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电动车文明出行倡议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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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是一种心态,能够带来内心的平静和满足感。对过去的经历和成果进行回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xx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出行密度高,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特别是在夜间和农村地区,部分道路照明条件不足,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因为没有“被看见”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大力倡导“被看见才安全”的理念,增强全民交通文明和安全意识,深化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服务首府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xx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荧光守护行动”,号召全民响应在电动自行车上张贴使用反光贴。在此,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率先垂范,做“被看见才安全”理念的示范者。广大公务人员和快递、外卖、销售、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企业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张贴电动自行车反光贴,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去影响、带动身边的人乃至全社会,争当文明交通的排头兵。
二、公益参与,做“被看见才安全”理念的推动者。欢迎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积极参与我市电动自行车“荧光守护行动”,公益认购、捐赠、发放一批电动自行车反光贴或反光品,用爱心诠释社会责任,用真情守护交通安全。
三、全民行动,做“被看见才安全”理念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响应,志愿者、保险员、农村“两站两员”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为电动自行车张贴反光贴,夜间出行穿反光衣或使用反光品,清除遮挡视线的道路隐患,用文明守法“点亮”交通安全。
四、广泛宣传,做“被看见才安全”理念的传播者。各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喉舌”作用,全方位宣传报道电动自行车“荧光守护行动”的意义、目的和效果,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倡导文明守法的交通风尚。
“被看见,才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大力开展电动自行车“荧光守护行动”,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共建文明宜居的幸福家园,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倡议人:
日期: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文明是邓州这座城市的精神底色,文明交通是展现一个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优良的交通秩序体现城市的文明程度。
我们在此倡议:
安全骑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不驾驶超标或来历不明的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文明骑行,主动养成交通自律习惯。
骑乘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出行时,宁等一分、不抢一秒,不抢车道、不行快车,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恪守文明出行理念。
按规停放,共同营造文明交通环境。
停放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时,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停放区内整齐摆放;电动自行车要在规范充电点集中充电,不私接电线,时刻筑牢消防意识。
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您的参与不可或缺,您的付出弥足珍贵。让我们携起手来,建设美丽家园,为争创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温馨提醒:自9月8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驾乘电动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实施处罚。
倡议人:
日期:
尊敬的家长、小朋友们:
大家好!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方便、节能的出行交通工具,深受大家青睐。在日常生活中,许多家长选择它作为出行的主要工具,并用它来接送小朋友们上下学。然而由于由于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致使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损失。
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关键一道防线。因此,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要佩戴头盔,系好头盔锁扣,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自身安全。
为了各位小朋友和家长的出行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01、不占用机动车道
与机动车抢道是电动自行车违法行驶行为中较为普遍的行为之一,这不仅容易导致交通拥堵,更会引发交通事故。
02、不逆向行驶
车辆靠右侧通行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识。个别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偏偏“反其道而行”,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安全隐患,更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03、不闯红灯
许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无视亮起的红灯,“任性的”在路口穿行。
04、不违法载人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05、佩戴安全头盔
头盔对于骑行者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不仅驾驶者需要佩戴头盔,同行者也需要佩戴。
06、正规途径购买安全头盔
购买安全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出产的合格产品。
07、一停二看三通过
当电动两轮车转弯、横过道路时,一定要“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后方没有来车再通过。
08、驾驶年龄要求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贪图方便纵容孩子犯错。
09、自觉学习交通法规
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倡议人:
日期:
尊敬的家长、同学们:
大家好!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方便、节能的出行交通工具,深受大家青睐。在日常的生活中,许多家长选择它作为出行的主要工具,并用它来接送同学们上下学。然而由于部分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原因,致使涉及两轮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多发。在两轮电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中,约80%是因为颅脑损伤导致,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吸收事故中的大部分撞击力,防止尖锐物体穿透对头部造成伤害,将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还可具备缓冲和减震的保护作用,能有效防止百分之八十五的`头部受伤,它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一道安全防线。为了各位同学和家长的出行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请家长骑两轮电动车接送孩子日常出行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靠右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闯红灯,给同学们做好榜样;同学们也要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督促家长们骑车戴好头盔,当发现家长违规时要提醒并纠正家长的行为。
二、请家长们做到一辆两轮电动车只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人员,骑乘电动车出行时,家长和同学们都要佩戴安全头盔,并扣好头盔卡扣。
三、年满16周岁的同学,可以骑行两轮电动车,但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为了您的家人,也为了您自己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让“戴好头盔安全出行”成为习惯,让我们一起平平安安,携手共进,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倡议人:
日期:
农机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农机驾驶(操作)人员: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
为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我们向广大市民倡议:
一是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积极宣传“六大交通文明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班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违反交通信号,交通拥堵时插队,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行人、非机动车闯入机动车道行驶,行人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陋习。三是做文明交通的推动者,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提高自身素质,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行重于言。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努力营造“车让人让出一分文明,人让车让出一分安全,车让车让出一分秩序”的文明交通风尚,为建设“平安固镇、和谐固镇、魅力固镇”作出积极的贡献。
固镇县农机局工会工作委员会
20xx年x月xx日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我市正处于交通大建设、大发展时期,道路交通出行环境复杂,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正在妨碍着春城的文明与进步,影响着我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危及着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我们不能忘记,很多血淋淋的惨剧曾经刺痛我们的眼睛,阴霾笼罩着我们的内心。记忆的思绪定格在那一幕幕痛心疾首的悲剧,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频发,车祸猛于虎,沉重的话题让我们不忍回首,任何家庭都无法承受如此沉痛的打击!任何生命都承受如此残忍的蹂躏!
我们虽无法掌握生命的长度,但可以通过努力来减少车祸的发生。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为了家中亲人微笑的期待,为了城市的文明和社会的和谐,迎接会议的召开,我们现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一个遵章守法的人,认真学习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用法律规范纠正自己的交通行为。
二、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行走在路上,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车与车之间、人与人之间、人与车之间不再争道抢行。
三、做一个珍惜生命的人,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遇到红灯自觉等候,上车之后系好安全带,开车时关掉手机,骑车时不乱冲乱闯,不横穿马路、不翻越护栏,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消除事故隐患,避免车祸发生。
四、做一个文明驾驶的人,不酒后驾驶、不英雄飙车、不违章调头、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违章停车、不违章载客,不违规使用灯光,不因斗气开慢车,也不因冲动开快车。
五、做一个有修养高素质的人,倡行交通文明,相互礼让,用自己的行为去影响和感化他人,让文明铺满我们这个城市的每一寸道路,让交通更顺畅,让生活更幸福。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肩负起这份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投入到文明交通行为之中,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培养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争当模范守法者,争做文明行路人,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美好幸福新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尊敬的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切实发挥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示范表率作用,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安全驾乘电动自行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构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助力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现发出如下倡议:
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积极主动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不驾驶或乘坐无牌电动自行车,拒绝购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时为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在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不逆向行驶、不冲闯红灯、不随意穿行,不违规载人载货、不私自加装雨篷(雨伞),不违规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行驶,不接打手持电话,不在酒后驾驶。夜间行驶时,主动打开车灯。
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做到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不占用消防通道、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不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带头做到在集中充电点或充电棚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飞线充电,不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进楼入户。
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争当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宣传员”,积极参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共建”等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家人、朋友以及周边群众登记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秩序。广大中小学校教职工要通过“小手拉大手”“主题班会”等形式,培育学生文明交通理念,引导学生不乘坐无牌电动车、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劝导家长文明出行,告诫学生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生活因城市更加美好,城市因文明更加美丽。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做细节做起,示范带动广大市民文明出行,共同营造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我县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为深入推进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提升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引导广大居民朋友遵守交通法规,遏制和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区文明办就动员全区机关干部职工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党
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要积极动员党
员干部、职工带头申领电动自行车牌照,认真摸排掌握干部职工及家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情况,确保做到应上尽上,教育干部职工拒绝购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乱停乱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骑乘不接打手持电话,杜绝酒后驾驶。全体
党
员干部要争当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宣传员”,积极宣传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有关规定,引导群众登记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平安、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全体
党
员干部要在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逆向行驶、闯红灯、乱穿行,不得违规载人载货、私自加装雨篷(伞),不得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行驶;夜间行驶时,务必打开车灯。己应有的贡献!委员会办公室
6月23日
尊敬的全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党员同志们: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日益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乱穿乱行、乱停乱放、乱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导致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直接的影响。据统计,20xx年,我县交通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死亡40人,今年1-6月,电动车驾驶人死亡14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为此,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我县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一系列方案和措施,作为党政机关的干部职工和党员同志,应该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走前头、做表率,"文明交通我先行",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和宣传者,积极投身到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去,全力推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浙江省文明县创建活动。在此,向全县广大机关的干部职工和党员同志发出倡议:
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营造美好家园,是包括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在内的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在电动车专项整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文明出行,拒绝交通违法。驾驶电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位停放,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驾乘电动车主动戴好安全头盔、在电动车尾部粘贴反光膜。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树立文明的交通新风,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学习和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积极带头宣传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整治行动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同时,每个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用自身的模范行为感染和带动身边的人,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出力的良好社会氛围。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和不文明行为劝导工作。
道路交通你我他,安全畅通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知荣明耻,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建设"三优海盐"作出积极的贡献。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个人健康、家庭幸福、社会和谐。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加大,安全事故隐患也在不断增加。数据显示,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致死的比例占此类事故死亡总数80%以上,戴好安全头盔,可使受伤者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为了您和家人的人身安全,我们向您发出倡议:
一、遵守交通法规、注重文明礼让,不在快车道骑乘电动车,在骑乘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时全程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二、劝导您的家人和身边同事、亲友、朋友和您一起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三、从事外卖、快递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严格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抢行、不闯红灯。
四、从安全性考虑,建议选择浅色头盔佩戴,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视线判断的.头盔,且一定要配备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关爱生命,从“头”做起。戴好安全头盔,祝您平安幸福!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引导广大市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文明出行意识,争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倡导者、推动者和践行者,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沽源县文明办发出如下倡议:
广大居民朋友要不断提高守法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主动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倡导者,提醒身边人为电动自行车及时登记上牌、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要主动关注、劝导身边驾乘人员电动自行车未上牌、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引导他们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安全头盔;积极争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员,督促身边亲朋好友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主动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没有旁观者,广大居民群众要把文明交通“常记心中”,自觉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交通法律法规,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践行文明交通行为,主动加入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行动中来。“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是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后果的有效措施,也是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筑牢群众出行的安全屏障,让平安相伴,让幸福相随!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四会是我们为之奋斗、安居乐业的和谐家园,打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高品质城市交通环境,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在方便群众出行的同时,由于稳定性较差,安全防护性能不高,加之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按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逆行、闯信号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导致交通事故多发,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城市文明建设,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为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驾乘电动自行车均应正确、有效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停车时应在停车泊位内齐头、顺向停放,没有停车泊位的,停车时不要占用人行道,不要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
自觉做到有非机动车专用车道的按规定车道行驶,没有专用车道的靠右行驶。在行驶途中,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酒后驾驶。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6周岁,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行驶时应当保持车辆原貌,不得加装棚架装置、改装动力装置。
大货车在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存在视线盲区,转弯存在内轮差。电动自行车骑行人通过路口时,即使绿灯直行也要注意向后方观察,减速慢行,自觉远离大货车。
为了老人的安全,家属尽量劝阻老年人不骑乘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老年人由于身体各项机能有所减退,在驾车过程中,对于突发状况可能无法及时反应,因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日常出行习惯,在出行的路上多一份谨慎、多一份责任,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广大居民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深入推进我县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提升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遏制和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县文明办、县交警大队就电动自行车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点登记挂牌。县直各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践行“文明驾驶”行动,以身作则,时时劝导提示身边亲友主动为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提醒身边人拒绝购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乘骑电动自行车时请选择识别性较高的.浅色头盔佩戴,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识别的头盔,且一定要购买并佩戴经过国家3c认证的安全头盔,大小要适合自己,有一定透气性,视野要好。佩戴头盔时,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不可前仰或后翘。
驾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靠右侧通行,不乱停乱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行驶;不违规载人载货、私自加装雨篷(雨伞);不在骑行中接打电话,不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行驶;夜间行驶时,务必打开车灯。
“车要挂牌、人要戴盔”。主动申请
免费
登记挂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共同养成良好的安全、文明出行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我县创建文明县城作出应有的贡献。邱县文明办
7月21日
热门电动车文明出行倡议书(案例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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