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总结(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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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6 00:00:00    小编:长久的心动-

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总结(精选8篇)

小编:长久的心动-

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善始善终,只有总结才标志工作阶段性完成或者彻底的终止。通过总结对工作学习进行回顾和分析,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引出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今后工作和实践活动。那么,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总结篇一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编制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

2021 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面对的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第一个五年的新局面,必须把精心组织、抓紧起草、编制完成“十四五”规划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规划体系实现目标一致、举措一致,统筹兼顾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确保决策部署实现一体化推进和管理。

现规划编制体系目标与举措高度统一,促进党的政治理论与自觉行动积极转化,确保高质量、高标准编制。要将“发展是第一要务”作为整体构建、完善落实国家治理体系的行动指南,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继续扩大开放,优化经济结构,转换提升质效,时刻维护好实现好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生活安宁。

树立规划“风向标”,迈出关键一步、更进一步。五年规划编制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生态方方面面,当前处于“十三五”收官之战和“十四五”规划开局关键时期,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既是“期末考”又是“升学考”。要坚持以民心所指作为规划所向,围绕增进人民福祉“风向标”,广开言路、开门问策,畅通建言献策渠道,自觉融入群众、融入一线,切实将调研成果转化为依靠群众智慧的强大能量。要将专家学者、基层干部、志愿群众各类主体的征求意见合理纳入到编制中来,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为真正解决问题、服务造福群众提供科学依据,汇民智、聚民力,在科学研判和付诸实践中保持向好趋势、步调一致。

愿景照进现实。

行百里者半九十。谋篇“十四五”,新发展任重而道远,唯有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一以贯之抓统筹,在“一致、一步、一体”中保持定力、乘势而上,才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要。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总结篇二

民法典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它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篇一】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作文

作为全国两会的重要内容,酝酿多年的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即将生效的《民法典》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民法典》共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计1260条。《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后,我们耳熟能详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将废止,退出现行有效的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普通百姓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保护都可以《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不仅能统一民事法律规范,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且可以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篇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作文

党和国家多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终于将在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这部法典适应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

当前,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对于民主法治、人格尊严的保护、环境的保护、民事权利的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等等提出了更多的需求。而现行民事立法中的有些规范已经滞后,难以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民法典》的形成,对于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它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诉求,回应民生的关键问题,满足新时代人民法治需求,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它的每一个环节都凝聚着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治建设更加深入人心。它不仅具有中国特色,而且彰显出丰富的时代精神;不仅开启了全民依法治国新时代,也开启了我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不仅凝聚着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也写满了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梦想。

【篇三】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作文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民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标志。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伴随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形成并不断发展完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不仅能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进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也能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我国民法典是一部“新法”,对现有民事法律进行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统性、协调性。我国有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有2017年通过的民法总则,以及仍在继续适用的民法通则等,单行法律数量多,内容庞杂,有的存在抵牾之处。如今,这些法律的主要内容以及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相关司法解释,共同汇聚成了这部共1260条、10万余字的民法典。经过整理、编订之后,在划定好的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7个“楼层”里,民事法律各归其位,类型清晰、秩序井然。

此前并没有单行法律作为基础的人格权,更是独立成编了,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以来,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持续取得积极进展。建立健全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时期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订纂修,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民法典编纂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和依法立法,充分回应了“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反映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成果,为实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民法典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也开启了我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总结篇三

今年12月13日是七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当天上午,党和国家领导人将出席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的国家公祭仪式。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南京开始对我同胞实施长达40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30多万人惨遭杀戮。这是人类文明灭绝人性的法西斯暴行。中国人民不会忘记,全世界人民也不会忘记,法西斯暴行早已被钉上了历史的耻辱柱。

南京大屠杀中的惨绝人寰,爱好和平的人们记忆犹新、永生难忘。历史记载:南京大屠杀期间,日军少尉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残忍地进行杀人比赛——两人从无锡的横林镇,杀到常州的火车站、镇江的句容城、南京的紫金山下,一个杀了106人,另一个杀了105人;由于分不清谁先杀到100人,于是两人以杀150人为新的比赛目标……听到这样的故事,回忆惨痛的历史,每个人都会强烈谴责侵略者对人权野蛮的践踏。

国家档案局公布的最新资料片《南京大屠杀档案选萃》中,有几位普通人面对大屠杀的表现令人敬佩,也令人深思:南京一家照相馆的小学徒罗瑾,冒着生命危险,拷贝日军军官送来冲洗的罪行照片,秘藏在寺庙当中,辗转同学吴旋之手,终于保存到抗战胜利,成为南京军事法庭审判的一号证据;金陵女大收容所的程瑞芳,白天不停工作,为难民撑起千疮百孔的“保护伞”,晚上就着昏暗的灯光,含泪记录侵略者暴行,挣扎写下心路历程,成为中国版“安妮日记”……这些珍贵资料片,记录了中华民族心灵上永远的创伤,更让日军犯下的滔天罪行无可辩驳。

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忘记历史就会在灵魂上生病。然而,确有人得了健忘症,确有人的灵魂已经生病:比如,日本右翼分子始终在遇难者“30万”这一数字上大做文章,以此为突破口否认南京大屠杀;又如,日本篡改教科书,声称“南京大屠杀是20世纪谎言”……南京大屠杀铁证如山,绝不容许否认历史和任意篡改!

《人民日报》今天(12月12日)刊发的《重温历史记忆,不忘砥砺前行》一文指出:国家公祭,意味着公祭活动将从个体记忆、家庭记忆、城市记忆,上升到国家记忆、民族记忆、世界记忆。把家殇、城殇变为国殇,就是为了表明中国人民牢记侵略战争曾经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华民族从来没有忘却苦难的历史,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确实如此,国家公祭日警示世人别在灵魂上生病,已经生病的必须赶紧治疗,切莫讳疾忌医,一条黑路走到底。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总结篇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依据市卫生局转发文件精神,结合丹东地区“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市积极准备,并下发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世界艾滋病日”的防治宣传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艾滋病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主题为“携手抗艾,重在预防”,旨在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全力投入,消除歧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宣传活动内容

12月1日上午,市健康教育所、市疾控中心及区疾控中心联合在元宝山公园举办“12.1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丁淑英、疾控处处长王立新、市疾控中心主任张云江、书记张毅、副主任崔荣敏、市健康教育所所长崔士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月蔷、区卫生局局长汪涛、区疾控中心主任许英华、副主任张晶睿等参与了此次活动。

本次活动以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品和有奖问答等形式,重点宣传艾滋病的传播途径、艾滋病的危害、如何预防艾滋病、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等相关知识。本次活动出动7台车,有近30位专业人员参与,展出14块宣传展板,印制并发放艾滋病宣传小册子、小折页、艾滋病主题宣传画、艾滋病主题年历、安全套等11种共计1200份宣传品。现场专业人员及志愿者配带红丝带,为一百余位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宣传艾滋病防治的相关知识以及国家的艾滋病防治政策和措施,讲解艾滋病的预防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_区疾控中心现场推出近80条艾滋病健康知识问答,让群众了解更多艾滋病防治知识,充分调动了群众回答问题的积极性,并发放奖品200份,吸引了近400多名群众踊跃参与,现场气氛活跃,群众情绪高涨。丹东电视台新闻频道第一传媒栏目、丹东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现场采访报道。

通过世界艾滋病日的宣传活动,使艾滋病防治项目健康教育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使群众了解艾滋病知识,加强自我保护,形成有利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同时呼唤全社会关注艾滋病的防治问题,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营造良好的社会和生活环境。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总结篇五

为改变我乡群众对艾滋病认识上的观念和提高对艾滋病防治意识,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激励群众养成健康良好的生活方式,在迎来世界艾滋病日之际,我乡紧紧围绕主题开展宣传活动。现将本次活动的情况汇总如下:

一、领导重视

在接到上级通知后,我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乡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卫生工作的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宣传、综治、司法、妇联、团委、卫生院、中小学校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开展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做周密安排。根据今年的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口号制作了宣传横幅,内容为“遏制艾滋,履行承诺”。以鲜明的主题,开展了此次宣传活动。

二、宣传形式多样化

利用宣传栏、流动车辆、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我乡居民了解艾滋病相关知识。我乡艾滋病宣传工作人员深入村社、学校发放宣传资料,使我乡群众家喻户晓。

三、现场咨询,解答群众疑问

我乡于12月1日在黄龙黄兴街超市门口设立现场咨询点,为群众提供免费咨询,并对过往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活动当天,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并为群众解答疑问。

通过此次宣传,增长了广大群众对艾滋病的相关知识,提高了群众参与艾滋病防治的积极性以及自我防护的意识。此次活动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总结篇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之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全书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该法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他们时刻在路上,感受着在路上的种.种,领略着在路上的际遇,践行着自己那颗在路上永不休止的热情的心。

试问,当你在路上或因粗心大意亦或是被强迫不得不签订“霸王条款”;网上下单被临时加价;随意变更旅游项目等等问题,是否会导致你的旅程不愉快,致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所幸《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这样也就是说下单即合同成立,再也不用担心被薅羊毛或某些霸王条款,给旅行带来愉悦的心情与环境。

试问,有些喜爱挑战自然的人,擅自进入未开发的野山、原始森林、荒漠等高危险区域而遇险的旅游者,高危险区域的管理者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这应该是近年来热议的一个话题,驴友们挑战极限的心与极限区域管理者之间观念的碰撞,导致近些年来事故频频发生,天门山翼装飞行女孩、穿越无人区失联旅游等等。而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所以说,景区或当地政府对于前述情形,如果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对于驴友不幸遇险、遇难等情形,可以减轻或不承担责任。对于驴友来讲,自愿参加应自甘风险。但还是奉劝极限运动爱好者,敬畏自然,珍惜生命!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总结篇七

“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句我们耳熟能详的谚语告诉了我们规矩的重要性。小到一个家庭,中到一个家族,甚至大到一个国家,都需要有规矩的约束,只有拥有一个共同的评判是非的标准,人们才能更好的约束自己的行为,社会才能和谐发展,国家才能稳定。法律作为最大的规矩,是前人智慧的结晶;是文明生活的保障;是社会有序运行的基础。

自战国商鞅变法起,一直到现在,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最近,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治国理念,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更是进行了实质性的修改,更加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充分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生活的各方面都进行了修改补充,充分反映了民意。

如今,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人认为法律离我们很遥远,殊不知,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每个人身处在社会中,是集体的一员。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法律也保护着我们每个公民的利益。法律是威严的,它神圣不可侵犯,同时,法律又是可亲的,它是我们的守护卫士,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益。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需要,在最新的《民法典》中,也出台了许多新的条例。比如:1。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绿色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既传承了天地人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理念,又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发展理念,与我国是人口大国、需要长期处理好人与资源生态的矛盾这样一个国情相适应。将环境资源保护上升至民法基本原则的地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将全面开启环境资源保护的民法通道,有利于构建生态时代下人与自然的新型关系,顺应绿色立法潮流。2。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作了原则性规定。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进步,大数据化正在蓬勃发展,这项条例的出台将有利于规范人们在网络上的行为,提供更加良好的网络环境。3。紧急情况被监护人无人照料,村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应安排照料。每当我们浏览网络新闻或翻阅报纸时,经常看到因无人照顾年幼的孩子而发生的惨剧,这些年幼的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建设祖国的桥梁,他们的生命不应该在最好的花季就戛然而止,这项条例的出台将会在一定的程度上避免这些惨剧的发生,要知道:生命诚可贵。

知法,守法,用法是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青年!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总结篇八

5月24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高泽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高泽街道西楼村,与该村村干部一道在西楼大集开展了一次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普法宣传员们积极分发《法律援助明白纸》、《公证便民明白纸》《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明白纸》等宣传资料,内容涉及土地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保障、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村民的法治意识。

对村民现场提出的有关土地纠纷、工伤索赔、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倾听、分析和解答,并给予解决的途径和建议。

通过部署开展第__个“民法典宣传月”,普法活动走进集市、群众身边,“零距离”宣传,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约2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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