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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新产品开发、技术工艺改进、生产现场管理和产品销售的日常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奠定技术基础并提高技术研发进度,缩短技术研发成果转变周期,形成以产品、管理带动销售的良性局面,特制定创新奖励制度。
一、 基本原则、评定范围及内容
1、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重视结果、讲究高效的原则,以保证绩效考核结果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公正性。
2、促进公司产品的研发以及工艺创新,满足市场对新产品的需求, 丰富公司产品同时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可逐年获得总收益的相应提成。
3、对公司产品质量、技术工艺、设备工具、管理和营销模式、新市场开拓取得突破性进展,销售业绩的提升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项目成果可申请公司年度科技创新奖。
4、鼓励公司员工利用现有平台和技术资料,开展发明创造并申请技术专利,对公司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并产生经济效益的,可申请技术发明和年度创新成果奖励。
5、研究开发出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配方、新设备直接用于企业的生产过程后,明显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的质量,为企业创造了直接经济效益的。
6、对国内或从国外引进的新工艺或新技术进行吸收并加以开发创
新,设计出在技术上有明显改进或创新的新产品或新工艺,提升企业年度销售额的。
7、为降低经营成本,在管理方法和成本控制上制定可行措施的;对设备的主要零部件进行重大结构或生产工艺的调整和改进项目等。
二、专利技术发明和科技创新成果的专项奖励
1、为鼓励广大员工积极创新并申请专利,凡申请专利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在受理当年,由公司给予发明人一定金额的奖励。
2、专利申请统计期限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在此期间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纸质专利证书的。
3、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的,授权当年12月31日前由专利权人给予发明专利发明人不低于10000元奖励;给予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不低于2000元奖励。
4、企业每年设立“科技创新奖”。科技创新奖的奖励对象为公司薄膜产品研发、设备工具改进、生产工艺优化、管理和营销模式革新、新市场开拓等具有较高创造性和较大市场价值的科技创新领域。由公司办公室、生产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评出一、二、三等奖。评审结果在公示期限内没有异议的,即予以认定。
5、科技创新奖设一等奖一名,获得奖项的发明人可获得不低于1000元奖励;设二等奖两名,每件获奖专利发明人可获得不低于800元奖励;设三等奖两名,每件获奖的发明人可获得不低于500元奖励。
6、公司科技创新奖每年底评定一次,同一新产品或技术改进不得重复参与评定。
三、奖励周期及适用原则
1、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市场价值、新成品或技术等级的分级设立不同额度的奖励。
2、按新项目实施、新产品成功投放市场后为公司取得的经济利润按一定比例(10%—5%)提成,逐年递减(五年后取消)。
3、如一件技术专利、新产品研发、生产工艺改进有多位发明人,按照参与人的实际贡献大小分配奖金和报酬。
4、专利职发明人的奖金、科技创新奖金由公司统一支付,公司员工在职期间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技改工艺成果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5、专利权归属存在纠纷的,在纠纷解决前不享受按照本细则给予的所有待遇。
6、科技创新奖励制度目的在于促使公司员工完成企业的产品更新计划,使所有员工明确产品和思维创新是公司工作目标,保证员工能在挑战的状态下积极工作,以此促进员工的工作绩效改进和效率提升,不以奖惩为目的。
附件一
专利发明及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表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并参考一些知名公司的成熟经验,将原有的《新产品开发奖励办法》和《机械工艺、设备改进创新项目的奖励办法》合并、归纳、完善后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 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创新为公司各部门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和技术改造。
第四条 技术创新指为了研发新产品或提升现有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专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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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为严明纪律,奖励进步,处分落伍,调发动工积极性,馨雅丽内衣 ,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定本制度。
第2条对员工的赏罚履行以精力激励跟思维教导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准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部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视本制度的贯彻实行。
第5条本制度实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破好下嘉奖方式:
1.大会表彰;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该给予奖励:
1.遵纪遵法,履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惟提高,文化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明奉公,全年无呈现事故;
3.完成打算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踊跃向公司提出公道化倡议,为公司采用;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保护公司好处,为公司争得声誉,避免或抢救事变与经济丧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业绩突出;
8.节俭资金,节省用度,事凸起;
9.引导有方,率领员工良好实现各项义务;
10.保持自学,一直进步业务程度,任职期内获得中专以上文凭或取得其余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奉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示合乎《晋升轨制》划定的,美康粉黛官网 ,给予提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举、自己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听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同意。其中,长生鸟珍珠粉 ,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c市总人口300万 ,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请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一条 总则
(一)有章可依,违章必纠,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奖罚有度。
(二)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三)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四)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奖励范围及标准
2、为公司增收节支,产生巨大经济效益者,奖励200到5000元;
3、在任职期内取得比原学历高的文凭和其他证书者,奖励100到200元;
(二)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功或大功奖励:
1、对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奖励200—500元; 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或节省物料卓有成效, 500-2000元,奖励100元,2000-10000元,奖励300元,10000元以上,奖励500元 。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处置得当,经考核认定者,奖励100 — 500元;
4、有其它重大功绩,经考核认定者,奖励200-- 500元。
5、全年全勤者奖励800元。每月全勤奖50元。
7、连续三个月工作表现突出者,获得公司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9每月评选优秀员工,每名优秀员工奖励100元,奖励金额及人数视具体情况调整。
(三)合理化建议奖:
1、员工对公司发展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的,将视贡献大小给予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奖励。但对诬告陷害和打击报复的人员,将解除合同劝其退场。
第三条 处罚范围及标准
(一)按时参加各种会议、教育及培训,不能参加者要向主持人请假,否则,迟到按每分钟5元处罚,未参加者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二)各部门拟写的对内对外文件、报表等要严格的执行校对、审核制度。若出现一处错误或错字,处以10元罚款。
(三)办公区内严禁乱丢垃圾、烟头等。 下班离开公司请关闭计算机,显示器,空调风扇等电器,如发现某位员工下班回家后不关闭自己的计算机或者显示器者,罚款10元,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罚款20元,临时外出另算。
(四)上班时间,不准长时间占用电话接打私事电话。否则处罚10元。
(五)开会、学习时遵守会纪,所有通讯工具设为振动或关机模式。否则,每次处罚10元。
(六)工作懈怠,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每次处罚50元。
(七)上班期间严禁赌博、酗酒、吵骂。出现者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八)员工之间有矛盾,必须通过正确途径反映、处理,严禁打架、斗殴,若是发生打架、斗殴现象,情节较轻的将给予责任者罚款500元及开除处分,情节较重的将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 违反档案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给予记过处分,处罚100元;情节十分恶劣的,处罚200元,并解除合同。
(十) 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一经查实,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500元;给公司既造成不利影响,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500元;严重影响公司形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按国家有关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私自把本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中介费者,根据公司损失轻重给予相应罚款或警告处分。
(十二)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200元。
1、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2、不执行本单位规定的财务报销标准的。
(十三)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情节特别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2、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的;
3、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4、伪造、编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5、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6、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公司款项的;
7、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8、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解聘。
(十四)物资保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物资保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当月月薪200元。
1、收发物资手续不全、管理混乱、帐、卡、物不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发放、外借库存物资的;
3、库房内物资存放不规范、排列不整齐、零乱不堪的;
4、防火、防盗措施不健全,所存隐患不能及时排除的;
5、所管库内物资因管理人员管理不当而出现霉烂、变质、锈蚀、损坏,造成一定损失的;
6、清仓查库时,发现帐物不符,不能及时纠正,又不及时报告,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
7、假公济私,私自挪用公司物资,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或办私事的。
(十五) 财务部如发现考勤内容不真实,出勤天数有虚假,要给予纠正。由于考勤虚假导致公司多支出的工资、补助金额,要对考勤员、审核人及负责人给予同等金额的处罚。
(十六)凡未按照公司正规流程(晋升、辞职、报销等)办事者罚款200起,部门经理400元起。
(十七)如遇特殊情况,罚款条例没有规定的,可比照相关条例执行。
第五条 员工记功的奖励与记过的处罚方法:
1.同年中三次记功,岗位工资自动升一级;
2.同年中三次记过,岗位工资自动降一级;
第六条 其它
(一)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二)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本公司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公司盈利与发展用心带给贡献的目的,实施以贡献论酬精神的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气与避免优秀人员遭嫉妒起见,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个人薪资信息是公司与个人劳动契约之机密性讯息,任何人不的打听、议论他人薪资,亦不得将个人薪资所得告诉他人。
第二条公司有关薪资保密之相关规定:
1不盗取、拷贝、阅览公司有关薪资之资料、文件。
2不将个人之薪资收入状况告知他人。
3不将个人年终奖及业绩服务奖发放状况告知他人。
4不向他人咨询个人所发薪资及奖金之计算方式(可向人事薪资作业人员咨询)。5不探询他人之薪资收入状况。不探询他人之年终奖及业绩服务奖发放状况。6不参与有关薪资之议论,对薪资泄密者主动检举并用心配合调查。
第三条各级主管应领导所属人员养成不探询他人薪资的礼貌,不评论他人薪资的风度,以工作表现争取同情的精神。
第四条各级人员的薪资除公司主办核薪的人员、发薪的人员与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罚则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情事,另调他职。
2.探询他人的薪资者,扣发1/4年终奖金。
3.吐露本身薪资者扣发1/2年终奖金,如因而招惹是非者扣发年终奖金。
4.评论他人薪资者扣发1/2年终奖金,如因而招惹是非,予以停职处分。
第五条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第六条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研讨并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附件一)和《工资发放汇总表》(附件二);。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准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准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准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七条:基准提成工资释义与构成:
二、基准提成工资分成应发基础提成工资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提成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八条:津贴。
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路救服务补贴等。
第九条:奖金。
公司设置的奖金主要包括年终绩效工资、超额利润提成奖和突出贡献奖三类。
第十条:福利。
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条:年薪制的释义。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管理者工资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第十二条:年薪制员工范围。
第十三条:年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年薪制员工工资构成的内容只包括基准年薪、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和津帖,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其中,基准年薪分为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
第十四条:基础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基础年薪是按基准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资,是年薪的预支部分。
第十五条:绩效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年薪是基准年薪减去基础年薪后的剩余部分。绩效年薪的实际支付金额,要根据年薪制员工个人年度绩效得分来计算,具体计发办法,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
第十六条:基准年薪与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的构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员不同的经营管理责任,按领导职务层级设置不同的比例。
第十七条:基准年薪标准。
基准年薪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本集团年薪制员工所有职位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十八条:年薪制员工试用期和考察期的月薪。
年薪制员工试用期是指公司为聘任在实行年薪制职位上任职的新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考察期是公司通过内部招聘、选聘,为职位晋升(含从基准年薪低档职位向高档职位调动)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考察期,还包括考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而再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延长考察期。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月薪为其所任职位基准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计发绩效年薪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职位晋升员工在考察期间和延长考察期间的薪酬维持晋升前职位标准不变。经考核合格的,从考察期满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职位的基础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计发基础月薪,计提绩效年薪和计发超额利润提成奖。
试用期、考察期的时间可依据聘用条件或任职需求作适当调整,必须在任职前约定。
第十九条:子公司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内容和合格标准:
一、考核内容。为被考核人所负责公司在试用或考察期间的公司绩效。公司绩效的考核指标为该公司的《经营责任书》所确定的,并分解在试用、考察期间应实现的目标。
二、合格标准。按集团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和《经营责任书》中约定的考核办法实施考核,获得75分(含)以上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公司副职领导、总助、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以下同)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对被考核人的新任职位实施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条:月薪制的释义。
月薪制是以月度为考核周期,把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个人月度绩效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为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两种。
第二十二条:标准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标准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办公室(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财务部、客户服务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员工,集团公司总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三条:提成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提成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销售部和售后服务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四条:标准月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标准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加班工资、津贴等,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基准工资只是计发基数,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相对固定的部分,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浮动部分,为基准工资的20%)。
第二十五条:提成月薪制员工工资构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基准提成工资、加班工资、津帖等。基准工资和基准提成工资只是计发基数。
基准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为基准工资的20%。
基准提成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提成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80%。
二、提成绩效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20%。
第二十六条:月基准工资标准。
月基准工资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员工所有职位薪级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二十七条:绩效工资基数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工资基数是提成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与提成绩效工资之和。
第二十八条:应发绩效工资的计算:
本制度所称应发绩效工资数,是指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考核后,依据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分数所对应的绩效工资系数乘以标准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数或提成月薪制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所得的工资数。
第二十九条:月薪制员工在试用期的月薪。
公司对通过招聘程序聘用在月薪制岗位上工作的新员工,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的月薪按其拟任职位职等薪级基准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间不计发绩效工资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第三十条:学徒工的薪酬。
学徒工的薪酬按学徒协议规定支付。
第三十一条:实习生的薪酬。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的薪酬按集团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规定支付。
第五章奖金。
第三十二条:奖金的种类。
公司设置年度绩效奖、超额利润提成奖、突出贡献奖和其他奖。
第三十三条:年度绩效奖。
一、奖励范围:十二月份工资发放名册中的月薪制(包括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员工。
二、奖金额度:以公司为单位,计提奖金总额,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为:公司奖励范围内员工十二月份的的基准月薪乘以奖励范围内员工在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数除以12乘以倍数1.5、依总裁办公会议提议,经董事长批准可以调整倍数。
公司年度绩效奖应发总额为: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乘以公司绩效(kpi)考核得分对应的年度绩效奖系数。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
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第一条总则: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
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一、目的:
为实现薪资规范化管理,保守公司经营秘密,维护公司稳定的工作氛围,持续良好的激励环境,人资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本制度适用于薪资泄密行为的举报、处理等过程。
三、保密规定:
1、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他人的薪资状况;。
2、所有个人因薪资问题查询薪资表的,人力资源部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资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员。
四、奖惩措施。
公司所有员工不得随意透露自己的薪资状况,一经发现,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罚款,连续三次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x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20__年6月3日。
7) 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4) 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1) 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 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 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 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 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 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 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 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 其它具体情况;
(二) 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 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 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 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5) 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 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 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 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10) 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 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三) 其它奖励:
2)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一、 绩效考核规定:
1) 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 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 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 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 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 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 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 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 奖罚程序与权限:
1、 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 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 奖罚权限:
1) 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 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4) 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 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 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 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2) 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 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 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 奖励制度细则:
1) 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 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 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 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 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 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 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 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 其它具体情况;
(二) 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 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 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 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5) 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 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 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 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10) 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 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三) 其它奖励:
1) 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4)
四、 处罚制度细则:
(一) 1、其它处罚:
1) 公司下店行政检查发现问题按照两倍扣绩效考核分数。
2) 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处罚。
3) 月汇总分店全体员工约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30%,店长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5%领取。
4) 月考勤汇总,有一次旷工记录当月绩效考核奖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三天(不含三天),当月绩效奖金按照50%领取;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七天(含七天)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国家法定假日补休或制度规定的假日除外)
5) 年汇总出勤率:有旷工记录;年累计病、事假超过20天,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6) 顾客表扬奖励,须经前厅经理或店长证实真实性,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方可给予奖励;如出现虚假顾客表扬奖励,该职员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取消当月所有浮动工资和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7) 本年度工作出现严重失职事件,给企业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和名誉影响;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8) 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该员工第三个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
9)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6次,给予降级处理。
10) 年度分店店长出现本店员工或其它部门员工的重大投诉;年度晋级考核延长一个周期。
11) 年度汇总月绩效考核全员不合格率达到6次,取消店长近期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12) 年度出现顾客到社会行政部门投诉服务质量或产品质量,给企业造成名誉影响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取消店长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二) 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1—20分/次处罚:
1) 上班无故迟到、早退2分/次;
2) 事假2分/天;
3) 旷工20分/天;
4) 病、事假未按照制度申请,即开始休假10分/天;
5) 管理人员未按照制度,给员工批假10分/人;
6) 管理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批准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7) 财务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8) 上班期间仪容仪表不整;
9) 当值区卫生不合格;
10) 当值区摆台标准不合格;
11) 当值区备品未按要求准备;
12) 未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操作;
13) 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者;
14) 工作时间吃东西;
15)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围堆聊天、嬉戏打闹、串岗者;
16) 交接-班未详细交接事宜就离开;
17) 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动作。
18) 越权擅自运用设施设备者;
19) 随地吐痰,随手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务;
20) 上班时间看书报杂志,收听(看)广播、录像、电视者,
21) 前厅、后厨基层员工在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手机;
22) 下班后无故在餐厅逗留者;
23) 将闲杂人员带入工作场所者;
(三)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30分处罚:
1) 第二次违反第一条过错;
2) 私自换班、换休者、脱岗者;
3) 上班睡觉;
4) 损坏制服;
5) 在公共场所、食品制作场所或禁止吸烟区域吸烟;
6) 上班期间在酒店内喝酒;
7) 擅自使用餐厅客用餐具;
8) 擅自张贴、涂改通告、文件;
9) 因工作失职造成轻微损失或其他轻微事故者;
10)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例会、培训、会议者;
11) 在同事中拉帮结派、恶语伤人者;
12) 因带情绪工作,造成顾客就餐投诉者;
13) 代客人在本店外购本店有售的商品,造成本店经济损失者;
14) 对所属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丢失者;
15) 发现营私舞弊行为而又不及时上报者;
16) 未按规定时间查夜或查夜中有徇私者;
17) 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吵;
18) 在店内聚众赌博或观看赌博。
19) 偷吃分店或客人的食物;
20) 未经店长允许私拿店内公物使用者;
21) 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未造成事故;
22) 未定期进行盘点,对财务清算工作造成不便,情节较轻者;
23) 丢失出入库单据或其它原始凭证,情节较轻者;
24)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25) 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1) 未经领导允许在店内擅自向客人贩卖、索取、举行募捐活动或要求客人代办私事;
2) 上班前饮酒,当班饮酒或管理人员无应酬当班饮酒;
3) 未经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批,私调员工工资;
4) 将店内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私藏;
5) 未经批准私自将客人遗忘的物品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藏;
6) 打架斗殴之双方当事人或与顾客发生斗殴之当事人;
7) 向顾客索要小费或其他报酬;
8) 盘点时未及时清理、检查快过期食品,造成财产损失者;
9) 接受供货商的宴请娱乐者;
10) 店长违反工作制度或对下属督导不严,造成较严重影响者;
11) 未严格执行检查制度造成安全隐患者;
12) 营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客者;
13) 擅自移动或动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或改做它用;
14) 管理人员对员工投拆打击、报复;
15) 遗失本店重要物品导致中度损失;
16) 擅自越权打折、签字;
17) 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轻事故;
18) 保安人员擅离职守、造成损失;
19) 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相类似者;
(五)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分以上处罚:
1) 对客人及同事粗言秽语、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同事;
2) 拒不执行公司对其最终处罚决定;
3) 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工作安排;
4) 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隐瞒;
5) 蓄意损耗、破坏本店或客人物品者;
6) 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重事故;
7) 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为了配合前厅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特此制定。
客人走到离前台1.5米远不站立,不主动与客人打招呼。扣5元。
客人离开前台时,不致送别语,置之不理的。扣2元。
在酒店内见到每一位客人、领导或同事不微笑问候。扣2元。
提供服务时,没有运用礼貌用语如“您好,请,谢谢,对不起”。扣2元。
在对客服务时,语气生硬顶撞客人的。扣5元。
不按规定着整齐的工装、工鞋。扣2元。
当岗时不佩戴工牌。扣2元。
留长指甲或染带颜色的指甲油。扣2元。
佩戴大而夸张的耳环、戒指(除订婚、结婚戒指外)、项链及异样手表。扣2元。
食用有异味的食品或身上喷有浓烈的香水味。扣2元。
站立服务时,有靠、依、坐、插兜等现象。扣2元。
每月迟到2次给予口头警告,累计3次扣10元,超过3次扣除当月全勤奖金。
当班期间如发现前台物品丢失,按实价赔偿,予以考核。
向客人索取小费或其他物品。扣10元。
盗窃现金,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
正在交接班时,如有客人走到前台,没有员工主动接待的,扣在场员工每人5元。
有客人同来一起付费而未让付费方客人签字授权者,扣2元。如因此造成跑帐现象,所有费用由经办人负责。
如有客人换房而前台员工没有进行相关操作而导致失误。扣5元。
因工作失误导致双重售房,造成客人投诉情节严重者。扣10元。
银安系统一定一客一传,如果因未上传信息发生问题后果由经办人负责,并扣50元。
预订或开房房价低于前台员工权限,核实后没有相关人员通知认可的,由经办人负责所有折扣费用。
客人结帐时结算、少结,由当班人负责。
结帐后没有及时结房,导致其它收银点挂入这人消费而无法收回,所有损失由结帐人自己负责。
押金不足时,没有及时让客人续交押金而导致跑帐的,同经手人负责。
收取客人押金时,收取假币由经手人负责。
私自挪用备用金,一经发现,扣50元。
私自开房或安排他人入住,退回人力资源部。
营业日报表出现错误的,按财务制度执行。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第二十一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
4.4行政处分分为轻度违规发警告信、严重违纪(辞退)。4.5经济处罚即为罚款。
4.6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4严重违纪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具体奖惩内容。
(一)工作态度和思想素质类。
(二)任职能力和工作业绩类。
5.18奖惩结果的其它应用:
5.20奖惩过程的其它注意事项:
5.20.1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事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惩流程》。
5.20.2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主管/经理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5.20.3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六、奖励的投诉和惩罚的申诉。
6.2行政人事部需对投诉员工进行保密,若提供信息查实准确,可根据提供信息重要程度给予相应的精神或物质奖励;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作诽谤处理。
6.3人事部在发布惩罚通告前应与当事人确认,以签字认可为准;若当事人对惩罚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由行政人事副经理派专人重新核实,重新确认惩罚事项;若当事人对重议后的惩罚仍有异议,可由人事部向董事提出申诉,以董事的最后判决为准。
6.4人事部将奖惩的相关文件归档,作为员工年终考核的证据之一。
3、千里马奖:新员工在入职二个月内,业绩第一名且合同金额能达到10万以上者,可以获得“千里马奖”,现金1000元。
4、晋升奖:公司根据市场的调控需要,新入职的业务员在2-3个月的时间内,业绩名列前茅,考核优秀者可以破格提拔为业务主管;新入职的主管在2-3个月的时间内,业绩名列前茅,考核优秀者可以破格提拔为业务经理。
2、团队成员集体合影,张贴在冠军榜风采栏里。
3、年度业绩前3名者,且完成了年度任务,分别给予不低于5000元、3000元、2000元以上的奖励。
1、在规定的期限内,超额完成指标的团队或个人,给予重奖(根据现实情况而定);
2、销售额创下历年度当月纪录的个人给予重奖(不低于现金1000元)。
3、业绩突出,考核结果优秀的人员,作为储备人员优先给予晋升。
服务满二年的销售人员(合同内)每年提取总业绩的0.5%存入其长期账户,至其离职时一次性支付,根据其服务年限,可支付的账户总额的比例如下。
销售人员任职二个月后可以引进销售人员,经公司考核后一经聘用,老员工可获取以下增员奖金。
1.被引进的销售人员进入公司后能达到转正条件,并转正后,老员工可获取增员奖300元(分三个月付清,100元/月)。
2.老员工可获取所引进人员第一年业绩总和的0.5%作为伯乐奖。
1、合同销售人员转正后可享受100元为底数的基本商业保险。
2、入职后根据职务不同,享受每月不低于200元的交通补助,不低于100元的电话补助。
4、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可享受公司规定的自备汽车用车补助。
5、入职后可享受公司安排资助的团队活动。
6、销售人员季度业绩超过当季度任务20%,享受旅游表彰:即国内旅行一次,旅行补助2000元。
7、销售人员年度业绩超过当年总任务的20%,享受旅游表彰:即国外旅行一次,旅行补助5000元。
8、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享受总经理特别关爱金。(比如:员工结婚、直系亲属去世,以及总经理认可的其它情况)。
为实行规范化管理,注重“以人为本、树立正气、促进工作”原则,针对目前薪酬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薪酬资料的管理原则。
1、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及负责薪资人员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2、员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相关部门职责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2、财务部门:。
(2)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三、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1)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3)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人力资源部在将薪酬表送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时,各部门负责人务必在无其它无关人员在场状况下进行审核。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根据签批后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3)财务部每月发放工资单时,务必员工亲自领取,不得代领,员工个人发现薪酬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由员工及时与财务部联系。
四、保密职责。
2、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3、财务部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4、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五、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财务部门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
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7、连续旷工2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三、轻微处罚: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30元—100元。
2.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3、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4、浪费公司财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300元。
5、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
6、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200元。
7、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8、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签到。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一、 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 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 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 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 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 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 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 通报批评;
(2) 一次性罚金;
(3) 减薪;
(4) 留用察看;
(5) 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 重量级处罚:
1、 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 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 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 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 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 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 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 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 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
1、 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2.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3. 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 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5. 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6. 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7. 连续旷工2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8. 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三、轻微处罚:
1. 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30元—100元。
2. 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4. 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5. 浪费公司财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300元。
6. 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
7. 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200元。
8. 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9. 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签到。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5. 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 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3. 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 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 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 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 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 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 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使员工奖惩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主管部门:管理部、人力资源部。
第四条、员工奖励分下列各项:
1、表扬:每次奖励个人基本薪+绩效薪之和的2%,同当月工资一同发放,年度绩效加2分。
2、嘉奖:每次奖励个人基本薪+绩效薪之和的4%,同当月工资一同发放,年度绩效加4分。
3、小功:每次奖励个人基本薪+绩效薪之和的8%,同当月工资一同发放,年度绩效加8分。
4、大功;每次奖励个人基本薪+绩效薪之和的16%,同当月工资一同发放,年度绩效加12分。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公告表扬。
1、积极维护公司形象,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
2、工作表现出色,执行安全文明生产表现突出者;
3、关心集体,热心参与公司集体活动者;
4、拾金不昧(三佰元以上),乐于助人者;
5、有工作或家庭生活事迹,可树为员工之学习榜样者;
6、技术考核成绩优秀者;
7、战胜困难、恶劣环境足为楷模者;
8、企业认为其他可以给予表扬者。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公告嘉奖。
1、服务尽责,工作努力,能及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的任务者;
2、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以使企业引以为荣者;
3、热心培训工作,成绩突出者;
4、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绩者;
5、及时抢修生产设备令生产不致中断者;
6、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7、研究改善生产设备、加工工艺,有特殊功效者;
8、企业认为其他优秀事迹适合给予公告嘉奖者。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公告记小功。
1、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完成者;
3、利用废料回收有较大成果者;
4、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者;
5、遇非常事故临机应变处置得当,减少企业损失者;
6、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处置得当避免损失者;
7、遇有灾害,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
8、企业认为其他优秀事迹适合给予公告记小功者。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公告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验证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失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维护正义,并被社会认同的见义勇为行为者;
7、维护公司财产、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8、企业认为其他优秀事迹适合给予公告记大功者。
公司决定从2015年4月2日商务部门,直属领导(总经理),为了更好地管理电子商务部门及激励操作电子商务人员,正式电子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
管理制度
一、考虑到外贸工作的特殊性(有时晚上要与国外客人沟通),故早上上班时间可以适当延迟,但最迟不得超过上午9:30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申请;同时考虑到时差问题,外贸人员应自觉在晚饭后再处理一些国外客人的询盘事宜,但公司不提倡外贸人员超过10点以后持续工作。
二、请假必须提前半天向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岗;特殊情况应电话请假,事后需补写请假条一份,不请假或总经理不准假而擅自不到岗的视为缺勤,一律作旷工处理,扣除当天工资,连续3天或当月累计无故旷工5天的员工自动离职处理。病假应向公司提交医院开的病假条,无病假条按事假扣除当天工资,有病假条按病假扣除当天50%工资。
三、为了确保公司对外通讯联系的畅通及以免公司电话费用的浪费,公司员工上班时应尽是避免拨、接私人电话,严禁打电话聊天;公司员工应避免、减少使用各类无关紧要的查询、声讯电话;严禁私自拆、装公司内的各类通讯设备。
四、上班时不翻阅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报纸、网页,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不准会客。对工作态度恶劣,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或消极怠工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辞退,且必须在24小时之内移交完所有公司物品。
五、外贸人员离职必须提前半个月向总经理提出,在总经理同意后提交离职申请单,若员工与公司签定合同的,则有关离、退职依照合同或有关法律规定进行。
六、原则上公司按排每周日休息,若有特殊情况处理,外贸人员也应该放弃休息。
七、每周六下午3点开周会任何人不能请假,所有外贸人员统一向总经理汇报一周以来电子商务部门的`询盘情况及客户跟进情况并且同时提交工作周报表,以便给予指导及相应的支持。
业务提成制度
一、除来自公司参加展会,促销活动和其他户外广告行为,公司领导开发的客源及其他业务员非关联中介所获得的客户下单外,业务员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接来的订单或通过其他渠道自费开发的订单一律按实际销售回款进行提成。
二、报价,统一由总经理制订报价单,若有新款没有报价单时,应先报总经理核定价格之后再报,若确实有特殊事情,则外贸人员应在报完价后汇报总经理。
三、提成比例
a:外贸人员在试用期期间(三个月),不享有提成,不过可以根据出单额的大小给予奖金奖励,具体奖励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制定。
b:外贸人员如在试用期间有业绩公司可以提前转正,同时给予加薪奖励。
c:转正后提成奖励如下。
d:提成为纯利润10% 。
四、公司集体战略性开发的重要客户、公司参加展会,促销活动和其他户外广告行为、公司领导开发的客源及其他其他业务员非关联中介所获得的客户下单,交由业务员跟单时,业务员享有比例提成,提成比例为纯利润的5%。
五、订单/合同在执行中,非业务员因素造成的损失,业务员不承担任何比例赔偿责任,因业务员操作失误和工作不到位造成的损失,依失误大小和关联程度进行赔偿,原则上不高于业务员年度提成累计总额的80%。
六、如果客户要求寄样品,原则上必须让客户预先汇进样品费和快递费,若有特殊情况,可以在向董事长申请后不要客户付样品费,但快递费还是要由客户出。
七、工资发放条例:公司对新业务员前三个月试用期,每月发2000元工资,从第三个月起工资2500元保底基数。每个外贸人员的考核基数是100万人民币/季,三个月内销售额不能达到100万人民币的,公司考虑将其换岗位。工资发放时间由公司统一发放,公司不得无故拖延时间。
八、货款回收条例:资金流转是公司的命脉,货款回收关系公司职工的切身利益和企业的正常运转,外贸人员应该负起对所做订单的销售回款的催收责任,国际业务订单的付款方式必须严格按照30%的预付款,余款在拿到提单传真给客户后付清。需特殊处理的客户,必须由总经理批准。
注:以上制度公司总经办享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