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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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纠纷很难完全杜绝,一旦形成医疗纠纷,会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医患双方的权益、道德和法律责任问题。因此,必须重视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只有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才是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
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改善服务态度,加强责任心,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重点防范以上多发环节,在临床工作中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诊疗操作。我院制定医疗纠纷防范的几个要点:
要求医护人员把查对意识和医疗责任结合在一起,贯彻于医疗活动中,使其成为医护人员的基本素质。
误诊漏诊常常是由于诊疗经验、技术和责任心等综合因素造成的。医疗管理有接诊、二级查房、会诊以及病案讨论等制度,严格执行这些制度会使误诊、漏诊率大大减低。
严格执行病案管理制度,可减少医疗纠纷以及医疗纠纷的复杂性。病案作为医疗档案,是医生对病情分析和处理的真实记录,当发生纠纷时,它又是出具医疗鉴定和调解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依据。
要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医院和医务人员必须切实重视患者的权利,转变医疗作风。
在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同时,预防医疗纠纷的实际手段主要还是靠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例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不完善,监督执行不力;科室和部门之间衔接协调不够;个别医院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病案和其它医疗文书书写和管理不规范等。
医患关系的改变,消费者意识的抬头,医疗人员在诊疗病人的过程中,应充分让病人与家属了解病人目前的病情,即将采行的检查或治疗之原因和可能之结果,让病人与家属感觉受到尊重与参与感。对严重副作用的药物以尽到事前告知之义务。
对于病情治疗的愈后状况之措辞应较为谨慎,千万不要向病人保证能治愈或根治,也不要让病人有错误之期待,对于一个可理解的病人,虽然可能确信病人会有好的结果,也不要轻易给予承诺。
解释病情时,医疗人员应该站在病家的立场思考,以病人与家属能够理解的措辞与用语,并确认他们已经正确了解所要传达的讯息。
护理人员必须学法、懂法。对已经发生的差错和护理纠纷应采取个案分析,对案例进行讨论剖析,从法律的角度来认识纠纷产生的原因,使全体护理人员逐渐学法、懂法,并运用到护理实践中去,提高护士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护理记录不仅是临床诊治病人病史资料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体现了护理质量的高低,是医疗、护理管理的重要工具。具有法律效应,可以成为权威性书证材料,所以必须重视护理记录的书写与保管。
病历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的重要依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文件的记录存在缺陷,势必使医院处于举证不力的境地,因此,规范病历书写是防范医疗纠纷的重要措施。各种医疗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详细记录、及时完成,特别是抢救、会诊、手术、麻醉、上级医师查房、交接班等记录。在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关系病人生命安危、关系卫生院生存发展。我院近年来通过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强化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全院的医疗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医疗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总结我院在防范医患纠纷等医疗安全工作方面主要围绕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院内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改进服务态度等为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为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卫生院每月召开会议,开展全员医疗安全教育,带领全院职工牢固树立医疗质量安全是医疗的生命线,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二、卫生院成立了由院领导、科室组长和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分析研究存在和发现的隐患及问题,并持续改进医疗护理质量。
三、由各科室组长定期召开科室周会,督促科室成员定期检查各服务环节,加强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防范各种医疗矛盾和纠纷。形成了院长科组长科室成员的三级管理负责制。
四、严抓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1、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开展临床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会诊制度等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认真遵守无菌技术、消毒隔离等操作常规。
3、认真落实执业医师管理制度,对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不单独执业,一律在具有执业资格人员带教下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班有交接、交接有记录,对疑难重危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做到“口头、书面、床旁”三交接。
5、制定了医务人员考核评分细则及奖惩制度,并成立了考核小组,每月抽查考核所有临床医生的处方及病历,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并兑现奖惩。
6、每月由科组长牵头,进行各科组的业务学习培训,更新诊治方面的新知识和新进展。
五、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医患沟通,增进医患理解。在所有与患者及家属接触的诊疗过程中,加强与病人及其家属的沟通,争取得到他们的配合和理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同时要求各科室:增强对不良反应事件的敏感性,发现问题及时处上报;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严把医疗技术准入关;科主任护士长加强科室医疗质量管理,重视和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各科组间严禁互相在服务对象面前推拖指责等。
六、在化验室的安全管理方面,重点做到:
(2)检验人员加强自我防护,做好职业暴露防护处,定期安排接受上级培训、学习;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按照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
虽然从全院的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和业务收入全面增长这些成绩充分说明群众对我院服务的信任度有所提高。但是我们的工作仍有不尽人意之处:由于部分医务人员对疾病的认知不到位、盲目追求经济效益以及与患者沟通不当和态度冷漠导致医患纠纷时有发生。我院的医疗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医务人员工作量大,工作压力也很大,容易发生医疗安全事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产还应该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三基知识培训,提高服务能力,总结经验教训,确保方方面面医疗安全,做到:
1、进一步强化环节管理。要针对医疗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减少疏忽,防止纠纷的发生。
2、加强门急诊管理和生命救护绿色通道建设,做到人员、技术、设备、服务和管理五到位。
3、加强高危科室的管理,有针对性的进行自查,落实消毒制度,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
4、加强高危人群的管理,对病人投诉多,意见大,发生过医疗纠纷的职工,医院要加大教育力度,提高技术水平,改进服务态度,做到重点培训,重点管理。
5、不断提高医疗护理人员诊疗技术水平,优化人员结构,巩固“三基三严”大练兵取得成果,提高服务能力。
某某中心卫生院20xx年8月5日。
为方便患者及其家属(以下简称为“患方”)采取恰当有效的方式解决医疗过程中的争议,特向患方告知我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一、投诉渠道。
患方对医疗过程、结果有异议时,可以依据实际情况,与临床医师及科室领导沟通,也可以向医务处、门诊部、院办、党办等职能部门投诉。
二、投诉方式。
患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文字形式投诉。重点写明有关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写明患方和委托投诉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并签名。
患方若提交书面材料存在困难,可采用口头形式提出投诉请求。相关接待部门将记录来访人的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并由来访人签名确认。
1.和解:。
患方可就住院或急诊医疗活动争议向当事医务人员、科室提出意见,并进行沟通以期达到相互理解、相互谅解。
也可以向医务处进行投诉,医务处将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组织相关临床科室进行调查,并通知临床科室向患者及家属进行说明解释。大约需要xx个工作日。
(2)临床科室与患方进行沟通后,仍不能达成共识者,则由医务处提请医院医疗管理委员会讨论研究,做出结论性意见,结论性意见依据医院召开医疗管理委员会的时间而定,一般在患方投诉后六十日内做出答复(若进行尸检,自尸检报告做出后开始计算时间)。
医院医疗管理委员会讨论分析的结论性意见,只代表医院一方的结论或观点,患方仍有权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程序申请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或其他鉴定。
医务处根据医疗管理委员会结论性意见,与患方就有关医疗事故争议问题进行协商。根据《侵权责任法》以及xx市司法局、xx市卫生局、xx市财政局、xx市公安局、xx市高级人民法院和xx市保监局《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京司发【20xx】735号)的规定,自20xx年5月30日起,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患方索赔金额1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索赔金额1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xx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调解或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2.人民调解。
(1)根据xx市司法局等六部委文件精神,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应当通过法定程序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患方索赔金额1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索赔金额1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xx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调解或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xx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于20xx年5月成立,医患双方可通过调委会就医疗争议进行调解。调委会是专业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处理和医疗过失防范的卫生法律服务机构,在患方和医方之间是独立的第三者,可以缓和医、患双方“非此即彼”的矛盾分歧。
对医患双方当事人符合受理条件的调解申请,调委会应当在3日内予以受理;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的,调委会应当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要求进行司法确认的,调委会应当予以协助。未达成一致意见的,调委会应当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医疗纠纷。调委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费用。
调委会联系方式:。
1)地址:xx市东城区幸福大街甲37号,邮编:xx0061。
2)电话:案件受理处:0xx-661xxxxx(传真电话);24小时热线:0xx-661xxxxxx。
总机0xx-661xxxx。
3)网址:www.
4)电子信箱:。
(2)其他调解组织: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支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立人民调解组织,并对其开展工作进行指导。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3.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患方可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
xx市海淀区卫生局地址:xx市海淀区甘家口小区12号楼;联系电话:xxxx;邮政编码:xx00xx。
4.司法诉讼途径处理。
患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xx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地址:xx市海淀区丹棱街12号;联系电话:62xxxxx;邮政编码:xx0081。
四、复印病历须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患者有权在医院复印有关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保险机构要求查阅或复印以上病历资料,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复印病历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五、封存病历须知。
患方有权要求封存患者相关病历材料。医务处经审核患方身份证明后,在患方在场的情况下将患方病历原件进行复印、封存。封存件既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为保障患者诊疗工作的连续性,原则上封存病历复印件。
封存的病历资料,存放在医务处,医患双方相互为对方出具封存证明。
如有需要,由医院负责向有关鉴定机构或诉讼法院提交封存的病历资料。
六、患者遗体处理和尸体解剖检查。
患者死亡后,尸体应立即移放太平间。
死者近亲属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尸体解剖检查(简称“尸检”),并在尸检知情同意书或病历中签署意见,若未签署意见视为不同意尸检。
尸检应当在患者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进行。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七日。如在xx市尸检中心(xx大学病理系)进行尸检,费用可由我院先行垫付。最终与尸体的运送费、保管费等视鉴定或法院判决结果而确定支付者。最终鉴定为医院存在过错的,费用由医院支付,否则由死者家属或其所在单位支付。
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不处理尸体的,经医院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院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医院服务宗旨是“患者至上”,努力打造“患者信赖、同行尊重、社会认可、员工爱戴”的现代化医院,致力于维护患者的身心健康和各项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维护医务人员的正当合法权益。《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也有明确规定: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医疗秩序受法律保护;干扰社会秩序,妨害个人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告知人与被告知人各持一份。
注:本告知书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3月1日起施行)。
3、xx市司法局、xx市卫生局、xx市财政局、xx市公安局、xx市高级人民法院和xx保监局《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京司发【20xx】735号)20xx年12月25日发文,20xx年5月30日施行)。
4、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xx年9月1日实施)。
5、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xx年8月2日发布)。
6、xx市卫生局《关于尸体解剖检验的暂行规定》(20xx年8月21日发布)。
7、xx市卫生局相关规定。
被告知人:。
告知人:。
患者姓名:。
xx大学第三医院医务处。
告知书签收人:。
经办人:。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随着社会不断提高,法制制度的不断完善,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认识及观念都发生了很大转变。医疗纠纷呈急速上升态势,已经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一个因素。所以,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以及处理好每一例医疗纠纷已成为当务之急。结合我院的经验,总结出了医疗纠纷处理的“三要素”和“一模式”,即:“接待与调查、协商与处理、鉴定与赔偿”的三要素和加强医疗行为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医疗纠纷的防范模式,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接待与调查。
当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或家属首先向院方投诉,所以接待患者或家属投诉就是处理医疗纠纷的第一个环节,我们认为这是很关键的一点。
接待患方投诉,首先要做到诚心诚恳、主动接触、认真地听取患方反映以及提出的意见。患方到医患关系办公室后,不急于询问纠纷原因,先以礼相待,接待人员先站起来,请投诉人坐下,送一杯茶水,然后认真做好投诉记录。不随意打断他的陈述,不盲目辩解,更不武断下结论,尽可能“灭火”而不能“点火”,对过激的患者或家属,更要格外冷静,不管对方多么不近人情,也要尽量让他申诉,宣泄自我的怨气,把心里话说出来,对这一类患者或家属,要采取“冷处理”的办法。
医疗纠纷有必须的限时性,所以,对待患方投诉,既不能立刻表态,也不能盲目拖延回复的时间,可要求患方写出对医疗的疑问和诉求书面的材料,并做到随机应变。如对因服务态度引起的,能够当时解决;对死亡病人或因技术因素引起的,不能轻易表态,先找当事医生了解情景,核实,再向科主任及护士长了解病情发展、演变和治疗护理情景,掌握可靠的客观资料,然后向领导及时汇报,既要维护患者的利益,又要保护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拿出初步处理意见,2~3日内给予答复,答复时针对病人家属提出的意见,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分析,包括:诊断是否正确,处理是否及时,用药有无原则错误,有无服务不到位等现象。视调查情景用现代医学科学知识和医院现有的本事,作相关介绍和疏导,正面答复患方。
对一时无法解决的,应主动将自我的手机号告知患方,使其看到院方的诚意,以防患方找不到接待人员而使情绪激动导致事态升级,并留取患方代表的电话,分阶段答复患方。
总之,接待人员在接待过程中,要以公正的人格魅力引导患方按程序来解决问题,既不上交矛盾、激化矛盾,更不推诿病人,要想方设法取得患方的信任。对投诉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摸索规律,调整方法,把握尺度,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真正起到“调和剂”的作用。
二、协商与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处理人员要向患方作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由于医疗行为具有特殊性,同时又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而患者就医又有时限性,很难及时了解医疗行为的程序和相关规定,很容易产生误会,构成纠纷,所以,协调艺术很重要。
我们体会是“解铃还须系铃人”,科主任、护士长和当事医生、护士先做专业方面的解释,力求到达患者满意,往往经过科室的努力,碍于医护人员尽心尽力地治疗和护理的面子,矛盾能够及时化解;接待人员重点解释医院医疗行为程序和规范,对专业方面的知识和认识要尊重专家的意见,多方面研究,解释工作要有耐心,不厌其烦,给人以关心、同情之感,要讲究谈话技巧,尽可能使患方了解医院,多了解医务人员,多了解医疗行为中的规则和程序,到达医患双方互相沟通,互相谅解的目的。
解释工作一旦做通,事后立即找科主任和当事医生交换意见,把患者留下的意见和提议转达给他们。明确职责是处理纠纷的原则,要敢于应对现实,对有问题的或构成纠纷的,处理必须要严格程序。首先,要坚持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其次,是一次性解决,不留后遗症;再者,对重大事件要请第三方公正,请律师见证或请司法部门公正,不留隐患。对构不成事故的,医患双方又分歧较大的,要冷处理;医患双方分歧较小的,能够达成协议的尽快解决,防止发生连锁反应的可能;对部分不属于医源性纠纷,尽可能走司法程序,依法办事。
目前,很多事故和纠纷仍在医院处理,打、砸、闹成风,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和人身安全。应对穷凶极恶的,属于敲诈医院的医闹行为,我们的接待人员采取的是找患方的熟人中间调解,法律顾问讲解法律知识,冷处理及忍辱负重等方法,以便收集证据,争取群众、乡村、社区、公安及上级卫生行政等部门的多方同情和支持,对违法乱纪的医闹,采取保卫科、保安及公安联动的方式解决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此,我们提议尽快成立第三方调解机制,来解决日益突出的医患矛盾。
三、鉴定与赔偿。
经过上述努力,如患方和家属仍不理解,能够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按照《条例》规定,依照职责程度,科学计算给患者的赔偿金额。非医疗事故,原则上不赔偿,可是,具体到有的医疗纠纷,相当难解决,要根据具体情景分类,能够比照医患合同关系、消费关系和人身伤害关系等民事纠纷给予赔偿。构成医疗事故的,由医院聘请的法律顾问按照相关法律依据计算理赔金额来解决。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是医院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目前医院管理的重要工作。近年来医疗纠纷逐年增多,并成为社会、媒体广泛关注的热点,处理医疗纠纷也成为医院管理人员的棘手问题。而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管理是防范医疗纠纷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行政管理。
1、坚决执行医疗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修订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完善各级医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制,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互相配合,提高医疗质量的控制水平,是一个单位发展的内在因素,它直接关系到医疗纠纷的产生和解决。在原有的规定与制度的基础上,医院实行节假日主任、护士长值班制度;24小时开手机制度及出市区请销假制度。
2、完善防范措施,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德医风是医疗纠纷防范的根本。从医疗纠纷的产生和分类不难看出,除了临床的医疗过失外,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管理质量和医德医风引起的。被动的等待纠纷的出现再去应付,再去调解和处理是不够的,有效地防范纠纷的发生,才是解决纠纷的关键。鉴于此,医院制定、下发了《医疗纠纷处理预案》和《医疗纠纷防范预案》,根据《预案》与奖惩挂钩,对造成纠纷的科室及当事人处以赔偿额10%~30%的经济处罚,对全年没有发生纠纷赔偿的科室奖励~3000元。
3、增加医疗消费的透明度,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为了增加医疗纠纷的透明度,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我院实行了“大处方”患者签字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手术、检查费用及药费明码标价,使明明白白看病真正落到了实处,为有效预防医疗纠纷供给了可靠的途径。
4、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工作作风,是防范医疗纠纷的根本所在,红包、回扣、“大处方”以及乱收费等行业不正之风,生、冷、硬、顶、推等服务态度和现象,都是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也是医院常抓不懈的任务,必须树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病人至上的高尚观念。
5、开展医疗卫生法制教育和防范医疗纠纷在岗和岗前培训:医务人员不懂法,对法律知识不了解,法律意识淡漠,直至出现差错、产生纠纷,才体会到法律意识的重要。法制教育,就是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经过对在岗人员和大学生岗前医疗纠纷防范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减少医疗纠纷发生。
6、广泛与社会接触,争取得到理解和认可:随着患者法律意识的增强,医疗投诉的渠道也有许多,有的到卫生主管部门,有的到政府部门,再加上新闻媒体热衷于对医疗投诉的炒作,使得医疗纠纷造成了必须的负面影响。由于我院领导对医疗纠纷的接待处理工作十分重视,遇到这种投诉或电话投诉(15100058256)的现象,医院都采取进取主动的态度,得到主管部门的一致认可。
7、成立医患关系办公室,专门负责病人投诉:我院专门指定了医患纠纷接待处理人员,专门负责患者和家属对医疗投诉的接待处理工作。对发生的医疗纠纷逐一登记,认真调查讨论,明确答复患者和家属,给他们以信任感。随时对所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分析,将产生的原因和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领导和有关科室,内部找出不足,总结经验教训,限期整改,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务人员素质。
8、设立投诉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在我院的设立,成为我院化解医疗纠纷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力地向社会证明了我院主动理解社会监督的决心和态度,我院本着及时准确、客观有效、公正公平的原则,有效地消除了社会的负面影响,取得了患者的理解和认可,在必须程度上把医疗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医疗质量监控机制。
1、个体质量控制:临床医护人员,包括医技科室、药剂人员多是在没有外部监控条件下独立操作、独立决断、独立实施各种诊疗服务。所以,个体性自我控制就构成了医疗质量最基本的形式。其中,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识、技能和经验占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个体质量控制一靠各级人员职责;二靠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技术规程;三靠作风养成,靠扎扎实实的日常工作。
2、科室质量控制:从某种意义上说,科主任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本事决定了该学科的质量水平。科主任需要经常对各项医疗制度的执行情景、技术操作规程、诊断、治疗情景、各个环节的服务进行分析、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
3、院级及机关职能部门的医疗质量控制:医院领导和机关职能部门在医疗质量管理中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并以不一样形式参与医疗质量控制。一是经过日常业务活动进行质量检查、组织协调;二是制订医院医疗质量监控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施全院性的医疗质量检查;监督医院各科室和医务人员执行医疗卫生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情景;三是针对医疗工作中发现的医疗缺陷和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分析,并制订改善措施。
而医务科、护理部要经常深入科室检查规章制度落实情景,了解危重病人抢救及一般患者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会诊,在现场协调解决,把医疗、护理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措施。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诊疗常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首先要提高全体医务人员对规章制度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它既保护病人的利益,更保护医务人员自身,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其次,要经常学习、熟练掌握、应用各种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规范科室和个人的医疗行为。
2、严格按照岗位、职称履行职责,禁止跨学科、跨专业收治病人:《执行医师法》规定:“医师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医师超出自我学科范围的医疗活动是不允许的,这也是保证患者医疗安全的规定。在临床实践中,误诊是难以避免的,一旦发现应及时请相应学科医师会诊、协助手术,使误诊得到纠正,如果自作主张,一错再错,造成事故,将承担法律职责。
3、严格履行首诊、首问负责制:首诊负责制是医疗管理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要求首诊医师必须把接诊病人妥善处理完毕,异常是涉及多学科的疾患或复合创伤,首诊医师应请相关学科会诊,得出结论性意见,使病人有所归属,方能告一段落。首问负责制指患者向医院任意工作人员询问时,都要给予圆满答复,自我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问询,直至患者得到满意答复。首问负责制不仅仅是提高医院服务质量的需要,也是医疗安全管理的需要,异常是急症病人,能够及时得到指导性答复,以免延误诊治时机;反之,不负职责的答复会延误诊治,甚至造成恶劣后果,构成医疗纠纷。
4、严守病人保密,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各种权利是医师应尽的义务:为患者保守秘密也是临床诊断、治疗的需要,仅有患者无顾虑地向医师供给病史,医师才能对疾病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为明确诊断、确定病因和有效治疗供给保证。如果不能严守病人保密,不仅仅不利于诊治,严重者还会给患者带来社会舆论的压力、人际关系的变化和沉重的心理负担,引起纠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患者在医疗活动中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平等医疗权、知情同意权、保密权、诉讼权、部分免责权。医务人员应充分了解和维护患者的各种权利、义务,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5、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正确对待知情同意书的签字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我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做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景的,应当将有关情景通知患者家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25条规定:“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是指在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景,并由患者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医学文书,资料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目前常用的有住院病人授权委托书、住院病人离院职责书、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同意书、特殊检查治疗申请同意书等。要求病员本人、家属、主治医师、科室主任、医务科、分管院长逐级签字、审批,病人本人因文化程度不能签字者要求按指印,家属签字。
医生向患者及家属交待各种操作可能发生的危险及履行签字手续,一方面使患者理解临床医学的风险,另一方面医生要针对这些风险,做好充分的防范措施和一旦发生意外的应急补救措施。而这一点有时在医务人员中不能正确理解,以为只要患者、家属签字后就万事大吉,就能够推卸职责和逃避风险,其实不然,即使履行了各种签字手续,但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只要有失误和过错,没有按操作常规、程序进行,出现并发症及不良后果,同样不能免责。
临床中还存在着同一疾病治疗方法各异,或在学术上治疗方案有争议的情景,医师在选择时必须要讲明利弊,充分征求患者及家属意见,尊重其选择权。同时医师必须尊重医学科学理论,提出倾向性意见以供患者参考。
6、重视医疗文件的书写和保管:医疗文件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在医疗纠纷中,是进行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分清职责的依据。一旦发生纠纷,医疗文件缺三丢四,势必使当事人处在被动地位和承担应有的职责。各种医疗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法规书写、保管,不得随意变更、销毁(病历保存,普通、急诊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留3年,输血资料保存)。在病历修改时要更加慎重,应按时间顺序在病程记录中详细描述,不得在病历中涂改或插写。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先的字迹。住院病历各种记录必须按要求及时、详细记录完成,异常是抢救记录、会诊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7、满足患者的心理需要,密切医患关系:患者需要被关怀、被尊重,需要了解诊断、治疗信息,同时他们还会有对今后家庭、工作等问题的种种顾虑。这些都需要医务人员很好地了解,予以解决或满足。首先,医护人员在接诊时,必须着装整洁,热情主动,使患者对医护人员产生信任和依托感。在诊治过程中要换位思维、设身处地地为患者供给温馨、便利、安全、有效的服务。实践证明,很多医疗纠纷的发生并非由于医疗技术,而是因为某种细节的服务不周,得不到患者及家属的理解而致的。
8、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整体医疗水平: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究其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低、临床经验不足、过分依靠仪器设备检查也是原因之一。所以应加大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三基”训练和继续教育,鼓励医务人员钻研业务,提高技术水平,构成良好风气;组织人员外出进修深造,培养技术骨干,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定期邀请知名专家来院讲学、查房,指导临床工作。
总之,医疗纠纷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处理起来很是棘手,今日,我院在以往医疗纠纷处理基础上总结出的“三要素”和“一模式”经验,与大家共同讨论交流,期望能够对促进医患矛盾的解决,改善医患关系,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一些进取作用。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关系病人生命安危、关系我院生存发展。我院近年来经过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强化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全院的医疗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医疗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总结我院在防范医患纠纷等医疗安全工作方面主要围绕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院内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改善服务态度等为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为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开展全员医疗安全教育,带领全院职工牢固树立医疗质量安全是医疗的生命线,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二、我院成立了由院领导、科室组长和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负责分析研究存在和发现的隐患及问题,并持续改善医疗护理质量。
三、严抓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1、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开展临床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会诊制度等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认真遵守无菌技术、消毒隔离等操作常规。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班有交接、交接有记录,对疑难重危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做到“口头、书面、床旁”三交接。
5、每年由医务科牵头,进行各科的业务学习培训,更新诊治方面的新知识和新进展。
四、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医患沟通,增进医患理解。在所有与患者及家属接触的诊疗过程中,加强与病人及其家属的沟通,争取得到他们的配合和理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同时要求各科室:增强对不良反应事件的敏感性,发现问题及时处臵上报;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严把医疗技术准入关;科主任护士长加强科室医疗质量管理,重视和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各科组间严禁互相在服务对象面前推拖指责等。
五、在化验室的安全管理方面,重点做到:
(2)检验人员加强自我防护,做好职业暴露防护处臵,定期安排理解上级培训、学习;
(4)定期对检验场所进行消毒。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按照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臵。
追求经济效益以及与患者沟通不当和态度冷漠导致医患纠纷时有发生。我院的医疗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还应当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三基知识培训,提高服务本事,总结经验教训,确保方方面面医疗安全,做到:
1、进一步强化环节管理。要针对医疗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减少疏忽,防止纠纷的发生。
2、加强门急诊管理和生命救护绿色通道建设,做到人员、技术、设备、服务和管理五到位。
3、加强高危科室的管理,有针对性的进行自查,落实消毒制度,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
4、加强高危人群的管理,对病人投诉多,意见大,发生过医疗纠纷的职工,医院要加大教育力度,提高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做到重点培训,重点管理。
5、不断提高医疗护理人员诊疗技术水平,优化人员结构,巩固“三基三严”取得成果,提高服务本事。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规范医疗行为,预防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的发生,改善服务态度,增强医务人员对工作的责任感,预防医疗纠纷,杜绝医疗差错及医疗事故。在《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的颁布并施行之际,我院采取集中学习培训《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的方式,于20xx年3月25日在医院会议室举行。
本次培训重点强调了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
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医疗规章制度,规范医疗行为。事实上要妥善处理好各类医患矛盾,维护好医患双方共同利益并非是容易之事。在实际处理医疗纠纷事件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突发、意想不到,而又不相同的纠纷,只有了解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理顺解决纠纷的途径、程序,才能找到对策,处理好医患关系,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发生医疗纠纷对外赔偿5起,总计赔偿金额00.00元。其中法院调解赔偿00.00元,内部协调赔偿00.00元。医疗纠纷总结分析。
一、医疗纠纷赔偿发生的科室为:
骨科3起,产科1起,普外科1起。
1、对病情估计不足,术前准备不充分。
个别医生工作职责心不强,对病情观察不仔细,导致对病情估计不足;而导致治疗失败。产生医疗纠纷。
2、执行核心制度不严格。
个别医生工作不踏实,敷衍了事,违反医疗操作规程,违反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违反《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纠纷发生后处于举证不力的境地。
3、医院内感染因素。
围手术期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4、与患方沟通不到位。
与患者沟通的资料缺乏严谨性,沟通资料不全面。
三、预防措施。
1.转变服务观念。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改善服务态度,加强职责心,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要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医务人员必须切实重视患者的权利,转变医疗作风。医疗人员在诊疗病人的过程中,应充分让病人与家属了解病人目前的病情,即将采行的检查或治疗之原因和可能之结果,让病人与家属感觉受到尊重与参与感。对严重副作用的药物以尽到事前告知之义务;对于病情治疗的愈后状况之措辞应较为谨慎,不要向病人保证能治愈或根治,也不要让病人有错误之期待,对于一个可理解的病人,虽然可能确信病人会有好的结果,也不要轻易给予承诺;解释病情时,应统一口径后,方可向病人家属解释,医疗人员应当站在病人的立场思考,以病人与家属能够理解的措词与用语,并确认他们已经正确了解所要传达的资料。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重点防范薄弱环节,在临床工作中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诊疗操作,医护人员要把查对意识和医疗职责结合在一齐,贯彻于医疗活动中,使其成为医护人员的基本素质。
3.健全病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病案管理制度,可减少医疗纠纷以及医疗纠纷的复杂性。病案作为医疗档案,是医生对病情分析和处理的真实记录,当发生纠纷时,它又是出具医疗鉴定和调解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依据。病历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的重要依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文件的记录存在缺陷,必使医院处于举证不力的境地。所以,医务人员要严格规范书写病历,异常是病历书写中常见的问题。各种医疗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详细记录、及时完成,异常严格履行告知义务、抢救、会诊、手术、麻醉、上级医师查房、交接班等记录。医护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由于全社会法制观念的逐步确立,患者及家属维权意识大大增强,当前的现状是:
一方面,个别医务人员没有根据法律规定约束自我的行为,发生医疗事故损害了患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医院和医务人员对目前所处的法律环境认识不清,缺乏法律意识,从而不能很好地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内部处理情景。
对上述职责科室,已按照医院规定对职责科室和职责人进行了处理。
医务科。
为减少和杜绝我院医疗纠纷的发生,促进医患关系根本好转,推动全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培训计划:
为保障全院防范医疗纠纷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成立由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院办室、病历质量检查小组、临床各科室主任护士长组成的“嫩江县中医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明确分工,各有侧重,采用协同共管的模式。其中医务科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并与护理部组织业务学习;医患关系办公室负责医疗纠纷的调节处理。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汇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消灭在萌芽。遇有临时性情景随时召开会议,决策重大事项,部署重要工作,处置和应对突发医疗纠纷事件,追究职责。
(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执业医师法、护士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职责法、核心制度、临床疾病诊疗常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等。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
(2)、加强医德医风方面的学习: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营造讲医德、树新风的良好医疗氛围,为败坏医务人员形象,影响全院事业的人和事敲响警钟。
(3)、加强医疗业务的学习:技术业务水平低,对工作中出现的1。
意外情景不能正确处置,和缺乏防范意识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因素之。
一。作为医务人员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在精通本专业的基础上拓展知识面,不断更新知识,进取参加各种类型学术会议,了解医学新动态,善于总结经验,在技术操作上做到准确熟练,对疑难疾病和急救患者有必须的分析本事和鉴别本事,没有过硬的医疗业务水平,在工作中就无法避免消除存在的医疗安全隐患,就会给医院和患者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害。
2、培训方式和要求每季度由医务科组织一次全院学习。全院所有卫生技术人员除值班外,必须参加学习。
3、监督落实参加培训纳入医院年终考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人员,由医务科按照绩效考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心系患者,想患者之所想,急患者之所急,帮患者之所需。
2、衣着得体、整洁大方,给患者以稳重踏实的感受。
3、用心服务,使用礼貌用语,讲究语言艺术和效果,注意说话方式和态度,不要对患者冰冷或不理睬,不要说不负责的话和不确定的话,手术台上不要乱说话,抢救患者时注意说话方式,介绍病情时不能用“没事”“不可能”“必须会”等过于肯定的话,了解患者的心理感受和感情需求,把患者视为自我的亲朋好友,这样在工作中才能赢得患者的赞誉,取得患者及家属的配合和理解,尊重和信赖。
4、把首诊负责制推行到全院每一个职工,实行首问职责制及第一领办人制度。全院每个第一个接触到患者的职工,不论从事工作的性质是否与该患者相关,均需对患者的需求进行妥善处理,根据不一样需求及严重程度,联系相应科室或指导前往相应科室,不得推诿、扯皮、态度生硬。防范医疗纠纷工作是医院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资料,减少和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有利于全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塑造我院良好的行业形象,有利于保护医务人员个人的切身利益和安全,全院各级各部门科室和全体医务人员,必须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防范医疗纠纷工作的职责感和紧迫感,务必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全院各项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关系病人生命安危、关系我院生存发展。我院近年来通过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强化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全院的医疗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医疗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总结我院在防范医患纠纷等医疗安全工作方面主要围绕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院内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改进服务态度等为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为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开展全员医疗安全教育,带领全院职工牢固树立医疗质量安全是医疗的生命线,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1、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开展临床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会诊制度等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认真遵守无菌技术、消毒隔离等操作常规。
3、认真落实执业医师管理制度,对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不单独执业,一律在具有执业资格人员带教下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班有交接、交接有记录,对疑难重危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做到“口头、书面、床旁”三交接。
5、每年由医务科牵头,进行各科的业务学习培训,更新诊治方面的新知识和新进展。
在所有与患者及家属接触的诊疗过程中,加强与病人及其家属的沟通,争取得到他们的配合和理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同时要求各科室:增强对不良反应事件的敏感性,发现问题及时处上报;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严把医疗技术准入关;科主任护士长加强科室医疗质量管理,重视和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各科组间严禁互相在服务对象面前推拖指责等。
(2)检验人员加强自我防护,做好职业暴露防护处,定期安排接受上级培训、学习;
(4)定期对检验场所进行消毒。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按照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
虽然从全院的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和业务收入充分说明群众对我院服务的信任度有所提高。但是我们的工作仍有不尽人意之处:
由于部分医务人员对疾病的认知不到位、盲目追求经济效益以及与患者沟通不当和态度冷漠导致医患纠纷时有发生。
我院的医疗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还应该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三基知识培训,提高服务能力,总结经验教训,确保方方面面医疗安全,做到:
1、进一步强化环节管理。要针对医疗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减少疏忽,防止纠纷的发生。
2、加强门急诊管理和生命救护绿色通道建设,做到人员、技术、设备、服务和管理五到位。
3、加强高危科室的管理,有针对性的进行自查,落实消毒制度,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
4、加强高危人群的管理,对病人投诉多,意见大,发生过医疗纠纷的职工,医院要加大教育力度,提高技术水平,改进服务态度,做到重点培训,重点管理。
5、不断提高医疗护理人员诊疗技术水平,优化人员结构,巩固“三基三严”取得成果,提高服务能力。
(1)患者对专业医学常识了解甚少,对医疗效果的期望值过高,出现难以预料的问题时,就对医疗过程或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进行怀疑、抱怨。
(2)参与医疗纠纷的对象不断扩大。有策划有组织干扰正常医疗工作,大造声势,漫天要价。
(3)患者及家属对医疗纠纷不进行司法处理。许多患者、家属明知自己无理取闹或医院无过错,偏要进行“协商”,对医院实行敲诈勒索。
2、医院责任方面的原因。
(4)更严重的是上下级医师或同行之间在病人面前相互拆台,导致医患纠纷一触即发;
(5)违反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不能服从管理。
二、预防措施。
应充分让病人与家属了解病人目前的病情,即将采行的检查或治疗之原因和可能之结果,让病人与家属感觉受到尊重与参与感。对严重副作用的药物以尽到事前告知之义务;对于病情治疗的愈后状况之措辞应较为谨慎,不要向病人保证能治愈或根治,也不要让病人有错误之期待,对于一个可理解的病人,虽然可能确信病人会有好的结果,也不要轻易给予承诺;解释病情时,应统一口径后,方可向病人家属解释,医疗人员应该站在病家的立场思考,以病人与家属能够理解的'措辞与用语,并确认他们已经正确了解所要传达的讯息。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重点防范以上多发环节,在临床工作中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诊疗操作,医护人员要把查对意识和医疗责任结合在一起,贯彻于医疗活动中,使其成为医护人员的基本素质。
医师查房、交接班等记录。在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4、医护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由于全社会法制观念的逐步确立,患者及家属维权意识大大增强,当前的现状是:一方面,个别医务人员没有根据法律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发生医疗事故损害了患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医院和医务人员对目前所处的法律环境认识不清,缺乏法律意识,从而不能很好地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处理的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发生后,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一是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二是医调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调会是作为医、患之外的第三方介入调解的机构。第三种途径就是司法裁决。但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不尽相同的,前者需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而后者则依照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
医疗纠纷总结(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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