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税务法治建设工作总结范文(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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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8 22:57:02    小编:紫薇儿

2024年税务法治建设工作总结范文(通用15篇)

小编:紫薇儿

总结是一种思考和反思的过程,能够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首先需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范围。这些范文中,有些结构严谨,有些言之成理,有些词语精准,很值得我们借鉴。

税务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一

为加快“十三五”时期税收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我局始终把税收法治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健全组织保障,严格规范执法,强化制约监督,坚持以税收收入质量为重点常态化执法督查,确保组织收入原则的贯彻落实。2020年,我们坚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全县税务系统累计入库各项税费收入3094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6210万元,同比增长63.69%,增收10198万元;非税收入4735万元,同比增长19.96%,增收788万元。分税种看,增值税18303万元,企业所得税1971万元,个人所得税3425万元,车辆购置税235万元,财产行为税2276万元;分级次看,中央级12624万元,省级4136万元,市级3万元,全县税收经济呈现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

税务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二

一是执法公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根据我局税收执法工作实际,依法依规,聚焦难点,从基础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多方面,建立健全执法公示运行机制,动态监控调整公示信息,稳妥推进执法公示工作。二是全过程记录让规范执法看得见,加大税收执法信息公开管理,通过文字材料、美篇、音像视频等形式从多个角度记录税收执法行为,使执法行为全程留痕,让执法行为更规范、执法过程更透明,既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督促税务干部廉洁公正执法,促使税务干部队伍讲规矩、守规范、遵法律、树形象。三是法制审核让执法决定更合理,让执法权力接受法治的检验,大力推行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对执法机关起到了监督约束作用,也为正确的执法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税务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三

一是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有效促进行政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重大案件审理等重大执法决定事项进行法制审核。

二是强化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决策功能。坚持领导小组季度例会制度,紧扣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主题,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遵循会前协调、准备材料、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表决、做出决策、形成纪要等7个程序形成决策。全年对8项重大法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协调,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

税务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四

1.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一是严格执行《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及时解决纳税服务投诉。2020年,通过市局12366投诉处理平台、电话投诉平台等,及时处理纳税服务投诉案件。二是认真执行《信访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诉讼工作条例》等有关信访工作法规,积极做好信访管理工作,有效化解涉税争议。

2.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整合人才资源,增强工作合力。选聘既熟悉税收工作实务又具备法律专业技能的税务干部为市局法律顾问,同时,聘请外部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建立起协同工作机制。二是搭建实战平台,发挥专业特长。以集中办公、团队研讨等形式进行学习和实践操作,鼓励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三是强化能力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联合地税局举办税收法规业务培训班,特别邀请了专家、教授进行授课。通过培训,优化和提升公职律师和法制部门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

3.切实保障纳税人的救济权。一是进一步完善纳税人维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保障纳税人的权益,较好地化解了涉税纠纷。二是进一步健全税务干部工作考核和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适时开展监督评议,促进税务工作不断改进。三是进一步健全纳税人维权中心,设立意见箱、举报箱,向社会公布维权电话,扩充和完善纳税人维权渠道。

税务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五

1.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程序机制。一是完善重大决策制度。为确保重大决策有序展开,我局相继制定了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党组议事规则、督察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促进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二是严格履行重大决策程序。按照“主体合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的要求,依法办理与纳税人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税收执法事项、重大税收减免、重要行政审批、重大税务案件查处,以及干部任免、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事项,确保了重大决策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一是建章立制。制定了法律顾问实施方案和相关管理办法,全面夯实工作基础。二是全力抓好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公职律师实战演习,协同市地税局联合开展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训,举办了一场“以人民的名义”税务模拟听证演练,为公职律师更好地开展法治工作打好基础。三是立足实践。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全速提升实务水平。

税务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六

1.推进法治基地建设。以基地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一是积极开展创建工作。部署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申报对象、申报程序和报送资料要求,指导基层单位开展法治基地创建工作。二是强化后续管理工作。运用“法治基地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市国税系统法治基地进行动态管理,并开展抽查工作。对12家自主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2020年新命名全市国税系统法治基地2家。

2.提高干部法治素养。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托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开展会前学法,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组织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把述法与述职述廉紧密结合,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述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税务干部法律素养。通过法制教育专题讲座、无纸化在线学习等形式,组织广大税务干部学习与税收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税务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七

2020年,我局加大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力度,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加强督察、审计、纪检等方面监督的协调配合,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防止权力滥用,保证依法行权。

一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始终坚持以防范税务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为抓手,大力推行内控机制建设。首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在纳税评估、税收执法、税务登记注销、非正常户管理、发票申领等方面查找出需完善和改进的风险点,形成源头预防。其次以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为切入点,抓实监督制度,建立内控、监察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形成运行高效的监督闭环。

二是严格运用审计监督。2020年,我局在接受市局开展的审计工作中,发现问题6个,目前所有审计发现的问题都已整改完毕,并按相关程序向审计部门进行了反馈。

税务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八

1.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一是拓宽信用等级评价应用。对a级纳税人,依法给予放宽发票领购限量,提供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各类涉税事项,定期上门服务积极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等鼓励性服务;将d级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控,强化管理,如从严核定增值税发票领购数量,从严审核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审批等。二是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健全与宁波市金融办、银监局、地税局四方合作机制,搭建“税银通”金融服务平台,相继推出“退税盈”“税易贷”“发票贷”“小微贷”“税融通”等银税合作产品,实现了纳税人纳税信用情况与银行金融服务全面对接。

2.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一是有效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紧紧抓牢“深化税收改革、助力企业发展”主题,通过“对话宁波精英制造”经济税收研讨会、精心制作税收公益广告《尊重每一个梦想》、推出“走出去”企业专项服务等活动不断推进依法治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税收法治的观念。二是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主流媒体的影响力和辐射优势,加强税收法治宣传。三是不断推进纳税人学堂建设。通过实体课堂与网络学校相结合,针对性地开展营改增分行业培训辅导会、营改增申报表填报辅导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议等系列辅导培训,覆盖相关法制内容,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四是加强青少年税法教育。着力推进校园普法工作,开展“大手拉小手,税收校园行”系列活动,建立“宁波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红领巾税校”等平台,进一步扩大税收法制宣传面。

税务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九

一是纳税人办税更加便利。提档升级“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压缩办税时间、缓解窗口压力、优化办税环境等举措过百条,139项前台办理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占全部办税事项的95%,纳税人办税负担切实减轻,宁波国税系统连续3年在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位列前三。国地税合作不断深化,全市共建成联合办税服务厅3个,互驻窗口75个,11家单位共驻政务服务中心,大榭区局、宁海县局、慈溪市局试点“一窗一人一机”并全面推开。鄞州区局、慈溪市局建成全国百家合作示范区,为全国提供国地税合作经验。二是基层工作效率明显提升。管理创新精准发力,一批双向减负、提速增效的工作措施推广实施,全国首推“二维码”代开发票,全国首创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智能化应用系统,全国首设计划单列市财税联合12366热线。网上办税服务厅功能不断完善,系统运维能力逐步增强,基层工作负担有效缓解。三是服务转型升级成效显著。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全国首创国际税收服务品牌“外税通”,牵头举办“对话宁波精英制造”经济税收研讨会等,积极服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点战略,推动宁波“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

税务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十

1.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把起草、审查、公布和实施相关环节关,切实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更好地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二是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最大限度地排除失效文件对税收执法的干扰,2020年,我局对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减少了不当执法依据带来的隐患,降低了税收执法风险。三是做好税收政策合规性评估工作。2020年全市国税系统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均按税务总局相关要求进行了合规性评估,且符合世贸相关规则。

2.建立内外并举新型协作治税机制。建立了国、地税局和人民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清欠税”开展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的个案协作,加大欠税执行力度。“定程序”明确执行协作程序和执行环节涉及财产处置的税费征收流程。“明权责”理顺协助法院执行与税收债权保障的关系。三方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了三部门各自的职能优势,进一步提升了税费追缴执行效率,有效防止了税款流失。

税务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一

一是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根据机构改革,我局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依法行政重大问题中的作用。

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按季组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定期进行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分析形势,加强工作统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

三是继续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法律顾问在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政务公开、信访案件处理、协助外部门办案、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协议文本”签订等方面,从法律角度协助处理好涉法事务,提出了前瞻性、有价值的法律建议,帮助防范和化解了税收执法风险,提高了依法决策水平,促进了税收执法行为规范。

四是注重税收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认真抓好国家公布废止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衔接工作,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者不适当的,及时修改或者废止,清理采取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相结合的方法,全年清理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13件,通过对文件的清理,确保了法制的统一,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管理效率。

税务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二

一是税收法治基础进一步夯实。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宁波成为首批出台实施方案的四个省市之一。制定《“十三五”时期宁波国税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等10余项依法行政制度。建成7家宁波国税系统法治基地,其中象山县局被命名为全国税务系统法治基地。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依法行政深入人心。稽查“双随机一公开”步入常态,办税实名制全面推行,税收“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有效落实,打虚打骗工作强势推进,公平文明的税收法治环境逐步形成。二是后续管理不断加强。税源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先后推出,事中事后有效管理的框架基本搭成。税收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增值税风险防范体系基本形成,所得税汇算清缴连续实现零差错百分百申报,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全面落实,大企业税收管理实体化改革基本到位,国际逃避税打击有力,成功查处本地迄今补税金额最大的反避税案件。三是信息管税支撑作用明显增强。金税三期系统成功上线、“互联网+税务”计划不断推进,以及全面应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和有序开展电子发票试点,信息化的整体效应明显显现。同时,我局积极加强税收数据应用,推动与市场监管、人力保障、金融统计等11个部门数据互通共享,依法治税合力明显增强。

税务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三

一是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58项非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调整完毕,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全部清理到位;先后6次更新审批目录,保留了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同时稳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分期分批推出税收执法权责清单,目前已公开3类8项税务行政处罚事项的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二是办税成本显著降低。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超过90%的事项可即时办结,6大类33项办税业务实现免填单,累计减少报送资料40%以上,压缩报送环节60%以上,缩减办理时限50%以上。全力提速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限从30个工作日缩短至6个工作日,一类企业最快3个工作日办结退税,助力宁波外贸回稳向好。增值税发票免扫描认证、出口退(免)税无纸化、跨省(市)“外管证”电子化等一批先行先试项目经验在全国推广,简化小微企业享受优惠备案手续、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全市通办等措施集中落地。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两证整合”,办证时间大大减少,纳税人从中受益,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税务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十四

1.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一是加强联合督察。成立国地税联合执法督察小组,通过联合执法督察,完善纳税人户籍信息。二是主动延伸督察。通过自选和规定结合,主动自我加压,查找税制改革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选取“纳税人注销清税管理”等事项作为执法督察自选项目,织密督察防控网。三是开展交叉督察。采取交叉互查的督察模式,重点对组织收入、风险管理、全面推行营改增、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督察,有效克服熟面孔、顾情面等固有的弊端,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一是建全制度保障,提升案审水平。落实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确保案件查处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二是完善配套机制,创新审理方式。通过运用自主开发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审理过程痕迹化、案卷管理电子化、案件审理规范化”,缩短了案件审理时间,提高了审理效率。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围绕“五责联动”健全落实机制。全市国税系统紧紧围绕“明责、履责、督责、评责、问责”等具体要求,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并层层制定责任与任务清单。二是突出“动态留痕”开发管理系统。全面推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管理信息系统”,构建起集“定责清单、履责台账、尽责反馈、评责销号”为一体的即时监督平台。实现对各责任主体履责情况的全程留痕管理、动态预警提醒、客观评价考核。三是强化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坚持真问责、实追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符合问责条件即启动问责程序。

税务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五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严格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切实提高收入质量。2020年全市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1634.82亿元。二是全面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办理减免、退税。2020年,全市国税系统共办理各类减免税款257.42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620.45亿元,确保纳税人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

2.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跟踪问效。一是建立税收政策研究储备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税收政策研究储备工作,分类归集优惠政策管理、税前扣除、营改增、税收征管等方面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税收政策调研工作。二是开展专项税收政策调研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研究与税收政策实施效应分析工作,为上级税务机关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提供参考。

3.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不断规范审批行为。落实行政审批清单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纳税满意度不断提升。二是切实提高创新管理水平。运用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三是持续加强后续管理。组建专业化风险管理团队,对征管各环节的风险点进行系统梳理,建立风险监控模型,不断提高征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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