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还可以为我们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选择适当的总结方法和框架是写作一篇完美总结的基础。一份好的总结范文可以为您提供思路和参考,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些总结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今年5月12日为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按照国家减灾委员会和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我厅将联合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五指山国土资源局和有关新闻媒体,在五指山市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撤离演练及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新闻媒体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现场授课和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社区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基层防灾避灾应急能力。
各市县要在辖区内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主要针对20xx年底汛后地质灾害复查形成的地灾隐患点,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并对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编制、完善隐患点防灾预案,同时结合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向隐患点附近社区居民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各市县要结合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重要隐患点应急避险演练。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制定宣传活动方案,以标语、横幅、宣传栏展示、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和避灾应急等知识,进一步提高社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基层防灾减灾能力。
各市县要认真总结本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演练及宣传活动,并将开展活动次数、参加人数、照片图片、发放宣传材料数量等情况以及总结材料于5月20日前分别报送厅储量处和厅宣教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厅储量处武占超 。
附件:《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xx〕1号)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
20xx年5月8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为切实加强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学校防灾抗灾水平和师生自救自护能力,根据上级有相关要求,决定于5月12日在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5.12”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周活动的开展,切实把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避险知识普及作为保障校园及师生生命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分工,制定具体可行活动方案,确保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利用班会、知识讲座、参观展览、黑板报等形式,以及校园网、校园广播和显示屏、宣传栏、横幅标语、校讯通等载体,开展预防暴雨、洪涝、雷电、冰雹等自然灾害和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基本常识、防范应对措施的宣传普及,确保活动起到“教育学生、带动家庭、影响社会”的效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全体师生开展演练,做到人人知晓、个个熟悉各类灾害应急疏散线路,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做到科学避险、有序撤离。演练结束后,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进行总结,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对预案及时进行修订完善,使预案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防灾减灾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暴雨、洪涝、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易发自然灾害和地质灾害带来的威胁,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隐患,必须及时上报,确保校舍等基础设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各学校、幼儿园要将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的相关资料(方案、活动过程图片、总结),及时整理归档。
沅陵县教育局。
20xx年5月10日。
各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切实组织好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庆祝活动,让广大儿童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校、幼儿园要精心准备,周密组织,有序开展各项庆祝活动。要以“六一”节日为契机,广泛宣传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保护儿童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宣传内容,提高社会各界对保护儿童安全的认识。各学校、幼儿园要邀请校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等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营造尊重儿童、关爱儿童的浓厚社会氛围,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二、结合实际,形式多样。各学校和幼儿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活动,形式可以多样,如文艺活动、趣味体育、手抄报评选等。重点关注特殊儿童群体,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儿童、孤残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和慰问帮扶行动,解决他们在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温暖与关怀。
三、科学规范,保障安全。各学校、幼儿园要对开展活动的内容严格把关,各学校和幼儿园在组织儿童开展活动时,要制定安全预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明确职责、完善措施,确保让儿童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节日。
四、营造氛围,勤俭节约。各学校、幼儿园既要营造节日气氛,同时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不得统一购置服装,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收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机开展商业性宣传和销售活动。绝不允许发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凡有举报,一经查实,从严追责。
各学校、幼儿园将活动开展情况(方案、活动图片、总结等)于6月5日前发至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邮箱:。
xx县教育局。
xx年5月11日。
各教办、初中、市直学校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中小学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强化教育系统的防灾减灾能力,根据文件精神,市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
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是“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各镇校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
按照“贴近校园、贴近学生、贴近教学”的原则,采取“统一部署、分级落实、广泛参与、形式多样”的方法,全力抓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一)强化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内容。各镇校要结合实际,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微博、微信、观看宣传片等形式,加大防灾减灾工作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防灾减灾宣传氛围,提高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
(二)强化防灾减灾应急避险演练。各镇校按照《华阴市中小学幼儿园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月主题演练》针对防震、防火、交通、溺水、拥挤踩踏、突发公共事件和洪水、雷击等气象和地质灾害事故发生的规律与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师生在校园的各个场所开展防灾减灾应急避险演练,帮助广大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护自救的方法,切实增强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普及逃生避险基本技能,提升紧急情况下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三)强化校园及周边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各镇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有关部署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校园及周边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学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日常防灾准备,提升教职员工的减灾意识与避灾自救能力。各镇校要结合安全逃生演练教育活动,在校园内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自身整改有困难的,必须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要采取有力的防控措施,确保不出现安全事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和安全逃生演练活动,本着对学校安全工作和师生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制订符合本校实际,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的活动方案,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提供经费保障,确保活动实效。
(二)落实安防措施。各镇校要切实抓好各项活动的安全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力求安全有序。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有关规定,提前制订应急预案,落实防范应急措施,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镇校要大力报道学校在防灾减灾活动中的主要做法,宣传学校防灾减灾工作,推进学校防灾减灾活动深入开展。
请各镇校认真总结“防灾减灾日”活动的成效和做法,于5月18日前将有关活动影像资料及总结报市教育局综治办。
华阴市教育局。
20xx年5月8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今年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现将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梳理和分析建筑施工面临的灾害风险,紧扣防灾减灾日主题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做好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灾害应急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城乡建设系统"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于5月16日前将书面工作总结以传真方式或电子文档方式报送市城乡建委。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xx年5月8日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今年5月12日为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按照国家减灾委员会和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我厅将联合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五指山国土资源局和有关新闻媒体,在五指山市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撤离演练及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新闻媒体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现场授课和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社区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基层防灾避灾应急能力。
各市县要在辖区内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主要针对20xx年底汛后地质灾害复查形成的地灾隐患点,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并对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编制、完善隐患点防灾预案,同时结合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向隐患点附近社区居民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各市县要结合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重要隐患点应急避险演练。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制定宣传活动方案,以标语、横幅、宣传栏展示、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和避灾应急等知识,进一步提高社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基层防灾减灾能力。
各市县要认真总结本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演练及宣传活动,并将开展活动次数、参加人数、照片图片、发放宣传材料数量等情况以及总结材料于5月20日前分别报送厅储量处和厅宣教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厅储量处武占超。
附件:《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xx〕1号)。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
20xx年5月8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安全意识、防灾减灾知识水平和突发事件自救自护能力,根据市教育局、市民防局、市地震局要求,继续在全国5·21“防灾减灾日”,开展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防灾减灾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校(幼儿园)要重视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在全国5·21“防灾减灾日”前,要组织专人对校园设施设备、电路插座、高空悬挂物、体育户外器材、宿舍食堂等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不得拖延。各学校(幼儿园)要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责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5·21“防灾减灾日”前,安排专项安全知识和避险自救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团队活动、主题班会、黑板报、校园网、橱窗等形式,多种途径的宣传防空、防震、防火、防洪、防有害气体及意外伤害避险自救等知识。各学校要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让学生辨别灾害的`类型,掌握自救自护的基本知识,提高学生的防灾自救能力。
各类学校(幼儿园)在5月12日(5·21“防灾减灾日”)下午,要组织师生进行以防空、防震、防火等内容的应急疏散演练。学校要制定疏散演练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布置,要对学生进行疏散演练的培训,让每位学生都熟悉疏散路线,提高应急疏散演练的效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全体师生:
今年5月12日是全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根据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xx〕78号)和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中小学防灾减灾活动的.通知》(苏教保〔20xx〕5号)要求,确定5月9日至15日为全市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现就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以“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为主题,开展系列防灾减灾活动,普及师生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提升师生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5月12日为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5月9日至15日为全市中小学防灾减灾宣传周。
(一)学校将围绕“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主题,利用校园网、电子显示屏、科普橱窗等资源,宣传防灾减灾知识,插播宣传标语,营造防灾减灾氛围;利用“校讯通”,向家长发送防灾减灾公益短信。
(二)学校还将围绕防灾减灾内容,组织一次国旗下讲话(5月9日);各班举办一次交通安全、防火、地震疏散等防灾减灾主题班会,具体工作由德育办布置;各班出一期(栏)防灾减灾知识墙报;5月12日将开展一次消防、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三)学校将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务必落实。
xxx
20xx年xx月xx日
各街(镇)民政办: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主题为"减轻社会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省减灾委的'工作部署,现将国家减灾委和省减灾委的通知转给你们,,请各街傎结合防灾减灾宣传主题,开展好今年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并将开展活动情况于5月15日报送民政局低保科,由我办汇总形成总结报市减灾委。
附件:
2、《福建省减灾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减明电【20xx】1号)。
3、《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xx】1号)。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xx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