿出一块钱,地方各级政府也相应配套近一块钱,有效地增加了支农资金总量;各级财政的高比例投入,大大减轻农民的保费负担水平,有效激发了农户的投保热情,越来越多的农户享受到了公共财政的阳光。此外,农业保险有效发挥金融工具市场化运作的功能,在对灾情的判断、损失金额的确定以及理赔金的发放等方面更加专业、快速,同时也更加公开、公平,避免支农资金成为“唐僧肉”、“大锅饭”,提高了救灾工作的公平性、针对性和科学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建立,是中央财政支农资金最有效、最重要的创新模式之一。

(四)农业保险创新了农村融资模式,已经成为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金融供给不足一直是制约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瓶颈因素,农村金融风险高、运营成本高是主要原因之一。农业保险一方面使农民在受灾后及时获得足额的经济补偿,快速恢复生产生活,增强了农户的风险抵御能力,提高了借款农户的偿贷能力。另一方面,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结合,改善了农村信用环境,有效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促进信贷对农业的支持,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20xx年,保监会与银监会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的意见》,明确了在涉农业务上,银保开展合作的原则和要求。一些保险公司围绕建立银保互动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人保财险与陕西省政府联合开办的“银保富”产品,国元农险在安徽的“草莓+信贷”的服务模式,都是与当地政府合作,由政府对参保农户给予保费补贴,保险公司对设施蔬菜、水果等提供保险服务,银行对参加保险的农户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形成了政府财政资金引导,政府、银行、保险公司共同合作、承担风险的模式。又如,安信农保、紫金保险、人保财险,分别在上海、江苏、宁波等地推出“小额信用贷款保险”产品,与财政或有关的担保机构共担融资风险,解除银行后顾之忧,帮助符合条件的农民顺利获取银行贷款,开创了以保险产品为纽带,保险公司、政府和银行共同解决农民融资难的新机制。此外,还有一些地方以保单质押、保险受益权转让等方式,在解决农村融资难方面做出了一些有益探索。

(五)农业保险在服务农业发展中作用日益明显,已经成为各级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各级政府部门在“三农”工作中,不断将农业保险作为重要的政策措施进行部署和应用。在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保险公司在各地因地制宜地加大产品创新力度,相继推出一系列针对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风险的农业保险产品,农业保险日益成为各地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方式,成为各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如,按照国务院20xx年启动的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的总体部署要求,推动北京、上海等大中型城市在蔬菜保险方面进行积极尝试。特别是上海,通过蔬菜价格保险,探索解决多年来“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难题,得到了上海市政府的高度认可。又如,新疆在喀什疏附县,探索农户综合保险模式,对农牧民农业生产及家庭财产、人身意外伤害等提供综合性保险保障,更加全面发挥了保障和服务农业生产与农村生活的功能,对维护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中央领导和自治区政府的充分肯定。此外,云南的烤烟、陕西的苹果、江西南丰的蜜桔、安徽铜陵的生姜、北京大兴的西瓜等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农产品保险不断涌现,为保险业服务当地“三农”进行了有益探索。

(六)农业保险的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已经成为服务“三农”的重要渠道。近年来,行业不断加深对发展农业保险重要意义的认识,“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逐渐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行动。保险公司发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被充分激发,不少公司主动转变发展思路,从公司战略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推动农业保险发展,投入大量的资源,不断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一些保险公司主动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参与农业保险,承担更多的任务。在服务网络方面,目前,已有22家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基本实现了粮食生产大省都有2家以上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初步满足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一些经办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方便农民投保和理赔。比如,人保财险湖南省常德市分公司在农业保险经营中,通过对涉农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借助农林部门及其他涉农部门基层机构力量协同开展服务,成功跨越了农业保险服务农户的最后“一公里”,既提高了服务效率,也节约了经营成本。在服务手段方面,经办机构针对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在承保、理赔、单证管理等方面,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比如人保财险建立了能繁母猪信息系统,既提高了服务质量,又加强了道德风险的管控。安华、人保等公司无人机航拍等新型科技逐步引入,提高了承保理赔的服务效率。阳光农险、中华联合在黑龙江农垦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采取人工干预天气等方式,有效地增强了农业的防灾防损能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明显。保险公司收集和积累的农业灾情数据越来越多地被地方党委、政府认可,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已明确将保险公司数据作为统计灾情的重要参考依据。在服务标准方面,监管机构专门制定了农业保险承保和理赔两个关键业务环节的基本操作规范。行业协会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指引,并制定了种植业保险大灾理赔指引,为经办机构提高灾后理赔速度提供了技术支持。

(七)农业保险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工作领域的亮点和重点。保监会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保监会党委在“”开局之年还专门研究如何做好农业保险工作,如何支持经办机构不断提升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如何将农业保险监管、农业保险服务与地方支农惠农政策相互结合。以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和维护投保农户合法权益为重点,不断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的促进发展和规范发展的制度规定,明确提出了“五公开、三到户”的农业保险服务规范(即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以及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并对到户的操作流程作出规范;逐步建立农业保险专项检查制度,切实加大检查的力度、深度和广度,严肃查处农业保险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注重农业保险风险管理,加强风险预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再保险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再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切实加强农业保险大灾风险研究,指导和支持各地利用再保险市场有计划、前瞻性地对农业大灾风险进行分散;积极为农业保险的发展争取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空间。

总之,这几年农业保险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来之不易,主要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和农业保险工作的高度重视,出台了好政策;得益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营造了好环境;得益于财政、农业、林业等各部门的协同推进,形成了强合力;得益于保险业的艰苦努力,顽强奋斗,做了大量工作。在这里,我受项俊波主席的委托,代表保监会党委,向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向在座的各位,特别是通过你们,向长期奋战在农业保险服务第一线的基层员工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二、深刻理解和把握农业保险面临的形势

“”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农业作为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基础产业,在“”时期必将得到更高程度的重视、更大力度的支持和更快速度的发展。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农业保险面临的新机遇、新任务、新要求,找准新问题,提出新思路,对于促进农业保险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对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保险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发展,对于切实加强和落实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等方面,都将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一)要深刻认识“”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给农业保险带来的新机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描绘了“”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继续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明确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也就是“三化同步”,是“”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规划》具体部署了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举措。保险业要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就必须要认真学习《规划》中有关农业发展的内容,充分理解“”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全局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敏锐把握农业保险发展的新机遇。近年来的实践证明,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管理和社会管理手段,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等方面大有可为。《规划》中提出的发展现代农业,必然体现出“高科技、高投入、高产值、高收益”,同时,也必然伴生出高风险,对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需求也必然更加强烈;《规划》中指出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等需要农业保险保驾护航;《规划》中明确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镇化,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都对发展与农民相关的创业、医疗、失业、意外伤害等涉农保险提出新的要求;《规划》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房建设,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也需要保险作为重要保障手段。保险业要抓住机遇,顺势而为,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保险发展,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努力为我国胜利完成“”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做出贡献。

(二)要深刻认识保障和改善民生赋予农业保险的新任务

党中央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关系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而且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今年温家宝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重要任务之一。但由于目前国内劳动力、资源等价格上涨形成的成本推动因素,以及欧美国家新一轮货币量化宽松政策的不确定性,今年控制通胀的任务仍然很艰巨。搞好价格调控,防止物价反弹,关键是要建立健全主要农产品价格稳定机制,而农业保险可以在保障供应、稳定价格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国家在出台这些领域的扶持政策时,都将农业保险作为一个重要的配套政策,赋予了新的任务。比如,我国生猪市场周期性波动、且波幅较大,去年,猪肉价格新一轮持续上涨,屡创历史新高,带动了物价整体上涨,给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影响,甚至影响到了经济。中国的猪肉价格已成为全国,甚至是全世界广泛关注的重要经济指标。这里面一方是生猪养殖户的生产困难需要支持,另一方是城市低收入人群的生活需要保障,更为重要的是,猪肉上涨引发的物价上涨直接影响到我国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对我国的证券市场、债券市场等都产生深远的影响,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国家在促进生猪生产的政策中,一直将生猪保险和能繁母猪保险政策作为重要的支持政策。又如,蔬菜是城乡居民生活必不可少的重要农产品,同时也是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产业,近年来,一直跳不出“供多、卖难、价低、伤农”、“供少、买难、价高、伤民”的怪圈。频繁出现的价格剧烈波动,给菜农利益和市民生活都带来了不利影响,成为很难平衡的一对矛盾。近两年,短时期内农副产品价格暴涨而出现的“豆你玩”、“蒜你狠”、“姜你军”,以及当前的“向前葱”等网络热词,正是这一矛盾的现实反映。维持蔬菜生产稳定,找出市民与菜农的利益平衡点,有效缓和菜价波动,已成为稳定物价水平的重要宏观调控内容。国家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对蔬菜保险也提出了新要求。这些工作任务不仅是一项经济任务,更是重要的政治任务,意义非同寻常。我们对这些新任务、新担子,一定要“跳出保险看保险”,从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和全局的高度认真领会、深刻理解、全面把握、抓好落实。

(三)要深刻认识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农业保险提出的新要求

保险消费者是保险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既是保险监管的天职,也是衡量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农业保险是一个相对特殊的险种,政策性强、敏感性高、被保险人数量庞大。农业保险的消费者是农民,他们整体文化水平不高,但简单、朴实,做好农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仅意义重大,而且任务十分繁重,做好这一工作的关键在于要站在农民的角度上,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近几年,农民的保险意识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一方面,经过近几年农业保险的大规模开办,特别是通过农业保险实实在在的赔付,培育了农民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培养出一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者,这些新型的农业生产者往往文化水平较高,对保险的接受能力较强,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也更加多元。我们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不同层次农户的意见,从不同方面反映的情况综合看,农民朋友对农业保险有“六盼”:盼参保品种多,盼保险金额高,盼出险赔付快,盼赔付比例高,盼政策制定细,盼政府管理严。我们维护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稳定,要推出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以维护农业保险的消费者权益,要尊重这些朴实的诉求,对我们自身的工作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监管政策,强化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四)要深刻认识农业保险发展中面临的新问题

发展农业保险,防范风险是个永恒的主题。

一是要深刻认识农业保险面临的巨灾风险问题。在我国,农业生产基本是露天工厂,生产成果对自然灾害的敏感度高。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自然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大,自然灾害时空分布、损失程度和影响深度广度出现新变化,各类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难以预见性日显突出,频繁出现了一些极端天气事件。今年1月份以来,欧洲多个国家陷入极为罕见的严寒和暴雪天气,部分地区出现百年来的最低气温,造成近千人死亡。我国东北地区在20xx年、20xx年连续发生多年不遇的大旱,今年冬天又罕有大雪;连续三年,西南地区发生春旱,给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农业保险的风险单位大,面临的巨灾风险远远超过传统险种。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跨越几个县甚至几个省,发生灾害事故,产生巨灾损失。随着承保规模的快速扩大,行业对此要有更加清醒更加深刻的认识。

二是要深刻认识农业保险面临的道德风险问题。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在事前的信息不对称经常表现为逆选择,比如农户把经常受灾的“坏地”投保,而对经常不受灾的“好地”不投保。这其中也与我们工作不到位有关系,比如有些地区由于地方财政配套不足,导致开办份额受限,形成了逆选择的倾向。在事后的信息不对称就是道德风险。比如,将未投保的能繁母猪冒充投保的母猪索要赔款等。由于我国“三农”基础信息、基础设施不完备,所以农业保险道德风险高。20xx年以来,我们在个别险种上,也曾因管控不严,局部暴发了道德风险。教训十分惨痛。这就要求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要不断地提高管控能力,加快建立一些基础信息库,在承保时,分户采集重要的标的信息,比如养殖业的耳标信息、森林的权属信息,田地的“四至”信息(即地块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边界)等。

三是要深刻认识农业保险面临的政策风险问题。现在的财政补贴政策要求农户先交钱,财政给配套补贴;下级财政先补贴,上级财政再配套。在初期,由于农民的保险意识并没有得到有效地激发,出于多方面的考虑,有的地方基层政府与保险机构在协同推进时,以“统保统赔”方式粗放操作,农民不用交钱,由基层政府或有关个人代垫代交,在年底时,再通过“假赔案”或虚增赔款等方式,将基层政府或个人代农户垫交资金、基层财政补贴款套取回来。这里面,个别地方甚至隐藏着个人在其中捞取好处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财政部、审计署以及各级监管部门在检查时发现了多起这种违规行为,并进行了严厉查处,对其中涉及保险公司和地方政府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个别人贪污挪用等违法犯罪的行为也已移送司法机关。这种做法,不仅仅是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造成了社会各界对农业保险制度建设、政策设计的不理解、不认同,进而产生对保险行业的整体不理解和不认同。对这种风险我们已经付出了血的教训,更应引起行业,特别是新进入农业保险市场的主体的高度重视。经办机构更应该加强自身管理,完善体制制度,确保今后不再出现这些问题,如果发现,我们将严肃处理,并上追两级责任人。

四是要深刻认识社会关注度高带来的新问题。近年来,农业保险工作深入推进,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农民群众不断增多,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农业保险已成为“两会”代表高度关注的内容。近年来,保监会每年都收到大量的关于农业保险的人大政协提案,20xx年保监会办理的关于农业保险提案占全部保险类提案数量三分之一左右。同时,我们每天上网、看电视、看报纸,也能看到很多关于农业保险的报道。这说明我们的农业保险工作成效明显,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农业保险的氛围,对我们政策的拟定、措施的实施、效果的评估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也易因农业保险仍处于试点初期,“顶层制度设计”的缺失,各方的认识和看法不同等原因,使农业保险的发展问题易从热点变为焦点,形成关注点,进而诱发风险点。我们把它叫做“社会关注度高引发的风险”。这种风险在当今的网络时代,更因网络的及时性、草根性、互动性等传播特性,表现的尤为突出和明显。这一方面要求我们加强对信息传播、舆论传播特点特性的认识和把握能力,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使每一项工作经得起社会的监督,决不能因为我们工作不到位,不仔细,引发新风险问题。

总之,近几年,随着农业保险的深入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也在不断涌现。产生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们坚信,只要我们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勇气,只要我们深入到群众中,集中群众的智慧,我们一定能够在实践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办法总比困难多!

三、关于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几点要求

今年是“”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力争使我国农业保险形成发展环境明显优化、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制度体系逐步完善、风险分散得以加强;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市场秩序日趋规范的良好发展格局。为此,对今后的工作,我提四项要求:

第一、立足“三农”实际,注重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温家宝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三农”工作是一篇大文章,既需要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又需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对农民有深厚的感情。我理解,做好新形势下的农业保险工作也是一篇大文章,需要我们立足“三农”实际,注重方式方法,善于把握客观规律,统筹协调好各方面关系,继续坚持把“懂农时、知农事,察民情、体民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更加科学有效地推动农业保险发展。一是要对农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始终把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放在首位。这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也是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基本准则。要将“农民是否满意、是否实实在在受益”作为衡量农业保险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只有农民兄弟满意了,我们的农业保险工作才能够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葆发展活力。要乐于把自己当农民、视农民为亲人,要设身处地为农民着想,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要切实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不要简单以为农业保险是为农民办好事,就擅自替农民做主、代农民决策,更不能借助政府部门的权力搞强迫命令。要充分考虑到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诉求正在多元化发展,不同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利益诉求不完全一样,要允许农民对农业保险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在工作既要体现多数人的意愿,也要充分考虑少数人的特殊情况和合理要求。要真正把“自主自愿”这一原则贯彻落实到农业保险的具体工作中。二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农村情况千差万别,农业保险发展不可能一个模式,必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切忌急功近利、一哄而起。要在吃透民情上下功夫,做扎实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农村的真实情况和群众的真实想法,使农业保险的服务工作更加切合实际,这是探索发展中国特色农业保险的必由之路。在农业保险调查研究中,我们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体察民情,问计于民,只有这样我们作出的决策、定下的制度、得出的结论才是真实的,才是符合农民需要的。三是要尊重基层创造,注重引导基层的首创实践。五年来,我国的农业保险不断取得新成果、开创新局面,离不开广大基层机构和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其工作根基就在于基层不断涌现的宝贵经验,其根本动力就在于广大基层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和创造力。未来要保持农业保险发展的活力,必须要在以“懂农时、知农事,察民情、体民心”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到“集民智”,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激发基层的创新热情和创造能力,鼓励、引导多产生一些先进典型,多创造一些经验做法,并适时将一个个“点”上突破的经验加以归纳、提炼、升华,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最终实现大范围的推广和应用。

第二、认清总体形势,把握主要矛盾,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保险发展

在农业保险发展中,要特别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切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明确政府部门和经办公司在农业保险工作中的职责和行为边界。政府部门要切实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到位、不缺位、不越位,更不能错位。政府部门,要重点致力于引导和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重点致力于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为农业保险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经办公司要树立市场主体意识,要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遵循保险规律,科学实施农业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可以“依靠”政府部门开拓业务,借力发展,但绝不能产生“依赖”思想。二是要处理好发展中“快”与“好”的关系。一方面,我们要认清形势,勇担社会责任,把握政策机遇,在巩固已有发展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深化试点和创新,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农业保险工作的积极性,加快发展,实现“量的跨越”,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度,更加全面地发挥农业保险的功能和作用,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业保险的需求。另一方面,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农业保险发展方式,在“量的跨越”基础上实现“质的转变”,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要认真研究和全面把握农业保险业务特点和发展规律,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承保理赔等关键环节的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强化风险防范,确保农业保险又好又快发展。三是要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各公司开展农业保险要算大账、算总账,算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大账,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总账。算清经济账是要充分认识到农业保险风险大、成本高、年度间不均衡的特点,切实加强大灾风险防范,追求长时间跨度的收支平衡,不引发经营风险;算清社会效益账是要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功能作用,特别是通过农业保险的机制建设,加快建立自然灾害预警机制、探索通过人工增雨或者防雹等人工干预天气措施,进行防灾减灾模式创新,为农业减灾丰产、减灾增效作出更大的贡献。

虽然五年来农业保险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必须看到,我国农业保险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基本事实没有改变,供给和服务能力不足与“三农”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之间的矛盾仍很突出。服务能力不够、覆盖面不宽、保障水平不足、功能作用发挥有限的基本事实,仍然是我们考虑“”时期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出发点。当前农业保险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勇担责任,化压力为动力,以满足“三农”风险保障需求为硬任务、硬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保险发展,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狠抓重点,大力发展“粮食主产区”农业保险工作,努力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努力提高保障水平;凸显亮点,着力推进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探索推进设施农业保险、现代农作物种业保险等发展;紧密围绕国家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区域经济发展政策、产业经济发展政策、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新要求,抓好相关农业保险的推进工作。突出特色,推进牧区、藏区等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鼓励并支持地方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在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等领域的作用;拓展领域,进一步推动农房保险、农机保险、渔业保险、农村综合保险等涉农保险发展。

第三、抓好基础工作,强化服务能力,促进农业保险科学规范经营

一是要切实完善农业保险基础制度。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农业保险顺利发展的重要保障。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动态过程。制度建设是抓管理、抓源头的重要抓手,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核心基础工作,农业保险要通过制度建设明确管理的路线图与时间表,明确应该怎么干、要在什么阶段达到什么样的工作要求,也就是要下大力气梳理权利、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农业保险制度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加快立法工作进程,这是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的内在需要;是确保农业保险规范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农业保险参与各方的共识;也是国际的通行做法。保监会高度注重农业保险立法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果,近期将有重大突破。从梳理农业保险政策特殊性、操作特殊性、风险管理特殊性和经营结果特殊性入手,完成了《农业保险条例》起草工作,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农业保险制度建设的目标,就是要逐步建立一套以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为核心、以部门规章规范为基础、以行业指引标准为补充、以公司内控制度为依托的制度框架体系。

二是要切实加强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建设。要推动农业保险产品创新,促进农业保险产品科学化和通俗化。引导保险公司有针对性地提高保障程度,开发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农业保险产品。积极研究天气指数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满足农业和粮食生产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加强农业保险风险区划的研究,提高农业保险产品定价的科学化水平;要加强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保险公司加大投入,建立起有效的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切实将农业保险的服务关口前移到涉农的第一线,惠及到千家万户,及时为农户提供投保告知、报案和索赔指导、业务咨询等保险服务。要进一步发挥保险的防灾防损功能,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灾害管理预报部门和农业、畜牧兽医、林业等农林主管部门的合作,结合有关预报信息,认真评估对承保农作物的致害性,会同相关单位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帮助农民提高抗御风险的能力。要加强农业保险新科技的应用,立足我国农业保险标的点多面广,管理难度较大,道德风险高、经营成本高的实际,不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的科技水平;加快gps、无人机查勘、卫星遥感等成熟技术的引入,提高承保、理赔等关键环节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强化农业保险信息化管理,夯实基础数据,把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财务核算等管理环节完全嵌入系统程序,切实做到业务系统、财务系统及统计系统数据无缝连接,从技术上杜绝弄虚作假的违法违规行为,使其操作更加规范、流程更加优化、管控更加严密。

三是要切实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规范运作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农业保险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农户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维护,关系到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关系到国家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也关系到保险市场秩序的稳定和保险业的形象。要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加强监督与管理,切实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坚决打击农业保险违法违规行为。近几年,保监会和国家审计署、财政部等部门切实加强农业保险监督检查,并对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事实证明,这种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不仅不会阻碍发展,反而会为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在此,我再次强调,各保险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8.24”农业保险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建立起针对农业保险的专项内审制度,切实加强对分支机构农业保险工作的内部稽核审计,保证内审覆盖的深度和广度;各保险公司对在内审时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厉查处,绝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能姑息包庇纵容。保监会系统上下更要统一认识、统一措施、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将农业保险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特别是重点检查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等关键环节的真实性。要加大对农业保险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规经营的成本。对于保险违规行为,在人员上,要依法对责任高管取消任职资格,对责任员工采取禁入行业的限制;在机构上,要依法对违规地区以省区或地市为范围实行部分或全部停业,严重的要吊销违规机构的经营许可证;要以法律规定最高限对机构和个人进行罚款。对发现的与经办机构相互勾结的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违规违纪线索,要加强与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督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延伸检查,或者直接将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向其上级单位或有管辖权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对于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报案。各保监局可以在农业保险专项检查时,积极探索建立与审计部门、财政监督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切实增强农业保险监督检查的力度和深度。

四是要切实守住风险防范的底线。随着农业保险覆盖面的快速提升,随着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风险也在快速积累。各保险公司要深刻认识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规律、深刻认识农业生产的周期性特点,不能因为这几年农业保险总体保持了盈亏平衡,摆脱了历史上“小干小赔、大干大赔”的不利情况,就放松了风险防范意识、失去了应有的警惕。经营农业保险必须要始终绷紧风险防范这根弦,加强风险预警,切实守住风险防范的底线,通过积极参与再保险体系建设,通过积极探索多种模式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防范和化解农业保险大灾风险。

第四、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执行能力,为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三农”问题既重要,又复杂,且敏感。党中央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现代金融体系三大支柱之一的保险业更应顺应这种发展需要,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支持、服务和保障“三农”的发展。因此,农业保险是保险业服务“三农”的大事。“三农”底子薄、基础差、挑战多,因此,农业保险也成为保险业面临的一件难事。做好农业保险这一大事难事,必须要转变作风、强化执行能力。首先,要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基本都实行“三农”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农业保险作为“三农”的重要扶持政策,事关农业生产、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农业保险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重要的政治问题和重大的社会问题。对农业保险,各保险公司各级机构都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把手要对公司农业保险的各项工作亲自过问、并负总责。其次,要狠抓制度的执行。“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要成就一番事业必须从简单容易的事情做起,必须关注细节。“细”在企业管理中也就是“执行力”的问题,各公司要在各级农业保险经营管理人员中切实树立起服务意识,切实树立起立足基层、服务“三农”的理念,切实树立起精益求精、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各项制度的作风,克服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从改变一事一物一人入手,把事做细、做实,实现农业保险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再次,要完善激励机制。各公司要关注、关心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从公司发展战略的高度,认真做好农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考虑配置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农业保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同时,要针对农业保险的特点和特色,制定专门的考核激励办法,通过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农业保险从业人员和基层机构推进农业保险科学发展的积极性。最后,要加强队伍建设。农业保险经营理念是否科学、经营行为是否规范、惠农措施是否到位,关键在人,在于人的态度、意识和作风。我们在座的各位大多都是多年从事保险工作,但对于农业保险,对做好“三农”工作,我们还有很多东西要学,要抓紧熟悉“三农”基本情况,系统学习农业保险的政策,了解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了解农业保险面临的环境,了解农民对农业保险的真实诉求,尽快掌握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要领。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抓好农业保险基础工作的紧迫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把农业保险的各项制度要求落实好、执行好。

同志们,现在是农历二月底三月初,刚过春分节气,“二月惊蛰 又春分 ,种树施肥耕地深”,指的就是我国大部地区已进入春耕、春播的农忙季节。东北地区的春播也即将开展。农民朋友们正在抓住冷尾暖头的重要时机,播洒希望。我们要紧跟农时、抓紧同步做好农业保险,为农民朋友们切实服好务!今年是“”的第二年,是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希望大家能够继续加大对农业保险的重视程度,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用活、用好现有的支持政策,认真抓好基础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巩固农业保险的良好发展势头,使农业保险真正成为强化农业基础、惠及农村发展、富裕农民生活的重要金融工具,切实把农业保险这一大事难事,办成“百姓得实惠、政府得民心、保险得发展”的实事和好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2页,当前第112

在保险工作会议的讲话内容篇八

同志们:

这次中资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座谈会今天上午就要结束了。会议期间,各公司负责人结合自身实际,总结了上半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任务的情况,分析了当前保险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并为做好下半年工作,完成全年任务,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和意见。会议达到了交流情况、总结工作、明确任务、振奋精神的目的。下面,根据大家讨论提出的问题和保监会党委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问题。

一、上半年保险工作的基本情况今年上半年保险工作总体形势很好,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

(一)抗击非典斗争取得了阶段性重大胜利上半年,正当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全保会精神,一心一意谋发展,扎扎实实干发展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袭击了整个国家,也冲击了保险业的发展。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保险业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一手抓抗击非典不放松,一手抓保险业发展不动摇。全行业上下一心,团结协作,不畏艰难,扎实工作,夺取了抗非典、促发展的双胜利。

1、加强保险业自身防治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保险业各级机构及时下发了非典防治工作的有关文件,采取了得力措施,认真开展非典防治工作。各级党委和公司领导把关心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克服了保险展业接触面广、流动性强、防治难度大的困难,确保广大干部职工及家属减少疫病感染。目前,保险业150多万从业人员除极少数感染非典外,绝大多数同志都安全地渡过了疫期。这个成绩来之不易,充分体现了保险业各级党组织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和对广大人民利益的高度负责。

2、支持全社会的抗击非典斗争。在加强自身防治工作的同时,保险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一是及时理赔,做好服务。各公司采取开通非典理赔绿色通道和24小时理赔服务热线、取消定点医院限制、建立非典单独报案制度等多项措施,确保对患非典的保户及时赔付。二是迅速开发新产品。为了满足非典时期群众的保险需求,各公司积极开发新产品,对进一步稳定人心,增强人民抗击非典的信心发挥了较好作用。三是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各公司踊跃捐款捐物,捐赠保险产品,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好反响。

3、树立了保险业的社会形象。在这场特殊的斗争中,保险业站在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介入早,应对快,树立了负责任、献爱心的行业形象,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温家宝和黄菊副分别在保险业抗击非典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对保险业在抗击非典中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新闻媒体对保险业的优异表现也进行了积极宣传报道。各保险公司表现出的“服务大局、勇担责任、团结协作、为民分忧”的精神,集中反映了保险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保险业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把这种精神不断发扬光大,使之成为指导保险业不断前进的行业精神,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强大、持久的精神动力。

(二)保险业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据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保费收入2154.3亿元,同比增长33.7%。其中财产险476.5亿元,同比增长12.3%;人身险1677.8亿元,同比增长41.4%。截至6月底,保险公司总资产达7782.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9.8%;资金运用余额6812.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3.2%。财产险业务发展平稳,总体运行情况较好。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人身险不断创新产品,开拓市场,业务持续快速发展。

(三)保险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半年来,保监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xx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把促进保险业发展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推进市场取向改革。一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车险和航意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二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去年取消58项审批项目的基础上,第二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8项,得到了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三是积极支持国有公司股份制改革,经国务院同意,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3家国有公司成立了控股公司或集团公司,批准中国人保、中国人寿成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实现了控股公司框架下的多元化经营结构,为国有公司适应市场要求,进一步加快发展奠定了基础。

2、坚持为加快发展服务。一是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保监会积极向国务院汇报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国务院的重视和支持。经国务院批准,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由原来只限于4个行业,扩大到a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投资比例由原来不超过总资产的10%提高到20%。保监会还向国务院提出保险资金参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建议,现已纳入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内容进行研究。此外,保险外汇资金投资等问题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支持。二是增加经营主体,促进市场竞争。保监会把中介机构审批纳入日常工作程序,逐步形成中介市场良性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快中介市场发展。目前共批设保险专业中介机构655个。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对经营业绩较好、管理较为规范、遵守市场秩序的公司,在批设分支机构方面予以支持,共批设分支机构251个。三是进一步拓宽保险业的服务领域。积极与有关部委沟通协调,推动企业年金、健康保险和农业保险的发展。四是促进地方保险市场健康发展。各保监办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保险业发展的支持,解决基层公司业务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同时,还积极研究制定适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保险业发展规划,并加强了新闻宣传。五是遵守入世承诺,进一步扩大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批准2家外国保险公司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增加成都和重庆为保险业对外开放城市。

3、坚持防范化解风险。把防范风险作为监管的一项重点工作。一是在偿付能力监管上迈出实质性步伐,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体系管理规定》,并采取了一系列落实偿付能力监管的具体措施。二是规范寿险新型产品健康发展,发布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三是加强资金运用监管,发布了《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四是加强市场行为监管。保监会特别是各保监办结合各地保险市场特点,开展专项检查,突出重点,妥善处理寿险产品的投诉,严肃查处误导行为,维护了保险市场的稳定和投保人的利益。回顾上半年的工作,在非典疫情肆虐的特殊时期,保险业取得这样的成绩,确实来之不易。成绩的取得,得益于xx大精神的鼓舞,得益于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指导思想。我们体会最深的一点,就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极大地激发了保险业广大干部职工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已经深入到保险业干部职工的思想,并落实到行动中,大家一心一意谋发展,扎扎实实干发展,经过共同努力,实现了抗非典、促发展的双胜利。对这样的好形势,对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保险业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保护好、引导好、发展好。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当前保险市场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保险市场违规经营问题仍然比较严重,销售误导特别是寿险新型产品的误导问题比较突出,弄虚作假现象屡禁不止,经营效益有所下降,产品和市场结构仍然不甚合理。这反映出保险业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法制观念淡薄,效益意识不强,内部管理薄弱等深层次的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全行业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迅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推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是党的xx大提出的一个重要战略举措,是学习贯彻xx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最近,中央连续下发了两个重要文件,要求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当前,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是摆在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保险业各级党委一定要把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以同志重要讲话为动力,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7月1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同志的讲话从全局的高度和战略的高度,深刻地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意义和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党和国家现代化建设的许多重大问题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是面向21世纪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对这一点,我们在学习过程中一定要有深刻的认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引导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新世纪新阶段的发展目标和宏伟蓝图而奋斗的根本指针,是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我们要坚决响应党中央的号召,认真学习贯彻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行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自觉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我们的思想,指导我们的实践,不断推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要在“三新”上下功夫进入新世纪,我们党和国家面临着新的国内、国际形势和新的任务。新任务是两个奋斗目标,一是经过20xx年的努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二是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两个目标对全党和全国人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的时代呼唤新的理论,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分析了国内、国际形势,立足于振兴中华民族的伟大奋斗目标,站在时代前沿,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分析当今世界和中国的实际,为我们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认识和把握社会发展规律、更好地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新的理论概括。“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生动而具体地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赋予马克思主义新的鲜活力量,在推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中卓有成效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有着伟大的历史意义和深刻的科学内涵。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要通过兴起学习贯彻的新高潮,在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的认识上要达到新的高度,在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上取得新的成效。

1、在认识上要达到新高度。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要有新境界,达到新高度。要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际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理解和领会现代保险功能,对现代保险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进行深入研究。只有认清保险业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功能和作用,我们才能更好地加快保险业发展。

2、在应用上要有新举措。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重点是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思想作风问题,二是当前保险业发展的突出矛盾。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改造主观世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有一个好的思想作风。特别是在当前保险业改革发展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没有一种开拓创新的精神和思想境界,没有一种奉献精神和艰苦奋斗的作风,这个任务是很难实现的。因此,首先要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改造我们的主观世界,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全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这样我们的事业才能适应时代和人民的要求。不管是国有公司,还是股份制公司,不仅要考虑公司的商业利益,更要考虑国家和社会的利益,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保险业最重要的责任。经济和社会是保险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只有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才能为保险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近几年我国保险业之所以取得较快发展,主要得益于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因此,保险业必须置身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始终不忘为国家、为社会、为现代化建设服务,切实肩负起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的社会责任。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改造客观世界,抓住保险业的主要矛盾。当前,保险业面临的最突出矛盾,就是保险业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不适应。尽管近年来我国保险业保持了较快增长速度,但这是在低水平上的高速度,是一种粗放型的发展模式,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保险业必须加快发展。当前是我国保险业加快发展的最好时期,只要我们思想认识到位、工作得力,完全可以实现跨越式发展,这是符合我国保险业实际的。

我们所说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内涵。一是要把中国保险业做大。这次非典疫情,引发了我们对保险工作的深刻反思。尽管保险业在抗击非典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总体来看,保险业发挥的作用还较小。在发达国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灾害事故,在经济方面的补偿,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保险公司,保险业对恢复经济,保障人民安全,维护国家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在我国,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人们很少会想到发挥保险的作用,而是主要依靠财政支持、优惠政策和社会救济等方式来弥补损失。这表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很不相称,还远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保险业规模太小。当前,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空间很大,人民需要的许多产品保险公司还不能提供。因此,必须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不断加快保险业的发展,扩大保险市场的规模。

二是要把中国保险业做强。大是速度和规模,强是质量和效益。做大和做强是辩证的统一。没有大,谈不上强;不能做强,大也没有什么意义。因此,在做大的同时必须做强。既要保持较快的速度,又要有较好的效益;既要不断扩大规模,又要有合理的结构和较高的质量。实现做大和做强的统一,关键是将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特别是要加强诚信建设,在全行业倡导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诚信是保险业的生命线,越是加快发展,越是要讲诚信。当前,我国保险资源很丰富,但是,如果不讲诚信,就会破坏这些宝贵的资源。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那些不讲诚信、破坏行业形象的行为,大家共同监督,要通过大家的努力,共同维护目前大好的发展形势。

3、在行动上要取得新成效。联系保险业实际,新成效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险业的经济效益,二是社会效益。保险不仅具有商业内涵,而且与国家和人民生活联系非常紧密。衡量一个保险公司经营的好坏,不仅要看利润指标,而且要看为国家和人民做出的贡献。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险业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终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不能就保险论保险,如果只狭隘地考虑公司的商业利益,路只会越走越窄,既不可能产生好的社会效益,也不可能实现本身的经济效益。保险公司开发什么产品,提供什么服务,不能只从公司商业利益出发,还必须考虑社会效益。想保险首先要想全局,只有想到全局才能做好保险。这就是我们经常强调的,要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在机构精简的情况下决定成立保监会,党的xx届二中全会决定,保监会改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这不仅是保险监管部门的事情,而且是全行业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险业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也对保险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发展理论

坚持以反映时代特征和实践要求的科学理论指导实践,并根据实践的新鲜经验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是我们党坚持先进性、不断推进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战胜了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挑战,以马克思主义的巨大理论勇气进行理论创新,逐步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一系统的科学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形成,表明我们党在理论的自觉性和实践的主动性上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通过学习,我们有一个深刻体会,就是伟大的实践造就了伟大的理论,伟大的理论指导了伟大的实践。联系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我们切身感到,保险业的理论创新还比较滞后。我国保险业经过50多年的发展,学习借鉴了一些国外的保险理论,但在发展的过程中还没有形成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比较成熟的保险理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呼唤中国现代的保险事业,现代的保险实践呼唤现代的保险理论。通过不断从实践到理论、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逐步形成中国的现代保险理论,对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是我们推动实践创新的根本指针,又是我们深化理论探索的崭新起点。当前,保险业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在保险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运用理论和发展理论相结合,不断推进保险理论创新;坚持学以致用,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为加快保险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今年下半年保监会还将启动保险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希望保险业界、学术界和社会各界共同推进我国保险理论的创新,不断丰富充实现代保险理论。

三、做好下半年工作的要求保险业的发展是建立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的,只有宏观经济保持健康运行,保险业发展才能有良好的社会基础和广阔的空间。因此,我们研究下半年工作,首先应该立足宏观经济发展的形势。从总体上看,尽管非典疫情不可避免地对中国经济产生了一定影响,但没有改变中国经济增长的基本格局,上半年国民经济保持了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下半年,国家将着力扩大内需、调整结构,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深化改革、推进开放,促进就业、改善人民生活。特别是随着中国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不断增强,国民经济仍将保持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当前国民经济发展的良好形势,为保险业下半年工作乃至今后的工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遇。

下半年,保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调整结构、改善监管的发展思路不动摇,着力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确保完成全保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继续深化改革。继续把国有公司股份制改革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国务院的重视、关心和保监会的指导下,三家国有公司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总体来看,改革进展顺利。股份制改革坚持了以下指导思想:一是在坚持国家控股的前提下,通过吸收外资和社会资金参股,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二是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三是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增强经营活力和竞争能力,真正把企业推向市场。通过半年来的工作,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摸清了家底,解决了许多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对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进行了重组,建立了集团化的经营架构。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公司除设立股份保险公司外,还设立了专业性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保险资金运用的专业化创造了条件。三是在改革的过程中,国有公司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市场取向改革的教育,逐步转变观念,适应市场。

目前,国有公司股份制改革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要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做好上市募股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吸收海外战略投资者,积极吸收和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二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公司的治理结构、管理架构和激励约束机制,切实转换经营机制。三是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注意做好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要切实保护好被保险人的利益。还要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发展,努力做到发展改革两不误。股份制保险公司也要不断深化改革。实践证明,改革不是一劳永逸的,改革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股份制不是“一股就灵”,实现了股份制,仍然有很多问题。只有坚持不断改革,才能不断发展。

第二,加快财产保险市场的发展。近年来,我国财产保险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是,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财产保险的发展还有很大差距。突出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市场结构不合理,竞争不充分。三大财产险公司占市场份额的90%以上。二是产品结构单一,创新不足。车险、企财险和货运险三大传统险种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以上,工程险、责任险和家财险等社会关注、人民需要的险种没有得到充分发展。三是承保面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家庭财产保险投保率仅为5%左右;即使发展较为充分的机动车辆保险,承保率也只有30%;民营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投保率很低。四是竞争手段落后。展业主要凭关系,竞争主要靠价格,服务和技术跟不上,市场秩序混乱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加快财产保险发展,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xx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及经济结构调整、西部大开发、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和住房、汽车等家庭消费的大幅增长,都增加了财产保险的市场需求,为财产保险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加快财产保险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抓住有利时机,把潜在市场变成现实市场。各财产险公司要面向市场,树立创新意识,从传统的经营观念中解放出来,找准自身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位置,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要主动深入到企业和人民生活之中,了解社会对财产保险的需求,加大产品创新的力度。要不断提高保险服务的层次,丰富服务的内涵,不仅要做好出险保户的理赔服务,还应提供跟进式服务,与被保险人共建防范风险的机制,做好事前的防灾防损,尽量减少事故和损失。要积极主动地向政府部门、企业和公众宣传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保监会将为加快财产保险发展创造条件。下半年,着手制定促进责任保险新产品开发的指导意见,推动责任保险发展。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工程保险政策,加快工程保险发展;建立健全相关领域的法定保险制度,切实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第三,加大人身保险产品创新的力度。大力推进健康保险、养老保险、长期寿险、意外保险等产品的协调发展,逐步调整保障型产品和分红型产品的比例和结构。无论是分红产品,还是保障产品,只要社会有需要,我们就可以发展,关键是管理好,引导好。要抓住非典疫情过后全社会风险保障意识提高的契机,大力开发健康保险等保障型产品,开展健康风险管理服务。积极开发养老保险产品,推进企业年金业务,研究反向抵押贷款等新的保险形式。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形成各公司独具特色的名牌产品。在开发新产品的同时,要根据社会需要改造已有产品,赋予老产品新的内涵。

第四,积极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加快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要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包括落实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券,积极探索保险资金参与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途径,继续研究保险外汇资金投资问题等。推进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把保险业务和资金运用业务彻底分离,允许有条件的公司成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第五,继续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主要是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1、完善法规规章。尽快出台《保险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修改《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制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等规章,修订《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进一步放宽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加大保险业引进人才的力度。2、加强法人机构的监管。一是加强对法人机构内控制度的指导和监督,重点是检查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强化法人机构对分支机构的管理责任,提高总公司的管控能力。二是加强偿付能力监管。根据实际情况,目前还需要区别对待,但是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的方向和原则不能动摇。对新公司要严格按照偿付能力标准进行监管,对老公司也要逐步执行。三是强化一把手的管理责任。特别是对总公司和省级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保监会和各保监办要加大监管的力度。对于那些大局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经营管理松懈,甚至弄虚作假,对重大事项隐瞒不报的,要严肃批评,追究责任。第六,加强中资保险公司党的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意见,中央金融工委撤销后的保险系统党的建设、纪检和干部管理职能转到保监会党委。各级党委要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强大的思想武器掌握好、运用好,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具体来讲要增强三个意识,一是要增强政治、大局意识。二是要增强科学、民主意识。三是要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同志们!这次会议虽然时间很短,但是大家一致认为开得很好。当前,我们面临着很好的发展时机,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号召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上半年我们取得了经济工作和抗击非典斗争的双胜利。下半年,我们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有利条件也很多,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将思想进一步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全保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尊敬的陈副省长、陈书记,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今年以来,保险业发生了一系列令人鼓舞的大事,首先是国务院召开常务会,听取中国保监会工作汇报,其次是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三是国务院分北片和南片,在北京和长沙分别召开了全国保险工作座谈会,国家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保险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部署加快我省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大计方针。陈成副省长刚才已作了重要讲话,保监会陈新权书记待会也将作重要讲话。所有这些,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险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中国保监会对我省保险工作的大力支持,这对海南保险业是一个巨大的鼓舞,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做好保险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下面,我就海南保险业“十五”以来的发展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和省政府60号文件的具体思路作简要汇报。

一、我省保险业发展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在保监会的正确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政府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海南保险业不断开拓进取,各方面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保险业务快速增长,市场主体不断增加。x年我省保费收入仅6亿元,今年11月份保费收入已达16.2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0.86%,其中财产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6.44亿元,同比增长22.42%,人身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9.83亿元,同比增长19.85%。“十五”期间保费增长149.17%,年均增长20.03%,保险深度由1.17%增长到1.65%,保险密度由77元增加到181元。保险公司总资产由x年的9.53亿元增加至目前的40.21亿元,增长321.9%。省级保险公司由“十五”初期的7家增加到目前的11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由1家增加到17家。目前我省有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10个,支公司和营业部49个,保险营销服务部158个,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107家,保险营销员4087人。初步形成了以保险公司为主,以保险中介机构为辅,保险营销员和保险机构网络遍布城乡的保险市场。

(二)保险企业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保险服务水平得到提高。一是科学的经营理念逐步树立,经营体制日渐完善。各公司树立起效益、速度与规模并重的经营理念,为业务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经营机制不断完善,决策、业绩考核、岗位协作、财务等方面的工作得到加强,商业化经营运作机制进一步确立。二是内控管理不断加强。各公司内控管理力度加大,在内部监督、业务流程控制、财务管控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有效地提高了公司风险防范与风险管控能力。三是保险服务创新持续推进。不断开发新产品,保险产品由“十五”初期的370多个险种扩展到包括财产险、责任险、信用险、健康险、养老险、寿险、意外险等大类的1290多个险种。各人身险公司从x年起推出了分红保险等新型产品,使保费收入大幅度增长。积极探索保险销售和服务方式创新,如借助海南的保安系统大力拓展中小企业财产险业务,结合b2b、b2c等电子商务销售方式,大力发展分散型业务。与海口市交警大队相互配合,推动交通事故处理简易程序的运用,明确了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车险理赔有关事项等等。四是诚信经营的意识不断增强。近几年来,我省各保险公司在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的组织下,陆续推出了《海南省机动车辆保险服务承诺暨投保理赔事项告知书》、《海南省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服务承诺》和投保提示制度。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保险行业在全省18个市县同时开展以“诚信·友爱”为主题的旨在规范保险服务行为、提升保险服务质量的大型保险宣传活动,向公众发放普及保险知识的宣传资料,现场接受消费者对保险服务的咨询和投诉。与此同时,各公司还积极推进保险“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的保险“三进入”工作,在商业广场、学校等进行保险宣传,发放宣传品和宣传画(册);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共同设立保险服务站,积极开拓社区保险业务;借助“百部电影进农村”等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在各乡镇和农村设点开展保险咨询,并现场进行满期给付和医疗支付,做到赔给付款送下乡等。

(三)保险功能作用较好发挥,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了贡献。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十五”期间,我省保险公司累计赔款和给付15.15亿元,缴纳税款1.49亿元。近几年来,我省保险业每年提供约1600亿元的各类财产险风险保障,3500亿元的人身险风险保障。今年1-11月,保险公司赔款和给付3.54亿元,其中财产险公司赔款支出2.42亿元,人身险公司赔款与给付1.12亿元,在提供人身保障、防灾防损、灾后重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同时,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日益显现,旅行社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及其他责任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促进了安全生产,有利于防范风险隐患,消除重大风险事故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降低了社会纠纷的解决成本,减轻政府处理事故的压力,辅助政府进行社会管理。保险业在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积极回馈社会,履行社会义务。如平安人寿海南分公司援建海口新坡镇的海南平安希望小学;太平洋产险海南分公司在洋浦实验学校设立奖学金,鼓励学生发奋成才等等。x年以来,海南保险业进行各类捐赠款105万元,其中捐助希望工程40.8万元,捐助贫困学生、定点扶贫单位13.6万元,捐助残疾人就业及其他保障7.7万元,捐助印度洋海啸5.8万元等。

(四)加强保险监管,有效防范保险风险。海南保监局加强监管干部队伍和监管制度建设,注重监管创新,将市场行为监管、偿付能力监管和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保险监管“三支柱”理论具体化为以风险监管为统领,以内控监管为基础,以高管人员监管为关键,以市场行为和财务真实性监管为重点的监管思路,扎实开展监管工作。在内控监管上,制定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组织辖内保险公司进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路演,依据相关规定对内控制度进行自我评价。指导公司完成非现场监管指标分析,并初步完成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和运行结果的评价。在高管人员监管上,建立了辖内保险机构高管人员档案,实行分类管理。严格按照保监会规定把好高管人员准入关。加大高管人员培训力度,建立了高管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对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高管人员的个人责任。通过监管诫勉谈话等方式,不断增强高管人员合规诚信经营等理念。在市场行为和财务真实性监管上,切实开展保险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重点查处高手续费、财务和业务不真实、违法违规套取资金等突出问题。注重将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通过加强非现场监管,提高现场监管的针对性,同时又以现场检查验证非现场监管的结论,使监管取得较好效果。制定了《海南保监局保险监管员制度(试行)》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了局内各处室的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并在重要岗位设了a、b角。

二、准确把握省政府60号文件对海南保险业发展的现实意义

(一)60号文件是国务院《若干意见》在海南的具体化。国务院《若干意见》下发后,陈成副省长不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海南保监局按照文件精神提出贯彻意见,还到海南保监局进行工作调研并就如何贯彻《若干意见》和海南保险业的发展问题作了重要指示。9月28日,陈成副省长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快我省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11月8日,意见以省政府60号文件正式下发。文件紧密结合国务院《若干意见》精神,立足海南实际,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是国务院《若干意见》在海南的具体化,是指导我省保险业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海南保险业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60号文件突出强调要加快海南保险业改革发展。60号文件用四个“迫切需要”全面简要地概括了深化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即深化保险业改革发展是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完善海南金融体系的迫切需要,是保险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迫切需要。实施意见在充分肯定保险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保险是社会的“稳定器”、经济的“助推器”、风险的“防范器”、金融的“调节器”,强调了保险在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60号文件对我省保险业发展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60号文件指出,虽然近几年我省保险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总体上看,市场规模小、基础薄弱、覆盖面窄,功能和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还存在着三个“不适应”。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看出海南保险业存在的不足。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看, x年我省保险深度为1.65%,密度为 181 元,而全国的保险深度和密度分别为2.8%和379元,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从保险功能作用的发挥情况看,x年“达维”台风给全省造成约116亿元的损失,而保险赔款只有1.96亿元,仅占损失总额的1.69%。从服务水平看,保险产品创新不多、同质性强,产品销售方式方法单一,未能有效满足社会多层次、个性化的保险需求。另外,保险业的诚信建设也还需要加强。在正视这些问题的基础上,60号文件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改革发展全局,以人为本,大力发展法定保险、农业保险、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责任保险,努力提高保险的覆盖率、渗透率,提高保险深度和密度,做大做强海南保险业。争取到x年,我省保险市场规模达到37.2亿元,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0%。这将是继“十五”期间年均增长20.03%后的又一个快速增长期。60号文件对我省保险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正确分析,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保险工作进行了战略部署,是指导海南保险业又快又好做大做强的重要文件。

(四)60号文件紧密结合了海南发展实际。60号文件指出,保险业改革发展要以促进海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为中心,要坚持小险小保、大险大保、特险特保的原则。要加快发展热带高效农业保险,开办橡胶、香蕉、冬季瓜菜等种植业和家禽家畜、鱼虾等养殖业和海洋渔业保险;要发展新型工业和基础设施保险,大力推动保险在天然气、石油加工和化工、汽车生产、造纸、制药等工业领域的发展;要发展旅游保险,重点发展旅行社责任险、景点责任险、旅游意外险及自驾车、漂流等特色保险;要发展出口保险,促进我省出口增长;要统筹发展商业健康、养老保险,尤其是农民意外伤害、医疗和养老保险;要探索发展有潜力、有市场的创新风险保险。这些内容都是与我省“一省两地”、“打造三大特色”的发展战略息息相关的,是与解决我省“三低一小”问题紧密相联的。海南保险业应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坚持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这一过程中获得自己的发展空间和机会。可以说,60号文件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为海南保险业实现快速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三、切实抓好国务院《若干意见》及省政府6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

海南保险业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两个文件的落实工作。目前,海南保险业已成立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保监局负责人和各保险公司负责人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制定贯彻《若干意见》的长效机制,办公室具体督促各工作计划的落实。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考核评估,建立工作落实机制,分解工作任务,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各公司、各责任人,把贯彻《若干意见》与落实行业“”规划、完成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任务相结合,把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结合,形成层层落实、稳步推进的长效机制,并加强与当地政府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快保险业发展。

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和省政府60号文件,要做到“三个明显”,一是思想认识明显转变,要在全行业树立“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正确处理行业发展与社会发展,个人发展与行业发展的关系。二是服务意识明显提高,要转变过去那种“皇帝女儿不愁嫁”的买方市场意识,根据客户需求从产品设计、销售,到保险合同保全、保险理赔等各环节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三是合规经营意识明显加强,要在全行业树立依法经营、合规经营的典型,对保险违规行为坚决严格查处。

具体措施是:

(一)加快发展热带高效农业保险、新型工业和基础设施、旅游、出口四大产业保险。积极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争取尽快启动农业保险方案;探索、支持成立农垦农业互助保险公司;加快发展企业财产险;争取保险资金支持我省东线铁路建设,并积极开发相关保险产品,为该项目提供保障;探索发展中小企业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发展好旅行社责任险、景点责任险、导游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加快建立信贸协作机制,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

(二)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养老保险。针对城镇医疗体制改革,根据地区特点推出适销对路的健康保险产品;积极推动企业年金业务。加强农村机构网点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地区业务。探索参与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外出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发展农村干部养老保险、农村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以及适合农民的商业健康、养老和意外伤害保险。

(三)切实推动法定保险及责任保险发展。协调好各方面关系,确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顺利实施;扩大道路客运和危险货运承运人责任险业务;推行高危行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大力推动校方责任险、火灾公众责任、社区综合责任险发展。

(四)增强创新意识,提升保险服务水平。探索开办高校学生就学贷款保险、助学贷款信用保险;稳妥发展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保险;大力拓展中小企业财产险业务;与物业管理公司共同设立保险服务站积极开拓社区保险业务;提供多元化和综合性金融保险服务,探索银、保、企合作方式;推广电话销售、手机短信销售、职场销售、网络销售、产寿互相代理等一系列产品营销方式。

(五)积极开展保险宣传。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宣讲小组,到各市县就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进行巡回宣讲;与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等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在党校、行政学院等的培训中将保险知识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对公务员进行保险知识培训;与省就业主管部门、各市县就业培训机构、外来工协会等相关单位相互配合,在农民工岗前培训中讲解保险知识,增强农民工保险意识;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推进保险知识在中小学生中的普及教育工作;将编写的《保险小知识问答》免费发放给社会公众。

(六)加强诚信建设。推进诚信教育,培育保险诚信文化;建立第三方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对营销员及保险机构的社会评价、中介机构对保险公司的评价和相关的民意调查工作,促进社会和媒体对保险业的监督;在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产品领域推广实行保单的标准化和通俗化,推进保险服务标准化;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实施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完善保险营销员及其他保险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

(七)深化保险业体制改革。健全保险监管组织架构,理顺职责分工,充实监管力量,完善监管政策传导机制;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继续指导保险公司切实转变经营理念,推进经营与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从风险识别与评估、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等方面入手,构筑全方位、全过程、垂直化的内部控制体系;实施“引进来”发展战略,创造条件引进中外资保险公司以及年金、健康、农业、互助等专业性公司。

(八)加强保险监管。修改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加强责任准备金提取、财务报表真实性等方面的检查,抓好分支机构层面的偿付能力监管;把季度分析和现场检查有效结合,提高季度分析的有效性和现场检查的针对性;建立和推进财产险公司综合费用成本监管;统筹安排专项现场检查与日常监管工作,重点关注费率执行、手续费支付等方面情况,加强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对违规严重、影响恶劣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推动监管信息化建设;增强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的横向沟通与协作,提高协调监管能力;指导保险行业协会积极发挥在统一行业标准、制定指导性保险条款费率和建立保险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的作用;探索建立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社会公众和媒体参与监管的机制。

(九)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管人员培训,建立高管培训的长效机制;加强对营销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强化保险公司对营销员的管理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干部防范风险和引领发展能力。

四、保险业发展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正如《若干意见》所指出的,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既要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近几年来,我省保险业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省委省政府、政府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关心和支持。x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领导对保险工作作了36次批示和指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海南保监局《关于加快海南保险业发展的意见》,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地税局等部门与我局联合下发11个文件,为加快保险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借此机会,我谨代表海南保险业对各级政府和领导表示深深的感谢,同时希望各级政府及领导能一如既往地重视、关心保险工作,一是希望各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能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贯彻《若干意见》和我省60号文件的具体措施,二是希望各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把保险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一筹划,更多地运用保险机制做好各方面工作,三是希望大家对保险业存在的问题、发展的策略等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各位领导,同志们,当前保险业的发展已经迎来了历史上难得的机遇,在大好形势之下,保险业必将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发展,让我们开拓创新,不断进取,扎实工作,推动我省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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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工作会议的讲话内容篇九

保险监管始终是与金融监管、社会保障、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的重要问题,尤其在我国保险业发展规模尚小、实力不强的今天,保险监管对于促进保险业的全面发展意义重大。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今天上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刚刚结束,温家宝和副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五年来金融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全面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为我们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指明了方向。这次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保险监管思路,部署今年保险监管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20xx年保险监管工作

20xx年是保险市场面临困难和挑战较多的一年。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各类风险明显增多。国内经济增速缓慢回落,资本市场持续走低,金融产品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保险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面临多重压力。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保监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保险工作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方式、促规范、防风险、稳增长,不断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一年来,主要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非现场监管,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一是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建立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跟踪研究制度,密切关注利率变化和资本市场波动等外部因素可能对保险经营产生的影响,及时防范非正常退保、资金运用和偿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二是继续实施分类监管。对风险较大的c类和d类公司,研究确定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督促公司加强风险管理。探索上下联动的分类监管机制,将法人机构分类监管和分支机构分类监管结合起来。三是强化偿付能力监管。督促保险公司加强资本管理,通过多种渠道提高偿付能力水平,批准66家公司增资900亿元、15家公司发行次级债600.5亿元。对偿付能力不达标和资本金不足的公司,通过限制规模、停批分支机构等措施督促公司进行整改。修订《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完善资本补充机制。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启用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开发保险资产管理监管信息系统,增加现有监管信息系统的功能。针对新会计准则2号解释全面实施后的变化,重建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标准,实现统计系统的顺利过渡。

(二)突出现场检查重点,严厉打击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财产险方面,重点检查公司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尤其是虚列费用、虚假理赔、虚假计提准备金等违法违规问题。组织保监局开展联动式检查,并在加强对总公司检查的同时,注重对分支机构开展延伸检查。人身险方面,重点检查销售误导、银保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团险业务违规和资金管控等问题。对安徽、河北两省各主要保险分支机构开展“拉网式”检查,选取平安人寿和阳光人寿两家总公司进行重点检查。中介方面,重点检查保险公司利用中介渠道从事违法违规行为。资金运用方面,组织银行存款专项检查和保险资金运用新规执行情况检查。同时,继续推进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反保险欺诈、反洗钱工作。全年共派出2126个检查组7883人次,对2162家次保险机构和中介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共对926家次机构和1056人次实施了2768项次行政处罚。

(三)加强法人机构监管,增强市场主体规范发展的自觉性。一是推进公司治理监管。通过公司治理报告、窗口指导、董事会秘书谈话等方式,督促公司落实各项监管制度。二是强化保险集团监管。围绕资本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内部控制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配套制度,逐步建立保险集团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对国际保险集团监管“共同框架”的研究。三是强化法人机构责任。加强对总公司的综合检查。强化对总公司和高管人员的责任追究,严肃处理涉案责任人400多人。加强对问题公司的质询监管,向总公司通报违法违规情况,跟踪监督公司认真查找原因并加以整改。要求各公司将监管部门处罚情况及有关要求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强化出资人对公司经营的约束。四是加强保险公司透明度监管。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除个别公司因重组原因外,首次实现所有保险公司对外披露年度报告。

(四)大力推进改革创新,促进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一是继续推动保险公司改革。支持中国人保集团引入战略投资者。推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支持新华人寿上市。开展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探索设立自保公司和农村保险互助社。支持中小公司改革资产管理体制。二是推进产品服务创新。研究制定保险业参与新农合经办,以及商业保险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继续推动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在5个地区开展变额年金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探索设立专属销售公司。三是加强对行业科学发展的引导。以银保业务为重点,继续推进人身险结构调整。强化对产险公司经营情况、偿付能力、绩效考核、预算执行以及压力测试等情况的监测,推动产险公司转变经营理念。四是制定发布行业“”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明确了“”期间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五)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着力解决保险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针对车险经营中的弄虚作假问题,加快推进全国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建设,除西藏外,涵盖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的全国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基本建成。推动完善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将查询范围扩大到非车险领域,并将销售渠道、手续费等相关信息纳入查询内容。二是针对银行保险和销售误导问题,联合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制定人身险业务经营规则、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规范保险业务经营活动。三是针对车险“高保低赔”、“无责免赔”等产品服务问题,研究制定车险条款和费率管理办法,从产品设计、流程控制、理赔服务等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指导部分地区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四是针对理赔难问题,加大对保险理赔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理赔服务质量的监测曝光。车险结案率逐步提升,结案周期明显缩短。

经过一年的努力,保险监管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保险市场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保持了平稳发展的态势。一是保险业务发展基本稳健。20xx年全国实现保费收入1.43万亿元,同比增长10.4%。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4617.9亿元,同比增长18.5%。人身险保费收入9699.8亿元,同比增长6.8%。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5.9万亿元。二是保险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从年初的7家减少到5家,不达标公司的风险状况逐步改善。三是治理市场秩序工作取得成效。虚假批退、虚挂应收初步遏制,虚假赔案逐步减少,银行保险和电话销售中的不规范现象有所好转,意外险市场违规竞争问题得到较好控制。四是保险服务能力有所提升。20xx年保险赔款和给付3910.2亿元。农业保险、养老健康保险、责任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等领域的覆盖面不断扩大。

20xx年,保险监管克服各种矛盾和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特别是各保监局身处监管一线,承担着监管一方保险市场的重要职责,在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保险监管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保监会历届领导班子打下的良好基础,得益于全体监管干部的辛勤工作。在此,我代表保监会党委向大家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保险监管面临的形势

总体上看,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的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保险业也处在发展的黄金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变,保险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变,这是我们做好监管工作的有利条件。同时也要看到,近一个时期外部环境比较严峻,尤其是保险业长期积累的一些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保险监管面临很大挑战。对此,我们要有清醒认识。

(一)深刻认识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对保险业的影响,进一步增强保险监管的大局意识

今年国际国内形势可能更为复杂严峻。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上升,经济下行风险加大。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持续深化,正从边缘国家向核心国家扩散,甚至会加剧银行业危机,欧债危机的前景仍然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复苏步履维艰,欧元区经济衰退风险增大,美国走出经济困境面临诸多制约。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通胀压力较大,外需减弱可能导致经济增长放缓。宏观政策选择存在不确定性,发达国家、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宏观调控都面临两难选择,流动性过剩和市场预期低迷并存,加上投机行为盛行,随时可能对世界经济稳定造成冲击。国际金融市场和大宗商品市场大幅动荡的局面可能仍将持续。从国内看,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呈现增长较快、价格趋稳、效益较好、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但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仍很突出,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物价上涨压力并存,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节能减排形势严峻,经济金融等领域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潜在风险。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将通过金融市场、实体经济和保险消费者等多种渠道,对保险业的承保、资金运用和资本补充等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增加了行业发展和风险防范的压力与难度。

当前,保险业的发展与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联系日益密切,保险监管的有效性越来越取决于我们对全局形势的把握,取决于我们能否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广的维度上掌握保险监管工作的规律。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深刻把握宏观经济和金融形势对保险业的影响,做到“跳出保险看保险、跳出监管看监管”,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金融稳定的大局来谋划保险监管工作,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研判,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二)深刻认识当前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增强保险监管的紧迫感

尽管近年来保险业保持了比较好的发展态势,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阻碍行业科学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容忽视,需要抓紧时间解决。

第一,行业社会形象亟待改善。一直以来,保险业声誉不佳、形象不好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三个不认同”。一是消费者不认同。理赔难、销售误导、推销扰民等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反映强烈,且长期以来未能得到较好解决,导致消费者对行业不信任。二是从业人员不认同。保险业基层员工压力大,收入低,社会地位低,感觉被人瞧不起,对自身发展没有信心。三是社会不认同。行业总体上仍停留在争抢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的低层次竞争水平,为了揽到业务不惜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这些问题正在不断地侵蚀保险业发展的诚信基础,严重损害保险行业形象,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很可能会引发信任危机,制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行业发展方式急需转型。近年来,保险业的发展基础和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十几年沿袭下来的粗放发展模式却没有发生改变。比如,保险业发展模式仍停留在“跑马圈地”的时代,“以保费论英雄”、“以市场份额论英雄”,一些保险公司不重视加强内部管理和产品服务创新,导致行业竞争能力较弱,发展后劲不足。有的公司甚至不惜违法违规,不顾成本效益,一味追求速度规模和市场份额。又比如,财产险业务主要靠车险,人身险业务主要靠同质化理财产品的局面已经持续多年,保险业在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严重不足,越来越不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再比如,十多年来保险业一直采用的营销员管理体制,曾经在提高保险服务效率、推动行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体制的弊端也逐步显现,管理粗放、大进大出、素质不高、关系不顺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同时,在社会劳动力成本不断攀升和富余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大部分营销员收入仍然停留在上世纪末的水平。总之,当前保险业发展方式已经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跟不上外部环境的变化,迫切需要加以转变。

第三,保险人才队伍素质不高。整体上看,保险业进入门槛低,人员学历低,精通保险、擅长管理的中高端人才,特别是核保、核赔、风险管理等专业型人才,以及管理、营销、培训等经验型人才严重不足。营销员队伍中很大一部分只有高中学历,很多是下岗再就业人员,能力和素质不能适应现代保险业发展的要求,与银行、证券等其他金融行业相比更是有较大差距。保险公司片面追求眼前利益,习惯于“挖角”,对人才使用有余、培育不足。有的公司在筹建分支机构时,因为找不到符合监管要求的管理人员而不得不终止筹建。保险公司在人员管理上忽视制度约束和品德考察,在人员任用上片面追求业绩导向,造成“劣币驱逐良币”。在高薪高职的诱惑下,部分高管人员与业务骨干缺乏长远职业规划,在保险公司之间频繁跳槽,拉高了经营成本,败坏了行业风气。

第四,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险业发展。特别是20xx年国务院23号文件发布以来,全社会对保险的认识不断加深,各级政府也越来越重视发挥保险业的作用。但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外部环境不适应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在法律环境方面,部分业务领域的法律不健全,比如,农业保险缺乏专门的法律制度。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还没有建立,农业保险运行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交强险亏损的问题日益突出,制度设计需要调整。在政策环境方面,商业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业务领域缺乏相应的财税政策支持,业务发展存在政策瓶颈。国家政策支持的巨灾保险体系还没有建立,自然灾害风险分散转移和补偿救助机制缺失。在社会环境方面,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和风险意识有待加强,一些政府部门通过保险这种市场化手段进行风险管理的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保险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的任务比较重。

在看到这些长期性问题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近一个时期由于严峻的外部经济金融形势和行业自身的问题共同作用,行业发展面临的困难骤然加大,给监管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20xx年,保险业的形势已经十分困难,业务增速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保险投资年化收益率仅为3.6%,一些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较年初下降60个百分点以上。在严峻的外部形势下,20xx年保险行业和保险监管面临比20xx年更大的挑战。一是稳健发展的难度更大。受内外部因素影响,行业面临业务增速下滑、偿付能力下降、投资收益下行、经营效益下挫的巨大压力。二是风险防范的要求更高。20xx年行业整体偿付能力大幅下降,资本缓冲空间和风险吸收能力明显缩小,行业承受内外部冲击的能力显著削弱。预计今年分红保险产品的分红水平较低,可能诱发集中退保问题。同时,案件风险处于高发期,需要采取有力的措施进行治理。三是规范市场的任务更重。人身险公司在发展困难的情况下,公司经营的回旋余地下降,各种违法违规经营和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可能高发多发。财产险公司在承保盈利比较好的情况下,违规支付手续费、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可能再度抬头。

(三)深刻认识保险监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增强保险监管的有效性

这些年,保险监管从无到有,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相对于不断变化的外部形势和行业快速发展的实际,仍存在很大差距。保险监管的主要矛盾仍然是监管水平与行业科学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管定位模糊。部分干部对监管和发展关系的认识仍有误区,长期形成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没有及时调整到位。既存在干涉保险市场微观运行的现象,也存在对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的问题,监管缺位、错位和越位的情况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把促发展当作抓发展,习惯于给公司搞排名、下指标、派任务;有的担心加强监管会阻碍发展,在具体监管上畏首畏尾;有的把监管与主管混为一谈,过多地站在保险公司的立场上思考问题,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意识没有牢固树立。

二是监管规章制度不健全。一些领域存在制度真空,比如市场退出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也没有形成统一的制度。一些制度与行业实际存在脱节的现象,比如保险费率市场化的问题,传统寿险还在沿用2.5%的预定利率,车险还在使用行业统一条款。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准入标准,仍然停留在保险市场发育初期的水平。

三是监管标准化建设不足。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没有得到有效约束和规范,各保监局实施行政处罚时随意性比较大,罚与不罚的标准不统一,罚轻罚重的标准不统一,罚多罚少的标准不统一。行政许可的弹性较大,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的受理标准、审批标准把握不一,差距悬殊。监管的执行力不强,部分领域和部分地区保险监管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监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会机关有的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复,存在多头监管或监管真空的问题,会机关和派出机构未能很好地形成工作合力,工作的协调一致性有待加强。

四是监管信息化水平不高。信息化投入不足,信息化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统一的保险信息平台还没有建立,不同系统之间割裂,还没有实现信息的无缝对接。已有的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参差不齐。系统的维护没有各司其职。信息化支持和服务监管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五是监管人员素质不适应。相当部分的监管干部,缺乏保险工作经历或没有监督检查工作经历。大部分监管干部没有经历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国际化的培训几乎没有。部分监管干部存在业务不熟、专业不强、经验不够、处理复杂情况能力不足的问题。

总体上看,保险监管面临的形势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强调外部的压力和自身的问题,不是无视机遇、畏难悲观,更不是否定成绩、妄自菲薄,而是要客观冷静、正视困难,坚持把它作为加强监管、推进改革、谋划发展的重要依据。在充满挑战的今天,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忧患意识,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应对措施考虑得更周全一些,防止由于对形势的估计不足和准备不够而陷于被动。同时,要坚定信心,注重从变化的形势中捕捉和把握发展机遇,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使保险监管与保险市场的发展阶段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

三、关于保险监管的基本思路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监管的基本思路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金融保险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为目的,以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为重点,着力强化和改进保险监管,着力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改善保险行业形象,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抓服务。这是监管为民的重要体现。服务薄弱,已成为当前保险行业中社会最关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保险服务存在的诸多问题,既有保险公司发展理念落后和经营管理粗放的原因,也有保险监管不到位和引导约束不够的问题。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责任在保险公司,也在保险监管。保险监管抓服务,就是要抓服务质量,促进保险服务水平提升;抓服务创新,不断拓宽服务渠道,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抓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注重服务领域的延伸、拓展和深化,积极构建普惠型保险服务体系,努力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满意。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正确把握行业发展方向,积极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引导保险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发展关系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努力提高保险业对经济社会的保障能力、对经济发展的支持能力和对社会管理的参与能力。二是服务保险消费者。根据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险需求,加大保险产品服务的创新力度,加大保险消费者利益保护力度,加大销售误导和理赔难问题解决的力度,推动保险机构提供多样化保险产品和高质量的保险服务,让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三是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只有服务到位,才能监管到位。要增强监管的服务意识,努力帮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为经济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在服务中体现监督和管理。

严监管。这是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的现实需要。我国实行专业化保险监管的时间不长,监管的整体水平不高,影响了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不利于保险市场的规范运行。严监管,就是监管工作要“严”字当头。一是监管制度设计要严密。要把国际金融监管经验与我国保险市场实际相结合,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要把科学的规范标准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引入到保险监管中,加快推进监管的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和国际化,切实提高保险监管效能。二是执行制度要严格。要增强监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执行,确保监管的各项政策措施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确保监管的各项制度规定切实发挥效力。要严格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统一监管尺度,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三是违规处罚要严厉。要切实加大检查处罚的力度和强度,对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决不姑息,对破坏行业整体形象和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的行为决不坐视,对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决不容忍。

防风险。这是保险监管的永恒主题。保险风险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在保险市场与经济社会联系日趋紧密、与国际国内金融市场互动日趋深入的情况下,保险业面临的风险因素更加复杂,保险监管防范风险的任务更加艰巨。国际上一些保险机构破产倒闭的案例,也为防范保险风险提供了深刻的风险警示和风险教育。防风险,要注重三个方面。一是要健全风险预警的网线。盯紧风险源头,积极关注产品定价风险、操作风险和风险敞口的预测研判,做好压力测试;严查风险苗头,及时发现并跟踪市场的风险点和变化趋势,制定和调整应对措施;要根据经营机构、业务领域和发展区域的差异性,从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市场运行等方面着手,运用现金流测试和情景模拟等方法,督促保险机构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构建条块结合、广泛覆盖的保险安全网。二是要筑牢风险防范的防线。要始终绷紧风险防范这根弦,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对保险风险状况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要完善风险防范的制度机制,建立系统的保险风险指标体系,对保险风险实行量化评估和指标约束,筑牢风险防范的制度防线。要改进风险防范的技术手段,用现代科技手段监测、识别、控制和化解风险,筑牢风险防范的工作防线。三是要守住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监管工作必须做到守土有责,要增强对风险的敏感性和洞察力,防范风险的积累和矛盾的激化,防范风险的跨行业、跨区域、跨国境传递。对可能出现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促发展。这是监管的题中之义。国际金融保险监管都把培育良好的金融市场、提高行业的竞争力作为监管的重要职责之一。我国保险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发展是第一要务,没有发展,就谈不上监管。监管促进发展,不是代替市场主体作决策、搞经营,而是通过监管措施规范市场行为,净化保险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有序发展,促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发展质量提升。一是改革创新促发展。继续深化以公司治理、保险营销和价格机制为重点的保险改革,切实发挥市场在配置保险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和支持保险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和产品服务创新,着力建设创新型行业,不断增强保险业发展活力。二是政策支持促发展。加大政策协调力度,积极争取适当的财政和税收政策支持,发挥政策撬动的杠杆效应,促进农业保险、巨灾保险、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等重点业务领域发展。三是营造环境促发展。加强对保险市场运行的监管,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的行为,营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保险宣传,强化社会监督,营造健康和谐的舆论环境。

按照“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基本思路,通过几年的努力,到“”期末,力争使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监管和服务迈上一个新台阶,加快推进由新兴保险大国向世界保险强国转变。主要目标是:

——保险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坚持中国特色与国际规则相结合,完善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市场行为三支柱监管框架,形成系统科学、国际接轨的保险监管制度体系。坚持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形成门类齐全、科学适用的保险监管标准和行业评价指标体系。坚持人才兴业战略,加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业务精通、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保险监管人才队伍。

——保险行业形象明显改善。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和保护制度进一步健全,保险消费者利益得到切实保护。保险信用体系初步建立,诚信评估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日益完善,诚信经营和诚信服务成为保险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社会各界对保险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显著提高。保险行业文化建设稳步推进,体现保险核心价值理念的保险文化初步形成。

——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保险监管识别、预警和防范风险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动态偿付能力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基本建立,高效的风险预警防范体系和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不断健全,资本补充机制逐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基本建立。保险业资本实力明显增强,偿付能力整体充足,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市场运行质量不断提高。保险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市场竞争不规范的问题得到基本治理,保险市场秩序实现根本性好转。大型保险集团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中小型保险公司稳健发展,专业性保险公司初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主体多元化、竞争差异化、运行规范化的保险市场格局基本形成。

——综合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保险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显著提高,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逐步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靠近。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保险业成为金融体系的重要支柱,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社会管理体系的重要参与者。保险产品种类和服务形式更加丰富,保险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可以肯定,实现了上述目标,中国的保险市场必将更加具有竞争力,保险服务必将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业必将焕发出更大的生机与活力。

四、关于20xx年的保险监管工作

20xx年是实施“”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保险业应对严峻复杂形势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保险监管工作,保持保险市场的良好发展势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保险监管工作,要把握一个基调,突出三个重点,抓好六项日常工作。

(一)把握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工作基调

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就是要结合行业实际,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增强保险监管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在困难和挑战中培育有利因素,在改革创新中创造发展条件,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稳,就是要努力克服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研究探索逆周期监管政策,保持业务的平稳增长,促进企业的稳健经营,维护行业的稳定局面,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进,就是要把发展的困难时期作为深化改革的有利时机,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实的举措推进改革创新,扎扎实实破解几项行业共同关注的难题,抓出几个社会广泛认可的亮点,干成几件群众普遍欢迎的实事。好,就是要顺应行业做大做强做好的新期待,把握保险业发展的趋势和规律,重点处理好监管与发展、当前与长远、规模与质量的关系,在监管体系建设上迈出新步伐,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取得新进展,在突破发展瓶颈上取得新成效。

(二)突出保险监管工作的重点

保险监管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必须分清轻重缓急,集中精力抓大事、抓难事,通过抓重点工作,带动全局工作的有序开展。今年要突出抓好三件事。

第一,重点解决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问题。这两个问题深受社会各界诟病,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今年,监管机构要下决心、动真格、出重拳,打一场整顿治理的攻坚战。一是营造齐抓共管的声势。保监会要抓紧研究制定专项治理的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调动监管部门、保险机构、行业组织、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综合治理的局面,让理赔难和销售误导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二是出台管用见效的制度。出台《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车险理赔服务标准和监管指标,利用车险信息平台加强对理赔数据真实性的监督。出台《人身保险业务经营规则》,梳理和完善治理销售误导的规章制度。鼓励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寿险产品。强化保险公司特别是高管人员对销售渠道和营销员的管控责任。三是采取严查重处的举措。加大对理赔难和销售误导行为的处罚力度,查实一起,处理一起,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将检查和处罚情况以及典型案例向社会披露。

第二,建立健全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当前,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影响了保险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妨碍了保险市场的健康运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对我国进行的金融稳定评估(fsap)认为,保监会应该完善保险市场退出机制。准入退出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绝大部分新设公司都是全国性牌照;部分新公司只是对原有市场主体的简单复制和市场份额的重新洗牌;退出机制缺位,存在差而不倒、乱而不倒的现象,无法实现市场的优胜劣汰。这些问题已经成为行业和监管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必须把建立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和紧迫的工作来抓。全面系统地总结法人机构准入工作,研究探索对保险经营牌照实行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差异化竞争和专业化经营。研究制定市场退出的监管规定,建立针对股东、业务、人员、分支机构和法人机构的多层次、多渠道退出机制。明确市场退出的标准和程序,既可以是全国市场的退出,也可以是局部市场的退出;既可以是全面业务的退出,也可以是部分业务的退出;既可以是长期退出,也可以是短期退出。

第三,推进农业保险、巨灾保险、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发展。保险业要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就必须在群众急需、社会期待的一些业务领域实现突破。今年,要重点在农业保险、巨灾保险、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三个方面,加大政策协调力度,创造有利发展条件。要推动出台《农业保险条例》,从立法层面建立统一的农业保险制度框架,明确中央财政、各级地方财政、监管部门、保险公司的职责,使财政补贴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各方面的配合更加协调和顺畅。要争取政府支持,推动巨灾保险立法,将巨灾保险制度纳入国家综合灾害防范体系,争取国家在立法保障、财政税收政策、防灾减灾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加大工作协调力度,争取国家税收政策支持,推动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并逐渐拓展至健康保险、企业年金领域,服务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三)全面推进保险监管各项工作

要坚持统筹兼顾,认真抓好以下六项日常监管工作。

第一,突出风险防范重点,维护保险市场安全稳健运行。根据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和保险行业运行状况,要重点防范五类风险。一是防范退保风险。对退保风险较大的公司及时进行窗口指导,密切监测分红险分红情况及其影响,避免分红低于客户预期而出现较大规模退保。制定退保风险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和解决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二是防范资本金不足和偿付能力不达标的风险。强化风险资本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对不利情景做好预案,避免偿付能力出现大幅波动。认真研究和摸清行业的资本需求状况,引导公司加强资本管理,鼓励公司适时通过多种渠道补充资本,缓解偿付能力压力。以次级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次级定期债券为重点,研究制定有关制度,拓宽资本补充渠道,优化保险行业资本结构。三是防范资产管理的风险。重点检查保险资金存款、融券中的不规范行为,以及权益投资领域的利益输送和内幕交易等问题。严禁保险资金进入民间借贷。深入贯彻资金运用监管新规,提高核准审核事项的效率。进一步完善保险资产管理监管信息系统,加强系统监测和分析运用,大力提升非现场监管的能力。四是防范案件风险。强化公司内控,将监管要求内化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保险稽查制度,加强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的合作联动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全面提升行业对案件的防控能力。五是防范风险跨境跨行业传递。跟踪研究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深入分析外部形势变化对保险业的影响,结合保险市场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对市场运行情况和风险因素的分析研究,提高风险的监测、识别和预警能力。与此同时,要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督促保险机构从组织流程再造和技术手段更新等方面着手,在战略、制度、技术、人才等各个层面不断强化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第二,完善保险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着眼于建设现代保险监管体系,拓宽监管视野,完善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手段。一是加强保险监管体系顶层设计。加紧开展美欧等保险监管制度比较研究,加强对国际经验的学习和借鉴,明确我国保险监管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确定监管体系建设的路线图、时间表,从战略高度稳妥推进我国保险监管与国际规则的衔接进程。二是完善保险监管制度。加快推进保险监管制度“废改立”工作。本着急用先建的原则,尽快建立健全治理销售误导和理赔难、保险市场准入退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质和行为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加强对已有规章制度的梳理,努力消除现存规章制度之间的冲突和不一致。加强监管执行力建设,确保各项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三是推动保险监管创新。对于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可分门别类,先选择2到3个保监局进行监管创新试点,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方法,然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四是提高保险监管国际化水平。立足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早、市场化程度高的实际,稳步提升行业对外开放水平。借鉴iais新的保险核心原则,推动我国保险监管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密切跟踪研究iais共同框架制度进展,积极参与关于偿付能力、资产负债评估等核心监管制度的建设进程。推进国际保险监管合作,增强我国在国际保险监管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提升我国保险监管的国际地位。

第三,大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提高保险市场运行效率。一是突出规范市场秩序的重点。检查对象方面,选取市场份额较大、违规问题较多以及整改不力的公司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方面,财产险要继续严肃查处经营数据不真实和理赔难问题,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人身险要重点查处销售误导、侵占挪用保险资金、业务和财务数据不真实等违法违规问题,切实防范市场违规行为反弹;保险中介要严肃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检查纠正保险公司不正当交易行为。二是提高规范市场秩序的有效性。重点是强化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控责任,将分支机构违法违规的情况与总公司高管的法律责任及其任职资格挂钩、与公司申报新产品及其开展的业务范围挂钩、与公司的机构批设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挂钩。加强对总公司的质询及通报,定期向总公司及总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通报公司系统内违法违规被处罚的情况,提出整改要求。三是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以处罚责任人、停业、吊销许可证、追究上级领导责任为主要手段,对违规机构和责任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健全制度机制,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一是把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放在监管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是保险监管的天职,是衡量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消费者相对保险公司而言处于弱势的位置,需要监管机构的保护。当前世界各国金融监管当局都将保护消费者利益作为监管的重要目标之一。要努力做到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切实把保护消费者利益作为保险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逐步建立保险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消费者利益保护机制。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监管组织体系,逐步充实力量。建立健全保险纠纷调处机制、理赔服务监督机制。抓紧拓宽消费者诉求表达渠道,建立保监局局长接待日制度,尽快推出全国统一的投诉维权电话专线,强化保监会官方网站的投诉功能。三是健全保险投诉机制。建立投诉工作考评机制,全面考核保险机构投诉处理机制运转、信访投诉数量与投诉率等情况,将部分考核指标定期向社会公布,促进保险公司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督促公司及时处理投诉案件,提高办结率。四是开展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公众风险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不断丰富和完善公众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搭建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保险教育平台。五是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探索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由社会各界对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

第五,推进改革创新,增强保险市场发展活力。一是继续深化国有保险公司改革。支持中国人保集团上市,推进中国人寿集团股份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抓紧完成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加强保险集团监管,推动国有保险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切实增强集团公司风险管控、资源整合、战略协同能力。二是深化保险公司治理改革。发布《保险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管理办法》,强化股东对公司的责任。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制度,规范董事会运作。健全保险公司监督问责机制,强化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推动保险公司建立规范的薪酬管理机制,发挥薪酬在风险管理中的导向作用。三是稳步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系。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加强对新渠道、新模式的探索,促进电话销售、网络销售等新型销售模式的发展。探索保险销售专业化进程,推动车险代理销售向专业化转变,研究银行保险专业化发展途径。四是研究推进费率市场化改革。按照审慎放开的原则,稳步推进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寿险产品定价机制,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增强行业竞争力。五是加强保险产品创新。改进保险产品监管,研究建立保险产品电子化报备和管理制度。继续推动变额年金试点工作,促进产品差异化经营。

第六,加强监管标准化建设,建立保险经营和服务评价标准。一是建立保险机构经营评价体系。完善分类监管体系,按照客观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原则,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状况、风险控制、公司治理、合规经营、社会贡献等方面,健全综合评价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指标体系,督促和引导保险机构建立正确的企业发展价值观,突出内涵式发展导向,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二是建立保险机构服务评价体系。根据产险、寿险、保险中介等不同的服务类型,建立覆盖保险销售、承保、回访、理赔等各个环节的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督促和引导保险机构改进服务质量。三是完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统一标准。认真研究梳理现有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规章制度,健全监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依法建立统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减少监管随意性。

五、关于监管自身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保险监管任务艰巨繁重。保险监管系统要更好地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必须立足实际,扎扎实实地抓好监管自身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人才是事业发展最宝贵的财富。保险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起步较晚、基础相对薄弱,与历史较久的国家部委以及其他监管部门相比,都还存在较大差距。今后一个时期,要把监管人才作为保险监管事业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以培养和造就三支高素质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第一,抓好以“一把手”工程为重点的领导班子建设。只有一流的“一把手”才能带出一流的监管局和部门领导班子,才能带出一流的监管干部队伍,才能创造出一流的监管工作业绩,“一把手”整体素质和能力的高低对于保险监管事业起着决定性作用。必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一把手”工程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充实领导班子,特别要选好配强各局、各部门的“一把手”,注重把有宏观战略思维、全球金融视野、丰富监管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廉洁自律意识强的优秀干部,放到“一把手”岗位上。全面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领导干部尤其“一把手”要不断提高推动行业改进服务的本领,依法严格监管市场的本领,防范化解保险风险的本领,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的本领。完善干部调训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重点培训。

第二,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各监管局、各部门要立足未来5-20xx年甚至更远的工作需要,把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发现人才为重点,以培养人才为基础,以用好人才为目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一批政治立场坚定、监管能力较强、专业知识丰富、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局、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要有计划地组织和安排后备干部到艰苦地区、不同岗位和监管一线经受锻炼和考验,增进对行业的感情,提高监管工作的能力。要加强对后备干部队伍的跟踪培养和动态管理,对表现优秀的要及时提拔使用,对不思进取的要坚决予以淘汰。通过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保险监管事业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第三,抓好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保险监管需要一支熟悉金融、财务、精算、法律、资产管理等知识的专业技术干部队伍。要根据保险监管事业发展的需要,尊重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规律,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机制制度,抓紧培养一大批熟悉规则、精通业务的专家型监管干部,包括精算师、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才。注意吸纳有市场经验、有专业资格的中高层次人才、海外人才加入监管干部队伍。积极探索行政序列和专业技术序列“两条腿走路”的新路子,建立符合保监会特色的专业技术序列和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加大专业技术监管岗位设置力度,拓宽职业生涯发展通道,创造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的良好环境。

在抓好三支队伍建设的同时,要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在选拔、使用、培养和激励人才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创新。坚持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相结合。一方面,抓紧完善全员岗位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方式,完善培训机制。利用境外著名大学和其他培训机构开展干部培训,拓宽监管干部的国际视野。初步计划,在三年内将保险监管业务骨干轮训一遍。另一方面,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将业内和业外、基层和高端、国内和海外等渠道相结合,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逐渐推行干部轮岗交流、上挂下派锻炼、与保险公司互派干部挂职等制度。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努力营造正确的用人导向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今年,要拿出部分司局级领导干部岗位,实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建立健全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对干部的考核,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

要把保险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与党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继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的表彰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推进保险业精神文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巡视工作制度,加强对保监局的巡视和监督。接下来,我们还将召开保监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门部署。

(二)加强基础建设,夯实保险监管工作基础

基础建设是保险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要从以设施投入为主的“硬件基础”和以监管制度制定为主的“软件基础”两方面入手,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目前保监会oa系统的运用还比较有限,办事办文主要是通过纸质媒介。未来一个时期,要重点加强保险监管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现代科技手段在保险监管工作中的运用。推动建设保险数据中心、保单登记中心和共享信息平台。尽快开发应用全会统一的办公自动化、网上政务处理等系统,完成保险监管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和现场稽核系统升级,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推动监管信息系统的集成化、标准化建设,实现实时、专业、精细、有效的非现场监管。优化监管信息数据库,提高数据查询的便捷性和实用性。完善已有的监管信息系统,加强信息系统的维护、整合与应用。

二是强化监管效能考核评价机制。要量化干部考核,切实监督、规范、制约监管干部的行为,建立和执行科学的分层分级素质达标过关和考核评价体系。根据系统内监管干部的岗位分工、年龄结构特点进行分类,制订不同层次、级别的素质达标标准,为有针对性的组织培训和考核打好基础。要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易量化的区域保险市场监管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体系,对区域保险市场监管效果进行评估,提高监管的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能力。加强对保监局监管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促进监管效能的提升。

三是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行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情况下,监管干部需要进一步拓展宏观视野,关注和分析行业发展和监管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尤其是领导干部,更要提高战略思考的能力,注意研究国际国内经济金融与保险业的互动关系。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重视和加强研究,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三)加强文化建设,培育具有时代精神的监管文化

党的xx届六中全会,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全面部署。深入贯彻xx届六中全会精神,对于推进保险监管文化建设,促进监管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保险事业发展到今天,文化越来越成为监管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监管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因素。培育具有时代精神的监管文化,越来越成为建设现代保险监管体系的迫切需要。先进的监管文化具有团队力量的凝聚功能、工作目标的导向功能、个人行为的自律功能、组织培养的激励功能和监管部门形象的塑造功能,是推动各项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精神动力。

先进监管文化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建立先进的监管文化,必须要有广大监管干部的积极参与。为此,会党委决定用1年的时间集中组织开展保险监管文化建设大讨论,从思想和认识上解决“为什么开展监管文化建设”、“建设什么样的监管文化”、“怎样建设监管文化”等问题。要研究保险监管文化的特点、形式和内涵,明确保险监管要“提倡什么”、“坚持什么”、“崇尚什么”,逐步形成保险监管的核心价值理念。要通过保险监管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监管干部对保险监管事业的认同感,提高监管队伍的凝聚力。同时,要组织推动全行业开展保险文化建设活动,提高行业发展的软实力。

同志们,今年的保险监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保险监管事业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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