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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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酬勤,努力就会有回报;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有详细的记录和观察能力。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这个暑假我利用课余时间阅读了英国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渐渐学会留心生活中的小细节。随着上一个案情的结束,这一回,福尔摩斯遇到一个与身份有关的案情又名《失踪的新郎》,这是福尔摩斯冒险史中最短的一个案件。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女主人公的未婚夫在婚礼当天神秘失踪,至今也没有他的讯息。女主人公是一位十分朴素且随和的富家千金,为什么这么说呢,据她介绍,她的父亲生前有一个相当大的企业,然而随着她母亲与一位名叫詹姆斯·温迪班的年轻男子结婚,这笔遗产的所有权也归为她的继父所有。但是她的生活依然很富有,因为她的叔叔遗留下一大笔遗产给她。她的继父只比她大了五岁,在生活上却总是禁止她外出活动,不希望她与外人交朋友。一次,她的继父去法国出差,她与母亲参加了一场舞会,她与一位名叫霍斯默·安吉尔的先生相遇,这便是她后来的未婚夫。据女主角回忆,她与这位先生第二次见面后就订了婚,他留有茂密的胡须,戴着一副茶色眼镜,由于女主角近视,所以对他的外貌印象并不十分清楚,只知道他说话总是轻声细语。等到女主角的继父回来后,两人不能再见面,只能靠书信交流。待她的继父再一次出差后,两人便决定秘密结婚,但是就在婚礼当天,新郎神秘失踪。
在新郎失踪后这位继父对于此事表现得满不在乎,还总是安慰女主角,希望她把这件事彻底放下,不要再继续调查了。对于这位继父的表现,我灵光一现,所谓的“新郎”会不会就是继父假扮的?而这只是我的猜测,并没有证据,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
果然,事情被我猜中了,茂密的胡须是为了掩盖自己的长相,茶色眼镜是为了隐藏自己眼睛的特点,而细声细语地说话是为了不暴露自己的声音,最重要的一点——两人从未同时出现过,“新郎”和“继父”是同一个人。福尔摩斯为了验证他的推测,他先找到了这位继父工作的地方,给他发了一封信约他见面,随后不出所料的收到了回信。福尔摩斯把这封回信与女主角之前带来的她的未婚夫的回信做了仔细的对比,他发现这几封信都是用打字机打的,那个时代的打字机与人的字迹一样,都有明显的个性,因为长时间的磨损,有些字母会有点模糊不清,而在这几封信中字母的磨损处都惊人的相似。福尔摩斯把自己的想法对詹姆斯·温迪班先生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但是他却不承认,并且有些惊恐失措地逃走了。
借福尔摩斯的一句话说:“从某些方面看,这案子并非一点意思也没有。”是啊,年轻男子为了得到巨额遗产与老妇人结了婚,婚后竟然为了防止老妇人女儿的另一笔遗产流入他人的口袋而想出如此对策,真是冷血的恶棍,为了钱财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因此,当我们在生活中与他人交往时,无论男女,都要擦亮双眼,不要被“恶棍”所欺骗。
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家柯南·道尔在1886年塑造出的一名侦探,他身材矫健、足智多谋,破解过许多恐怖离奇的杀人案,是人们眼中的神探。
《四签名》讲述的是莫斯坦小姐的父亲在十年前离奇失踪,而从六年前起,莫斯坦小姐每到生日时总是能收到一颗美丽的珍珠,直到一天早上她收到一封奇怪的信,内容大概是今晚七点约她去指定地点见面,福尔摩斯和华生也一同前往。三人来到剧院旁边,被人带上一辆马车,带到一个偏远郊区的住宅里,一位秃顶的小个子男人接待的他们。原来啊,是他的父亲舒尔托上校在印度得到了一大批财宝,而这批财宝有一部分应该是属于莫斯坦上尉的,但他父亲因为贪婪而私吞了财宝,于是在他父亲死后,他决定物归原主。这位秃顶男人还有一位孪生兄弟,他的脾气与生前的父亲相似,在他们动身来到他兄弟的住处时,却发现他惨死在房间里。
通过福尔摩斯细微的观察后,又一次精彩的推理过程诞生了。从我的角度来说,福尔摩斯是先发现死者歪坐在一把椅子上,面部表情狰狞,旁边有一根绑着石头的棕色木棒,木棒旁边有一张写着四个签名的纸条,死者的耳朵上方有一根荆刺,由此判断出这一定是一场谋杀。但是奇怪的是,屋内门窗紧闭,从屋外根本是打不开的,那么凶手是如何进来的呢?福尔摩斯曾经说过:“只要把不可能的因素排除掉,剩下的因素不管多么难以置信,一定就是真相!”通过观察,他们发现屋顶有一个洞,屋顶的斜面处有一道暗门,打开暗门后发现了脚印。他们从这道暗门通往外面继续搜查,途中福尔摩斯发现这个关键人物碰倒了一瓶味道十分刺鼻的化学试剂,这个关键性线索让福尔摩斯立刻想到了对策。他们找了一只经过专业训练的狗,通过狗的指引他们很快找到了另一个线索。
他们来到了一个小码头的附近,通过询问得知凶手是坐着一艘名叫“曙光号”的蒸汽船逃跑了。看到这里我的心“咯噔”一下,突然觉得这案子破不了了,如果我是凶手,自然会连夜逃走,不会在任何一个码头逗留。而福尔摩斯则认为,蒸汽船是需要烧煤的,路程越长速度越快烧的煤炭就越多,而凶手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这么多煤炭,因此他坚持认为沿着这条河流寻找是可以找到“曙光号”的。他们通过船主对“曙光号”外形的描述去寻找,但是几天过后上游和下游的码头都找遍了,依然没有它的影子,线索似乎中断了。福尔摩斯陷入了沉思,他设想过无数的可能性也排除了无数的可能性,但是依旧没有线索。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几乎从未失手过的福尔摩斯先生也有碰壁的时候,但是他坚持不懈的精神竟让我毫不担心,果然几天后他又想到了办法。他想到凶手很有可能把这艘船的外型进行了改造,于是,他乔装打扮,到河流下游的船坞里挨家挨户的打听,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船被找到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最后则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水上追击战,福尔摩斯和华生二人在船上随时待命,船夫不断的加煤,让船的引擎达到最大马力,船只在河流上飞速前进、极速转弯,每一次发动引擎船身都会发出轰隆隆的巨响,好像打雷一般,作为读者的我也是提心吊胆,生怕会发生什么意外。船不断的靠近“曙光号”,三百米、两百多米,福尔摩斯和华生找准了时机同时开枪,最终凶手被抓获。
小说情节跌宕起伏、逻辑缜密、引人深思,因舒尔托上校独吞了本应属于别人的财宝而导致莫斯坦上尉被误杀,在他死后,他的儿子也被别人残忍杀害,曾经的战友最终变成敌人。金钱是一种可以让人迷失自我的东西,在利益面前很多人可以失掉底线,这些人表面看上去荣华富贵,而背地里却整天过着胆战心惊的生活,但是要坚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福尔摩斯与他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成功但谦虚、聪明且努力,将犯罪人员绳之以法是他的责任和义务,他不计名利、兢兢业业,这是非常可贵的品质,是我们应该理解并且努力学习的。
“侦探在此!”哈哈,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迷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福尔摩斯与助手华生医生侦破各种离奇古怪的事件,偷窃案、谋杀案在福尔摩斯面前都是小菜一碟。让我给大家娓娓道来吧。
“奇妙的斑点带子”案中:以为黑衣女士早上急急忙忙地赶到贝克街,向福尔摩斯讲述一件恐怖奇怪的事,她快速地讲述:“我的姐姐三年前被杀了。医生说她身上没有枪击或碰撞的痕迹。我姐姐死的那天晚上,她来过我的房间。问我有没有听到开水烧开与金属碰撞的声音。我因为睡得太死,并非听到。我对姐姐说让她回房间睡觉。我们家族睡觉前都把门锁住,窗户锁住。最近,我爸爸说他让我搬到曾经姐姐住过的房间,晚上我也听到了同样的声音。我太害怕了,早上就偷偷的到了你这里。”
福尔摩斯问:“你真的听到了金属碰撞与开水烧开的声音了吗?”
“是的”。
方便的话我们能去你家看看吗?“侦探又问。
我越来越喜欢侦探小说了。虽然故事情节有些恐怖,但我永远喜欢《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这套书是由阿瑟柯南道尔写的,分四大本,就因为这套书,让我明白细节成就未来。
这套书是以华生的视角来写的,华生是第一人称。描述了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调查身边各种稀奇古怪的案件,以及他那无人能比的探案能力。福尔摩斯的地质学特别厉害,一眼就可以分辨出是伦敦哪个位置的泥土,因为他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细心观察,每一个案件都会发现到那些并不引人注意的细节,所以他才有了如此强的'探案能力。
看完了这本书,我对福尔摩斯更加崇拜,他也告诉了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对你有很大的帮助,它就能使你成就美好的未来。我的爸爸就是一个好例子。别人说话时他从不插嘴,一直注意观察说话者的神情动态,思考那人讲述的内容,所有细节他都注意到,并学习了……久而久之,一个个别人没在意的小细节记在脑海中,并注意把各个细节做好。他还将这些细节亲切地称为“成长维生素”。因此,爸爸无论做什么事都十分妥当,领导称赞,同事佩服,家人叫好。
“没有抓住一个细节,你就可能错过一个成功。”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启发,细节总是与成功挂勾的,我们只要认真地做好每一个细节,那么我们就一定会成功的。完美的细节代表着永不懈怠的处世风格,是一个人积极,实干、优秀的象征。细节像一把戒尺,量出一个人成绩的高低,细节可以改变生活,成就未来。细节虽然不引人注意,但我们要注重,还要把它做好,它可以让我们成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还有很多推理过程,不是看一两遍就能完全看懂的。所以,如果有时间,我想我会再看一遍这本书的。
老师曾经对我们说过:“要学习的不只是老师教给你们的知识,要从不同的书里获取更多的知识。”这句话很对。因为老师教给我们的东西仿佛像大海里的一滴水,我们要用书来获得更多的知识。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观察使人进步。里面的神探福尔摩斯很喜欢观察,所以每次办案都很准确。他不仅喜欢观察,而且也爱思考。有一天,文章里的“我”拿了一块翻新过的手表,让他猜猜表的前主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他通过表上细微的划痕和表的特征推断出表的主人是“我”的哥哥的。他办过的案子估计三天三夜也讲不完。
这就是我读《福尔摩天斯探案集》后感,我觉得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观察可以使人进步,认真观察可以有更多的进步。
如果拓宽“咨询顾问”的边界,我觉得福尔摩斯当是最好的,至少也是其中之一——当然是在允许小说中的人物参与评选的情况下。
他的客户范围非常广泛,甚至包括了政府门(《布鲁士-巴丁登计划》)和欧洲的王室(《波宫秘闻》);他破获的案件也可谓丰富多彩,有的是连环命案,有的是男女感情纠葛,有的却只不过是智力游戏。也许他并不是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最好的答案,但是他的表现无疑得到了所有委托人的肯定和赞赏,得到了专业级竞争对手(伦敦警局-苏格兰场等)的一致尊敬,也令我等旁观者为之景仰和痴迷,也就是说,他的客户满意度是最高的,业内口碑和公众中的品牌声誉也都是最好的。
什么是福尔摩斯赖以成名的利器呢?当然,他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能力无疑是最令人惊叹不已的——毫不夸张的说,通过一根手杖、一顶帽子,他甚至可以参透你的一生——然而除此之外,以下三点也是他之所以成为一名优秀的“咨询顾问”所不可或缺的。
福尔摩斯不止一次地表达过这个意思——“天底下没有新鲜的事。所有的是以前都发生过。”这么说确实过于绝对了,但是对于以实践经验为基础的咨询行业来说,过去已经发生的案例无疑具有不可忽视的借鉴意义。表面上看,福尔摩斯的直觉确实异乎常人,但是这种直觉实际上很大程度上是以丰富的经验积累为后盾的,他自己就建立了一套旧案索引系统,用摘录的方式将所有有关的人物、事件归档,遇到相似的案件或问题,马上就会捕捉到线索,找到最合适的方法。
“你真应该把这个旧案重读一下。”做到福尔摩斯那样优秀,先从建立旧案索引开始吧。
在我看来,华生并不算是一个合格的“助手”,他的出现似乎就是要以迟钝、业余甚至幼稚反衬福尔摩斯的敏锐、严谨和老练。然而,华生——也可以说是作者亚瑟柯南道尔爵士自己——确是一个顶级的宣传者。
优秀的侦探(咨询顾问)身边需要助手,也需要这样的传播者。
不仅有华生的宣传,实际上福尔摩斯自身也是非常注重“形象包装”的。他长年住在贝克街221号、碰到令人头疼的案子时会拉拉小提琴、用老黑烟斗抽着粗烟草、单调而专注的习性……这些作为独特的品牌符号构成福尔摩斯在人们心目中的生动形象。
有个性的人更容易让人记住,让人感兴趣。小说是这么写的,品牌传播的规律也是如此。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由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它是由12个精彩离奇的故事组成。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豁嘴男人》。
故事中的圣克莱尔先生突然不见了,他的太太以为先生遇到了不测,便求助于大侦探福尔摩斯。经过福尔摩斯的一番调查,竟发现在烟馆附近行乞的豁嘴瘸子乞丐是圣克莱尔先生。原来,圣克莱尔先生扮成乞丐可以得到很多的钱,由于自尊心的原因,他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所以才化了妆。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对圣克莱尔先生的行为感到好笑和气愤。我觉得,劳动者是光荣的,整天想着不劳而获的人是可耻的。美好的生活是应该靠双手劳动创造出来的。圣克莱尔先生骗取了大家的钱财,更骗取了大家的同情心。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一些年纪轻轻、手足健全,整天想着不劳而获的人。他们真像这个圣克莱尔先生啊!
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学习,长大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今天我借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的原著是柯南·道尔,福尔摩斯众所皆知可他却是个小说中的人物,在每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选料的拨开重重迷雾。在破案过程中,福尔摩斯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幽默的绅士风度强烈的'留在了读者的脑海中。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中和往往就隐藏在身边狡猾罪犯,福尔摩斯可以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喜好,小说塑造的福尔摩斯形象集正义、智慧、勇敢和幽默于一身,几乎成了神探的化身,以至于许多人都把他当做现实存在的英雄来看待,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的助手,很好的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太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么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来,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直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而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只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己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后,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暑假期间,我和妈妈共同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写得非常精彩,如果你还没读过,你就抓紧时间阅读吧!
这本书图文并茂,适合各种年龄的人看。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福尔摩斯面对的都常人和普通读者难以解开的犯罪之谜。每次一有案件发生,他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拨开重重迷雾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让人有云破日出、冤屈昭雪、罪犯受到惩罚的感觉。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就是《显贵的主顾》和《吸血鬼》这两个案子。
《显贵的主顾》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破案的过程中被人打伤了,看到这我真替福尔摩斯捏了一把汗,可福尔摩斯竟然能将计就计,设下了一个圈套,是罪犯受到了惩罚。
《吸血鬼》讲的是一个跛足的小男孩他的母亲去世了,他的爸爸又给他找了一个继母,并生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弟弟。没有他的继母之前,他和他的爸爸相依为命,感情非常深厚,他强烈的妒忌和冷酷的仇恨他的继母和健康的弟弟。他竟然用毒箭刺向他的弟弟,他的继母发现了,及时用嘴把毒吸了出来,正当他继母满嘴是血的时候,被他爸爸发现了,误以为她是个吸血鬼,并把她关了起来。最后,在福尔摩斯的帮助下,使真相大白,还了那善良的继母一个清白。
看完了这本书,我真佩服福尔摩斯,觉得他真了不起。长大了我也想当一名侦探,像福尔摩斯一样,做一个正义、智慧、勇敢的人!
爸爸带我去图书馆买了一本课外书——《福尔摩斯探案集》我看了以后,十分喜爱,百读不厌。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悬疑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的内容主要是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案中错综复杂,他用敏捷的思维和个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坏人。
让我感触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之“死”》。里面讲述了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里的莫里亚蒂,在生死攸关的时刻,福尔摩斯为了免于这场灾难,愿意牺牲自己,虽然死里逃生但还是深深让我感到他大无畏的精神。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切苹果,一不小心,把我的小指头给划破了,鲜血马上就涌了出来,吓得我号啕大哭。妈妈走了进来说:“你最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你看福尔摩斯敢于牺牲,为了这点小事就哭,你羞不羞呀!”我听了这句话后,羞愧万分。
如今我们生长在和平年代,福尔摩斯的一生,让我得知不论在生活上,学习上,要学会在遇事,做事中沉着,冷静。
他也让我佩服他过人的智慧与美好的品质,这些将伴随着我,永不忘记。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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