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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懂得感恩的人,感谢身边的每一份温暖和付出。有效的团队合作对于工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小编为大家精选了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一起来学习和探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推行殡葬改革工作中的积极带头作用,本人郑重承诺:
一、积极带头宣传和执殡葬改革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二、遵守县殡葬改革相关政策的规定,确保直系亲属死亡后治丧、遗体火化、骨灰安葬(安放)符合殡葬改革政策要求。
三、如本人直系亲属死亡后,主动在24小时内上报亲人死亡线相关信息,并配合主管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保证不将家属遗体违规外运到其他乡镇(街道)治丧或安葬,不违规占街占道治丧,不违规棺殓土葬亲人遗体或将亲人骨灰二次装棺土葬;保证自觉将亲人骨灰安葬(安放)在公墓内。
四、不参与违规治丧和土葬活动;不参与非法运输遗体;不非法买卖、转让或出租墓穴墓地;不参与非法生产、加工、经营、销售丧葬用品或土葬用品活动;不违反规定乱埋乱葬乱建坟墓(含“活人墓”);不搬弄是非造谣蛊惑群众。
五、积极报告和制止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并主动协助主管单位或主管部门做好殡葬改革的相关工作。
六、如违反以上承诺,由上级党委、政府按殡葬改革的`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党、政、纪处理。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承诺人:
承诺时间:2015 年3月 日
(201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有关法规、政策和制度,确保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行,充分发挥本单位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推行殡葬改革工作中的积极带头作用,本人郑重承诺:
一、全面宣传贯彻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和相关制度,确保干部职工及其亲属对殡葬改革的宣传率达100%,干部职工及亲属对殡葬改革的知晓率达100%。
二、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与单位签订的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殡改目标任务。
三、积极报告、制止和协助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查处管辖区域内违规殡葬行为,确保单位辖区内殡葬行为文明、合法。
四、加强殡葬管理,不参与违规治丧和土葬活动;不非法运输遗体;不出具虚假证明;不非法买卖、转让或出租墓穴墓地;不非法生产、加工、经营、销售丧葬用品或土葬用品;不违反规定乱埋乱葬乱建坟墓(含活人墓);在家治丧不违反殡葬管理规定出现占用公共场所搭蓬设宴,摆放花圈、安放遗体、游丧放炮、抛撒冥钱等影响交通、助长迷信、影响安全等违规违章行为。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承诺下达方:中共织金县委党校 承诺实施方:高贵林
代表(签字): (签字):
我社区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县民政局、xx镇政府两级殡葬改革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社区实际,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力度,破除丧事大操大办之陋习,推行生态文明葬法,全面开展殡葬改革,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社区党总支部十分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年初成立了殡改工作领导小组,总支书记xx为组长,社区主任xx和副书记xx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及时召开居支两委会,研究殡葬改革工作,制订年度工作方案。把该项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责任制,并把该工作作为攻坚克难,破解难题主要任务来抓,责任明确。
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年初召开辖区各单位、小区负责人、农村小组长、党员等会议,宣传贯彻殡葬改革政策,发放宣传资料xx份,宣传殡葬改革好处,推行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净化人们生活环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群众理解,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活动。
1、广泛进行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发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规划意识和文明治丧意识。
2、建立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对违反殡葬有关的规定进行举报,社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xx和xx负责受理各位群众的举报。
3、建立殡葬信息员管理制度。社区干部包片责任制,负责指导、督促各片落实殡改政策,负责信息员的信息收集、上报,负责殡改政策宣传的指导、协调,确保全面火化。
加强对丧事报告制度的管理。即人过世后,社区干部、信息人员上门到丧户家做家属工作,要求在办理死亡证明时,必须提供出殡时间。严格把关,特别强调不得在密集人员的公共场所搭设从事殡仪活动和在出殡和火化途经的街道公路等公共场所大肆进行吹奏表演或燃放鞭炮,并签订好责任书,做到管理规范。全年共死亡xx人(其中纯居民x人,低保人员x人,享受补贴人员xx人,优抚人员x人),火化xx人、火化率达100%,做到台帐齐全。
总之,一年来我社区殡葬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尚有很大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和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全力开拓社区殡葬改革的新局面而共同努力。
1、实行生态墓葬,造福子孙后代!
2、坚决查处丧葬滥占土地和私修乱建坟墓!
3、禁止乱建坟墓,保护秀美山川!
4、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用地,革除陋俗!
5、干扰殡葬改革,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破除迷信,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树立新风!
7、坚决制止违法造墓活动!
8、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三个文明建设!
9、倡导文明祭祀,反对封建迷信!
10、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殡葬管理法规!
11、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2、保护土地资源,严禁乱建坟墓!
13、加强殡葬管理,改革丧葬习俗!
14、节约土地资源,提倡生态墓葬!
15、坚持丧事从简,实行文明祭扫!
16、殡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国利民,惠及子孙!
17、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
18、倡导文明殡葬,保护生态环境!
19、严禁乱葬乱埋,治理青山“白化”!
20、破除千年封建丧葬陋习,树立当代文明丧葬新风!
21、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
22、破除丧葬陋俗,引导文明丧葬!
23、深化殡葬改革,破除丧葬陋习!
24、禁止装棺再葬!
25、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26、制止青山白化,改善投资环境!
27、贯彻执行殡改方针,造福子孙后代!
28、推行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
29、加大殡改力度,促进殡葬事业发展!
30、认真推行火葬,制止乱埋乱葬!
31、推行生态墓葬,改善生态环境!
32、搞好迁移规划,逐步实现无坟化!
33、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节俭办丧事!
34、破除丧葬陋习,倡导厚养薄葬!
35、提倡厚养薄葬,弘扬精神美德!
36、改革丧葬陋习,禁止老坟新修!
37、贯彻国家殡葬法规,大力推进殡葬改革!
38、打好殡改攻坚战,落实殡改责任制!
殡葬改革是中国社会变革中的大事,关系每个公民的切身习惯和利益,下面就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殡葬改革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全国殡葬改革文件和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全省近年殡葬改革工作成绩,现场推介衡阳市殡葬改革的成功经验,研究部署全省今后一个时期殡葬工作目标任务,坚定不移地深化殡葬改革,促进全省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中办国办出台意见、国务院召开“贯彻两办意见座谈会”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后,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全省贯彻《实施意见》,省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情况汇报,对做好新形势下殡葬改革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今天,省委、常务副省长陈肇雄亲临会场指导,待会还将作重要讲话,大家要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充分肯定全省殡葬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围绕“四化两型”建设大局,坚持殡葬改革方针,突出党员干部带头,不断完善政策法规,改进殡葬管理服务,全省殡葬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一)生态节地安葬逐步推广。全省坚持“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稳步扩大”方针,火化区范围逐步扩大,长沙望城区、长沙县实现全境覆盖,汝城县立足生态文明建设主动申报,宁乡县、平江县、津市市、安乡县通过惠民政策激励、殡葬场馆升级,适度向乡村扩大,全省年均火化率由x年的20%提高到20xx年的50%,已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安葬方式更加生态多元,全省普遍推行集中规范安葬,提倡墓碑小型化、卧式化、艺术化,推广壁葬、树葬、花葬、深埋等多种节地生态葬法,引导骨灰处理由“入土”向“入室”、“上墙”、不保留骨灰转变。攸县鼓励群众自主筹资兴建骨灰堂,冷水江市率先奖励江河葬方式,长沙明阳山福寿苑陵园为遗体器官捐献者兴建纪念广场。部分地区开展散坟平迁整治和生态化改造,乱埋乱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文明节俭治丧渐成风尚。各地不断加大丧俗改革力度,持续深入宣传殡葬新理念,推广治丧新礼仪,加强乱搭灵棚、治丧扰民等不文明行为治理,郴州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衡阳市、邵阳市、常德市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引导群众摒弃丧葬陋俗。厚养薄葬、生前尽孝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在殡仪馆等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逐步普及,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等哀悼逝者方式得到广泛认可,津市市连续20xx年实现殡仪馆集中办丧率100%。基层红白理事会蓬勃发展,长沙实现全市乡村全覆盖,已经成为引导和服务当地群众文明节俭办丧事重要力量。重殓厚葬、大操大办、搞封建迷信等现象大为减少,岳阳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门下发文件规范党员干部文明节俭治丧行为,文明节俭、移风易俗新风尚渐成治丧活动主流。
(三)绿色低碳祭扫蔚然成风。全省利用清明节广泛开展殡葬改革主题宣传活动,株洲、益阳等地连续多年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行动,永州市推进媒体宣传全覆盖,在社会大力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清明祭扫秩序不断规范,全省大多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公墓单位普遍加强安全检查,从严监控烟花爆竹燃放,全省主要公墓陵园每年接待祭扫群众400余万人次,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祭扫,湘潭、娄底等地大力发展鲜花祭祀、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上祭祀等祭祀方式,衡阳、常德等地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鲜花换鞭炮”、“时空信箱”、“黄丝带”、“追思卡”等公益活动,有效打造文明现代祭扫平台。积极发展殡葬文化,长沙、郴州连续多年组织“公祭英烈、慎终追远”活动,怀化、湘西等地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
(四)惠民殡葬政策成效显现。全省严格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原则,大力发展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向社会公开承诺实行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四项基本服务999元包干政策,基本执行到位,产生了良好社会反响。大力发展惠民殡葬,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全省已有14个市州85个县市区建立不同层次不同内容惠民政策,大多推行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城市“三无”等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长沙、娄底等地扩大政策范围,覆盖境内全体居民,张家界市、吉首市对主动接受节地生态安葬的实行补贴奖励。衡阳、常德等加强市场监管,积极鼓励殡葬服务单位履行公益职能和社会责任,提供低价服务“菜单”,开辟公益生态墓区,为困难群众提供治丧优惠,广受社会好评。
(五)殡葬行业监管得到加强。政策法规更加完善,全省颁布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建设管治规划》,省委省政府多次发文统筹推进,今年出台贯彻两办《实施意见》,倡导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省民政厅先后会同有关厅局制定惠民殡葬、服务收费、公墓管理、祭扫管理等政策措施,全省共有地方性政策法规202项。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全省有12个市州64个县市区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8个市48个县市区将殡葬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或文明创建内容。行业管理得到加强,各地通过开展公墓清理整顿、殡葬服务价格专项督查、散埋乱葬专项治理等活动,规范了丧葬活动,维护了殡葬市场秩序。省殡葬协会积极发挥协调作用,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推进地区经验交流,有效发挥了行业自律和服务作用。
(六)殡葬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殡葬设施建设加速推进,全省已建成殡仪馆81座,经营性公墓109座,农村公益性公墓390座,长沙明阳山殡仪馆、衡阳殡仪馆、常德白鹤山殡仪馆等一批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殡葬服务设施正式投入使用。行风建设不断深化,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月、行风建设月活动,推进殡葬单位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内容,在全国示范单位创建中,涌现一大批全国先进模范单位,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基层殡葬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省共有各级殡葬管理处(所)83个,成立殡葬执法队58支,殡葬管理和从业人员1.18万人,广大干部职工不畏世俗偏见、无怨无悔奉献,展示娴熟专业技能,屡次在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斩获佳绩,充分展示了全省殡葬干部职工的道德操守和精神风采。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省殡葬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乱埋乱葬现象依然比较严重,有些地方重敛厚葬之风抬头,热衷风水迷信,修建大墓豪华墓。二是有些地方对殡葬改革重视不够,长期没有把殡葬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一些地方殡葬公共投入不足,殡葬服务设施落后,与群众的丧葬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少数地方非法经营公墓,私抬丧葬用品服务价格,扰乱市场秩序,增加群众负担,少数党员干部利用丧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败坏了社会风气。四是殡葬法制建设滞后,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尚不健全,执法难度大,特别是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后,取消了民政部门对违法殡葬行为可以强制执行的规定,殡葬执法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基层对违法殡葬行为不敢管、不愿管的畏难情绪开始蔓延。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深化殡葬改革中加以解决。
二、 突出重点,明确新时期殡葬改革任务
全省未来几年殡葬事业发展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以及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指引,以中央两办《意见》和全省《实施意见》为引领,围绕全省“四化两型”建设,坚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殡葬改革方针,着力加强殡葬设施建设,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倡导文明丧葬风尚,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力争到20xx年,全省火化区稳步扩大,殡葬设施市县全覆盖,火化区火化率达到100%,全省年均火化率每年增长0.5到1个百分点,节地生态安葬超过40%,基本实现殡葬管理、殡葬服务、殡葬改革协同共进,为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实现上述目标要求,重点要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加快殡葬设施建设。各地要立足当地治丧需求,重点加强基本殡葬设施建设,每个县至少要建有1所殡仪馆,规模较大、人口集中的乡镇街道要有治丧场所,对殡仪馆远离居民区或辐射范围较广的市区、街道、乡镇要适度建设殡仪服务站、服务网点或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搭建服务平台,方便并规范群众治丧。科学制定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火葬区的殡仪馆均要有火化设备,相对陈旧落后的要加快更新改造,确保火化设施污染物排放限值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做到生态环保安全。要着力加强安葬设施建设,全省所有县都要建有公益性骨灰存放楼(堂、塔)或公益性墓地,火葬区乡镇要建有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存放设施,满足群众多样化丧葬需求。要从严控制经营性公墓建设,对墓穴式安葬的公墓数量以及占地面积要进行总量控制,在全省普遍推行生态节地葬式。
(二)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落实省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加快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实行城乡低保、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和重点优抚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免,其他居民999元包干政策,满足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扩大政策覆盖范围,鼓励有条件地区适度扩大到低收入群众、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增加殡葬政策受惠人群。适时提高惠民标准,加快建立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而增加丧葬负担。加快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完善生态安葬奖补政策,逐步把骨灰存放、树葬、深埋、江葬、抛撒等少占或不占土地,以及土葬改革区自愿火葬等行为,纳入奖补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不保留骨灰者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并结合当地精神文明创建和生态文明指标评价等活动,给予逝者亲属一定的奖励。
(三)发展生态文明丧葬。继续扩大全省火化区,原则上县城所在地均为火化区,长株潭地区覆盖面要逐步达到100%,各地要按照新的要求,重新调整划分,精确到乡到村,并逐步扩大。规范丧葬管理,加强骨灰安放备案,推行骨灰格位存放、树葬、深埋等多种节地生态葬法,倡导江葬、抛撒等不保留骨灰方式,降低资源消耗。对暂不实行火葬地区,要严格限制墓葬用地,尽量选择荒山瘠地集中安葬,教育引导群众不立碑、不留坟头、不用水泥石材建坟,严厉打击骨灰装棺再葬、修建豪华大墓、乱埋乱葬等行为,开展“三沿六区”(沿公路、铁路、河道两侧和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无坟化治理。推进文明治丧,实行县以上城区集中管理,逐步推行庄重简约治丧方式,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治丧违纪违法行为。大力倡导绿色祭扫,鼓励有条件地区设置祭扫专区,开展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不断创新丧葬礼仪,引导群众文明治丧、低碳祭扫。
(四)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加快建立基本殡葬服务标准,优化标准服务内容,完善质量评价体系,严格实行遗体接运、消毒、保存、火化、骨灰安放等环节标准化处理,着力提高基本殡葬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殡葬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殡葬信息服务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不断规范基本服务流程,简化窗口办理手续,优化惠民减免结算环节,科学保存殡葬服务信息和逝者信息档案,着力推进一站式便民高效服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实行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明确分开,明码标价,上墙公示,实行自愿选择,公平协商,市场运作,政府监管,严禁以任何形式捆绑、强制和误导消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加强殡葬服务单位监督,全面落实质量承诺、服务回访、满意度调查、投诉受理监督制度,坚决纠正利用行业特殊谋取私利行为,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五)加强殡葬行业监管。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严格落实年检制度,从严控制规划建设,不断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严禁炒买炒卖,严禁销售超面积、豪华墓位。加强公益性公墓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建设和管理,严禁从事对外销售、租赁、招商、股份制合作等商业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节地功能。加强选择性殡葬服务监管,规范行业准入标准,引入适度市场竞争,公开合理定价收费,降低采购服务成本,保障消费者正当合法权益。加强殡葬中介管理,规范代理服务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净化殡葬中介代理市场环境。加强医院太平间管理,防止非法殡葬服务机构渗入,不得将太平间相关业务委托非法殡葬机构进行管理,从源头深度治理非法殡葬行为。充分发挥殡葬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支持其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秩序,推动全省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夯实基础,不断提升殡葬事业发展保障能力
新形势下,全省殡葬工作的科学定位和未来的发展任务,既为殡葬改革指明了方向,也对开创工作新局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要坚持固本强基,在宣传引导上下功夫,在凝聚合力上出成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殡葬事业发展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编制专项发展规划。这是全省殡葬事业发展短板,仅有4个市州和部分县市区制定了专项规划,多数地区还是空白。各地要深入贯彻国家两次会议精神,按照两办《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要求,立足实际,围绕“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总体要求,抓紧编制和完善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总体规划,与即将编制的十三五规划搞好衔接。规划要突出重点,明确土葬火葬区域划分、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惠民殡葬政策实施等具体要求,科学合理布局基本殡葬服务设施,重点项目提前做好储备,纳入全省民政项目库,优先安排资助建设,尽快填补县级殡仪馆空白。
(二)建立部门协同机制。殡葬事业发展和殡葬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社会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在此恳请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成立领导协调议事机构,把殡葬改革发展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责任要求和工作进度,协调落实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形成各相关部门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各级民政部门要更加自觉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服务大局中找准位置,主动请示汇报,建言献策,当好参谋助手,争取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要积极主动协调,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和协商,争取方方面面的配合和支持,努力形成做好殡葬工作的合力。
(三)加强殡葬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殡葬机构建设,建立殡葬执法队伍,改善办公条件,保障殡葬改革措施有效落实。要加强殡葬业务培训,完善殡葬职业技能鉴定,建立殡葬行业准入制度,提升殡葬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继续加强殡葬窗口和行风建设,大力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和“优质服务月”活动,坚决纠正各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维护殡葬系统良好形象。对殡葬工作者要高看一眼、厚爱三分,积极关爱从业人员心理健康,改善工作条件、生活待遇,大力褒扬忍辱负重、辛勤付出,投身特殊行业、甘于奉献的广大殡葬工作者,培育和弘扬良好社会新风尚。
(四)开展殡葬主题宣传。坚持日常舆论引导和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宣传相结合,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方式,把现代殡葬理念传达到千家万户,汇聚殡葬事业发展强大合力。广泛宣传全省贯彻中央精神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增强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社会共识。加强殡葬政务公开力度,注重发挥殡葬服务机构作用,将其打造成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窗口。充分发挥乡镇街道、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作用,把殡葬文化与社区文化、村镇文化、爱国主义教育紧密结合,开展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倡导和形成文明节俭、生态节地、移风易俗的殡葬观念,为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推进殡葬改革使命光荣,发展殡葬事业任重道远,责任重大,让我们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共同谱写殡葬改革新篇章,奋力开创殡葬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全省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三量齐升”、建设“四化两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文明环保祭祀,注重人文纪念
3、鲜花一束祭亲人,文明环保树新风
4、网络祭祀,传递亲情
5、加强殡葬管理,改革丧葬习俗!
6、贯彻执行殡改方针,造福子孙后代!
7、破除丧葬陋习,倡导厚养薄葬!
8、加大殡改力度,促进殡葬事业发展!
9、提倡厚养薄葬,弘扬精神美德!
11、推行惠民殡葬,推进殡葬改革
12、坚持丧事从简,实行文明祭扫!
13、搞好迁移规划,逐步实现无坟化!
14、保护土地资源,严禁乱建坟墓!
15、改革丧葬陋习,禁止老坟新修!
16、节约土地资源,提倡生态墓葬!
17、实行生态墓葬,造福子孙后代!
18、殡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国利民,惠及子孙!
19、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用地,革除陋俗!
20、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
21、破除千年封建丧葬陋习 树立当代文明丧葬新风!
22、推行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
23、倡导文明殡葬,保护生态环境!
24、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25、倡导文明祭祀,反对封建迷信!
殡葬改革
1、殡葬改革的特点、目标是什么
答:一积极倡导,宣传教育。二从实际出发,逐步推进。三党员带头,典型引路。四行政干预,依法管理。五兴建殡葬服务设施,促进殡葬事业的发展。六坚持少数民族、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特殊政策。
殡葬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殡葬改革制度和丧葬习俗。
2、殡葬改革的原则
一改革的原则。二火葬的原则。三节俭的原则。四文明的原则。五继承的原则。六因地制宜的原则。七保护耕地和环境的原则。
3、殡葬改革的成绩
一、坚持方向,狠抓火化工作,火化量和火化率逐年提高。
二、科学发展,坚持城乡统筹改革,高度重视土葬改革工作。
三、以民为本,殡仪服务体系日益形成,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四、以人为本,丧俗改革不断深化,平安和文明祭扫成为主旋律。
五、关注环境,倡导“绿色殡葬”,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成绩。
六、依法建设,加强殡葬法制建设,殡葬工作基本实现规范化。
七、关注人才,教育培训形成体系,职工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八、注重宣传,殡葬科技工作得以重视,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成为共识。
九、注重文化,重视殡葬设备用品研制生产,文化和理论研究硕果累累。
十、面向世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民间组织的独特用用。
4、殡葬改革的措施有哪些
一、注重殡葬改革的效果,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作用。
二、正视根深蒂固的陈规陋习,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观念的转化工作。
三、推动殡葬改革走向规范化、可持续道路,加强殡葬法制化建设。
四、最大限度地利用群众的力量,把对人民有利的事业变为人民自觉的行动。
五、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因地,稳步推进。
六、以丧葬服务为示范窗口,推动殡葬改革的快速发展。
5、怎样理解殡葬改革的基本经验?
一、殡葬改革服从于国家发展的中心任务。
二、领导重视,齐抓共管。
三、克服传统阻力,提高思想认识。
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五、创新服务项目,满足消费需求。
第三章
殡葬管理任务和机构
1、殡葬管理的概念
殡葬管理是政府及有关部门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等多种手段,对人们的殡葬活动和行为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规范。
殡葬管理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殡葬管理是一种政府行为,它是政府社会事务管理的一项。殡葬管理的客体是参与殡葬活动和实施行为的当事人。殡葬管理的方法是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等多种手段。殡葬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使殡葬有利于国家和社会,有利于人民群众,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殡葬管理的目的和方针 殡葬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行为,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提倡节俭文明办丧事。
3、殡葬管理的基本任务
传统意义上的:
一、推行火葬。
二、改革土葬、三革除丧葬陋习。
四、发展殡葬事业。
五、加快殡葬设备与丧葬用品的科研与生产。
现代意义上的:
一、殡葬设施规划管理。
二、殡葬服务许可管理。
三、殡葬服务管理。四殡葬市管理。
五、殡葬法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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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殡葬改革目标管理检查考核工作汇报材料2011年度,我区殡葬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殡葬管理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xxx及省市关于殡葬管理和殡......
1、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加强殡葬管理,改革丧葬习俗!
3、贯彻执行殡改方针,造福子孙后代!
4、破除迷信,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树立新风!
5、加大殡改力度,促进殡葬事业发展!
6、提倡厚养薄葬,弘扬精神美德!
7、坚持丧事从简,实行文明祭扫!
8、严禁乱葬乱埋,治理青山“白化”!
9、坚决制止违法造墓活动!
10、搞好迁移规划,逐步实现无坟化!
11、保护土地资源,严禁乱建坟墓!
12、制止青山白化,改善投资环境!
13、改革丧葬陋习,禁止老坟新修!
14、节约土地资源,提倡生态墓葬!
15、推行生态墓葬,改善生态环境!
16、干扰殡葬改革,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7、实行生态墓葬,造福子孙后代!
18、殡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国利民,惠及子孙!
19、深化殡葬改革破除丧葬陋习!
20、贯彻国家殡葬法规,大力推进殡葬改革!
21、认真推行火葬制止乱埋乱葬!
22、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节俭办丧事!
23、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用地,革除陋俗!
24、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
25、破除千年封建丧葬陋习树立当代文明丧葬新风!
26、推行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
27、倡导文明殡葬,保护生态环境!
第6期
罗妥中心校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 签发人:刘定军
倡导文明节俭 推进殡葬改革
--纪学习罗殡改﹝2016﹞8号文件纪实
我校为了顺利推进罗甸县殡葬改革工作,根据罗甸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精神,根据县教育局殡葬改革宣传动员会议要求。我校于2016年2月29日,下午16:10在学校多媒体教室召开殡葬改革动员大会,我校在职31名教师参加。
会议由刘定军校长主持,由刘校长组织学习罗殡改〔2016〕
1号文件、《罗甸县殡葬惠民实施办法》及和《罗甸县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
刘定军校长在动员大会中指出:一深刻认识殡葬改革的重要性的和紧迫性;二强化示范引领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最后,刘定军校长组织全体教师及深入到退休老教师家中签定《罗甸县单位职工殡葬改革遗体火化阶段工作责任书》。
。。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抓好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乡党委委、乡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今年以来,我乡认真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殡葬改革的通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促进了我乡精神文明的创建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云龙乡党委十分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及时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殡葬改革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订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把该项工作例入驻村目标责任制,并把该工作作为“攻坚克难,破解难题”大会战主要任务来抓,责任明确,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分工协同、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强管理。乡党委、政府把殡改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乡村两级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的三级管理网络。
二、宣传到位,群众支持
切实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召开党委会、动员会、驻村会、党员会
等各种会议,宣传贯彻殡葬改革有关政策,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置挂固定布标5幅,在11个村委会书写石灰标语、通告35份。各村召开群众会议和坟主座谈会,说明殡葬改革意义及好处,推行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净化人们生活环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群众理解,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活动。
三、重点突出,整改彻底
坟墓乱埋乱建,四处零落,青山挂白,有碍观瞻,浪费土地。今年以来,按照乡政府的统一安排,我乡下大力气于3至11月集中开展了辖区三沿五区范围内坟墓的清理整治工作。清坟工作坚持见树不见墓的目标,对老坟地视条件种植速生丰产观赏阔叶林或铺种草皮,提高绿化档次。主要措施有:(1)落实责任制。确定村委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包宣传,包做坟主亲属的思想工作。(2)大造舆论。广播、简报、板报、传单、通告等多种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入户到坟。(3)依靠网络。组建清坟信息工作网络,各行政村均配有信息员,全乡配备殡改信息员11名,逐步建立了动态反馈机制。通过攻坚克难,不断扩大了殡改工作影响面,表明了政府抓殡改工作的决心,取得了移风易俗的阶段性成果。
四、狠下功夫,掌握信息
把文明节俭办丧事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与“八荣八耻”教育、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结合起来,搞好教育引导。对殡葬改革工作中党员、干部带头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决不手软。对丧葬中出现的封建迷信活动、大操大办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对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乱设灵堂、抛撒冥纸、随意燃放鞭炮等扰民行为以及丧事违法演出等要严肃处置。大力提倡和推广骨灰撒散和骨灰树葬、花葬或草坪葬等安葬形式,土葬区公墓倡导以不留坟头、植树植草绿化的生态墓葬为主要安葬形式。通过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使广大群众自觉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治丧的新风尚。
六、完善制度,长效管理
全面倡导推行生态文明葬法。将殡葬改革的各项工作纳入乡目标考核责任制中来,做到奖罚分明。总结近年来的殡葬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殡葬活动事前告知、当场制止、事后追究等措施,完善殡葬改革工作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突出经常性管理。
关于深化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吴君华
(2012年6月20日)
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专题审议深化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情况。根据工作安排,今年5月中旬,我们组织调查组,进行专题调研,先后听取县民政局有关工作汇报;分别召开由县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林业局、国土局、工商局及福应、南峰、安洲街道和官路镇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深入横溪、下各等乡镇走访座谈;实地视察公益性墓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比较重视深化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在加强宣传教育、实施火化葬法、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据统计,自1999年实行殡葬改革以来,我县共火化遗体3万多具,遗体火化率达到100%,节约棺木用材25000立方米,节约土地280亩。
(一)加强领导,殡改工作得到推进。县乡两级分别成立殡改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人员,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设立县殡管所、县殡葬管理监督执法大队、乡镇(街道)殡改协管员和行政村殡葬管理员,负责殡葬管理日常工作,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殡葬管理组织网络。结合我县实际,相继出台《关于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墓地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的通告》等相关规定,逐步完善殡改工作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督查考核,积极推进生态墓区建设,不断完善殡葬基础设施。
(二)宣传发动,殡改氛围逐渐浓厚。围绕殡改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殡改工作的良好氛围。召开县、乡镇(街道)殡改工作动员会,开展万人签名活动,不断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文明殡葬意识。印发生态葬法宣传资料,滚动播出电视专题宣传片和相关通告,抓好“百场电影进乡村”影前生态葬法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生态葬法的认识,推进生态墓区建设和生态葬法的实施。以“青山白化”治理宣传月为载体,就整治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具体任务等内容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三沿五区”坟墓整治有效推进。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的新观念逐步形成。
葬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得到落实。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监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对石材加工点的一批违规制作的墓碑、墓体进行集中清理,努力从源头上刹住违规建造墓地的歪风。
(四)落实措施,殡葬服务不断完善。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殡葬服务单位的硬件建设,通过升级火化设备、改扩建停车场等,进一步改善殡葬服务环境。推进殡葬服务体制改革,立足公益事业,实行事企分开,探索成立仙居县殡仪服务公司,逐步形成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内部管理,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并将相关规章制度、收费标准、操作流程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服务公开、透明。积极开展“行风建设月”、“优质服务月”活动,清理殡葬服务收费中的违规现象,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
二、主要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县深化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
(一)思想认识仍需提高。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对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甚至对殡葬管理存在着忌讳心理,不愿过多过问。二是部分乡镇(街道)、村干部普遍认为殡葬风俗是农村传统,引导群众转变丧葬习俗难度大,特别是在开展违规墓地整治工作中畏难情绪较重,怕激起民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有一种不愿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导致一味迁就思想观念落后的群众。三是有的部门职责不够明确,错误认为殡改工作就是民政部门的事,与本部门关系不大,协调配合意识不强,遇到问题推诿、扯皮,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四是一些群众的殡改意识还比较淡薄,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新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封建迷信思想和丧葬陋习时有回潮,丧葬活动中的攀比风、大操大办等现象依然存在。
(二)殡葬基础设施比较落后。一是由于农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再加之墓地征地和各项设施的投资大,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还比较滞后,全县已建公益性墓地的行政村还未到总数的二分之一。二是有的公益性墓地缺乏规划,布局不够合理,设施不全,甚至无人管理,导致群众集中安放的意愿不强,公益性墓地的入葬率不高。三是一些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档次还比较低,道路、绿化、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没有达到生态化、小型化的要求,公益性墓地规范化建设亟需进一步推进。四是基层的殡仪服务组织还比较缺乏,没有正规的殡仪事务机构为群众进行正确引导和提供相关服务。
(三)殡葬监管措施不够到位。一是部分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殡葬管理有所松懈,执法不够到位、整治力度不大,给群众造成当前殡葬事务无人管理、无相关殡葬法规约束的错觉。二是社会上乱葬乱埋、违规建造墓地的现象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村“两委”干部和经济实力强、有一定社会势力的人员违反殡改规定,建造的超标准、豪华坟墓使人触目惊心,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三是丧葬用品市场还比较混乱,制售封建迷信用品以及石材加工点无照经营、超范围违规制作墓碑和墓体,丧葬陋习现象愈加突出。四是有的村通过收取较高的穴位费,接纳非本村骨灰葬入本村公益性墓地,扰乱了殡葬行业的正常秩序。五是一些丧属私自占用城区街道、学校附近等公共场所举办丧事活动,产生噪音扰民问题,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四)殡葬服务和殡葬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殡葬服务机构内部规章制度不够健全,个别殡葬服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甚至存在诱导消费的不良行为,殡葬行风建设需要不断推进。二是由于殡葬行政执法是常规性、动态性的工作,殡葬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受编制和经费等因素的制约,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无法适应任务繁重、情况复杂、难度极大的殡葬行政执法任务的需要。三是乡镇(街道)的殡葬管理人员很多由民政助理员兼任,由于民政助理员承担的其他具体民政事务较多,导致兼管的积极性不高,有的甚至出现对殡葬违规行为瞒报等现象。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着力健全殡葬管理机制。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殡葬改革对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并与当前国家级生态县、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增强做好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不断完善殡葬管理网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等属地管理作用。强化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指导、协调职能,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构建殡葬管理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殡葬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深入宣传,大力倡导,积极营造文明殡葬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开展集中宣传周和宣传月等活动,层层发动,集中造势,强势引导,努力形成良好工作氛围。深入持久地开展厚养薄葬、破除封建迷信、文明节俭办丧的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作好表率。充分利用清明、元宵、冬至等社会高度关注的时段,加强对国务院、省《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殡葬法治意识。引导和鼓励群众实施生态葬法,大力提倡树葬、花葬、草坪葬等丧葬形式,深入开展健康、文明、环保祭奠倡议活动,逐步树立绿色殡葬新风。努力发挥殡管所、殡葬服务单位的作用,将宣传工作寓于日常管理和服务之中,形成宣传常态化,不断提高宣传效果。将倡导殡葬新风纳入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内容,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依法殡葬、文明办丧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科学规划,加快建设,努力改善殡葬基础设施。要在整合现有公益性墓地资源的基础上,按照“保护生态、方便群众、总量控制、相对集中”的原则,制定完善全县公益性墓地规划。健全公益性(经营性)墓地经营机制,以公益性为主适当兼顾经营性,出台相关鼓励政策,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吸引民间资金投入,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树立精品意识,在三个街道、中心镇建设规模较大、功能齐全的大型公益性墓地;对土地较少的地区或人口较少的行政村提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由若干相邻行政村进行联建,加快推进镇、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探索建立公益性骨灰堂,实现骨灰安葬由“入土”到“入室”的转变,使骨灰处理更加集约化和多元化。强化墓穴设计销售、墓地选址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指导监督,简化审批手续,把好公墓建设的入口关,力求使公墓建设朝规范化、标准化、生态化方向发展。同时,要加强公益性墓地日常养护和管理,完善排水、道路、墓区绿化等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公益性墓地的入葬率。改造拓宽殡仪馆与35省道的连接道路,搞好殡仪馆改扩建、更新火化设备、修建骨灰寄存楼、增设守灵厅和丧属休息场所以及殡葬环境的美化,为殡葬服务创造良好条件。
(四)突出重点,综合整治,全面规范殡葬管理秩序。要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公安、民政、林业、国土、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各类殡葬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殡葬管理秩序。全面排摸违规墓地底数,分门别类,制定完善专项整治方案,增强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治旧控新、堵疏结合”的原则,加大督促整改和依法处置力度,平稳有序地推进违规墓地整治工作,坚决刹住建造超标准、豪华墓地的歪风。同时,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加强“三沿五区”等重点区域巡查,强化日常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始终保持殡葬管理高压态势。整顿丧葬用品市场,重点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石制品生产企业违规生产、制作超标准墓碑和墓体以及其它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制售进行查处,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殡葬违规行为的发生。在城区划定丧事服务区,为丧属提供丧事场所和相关服务,并要禁止一切影响公共秩序和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丧事活动。要对出殡活动及规模进行引导和监管,控制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完善骨灰跟踪网络化管理体系,加强经常性检查督促,有效控制骨灰去向,及时发现和阻止乱葬乱埋行为,严防出现新一轮的“青山白化”。
(五)优化服务,建好队伍,不断提升殡葬管理水平。要坚持以惠民、利民、便民为目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等活动,强化殡葬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丧属至上”服务理念,积极为丧属提供热情、便捷、规范的殡葬服务。进一步完善基本殡葬服务体系和救助保障制度,加快实行丧葬四项基本费用由政府买单等惠民政策,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把行风建设纳入殡葬服务单位管理,健全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制度,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在服务大厅设置举报箱、投诉电话和征求意见卡等方式,将殡葬服务置身于公众监督之下,增强服务透明度,打造文明和谐的殡葬服务环境。抓好现有殡葬管理执法队伍的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殡葬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逐步加大经费投入,帮助解决殡葬管理力量薄弱、执法经费偏少等实际问题,确保殡葬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殡葬改革调研报告
殡葬改革调研报告
近期,县民政局围绕解决城区居民乱埋乱葬和殡葬难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及问题
目前,我县城区内有2个街道办事处,4个社区居委会,10个村(居),人口约11万人。建有两处公益性公墓(分别位于东关居和大佛寺村),一处经营性公墓青龙山安息园,占地26亩,可安置穴位4000个。近年来,我县不断推进殡葬改革,xxxx9年,县民政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的通知》,明确了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原则、期限和职责部门分工。xxxx0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城区殡葬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乱埋乱葬现象严重。通过调查,县城周围山林、风景区、道路旁坟墓林立,墓型多样,占地面积大小不一,成为城市化进程的“绊脚石”。
(二)无序殡葬增加了城市建设成本。按6‰正常死亡率测算,城区每年应安葬的逝者约660人左右,以土葬平均每个墓穴占地6平方米计算,每年占用土地面积为3960平方米(约6亩),加之墓地多分布在县城规划区内,既浪费了土地,又影响了建设工程施工。
(三)城市扩容使逝者无处可葬。xxxx0年,全县城区死亡人数约700人,经火化后,8%安葬在合法的经营性公墓,40%安葬在自家坟墓,50%埋葬在县城周边。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县城人口规模不断扩大,死亡人数随之不断增加,城区内无一处合法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容量有限,将出现逝者无地可葬的局面。
(四)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受传统观念和迷信思想的影响,部分城区居民相互攀比,追求大坟头,高墓碑,看风水建墓、超标准建坟现象日趋增多,侵蚀了社会风气,阻碍了殡葬改革。
二、成因 (一)思想观念陈旧。群众深受几千年丧葬陋习根深蒂固的影响,70%的群众存在“入土为安”丧葬理念,必须按封建迷信习惯把亲人遗体安葬在“风水宝地”。
(二)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殡葬管理条例》对殡葬改革和管理只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对违纪违规丧葬行为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办法,惩罚力度小,违法成本低,难以遏制违法行为发生。
(三)部门合力尚未形成。殡葬管理涉及公安、建设、国土资源、林业、城管执法等部门,由于缺乏专门机构牵头,尚未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合力。加之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认识仍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殡葬改革基层基础仍比较薄弱。
(四)执法机构不健全。作为殡葬主管部门,县民政局没有专门的执法编制、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缺乏应有的设备设施和经费,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不到位,使乱埋乱葬现象不断蔓延。
(五)公墓建设滞后。城区内只有青龙山安息园一处经营性公墓,榆山办事处东关居和大佛寺兴建的公墓未办理土地使用和公墓审批手续。城区居民只有选择将亲人骨灰有偿安葬在经营性公墓或随意埋葬在县城周边。
三、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治乱埋乱葬现象发生。一是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发展殡葬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治理乱埋乱葬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建议成立全县殡葬整治联合指挥部,协调民政、公安、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以县政府名义出台《平阴县殡葬管理办法》、《平阴县治理“乱埋乱葬”工作方案》、《殡葬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严禁在“三沿五区”、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范围内埋葬,已埋葬的散墓逐步迁至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不留标记、植树绿化,对新增死亡人员,一律集中安葬。二是明确职责。民政部门搞好牵头协调,做好殡葬事务的管理、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对城区内已形成的非法公墓限制其扩大规模,指导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加强管理,待时间成熟后进行搬迁。公安部门要加强防治管理,对丧葬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予处罚。住建委、国土等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地的规划审批管理,对丧葬滥占土地、私修乱建坟墓者,给予查处。林业部门要依法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认真查处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加大行政管理和查处力度,搞好殡葬市场整治,对于违反经营资质、税收政策、物价规定的严肃查处。编制部门适当增加编制,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为殡葬执法工作提供保障。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殡葬管理工作,各城区驻地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根据历史上形成的埋葬点,设立面向本村居户籍人员的集中埋葬点,禁止外来人员埋葬。三是扩大宣传。大力宣传殡葬管理办法,在集中埋葬区、三河五沿区设立广告牌匾,禁止在城区内乱埋乱葬。四是加强执法。民政、公安、林业等部门抽调专人,组建联合执法大队,按照职能分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开展专项治理,从源头上堵住乱埋乱葬行为。五是明确重点。重点解决城区范围内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乱埋乱葬问题,对出现问题的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采用行政和党政等手段,追究其责任。
公益性墓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益性墓地的审批、建设、管理,确保公益性墓地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县城公益性公墓建设应以榆山街道办事处和锦水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并按照政策规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民政部门依据有关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指导与监督。住建委、公安、国土等部门做好配合。在选址上,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稳步推进”的原则,围绕“有利于保护土地,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由国土、规划、林业、民政等部门共同确定公益性墓地的地址。在建设标准上,县城公益性公墓要有前瞻性、高起点规划,规范化、标准化、园林化建设。根据县城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控制公墓规模与数量,公墓建设用地面积标准,按每年人口6‰的死亡率来确定建设面积,并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逐步完善道路、停车场、祭奠厅和纪念亭,硬化园陵甬道等相应配套设施。在筹资措施上,县财政应在公墓建设上给予一定扶持。交通、水务、供电等部门负责解决道路、供水、供电等问题。
(三)移风易俗,统筹兼顾,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以倡导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为主线,坚持土葬改革与丧俗改革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逐渐形成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和革除丧葬陋习。县城殡葬改革要以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问题为突破口,对殡仪服务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和程序进行公开,方便丧户办丧事,让丧户明明白白消费。实行困难救助制度,继续实施针对农村五保户、低保人员、城市三无人员或特殊困难家庭的丧葬补助。
(四)多措并举,加强引导,建设村级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堂占地少,可以多个村(社区)联办或街道集中兴建,既节省建设经费,又方便群众,可以作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补充和今后骨灰安葬的发展方向。建议,在加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同时,积极学习济阳公益性骨灰堂做法,开展骨灰堂建设的试点工作,引导居民逐步接受新的安葬方式。
乡镇关于全面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实行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实行方案》(多发[2018]14号)精神,全面推动我镇殡葬改革,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以下实行方案。
1、指点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109大精神为指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色殡葬理念,进1步增强做好殡葬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急感,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大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良民生、增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品牌高安,做出积极贡献。
2、基本原则
——坚持疏堵结合。加快构建布局公道、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不断满足人民大众殡葬需求。同时,加大殡葬乱象治理力度,破除丧葬陋习,建立殡葬新风。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殡葬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殡葬管理服务政策举措,强化源头治理,分类施策,补齐短板,构成主动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提升行业水平的工作机制。
——坚持公益优先。突出殡葬事业公益属性,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完善绿色殡葬奖补鼓励机制,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实现人人享有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让人民大众成为殡葬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坚持各方协同。加强工作气力,建立健全组织有力、职责明确、调和顺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成加快推动殡葬改革、增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强大协力。
——坚持宣扬引导。加强宣扬教育,引导广大人民大众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使之成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动习惯。
——坚持依法治理。贯彻履行殡葬管理法规规章,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殡葬行业监管,严禁以罚代管、放任不管。实行关口前移,强化办丧事前引导、事中监管,积极稳步推动殡葬改革。
3、目标任务
依照上级要求,实现遗体火化率到达100%,殡葬基础设施覆盖率到达100%,骨灰入公墓100%;“3沿两区”散埋乱葬全面整治,骨灰装棺再葬和办丧扰民现象全面制止,骨灰集中安葬率到达100%;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分别到达65%和50%以上。建立健全布局公道、功能完善的殡葬服务网络和高效有序的殡葬管理体制,基本实现“7化”目标,即: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殡葬服务优良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风俗文明化和殡葬设施现代化。
(1)着力推动遗体火化。从2018年6月20日零时起全面推行遗体火化,严禁背法背规占地土葬。严格履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发放政策,严格凭火化证发放丧葬费等丧葬补贴。
(2)坚决整治散埋乱葬。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全域旅游发展等工作要求,加大对铁路、公路主干道、河道沿线和城镇建成(计划)区、工业园区等“3沿两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力度,将现有散葬坟墓迁入公益性骨灰堂(公墓)集中安葬。依法撤除大墓、奢华墓、活人墓(受国家保护的历史名人墓、革命烈士墓等除外)。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巡查督查,杜绝出现新的散埋乱葬现象。
(3)大力推行生态安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推动节地生态安葬有关要求落地实行,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推行骨灰堂安置、壁葬、树葬、花坛葬、深埋、撒散等多样化节地生态葬法,新建城乡公益性公墓的节地生态安葬率到达100%,制止骨灰装棺再葬,提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制止建造超规定面积墓位,大力推行使用卧碑。
(4)积极推动移风易俗。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村(社区)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发挥村(社区)“两委”和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大众在殡仪馆或集中治丧场所文明节俭办丧,制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游丧闹丧、抛洒纸钱、办丧扰民,对背规办丧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加强殡葬移风易俗宣扬引导,指点制定现代文明殡葬新礼仪,不断阐释拓展传统祭扫节日的优秀文化教育内涵,宏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天人合1等思想文化,崇尚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培养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
4、工作举措
(1)强化殡葬改革组织领导。把深化殡葬改革作为建设魅力东城平安祥‘福’,保障和改良民生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成立镇殡葬改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村支部书记为各村殡葬改革的第1责任人。村(居)委会主任为殡葬改革信息员,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搜集和上门劝导工作,签定责任状,落实责任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层层抓落实。组建人数很多于30人的镇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党委宣扬委员吴炳辉担负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武装部长周健生、党委委员苏俊为副队长,负责殡葬执法工作。
(2)加快推动殡葬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市政府全面实行殡葬基本服务全免费政策(全市范围内遗体接送、搬运、火化、冷藏3天、骨灰贮存1年),构成“1条龙”服务的体制机制。完善治丧场所、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逐渐构成布局公道、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大力推动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设。年底前集镇集中建成1个公益性墓地,并在公益性墓地旁建设1个占地面积100㎡,使用面积200㎡的公益性骨灰堂。严格控制墓穴用地,单人墓穴面积不超过0.42㎡,双人合葬墓面积不超过0.8㎡。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7月中旬前完成1定数量的墓地基础设施,满足今年的殡葬改革工作需求。
(3)不断增加殡葬改革的投入。把镇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设列入公共福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项目,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落实市殡葬改革工作经费,根据市财政每一年安排的资金,下拨1定的经费支持村(居)红白理事会的工作。
(4)落实部门的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构成协力。
各村(居)委会: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工作,负责棺木处置、“3沿两区”散埋乱葬整治,推动移风易俗等工作。
组织办: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治丧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
纪委:要加大对党员干部在办丧事活动中的背纪背法行动的查处力度。
综治办:参与组建镇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殡葬从业人员思想教育、从业转业工作。
宣扬办、文化站:要做好殡葬改革宣扬引导工作,并将殡葬改革有关内容纳入文明创建工作范围;负责指点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
新村办:要将农村殡葬改革有关要求列入新农村建设标准。
民政所、殡改办:负责调和镇殡改工作,承当推动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监督殡葬服务等方面的职能,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制止乱埋乱葬。
卫生院:要加强对医院太平间的管理,杜绝遗体从太平间流入社会乱埋乱葬。加强对从医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
计划办、林业办、农业办:要加强墓地计划、墓地征用、墓地绿化管理和乱埋乱葬、毁田毁林造坟等行动的治理。
镇中学、中心小学:负责对各学校殡改工作的宣扬、教育、疏导工作。
城监中队:要加大对城区范围内抬棺游丧、演奏喇叭、搭设灵棚、摆道场、占道路祭、沿途演奏、燃放爆竹烟花等行动的治理。
祥符派出所:对扰乱社会治安、阻碍殡葬改革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侮辱殴打工作人员的要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财政所:要切实保障殡葬改革工作经费及建设投入。
劳动就业保障所:负责全镇丧葬补贴申请和发放。
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城分局:要规范殡葬用品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生产、经营带有封建迷信色采的丧葬用品行动,收缴烧毁非法丧葬用品。
工会、团委、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和参与殡葬改革。
(5)严格规范丧葬补贴发放。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及参加社保的相干人员亡故后,社保局等相干部门须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发放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和1次性抚恤金。对背规出具遗体火化证及背规办理丧葬补助的单位和当事人,镇纪委将配合市纪委调查核实后,依纪依规给予相干单位领导和当事人党纪、政纪处罚。
5、工作要求
(1)加强宣扬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宣扬殡葬法规政策,宣扬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调和的殡葬风俗和文化,普及科学知识,提倡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要以每一年3月16日至4月15日的“殡葬改革宣扬月”为契机,大力展开殡葬宣扬,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大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要大力宣扬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暴光负面案例,努力营建有益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2)突出党员干部带头。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精神,党员、干部、“两代表1委员”等先进模范人物要切实发挥推动殡葬改革的带头作用。要带头推行遗体火化,节俭土地资源;带头推行生态安葬,保护自然环境;带头实行节俭治丧,提倡文明新风;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带头治理乱埋乱葬,保护绿水青山;带头提倡殡葬改革,宏扬新风正气。各级干部、工作人员要加强对亲属丧事活动的束缚,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偏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示、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背法背规殡葬行动听其自然乃至包庇纵容。要以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为契机,切实推动殡葬改革全面深化有序发展。
(3)强化责任追究。把完善的殡葬设施、优良的殡葬服务、规范的殡葬市场、文明的丧葬风俗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家庭创评等系列文明创建工作和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1票否决”制度。成立督察组,定期、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干单位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进行追责问责;对村(居)委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连续3次排名后两名的,启动问责机制,对书记、主任进行问责;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未按规定履行殡葬政策,干扰殡葬改革,弄封建迷信活动、利用丧事借机收敛钱财的,由纪委给予党纪政纪处罚,公职人员1律实行停职纠正,对乱埋乱葬的直至改正为止。凡未完成当年度殡葬改革任务的村(居)委会,取消当年度综合先进评选资历。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卫计局的指导下,按照《富源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富办字﹝2018﹞47号),按照文件内关于富源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把抓好殡葬管理工作列入工作日程,现将殡葬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推动《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意见》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行为,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和殡葬改革顺利推进。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二、宣传部署
在医院会议上向职工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普遍提高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认识。使殡葬改革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全面自查
对医院太平间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太平间属于医院自行运营,殡葬服务项目(遗体运输、遗体暂存等)均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证件齐全;遗体接运、冷藏等基本服务执行政府定价,不存在提高收费标准或捆绑收费等行为;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均明码标价,不存在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不存在经营、欺行霸市行为;未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未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太平间未从事营利性殡仪服务。
通过本次自检自查,我院太平间情况良好,未发现明显违规情况。我院将持续保持良好的运行氛围,为富源县殡葬改革贡献出一份力量。
富源县人民医院 2018年8月14日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党风政风民风的新风向,也是保护土地合理利用及生态环境,倡导厚养薄葬的重要举措。目前我镇各村街由于对殡葬改革工作认识不到位,大操大办(使用棺木、操办酒席、歌舞杂耍等)现象依然十分严重。为彻底改变落后局面,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民政部等十六部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北省殡葬管理条例》、《河北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和河北省民政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廊坊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廊文明[2018]17号)文件精神,经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提倡厚养薄葬理念,形成丧事从简之风。
1、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镇范围内的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葬(火化地点为文安县殡仪馆),禁止使用寿木(棺材),建议使用骨灰盒,骨灰盒控制在2000元以下。
2、严格执行丧事从简的原则,全镇范围内丧事办理一律不准大操大办。一是食品安全方面,理事会从业人员选取有备案证和健康许可证的,保证安全用餐标准,防止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忙活人控制在30人以下,不发烟,为自愿无偿服务,待客饭菜每桌(10-12人),价格控制在200元以内(包括主食、大锅菜、炖碗、菜碟不超8个),建议取消烟酒;二是文明祭奠方面,农村传统音乐会只聘请一班;取消歌舞、军乐、戏曲、杂耍、哭灵、二人转等既不尊重逝者,且败坏村风民风的挥霍浪费行为;三是环保祭祀方面,禁止燃放烟花鞭炮,改为电子炮;禁止使用车、马、人、纸活等迷信用品,鲜花、花圈等各类丧葬用品一律从俭。
1、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成立新镇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韩克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郑建昌同志担任,负责全镇殡葬改革具体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本村街该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
2、动态管理。各村在发生人员死亡情况的当日或次日向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安办报备相关情况,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与事主签订“丧事从简”承诺书,并监督执行。
3、严查严处。凡出现变换方式搞变通等一切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对当事人及总管、村干部等所有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阻碍干扰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县民政局围绕解决城区居民乱埋乱葬和殡葬难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及问题
目前,我县城区内有2个街道办事处,4个社区居委会,10个村(居),人口约11万人。建有两处公益性公墓(分别位于东关居和大佛寺村),一处经营性公墓青龙山安息园,占地26亩,可安置穴位4000个。近年来,我县不断推进殡葬改革,xxxx9年,县民政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的通知》,明确了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原则、期限和职责部门分工。xxxx0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城区殡葬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乱埋乱葬现象严重。通过调查,县城周围山林、风景区、道路旁坟墓林立,墓型多样,占地面积大小不一,成为城市化进程的“绊脚石”。
(二)无序殡葬增加了城市建设成本。按6‰正常死亡率测算,城区每年应安葬的逝者约660人左右,以土葬平均每个墓穴占地6平方米计算,每年占用土地面积为3960平方米(约6亩),加之墓地多分布在县城规划区内,既浪费了土地,又影响了建设工程施工。
(三)城市扩容使逝者无处可葬。xxxx0年,全县城区死亡人数约700人,经火化后,8%安葬在合法的经营性公墓,40%安葬在自家坟墓,50%埋葬在县城周边。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县城人口规模不断扩大,死亡人数随之不断增加,城区内无一处合法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容量有限,将出现逝者无地可葬的局面。
(四)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受传统观念和迷信思想的影响,部分城区居民相互攀比,追求大坟头,高墓碑,看风水建墓、超标准建坟现象日趋增多,侵蚀了社会风气,阻碍了殡葬改革。
二、成因
(一)思想观念陈旧。群众深受几千年丧葬陋习根深蒂固的影响,70%的群众存在“入土为安”丧葬理念,必须按封建迷信习惯把亲人遗体安葬在“风水宝地”。
(二)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殡葬管理条例》对殡葬改革和管理只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对违纪违规丧葬行为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办法,惩罚力度小,违法成本低,难以遏制违法行为发生。
(三)部门合力尚未形成。殡葬管理涉及公安、建设、国土资源、林业、城管执法等部门,由于缺乏专门机构牵头,尚未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合力。加之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认识仍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殡葬改革基层基础仍比较薄弱。
(四)执法机构不健全。作为殡葬主管部门,县民政局没有专门的执法编制、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缺乏应有的设备设施和经费,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不到位,使乱埋乱葬现象不断蔓延。
(五)公墓建设滞后。城区内只有青龙山安息园一处经营性公墓,榆山办事处东关居和大佛寺兴建的公墓未办理土地使用和公墓审批手续。城区居民只有选择将亲人骨灰有偿安葬在经营性公墓或随意埋葬在县城周边。
三、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治乱埋乱葬现象发生。一是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发展殡葬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治理乱埋乱葬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建议成立全县殡葬整治联合指挥部,协调民政、公安、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以县政府名义出台《平阴县殡葬管理办法》、《平阴县治理“乱埋乱葬”工作方案》、《殡葬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严禁在“三沿五区”、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范围内埋葬,已埋葬的散墓逐步迁至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不留标记、植树绿化,对新增死亡人员,一律集中安葬。二是明确职责。民政部门搞好牵头协调,做好殡葬事务的管理、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对城区内已形成的非法公墓限制其扩大规模,指导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加强管理,待时间成熟后进行搬迁。公安部门要加强防治管理,对丧葬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予处罚。住建委、国土等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地的规划审批管理,对丧葬滥占土地、私修乱建坟墓者,给予查处。林业部门要依法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认真查处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加大行政管理和查处力度,搞好殡葬市场整治,对于违反经营资质、税收政策、物价规定的严肃查处。编制部门适当增加编制,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为殡葬执法工作提供保障。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殡葬管理工作,各城区驻地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根据历史上形成的埋葬点,设立面向本村居户籍人员的集中埋葬点,禁止外来人员埋葬。三是扩大宣传。大力宣传殡葬管理办法,在集中埋葬区、三河五沿区设立广告牌匾,禁止在城区内乱埋乱葬。四是加强执法。民政、公安、林业等部门抽调专人,组建联合执法大队,按照职能分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开展专项治理,从源头上堵住乱埋乱葬行为。五是明确重点。重点解决城区范围内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乱埋乱葬问题,对出现问题的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采用行政和党政等手段,追究其责任。
(二)明确要求,规范建设,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建议以政府为主导,以街道及所辖村居(社区)为基础,各部门协作为支撑,共同推进城区公益性墓地建设。出台《城区公益性墓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益性墓地的审批、建设、管理,确保公益性墓地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县城公益性公墓建设应以榆山街道办事处和锦水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并按照政策规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民政部门依据有关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指导与监督。住建委、公安、国土等部门做好配合。在选址上,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稳步推进”的原则,围绕“有利于保护土地,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由国土、规划、林业、民政等部门共同确定公益性墓地的地址。在建设标准上,县城公益性公墓要有前瞻性、高起点规划,规范化、标准化、园林化建设。根据县城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控制公墓规模与数量,公墓建设用地面积标准,按每年人口6‰的死亡率来确定建设面积,并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逐步完善道路、停车场、祭奠厅和纪念亭,硬化园陵甬道等相应配套设施。在筹资措施上,县财政应在公墓建设上给予一定扶持。交通、水务、供电等部门负责解决道路、供水、供电等问题。
(三)移风易俗,统筹兼顾,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以倡导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为主线,坚持土葬改革与丧俗改革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逐渐形成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和革除丧葬陋习。县城殡葬改革要以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问题为突破口,对殡仪服务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和程序进行公开,方便丧户办丧事,让丧户明明白白消费。实行困难救助制度,继续实施针对农村五保户、低保人员、城市三无人员或特殊困难家庭的丧葬补助。
(四)多措并举,加强引导,建设村级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堂占地少,可以多个村(社区)联办或街道集中兴建,既节省建设经费,又方便群众,可以作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补充和今后骨灰安葬的发展方向。建议,在加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同时,积极学习济阳公益性骨灰堂做法,开展骨灰堂建设的试点工作,引导居民逐步接受新的安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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