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司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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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亭乡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十分重视,要求司法所将人民调解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力度,确保一方稳定。
1、进一步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力度。建立健全了乡司法所的建设,规范了内务管理,各村成立了调解委会,成立乡级义务调解员,配备了纠纷信息员、联户长,积极为社区居民开展了法律服务和调解工作。
2、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预防和调处各类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坚持“大的纠纷不出居,小的纠纷不出组”。努力适应纠纷在新时期下,出现的构成复杂化,领域扩大化,表现形式多样化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类纠纷和矛盾,减少“民转刑”和群体性上访发生,纠纷调解达到100%,成功率98%以上。全年接待来信、来访、来电38件,100多人次,各居委会、企业调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信息反馈制度,今年对民间纠纷排查调处38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3、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各社区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调解文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水平和公信力。
4、加大各村调解员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素质,针对各社区、各企业纠纷的特点,分别于5月和8月利用综治例会,有针对性地重点以调解文书的制作、调解技巧和新的《信访条例》。并与乡司法所签定了“法律援助进社区”协议书。至今已帮助5人进行了法律援助。
5、加强和完善调解组织的网络建设,巩固和加强各社区调解组织,调动发挥信息员、调解员的积极性,使各类纠纷能够及时发现并调处。乡党委、政府拿出资金3万余元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经费保障,稳定调解队伍,做好调解工作,做到了经费落实。
2011年,我街道社县矫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县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千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街道现有在册社县矫正对象0名,其中男性0名,女性0名;假释0名,剥夺政治权利0名,暂予监外执行0名。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街道社县矫正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社县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街道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县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街道领导小组与社县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县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县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县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街道积极探索社县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县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县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县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县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县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县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县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县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街道实际,街道社县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县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三、
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下半年我们会继续积极做好社县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社县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断完善社县矫正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认真解决社县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社县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市、县社县矫正试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社县矫正工作者要积极探索积累社县矫正工作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县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2、夯实工作基础,抓好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和帮教工作水平。要积极根据各种有利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构筑较为完善的社县矫正平台,为社县矫正工作提供良好载体,提高对矫正工作的认识。同时,要加强矫正工作办公室内部台帐资料和矫正对象卷宗资料的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遗失卷宗资料现象的发生。
3、深入拓展社县矫正工作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县矫正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探索社县矫正工作新途径,摸索新的管理模式。要针对矫正对象在转入矫正期,心理上都有一种失落感,认为自己被社会、家庭抛弃,不安心改造的情况。要依法落实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给予行政奖励、减刑等。
千善司法所2012年12月30日。
工作中,我单位坚持搞好“五送”活动。即:安置帮教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的送法律活动;安置帮教与解决就业相结合的送技术活动;安置帮教与政策支持相结合的送项目活动;安置帮教与扶贫帮困相结合的送温暖活动;安置帮教与法律援助相结合的送保障活动。日前,我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50人,社区矫正人员31人,生活稳定,没有重新犯罪迹象。
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们按照20xx高亭乡的,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在依法治乡中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调动辖区内一切积极因素,坚持每月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并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努力促进依法治理水平和全乡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确保我乡政治、经济、社会的繁荣与稳定。
充分利用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和村民小组法制宣传信息员,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各类纠纷隐患,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各种产业培植的不断发展,农村山林水土等各种矛盾纠纷也增多,交织复杂,但结合实际,针对纠纷提出对策和防范措施,力求做到每月小排查,每年集中排查,随时掌握各村寨的纠纷发生情况。半年内共调处纠纷68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88%。其中土地纠纷22件、征地纠纷16件、赔偿纠纷12件、婚姻纠纷3件、水利纠纷4件,其他纠纷11件。收取法律服务费300元,法律援助15件。
上半年,我局按照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部署,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精心部署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扎实抓好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半年度工作目标。现将我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做好全乡中心工作的前提条件。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的副乡长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武装部、财政所、国土分局、农机站、林业站等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安派出所所长,司法所长兼任普法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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