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实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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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4 00:00:00    小编:电气自动化张老师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实用11篇)

小编:电气自动化张老师

在工作和学习中,我们经常需要写报告以系统地汇报和总结所做的工作或研究成果。选择合适的逻辑顺序和段落组织方式,使报告内容更具条理性和可读性。财务状况报告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一

赴北方正义法律事务所实习报告20xx年9月7日,迎来了我们大学生生涯唯一的一次实习的机会,学校把我们安排在了北方正义法律事务所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实习,在此感谢学校给我们一次难得的实习机会,让我们对社会有了提前认识。同时也要感谢单位的同事在这三个月来对我的照顾,让我这个外乡人在石家庄有了家的味道。

主要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积累经验,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和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掌握一般办公技能,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并且深入了解自己所学的专业,明白自己所学专业的优势与不足;希望通过这次实习更好的培养我们的人际交往能力,更好的融入社会。

20xx年9月7日——20xx年12月7日。

河北省北方正义法律事务所。

法律咨询接待、律师助理。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的一堂课,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也是人生中的一项重要课程。

在实习的这段时间内,由于我的专业知识还很不完善,主要工作是帮忙接待前来咨询和办理案件的群众,整理文件,打印各种法律文书以及跟随我们的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日常事务,书写法律文书等。

在还未到北方正义法律事务所实习之时,我猜想在一个城市之中,应该没有很多案件纠纷需要处理。所谓的实习也不过是只是在办公室翻翻报纸,聊聊天,给领导倒倒水。可是真正到了办公室的那天,才发现原来在办公室每天都会有很多的案件需要办理。每天从早上到下午的实习,一直都不断会有人到办公室来,他们或咨询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或询问自己案件的办案进程或者提供案件线索证据等。在这三个月里,有关工伤、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的赔偿,诉讼离婚等等案件一直有发生。而原告当中也不乏有年过半百的老年人以及在大众眼中法律意识还不够完善的农民。在看着律师解决了他们的问题时内心除了一抹的兴奋更多是则是对律师所掌握的法律知识的一种向往,希望有一天我能成为向他们一样的律师。

在实习中跟随着律师学会了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派出所、看守所等部门调查取证。明白了一些在律师实务中所应当掌握的技巧。

三个月的实习,不管对于自己将来的继续学习,还是进入社会,从众多律师身上看到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对自己都是很受益的。但是也有几次让我几乎丧失了对法律的信仰。在翻看律所的案宗之时类似于工伤索赔案比比皆是,在这些案件中,原告往往是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者,发生如此之大的人身伤害对于受害者的家庭环境而言,简直就是天塌地陷。但是,越是如此,在发生伤害事故后,这些工程的负责人很多的却都是一味的推卸责任,使这些受害人不得不进行法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我们都知道法律程序耗时很长,而且即便判决胜诉,又将面临着执行难,当真正拿到这些赔偿金的时候,也许已经耽误了最佳的治疗时机。

我在想我们的社会何时才能更加的人性,怎样才能更加的和谐。为了自己本应拿到的赔偿,却要拼命的奔走,也许他们还在遭受着更大的苦难,我们社会对于他们的社会保障何时才能更加完善的,他们的合法利益何时才能受到全社会的更大重视。

权益。这是大众的思想变化,它意味着我们的公民法律意识都正在不断提高,这是社会文明的一种进步,法制社会的实现需要这一点一滴的.进步。

我们知道,一个法治的社会,必然需要知法、懂法、维法、护法的现代公民。遵守法律从根本上说,是每一个公民所应共同努力做到的,一旦违法就会遭到法律的严惩。即便政府为主导着法治的发展,但是政府也是代表公众利益行使职权,公民才是是法治建设的主体。建设法治国家依然是广大老百姓的事情,自然要依靠老百姓,公众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对于法制建设将产生深刻的长远的良好影响。

短暂的实习接触到最多的人就是律师,学到最多的是法律知识,而我们毕业以后所面临的就业环境最最有可能是法律服务者。这也不仅引起了对律师职业的深深的思考。虽然很多官方的报道都显示,中国执业律师人数“严重不足”,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人均律师人数相比“差距悬殊”由此,须要大力发展律师业,但是我们都清醒地看到严峻的现实:法律服务领域无序的恶性竞争问题日益突出,律师业的生存环境并非很好。

而报道的不足也只是相对的不足,当然中国的“人均律师人数”的确不足但是这与中国的国情实际有关。也许是是由于法官、检查官要比律师的门槛高,所以有很大一部分的法律工作者选择律师这个行业。而律师相对人数真正显得“缺乏”的,仅仅是我国那些经济和社会欠发达的地区、基层和广大的农村,而几乎所有的城市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律师相对过剩的现象日益明显。

作为青年的法律学习者在未来所要面临的也许就是进入律师行业。但是多数的青年律师靠个人摸索或师徒帮带,业务水准提升较慢。而青年律师由于业务水平不高,业务来源少,执业收入少,生活压力巨大,个别律师还因生活困难而放弃律师生涯。面对如此问题我应该认清形势,及时把握毕业之后的立足点。也许是基层,但是作为青年人我们既没有经验又没有业务来源,如果不能合理的把握好立足点,我们将很难在法律行业中立足。况且现在的国家政策对基层地方工作着有大量的扶助政策,从基层干起也不失是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的知识是我所不会的。深深的明白了实践的重要性,在实践中锻炼了我的心智,提高了我的的认识,丰富了我的阅历。当然在实习中有快乐也有痛苦也有教训,但是这些都是一个个小的插曲,这些经验将能成为我通向成功的基石,会让我在未来取得更好的成绩。

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触颇深。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相信这些见识对于将后来无论是否会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来说,都是受益匪浅的。

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真挚的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二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20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x日,我在xx司法所进行了实习。通过实习,我在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法学专科学习的知识水平。

通过实习了解了基层司法所的性质和任务:基层司法所是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是承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县区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下进行工作。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通过综合运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执法监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手段;发挥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市场经济发展、促进依法治理的重要作用。基层司法所的具体任务是: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工作;

4、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民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实习期间,由于实习的司法所人员配置少,加上司法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工作对象的不确定和工作对象情绪的不稳定。我的实习工作可谓面面具到,完全融入司法所和所里工作人员一同按他们之前拟定的工作计划做好日常司法工作。其中主要包括了:普法宣传、指导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法律咨询、安置帮教、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法治含两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二是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只通过普法教育让公民了解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公民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在实习期间,从工作中接触到案例了解到基层人民法律知识的严重匮乏和法律意识的欠缺,深感普法宣传的重要性、紧迫性。在实习期间就普法宣传开展了如:准备法制讲座的资料、制做各种宣传道具、出法制墙报等实际性的法制宣传工作。面对基层农村堪忧的法律现状,我实习所做的工作显的如此杯水车薪。我们不得不考虑这么一个问题:农民的法律意识应该怎么样去培养?经济发展了,法律意识才能上去吗?我们要不要针对农民进行一场思维传播,用我们自己的声音去传播法律,这样做作用能有多大我在思考着。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司法工作者的不断努力。

基层纠纷调解组织一般有三级,即:镇调解中心、管区调解站和村调解委员会。镇的司法调解中心是一个多层次,有多个部门(如派出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办、信访办等)参加的综合体,司法所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对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提高调解委员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等都由司法所指导。实习期间参加组织村调委会成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对司法所人民调解卷宗进行归档的实际操作。从人民调解卷宗归档工作中了解到基层纠纷的一些特点:一是主体的多元化;二是纠纷类型的多样化;三是纠纷多因小事引起。为以后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知识储备。

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是怀法所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在法律咨询这方面的工作在实习中遇得比较。只遇到一起有关房屋买卖合同的咨询,这或许和基层公民的法律意识的欠缺有很大的关系。不能因为公民法律意识的欠缺而对基层法律咨询工作的放松乃至懈怠,相反更因得到加强。在基层没有法律服务所建制的情况下,司法所更应探索如何为群众进行法律服务,帮他们排忧解难。只有在通过公民的切身体验用法律维自己的权益后,才能更加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国家规定期间内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二是对刑期释解教人员予以就业前过渡性安置工作。

实习期间在安置帮教方面主要做了几点工作:

一是为全镇的刑释人员建立帮教档案;

二是检查落实帮教工作;

三是对外出打工刑释人员进行电话考查帮教。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群众运用自己的力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种自治活动。它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司法所在基层人民调解中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依法解决干群矛盾和各种热点、难点问题,调处民间纠纷;指导村级调委会的工作;解决跨地区、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法制宣传教育;解决矛盾纠纷,设立协调方案,调防结合,落实协调措施;承办上级交办的疑难问题,确保把问题解决在本乡镇内。

为了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司法所每个月都会在全镇实施定期的矛盾排、调解工作。在实习期间有幸参加了司法所每月一次的定期矛盾排查、调解工作。在对全镇进行的矛盾排查中还参与了人民调解工作,在工作中发现基层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财产债务、相邻关系等方面。其主在成因在于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往往在了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后矛盾纠纷就会得到解决。为此我在想:农村要怎么样的法律?我们送法下乡,送什么法?送《刑法》、《经济法》?送最需要的法——与人民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实习还撑握了一定的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首先,法律知识要系统撑握,知识面要广才能应对各种复杂矛盾纠纷;其次,在调解工作中要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再有,就是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以及原因是民间纠纷的五大要素。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类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可以说,掌握好这五大要素是调解好民间纠纷的最基本、最关键的技巧。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特有的司法制度,同是也是社会安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基层人民调解的缺失将直接导致当事人之间矛盾的升级,最终矛盾演变成犯罪。不但当事人将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还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和谐。发展好基层人民调解制度,对于摆脱司法的繁琐、节省司法成本具有积极的意义。在发展好基层人民调解制度的过程中能使群众逐步抛弃“法”即“刑”的观念,接受法律,形成法律意识。

通过为期五周的实习了解了司法所的基本工作况。通过实践对法学这门学科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法学做为一门人文科学相对于自然科学更多了主观性、社会性。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不得不考虑人的意识对工作的影响,解决问题时不能单从枯燥无味的法律条文入手,需要在自己充分撑握的前提下将法律条文结合法学原理,针对当事人的情况将其通俗化、人性化。在实际的工作中检验了自己所学的知识,用自己撑握的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积累了工作的经验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也让我发现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处。在司法所实习中由于工作对象的不不特定性,所要涉及的法律法规多而杂。这就要求拥有渊博的法律知识,对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烂熟于胸。在学习法律法规时单从文字上往往很难准确把握并记忆。而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有利于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印象的加深。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应注意改进方法。另外,在实际的工作中,一件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往往是多方面的。如何对其进行系统的梳理、合理的引用。对于解决现实中的法律问题是必不可少的。对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的梳理、合理的引用涉及到法律体系、法律渊源等法理问题,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应对此方面的知识、能力做相应的加强。

毕业实习的结束意味着从此走上实际的工作生活,我的所学究竟能在其中起多大的作用?检验才刚开始。有了这次实习经验相信经后的工作生活走得会更从容些。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三

____年寒假,我有幸参加了__大学法学院组织的“法律乡村行”社会实践活动。目的是进行普法宣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调查。以期用我们所学的知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群众,为他们答疑解惑,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此次社会实践的实践地是__崇左市__绥县。在具体的活进行当中,小组成员选择了在__绥县城以及岜盆乡和渠离镇等几个有代表的乡镇进行普法宣传和社会调查。

在这一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我对法律在农村的宣传状况及其现实的实用性有了一定的认识。在法律日益普及的今天,我们依然可以在农村遇到不少关于法律的问题,其中很多正是我国普法特别是农村普法盲区。为此组员之间交换过意见,大家一致认为这就是农村普法调查的意义所在。在我国,人口占大多数的农民群众真正懂法的少,能用法敢用法的更少;少数精通某一类法律知识的农民,却是因为长期诉讼而不得不加以学习用以维护切身利益,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畸形的发展和进步。在如今中国法制建设的大潮中,依法治国在农村仿佛还是空荡荡的口号。在此,我想有必要谈谈自己在社会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及所思所想,希望能为法制建设尽一点点微薄之力。

(一)实践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首先,就法律的实用性这一点来说,我所遇到的问题是什么。在__绥县城发普法传单时,我们分发的是婚姻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群众大多乐意接受新的知识并为亲戚朋友传递法律知识。但我们同样面临着不解和拒绝,深层次的原因是法律在他们心目中缺乏合理的实用性。例如,就婚姻法来说,有的群众认为自己已经结婚惑离婚就用不上婚姻法了,更有甚者认为只有离婚才用得上婚姻法,因此他们抵触我们的普法宣传。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法律宣传对农民群众是不到位的,至少是缺乏实用性的,以至他们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精神实质。就如上所说的婚姻法问题,很多农民群众或许就不了解家庭暴力,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等行为是违法行为,从而导致家庭矛盾,威胁社会和谐的细胞。这种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宣传的缺失惑缺乏,无疑是农村普法过程中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其次,是关于法律宣传方面的问题。黄赌毒一直是我国打击的重点,但我们在渠离镇的集市上却很容易的发现很多农民群众显然沉迷于__的现象,而且没有任何人加以阻止或取缔。这不由得让我们产生疑虑和忧患,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是不争的事实,但精神文明的滞后和法律意识的淡薄,无疑将衍生一系列农村问题,进而影响农村地区的稳定。同样的情况我们在__绥县城也曾遇到过,一对夫妇向我们咨询离婚的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言语中透露,夫妇俩本是令人羡慕的一对,可惜却因赌博导致感情破裂,最终走向婚姻的失败。试想如果农村法律宣传及时、到位,这种情况又如何会屡屡出现。

第三,是农民群众在看待法律的态度方面的问题。农村作为一个特定的区域,特殊的地理和人文条件下,孕育出了一套自己的潜规则。淳朴热情却又相对缺乏知识的农民群众一旦相信某些人或事对他们有利或值得去干,他们便会给以衷心的支持和拥戴。相反他们便会产生抵触的情绪,并且在农民群众中扩散开来。这也许就是农村地区老大难问题难以解决的症结所在吧!在岜盆乡,我们遇到一位前来咨询的老大爷,向我们咨询土地纠纷问题。看得出老大爷很无奈也很无助。老大爷似乎并不满意我们给他解释的法理知识,摇着头说这就是中国社会的弊病所在,认为这应该就是官官相互的结果。在他看来自己翻阅了各种法律条文之后,法院的不予立案理由纯属无稽之谈。看着老人家无助的眼神,听着他对时效的问题的不解和追问,我们隐隐意识到老大爷对法律的信心几乎已经丧失。交流的互动中,他曾多次提到希望我们能帮他联系媒体曝光,或者帮他联系一下去高院上访的事宜。从这个案例,我们不难看出农民群众最初都是很愿意相信法律,依靠法律的。之所以最后放弃使用法律或是另辟蹊径,是因为缺乏对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应有的了解和掌握。最终导致了维权的积极性受挫,进而产生对法律的偏见。在农村潜规则催化下扩散开来,又往往是百害而无一利,积重难返。

第四,是千百年来农民群众的很多固有观念与法制精神相悖。在__绥的几个乡镇中我都有做这样一个调查,即女儿在亲生父母家是否有财产继承权的问题。在接受调查的中老年农民群众中,他们中的大多数认为女儿出嫁以后在娘家就不能再继承遗产,除非家里没有儿子或者女儿在家招上门女婿才行。而只有少数中青年农民群众认为女儿也应当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产生这样一种现象的原因无疑是缘于千百年来农村地区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

以上是我在社会实践中所遇到的普遍问题,这也许只是三农问题中冰山的一隅。但却是普法过程中所面临的棘手问题。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解决好农民群众的普法问题,是现代法制建设进程中的重大任务,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当务之急。

所以我们要对症下药,探寻普法的新思路,以达到在农村地区普法中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所思与所想。

首先,要明确的是农村普法的原则,即为人民服务原则。坚持讲求实际,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切实广泛地开展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也要强化服务观念,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使农村普法活动成为弘扬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从而真正使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更重要的是让他们相信法律,相信可以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让法律真正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

其次,要进一步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开展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活动,及时有效地依法解决农村老大难等热点难点问题,让农民切身体验到法制的实际效果。从而使农村地区的各项事业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能够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进一步激励农民群众沿着法制建设的路线走下去,并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健康发展。这样有助于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建立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再次,要积极探寻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思路,为农村地区普法行动开创新的局面。

一,要从改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观念着手,使农民群众愿意接受,乐于接受法律知识。在实际宣传过程中应采取农民群众最喜闻乐见、最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紧紧地贴近广大农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和思维习惯,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尽量使他们在寓教于乐中提高法制观念。

二,要抓住普法的时机,针对不同的方式手段,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宣传法制应当避开农忙时节,并充分利用乡村市集或农民群众返乡赋闲这段时间进行。只有做到合理安排,才能真正有效做到从群众需要出发,服务农民,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这也是农村法制宣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最后,要丰富农村普法教育的内容,开创更为有效的教育形式及载体。在这一方面必须健全政府的服务职能,尽快将普法宣传纳入其公共服务职能当中去。同时也要将普法教育的内容与农村地区的最突出问题相联系相结合,例如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土地承认承包纠纷以及婚姻家庭法律方面的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编写适合农村地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制宣传资料,向这些地区免费发放。也可以充分利用市县等区域性的电视台、广播站等载体普及法制信息和基本的法律知识。同时也可以组织专业文艺团体和普法志愿者深入农村地区进行汇报演出,在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导向性的基础上,使得农村地区形成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当然也应当鼓励农民群众或是民间自觉自发的宣传活动,毕竟他们是最了解农村地区的一份子。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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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五

20xx年9月至10月,利用工作之余及周末时间。

xxx司法所。

主要是通过具体纠纷、案件及司法程序处理的过程,了解法律援助的重要作用和必要性。

1、了解农村普法普法情况;

2、协助处理民事纠纷,参加案件援助;

3、为社会弱势群体写法律文书;

4、为来访群众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利用空余时间到小路口司法所进行调研学习,主要是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学习深入农村开展普法宣传,处理农村民事纠纷,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同时检验自已所学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性。

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实践,我在自己的法律专业领域有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的法律学习,也真正认识到了农村普法工作和农村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作用和必要性。调研期间,我了解参加了一些纠纷的处理工作,参与了为群众提供法律方面的援助,并且对部分纠纷、案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同时我也进一步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有机结合。

在学习调研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我国法律知识的的普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还存在着相当一部分法盲,比如我在调研过程中,就接触到这样一件事,一位组干部,落选后,经手的一些账务不愿意移交,最后是我和司法所的干部,共同做许多工作,向当事人讲明许多法律知识,让他意识到他的行为是违法的,然后才交出了所有账务.这说明了农村普法任务还很艰巨,部分群众法律知识十分匮乏,自身以法维权的意识还很薄弱,加上有些群众的经济十分困难,难以用法律去护自已,这也充分体现了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我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但是,在我国它仍然是一项新生事物,我国的法律援助事业于本世纪初刚刚起步可却以极快的速度迅猛发展着,自《法律援助条例》颁布五年来,全国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办案近135万件。法律援助制度是人类法制文明和法律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国家经济、社会文明进步和法治观念增强的结果。用法律的手段帮助人民群众解决诉讼难的问题,是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背景下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调研期间我努力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此次调查活动,主要任务是提供法律咨询和以及对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了解,因此实习中涉及多个法律,其中运用比较多法律有劳动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在调研期间,我参加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为人民群众解答法律问题;为经济困难的群众写法律文书,参加调处矛盾纠纷等。“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感到法律条文和实际运用有许多不同之处,有些法律纠份从法律的角度上可以有法可依,但在实践工作难以做到,如果不灵活运用法律知识,是做不好一个法律工作者的。以前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结合起来。这次实习让我深刻了解到,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所以我今后的目标是更加努力把法学学好、学透、学精。成为一名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为人民服务!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六

二、一起离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结婚之前就怀有身孕,通过欺诈骗婚。婚后不久就有一女婴,原告对此怀有疑虑,认为不是自己的小孩,就带着自己的孩子到上海一家医院进行亲子鉴定,结果证明该女确实不是本人所生。原告系于被告的欺骗行为便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财产均分。

法庭判决同意离婚,在分割财产时,照顾到女方的利益,作出了公平的判决,可是女方的父亲认为法庭的判决有失公正,不断的到法院进行干扰,法院工作者告之正确的解决途径他不采用,给法院工作带来了很多的不便。

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两个星期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这一系列的事情可都是要认真细致的.,目录上要写好案号,原告,被告,事由等等,判决还是调解不能写错,案卷一定要分正卷副卷,并且案卷的内容还要按照证据材料,法庭材料整理好,将它们装订好,贴上封条。看着自己的案卷整理好真是很高兴。

在实践中我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同时我还主动要求参与外调工作和法院工作人员一起进行送达,还参与财产保全。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淮师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淮师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淮师,使他们走近淮师,了解淮师。

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滨湖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实践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七

通过社会实践,我在我的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专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践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做到将自己所学的理论与社会实践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一个月间,我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求教,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在学校所学到的知识,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落落大方,始终以学习的态度做人做事,我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实践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在社会实践中,我参加了一次案件的开庭审理,到中山市人民法院观摩庭审,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地了解了行政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庭审的举证、质证、认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适用问题,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行政诉讼的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律师做好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社会实践期间,珠海市东部蚊尾洲测绘有限公司王律师的指导下,我能够虚心向他人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这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王律师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难得的宝贵财富。这次社会实践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

在短暂而充实的社会实践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同时,我感觉到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有一段距离。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地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尽量避免毕业后出现眼高手低的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我发现法律普及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所进行的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地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的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社会实践期间,我参加了很多实务性活动,接触到许多公司经济案件,学到许多活知识,而从庭审观摩和典型案例中获益最多,是对法学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

xxxx有限公司,经常会就疑难案件进行讨论,有时候是很正式的全事务所讨论形成结论,但更多的时候是平时很随意的探讨。我从中获益匪浅,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而一个多月来的锻炼,无论从程序上还是从法律实体问题上,我的收获是可以和两年的专业学习所得相媲美的,这也是我在毕业社会实践中最大的财富。在一个月的社会实践期间,我基本上学会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中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另有一点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学校学习时,说中国的司法系统只重实体,不重程序,以至于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不够。通过社会实践我发现,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也不可回避。但让人欣慰的是,程序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的重视,这仅从我们要完成的大量程序性文书就可以看出来,这个问题远没有像以前在学校里想象的那般严重。

这次社会实践是我第一次真正面对案例,还没有来得及大展拳脚的时候就这样结束了,难免有一些不舍和遗憾。都说大学生对社会的认识不够,所学到的知识实践性不强,这回的毕业社会实践让我对这些说法有了足够的认识。在社会实践的日子里,我逐渐认识到扎实的专业基本功的重要性,认识只有学好专业知识才能不断的进步。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八

20xx年寒假汽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放寒假了,经人介绍,我来到了广州本田恒达特约销售服务店,开始了二周的学习实践。

第一天“上班”由于自己什么都不会而对汽车这个家伙的内容一无所知店里的主管领导便给我找了个师傅,他是个钣金工,叫马龙,人很和善,让我叫他龙哥就好,龙哥说我什么都不会,所以先学钣金以便对车有个大概的了解。

由于是第一天我的积极性特高,不管龙哥干什么,我都想帮忙,可无奈自己是个菜鸟,干什么都笨手笨脚的,也做错了不少,不过龙哥从不斥责我而是细心的教我,车间里的站一直都开着,所以车间很冷,温度和外面相差无凡,才半天的时间于冻得就麻了,但是一进烤漆房,里面60度的气温马上就让人大汗淋淋,感觉真是冰火两重天,好不容易熬到了午饭,吃过午饭休息一会儿便马上投入工作中了,下午可比上午强多了,不那么笨手笨脚的了,师傅也在空闲时给我讲很多汽车方面的知识。一天的时间很快就结束了,回到家,看到自己一天就把白色的工作服穿成黑色时,不免觉得愧疚,不过心里还是美的,一天的时间,我学会了很多认识了各种从前不知为何物的修车工具,对车身框架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

在师傅的教导下,才三天我便可以一个人拆卸车门,给车更换玻璃了,看着第一辆自己修好的车开走心里有着莫大的成就感。

眨眼间一个礼拜的时间就过去了,我从钣金部门换到机修部门,开始学习发动机,变速箱等部件的知识,在这里我认识了李单、一个同样是军需学院汽车系毕业的师傅,他同样细心的教我,各部件的构成和工作原理,让我这个门外汉也变成半个内行,并且还学会了电脑检测车辆故障。

两个礼拜很快就过去了,我因为有别的事不得不离开了恒达销售店。在恒达的半个月里,我学习了汽车各部件的常识,为既将开设的《汽车构造》课程打下了基础。此外,还学会了很多别的知识,学会了处事的态度,建立了正确的人生观,相信这些会对我以后的生活工作有很大帮助。

怀念在广本的日子,期待着下次实习的到来。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九

今年暑假,应学院要求,我去了xx市公安局法制科进行了为期三个星期的实习生涯,收获颇多,不仅巩固了我学到的法律知识,做到学以致用,还汲取了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

暑假前一个月,我就联系好了两个实习单位,xx市公安局和xx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来考虑到公安局离我家比较近,而且还有免费的早餐和午餐提供,所以就选择了去公安局。放假后休息了几天,我就拿着学院签发的介绍信去公安局的组教科报到,科长看了我的介绍信想了一下问我有没有简历,我这才恍然大悟,竟然忘了求职时这么重要的东西。不过科长还是很爽快的把我安排到法制科去实习,我也不含糊,第二天我就补了一份简历给组教科的领导。这件事启发我做事要积极主动,特别是求职或者工作的时候,领导当然不会在乎一个大二实习生的简历,但小小的一份简历代表着实习生对这份工作的重视和对领导的尊重,或者这是求职时必不可少的程序,毕竟仅仅拿着一份介绍信就可以得到一份工作,哪怕是实习,会显得过于简单和草率。

实习期间,我谨遵实习承诺书上的规定,做到了: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服从安排,努力完成学校和实习单位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四、虚心想实习单位的同志学习,尊敬师长、诚恳待人、团结友爱。

我实习的单位是xx市公安局法制科,公安局法制科的职责包括:

l、对局发规范性文件文稿进行法律审核,对上级和其他部门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文稿提出修改意见。

2、审核呈报劳动教养案件。

3、审核呈报犯罪少年收容教养案件。

4、审核本局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作出的解除刑事拘留决定,审核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使用,没收、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决定。

5、办理本局管辖的复议、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组织本局有关行政案件的听证工作。

6、对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公民对执法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案件组织复查,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后执行。

7、组织开展对科(股)、所、队执法质量的季度考核,负责对执法民警执法质量的考核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

8、负责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9、组织执法检查、法制调研工作。

10、承办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可见,公安局法制科的主要职责是对案件的审核,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所以,公安局法制科是一个法律性质很强的部门,需要从业者具备良好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一开始我以为凭我大二下学期刚学完的三大诉讼法的知识,应该会很容易就进入角色,像其他前辈一样工作。可是当我第一次看完一份厚厚的案卷,才发现我学到的法律知识远远不够用,光是看懂一份案卷都难,更不用说要找出案卷中存在的错误了。而且面对一份份案卷,我几乎完全联系不到我曾经学过的法律知识,感觉脑袋空空的,就算偶尔联想到一个知识点,也会怀疑自己有没有记错或者是理解错,最终还是要翻书和咨询别人才能下结论。

我逐渐发现,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抽象单一的理论框架永远满足不了具体的、复杂多变现实应用,只有通过不断地理论联系实质,然后再回到实践当中,才能缩小两者之间的差距。我深刻地体会到此次实习的目的并不是去工作,而是去学习,学习课堂上的法律知识如何被运用到具体的案件中去,学习怎样去处理职场上同事之间、领导和下级之间的关系,学习社会上各种为人处世的道理。

我很幸运,我的实习时间正好赶上法制科对各单位执法质量的考评时间,所以,这三个星期以来,每天我都可以看到各种刑事和行政案卷。开展对科、所、队执法质量的季度考核,需要我们认真审查各类案卷来发现里面存在的错误,然后对执法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评分。虽然我是实习生,没有这方面的执法资格,但我每看完一份案卷,我把可能出现错误的地方标记出来,然后用一张纸写出我的修改意见,最后请法制科的前辈们给我把关。当我看到我的修改意见被前辈们所认可和采纳,心理就会涌现出一种非常强烈的成就感。

对比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我发现:行政案件比较容易出错的地方是作出行政处罚前没有告知相对人享有的权利,刑事案件比较容易出错的地方是对扣押的物品处理不适当、现场勘验没有见证人签名和按手印、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条件不合格等。在看案卷的过程中,遇到不懂的或者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我都会虚心地向大家请教,他们都很耐心地替我解答。我每天的上班时间是上午8点半到12点,下午是2点半到5点半,我大多数的时间是在看案卷和修改案卷。也许是暑假的缘故,双枪的案子特别多,作案分子大多是青少年,谁会想到一个年仅21岁的正值青春年华的人身上已背负了十几综抢劫和抢夺的案件。细看犯罪嫌疑人的资料,都是一些不学无术或者是游手好闲的人,有的虽然还是在校学生,但是由于抵抗不了金钱和吃喝玩乐的诱惑,于是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主要的原因存在于自身和家庭教育当中。就拿药家鑫的案子来说,药家鑫之所以会撞人之后再去杀人,一方面是他的法律意识淡薄和不敢承担责任的怯弱心理,另一方面是家庭教育方式上存在问题,苛刻严厉的家庭教育使药家鑫感觉不到家庭的温暖,他害怕犯错误,所以就想通过杀人灭口来逃避一切。在看案卷的过程中我发现,民警办案的效率比较低,一个像砍伤了一颗果树的侵权的行政案子折腾了好久都还没结案,受害人也曾提到过没想到一个小小的案子竟然拖了这么久,给双方当事人都造成了很多不便和烦恼。试想,如果类似于此类的案件在发生,还有谁愿意走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所以,提高公安民警办案的效率是司法进步的重要指标。

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xx一直的照顾和指导,无论为人还是处世,xx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刚来的第一天,还没来得及向饭堂那边打报告,xx就带着我去饭堂吃午饭,后来xx每天都会带着我去吃午饭。有一次xx有事不能去饭堂吃饭,他就嘱咐其他的同事带我去,生怕我自己一个人去吃不到饭。吃饭的.时候,xx会向我介绍同桌吃饭的其他人,还说有一些位子是不能随便坐的,比如说领导经常坐的位子就不能随便坐,要礼貌性的空出来。有一次我坐到了一个位子上,xx提醒我最好移位,他说这个位子是某个二十几岁就当了大队长的人常坐的位置,说那时候他很牛,想抓谁就抓谁。因此,光是吃饭这件小事都教会了我不少道理。xx不仅帮我解答了工作上的难题,还经常跟我谈到与人交往、就业、职场等方面的话题。他说考公务员最好是考纪委或者组织部,这些单位晋升的机会比较大,这为我今后我就业提供了很重要的参考。xx是官二代,却一点也没有摆出官二代的架子。在我看来xx是整个科室工作最认真负责的那位,仅举一例就可以说明,xx是科室中唯一做到上班不迟到不早退的人。此外,xx无论是对朋友、同事还是领导都十分的真诚和热心,有一次科长来我们办公室找我们聊天看报,xx很主动去科长办公室帮科长拿来了香烟、眼睛和水杯,不知道科长有没有被这一幕所感动,反正我是被感染到了。我问xx如何能做到这样,他说就是因为他爸以前是公安局副局长,所以他更要努力工作,不能让别人觉得他是靠关系混饭吃的;因为刚开始工作就有了房子和车子,这是别人打拼了很久都难以得到的物质生活,所以xx很乐意去帮助其他从外地来的同事们,为他们排忧解难。可以说,我从xx的身上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学到了许许多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这些道理是我这一辈子都可以受用的,这也是我这个暑假实习最大的收获之一。

时光飞逝,三个星期的实习生活很快就过去了,但那种初入职场的心得和体会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感谢xx市公安局法制科提供给我这个难能可贵实习的机会,感谢法制科各位领导、前辈们一直的关照和指导。这次的实习经验使我对接下来法律知识的学习充满着兴趣,对未来的工作充满着期待,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会再回来的。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十

1、本课题以缓刑制度的内容为核心,通过收集资料,了解缓刑制度的基本理论及立法、司法状况,分析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及其原因。

2、以中外学者对缓刑制度的研究为背景,探求我国缓刑制度的新趋势,结合所学的知识,总结经验,根据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需要,不断予以丰富和发展。提出司法改革建议,以突显该制度的的现实意义及存在的价值。

(二)选题意义。

1、缓刑是指对于判处某种刑罚的犯罪分子,在遵守一定条件下,不执行原判的刑罪制度。我国由于社会发展的原因,现代缓刑制度构建过于原则和抽象,加强缓刑制度的基础理论研究对完善我国缓刑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迫在眉睫的课题。

2、缓刑制度的立法、司法建设相辅相成,立法为司法提供依据,司法为立法提供理论基础,因此完善缓刑制度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本课题在缓刑适用和执行方面提出完善意见,对提高我国缓刑适用的质量,充分发挥缓刑能动作用具有积极意义。

3、缓刑制度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特点,深受世界各国的重视,在预防犯罪的刑事政策中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各国司法改革,我国缓刑制度的诸多问题日益突出,发展举步维艰,为把握缓刑制度的发展趋势,值得且有必要对该制度加以研究。

二、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国外发展现状。

1、英美法系。

正式的缓刑制度是近代才发展起来,但是它的早期萌芽可以追溯到古老的时期。而“教士恩赦”、“司法暂缓”和“具结释放”三项制度则被认为是现代缓刑制度的先声。

英美现代缓刑制度的诞生有赖于一批先驱者的热心和努力。其中首推被尊为“现代缓刑之父”的奥古斯塔斯。奥古斯塔斯对法院为“延缓判决”或“暂停判决”处分的是类犯人,多能提供保释机会。在保释期间,奥古斯塔斯运用个案工作及辅导功能,并改善其适应环境的困难。奥古斯塔斯对于缓刑事业的贡献是巨大的。这不仅体现在他所矫正的人数,而且体现在他所创造的一些社区矫正方法--例如调查与筛选、监督、教育和就业服务、提供帮助等等--至今仍被使用。更重要的是他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对缓刑事业所持有的坚定信念。直到柯克由波士顿的萨福克县组成“儿童援助协会”支付薪金地从事犯罪人救助活动,才有了正式的缓刑事业之雏形。英美缓刑事业的发展是自下而上的。在诸多人道主义者的实践和推动下,政府开始制定相关的缓刑法律。英国1879年制定了《简易裁判法案》,规定对轻罪犯可以适用缓刑,这是英国关于缓刑的最早法律规定。1887年英国制定《初犯者缓刑法案》,将缓刑适用范围扩大到2年以下轻罪之盗窃以及伪证等初犯者,并可以适用于简易裁判法院以外的上级法院。1907年英国制定《犯罪人缓刑法案》,该法案最值得注意之处在于“将联合王国各州刑事法院的处置置于一项新机构的管理之下”。1948年《刑事司法法案》颁布之后,《犯罪人缓刑法案》被废止。美国的缓刑制度法律化与英国在时间上大体并行。1878年4月28日,马萨诸赛州议会通过了美国的.第一部缓刑法案,1891年又制定第二部缓刑法案,将适用缓刑的权力由行政部门移至司法部门。1898年,“马萨诸赛州扩大了本州所有法院雇用缓刑官的权力。根据法官的意志,缓刑可适用于所有的罪犯。随后,美国诸州也纷纷制定了类似的缓刑法案。直到到1925年,所有地区都规定了少年犯的缓刑,到1956年,所有地区都规定了成年犯的缓刑。1925年4月,联邦缓刑局成立,通过了“联邦缓刑法案”,建立了联邦缓刑制度。在20世纪,缓刑制度中发生了两个重大变化:缓刑越来越多地用于重罪犯、缓刑人数的增多,导致缓刑官难以保证对每个缓刑犯的管理质量。“缓刑是美国最基本的社区矫正项目,也是刑事司法实践中使用最广泛的非监禁措施。在整个世纪中,缓刑一直被认为是社会拥有的代替监禁刑的最好方法,但到了70年代,严惩路线的倡导者在缓刑对犯罪行为适用上提出了质疑。

2、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国家采用暂缓执行主义,一般选择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有的选择附条件赦免主义。

法国是采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的代表。法国刑法典把缓刑规定在第二章刑罚制度中的第二节刑罚个人化方式中,区别适用不同的犯罪处遇。日本也是采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主要国家之一,日本刑法有一历史发展的过程,在19前日本采附条件赦免主义,而逾1908年后转而采用了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相比于法国缓刑制度,日本规定的较为简单,只有六个条文,法国则较详细,用了29个条文规定缓刑制度。我国台湾地区刑法亦采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意大利刑法典将缓刑制度规定为“消除犯罪”的原因之一,如缓刑在考验期内没被撤销,就产生消除犯罪的效果,但犯罪的消除产生阻却执行主刑和附加刑的法律后果,但不消除有罪判决的其他刑事法律后果,因犯罪而产生的民事债务当然有效。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现被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采用。

德国是采附条件赦免主义的代表。德国的缓刑制度的最初形式是“附条件的赦免”制度。1923年,《青少年法院法》正式确立了德国的缓刑制度。针对罚金刑,德国刑法典也规定了保留刑罚的警告这一制度。另外德国还将类似于我国的假释制度规定为“有期自由刑余刑的缓刑”和“终身自由刑余刑的缓刑”,并相应地采用缓刑制度的有关规定。可见德国刑法典不但在采附条件赦免主义,还规定了对罚金刑的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并在这一保留刑罚的警告制度中创立了一些新规则,适应了刑罚功能的需要,增强了刑罚的社会调整效果。另一个采附条件赦免主义的重要国家是挪威,我国澳门地区也采用附条件赦免主义,但纵观世界上大陆国家,采用附条件赦免主义的并不多。

(二)国内发展现状。

一般而言,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一般缓刑和战时缓刑,本课题主要论述一般缓刑。相对一般缓刑,战时缓刑不仅在适用对象,条件和方法上有所不同,而且法律后果昂也不尽相同。一般缓刑属于执行犹豫刑,而战时缓刑则属于附条件赦免刑,是我国刑法中一种宽大处理的方式。我国缓刑措施源于西周,缓刑制度见于《大清新刑律》,经过不断完善直至19第一部刑法典首次较全面的对其作出规定,总结多年来的司法实践总的缓刑经验,并借鉴世界各国缓刑制度的立法概况。1979年正式通过《刑法》设专章节对缓刑制度作了具体规定,从而使我国缓刑立法司法进入新阶段,《刑法》再次对缓刑规定做出了重要的修改和补充,使我国刑法中的缓刑制度的规定更加系统、科学、合理。为了应对新时期社会发展新情况、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完善了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的从宽处理的规定看,进一步明确缓刑的适用条件,增强其实践可操作性,同时完善了缓刑的执行方式。然而我国的缓刑适用率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和日本,这意味着其他国家被判处短期自由刑的大多数犯罪分子都使用缓刑,融入社会接受考察监督,而我国对于被判处短期自由刑的犯罪分子采取社区矫正的形式进行教育,接受执行机关的监督。

(三)发展趋势。

2、缓刑适用的广泛性。基于各国的立法和司法改革,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充分运用,限制死刑的立法背景下,广泛适用缓刑成为必然的选择。

3、缓刑类型的多样化。各国在保留传统的缓刑类型的基础上,又创制了不同类型的缓刑方式。

三、论文的主攻方向、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一)主攻方向。

1、了解缓刑制度的发展状况。

2、探究缓刑制度的发展趋势及其完善。

(二)主要内容。

1、我国缓刑制度的起源(古代至现代的重大变迁)。

2、缓刑的类型。

1)暂缓宣告缓刑。

2)暂缓执行缓刑。

3)不执行余刑的缓刑。

3、缓刑的适用。

1)缓刑适用的条件。

形式条件。

实质条件。

2)缓刑适用的法律后果。

4、缓刑的考验期限及监督考察。

1)缓刑的考验期。

2)缓刑的考察。

3)缓刑的撤销。

5、缓刑的发展趋势及我国缓刑制度的完善。

1)缓刑的发展趋势。

2)我国缓刑制度的完善。

(三)研究方法。

1、文献分析方法。通过收集的文献资料,汇总,分析,对缓刑制度的历史渊源,法律价值,具体适用,进行理论界定和定性研究。

2、比较研究方法。探究我国缓刑制度相关理论知识,对比分析国外学者对缓刑制度的研究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司法建议。

四、论文工作进度安排。

8月20日----209月20日:收集、整理资料,完成开题报告。

年10月12日---2013年11月20日:提交初稿。

1月26日----203月13日:分析结果,听取指导老师意见,修改论文。

年4月2日----2014年4月20日:加工、修改论文,最终定稿。

五、论文主要参考文献。

[1]苏惠渔主编《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2013年3月第一期,第四十五页。

[2]肖扬主编:《中国新刑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3]翟中东:《论缓刑的四大价值》第一期。

[4]左坚卫:《缓刑制度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

[5]张明楷:《刑法学》中国法律出版社第四版第541页。

[6]张慎佑:《关于完善我国缓刑考验制度的法律思考》载于青少年犯罪的问题1995年第1期。

[7]梅振中:“中国缓刑制度研究,《新学术》”,第一期。

[8]房清侠:“缓刑制度的理性思考”《中州学刊》,20第四期。

[9]刘守芬、丁鹏:《现代缓刑类型与中国的选择》,载现代法学第六期。

六、指导教师意见。

教师签名: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十一

今年的7月11日和12日,在xx老师的带领下,我们10级法学班全体同学在xx摆点进行法律咨询活动。

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此活动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应用能力很有好处。比如:在为人们解答样各类法律疑问的时候,我们会把自己当作他们的咨询律师,把他们当作我们的当事人,这样能使我们更好的锻炼自己。

在这一个咨询活动的过程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实体法部分对我以后很有帮助,它主要介绍我国几大基本的部门法和几个重要的单行法的相关内容,使大家了解包括行政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的立法目的、原则及基本规定和精神,培养大家的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意识。这就是此次咨询的意义所在。

本次实践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因为本次实践的实践性比较强,从实践的前一周开始我们就开始准备次次实践可能要涉及到的理论知识,为此系里领导还特地召集我们10级法学班所有同学举行了一次动员大会,并结合往届的同类实践的经验,知道我们按照各部门法的类别进行分组。在实践的前一两天,老师还安排了班干部们去进行实地准备和展示宣传板,为此次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做足了准备。在此次实践中,我是刑事组的组员,顾名思义,我为群众解答的大多是刑事方面的问题。

在实践的当天我们才得到消息:老师特地请来了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辈们来为我们坐镇,这让我们原本忐忑的心一下子安定了不少。当天早上前来咨询的人并不多,可能是看着一个个前来咨询的人满意而归的笑容,让原本不大在意的人们一下子来了信心,相对于民事组的组员来说我们这一组要清闲得多了,大家在自己人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大多都知道寻求法律的帮助,但对于很对的民事权益,很多人都有不少的疑惑。

在经过了两天的实践活动结束后,魏老师按照惯例对我们此次的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价。虽然老师对我们在次次实践中的表现给予了肯定,但是我们自己知道,其实我们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所幸的是,我们不会气馁,我们会继续努力,争取做一名优秀的法律人。

法学是门博大精深的学科,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和科技迅猛飞速的发展而不断的更新并一步步完善,社会是在长足的发展,法学亦在不断的进步。对于到城南公园进行法律咨询,阐明之:就是对前来咨询的人提出的问题,用我们自己学习的法律知识进行简要的解答。在咨询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使我们理解了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育法等。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范,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通过法律咨询这个活动,使我自己的法律应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活动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本,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说实话,在为期两天的法律咨询的过程中,我突然发现这社会有太多的弱势群体,得不到帮助,正义得不到伸张。法律,成了那些有权有势有钱人的保护伞,甚至他们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做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感到悲哀的同时也深深感到维护法律的地位和权威,完善法律体制,需要我们一代甚至几代人的不懈努力,这个过程任重而道远。

这次的咨询我觉得还是比较成功的,能解答的我们已经现场给了他们很明确的答复,不能解答的也都做了相关记录。但是有一些事情我想我们也是无能为力,理论到现实,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法科学生任重而道远!

作为一名法律人,在分析、判断或为这些鲜活生动的案例寻找解决措施的时候,除了凭借自己过硬的专业知识,亦需要缜密的思维以及敏捷的逻辑。作为一名法律人,肩上就担着一份责任,我们维护的是社会的正义,我们恪守的是司法的公正,我们应铭记的是法的精神,用一颗拥有责任感的心爱岗敬业,体现出法律人的价值。也让我更深刻的体会到现实与理论的差距,同时亦坚定了我学习法律的信念。

并且,在这两天的法律咨询实践中,我进一步掌握了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并在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这门课,我还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

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此次实践不仅扩大了法律知识的传播,增进了学生和普通民众对法律的学习和了解,也是我们对自己的专业知识的学习更加进一步的掌握透彻,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贡献出了属于我们的微薄力量。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法律咨询是每一个合格的法科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学习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开阔视野,增长见识,锻炼才干,加深我们对法学专业的认识与学习。在短暂而充实的法律咨询过程中,在这个拥有纷繁案件的环境中,我认识到了自己前进之路的方向,我认识到了作为法律人需要精湛的专业技术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但我也明白,前进的征途中,任重而道远,练就自己坚强的意志和坚忍不拔的精神是引导并支撑我前进的基石和保证。

有梦才有远方,太阳总在有梦的地方升起,月亮也总在有梦的地方皎洁。梦是永恒的微笑,我怀抱着为法律奋斗终身的信念和梦想上路,用自己的拼搏为翅膀腾飞,我引以法律人的自豪做出精彩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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