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限期拆除承诺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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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08 00:00:00    小编:矮人爷爷带你学电

最新限期拆除承诺书(五篇)

小编:矮人爷爷带你学电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限期拆除承诺书篇一

一、拆除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除民政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墓、公益性墓地外,其他地域或场所均为“禁坟区”。凡1997年12月1日后在“禁坟区”内违法建造的各类坟墓和1997年12月1日前建造的老墓被墓主擅自扩建的附属设施,均属拆除范围。

应拆坟墓由墓主在20xx年11月中旬前自行拆除,恢复原状,扩建的老墓必须拆改至原面积。逾期未拆除和拆改的,依法由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于20xx年12月底前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拆除和拆改。已入葬的坟墓,墓主要求将骨灰迁葬,可以迁入就近的公墓或公益性墓地(含生态墓地、骨灰存放处),并按照规定的墓穴占地面积埋葬或寄存。禁止擅自择地乱葬滥埋。

三、法律责任

违反民政、国土资源、林业、市场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由民政、国土资源、林业、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理。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或聚众闹事,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xx市人民政府

10月10日

限期拆除承诺书篇二

地址:xx市xx区老古城东街41号

案由:违法建设

x年11月30日,xx市xx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原xx市xx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监察员对田在xx市xx区古城南街88号南侧搭建房屋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调查取证,田在xx市xx区古城南街88号南侧共搭建房屋叁处,第壹处房屋东西走向,砖混结构,共贰层,东西长30米,南北宽4.9米,单层面积为147平方米,两层共计294平方米;第贰处房屋东西走向,砖混结构,共贰层,东西长30米,南北宽4.9米,单层面积为147平方米,两层共计294平方米;第叁处房屋南北走向,砖混结构,共肆层,南北长80米,东西长3米,单层面积为240平方米,肆层共计960平方米。叁处房屋总面积1548平方米。经xx市规划委员会分局查档复函确认(规石复函【】059号)上述房屋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

田违法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及《xx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xx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田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xx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现责令田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将位于xx市xx区古城南街88号南侧搭建的房屋予以拆除(拆除部分见《京石城管拆字[]号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示意图》)。

如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上述违法建设,本行政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及《xx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报请xx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xx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或者xx市xx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直接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决定将于x年11月1日在你搭建的上述违法建设处和信息网予以公告。

限期拆除承诺书篇三

不过草民虽然唯有照办《通知》,但究竟心有不甘。所以立即约了几个人,去xx街道江东村徐信斌家参观学习。贵处大概不会忘记,徐信斌家的违法建筑,曾是贵处组织了400-500人的力量去强行拆除的。我亲眼看到城区北三环路边上北侧,徐信斌家被强行拆除的100多米围墙,贵处已派人重新建好。我问徐信斌:“钱是谁出的?”徐信斌说他不知道,但砌墙的工头是政府派去的。我个人猜到这笔钱财政可能不能出,是某个“替罪羊”老板出笔冤枉钱,帮政府擦屁股,了结徐信斌的控告。所以我斗胆认为,徐信斌的100多米围墙实际上是贵处去建造的,联想到贵处给我的通知,要我拆12.8米围墙,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徐信斌家的房子尚未建起来,他说等贵处的赔偿款给付后他自已会建。(以上有照片为证)

一、本人严正谢绝、坚决反对任何漾山村村民、亲朋好友、过路行人,为我打抱不平,讲公道话,仗义执言影响强拆、影响xx大道交通顺畅。

二、但他人的情绪不是我所能掌控的。所以贵处一定要有应对预案,防患于未然,组织力量应当强一些,我认为如强拆徐信斌房屋围墙的400人-500人的规模是不需要的。

三、贵处通知要拆的围墙,1998年9月9日贵处的前身,或“父亲”或“爷爷”,即xx镇人民政府是批准了的。之所以后来没有了,是因为镇政府有官员让不明身份的人半夜里偷偷摸摸敲掉了围墙。后来xx镇政府财政还偷偷摸摸的赔偿了一笔钱,悄悄汇入村经济社账户,通知永是公司去领围墙被敲掉的补偿款,遭到永是公司理所当然的拒绝。原来计划以这笔汇款为证据,起诉xx镇人民政府。在这12.8米围墙重建之前,漾山村经济合作社将这笔款在很多年之后终于汇入永是公司。草民水平低,不知道1998年9月9日xx镇人民政府批文是否还有法律效力?将来只有求助于人民法院认定了。但弄清其法律效力之前,贵处一定不要像当年xx镇政府官员那样,叫不明身份的人半夜里偷偷摸摸的强拆《通知》指认的围墙。

四、强制拆除的具体日期,务请贵处在三天之前通知,我本人一定会到场,并邀请国内媒体记者现场采访,至于是否会有记者到场,不是我所能预料的。

五、对于贵处要强拆,我很想得开。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有利有弊。强拆围墙利大于弊,即强拆的社会效益好于不拆的社会效益。因为经过强拆,这一现场作为物证长时期的保存,作为选择性执法、报复性执法、权钱性执法、官面性执法、伪科学执法、不公正执法的典型,将成为一个法制教育的微小基地。

六、我只晓得浙江省政府有“三改一拆”三年计划,拆违建要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先行拆除。在居住于漾山村的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有违法建筑、违章建筑而不拆的情况下,先拿我开刀,要拆12.8米围墙,让我享受比共产党员、领导干部还高的政治待遇,使我这个党外村民受宠若惊,在此深表感谢,真是十万分感谢。

七、“历史常常有其惊人的相似之处”,这段围墙又遭1998年那样的命运。但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历史的教训必须记取,历史的悲剧不宜再次重演,所以这次我不会被激怒。也请求知道贵处《通知》出笼的幕后真相者,千万不要告诉我那几个人想借此机会收拾我。我不想知道,不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予以还手反击。

八、贵处想以此封我口,我对贵处的批评之口被封住是办不到的,我仍将对贵处工作中的过错表达尖锐的、善意的、如实守法的批评、指责、建议。这不仅是我作为公民的权利,也是出于维护漾山村广大村民利益的义务、责任。这种批评不针对贵处任何个人,没有必要对号入座记恨于我。我会努力争取早日被人送进火葬场,离开这个官吏品质不高但真是十分幸福的“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去永享安宁。

时间会拔除眼中钉,不必心太急。强拆应该不需要强烈的紧逼感。

预祝

强拆成功!

xx市xx街道xx村村民 陈

20xx年11月1日

本通告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留存归档。

限期拆除承诺书篇四

拆除,我们通常所说的拆除是指旧房拆除,墙体拆除等,当进行限期拆除时,需要发出拆除通告。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限期拆除的通告,供大家参考!

经查,你(单位)在 构建

的 (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无合法用地手续,系违法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 日内自行拆除,退出所占的土地。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公 章)

年 月 日

一、拆除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除民政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墓、公益性墓地外,其他地域或场所均为“禁坟区”。凡1997年12月1日后在“禁坟区”内违法建造的各类坟墓和1997年12月1日前建造的老墓被墓主擅自扩建的附属设施,均属拆除范围。

应拆坟墓由墓主在20xx年11月中旬前自行拆除,恢复原状,扩建的老墓必须拆改至原面积。逾期未拆除和拆改的,依法由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于20xx年12月底前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拆除和拆改。已入葬的坟墓,墓主要求将骨灰迁葬,可以迁入就近的公墓或公益性墓地(含生态墓地、骨灰存放处),并按照规定的墓穴占地面积埋葬或寄存。禁止擅自择地乱葬滥埋。

三、法律责任

违反民政、国土资源、林业、市场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由民政、国土资源、林业、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理。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或聚众闹事,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xx市人民政府

10月10日

以上道路规划红线内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请于20xx年 6 月 24 日至 7 月 23 日内,携带有关用地、建房等证件到指定地点(宁德市“清违”指挥中心,地址:宁德市东侨大道3号建发大厦五楼)进行核验。在规定期限内不提供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建设依据的,视为违法违规建设,责令在本通告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特此通告。

附房屋具体编号及示意图:

x市城乡规划局

6 月24日

一、违法建筑物当事人和居住使用该违法建筑物的人员,须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搬离、腾空、拆除违法建筑物及附属物。

二、如当事人在限定期内没有搬离、腾空、拆除违法建筑物及附属物,本机关将启动行政强制执法程序依法予以拆除。

三、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四、相关当事人必须依法履行义务,任何人不得阻挠、妨碍行政执法活动,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xx市城市管理局路南执法大队

20xx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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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拆除承诺书篇五

县市容局: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更换。

二、申请批准期限内,如发生破旧、字体毁损、色彩剥蚀不及时加固或拆除会危及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时,由本人自行负责或拆除。

三、保洁、整修、维护、安装和拆除,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本单位(人)自觉协调处理好利害相关人的关系,如若发生纠纷,本全负全部责任。

承诺人:

电  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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