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之后对书中内容的个人感受和思考的一种表达方式,通过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中的思想和情感。读后感不仅仅是对书中故事情节的简单描述,更重要的是去思考和分析书中的主题、作者的观点以及给自己带来的启示和影响。读书不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更是为了启迪自己的思想,提升自己的素质。写读后感时,可以尝试将作品与现实生活、社会问题、历史事件等相结合,以拓展自己的思维和议论能力。以下是一些读者们写的关于某本书的读后感,他们的言辞真诚而动人。
笑到最后的人才是真正的赢家。”
这是写在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首页的一段文字,这个假期我反复看这本书,书中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比尔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脚腕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为了活下去,在这个信念支撑着下,他扔掉了金子、匍匐前进、吃生的小鱼和草……最后,他的胃失去了知觉,感受不到饿了。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为了战胜这匹令他时刻要将他置于死地的病狼,他诈死,引诱狼过来,然后,一把抓住他的喉咙,然后翻个身,压在它身上,不断对狼进行伤害。最终,他在人与狼的战斗中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他成功了。他继续前进,不久就被一艘船给带回去了。他,获救了。
热爱生命读后感
。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反抗,不屈服,不放弃。他是多么的坚强。想想我们的身边却常常看到这样的报道:为一次考试失败、一点误会、一些挫折、一点儿不足挂齿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意志薄弱,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
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就是生命,生命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生命却又如此强大,强大让你不管面对什么,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像故事的主人公这样去热爱生命,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艰难处境也能绝处逢生。让我们在人生的路上怀着希望,坚定信念、不怕磨难,做一个笑到最后人生的赢家。
这就是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中所刻画的危险之地。作为一名有着浓郁的北方气息的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中充满了对生命的诠释和辩证。而在《热爱生命》中,杰克·伦敦更是在残酷的境遇中,凸显了生命的珍贵和伟大。
主人公作为一个淘金者,怀着梦想来到了荒原。但在恶劣的环境和同伴的抛弃下,梦想早已失去了意义,唯一的选择只有一个——求生。
于是主角开始孤军奋战——为生存而战。但他的对手——死亡却一步步向他逼近着,恨不得立刻掐灭那生命之火:枪、猎刀早在行程中丢失,野兽的威胁,逐渐成了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风雪中,食物早已耗光,他只能靠运气吃路边沼泽的鲦鱼;更可怕的是,自己双腿早已血肉模糊,独行的恐惧使他时刻神智不清绝望在他身边虎视眈眈,生命的火光也越来越微弱。
但他不愿意死,不愿意生命之火熄灭在这茫茫荒原中。对生命的追求支持着他不断前进,想倒下时,他忍着疲倦向前爬行;面对腥臭难忍的沼泽水,他坦然与生存共饮。即使身后一直有着一匹对自己垂涎三尺的野狼,即使同伴的骸骨是多么地触目惊心,他硬是支持下来,凶死野狼,喝了狼血,终于从荒野中走了出来,留下了一曲震憾人心的生命赞歌。
生命,看似好脆弱,但它小小的火焰中却饱含着让人克服一切,击败一切的力量,正是这力量,主角才能在这个世界不断繁衍,创造美好的未来。
所以,无论何时,都不要让你的生命之火熄灭。《热爱生命》会告诉你,生命是最宝贵的财富。
《热爱生命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他的文章我觉得就像是一篇篇的纪实文章,因为他本人拥有的坎坷人生阅历,使得他的笔下人物生动形象,故事情节起伏跌宕,很有悬念,很有感染力。今天,我读了文中的《北方的奥德赛》。
故事讲的是印弟安酋长纳斯,来自世界的边缘阿卡屯,他对仇人的女儿恩卡一见钟情。他即刻向恩卡的母亲提出聘礼,付出了他所能付出的一切,包括成堆的礼物,鱼、皮毛和油、珍贵的玻璃珠子和大皮船。他成功了,然而在他的婚礼上,来了一群在海上漂泊的人,为首的头发像海狮鬃毛的人抢走了恩卡。从此他踏上了一条寻找的漫漫长路。
他越过了奔腾的大海,穿过了暴风骤雨,经过了上千个城市,在挨了好多年的饿,受了各种各样的苦难,历尽千辛万苦,碰见各种陌生的面孔,他终于找到了恩卡,但是恩卡早已忘掉了他,她宁愿留在那个已经死了的人的身边,也不愿意跟随纳斯回去。
我觉得纳斯很勇敢,能够坚持自己的意愿,为了找到恩卡,能够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不退缩,不放弃。同时也觉得纳斯很可怜,经过了那么多年,遇到了那么多的艰难险阻,终于遇见了自己心爱的人,但却没有得到完美的结局,而是悲惨地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离开。
我不明白为什么恩卡不愿意和纳斯一起离开,是忘记了他?还是已经不再喜欢他?我觉得纳斯过得太悲惨,经过了那么多的努力,却没有得到最美好的结局,这是一个悲剧。
同时,我希望纳斯不要太悲伤,因为他毕竟努力过,坚持过,他对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交代,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了,也是一个胜利者。
这个故事,给我的感觉是人生可能会有悲剧和喜剧,有时自己努力了,也可能会有不同预想的结果,这时候我们都要正确去面对,只要能证明自己努力了,那就是胜利者!
一直以来,我始终坚信自然界的生存法则是“物竞天择、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直到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它让我意识到,在人与自然的残酷斗争中,只要怀惴着对生命的无比热爱就能战胜一切。
这本书赞美了“信念、勇敢、善良、坚毅”这些人类高贵的品质,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描写一个淘金者遭遇同伴抛弃后,在大自然的逼迫下,以他惊人的生命力和对活下去的信念战胜了一切。
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的生命力呢?其中一个原因是他有着强大的内心力量---信念。作者笔下的他虽然被自己的同伴抛弃,但是他仍然相信同伴会在约定地点等他一起回去,并坚信能够靠自己的力量战胜艰苦的环境,这就是给予他强大动力的内心力量。有了这样坚定的信念,他就成功了一半。
另一个让我为之动容的是他的勇敢、百折不挠和适应环境的能力。一路上,为了生存,他忍受着饥饿的折磨,吃着毫无营养的野果,吮吸着动物骨头的骨髓,吃着一些细小的生鱼,喝着病狼的血液,所有的这一切都没有把他打倒,他依然凭借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坚持着,始终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念头。
他的心中一直充满着爱,他是那样地善良。当他在极度饥饿的状态下发现了中途抛弃他的同伴—比尔的尸体时,第一个反应并不是用他的尸体充饥,即使他知道这样做的结果将很有可能使唤他自己也面临着同样的下场,但出对于朋友的尊重,他宁愿自己忍受饥饿的袭击也不愿意吃自己的同伴。因为即便比尔抛弃了他,但在他的心中,比尔依然是他的朋友。
一路上,他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忍受着伤痛的折磨,忍受着同伴的抛弃,面对重重的困难,面对生命的挑战,永不言弃,这是要有多么强大的内心啊,所以,他更是勇敢的。他失败了,因为他最后没有了金子,但他更是成功了,因为他活了下去,在这世界上,还是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呢。
让我们一起善待生命,热爱生命,怒放生命吧!
生命有多么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位淘金人带着辛苦淘来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尔的同伴踏上了遥远而艰难的归途。然而,他不小心扭伤了脚,他的同伴弃他而去。孤苦一个人走在荒野之中,频临死亡,他毅然丢掉了所有淘到的所有黄金,轻装上阵。一路上,忍饥挨饿,风餐露宿,与野兽对抗,终于在绝境中生存下来。
我在这个故事中读到了这位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生命本来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严苛的大自然的种种考验中将不堪一击。然而,这位淘金人面对种种考验,顽强地生存下来。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并用足够的耐心与饥饿的大灰狼斡旋到底……这一切,都源于对生的渴望!
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起攻击,淘金人以顽强地意志也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的温润的血。他活了下来。
这是对生命多么顽强地热爱啊!正是这种热爱,才使淘金人能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
今日,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经过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我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十分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可是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我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可是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理解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我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可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著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我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此刻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十分欢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心魄的力量!
杰克?伦敦笔下的生命很奇妙,它有顽强的意志,它告诉我们: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
人之所以成为人,是多少年进化的产物,这漫长、痛苦的过程不仅产生了现在的主宰地球的生物,更培养了人类顽强的意志,人类逐渐成为挑战自然的胜者,顽强的意志是很重要的因素,这种意志顽强的背后其实就是很简单的想法--活下去,不管情况怎样,活着就有希望,就有明天。意志应该是我们对待挫折的有力武器,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不可能都一帆风顺,谁都会遇到挫折,甚至是难以承受的磨难。我们会想到放弃,在这个时候如果想想杰克?伦敦笔下的淘金者与狼血肉搏斗的过程和他所表现的那种超凡意志,我们就会感到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鼓励着我们坚持下去。
热爱生命,就要有顽强的意志,并且要敢于胜利!活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都是曲折坎坷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要有顽强的意志、学会抗争和不懈的努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同样是鲜活的生命,在有些人那里就黯淡无光,而在另外一些人那里却坚韧得令人不可想象,汶川大地震中创造的一个个生命的奇迹让人感动、令人震撼,他们的生命璀璨的有如正午的太阳!为了让我们的生命更有价值、意义,让我们热爱生命,以顽强的意志克服生命中遇到的磨难,使生命之花绽放地更加绚烂!
记得有一个文学家曾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形成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上。读了这本书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战胜了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以前,我认为生命只不过是包含肉体的躯壳罢了,支配着我们的思想、意志和行动。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了所有。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像行尸走肉一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受外界压力困惑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从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忘记了学习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加丰富精彩。如今,我对学习和生命都有了新的见解,明白这一切其实都是为了自己。
现在有的学生不顾生命的危险,染上了吸烟、酗酒、、吸毒等等一些恶习,摧残着自己宝贵的生命。而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要坚强。如果你懦弱,那么你将永远逃不出困难的泥潭。
这几天断断续续的看完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真的要感谢这个译者,让我有幸拜读一下这部伟大的作品。
书的名字其实是几个小短片的集合,看完以后你才会发现,真的一切都会过去,好的会过去,坏的也会过去,唯一能抓住的就是现在了。生命的意义就在于活着。
生活里面有苦难,有欢乐,有无奈,也有惊喜。只有在这样波荡起伏的人生中,才会让生命有意义。在高潮时记住低潮的困苦,在低潮时常怀有对人生的期待。这世上所有的事情,都不能让你轻言放弃。
我读的是雨宁的译本,书中对于环境的描写,真的是出神入化了,我想,唯有真正看过这样的风景,经历过这些坎坷的人,才能够最真实的描写出来吧。不带一丝感情,就是客观的描述,也让你身临其境,置身于一片茫茫雪山,一段段刻骨的回忆中。
除了作者写实的功夫了得,他对于人生意义认识的深刻才最让人肃然起敬,就算是最平凡的时间中,最单纯的事件中,蕴含的道理需要一生去追寻和体会。
最可惜的是作者卒于四十的壮年,如果上天对他厚待,我想我们能看到的会是一个更加丰富多彩的世界。
一切都会过去,唯有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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