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案例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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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8 00:51:15    小编:琉璃

实用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案例17篇)

小编:琉璃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在某个领域或者一段时间内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经验总结。写心得体会时,可以采用具体的案例和实例来说明自己的观点和思考。小编搜集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和启示。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意义十分重要。

抓好党支部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是稳固政权,稳步推进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的“根基”,是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凝聚力、战斗力的“核心”。但目前部分党支部建设严重滞后,“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执行不到位,特别是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存在吹吹风、走过场现象,导致部分党员政治意识淡薄、政治敏感度不高,纪律作风不严,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党员政治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更会影响党和国家长远发展。

习总书记提出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必须建立一支宏达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因此,新时代党支部建设重点应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道德素养,让党支部成为党员干部提高党性、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的“精神驿站”。党委(党组)书记要亲力亲为,深入支部抓支部,查找问题,弥补差距,加强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管理与监督,重视党支部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党支部书记要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强化执行党的基本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通过政治思想教育经常为支部党员“提提醒”、“敲敲钟”,做好党支部建设“带头人”;支部党员应主动提升政治站位意识,加强党纪党规学习,并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把思想教育成效体现在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行动上。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二

根深方能叶茂,本固才会枝荣。一名党员一面旗,一个支部堡垒,我们党的工作重心在基层、执政基础在基层、活力源泉在基层。这次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作为党在基层一线的“总指挥”,《条例》给我们做好本职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给出了方法,更使我们看到了基层党建固本培元的重要性,提升了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全党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员淬炼党性、提升党悟、完善修养的熔炉,必须让党内政治生活这个熔炉真正“热”起来、“旺”起来,才能起到对党性淬火加钢、去除杂质的作用,我们党才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当前,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正常、不严肃等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因此要切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使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示范作用,勇于刀刃向内自我解剖,敢于直言不讳坚持原则,善于坦诚沟通达到共识,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徽杜渐的目的,切实强化组织观念,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活力。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这对广大党员的能力水平提出了迫切和现实的需求。组织党员学习理论知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章明确规定的党的基层织基本任务。作为基层党组织,支部要结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定严格学习计划、精心设计学习内容。结合形势新要求,积极创新党员学习教育方式方法,在坚持正面灌输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运用学习讲坛、读书会、知识竞赛、参观学习、调査研究等多种方式,引导党员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学习活动既有“意思”更有“意义”,实现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积极利用新媒体新手段,开展读好书、荐好文,营造书香氛围、打造学习型支部等活动,提高学习教育的覆盖面和参与度,增强亲和力、感染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实践证明,党支部越强,就越能促进党内经常性教育形成常态、发挥长效。现在的问题不是没有制度,而是制度落实得不到位。因此就需要不断扩大“覆盖”范围,既要组织覆盖,又要工作覆盖。与时俱进,通过不断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形式,着力消灭空白点和盲区,确保凡是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的组织,切实提升农村、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基层党支部工作水平。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新的时代党支部的建设任重而道远,《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去学习、去实践,学用结、知行合一,切实强化担当,负起责任,从而夯实基层党支部工作。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三

通过对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学习,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共党员,要时刻牢记宗旨,坚守防线,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拒腐防变,自律自爱。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坚定信念,保持清醒头脑。理想信念是人生的总开关,只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在小事细节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无数事实证明,背弃理想信念是违法违纪根本原因,因此,要自觉把坚定理想信念、严格律己作为加强自身修养的重要内容,并化为自觉自愿的行动。

2、正确对待名利,把住关键环节。党员干部要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良好心态,正确对待名利,从司空见惯的小事和小节抓起,加强世界观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切实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3、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严筑思想道德防线。要经常加强政治学习,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不受制于一己私欲。作为党员必须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各项党纪国法,要自觉地接受监督,而绝不能漠视甚至规避监督。

4、构筑防线、保住底线。要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明辩是非,不攀比,不羡慕、不嫉妒,以平常的心态处理事情,做到顺境时不飘然,逆境时不消沉。无论做事还是做人都要坚守党纪国法的底线,把党纪国法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5、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习和改变认识的关键还是付诸实际行动。作为一名教师党员,关键是要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并经常检视自己的一言一行,整衣冠、照镜子,自觉履行好岗位职责,做一名遵守党纪党规、遵守法律法规的合格的教师。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四

最近,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这是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的制度保证,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基本遵循。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对新时代党支部建设,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优势的根本举措。基层党组织既是党整个体系的组织支撑,又是党落实任务的工作支撑、党联系群众的纽带支撑、党应对风险考验的战斗力支撑,基层强,党就强,基层弱,党就弱。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大厦的根基,是我们党的基本细胞,是党树立在群众中的旗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

在新时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够有效带动基层党员群众更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加强党和群众血肉联系。作为基层党组织,更要积极立足本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实践,更好的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我们要认真学习条例,在学习的过程中,深入到群众中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将党的政治目标与广大群众的利益诉求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广大群众意识到只有跟着共产党,才能实现自己的利益。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肩负责任与使命光荣而又艰巨,面临着巨大的机遇与严峻的挑战。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没有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是根本不可能的。这就对基层党组织的动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

我们要认真学习条例,用条例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直接面对群众的特点,保持党同广大群众的血肉联系,通过基层组织的形象和工作,使广大群众看到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到我党带领他们实现自身利益的决心。进而不断提认同度、信任度和服从度,使广大群众信任和拥护执政党,坚定地跟党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他强调,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着力点是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战斗堡垒。由此可见抓基层打基础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五

《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性法规,使得新時代加强党支部建設有章可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支部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5篇,欢迎借鉴参考。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性法规,使得新時代加强党支部建設有章可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对基层党支部在乡村振兴发展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有利于加强党支部干部的任职专业能力。《条例》规定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培训,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也要参加党的理论培训。规定对党支部的任职轮训,有利于加强党支部书记对党的政策、理论的理解熟知,促进对党支部的建设和对支部党员的理论教育,也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在理论素质方面的建设。

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党支部的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将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直击基层群众和党员反映的问题,监督问责从农村党支部抓起,这使得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织密织牢了向基层全覆盖的监督网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支部队伍。

有利于组织生活会系统化进行。《条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领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要求经常开展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是共产党员一起学习提高,了解党的政策方针,增长见识的生活会,也是团结党员、凝聚党员力量的重要举措。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再次释放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鲜明信号。

新的支部工作条例一出,中纪委就对此条例进行了认真全面地解读,从三个方面,讲述了“严”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其一是对党员从严,将严字落实到八千多万党员干部的身上,哪些行为可以为,哪些行为不能为,合格党员干部的标准是什么,党员干部的权力和义务都是什么,必须严格遵守,认真落实。

其二是对组织生活从严,将严字贯穿于每一次组织生活当中。“三会一课”怎么召开,组织生活如何进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如何体现,等等,都应该严格、严肃、认真地组织好。特别是对于一些党支部组织职能弱化,担当意识欠缺等情况,更应该以严格的组织生活,填补相应的空白和盲区。

其三是对支部建设从严,将每一个支部都建成能打胜仗的坚实战斗堡垒。多少党员可以组建一个支部,如何组建、如何运行等等,都应该严格按照条例和规范。将支部建设好,让每个党员都能在一个合适的平台上绽放光彩,让每一项政策方针,都能通过基层的党支部落地落实,才能不会导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那么,在如此之多的“从严”下,党员干部以后该如何工作,怎样担当,恐怕每个人心里都应该有个基本的意识和明确的判断。遇到艰难险重的任务时,该如何挺身而出,遇到棘手问题时,该如何砥砺奋进,最能彰显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家国情怀。

20xx年11月26日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在新华社和央视“新闻联播”播放,看了《条例》的内容,感受颇深。

《条例》的制定,反映了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想办好事情,赢得民心,必须要有打铁自身硬能力,全面进行从严治党,给人民群众看到党有带领我们走向更美好的未来的实力。全面从严治党基础是“全面”,关键是“从严”,重点是“治吏”。它主要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内容全覆盖,涵盖党建各个领域。二是主体全覆盖,《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它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无论是在职党员还是退休党员,都要落实全面治党,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意识上要增强管党治党,在行动上要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作为一名普通的党员,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就是在生活和工作中要有党员的样子,踏实工作、主动担当、乐于奉献、为党的事业献身,忠诚党的事业,乐于奉献,积极发挥先锋模范的作用,有所不为就是要. 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腐败行为。

《条例》的制定,反映了我们党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的坚强决心。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不仅能更好的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也能更好的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现在很多党组织的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开展形式单一,活动形式多以学习会议为主,内容上多以传达文件精神为主,枯燥乏味,是造成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因此,要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调动党组织的活力,必须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组织生活会,比如可以办“我来说说党史的演讲会或读书会、老党员讲过去的那些事情的故事会,上级文件精神重要知识点抢答、参观红色革命根据地”“组织在职党员为老弱病残献爱心活动”“线上与线上同步教学”等,在学和做中,发挥好支部主体作用,推动每一个党员提振精气神、展示新作为。

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我们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让党支部的堡垒作用强起来,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让党的旗帜飘扬基层阵地,让党的温暖走进党员群众“心坎里”。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作为一名组工干部,通过对《条例》的学习,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支部建设更加制度化。继《党委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的出台,又一部党内法规――《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党对基层组织建设的进一步深化认识,对党建工作成功经验的总结和升华,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xx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进行约束,并加以规范,进行指导。

二是支部建设更加系统化。《条例》共8章37条,《条例》指出了党支部工作的五条基本原则,详细规定了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工作机制、每届任期,明确了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对农村、社区、国有和集体企业、高校、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以及流动党员中的党支部强调了各自的重点任务,更加突出了组织生活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将主题党日活动写入条例,并进行了规范,强化《条例》落实和保障,更加重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以及委员的培训和后备队伍建设,将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加强了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培养作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

三是支部建设更加规范化。《条例》是一部系统性、规范化、制度化的党支部工作法规,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遵循,是我们今后基层党建、党支部建设、党支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作为组工干部,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精神,严格落实《条例》精神,加强对《条例》贯彻落实的督促、指导、检查,使《条例》贯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再次释放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鲜明信号。

新的支部工作条例一出,中纪委就对此条例进行了认真全面地解读,从三个方面,讲述了“严”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其一是对党员从严,将严字落实到八千多万党员干部的身上,哪些行为可以为,哪些行为不能为,合格党员干部的标准是什么,党员干部的权力和义务都是什么,必须严格遵守,认真落实。

其二是对组织生活从严,将严字贯穿于每一次组织生活当中。“三会一课”怎么召开,组织生活如何进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如何体现,等等,都应该严格、严肃、认真地组织好。特别是对于一些党支部组织职能弱化,担当意识欠缺等情况,更应该以严格的组织生活,填补相应的空白和盲区。

其三是对支部建设从严,将每一个支部都建成能打胜仗的坚实战斗堡垒。多少党员可以组建一个支部,如何组建、如何运行等等,都应该严格按照条例和规范。将支部建设好,让每个党员都能在一个合适的平台上绽放光彩,让每一项政策方针,都能通过基层的党支部落地落实,才能不会导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那么,在如此之多的“从严”下,党员干部以后该如何工作,怎样担当,恐怕每个人心里都应该有个基本的意识和明确的判断。遇到艰难险重的任务时,该如何挺身而出,遇到棘手问题时,该如何砥砺奋进,最能彰显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家国情怀。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贯彻落实《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管党治党“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组织力、战斗力,必须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千方百计加强党支部这个战斗堡垒的巩固建设。

开展好新形势下的党支部建设,我们不妨从建筑业的“砌墙功”得到一些启发。砌墙是筑墙,最坚固的筑墙方式是有序逐块搭砌,砖与砖之间粘合紧密,墙体抹刷水泥罩面,这样的墙体坚固、耐用、防腐。筑牢党支部这个战斗堡垒,也需要用好这种“砌墙功”。

人尽其才,焕发活力,让每个党员坚守好战斗岗位。好的瓦匠,会根据砌墙建屋的需要,把每块砖用得恰到好处,或是打地基,或是垒主墙,或是砌墙脚,即便被一分为二使用,也会遵循黄金分割法,使整个墙体浑然一体、和谐完美。雷锋曾说过:“******员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加强党支部建设,就要坚持正确的人才观,坚持公正用人,根据支部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要求,尊重党员的个性特点,发掘党员的优势特长,在开展支部自身建设、推进单位重点工作、宣传服务群众方面委以适切的任务,让每个党员在重要岗位、重要任务中找准战斗岗位,人尽其才,焕发活力。

创建品牌,凝聚团队,为支部团结战斗添加“粘合剂”。砌墙一般需要水泥砂浆作为粘合剂,确保每块砖与砖之间相互依靠、相互支撑,共同筑起一面坚固的墙体。《易系辞上》记载:“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加强党支部建设,就要精心培育团队精神,以党建品牌的创建凝聚党员共识,汇聚党员智慧,构建支部文化,把每个党员的意志、行动牢牢统一到党支部集体的总目标上来,使每个党员愿意共同担责,共享荣辱,在支部这个光荣团队里相互学习、磨合,在战斗实践中一同历练、成长,使整个支部形成一个团结坚固的堡垒,焕发出强大的组织力、战斗力。

精于教育,勤于“体检”,为党员理想信念涂好“防腐剂”。砌墙的最后工序一般要为墙体抹刷水泥罩面,防止墙砖因长时间风吹日晒、雨淋沤泡而被风化、被侵蚀,保持墙体坚固、耐用。列宁曾经说过,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强调,对于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能养痈遗患。加强党支部建设,就要突出政治功能建设,不折不扣地严肃组织生活,认真设计实施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让党的方针政策在每个党员身上入脑入心、外化于行;要创新教育方式,围绕党性修炼、挺纪在前开展主题教育,既要用身边榜样激励引导人,又要用反面事例警示教育人;要建立谈心交心工作制度,让“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苗头问题抓早抓小,为党员理想信念涂好“防腐剂”。从而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名副其实、坚不可摧的战斗堡垒。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七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当前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我镇机关党支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条例》,并将《条例》作为各嘎查、社区党支部的必学内容。下一步,我镇将着力抓好各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督促全镇各基层党支部抓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使全镇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把《条例》作为党支部的工作指南。各党支部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等等党的组织生话制度,抓好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日常工作,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抓好“党日活动”的开展,做好党员的思想建设。切实增强广大党员的“四个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八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不仅为基层党支部指明了具体工作开展思路,也对提高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提供了极大帮助,强化了责任担当。

《条例》对基层党支部建设、运行管理进行了细致安排,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标准,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作为一个在基层干部,《条例》为我们在基层进行党支部建设上提供了基本遵循。同时通过《条例》我们也更加认识到了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都是通过党支部为单位传导至每一位党员,党支部是党中央意志与精神落地生根的关键载体,党支部不够坚强,将直接影响党的执政基础不够牢固。党支部作为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攻坚克难的堡垒,在社会基层单位中发挥核心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一定要自己先行学习,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我们各个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同时,学习实践中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用《条例》指导工作实践,以工作实践推动《条例》贯彻落实。每一位党员同志都不能置身事外,要看到自己在党建工作和地方发展中的作用,切不可因一己私利而贻误发展,继而形成反向蔓延。为此,《条例》从组织设置到常态化的工作,包括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以及固定党日活动等作了明确要求。

总之,一个基层党支部就是一个基层战斗堡垒,形成了党建工作最牢固的根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绝不是危言耸听。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建设,要学习先行,筑牢基础,夯实根基。《条例》的出台,必将在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进程中发挥出巨大的作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是加强党的领导,实现乡村振兴的有力保障。只有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才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从而谱写出党建工作的新篇章。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九

党规即党的规矩,每个已经入党的同志,都必须严格执行并维护党的规矩。

通过学,现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做如下汇报:

1、现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平时比较注意学,但总感到党性还不是很高,学的内容不够全面,系统,深刻。

2、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深入,虽然对工作比较负责,但对各项具体工作的统筹得不够得当。

3、工作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平时只想平稳扎实地把本职工作干好,工作中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有些减弱,缺乏党性修养的自觉性。

1、加强理论学,政治上的坚定来自理论上的清醒,今后,无论工作多忙,都要把理论学作为自已的第一要务,把学作为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掌握利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

2、继续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多多与学生沟通,教学相长。

3、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修为,心中时刻想着党的工作,为人民服务。

4、加强责任意识,努力出色工作,在今后工作中,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利使命感,认真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认真出色地完成好本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点。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2018年9月21日召开的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基层支部建设提供依据,对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发挥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

党支部作为党员教育的主要阵地,需要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一是在党员发展阶段做好教育培训监督工作,严格规范党员入党;二是在成为党员后仍需抓好党员思想建设工作,发挥党员的自身能动性,从而进一步推动党支部的发展。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而党员是党支部的基础。党员只有将党的思想融入到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才能更加密切群众。党员应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支部与群众的桥梁。支部应组织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党员“政治生日”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提高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的同时,推动党支部的进步与发展。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试行既能吸取党长期累积的经验,也能体现党近年来的先进做法。深入学习《条例》,对规范建设党支部有着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修行,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与时俱进性的理论品质。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加强新时代党组织建设,推动当下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完胜脱贫攻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应牢牢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在学思践悟、把握要义、融会贯通上下功夫,牢记职责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素质能力。

学习贯彻《条例》,还要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和水平。不仅要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和党的纪律制度的学习,还要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深入贯彻《条例》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基本思想、基本定位,不断增强党支部工作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真正将党支部建设成为发挥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引领的坚强组织。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一

2015年6月11日,《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这则8章39条的条例,对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作了全面规范,对党组的责任追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是我们党的组成细胞,肩负着管理党员,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的重责。

如何管理好党员、提升党员党性意识、保持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是党组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管好党员应从抓好党组工作开始。

《条例》的正式发布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它填补了党内法规的空白,规范了党组议事程序,对党组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也为党组决策明确了一系列“戒尺”和规矩,必将推动党组发挥更大作用。

如何避免受此前党组制度不完善、没有专门的党内法规、职责不明确、议事决策不规范等因素影响而出现的一些“拍脑袋决策、最后拍屁股走人”的乱决策现象,杜绝资源浪费,确保决策成效,《条例》立下了“责任追究”戒尺,首次确立了党组决策责任追究制,并且高级别地单设“责任追究”章节,规定了今后凡“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在互联网上发表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言论”等,不但要追究党组书记的责任,还要追究党组成员的责任,并且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将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这就意味着以往“集体决策无过错”的“潜规矩”终结了,严厉的终身责任追究,时刻敲打党组成员决策时,事先更需深入调研,多深思熟虑,心中更要多一份责任,少一份任性,多一点“民心”,少一点“私心”。

“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条例》的颁布为党组决策提供了制度依据。

发挥党组更大作用,需要让立的“规矩”和“戒尺”掷地有声,只有规矩“明”起来,戒尺“严”起来,党组议事才能规规矩矩。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以《条例》为准则,进一步推进党组工作,增强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坚持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二

第一段:介绍医院支部工作条例的重要性和目的(200字)

医院支部工作条例是为了规范医院党员干部的工作行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它对于促进医院发展,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深入学习和贯彻条例,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自身工作作风和能力,以更好地服务职工,推动医院的改革与发展。

第二段:全面贯彻执行医院支部工作条例的关键因素(250字)

全面贯彻执行医院支部工作条例,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努力。首先,党员干部要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保持良好的党性修养。其次,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素质能力,做到学在实践中、实践促学习。第三,要加强团结和协作,发挥党员干部的共同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最后,要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三段:医院支部工作条例对工作实践的指导意义(300字)

医院支部工作条例为党员干部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导和规范要求。首先,它要求我们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其次,它强调我们要以身作则,注重廉洁奉公和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形象和作风。第三,它要求我们要注重群众工作,积极倾听职工意见,解决职工困难,提升职工满意度和工作环境。最后,它提出要加强党建工作,推动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加强先进性教育,培养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和党性修养。

第四段:在实践中贯彻执行医院支部工作条例的困惑与思考(250字)

在贯彻执行医院支部工作条例的过程中,我们也面临一些困惑和问题。首先,一些党员干部对工作条例的理解和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对其的实质性理解。其次,一些党员干部工作压力大,时间紧迫,导致工作条例的执行困难。第三,一些党员干部主观意识较强,容易出现敷衍塞责的现象。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强化对条例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党员干部对条例的认识和重视度,同时要改善工作环境,减少党员干部的工作压力。

第五段:贯彻执行医院支部工作条例的具体举措和未来展望(200字)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医院支部工作条例,我们可以采取一些具体举措。首先,加强理论学习,利用各种教育培训机会,提高党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其次,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完善党员干部评价机制,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第三,促进党员干部的思想解放,鼓励创新实践,打破固有思维,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未来,我们希望通过贯彻执行医院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医院的工作水平,实现医疗服务品质的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进团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工作到支部,全团抓落实”的工作方针。

第二条 团支部工作的思想:以党的中心工作为重点,全面活跃团的工作,培养新世纪的合格人才。团支部必须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广泛、活跃有效地开展活动。

第三条 团支部的基本任务: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宣传执行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开展符合青年特点的各种生产、文体和公益活动。

2、围绕党政中心开展敬业爱岗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岗位奉献、岗位成才;同时,要加强公民意识和法制教育,引导团员青年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多做奉献。

3、接收团员,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

4、加强团员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监督团员履行义务,保障团员所享受的权利。

5、教育和带领团员青年同一切危害党和国家利益,损害共青团光荣称号的不良行为做斗争。 第四条 团支部工作的基本原则:

1、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2、代表维护青年利益,引导青年健康成长。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五条 团支部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同时接受同级行政的帮助和指导。

第六条 团支部应围绕单位的“急、难、险、重、新”任务,积极开展突击活动和达标争先创优活动,当好党的助手、行政的帮手。

第二章 团支部建设

第七条 团支部组织设置原则:

1、凡有三名以上团员的单位,均可建立团支部。

2、组建团支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可将团支部“以大化小”或“集小合大”,以适应我管理区的特点,便于开展团的工作。

第八条

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按照选举的基本程序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至两年。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可以采用自荐、推荐、组织考察提议和团员直接选举的办法,青年党员可以担任支部委员会成员。团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负责,负责处理和领导支部日常工作。

支部委员会应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团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定、制定支部工作计划、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接收新团员、决定对犯错误的团员的处分等,都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交团员大会讨论决定。第九条 团支部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支部团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支部委员会发现团员大会的决议不正确,可请求上级团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大会决定。

第九条 团小组的基本任务:

在团支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指导团员努力完成团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接受团员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团员思想工作;定期开展小组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协助支部活动和业余文体活动。

第十条 团的基层工作干部是团的工作最基本的骨干力量,又是党政干部队伍的重要后备力量。因此,必须做好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把热心团的工作、责任感强、组织能力好的团员或青年党员选举到团的支部委员会来充实基层团干部队伍。

第三章 团支部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 “三会二制一课”制度内容: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课。

第十二条 团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1、团支部每季应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会前要做好准备,内容应及早通知。流动分散的团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几次召开。

2、团支部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团小组会,互通情况,研究制定工作计划。

3、团小组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团小组会,传达支部决议、决定和要求,落实具体工作。

4、团支部每年应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工作,沟通思想。

5、团支部每季度至少要上一次团课。

6、外出助勤、短期培训和长期出差的团员,应凭临时团组织关系或团员证参加当地的团组织生活。

第十三条 团支部组织生活方式,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组织生活方式。

第十四条 团员证分级管理制度

团支部主要负责:每月收缴团费时在团员证内团费收缴卡中注明;根据《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团委规定的团籍注册时间,组织团员进行年度团籍注册后,段团委将根据各支部团籍报告修订《团员登记册》。

第十五条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1、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支部定期对团员进行正面教育、提高团员意识、开展自我批评的工作制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每年一次。教育评议工作分民主评议、评议表彰及组织处理三个阶段。

2、对民主评议中评出的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团支部应办理年度注册手续,并在团员注册栏内注明“教育评议活动注册”。对已评出的经帮助可以合格的团员暂缓注册,并提出限制改正措施;对已评出的不合格团员,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团纪处分甚至开除团籍。处理和处分团员均按正常组织程序进行。第十六条 团支部汇报请示制度:

1、团支部每月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上月工作情况和本月的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种活动。

2、团员每季度应向支委会(团小组长)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3、团小组长每季度向支委会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内容是:执行团支部大会决议的情况,支部布置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团员青年思想状况、建议及要求等。

4、团支部委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每月向支部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

第十七条 团员考核制度

1、团支部应建立健全团员的评比制度,每年按达标创优标准对团员至少进行一次考核,公布考评结果。对成绩优异的团员,团支部应向同级党政组织或上级团组织提出建议,给予更高层的表扬或奖励。

2、对团员的考核评比结果应作为评选优秀团员综合表彰的主要依据。

1、确定积极分子。根据青年的表现情况和申请,团支部应建立积极分子花名册,对要求进步的青年有目标、有重点地进行培养。

2、增减考察积极分子。把要求进步的列为积极分子,团支部应指定专人帮助培养,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团的会议和活动,定期给他们上团课,使他们了解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期一般为三个月到半年时间)。

3、接收积极分子为新团员时。当申请入团的青年积极分子培养成熟,具备入团条件时,团支部应及时做好接收新团员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 临时团支部不能发展青年入团,但可以接收青年入团申请,并负责转递到其原工作单位的团组织。

第二十二条 团支部应积极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向党组织提供推荐者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 团支部应每季或半年向党支部了解团员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情况,并及时登记入册。

第二十四条 团支部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时应把好“四关”:即对象确定关、教育培养关、推荐关和跟踪考察关,以确保推优工作的质量。

第二十五条 团支部对违反团章,触犯刑法以及路风、路誉,给团风带来严重损害或犯有其他错误的团员,应当给予批评、帮助,并提出团内处分意见,报请上级团组织批准。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团章规定,凡年满二十八周岁又未担任团干部职务的团员,在本人提出超龄离团要求时,应及时办理离团手续。

第二十七条 担任团支部委员的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后,应待本届委员会任期满后再办理离团手续。

第五章 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内容

第二十八条 团支部思想政治工作主要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

2、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的教育。

3、团的基本知识、共产主义理想和爱国主义教育。

4、“四有”、“五爱”教育。

5、团性教育。

6、公民意识教育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

第二十九条 共青团的思想政治工作是通过团的各项活动来完成的,团支部应通过组织座谈会、演讲、出版报、生产突击、义务奉献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第三十条 团支部的后进帮教工作应建立帮教包保制度,要有重点和针对性,每月至少找重点人谈话一次。

第六章 团费收缴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 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按比例交纳团费。每月工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效益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三分之二的0.5%;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三分之二的1%。

第三十二条 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团费的团员,一律按自动退团处理,本支部提出处理意见,报请上级团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 团费管理

1、对团费建立严格的制度进行妥善管理,严格收缴手续,定期向团员公布收缴情况。

2、团员每月缴纳团费时,团小组长(团支部书记)应做好记录,并在团员证上注明。团小组长向支部缴纳团费时,应将团费收缴记录交支部签名盖章,然后由支部组织委员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的“团费收缴情况记录”表。团支部向段团委缴纳团费时应填写《团员交纳团费清单》一式两份,段团委应在团支部交来的《团员交纳团费清单》上加盖公章,一份存底,一分交支部保存。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第三管理区团支部,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涵盖了总则、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和保障、附则等,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通过观看央视“新闻联播”和网上《条例》内容的学习,作为一名基层支部委员,我觉得对我的帮助很大,感触颇深,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首先,《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重要地位。《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第二条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支部不再只是一个党组织那么简单,而是体现党的建设成果的重要“门面”,它直接与党员、群众打交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不能得到落实,从党支部这个“门面”就可以看出来。

其次,《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任务。我觉得,不管是一个机构或是个人,首先要明白自己所要担负的职责,明白自己要干什么,肩负着怎样的责任,才不会每天无所事事,对所要干的事情才能有明确的目的。《条例》第三章就明确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为不同领域党支部工作指明了方向。

再次,《条例》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以前党支部过组织生活可有可无,很多时候也只是走走过场而已,很多支部可能一年也没有开展过一次组织生活。《条例》第三章明确规定,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并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内容进行了细化。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含党总支部,下 同)建设,促进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 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 集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联 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企业中的基层组织。党支部要 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第三条 党支部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 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 织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 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努力完成本 单位的工作任务。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四条 凡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单位或部门都应当成立 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 3 人的,可与其它单位或部门联合成 立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由联合党支部管理。党支部的设立与撤销,须经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审批。第五条 股份制企业,只要有正式党员 3 人以上,均须 成立党支部。属于集团及所属法人企业控股的企业,党支部 由方负责建立、领导。属于集团及所属法人企业参股的企业,由股东会协商,委托其中一方党组织负责建立、领导股份制 企业党支部。

第六条 凡有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由于执行临时任务或 由于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经上级党委或授 权党总支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 新党员,但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第七条 已建立的党支部由于党员减少,正式党员不够 3 人时,如果工作需要,在 6 个月内能把党员数增加到 3 人 或 3 人以上的情况下,可保留党支部,但在此期间不能形成 支部决议、决定。超过 6 个月,党员数仍达不到 3 人的,须 报经上级党组织撤销该党支部,剩余党员合并到相邻或相近的党支部。

第八条 党员超过 50 人的单位或部门,可成立党总支 部。党员接近50 人的单位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 党委批准,也可成立党总支部。

第九条 在组织设置上,除依据第四条、第八条外,根 据集团实际情况,行政队级单位一般应设党支部;下设若干 队的科级单位,一般应设党总支部。

第十条 党员 7 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 委员会由 3 人或 5 人组成,最多不超过 7 人,设支部书记 1 名,并根据支部委员数的多少,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保卫(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党员不足 7 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 1 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 1 人。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 员大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批准,每届任期 三年。

第十一条 在支部委员会任期内,由于工作调动或其他 原因,支部委员发生缺额,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认为有必 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但不能指派支 部委员。

第十二条 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任期届满,应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换 届选举。

第十三条 凡党员 10 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划分党小组。每个党小组的党员一般不能少于 5 人。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建立党小组,由支委会决定,但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十四条 基层党支部必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第十五条 生产工作一线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 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 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职工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任务。

(二)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 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 员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和监督重大决 策的实施,促进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重大问题的范围是: 生产经营年度计划,改革改制方案,干部人事变动,工资奖金分配,资金使用计划,职工培训计 划,评选劳模先进,重要规章制度废立修改,等等。

(四)积极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主动为行政排忧解难。

(五)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权益,加强对职工的思 想政治和业务技术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 纪律的职工队伍。

(六)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和谐建设。

(一)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得到贯彻执行。

(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 职权,对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开发、人事管理等重大问题提 出意见和建议,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三)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 廉建设,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

(四)领导企业文明和谐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开 展思想政治工作,培养教育职工,促进队伍稳定。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 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本单 位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习科 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履行 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 职工的意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五)参加本支部有关人事、培训、福利等问题的研究。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第四章 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十八条 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在党员大 会闭会期间,支部委员会领导党支部的全部工作。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实行“双重负责制”,即:对党 员大会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大会 的审查和监督;同时,对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上级党组 织汇报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

第二十条 加强支委班子建设,使支委会成为组织健 全、政治坚定、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群众信任 的领导集体。

第二十一条 支部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 作。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形成统 一意见后,按照分工进行落实。不管是书记还是委员,在进行党内表决时,一人只有一 票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增强委员意识,认真履 行职责,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汇 报思想和工作,接受支部委员会的领导、审查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 总支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 部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情况召开,但每年不得少于 6 次。科级建制的总支、支部委员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半年、下半年各召开一次。

第二十四条 支部委员会应建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党 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理论,学习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业务知识,提高支部委员 的综合素质和领导水平。

第二十五条 支部委员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尊重群众,依靠 群众,关心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教育,努力为群众 办实事、办好事。

第二十六条 支部书记是支委一班人的“班长”,负责 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党 员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将单位和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 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二)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 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按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代表党支部参与本单位 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定。

(四)经常同行政以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 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 极性。

(五)了解掌握党员、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 导作用。

第二十七条 支部书记的任职条件是:热爱党务工作,努力学习钻研,思想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勤政务实,善于协调,公正廉洁,群众拥护,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解决 实际问题的能力。经组织考察合格。支部书记任职,一般要有三年以上党龄。基层党委报经集团党委同意,可选择若干支部作为试 点,对支部书记进行公开直选。

第二十八条 专职支部书记和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 按同级别干部进行管理,享受同等待遇,工资、奖金、福利 等一视同仁。按照规定,专职支部书记可以参加政工职称评 审。

第三十条 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员的培训学习,坚持对党 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进行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进行科学发展观教育,提高党员的 思想政治素质。

第三十一条 加强对在职党员、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 的分类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支部 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总支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 一次,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的自评互评同时进行。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每年至少对党员进行两次党 课教育,分上半年、下半年进行。

第三十二条 党支部应及时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视情 况不同,为党员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 员活动证。

第三十三条 党支部要增强党员主动交纳党费的意识,使党员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根据党员工资的变化情 况,及时按规定变更党费交纳比例和金额。党支部每年年底 应将党员党费的交纳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

第三十四条 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 主,尊重和维护党员权利,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事情 党内先知道,让党员了解党内事务,让党员参与党内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 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 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五条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 党员工作。加强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 巩固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

第三十六条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区站网”等活动,结合活动的开展,给党员分配适当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 经常检查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使党员在活动中受 到教育、得到锻炼,成为基层单位的生产骨干、技术尖子和 后备干部。

第三十七条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经常向党员进行党规 党纪教育,对违纪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 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九条 党支部要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根本任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文明和谐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第四十条 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着眼 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又尊重 人、理解人、关心人;既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又注重人文关 怀和心理疏导;既解决职工的思想问题,又解决职工的实际 困难,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十一条 经常对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形势任务教育、优良传统教育、法律 法规教育、企业精神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帮助职工树立正 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职工的集体观念、法制 观念和主人翁意识,激励职工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出贡献。

第四十二条 积极开展文明和谐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和谐理念,营造文明和谐氛围,构建文明和谐矿区。不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员工行为。

第四十四条 党支部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围绕本单位的 中心任务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十五条 党支部要加强对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 的领导,支持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在组织职工 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 发挥作用。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所属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部可根据本 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七条 控(参)股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具体办法,由集团党委另行作出规定。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由集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条例相应作废。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六

一、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一定要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方针,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一方面,对党忠诚,是政法队伍政治灵魂和价值底色,是对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第一位的政治要求。政法机关要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和感召力。另一方面,政法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使命,只有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政法队伍才会倍增强大内生动力,新时代政法工作才能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二、必须坚决执行党的决策。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在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的基础上,增强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提出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的自觉性坚定性,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讲政治的知行合一者。在当前,就是要围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主动进攻的严打高压态势,不断适应动态化、信息化的新时期社会特点,切实做到听民声、知民意、护民安。坚持“保安全就是最好的服务民生”“化解矛盾、减少阻力就是服务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构建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制度体系。

三、必须坚持从严治警增强监督。《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政法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政法队伍作为纪律部队,能否做到纪律严明,事关政法机关战斗力,事关党和政府形象。政法工作性质就决定了政法干警会面对违法违纪和歪风邪气的直接侵扰,所以《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八章直接规定了监督和责任,明确了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力,从严治警着力完善政法权利监督制约机制。

四、增强自身业务能力和思想素养。要加强业务能力的学习,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只有掌握了过硬的业务能力,才能更好更专业的服务人民群众,为他们解决实际的困难与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只有学与做结合起来,在查找自身不足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去改正,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坚持“当日事当日毕”提高工作效率,让爱岗敬业成为习惯。

作为基层法院青年干警,通过这一年中不断的学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从警。同时,在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新要求,不断强化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要时刻保持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思想。恪守《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做好当前各项工作,要从细节做起,踏踏实实,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七

第一段:引言(100字)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医院作为服务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机构,其党组织建设工作更加凸显其重要性。近期,我院出台了《医院支部工作条例》,明确党支部的职责和要求,推动党组织建设向纵深发展。在工作中,我深刻领会到条例的实施对党建工作的积极意义,并从中汲取了许多宝贵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提高组织能力(200字)

《医院支部工作条例》明确指出,要提高党支部的组织能力,做好党员教育引导工作。在过去的工作中,我发现我院党员的教育理念比较传统,缺乏对党的先进理论的深入了解。为此,我通过党课、讲座等形式,积极引导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先进理论,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通过组织党员参加培训、交流活动,拓宽了他们的视野,增强了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意识。

第三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00字)

《医院支部工作条例》要求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带头守纪律、践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我始终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岗位职责。我积极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坚决反对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我还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志愿者活动,践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通过我的努力,带动了周围的党员和同事,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第四段:创新工作方式(300字)

《医院支部工作条例》强调要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实践中,我发现一些传统的党建工作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化医院的需求。为此,我积极探索,结合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了线上党建活动。通过微信群、在线学习平台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和政策,并进行互动交流。这种方式不仅方便了党员的学习,还能够提高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和时效性,使党建工作更加贴近党员和职工的需求。

第五段:总结(200字)

通过实施《医院支部工作条例》,我深刻认识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将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各方面充实自己,为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贡献力量。同时,我也将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党的事业献言献策,为医院的发展和党组织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相信在《医院支部工作条例》的引领下,党建工作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我们医院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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