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形态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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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理解“四种形态”的内涵,关键是正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
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就是通过对“树木”有针对性地打预防针,来预防“树木”生虫、生病,保护“森林”健康成长,从而保证全党的良好政治生态。
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就是“治病树”,早治病,治小病,防止小病发展成大病,甚至传染别的“树木”,影响整个“森林”的健康。
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是对严重患病的“病树”进行救治,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不一棍子打死,又严肃纪律,防止其成为“烂树”。
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极极少数,就是坚决惩治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腐败分子,拔掉“烂树”,防止传染整个“森林”,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可见,“四种形态”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相互促进、环环相扣、浑然一体,层层设置防线,凸显的是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对违纪行为的零容忍,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路径。
实践“四种形态”是我们党正风反腐、标本兼治,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根本举措和现实路径,体现了“治标”和“治本”同时发力。
在“治标”上,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各级纪委要强化纪律审查,针对性质和程度不同的违纪行为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对程度较轻的违纪行为敢于亮剑,对“少数”、“极极少数”严重违纪行为施以重拳,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突出惩治对象,严惩顶风违纪者,形成持续威慑。在“治本”上,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不能腐;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选好人、用好人,强化不想腐。
各级党组织、纪委要创新思路方法,注重抓早抓小,经常了解并动态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党员队伍状况,以纪律为准绳,把快要或刚刚踩到纪律底线的党员及时拉回正轨。
同时,督促各单位查找存在的纪律、作风和廉洁风险,及时有效防控风险。
这方面,要坚决防止把严重违法问题“大事化小”,仅做违纪处理而不移交司法机关,更不能只“咬耳扯袖”,避重就轻。要通过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深刻认识错误,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他还强调,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
四种形态既是工作要求,更是责任担当,既是实践过程,也是工作目标,为新形势下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具体和深化。
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障。四种形态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本质要求,是从严的具体和深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他还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
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无论是苗头性问题还是轻微违纪乃至重大违纪违法,都提出相应纪律要求,其核心就是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做到党内生活从严、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监督执纪从严,助推全面从严治党严到份上、严到实里、严到细处,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具体诠释和制度细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实践证明,如果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更加从严从实、从早从细,管住从好同志到阶下囚的中间地带,不少党员干部就不至于从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
四种形态立足于常态大多数,而不仅是少数,更不仅仅是惩治严重违纪违法的极极少数,实现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全覆盖,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好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避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现象,是对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和深化。
深化纪检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实践四种形态是对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回归。早在延安整风运动中,我们党就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正如毛泽东同志指出,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四种形态要求运用好批评教育、组织处理、谈话函询、纪律处分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做到宽严相济、区别情况、对症下药,给有问题的干部回头是岸的机会,既是治已病,更是治未病,真正体现严管就是厚爱理念,这是对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四种形态是对纪律挺在前面的新深化,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治本之举。四种形态设置层层防线,实现关口前移,体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避免干部从违规走向违纪、从违纪走向违法,有利于从根本上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实现反腐败的良性循环,是纪检工作思想认识和实践的新飞跃。
实践四种形态是对纪检干部履行监督责任的新挑战新考验。对纪委工作而言,实践四种形态,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监督执纪要从原来的重点盯违法、盯少数转变为盯违纪、管全体,既要治病树、拔烂树,又要保护森林,这对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分类处置问题、提高纪律审查效率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要深刻领悟四种形态对纪律检查工作转型的方向指引,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实践四种形态,必须在全面理解、科学把握上下功夫。四种形态就是四道防线,各形态之间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形成了严密的监督执纪体系。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是实现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大多数目标的基础,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少数则是以实现大多数为前提,违法立案审查的极极少数是前三种形态层层防控、逐级递减下的理想目标,必须全面、准确、辩证地理解,而不能曲解为只能极极少数被立案审查,更不能误读为反腐开始转向、节奏开始放缓、处理开始放松。
实践四种形态,必须在遵循党章、深化三转上下功夫。要聚焦主责主业,坚守纪检职能定位,树立尊崇党章意识,更加突出维护党章权威、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要深化三转,深刻领悟纪委决不能成为党内的公检法,执纪审查决不能成为司法调查的理念和要求,坚决克服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纠正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政绩观。
实践四种形态,必须在从严执纪、分类处置上下功夫。要突出六大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运用好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等优势,深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整体状况,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经常用,坚决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
实践四种形态,必须在坚持有责必问、失责必究上下功夫。要把问责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公开通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坚决克服责任虚化空转现象。
实践四种形态,要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上下功夫。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发扬改革创新精神,狠抓作风转变,联系实际深入基层,始终严于律己,不断提高实践四种形态的素质能力,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要求,以顽强毅力和不屈韧性,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引向深入,助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侗医侗药是我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侗族人民在长期与疾病斗争中积累传承下来的宝贵财富,为侗族人民的生存繁衍生息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侗族人民在与疾病长期抗争中积累的宝贵经验,由于没有文字记载,只能通过口传耳授、师带徒、家传或家族相传等方式传承至今,发挥着侗医侗药的独特作用,其中不乏许多疗效显著的单方、验方和秘方,民间流传的“一个小单方能治大毛病”、“一个小单方,气死老中医”,正是对我县民间侗医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凝难杂症等疾病独特疗法和显著疗效的高度赞赏。
一、发展我县侗医侗药产业的基础条件。侗医侗药以其简、便、廉、效的优势在侗族地区应用普遍,深受广大民众的欢迎,特别是在治疗毒蛇咬伤、跌打损伤、骨折、肝病、小儿惊厥以及小儿抽搐等方面在侗族人民中享有很高的声誉。我县地域独特,植被丰茂,药用资源物种较多,为我县侗医侗药发挥其独特疗效提供了便利条件。侗医传承虽然保守,但只要政府相关部门能够正确引导,积极鼓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侗医药交流平台等方式,就能让侗医药打破思想的“禁锢”,与志同道合者合作研究,并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创新,发展壮大。
我县各族人民一直以来在疾病的救治过程中都充分利用了侗医药,且侗医侗药的挖掘、整理工作也未曾停止过。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县卫生部门先后组织过多次侗医侗药的挖掘整理、方药收集和侗医药普查等工作。如:1959年,我县卫生部门召开了有95名侗族中草药医生参加的献方、献药座谈会,收集民间秘方、验方1410个,经临床实践,大部分疗效显著;据《湖南民族志》记载:1978年,我县卫生部门选派医务工作人员2名,走访了6个公社,12个大队,召开侗医药人员座谈会11次,采访侗医药传人60余人,收集验方64个,侗医药标本162份;1986年,我县侗医药资源普查队历时一年零三个月,调查走访了21个乡镇,128个村,200多个大小山头,对以天雷山、美岩大坡、其头山为重点的侗医药资源区进行了详细普查,理清了我县侗医药材资源,初步探明了侗医药材分布规律,认真总结了民间侗医药用药经验,走访了50多位名侗医药医师,收集民间验方272个,收集整理药用资源1000余种,其中侗药447种,并就此次普查编写了《侗医药普查资料汇编》。
二、发展我县侗医侗药产业的迫切需求。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对于天然药物、传统医药等现代医学替代疗法的认知度越来越高。侗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具有悠久历史积淀的民族,侗医侗药在保障我县各族人民的生命健康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千百年来与疾病抗争积累的精神财富,是我国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县的侗族医药技术渊源流长,疗法独特,疗效显著,但由于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封闭和自给自足状态,有面临失传的危险。首先,我县民间掌握侗医药技术的人员年龄偏大,且文化程度不高,几乎都没有受过高等医学教育,不能将其宝贵的特色侗族医疗技术进行完整记录,容易失传。其次,侗医药传承观念保守,受传子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等落后封建思想的影响,加上当前愿意主动学习侗族医药技术的年轻人不多,我县乃至全国的侗医药技术传承方面都面临有后继乏人的危险。再者,由于侗族医药资源开发不合理,我县的药用资源大部分都是以原药材方式外销,加上近年来中药材需求量的大幅增加,老百姓过渡挖掘药材的现象较为严重,我县侗医药药用植被得不到合理、有序的开发和利用,侗医药资源呈日渐萎缩的趋势,为此,发掘、整理和科学开发我县的侗医药资已经源迫在眉睫。
三、发展和壮大我县侗医侗药产业的几点建议。侗医侗药是我国民族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的通道县、贵州的黔东南地区等兄弟侗族地区也正在积极发展侗族医药。为了进一步开发我县的侗医侗药资源,发展我县民族医药产业,建议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手:
(一)完善组织,成立机构。我县侗族医药产业的开发和发展仅靠政府的引导而没有经济实体的产业化和市场化运作是难以实现的,同样,仅靠企业经济实体的市场化运作而没有政府的引导,就目前我县侗族医药的发展现状以及软硬环境来说也是十分艰难的。加上我国其他兄弟侗族自治县在侗族医药产业发展方面早已走在前列,所以,我县侗族医药事业的发展就必须要将政府的合理引导与企业经济实体的市场化运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一方面,县人民政府要将我县侗族医药产业的发展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的侗族医药事业发展领导班子,负责我县侗族医药事业发展综合协调、标准制定、规划制定、资源整合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另一方面,可以引导有意向的企业经济实体在其内部成立侗族医药产业发展的'相应子公司,分别负责侗族医药产业发展中的技术与资源发掘、标准制定、产品研发、生产流通、市场推广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切实推动我县侗族医药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立足现实,明确目标。侗医侗药产业的开发与发展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立足于我县侗族医药的基础现状,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的根本思路和最终目的,是发展我县侗族医药产业的根本出路。目前,我县侗族医药产业发展的现实情况是:一方面发展侗族医药产业的基础条件已经成熟,具体表现技术条件基本成熟,资源条件基本成熟,群众认可程度基本成熟;另一方面则是发展我县侗族医药产业的硬件设施尚不具备,人才、体制机制等软件方面平台尚未建立,这就是我县发展侗族医药产业的现实情况。我县侗族医药产业的发展和壮大也应该立足于这一现实,然后再在这一现实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出我县侗族医药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根本目的。根据我县当前侗族医药产业的这一现实情况,可以考虑通过政府引导以及长期的产业化发展和市场化运作,最终使我县的侗医侗药达到和我国的藏医、苗药等民族医药相齐名的又一民族医药。
(三)完善措施、注重特色。根据我县侗族医药事业的发展现状以及发展规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注重我县侗族医药产业发展特色的前提下,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措施来着手发展我县的侗族医药事业。一是根据国家大力扶持和鼓励中医、民族医疗事业发展和壮大的政策背景,以县人民政府名义拟订文件,积极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争取将全国的侗医药研发与推广项目安排在我县试点和实施,并以此为契机,大力推动我县侗族医药资源的发掘和整理,形成在全国范围内最完备的侗族医药资源信息库。同时,在建立完备信息库的基础上,对侗族医药资源进行整合,制定侗医药技术标准,占领市场准入的制高点,为我县侗族医药事业的长久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可以考虑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前提下,与北京中医药大学、湖南省中医学院等中医和民族医疗高校合作,开设以侗族医药技术研发、侗族医药技术专利申请、侗族医药技术传承培养、侗族医药技术标准制定、侗族医药技术推广为主要目的的侗族医药技术培训中心,面向全国招生,为我县侗族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三是可以考虑在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开设侗医药治疗特色专科,专门运用侗族医药中的独特技术治疗各种疑难杂症,鼓励临床医师发表侗族医药方面的专业论文,扩大侗族医药在群众中的影响。四是可以考虑多方筹集资金,政府征地150-200亩建成全国第一座侗医药科技园,集药用资源展示、科普教育、侗医药培训、植物性药物栽培技术推广、旅游观光、名贵中药交易等功能于一体,成为我县发展和展示侗族医药事业的窗口和平台,力争把我县打造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第一家侗医药产业研发中心,并以此为为契机,积极推动我县侗族医药事业的跨越式向前发展。
xxx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的经验总结,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是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精准度的科学选择,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行动指南,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在实践中,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善加运用,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实效,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衡量纪委履职成效的标准,关键看是否有利于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纪党规意识。“四种形态”体现了“精准”管党治党理念,为纪律尺子准确标出了管治“刻度”,清晰划出了“治未病”、“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四级警戒区,有利于“对症下药”、“精准治疗”。“四种形态”要求既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又要探索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是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四种形态”不是要在数量层面放缓反腐败节奏、减弱反腐败斗争力度,而是凸现出对违纪行为“零容忍”的理念。“四种形态”进一步诠释了纪严于法、纪先于法的要求,旨在建立更前沿、更严密的“防御阵地”,防止从纪律底线退守到法律底线,防止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成了“阶下囚”,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贯方针的传承和与时俱进,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因此,要自觉把“四种形态”的要求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正确处理好抓大案要案与抓早抓小的关系、保持一致与探索创新的关系、查办案件治标与教育制度治本的关系,在继续抓好治标的同时,通过强化教育和制度建设,全面唤醒党章党纪党规意识,逐步向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迈进。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是关键。只有监督到位、“触角”灵敏,才能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紧扣“六大纪律”,把握好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实地走访、报告撰写、督促整改等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加快推进市、县派驻机构改革,实行重点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的监督。充分发挥谈话监督的作用,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函询、提醒谈话,促其说清情况、认识错误、及时改正。深化民生监督工作,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扶贫资金、土地征收、惠民补贴、低保资金、教育医疗、农村“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督促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用纪律锁紧制度的笼子。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综合用好抓重要节点、抓具体问题、抓执纪监督、抓通报曝光等有效手段,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真正让顶风违纪者“长记性”,让心存侥幸者“收住手”。加强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认真梳理问题线索,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查实一批、通报一批,形成有力震慑。
纪律审查是纪委的主要职责,“四种形态”为纪律审查提供了基本规范。要以“四种形态”为标准,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把“四种形态”的要求体现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各环节,提升执纪效果。在审查时机上,要定期清理线索,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来处理,对于严重违纪甚至违法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在审查对象上,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特别是要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以极少数贪腐分子的深刻教训警示大多数党员干部。在审查内容上,要突出政治性,把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同时也要着眼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审查程序上,要坚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坚持快进快出、快查快结,集中精力把主要违纪问题查清后,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的要求,也是对党委的要求,要把“四种形态”贯穿于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全过程。围绕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和市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两个责任”清单,从“明责、尽责、督责、究责”四个层面,努力构建落实“两个责任”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着力解决好执行力层层递减的问题。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强化监督考核,狠抓责任追究。要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实现问责常态化,让“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三转”是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落实“四种形态”,要求纪委职能定位进一步回归党章“原教旨”,工作重心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向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工作目标进一步体现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深化“三转”必须冲着纪律去,自觉把“四种形态”作为方向引领,积极调整职责定位、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方法。进一步转变政绩观,树立查大案要案是政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遏制“四风”问题、促进作风改进也是政绩,抓早抓小、保护和挽救干部是更大的政绩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底线意识,将工作由法律底线向纪律底线推进,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守牢纪律防御阵地。进一步提高纪律审查的综合效应,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提高违纪处理的政治、社会、法纪效果。坚持“严”字当头,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突出“执纪的再执纪,监督的再监督”,着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王岐山同志强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来的,“惩前”是为了“毖后”,“治病”是为了“救人”,“惩”是为了“救”。
实践“四种形态”,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现实需要,也是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坚持的方针。惩治腐败,“疗效”才是硬道理。
既讲问题导向,又重效果导向;既抓大抓要,又抓早抓小,不能顾此失彼。运用好政策策略,从重点盯违法转向全面盯违纪,从重点盯“极极少数”转向合理运用“四种形态”,健全协调机制,改进纪律审查方式,从“一对一、点对点”向“系统抓、系统查”转变,从“办大案要案”向“抓早抓小”转变,用纪律管全党治全党。
进一步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善于使用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决遏制住腐败增量。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关口前移,像大夫治病一样,惩前为了毖后、治病为了救人。监督执纪不能只当“伐木工”,拔“烂树”;还要善于当“园丁”,治“病树”,立足于净化和保护整个“森林”生态。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近日,驻中宣部纪检组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结合归口监督单位工作特点,提出6个方面20条措施,推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新实践。
切实落实好各级领导班子主体责任。
开好民主生活会。督促各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中按照党章规定,对照主体责任,认真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查找自身和分管部门、单位、人员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单位班子之间经常开展谈心谈话,相互批评提醒,不断强化纪律意识。
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各级纪检机构经常向各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了解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督促抓早抓小、及早发现和处理问题;经常向各单位各级领导班子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动态情况,督促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动态分析归口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
定期评估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各级纪检机构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了解各单位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和日常工作;分层级与各单位领导干部深入谈心,与党员群众广泛接触,掌握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新情况、活情况。在此基础上梳理应当重点关注的现象、问题、人员,对各单位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全面梳理现存问题线索,及时处理新收到的问题线索。纪检部门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和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逐一提出分类处理意见,不贪大弃小,不搁置线索。
把谈话提醒经常化。
开展追求高标准谈话。纪检部门或单位负责同志经常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提出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要求,通过谈心谈话进行正面倡导,引导鼓励党员领导干部坚定追求思想和道德高标准,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开展无问题谈话。纪检部门在定期走访、驻点办公、蹲点调研、参加会议、座谈交流等日常监督中,从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随时随地作出提醒。
对值得关注的对象进行约谈。对新任职的干部、临退休的干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的干部、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低的干部,由纪检部门进行或委托进行谈话提醒。
围绕廉政风险点开展约谈。根据各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纪检部门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开展约谈,督促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及时解决内部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开展有反映约谈。对群众有一般性议论的党员干部,或者有举报、虽不能排除违纪可能但线索笼统的党员干部,由纪检部门向其提醒,或通过单位负责同志约谈提醒。有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问题反映的,向主要负责同志提醒。
开展诫勉谈话。对经核查有轻微违纪行为但未达到纪律处分程度的,由纪检部门组织或委托单位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
在线索处置中用足用活谈话函询方式。
对问题线索经研判属于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或轻微违纪的,尽量采用谈话函询的方式,要求被反映人实事求是作出情况说明。对答复函未说清问题的,采用谈话方式进一步了解。
谈话函询与其他处置方式综合使用。加大对谈话函询答复情况的核查力度,对经核查不如实说明问题的,严肃处理,构成立案审查条件的坚决立案,从重处理并予以通报。
强化谈话函询结果的运用。对应当整改的问题,及时跟进督促整改;对拒不改正甚至屡谈屡犯的,严肃处理。
对少数、极极少数施以重拳。
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搞四风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六大纪律的问题。有计划有组织查处假年龄、假学历、假婚姻,浪费宣传文化项目经费等问题。
转变纪律审查理念和方式。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违纪者综合运用党纪、政纪处分及时作出处理。
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要按规定严肃问责,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加强对归口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工作的督促指导。
督促各单位机关纪委认真落实有关沟通协作机制。驻中宣部纪检组督促各单位及时移交收到的反映司局级干部的问题线索,按规定定期报备反映正处级干部的问题线索,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工作中征求党风廉政情况书面意见等制度。
督促各单位机关纪委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月报制度,各机关纪委按月向驻中宣部纪检组报告贯彻落实四种形态的统计数据。把落实情况纳入机关纪委向纪检组述职的内容。
督促加强各单位机关纪委队伍建设。督促各单位健全机构,配齐职数,充实人员。同时,驻中宣部纪检组加强对各单位机关纪委的工作指导,提高机关纪委履职能力。
xx年以来,xx市纪委围绕学习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实效,在实践“四种形态”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并对此作了调研与思考。
(一)强化学习培训提高认识。结合“xxx”专题教育和“xxx”活动,把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重点,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党规意识,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乡镇和市直部门通过各种培训形式,将“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深刻内涵传递给每位党员、干部,使之对“四种形态”有更深的理解和掌握。市纪委通过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四种形态”重要论述精神,清晰“治未病”、“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四道防线,明确推进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要求并真正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立足学思践悟,促进各项工作。
(二)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重点从三个方面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一是重部署明确内容。每年都专门召开会议部署“两个责任”落实工作,还以市委文件形式下发落实“主体责任”监督办法和检查考核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事项。二是重督查传导压力。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市纪委分管领导分三个层面带领相关人员,深入全市各个乡镇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并下发情况通报。三是重实效严格追责。严格按照《主体责任问责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办法》,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极大提高了各级党委和纪委以及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使乡镇、部门主体责任真正落地生根。xxxx年以来,先后对x起案件进行责任追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xx名干部进行追责,其中正科级干部x人,副科级干部xx人。
(三)多措并举从严监督执纪。主要从健全机制方面进一步加强了监督执纪工作,使“四种形态”运用效果得到很好发挥。一是创新办案机制。在完善“领导分片包案制、全员办案制、首办责任制、阳光办案制”、“责任分解制”、“安全办案制”和“四访三阶段”等办案机制的基础上,针对今年案件任务重的特点,又实行了“案件日调度制”、“案件每周通报制”和“信访跟踪提醒制”等机制,为完成全年任务提供保障。二是完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在反腐败领导小组中的作用,协调好各成员单位做好案件协作配合及人员抽调工作,形成纪律审查工作合力。三是拓宽信访机制。注重发挥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全方位受理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电子邮箱举报。发布举报专线,建立xxxxx网络举报平台,极大地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今年截止到目前,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xxx件,其中来信xx件、来访xx件、来电x件,网络举报xx件。
(四)挺纪在前贯彻“四种形态”。重点从抓早抓小、规范程序方面贯彻落实“四种形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一是超前抓早。严格执行xx市纪委《关于建立实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四早”台账制度的暂行办法》要求,及时提醒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及早纠正一般性错误,防止小错变大错。县区一级,一方面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等容易违反***八项规定等事宜。另一方面对各部门重大工作项目的实施,上级重大政策的落实,提前介入,超前监督。截至目前,xx已开展“四早”谈话xx人,其中警示谈话x人、批评教育x人、诫勉谈话x人。二是常态抓小。抓小不是指问题小,而是指一个问题在没有发展到严重时,就要纠正和查处。抓小,应主要抓好“四风”问题的查处,确保八项规定的落地生根。抓小,贵在经常,也难在经常。为此,我们制定并下发了《全市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四风”问题常态化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和《机关作风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常态检查,全方位对干部进行监督。三是程序抓严。在严格落实《xx市纪委监察局谈话函询工作规程》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谈话函询责任分工。由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具体负责谈话函询工作,由信访室和案管室具体负责实施,严格把握谈话函询流程,确保谈话函询运用得当。截止到目前,开展函询xx人。
(五)从严要求打造反腐“铁军”。认真组织开展“xxx”常态化活动,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党规意识。一抓学知践悟。在集体学习日中,重点学习《廉政准则》、新《处分条例》、优良家风和家训,使干部时刻守住廉洁底线。二抓内控外评。编发了《xx市纪委监察局纪律手册》,让委局所有干部提高自身纪律意识。制定下发了《乡镇、部门主要领导民主评议委局中层干部活动方案》、《委局内部全体干部相互民主测评方案》,从工作、生活多角度测评,最大限度反映干部真实状态,强化干部自律意识。
一是认识理解不到位。“三转”以来,纪委一改以往战线过长,力量发散,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实的情况。全力聚焦主责主业,突出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这是回归党章的必然要求。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养成的思维惯性和工作模式,一时间难以改变。比如,有的干部仍然满脑子装的是线索和案件,有的地方依然重视大案要案,等等。因此,在认识和运用“四种形态”上,还需要在思想上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
二是尺度把握不准确。“四种形态”是新时期党***立足高远,提出的新的尺子,要想完全掌握,灵活准确运用,对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来讲也需要一个学习领会的过程,因此,目前,在实践“四种形态”怎样衡量纪委履职理念和成效的标准、如何体现纪律检查的特质等问题上,还存在认识模糊,在思想认识上还不能完全跟上的问题。
三是压力传导不够强。践行“四种形态”,单靠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是不够的,必须要党委真正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把主体责任担起来。从目前基层实际情况来看,市委和市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能够做到认识准确、执行到位,但个别乡镇和部门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还存在不平衡的地方,存在主体责任落实力层层递减、监督责任落实力度不够大等现象。
四是方式方法待转变。基层目前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还没有完全将“四种形态”贯穿到各个环节,不能完全体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动辄则咎。比如,在线索处置环节,存在对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尚未做到全覆盖、对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对线索处置跟踪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在执纪审查环节,存在以抓大案要案为主、处理方式把握不当等问题;在执纪审理环节,存在审理工作重心偏离、审理文书纪律特色不鲜明、案例剖析不深刻等问题。
三、对策与建议。
(一)要把思想观念转过来。要牢固树立“党委用干部,更要管干部”的观念,真正做到干部管理全面从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运用好“四种形态”,着眼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大局,抓早抓小,既盯少数“烂树”,更放眼整个“森林”,善用党章党规党纪,通过常警示、常提醒、常告诫、常约谈,真正把队伍管起来,体现市委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要用一把尺子量下去。要严格按照“四种形态”标准进行细化和量化执纪监督问责尺度。一要紧紧抓住“绝大多数”,该咬耳扯袖的就要及时提醒,未雨绸缪,防微杜渐。二要狠狠抓住“大多数”,该轻处分的就要轻处分,体现组织的厚爱。三要严格抓住“少数”,该严肃处理的就要严格执纪,宽严相济,对违纪行为“零容忍”,体现纪律的权威性。四要坚决不放过“极极少数”,重典治乱、警示震慑,既盯住少数“烂树”,更放眼整个“森林”。
(三)要把责任真正担起来。要践行好“四种形态”,就要把“两个责任”牢牢的担起来。“四种形态”是执纪监督问责的具体体现,既是问题清单,也是责任清单,既需党委在净化党内关系等方面主动担当,也需纪委在纪律审查等方面积极作为。因此,必须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四种形态”、“六大纪律”落实到教育提醒、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去,发现苗头马上去管,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增强履责主动性,提高工作积极性,及时阻断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发展的路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四)要在执纪方式上求转变。要从以往查办大案要案为主向全面监督执纪问责转型,紧紧扭住纪律不放,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紧扣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三个环节,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在从严执纪、分类处置上下功夫。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律审查既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要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真正起到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的作用。
(五)要将长效机制建起来。针对目前基层普遍缺乏“四早”预警问题,在探索实践“四早”台账制度过程中,积极完善“四早”预警五项制度。一是问题线索筛查制度。对“四早”问题类的举报,报请领导批办转办,确保“四早”问题及时处理。二是初核了结案件转办制度。对因证据不足或查无实据初核了结案件,一律转办涉事干部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对涉事干部进行警示谈话。三是重要时间节点预警制度。针对升学宴、参军当兵宴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市下发排查预警通知,主动开展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四早”问题,及时进行预警谈话。四是重要事项指定排查制度。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助、机关财务管理等重要事项,指定乡镇、部门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四早”问题及时处理。五是重点监督责任倒逼制度。对自查没有发现“四早”问题的乡镇、部门,市纪委进行重点监督,随机开展监督检查,一经发现“四早”问题,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纪检负责同志的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四种形态的调研报告(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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