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故乡读后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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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对一本书或一篇文章的主题、内容、结构等方面进行思考和总结的一种文字表达方式。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引用书中的精彩语句和情节,以加强读后感的说服力和吸引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这些范文涵盖了不同类型和题材的作品,具有独特的观点和深刻的思考,希望能给各位读者带来启发和思考的方向。
我今天看了一篇小说:《故乡》。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子:“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可以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一定还是以哥弟称。
他叫鲁迅,他叫闰土。他是高高在上的少爷,他却是少爷家忙月的儿子。
闰土和鲁迅其他的朋友不一样,他是乡下的孩子,他给鲁迅讲了很多鲁迅不知道的稀奇事。
如怎样捕鸟,在那下雪天扫除一块地,放上秕谷。有怎样看瓜,过客摘一个西瓜吃这不算偷,可以看出乡下人的热心肠。还有海边的五色贝壳,还有很多很多。
我相信,这一定是鲁迅童年中最美好的时光。
可是数年后的再次相遇,那时的封建却打破了他们美好的友谊。鲁迅见到已经长大了的闰土叫出了那声久违已久的“弟弟”迎来的`却是闰土的一声老爷。
谁知鲁迅那时的心情?一定是从天上落到地下。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自从学了《少年闰土》这一课,又听过老师的介绍后,我就一直想买《故乡》这本书看。放寒假了,有时间看书了,我就和妈妈一起到新华书店买下了这本书。
《故乡》的作者是鲁迅先生。这本书有三个部分,分别是散文篇、小说篇和杂文篇。这三部分中的文章都是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优秀名篇。虽然年代与我们似乎有些久远,然而今天读起来仍觉得鞭辟入里、生动幽默、深邃犀利。
我爱上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植物——覆盆子。文中描写的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多。我读了上面一段,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嘴里似乎有些酸甜味。如果我见到覆盆子,一定不会怕它的刺,摘下来就吃。鲁迅先生的文章值得人细细咀嚼,也让我受益匪浅。我通过这本书打开了与鲁迅先生交流和沟通的一扇窗,走进了他的精彩人生。
中国《喜羊羊与灰太狼》第二期真人版在大润发影城上映后,引起了很多小朋友的喜爱。
《喜羊羊与灰太狼》第二期真人版到底是什么内容呢?带着许多问号,我和同学们迫不及待地走进大润发里的电影院。故事是这样的,一天狼族不同意灰太狼当族长,狼族同意小白狼当族长,小白狼说:如果你要当族长就必须找到失踪的狼王石英才能当族长,灰太狼和儿子一起造一条船,就这样它们出发到北极。他们遇到了很多困难才千辛万苦地找到了狼王石英,就开心的回家了。
看了《我爱灰太狼2》这部电影后,我深深地感受到,做任何事情都应该不怕困难,只要肯动脑筋,遇到什么难题都能应付,从现在做起,不论在生活上、学习上碰到什么困难都应该像灰太狼那样不屈不挠地勇往直前。
成语迫不及待:迫:紧急。急迫得不能等待。形容心情急切。如:清·李汝珍《镜花缘》第六回:“且系酒后游戏,该仙子何以迫不急待。”又如:他迫不及待地推开门,走进屋去。
以前一直以“太深了”,“难懂”之类的借口不看鲁迅等文学大师的作品,从未想过要借以阅览一番;当我们今天学到《少年闰土》这一课的时候,陈老师把鲁迅的原小说《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们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
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在这个寒假中,我看了很多本书。但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还是《故乡》。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后面的一句话: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现在的故乡主要描写了成年闰土的变化,这肘的闰土己经不是小时候的圆润、可爱与活力,而是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与可悲。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感到幸福。
作者:郑铭枫
今天,我读了我国有名的大文豪鲁迅先生写的短篇小说《故乡》,看完后,我有无尽的感想,那个活泼可爱的海边农村少年闰土,那个为生活麻木生活着的章闰水,那个说话直言直语地林祥嫂,在我的脑海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故乡》这篇短篇小说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二十年后回到故乡,见到闰土后大吃一惊——闰土早已被生活折磨的失去了童年那种稚气、活泼了,引起鲁迅的深思,也引起了我的深思。
有的开始为生活奔波,有的走进了高中门。想走哪一条路,就靠现在——六年级的自己!六年级是小学毕业班,是最美最关键的一年,为初中打好基础,初中学不好,你肯定考不上高中,考不上高中,你就比更别想进大学的校门了,实际上就比人家矮了一大截了。这篇《故乡》,使我受益无穷,鞭策我前进,我决定在这一年里,更加努力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为以后的人生道路垫好基础。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篇《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他写作的目的是唤醒我们封建社会里的那些知识分子。
作者:李成林
书是知识的海洋,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月依然去图书馆,依然是借书来看。
其中鲁迅先生的《故乡》,深深的吸引了我。《故乡》讲述了“我”和闰土小时候的一些故事,作者与闰土在一起很快乐,但过了正月,闰土便要回家。一开始还有交往,可后来却再没有见面。后来,鲁迅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见到了闰土,可闰土却完全变了,鲁迅万万没有想到,两人似乎隔了一堵墙,没了儿时闰土亲切的一声“迅哥儿”,迎来的却是令人心寒的“老爷”,这是两人间的一层可悲的“厚障壁”。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故乡曾经是如此的美好,但它却让活泼的人变得麻木不仁。旧社会真是可悲呀!作者希望故乡未来会变得美好,并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希望他们有新的生活,新的道路。
作者:王瑞敏
社会上崇敬名人,于是以为名人的话就是名言,却忘记了他所以得名是那一种学问和事业。《故乡》这篇文章使我被受感动。
两人的感情也不如以前了。以前两人玩的十分开心并作文没有身份之分,但是中年的闰土已经对“我”十分恭敬两人没有那么好了,但是还可以谈上话!这让我深深的明白了,身份竟然能决定一切。农民永远只能是一辈子农民。
后来“我”要离开了,“我”与闰土依依惜别,谁也不舍得谁,但是“我”们终究还是要离开的,也许这就是缘分吧!在生活中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家人和朋友,不要以别人的缺陷去无端的歧视别人,要珍惜一切。
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然而在他长大之后他便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鲁迅幼儿之时,在他们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让鲁迅先生认识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他叫做闰土。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是他拥有鲁迅儿时所为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在闰土的口中,鲁迅先生听见了一些他所未知的东西。在鲁迅的心中,闰土是自己的偶像,是一位勇敢机智的农村少年。
然而鲁迅当时却没有想过在自己长大的时候,闰土会变成什么样子?20年后鲁迅先生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样子几乎完全不相信。自己儿时的朋友-闰土,已经是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一点也不想儿时的活泼和机灵,一见到鲁迅,就下跪叫老爷。这样大的反差,实在是让我难以置信,在世代推进下,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人们的侵犯下和政府的无能下,人们过着悲惨的生活,而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
在假期里我读了《百万英镑》,十分有趣。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作者:马克吐温。
“马克吐温是美国的幽默大师、著名作家,十九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他的作品既有辛辣强烈的讽刺意味,又具有风趣十足的幽默感;既富有独特的灰谐妙语,又具有深刻犀利的社会洞察力和剖析力。”
书中讲述了一个矿业经纪人的办事员因不小心把船驶出了海湾,迷失了方向,被一艘开往伦敦的帆船救起,并以水手工作代替船费。到达伦敦时,他身无分文,十分贫穷。
第二天,他被一位年长的绅士叫去,并给了他一封信,叫他回到住所后再打开。可是他一出门就把信封打开了,却发现里面有一张一百万元的钞票。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着,从面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段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
读完之后我感受到了:金钱不是万能的,金钱能买到家却买不到幸福,金钱能买到血液却买不到生命,金钱能买到钟表却不可以买到时间······我们所要做的是用一颗坦然的心对待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活要靠自己去争取,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勤劳的人才会有收获。
曾有一本书打动了我,让我时不时地想起来,那就是《草房子》。
《草房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当我翻完《草房子》的最后一页时,所有的情节都在我脑海里重现,那些简单朴素的语句实在让我泪如雨下。
主人公桑桑是个调皮,聪明机灵的孩子,他欺负过秃鹤,接触过学习最好的女同学纸月,跟富家杜小康做过朋友,拯救了秦大奶奶,还在最隐秘的时间里为蒋一轮和白雀送信。与外地来细马做好哥们,还患上了一种大病叫鼠疮。
每件事情发生时,总有这么一两个念头在桑桑的脑海中徘徊。
当我在阅读这本书时,我的心情随着桑桑的举动一起一落,他有许多心愿、想法,虽然没有人会同意他的做法,但他还是不会放弃。我不经意想起了那个面对生活畏畏缩缩的自己,每天都要变一个想法,没有什么事情做得成。看来,桑桑的精神真是值得学习。
在生活中,一定要先像桑桑一样,不管经历了多少风雨都要战胜自己。正如书中的温幼菊老师常说的.两个字:别怕!
今天,我在图书室借了一本书《机智的王子》说的是:一天,王子和仆人到森林里玩,不知不觉中他们就离皇宫越来越远,天渐渐黑了,他们在树林里转来转去,就是走不出去。
这时,忽然从树林里窜出一伙强盗。这强盗抢了他们的东西,还杀了仆人,正准备杀王子时,强盗头子说:“把这家伙留下来的给我当仆人吧。”于是,强盗就把王子带回家,让他为自己干粗活。
强盗家里也有一台织布机,王子每天干完活就去织布。强盗头子见他织的布很漂亮,说:“这布可能值钱哩!”王子说:“你那到京城去卖,一定能卖大价钱!”强盗头子把布拿到京城卖,国王看到就知道是小王子织的,就派人出去找他,后来他们终于知道小王子是被强盗抓了去,立刻命令把强盗头子抓起来。原来小王子在布上织了一段话。
我记得我读三年级的时候,那一天期末考试,有一题难住了我,我就好像慌了神一样在那儿使劲想,就是想不起来,离考试结束的时间快到了,我更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监考老师看到了,说不要紧张慢慢做,这时我就鼓起勇气镇定了下来,想着这道题该怎样解最后我终于答出了题目。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遇到危急情况时,不要惊慌失措,要沉着冷静的想办法来解决问题,这样你才会不断的成长!
放下书,我一直在回味书中的故事。
这篇题目叫做《王老师》的文章,深深地打动了我。我被文中那种诚挚的师生之情所震撼,文中的孩子非常爱他的王老师,因为王老师也非常地爱他们。
普普通通的王老师不仅给他的学生带来知识,也带来了无比的快乐!课余时间,他带着孩子们奔跑,教孩子们唱歌;上课时,他和学生们一同遨游在知识的海洋。学校生活如繁星点点:班级里的一位同学生病了,王老师放下手中一切的事情,去照顾他,同时,把丢下的课依次补了回来;同学没有吃早饭,王老师出校门给同学买了早点……文中的王老师所做的每一件都是令人感动的!就连我这个大男子汉都想流泪。
老师就像我们的父母,她用自己的智慧来孕育、浇灌我们,向我们传递知识的同时也在向我们传递着爱!
现实生活中,我也幸运地拥有一位伟大无私的好老师,她就是我们的班主任王老师,她让我们每天在快乐中成长,玩儿中学,学中玩儿,在实践中探索知识的真谛,也让我们悟出许多人生道理。她是我们的好老师也是我们的好朋友,我喜欢上王老师的课!她风趣,幽默!同学们把她当做母亲,她也把我们当作她的孩子似的,像爱护小树苗一样,关心呵护着我们!让我从一个无知的小孩变成了一个有文化的少年!
像蜡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人正是老师!老师用心血浇灌我们,给了我知识,武装我的头脑。是老师,给我金色的童年留下了美好难忘的回忆!长大后我无论从事哪项工作或事业,都会像我的恩师那样,做事坚韧、执着;做人善良、踏实、努力向上!
我们中国古代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历史悠久,不仅有许多伟大的发明,还有许多优良的传统。为了弘扬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引领我们幸福成长,我仔细地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教导我们一定要做一个有教养的人,干什么事都要有礼貌,跟人谈话、做事要打招呼,不能大呼小叫,更不能欺骗别人,也不能对别人骂骂咧咧的,要尊重别人,不仅讲话要有礼貌,连打电话用餐时也要对别人有礼貌,也不能对任何人大吵大闹,还要懂得尊老爱幼······只要我们养成了懂礼貌的好习惯,就可以把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丽。
懂礼貌这个习惯不是随便就可以养成的,它要靠我们平时的积累,长时间的约束,持至以恒,这样才可以慢慢养成。当然,要有这个习惯也并不是很难,这些都贵在坚持,只要功夫下得深,铁杵也能磨成针,况且讲礼貌也能用来衡量一个人的道德品质。
我们不仅要讲礼貌,也要讲文明。讲文明也可以用来衡量一个人的品质。想要看出一个是否讲文明,我们可以从他的日常生活中看出。若一个人总是说一些乱七八糟的脏话,一天到晚都是随地吐痰的人就是一个不讲文明的人,若一个人总是对别人彬彬有礼,乐于助人,并以德抱怨,那么他就是一个讲文明的品德高尚的人。
现在我读了这本书知道了礼貌的重要性,所以要从我做起做一个有礼貌的人。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草房子》。当我读完时,怎么也忘不了里面的一个个动人情景。
这本书主要讲得是桑桑的故事。桑桑是个既顽皮又坚强的孩子,他住在由一座座矮小房屋组成的油麻地里,他与杜小康、白雀、秃鹤、纸肴、蒋一轮的喜怒哀乐充满整个校园,充满整个油麻地。
在这本书中,令我最感动的是《药寮》这一章,讲得是桑桑脖子上长了一个水泡。一开始没人注意,可后来越变越大,使全家人担忧,但桑桑还是坚持上学。一次,桑桑偷了爸爸的奖品,爸爸大发雷霆,一下子把桑桑打焉了。那几个水泡突然急速膨胀起来,桑桑爸爸一见状,连忙把桑桑送去好几个医院,可都无药可救。读到这里,我像有一块苦涩的巧克力含在我的嘴里,为桑桑感到悲伤。
当全家人觉得没有希望时,桑桑的爸爸决定去完成桑桑的第一个愿望——打猎。于是,他与桑桑一起上山打猎。后来,温幼菊老师知道了有一个地方的老医生医术高明。于是,桑桑的爸爸又带桑桑去完成最后的“求医之路”。爸爸风餐露宿日夜兼程赶到那,让那位老医生医治桑桑的病。经过一番治疗,桑桑的病好了。读到这儿,桑桑的爸爸对桑桑的爱又使我泪流满面。
是啊,桑桑是个多么坚强的孩子啊!生病了还坚持上学。而不像我,一点点痛苦也难以忍受。读了《药寮》,使我明白,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懈,不能半途而废。除此之外,我们还要乐观地面对生活,这样你才能成功。
《草房子》带给了我无数感动与启发,我喜欢《草房子》,更喜欢桑桑。
都说《城南旧事》是一部好书,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认认真真地阅读了这本书。《城南旧事》的作者是著名的女作家林海音,本书主要记载了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经历,它讲述了旧时北京的老故事,体现了那么一个小巷子的温馨:一座座可爱的小平房,和蔼可亲的左邻右舍......使我陶醉于书中。
这本书透过英子稚嫩的双眼,向我们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却又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惠安馆里的的“疯女人”秀贞,浑身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为让弟弟读书不得不做小偷的哥哥,朝夕相伴的乳娘宋妈,身患重病而长眠于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经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起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好像还在,却又都一个个悄然离去,英子苦苦思索,但是始终不得其解。那淡淡的哀愁,浓浓的思念,深深地印在了她稚嫩的记忆里,永不消退。那一幕幕也深深地打动着我,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看完《城南旧事》,我感慨万千。我的童年,应该说无忧无虑、幸福快乐的。生活给我的童年带来了无限欢乐,然而我却缺少了作者那份细心,今后我一定要多观察,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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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读过一本《雷锋故事》它是一本长篇小说作者叫黄亚洲,世上有很多善良的人可在我心最善良的还是雷锋。
雷锋原名雷正兴,他出生于一九四零年的十二月十八日的大雪天里,他来到世上时没有一点哭啼声我们每个小孩子都会哭他可真是一个奇葩呀!
我看了这本书觉得雷锋小时候很可怜,可长大以后这么善良乐于助人就在他身上展现出来他那种自强不息、乐于助人的精神感染了全中国的人,要是我是雷锋的话我还不敢去帮助别人,其实现在世上还有”活雷锋“呢!
好像全世界都有雷锋的足迹和身影,可惜我没见到过真正的活雷锋要是我也在那个时代的人该多好呀!那真是万幸中的荣幸了,有一次雷锋在长沙的火车站雷锋要到北上,有很多城县的老乡也顺路去雷锋就帮他们搬箱子后来雷锋遇到了易华,她在后面喊;“雷正兴!”雷锋说;“我改名了,叫雷锋了!”雷锋是因为一次篮球比赛当中锋所以叫雷锋了。
《雷锋故事》给我最大的力量就是助人为乐献爱心。
最热五年级故乡读后感(案例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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