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初一名著读后感(案例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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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00:53:24    小编:纸韵

热门初一名著读后感(案例18篇)

小编:纸韵

读后感是一种反思和思考的过程,有助于提升自己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如何写出一个有深度和观点的读后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帮助。读后感是一种很好的交流和分享的方式,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与他人交流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和感受,也可以从他人的读后感中获取更多的启发和思考。在这里,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读后感有所帮助。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一

作者的母亲虽然身患重病,但她依然绞尽脑汁,想尽办法让孩子开心,让一个双腿瘫痪的儿子重新振作起来。但是当她答应儿子第二天去看菊花时,自己却倒在了血泊中。她临终前那白没有说完的话,仍是担心他那双腿瘫痪的儿子和未成年的女儿。读到这儿,我不忍再读下去,我再一次深深地感受到母亲的伟大。

假如有谁问我,这个世界你最爱谁?我一定毫不犹豫地答道:“妈妈!”随着岁月车轮的滚动,我渐渐从牙牙学语的幼儿进入了充满幻想的童年,再到现在充满活力的青少年,妈妈一直用爱的乳汁哺育着我。

记得上幼儿园时有一段时间流行脑炎,妈妈担心极了,因为我的抵抗力不强,经常伤风感冒,三天两头就往医院跑,医院就像自己家一样熟悉。那天,我觉得头重脚轻,浑身无力,老师的话我一句也没听进去。放学后,妈妈知道了,马上带我去市里的医院抽血化验。抽了血,妈妈焦急而又紧张地等待化验结果,几十分钟过去了,医生说:“不碍事,只不过是场感冒。”听到这里,妈妈才舒了一口气,蹲下身子拥着我,喜不自攀地说:“没是就好,花钱买放心——值。”望着殷切的关怀。

妈妈关心我的事还有很多很多,数也数不清,说也说不完。

母亲的爱就像那绵绵的春雨,而我就是嫩嫩的小草,滋润着我的心,让我健康快乐地成长。现在我长大了,我要用自己全部的爱报答您,母亲!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二

读了《骆驼祥子》,我感触颇深。

《骆驼祥子》讲述了一个原本上进的青年――祥子,在经历了各种社会的摧残逐渐堕落成为一个社会垃圾。它所反映的是当时黑暗的社会背景下百姓的悲惨遭遇。但这真的只是社会的问题吗?我想,应该有一种人性的问题。我时常想,是虎妞害了祥子,但小福子又何尝没有害他呢?如果小福子没有出现,就不会在祥子最痛苦的时刻给予他那希望;如果没有那希望,祥子也不会被摔得更惨,或许他还能再振作起来呢。这,就是人生。打击人心的不仅是悲痛,也有希望,但希望毕竟是希望,它可以使人振作起来,就算这个希望没了,我们可以寻找下一个希望,我们要有乐观,积极进取的心,哪怕重新开始,我们都能有希望。就像祥子,就算生活给他的打击再大,只要他还心中还有梦想,并朝着它坚持不懈地努力或许结局就会不同。但世上从不买后悔药,祥子终究是堕落了。

与此同时,作者通过祥子所反映出来的有关人格改变的问题,也给我很深的印象。祥子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环境不是这样恶劣,那么祥子或许不会是堕落的这么彻底。而可惜的是这种事情即使是在现在的社会也在不断发生,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一开始的品格,成为和祥子一样的行尸走肉。很多时候我想,如果祥子生活在当代,那么情况一定就不一样了吧?可是事实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即使是在现在的社会里,依然有很多问题值得大家去思考,很多事情就像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而这种问题似乎也越来越多,大多数人和祥子一样,为了生活抛弃品格。当人们惊醒时会发现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只有硬着头皮走下去。也或许,祥子变成后来的样子不是一个偶然,而是一个必然。

其实祥子一开始也在努力地与生活斗争,只是他失败了。而他的失败就败在没有坚持,如果他坚持了,那么事情就不会是这样。可是,事情是没有如果的,当生活开始的那天起就没有了如果,所以我们没有退路,所以我们不能退缩,所以我们只能向前,所以我们要让自己永不后悔。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三

当我读了《人生贵在磨练》这篇文章时,我真的是受益匪浅。这篇文章讲述的是巴菲特的故事,他成功的经历真的是耐人寻味:有着“美国股神”称号的沃伦·巴菲特,年轻时,在没有经历任何人生磨难之前,他的父亲不让他接手自己的公司,甚至把他逼出了家门;当有了一定的人生经历,遭遇了人生种种的挫折和磨难之后,他的父亲主动找他接手公司。他最终也没有辜负父亲对他的期望,将公司发展成了一家全球瞩目的大公司。

读完这篇文章,我颇有感悟:没有经历过困苦磨练的人生,是不可靠的人生。也许不经历坎坷也能成才,但经历过艰难险阻,能使你积累丰富的人生经验,增强你的毅力。因此,人生多些磨练和困苦也许并不是一件坏事,带着经历过的困难,在这理想和信念,总会有生命中幸福花开的的时候。就像巴菲特,他父亲的公司倒闭,他甚至想过去自杀。但最终他不甘心就这么认输,他认真思索了自己在打工中得到的经验,一一总结了自己失败的教训,便再也没有灰心丧气,咬紧牙关挺起胸膛从头再来。所以说,那些人生中经历过的困难,才会成为你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每个人都想把事情做到最好,但这是有挑战性的,肯定要克服种种障碍,要吃很多苦头。然后,当你通过自己在失败中总结的经验战胜了自己,有勇气去克服一切困难,真正做到了,就常常能品尝到一般人无法得到甜的蜜,领略到一般人无法看到的风景。其实,生活似大海,挫折就似大海中的波澜,是他赋予了大海的神秘与惊喜,如果饿哦们选择了海洋,就不要渴望未来的人生能一帆风顺。只有勇敢的面对挫折,才能迎来彩虹的出现。

冰心说过:“成功的花,人们只惊艳它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汗水,洒遍了牺牲的血雨。”人的一生会经历许多的磨难,然而人生最美丽的,不是拥有钻石般坚硬而又闪亮的外壳,而是风吹雨打、岁月煎熬的逆风人生。我认为,那才是我们一生中最重要的财富!感想总结:“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当你跋涉千山万水时,当你历尽挫折磨难时,蓦然回首,会发现一切微不足道,发现一切如此多姿多彩,让我们勇敢的迎接挫折,迎接美丽的未来吧!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四

我实在是被主人公冉·阿让的那份善良给打动了。在阅读时,我的目光聚焦到了这一个情节上:冉·阿让是一个因为偷了一块面包被关押了19年做劳役犯的一个人。主角冉·阿让在做市长的时候,救了一位仇视他的老人的命,还给了他一些钱,给他找了份稳定的好工作。虽然他这个举动使一个一直在抓他的警察,发现了他的真实身份。当他的真正劳役犯的身份暴露时,他当时长的时会整个城市做了那么多贡献,人们就全都忘了,就记得他是个犯人,可见人们的狼心狗肺。

多少年后,冉·阿让被那个警察追到一个死胡同里,许多警察都来搜查这个胡同,他现在已经没有退路了。不管躲到哪儿,警察迟早会发现他。

这时他翻越了一堵墙。墙内是一个修女院,院子中唯一的男人就是那样那个老人。那个老人认出他来了。老人帮助了他,而且一直尊敬他,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好市长。从此以后然而让就成功的在这个修女院里面的隐藏,与世隔绝,不被警察追捕。

这证明了什么?这证明了好人有好报。你帮别人别人就会帮你。其实你帮他的时候并不是为了以后他来帮你,但你可以让一个人活的更好,让你在他的心目中更加伟大。只要这样,某一天,你再遇到他,他绝对会感激你。除非他是一个真的坏人。如果是坏人就尽量不要帮他了。

这个故事情节真是催人泪下。给人无尽的感慨。虽然这只是一个细节性的东西,在整个故事当中也并没有多大的用处,但是它衬托了冉·阿让善良的心灵。让我们相信好人有好报。

像冉·阿让这样的好人,估计是不会相信好人有好报的。他干了多少好事啊!但是他怎么还是最后被人当做一个苦役犯呢?命运不断地折磨他,说不定他早已失去信念。但是并没有,他是好人,是好人,命运就不会对他特别不公。一件事的结局一定是好的,如果现在不好,就说明这件事还没有结束。不能失去信念,一定要相信好人有好报,去做一个好人。

好人有好报是真的,但千万不要为了回报而去帮助别人。让别人来报答自己只是一个推动你做好事的理由,但是并不能成为根本的原因。做好事要不图回报,是否回报是别人的事,但只要他回报,就证明了你做的好事有价值。只要能让帮助的人更加快乐,就证明了你的行为有价值。

冉·阿让造福了那么多人,但是大部分人都没有因为他的大恩大德而感激他,但是他使这整个的城市富强起来,这就是好人有好报。别人过得更好就是对你的回报。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五

《查理九世》这本书虽然不是什么名著小说,但是我十分喜欢看【雷欧幻想】写的书,就在我买来第一本《查理九世》时,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封面让我感到一种恐怖感,我爱看墨多多谜境冒险系列的书。

我读了这本书的感受是:我觉的作品的作者把一个狗写活了,这本书体现了一个爱冒险的多多,我同时也知道了,我们需要随时观察身边的事物,我们要有一个充满好奇的心,我们要去学会怎么去面对在自己面前出现的困难是退缩还是勇敢的向前,我要向书中的墨多多学习,虽然,他有时遇到恐怖的情景也会撒腿就跑,但是,他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去又一次的勇敢面对眼前的面前,当一个伙伴失踪了,不管在多么的危险情况下,他也会不顾自己的生命而去挽救她的生命,而不是一味的只想到自己,那么自私。

我希望我们班的同学在做一件事的时候,多为别人的感受着想,也不是在事情发生后才去跟别人说“对不起!”一些事情往往做了出来,就会伤了别人的自尊心,那就会在别人的身上狠狠的割上一刀,那就会永远的留在他的身上,这是事实!我亲身经历的一件事!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六

《西游记》描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

在这漫长的取经路上,最勇敢,本事最大的当然要数孙悟空啦,他是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

孙悟空英雄无畏,具有强烈的反抗精神。他敢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斗,愣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敢与妖魔鬼怪斗,火眼晶晶绝不放过一个妖怪,敢与重重困难斗,绝不退缩绝不低头。我们应该学习孙悟空这种天不怕地不怕,顽强不屈的精神,敢与一切困难斗,永远不抛弃,不放弃,不战胜它,誓不罢休!

孙悟空神通广大,叫人赞叹不已。他会七十二般变化,他变成美女让猪八戒傻乎乎的背着,他变成蜜蜂飞进妖精洞里救出师傅,他变成了牛魔王骗走了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扇灭了火焰山的熊熊烈火,他还有腾云驾雾的本领,一个筋斗能翻十万八千里,他的火眼金睛更厉害,能看穿妖魔鬼怪,我们应该像他学习,掌握各项本领,做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孙悟空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大英雄!他在我心中乃至所有人心中都树立了一个不朽的光辉形象。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七

《西游记》创作于明代,是吴承恩所做。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也是中华民族的瑰宝。

《西游记》里的故事家喻户晓,孙悟空的机智勇敢,猪八戒的憨厚懒惰,沙僧的勤劳和善,使唐僧的取经之路更加有保障。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师徒四人最后终于取得真经。

我最喜欢孙悟空的爱憎分明,但是他也需要佛祖的帮助。喜欢猪八戒的憨厚老实,使这次西天取经之路更加有趣。可惜的是唐僧是个凡人,他无法用肉眼分辨妖怪,多次冤枉孙悟空,把他赶走。可是孙悟空坚持不懈的精神打动了唐僧,使最后的结局非常圆满。

我最喜欢的是《大闹天宫》、《降服白龙马》、《妙手制八戒》、《三打白骨精》等等故事。这里主要讲了孙悟空怎么去面对困难,猪八戒和沙僧也默默相助,使唐僧屡次被捉,孙悟空他们都能够及时相救。

《三打白骨精》其中有一个细节我印象很深:孙悟空为了继续留在唐僧的身旁,给唐僧磕了好几个响头,但唐僧也不为所动,最后还是被孙悟空给救了。这说明,孙悟空不计前嫌,一心为师傅效劳,不顾个人得失,冒险救唐僧。

从《西游记》中我学到了,做人一定要坚持,不能半途而废;要相信自己,不能被别人左右;要勇于冒险,不要怕失败;要忠诚于朋友,不能遇到小挫折就背叛自己的伙伴;在学习上也要和孙悟空一样,拥有这种精神,才能取得成功。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八

《格列佛游记》讲述的是英国船医格列佛因海难等原因流落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马国等地的经历。在小人国,万物的长、宽、高仅有正常尺度的十二分之一。人的身高只有15厘米。格列佛在那里有如一座大山,一顿饭要吃好几车食物,这就像童话中的人物一样,我们在那里就像大孩子大人,有种成熟的感觉。

而在大人国,一切恰好相反,居民身高18米,麦子也有十多米高,格列佛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宠物。格列佛随心所欲的搬弄小人国里的人和物,像是搬弄玩具,置身于大人国,却如幼儿一样,提心吊胆,无能为力。具有天壤之别,而大孩子般的我们在那里就会很小,像童话中的七个小矮人那样的感觉。而格列佛到了飞岛国和马国以后,更是一种怪诞景象。格列佛和马国之间的对话成了对人类社会的无情鞭挞。你给他给他多少钱他就给你出多少力,显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格列佛对英国士兵的解释是:一个受人雇佣,杀人不眨眼的人,他杀自己的同类越多越好,这些人是多么的残忍,让我们觉得他们真是可恨。由以上看来,童话色彩只是这部小说的表面特征,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真正用意是对那些手段残忍思想败坏的人尖锐的讽刺。那些可恶的人认为,不管是用还是攒,钱都是越多越好,没有满足的时候……因此我们大多被迫过着悲惨的生活,为了拿到少许工资每天不得不劳动,让少数人过阔绰的生活。

在我们的现实生存中也有这样的事;有的人因官位高而贪得无厌自己过着神仙般的生存让老百姓遭受痛苦,用权力来威迫另外的人。我想人要有人格,不可以贪得无厌,心要透明,甘美纯甘心情愿的为别人呈献。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九

孟子,是我国古代的思想家,教育家,他跟孔子,是儒家学派的鼻祖。

在了解孟子以前,我都觉得孟子跟孔子是同一朝代的,可是,这本书刚开始看,就打破了我原先的想法。其实孟子是在孔子去世后很久,才出生的。小时候,孟子就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很崇拜孔圣人,十几岁的时候,他还去到鲁国,想找孔圣人的门第来教自己,可是,孔子的徒弟差不多都已经逝世了,于是,孟子找到了司徒牛,这时,司徒牛也已经是个驼背老人了。司徒牛原是子思老师(孔子的'学生)最重视的学生,不过,一场疾病导致了他不敢见人,因为他的背上莫名其妙地长出了一个"小山丘",于是他隐居与树林里,谁也没见过他,但是孟子找到了他,司徒牛听了孟子的讲述,决定收他为徒,三年后,司徒牛让孟子离开了那里,劝他去更加开阔的地方展示才华。

孟子泪别老师后,回家兴学育才,凭借着他的本领,孟子成了有名的老师。

公元前347年秋,孟子带着几个门徒去了齐国。起先,他受到了齐威王的欢迎,齐威王知道他是一个人才,但孟子齐国不被重用,因为他坚持的是仁政思想,而齐威王却行霸道,他想要把整个天下拒为己有,这下,孟子又拿出了最令我佩服的"武器"——口才,他说话滔滔不绝,又因为他学士渊博,知道的东西很多,随口就能说出大道理来,就是利用他的口才,孟子成功说服齐威王行仁政,他给齐威王讲了很多道理,搬出了他脑海里积蓄的知识,要是我是齐威王,都会听得晕头转向呢!

78岁时,孟子决定辞了官衔,回家安享晚年,他知道自己时间不多了,他觉得再怎么,也得绿叶归根,于是,在众人的挽留下,孟子热泪盈眶地回了家,在齐国,他整整呆了35年。

85岁,古稀之年,孟子带着邹国百姓的叹息声,徒弟的哭声,去世了。

出殡这天,雪更大,风更狂,连天地山川都为一颗巨星的滑落而哭泣,各地百姓都赶到孟子的家乡,披麻戴孝,在风雪的呼啸下把孟子送向天堂。

其实,就算是圣人,我也觉得他会有错的地方,孟子也不例外,因为,孟子总是说,孔子说的都是对的,然而,孟子的功勋远大与他犯下的错误,他谦虚,他好学,他还有一副好口才。

看了我这篇读后感,你应该对孟子不只是孟母三迁的印象了吧!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十

简单的故事,明朗的线索,所谓的跌宕,名著《人生》即是如此。剥掉它华丽的外壳,呈现于人前的只有一个_露的,懦弱的高加林,起码我是这样认为,就是我的收获。

不得不承认高加林能干,正直,热血,但这丝毫都无法掩饰他是人生指尖懦弱的颤栗者的事实。他懦弱,并不是指他行为上的逃避,而是指他面对抉择的犹豫,软弱。正是由于他的懦弱,他躯壳表面浮夸的热血被一点点的吞噬,甚至于埋葬了他的爱情与事业,最终成为一具被懦弱之丝牵引着的人生木偶。或许你会说这是时代结出的悲哀之果,但作为幕布的时代何以能够左右真正的演员呢?时代只是客观存在的背景,是高加林自己在一次次懦弱的挣扎中抽干自己的热血,染红了时代,染红了那黑色的幕布。红与黑的交织正是那悲哀的极致色彩。

与腥红的真实的血液相对的无色的精神的血液了,你尽可以用它衡量一个人受过多少良心的谴责,它就是道德的沙漏,只是再没有翻转的机会,高加林就是在懦弱的愚弄下流尽了它最后一滴精神血液。他的血为巧珍而流,为年迈的父母而流,为朴实的村民而流,甚至为他的家乡高家村而流,他辜负了所有,伤害了所有,高加林越是被包容,他越是血流不止,他们越是给予高加林一颗火热的心,高加林的热血越是加快流逝。他必须为自己内心的懦弱付出应有的代价。于是沾染了精神血液的幕布有了自己的意识形态,那是一张张黑色的,嘲弄的笑脸,嘲笑高加林的懦弱。

俄罗斯尼耶斯夫彼斯基认为:人生就是在上地眨眼的刹那,倾尽自己所有的血液,在幕布上留下属于自己的一丝色彩,哪怕只是悲哀。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十一

今年,我花了大概一个暑假的时间,看了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贯中,元末明初人,他是我们古代的著名小说家和戏曲家,他的著作—《三国演义》更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这本书描绘的是东汉末年,汉室衰弱,黄巾起义,各路英雄乘剿黄之机发展势力。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实力最强。连年混战,弱肉强食。官渡之战,曹操灭袁绍,统一北方。赤壁之战,吴国大将周瑜大败曹操,使曹操暂无力侵犯长江以南,形成三足鼎立,相对稳定的局面。三国是曹操的魏国,孙权的吴国,和刘备的蜀国。

书中诸葛亮儒雅睿智,张飞勇武有谋,关羽赵云侠肝义胆,曹操机诈权变,周瑜处变不惊、智谋迭出??????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诸葛孔明,我最佩服他的儒雅睿智,我相信大家也佩服他的这一点吧!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南征蛮王七擒七纵”,令蛮王心服口服。

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我懂得了许多计谋,并知道做人要像关羽赵云那样讲“忠”、“义”二字!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十二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令我受益匪浅的书——《傅雷家书》。

它不仅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人;怎样对待人生,也让我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都在想著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父母沟通。同时也应该是作子女的了解父母的一本好书。子女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父母,父母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从书中可以看出傅雷是一个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甚至是比较刻薄的人,这正是他的身世所决定的傅雷在幼年丧父,童年母亲的严厉家教。在细节上修炼自己的品德,虽然家书中是许多教育儿子的话,但实际傅雷自身都做到了,这也就是儒家文化中在品德修养身教胜于言传吧。当然这和他所受到的既有儒家底蕴的儒家文化,又有从头到尾的接受唯物主义的思想是分不开的。

傅雷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富的。其实,我们身边的父母也跟傅雷一样的平凡与伟大。我们的父亲也是经常为我们的生计,为了我们的学习,为了我们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我们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他们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正的伟大,这才是真正的父亲!傅雷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满爱心的心理使得他的子女可以健康的成长。

从这里边我想到了现在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确实令人担忧,许多孩子的自主能力越来越低,以致于现在的孩子不能适应社会,不能自己照顾自己和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正是中国父母的悲哀,所以培养一个孩子,最好要在他小的时候,该给予自由就给予,该让他自己去冒险,就让他去……不要过分溺爱,让他自己去承受一些事情。告诉他,他所在的世界,所在的国家,所在的社会,以及这个家庭等一切一切他应该了解的东西。永远不要说: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了。之类的话。那样他会不珍惜童年。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再说人自己一辈子都活不明白,有时候只能顺其自然。你给予了他生命,有责任。每一位父母,每一个家庭,都只是暂时的避风港,要出海的船,是终究要出海的,要经历的风浪,是终究无法避免的。人生的许多路,许多暗夜,只能独自去面对,孩子的人生,父母无法去替代,去承担。清华大学曾辞退了一个学生,原因是该生在学校竟不知如何穿衣服,系鞋带。另有报道说,曾有一女生在校不知如何煮鸡蛋,只好哭著握著两个鸡蛋回家,这样可笑的事情居然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奇怪吗?不奇怪!有这样的教育,就会有这样的孩子。

温室里的花朵是弱不禁风的,大自然中的树木才能经受狂风暴雨。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十三

《格列佛游记》是世界文学名著,大家都很喜欢这本书。我也有《格列佛游记》,并且已经读了好多遍了。有人会说:“书为什么要读那么多遍,读一遍就行了,干什么还费时间呢?”我却不这么认为,好书不厌百回读。书就是要多读,多读书才能理解其中的意思,才能丰富自我的知识。如果读了一本书,但没学到什么知识这有什么意义呢?一本书只读一遍,只能明白一个大概的意思,仅有多读几遍,精读细读才能深刻领会书本的全部资料,领会书本的实质意义。

在幼年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时,我曾一度认为这是一本童话,之后又认为是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的普通小说。今年暑假里,我再次品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才感受到原先这个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但小说的童话色彩只是表面的局部的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真正的灵魂。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英国著名讽刺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72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乔纳森?斯威夫特讽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作者不仅仅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否定了整个人类社会。耶胡代表人类,而主人公却是如此厌恶耶胡。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社会的不满。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不明白十八世纪英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究其原因,彼此在不一样的国度,承着不一样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我国家的从小就了解,别的国家的很少去触及,并且没有必须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格列佛游记》的主题思想是经过在四个国家的奇遇,反映了十八世纪前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露批判了英国统治阶级的腐朽和罪恶,和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趣味的奇遇。这部小说真实地描绘出了一幅格列佛出游的图画,让读者看到了社会上完美的一面与黑暗的一面。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书中写了英国著名医生格列佛坐船去访问别的国家,途中经过印度洋时遭到了风暴,仅有格列佛一人活了下来,但他醒来时,已经在小人国的领土上了。

小人国的居民都把他当成了怪物了,用弓箭来射他,用拳脚来踢他,可是他却帮忙他们盖房种地,最终得到了小人国居民的信任和赞赏;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之后,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那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觉得最异常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并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十四

以前,我读过很多书,但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部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海伦凯勒。

这本书主要写了海伦凯勒的一生,写了她奇迹般的生活。她原来是一个健康可爱的小女孩,可是他在一二岁时的得了一场恐怖的疾病,导致她失明、失聪和失语。

海伦凯勒七岁那一年,有一位叫安妮莎莉文的老师来到她的身边,走进她的生活,引导她,教育她,并且教她识字。海伦凯勒逐渐走出内心的黑暗,张卡了心灵的眼睛。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凯勒写道:“第一天,我要看人,要看那些以仁爱和温柔陪伴我一生的人。首先,我想长久地凝视我亲爱的老师——安妮莎莉文梅西夫人的面庞。有视力的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成白天的动人奇迹,我将怀着敬畏之心,仰望太阳用光芒来唤醒沉睡地球的万千宏伟景象。第三天,我将要在当前的'日常世界中度过,到为生活奔忙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去。”

又一次莎莉文老师教海伦认识一个新单词“水”,而海伦把“水”的单词和“杯”混为一谈,对莎莉文老师发了脾气,把她手中的娃娃摔倒了地上。莎莉并没有因此而生气,而是把海伦带到水龙头的旁边,并让水冲洗她的手,感受水的清凉,莎莉把海伦的手窝在手心里,在手上拼写“水”的单词。回到房间她想起了被她摔碎的娃娃,摸索着来到壁炉前,把碎片拾了起来。她想把碎片拾起来,却怎么也拼不好。这时,她眼睛中充满了泪水,这也是她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了悔恨和悲伤。

1890年的时候,她开始学习说话。他一直想发出单词“水”的音,却每次把她发成“瓦”的声音。3月26日起,和莎拉富勒小姐的学习,她第一次连贯的说出“天气很温暖”这个句子时十分高兴,这激起了她对语言的兴趣。

我们是健康的人,可是在遇到困难和磨难时,为什么不能像海伦凯勒那样坚强乐观的面对,去挑战呢?我们应该像海伦凯勒学习勇敢,坚强,乐观地去面对各种困难。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十五

刚拿《风之王》,映入眼帘的是那书前用红色字体写的“学会忠实与坚守,才华终能展现!送给所有想证明自己才华的孩子!”

看了这几句话,我便被吸引住了,急忙打开书,囫囵吞枣地读了起来。读完后,深受感动。我不由得被故事中的主角——一匹有着高贵血统的阿拉伯马,还有那个虽然不会说话,却有着正常人所无法比及的坚韧与毅力的小马童深深地震撼着。这是一个身怀绝技者怀才不遇与忍辱负重的故事,更是一个卧薪尝胆,有血液来证明自己血统的感人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匹马,一匹拥有着高贵血统的葛多芬阿拉伯马。命运使得它与哑巴男孩阿格巴更坚强,更努力地去证明自己的高贵血统。在漫长的生存之旅中,在命运的一次次捉弄下,在不屈的坚强中,以自己高贵不屈的血统重写了一张永恒的血液证明书!出生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纯种阿拉伯小马,出生后不几天,它的妈妈就死去了,在那个哑巴小马童阿格巴悉心地照料下,才活了下来。

它身上的运命符纹,分别代表着吉兆与凶兆——胸部的麦穗纹表示它将一生不幸;右后退上的白色斑点证明它长大后将是椅披快如疾风的优秀赛马。皇家马厩的总管大人犹豫不决,就暂时收起了架在小马脖子上的屠刀,留了它一条小命。阿格巴为它取名为“闪”,也就是阿拉伯语“太阳”的意思。闪健康地成长,它越长越强壮,在一次次的比赛中,赢得所有的马儿。

因此,闪成了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宠儿。命运的不幸开始了——因为太优秀,它同阿格巴一起,被送到法国,作为摩洛哥国王觐献给法国国王的礼物。出乎意料的是,因为船长的贪心、他们在海上经历的种种磨难,闪并未被能进入法国皇家马厩,而是当作一匹驽马被留了下来,为厨房运输蔬菜和木材,而后用被卖进贼窝,在嘈杂的市井中颠沛流离。当闪被一个乡村的车夫驾驶运送木材的时候,那是怎样的天气啊,一个冷风刺骨、死气沉沉的深冬清晨,闪拉的木材比平时还要多,在进入乡村旅馆时,闪必须从街道爬上一个越来越陡的斜坡。

读到这儿,我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对于闪,曾经那是多么骄傲的闪,这是多么大的耻辱啊。当我读到这儿,想:这回他应该会倒地不起,两眼一闭,两腿一蹬,顺势咽下那口气,结束自己在人间屈辱的旅程吧?可是,出呼我的意料,想以前每一次一样,它都坚强地爬了起来,两眼饱含泪水,屈辱却勇敢地站立着,直视远方,像是遥望某种冥冥旨意的下达,更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得到自我的明证!最让我感动的是“闪”和阿格巴在患难之中互相信赖的不离不弃,互相支持的友情,使荒凉的威肯沼泽成了他俩的天堂。我多渴望自己就是“闪”,还有一个像阿格巴那样每时每刻都在关怀着我的朋友。最终,他们终于如愿以偿,用不屈的血统来证明自己,用最后的荣耀来洗礼人们的记忆!

这种对信念的执着,让我泪水盈盈。在生活中,我们有这样的信念吗?有过这样的执着吗?《风之王》这本书让我知道面对困难和误解的时候,不要怨天尤人,要忍耐要坚持,只有默默地努力让事实证明一切,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在我记忆的心扉中,让我最难忘的是那件事……我是舞蹈队的同学。初入舞蹈队时,我只是个无名鼠辈,做什么事都被老师安排到最后面,虽然我脸上装着无所谓,心里却是在意的很。我总想在老师和同学面前露一手,可机会总是不降临我,就像闪和阿格巴一样无奈,只好在心中默默想象。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练出个样儿来!

为了这个目标,我一直都在努力,不管是忍受多少疼痛。终于有一次,我的付出得到了回报——在一次练下腰时,因为我平时的刻苦练习,所以我很容易就抓住了脚,老师为此把我当做榜样来赞誉,我的心甜甜的,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受。打那次起,我就更刻苦了,常常是练得太长时间而晚上疼得有睡醒过来。可是忍耐了,坚持了,总是有报答的——那个学期老师将我评为了优秀学员!

现在,不管在哪个的舞蹈队,教过我的老师都有对我不少的夸奖,我也更是尝到了努力的硕果。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逆境之中,更是没有自暴自弃的理由。就是这种对信念的执着,使我泪水盈盈!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十六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俗话说:“妖为鬼域必成灾。”西行途中的妖魔,决不仅仅是一般困难的化身,而大都是代表着一些危害人民、无恶不作的封建黑暗势力,具有一定的现实生活的真实内容。过去曾有人把妖魔指为“农民造反者”,而现在仍有人把妖魔美化为“敢于触动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秩序的‘娇魔’”。这些说法,实在很牵强。实际上,《西游记》里的妖魔都是一些超越了常人的“特殊”阶层,他们与仙佛一样,是可以长生的,是拥有法力的,而这里的所谓法力实际上就相当于现实中的权力。所以与其将他们看做是“农民造反者”,更实际的划分应该是将他们看做“神”这个大范围的一员,他们其实就是“神”里面的蛀虫。不但不为民谋福利,而且时常劳民伤财,大肆搜刮剥削。孙悟空,就是这些蛀虫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返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满天仙佛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从东土到西天十万八千里,遇到的妖怪头子就已经有几十个,但他一条金箍棒打遍西天世界,令妖魔鬼怪闻风丧胆。并且他同妖怪斗争,大多数都是主动进攻,只要一听说妖怪扰乱人间,就决不放过。收伏八戒之后,他就对引路的高才说:“以后但有妖精,多作成我几个,还有谢你处哩。”第六十七回驼罗庄主人请悟空捉妖,悟空当即向上唱个喏道:“承照顾了。”八戒在一旁就这样说:“你看他惹祸!听见说拿妖怪,就是他外公也不这般亲热。”很能说明悟空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外,作者一再通过书中人物之口,赞扬孙悟空“专救人间灾害”,“与人间报不平之事”。在通天河畔,他不仅救下了两个“祭赛”妖精的幼儿,而且除灭了妖怪,免除了老百姓世代的灾害。比丘国、朱紫国等故事,都是孙悟空主动进攻,为民除害。他每次捉住妖怪头子之后,总要把小妖消灭干净,以免给百姓留下祸患。可见,孙悟空已经脱离了专为自己斗争的性质,而是为了受苦受难的老百姓、为了弱者而斗争。

孙悟空的形象实质不仅在于敢斗,更在于斗则必胜,故为“斗战胜佛”。他取得斗争胜利有两个法宝:一是武艺高强——这在大闹天宫中表现得尤为精彩;一是善于斗争,亦即有勇有谋,斗智斗勇。他经常变成蚊子、苍蝇、蟭蟟、虫,钻到妖精洞里去弄清妖精的底细(如黄风怪);或者根据蛛丝马迹推断妖怪的来历,然后根据这些妖怪的特点,寻找相应的对策(如黄袍怪);有时他又化为妖精的丈夫或妻子去欺骗妖精(如三调芭蕉扇)。或者赚来妖怪的法宝,反置妖怪于死地(如计盗紫金铃)。他还善于运用钻到敌人肚子里去的战术来制服妖精(如黄眉怪)。他机智灵活,随处设计,常常令妖怪防不胜防。

最后,当取经事业完成之后,取经集团所有成员都修成了正果。但我们应该注意到的是,所谓的“正果”应该只是一种喻意,和佛教的教义并不完全一致。五人中,孙悟空成佛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呢?如来给他的“政治鉴定”认为孙悟空成佛是因为其“炼魔降怪有功”,可见他得成正果,完全是因为“有功”,即完成了造福人类的事业,为人类群体做出了贡献。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完成了伟大的事业,最终达到了造福于人群的目标。

唐僧师徒4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习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十七

炎炎夏日,太阳火辣辣地照耀着大地,鸟儿们不知道躲在哪儿乘凉去了,树叶儿耷拉着,毫无生气;窗外的知了不停地喊着:“热死啦!热死啦!”惧怕炎热的我,躲在空调间吹吹凉风,喝喝凉茶,十分惬意。

在《西游记》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武功盖世,不仅会七十二变,还能腾云驾雾,来去无踪。而我最敬佩的,则是他知恩图报的高尚品质。五百年前孙大圣大闹天空,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前往西天取经的唐三藏路过这里,听到孙悟空的呼喊,费力爬上山顶,撕去符咒,让孙悟空重获自由。这一恩情,让原本无法无天的.“泼猴”铭记于心,誓死追随唐僧,护送唐僧前往西天取经。一路上,他斩妖除魔,帮助唐僧度过数不尽的难关,即使被唐僧多次误会伤人性命,仍谨记恩情,尽心护送。

例如“三打白骨精”那回:白骨精三次化作人形,迷惑唐僧。唐僧肉眼凡胎,不知她是妖精,因此在孙悟空三次棒打白骨精之后,勃然大怒,不仅念着紧箍咒,让孙悟空痛不欲生,更是负气将他赶走。孙悟空百般无奈之下返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当猪八戒前去花果山寻他,并告知他唐僧遇难的事实时,他毫不犹豫地赶去搭救被人陷害,变成老虎的师父,使其化险为夷。经历了巨大磨难的唐僧也知道误会了孙悟空,两人尽释前嫌,同心协力,前往西天。

俗话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孙悟空时时刻刻惦念着唐僧的恩情,因此一路尽心尽力地护送他。而我呢?整天在家“呼风唤雨”,对于爸妈给予我的恩情,我是如何回报的呢?有时候,爸妈稍微批评我几句,我就会生气顶嘴。而《西游记》让我渐渐明白:学会感恩是做人的根本,我们要铭记父母、师长、同学、朋友对自己的恩情,并力所能及地去回报他们!

初一名著读后感篇十八

穿过花瓶的铅笔——读周晓枫散文集《你的身体是个仙境》牐犛钗乃安在为三联版《追忆》所写的前言当中,他再次重申essay与汉语散文的旁逸与重合,认为文学创作、学术与思想,是可以也应该在散文的域界得到统一。这个观点已经在90年代以始的汉语散文写作领域得到了部分实现,如果我们再以此观点打量周晓枫的散文,就发现她不是那么“规矩”的,她的言路就像是那双舞蹈在神话仙境的黄金靴,全力逃离抽象理论的藩篱,向着感性的肉身化叙事拔足狂奔。向上,低飞,飘拽的丝绦偶尔还被大地的荆棘抓住,因此没有彻底蹈虚。

二十一世纪出版社新近推出了周晓枫的散文集《你的身体是个仙境》,收入了21篇文章,平均篇幅每篇达1万字,显然,这本被华丽主义的包装理念打造出来的散文集,不是为那些心急火燎忙于奔走的人准备的。这本散文适合于气定神闲的人,可以不慌不忙打理生活和深夜时光,对感觉世界里那些陌生但充满不确定相遇的事件心向往之。如果是这样,那么阅读周晓枫,就会成就一个并不平淡的传奇。

晓枫绵密而丰满的叙述,宛如为我们敞开了一条充满折返和陡转的暗光长廊:那里烛光摇曳,弥漫着吊诡的燃烧味道;一只臂膀刚刚从《聊斋志异》的芭蕉旁融化;树冠尽情吸吮闪电;何首乌在叫喊;感觉的花朵内翻为绿叶;针尖上的天使在练习如何尊崇天意又眷顾苍生……她游走于长廊的身影粘住了往事,迅疾又被冲动插上了翅膀。因此她未必就在甬道的尽头等候跋涉者的光临。人们不可以刻舟求剑的心态在她的散文里寻找现实踪迹。

谈到现实性,这一点,既可能是周晓枫散文的一个焦点,甚至可能是她刻意利用虚构来摆脱现实缠绕的一种技术策略。这就是说,生活在一个超级大都市,阅读的皆是高人之相或高人之作,她不得不把自己尚未被彻底格式化的感觉在物质主义的步步紧逼下,完全摆渡到自然世界。她的身体、她的头发、她的气息就是管道,在一次次面对虚拟出来的草原和水面,她信马由缰,完成了她用散文的飞地而实现的自我救赎。

从这个意义说,虚构就是周晓枫“私人的绳索”。虚构拉扯起来的珠帘,尽管同样是来自现实生活的物件,但立足点却是纯粹的。使得生活中的她与参加蒙面舞会的女妖来了个移形换位,在女妖披荆斩棘时,可怜的现实中人却像那个蹲在一旁帮戏中人看守衣服的小女孩。虚构的叙事方式成为了磁盘的修复程序,也成为人们阅读周晓枫获得飞翔之羽的兴味所在。

沉迷于修辞并没有什么不好。当一个人努力接近于他说出的一切之时,再去区分真实与虚构、平淡与繁复,似乎就显得不对路了。就像周晓枫相信铅笔会穿过花瓶一样,如果你不相信,那就是你的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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