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至味在人间读后感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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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后,对所读内容进行概括和思考的一种表达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吸收所读材料。读后感是个人的主观感受和思考,可以是对作者的赞赏或批评,也可以是对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的反思。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书籍或文章的主要观点和思想,并从自己的角度分析和解读,进而增强自己的思辨能力和文学鉴赏能力。读完一本好书后,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消化书中的知识和思想,同时也可以通过写作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和文学素养。读后感是一种对于阅读的回馈和思考,我们可以通过读后感来分享心得体会,也可以用来启发和激励他人去读好书。在写读后感的过程中,可以适当参考一些专业书评或其他读者的评论,丰富自己的写作素材。推荐阅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灵感。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
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在人间》,你才能真正地了解19世纪末期沙皇统治俄国时的黑暗和猥亵,龌龊。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既是作者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典型。
在读这本书的第一遍的时候,我还看不懂,所以不是很喜欢这本书。只是觉得有趣罢了。
读第二遍时,我隐约能感受到阿廖沙的委屈与痛苦,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心路历程,是一种另人可怜的童年。
读第三遍时,我开始迷上了这本书。我视乎可以进入阿廖沙的人生路程,去陪他一起走过这条黑暗之路。我甚至可以进入阿廖沙的身体,去他童年的路上走走、看看。去和他一起打工、一起借书、一起抵挡那些恶言恶语。
多度几遍,我发现我是多么地憎恨沙皇,憎恨那个19世纪末期的俄国。同时我十分可怜那些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例如阿廖沙。阿廖沙小小的年纪就要去打工、工作,还时常被人辱骂、暴打,却一直在坚持着读书与学习,从来没有放弃过读书的信念。
因为身份和家庭的关系,他过早地去各种地方打工,却在打工的时候想尽办法借书看。他过早地接触这些人情世故,过早地接触一些猥亵、龌龊的事。
高尔基精湛的写法,常常使我身临其境,也去想想如果当时我就是阿廖沙,我会怎么去做?
没有任何一朵玫瑰花,可以永留芳香。唯有书中的智慧永世长存!
多读读书吧,读读高尔基的《在人间》吧!这种令人惊叹的笔锋,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模仿的;读高尔基的《在人间》,给你不一样的惊人感受;读高尔基的《在人间》接受一次心灵的洗礼,一次精神的震撼!
在人间读后感(二)
高尔基是苏联的一位伟大的作家。但他长大后的成就和小时候的童年生活是密不可分的。
高尔基一共写了三部自传体小说。我读的《在人间》则是其中的第二部,这本小说记录了高尔基1871年——1884年的学徒生活。高尔基小时候由于家境贫寒、父母双亡从小就和外祖母、外祖父生活。然而在外祖母家的生活也并不幸福,外祖父常年不在家,全家就靠外祖母的一点退休金度日。所以高尔基小时候并未受过良好的教育。读后感:
由于家境过于贫寒,外祖母不得不把年幼的高尔基送入她妹妹家当学徒。但是因为外祖母的妹妹对高尔基非常刻薄,所以高尔基不得不离家出走。在此之后,高尔基又在船上当洗碗工、在圣徒坊当过学徒。在人生的道路上,高尔基历尽坎坷但他仍不屈服。在工作之余还不断阅读大量优秀文学作品。正是在童年生活中的许许多多的磨难,才使高尔基有了坚强的毅力。而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使高尔基开拓了视野,使他开始对文学产生兴趣,从而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
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虽然也有一些坎坷经历,但比起高尔基的童年却算不了什么。有些人遇到了一点点困难就退缩了而不像高尔基坚强面对。我们的生活虽有许多不如意,但是只要有毅力就一定可以克服。而且我们还要多多阅读优秀文秀作品这样才能开拓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的生活。有人说大量阅读优秀文秀作品可以使人受益匪浅,他可以陶冶人的情操,使我们从中悟出人生的哲理。
所以我们要向高尔基学习,做事要有毅力、阅读大量的文秀作品。我们一定会受益匪浅的。
——读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有感
当我重重地把最后一页书合上时,主人公阿廖沙那对知识的渴求和对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的怜惜、打抱不平的精神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是俄国近代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作品中写了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及其心路历程,生刻而生动地描绘出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的历史画卷。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形就是作者高尔基本人。
高尔基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童年的高尔基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工、面包工、佣人等。十六岁时,他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各个阶层特别是最底层,与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他还不忘学习,抓紧一切空余时间学习、读书,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这本书中有一段故事、几句话深深地震撼着我:“晚上大家都把蜡烛拿到寝室去了,我没有钱买蜡烛,就自己动手制作灯。我把蜡盘上的蜡油都搜集起来,装在一只沙丁鱼罐里,加上一点长明灯的油,再用棉线做成灯芯,这样就完成了。有了灯,我就可以沉浸在读书的喜悦之中了。”“书就好比一座美丽的园子,里面什么都有……”“我只是觉得这种生活,让我有了寄托,有了奔头。”读了这些真实、纯朴的语句,使我感受到高尔基是那么酷爱学习,从书中让他明白了许多真理,他一直渴望上学,渴望着新生活的到来!
我似乎对这本书着了迷,一连读了两、三遍。这时我想起了自己。
我的家庭条件是不错的,父母不仅能让我吃饱穿暖,还能满足学习国画、古筝的额外要求。另外,高尔基的父亲早年去世,相比之下,他从小就少了一份父亲和亲情。他,一个才十一、二岁的大孩子,就被生活所迫外出打工被人欺负,令人怜惜,但更多的是被他那坚强的性格和对知识的热爱而感动。我好好地反醒了自己,无时无刻心中都在对自己说:“如果想让自己有个美好的明天,必须像高尔基那样付出行动——多读书,勤奋学习,有坚定的信念,遇到困难不气馁。我坚信付出努力展现在眼前的将会是我渴望的灿烂的明天!”
《人间词话》它其实本身便是读后感。表面上,它脱离了原词,便成了只言片语;实际上,它又的确能独立存在。说它字字珠玑形容,绝不为过。
初读《人间词话》,是读词论;再读,便是读境界。“有境界自成高格,自有名句。”境界,是艺术的极致追求,也是全书的关键词。
境界一词是王国维先生所写的精神核心所在。“有境界自成高格,自有名句。”此句如金石掷地,沁入心脾。如青莲居士的旷达之境,创下“西风残照,汉家陵阙”的千古气象呢。如欧阳修深沉之境,写下“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无关风与月”“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的慨叹。似稼轩的豪放之境,谱下“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塞上绝唱。如李后主幽婉之境,弹奏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幽怨之曲。似容若的落拓不羁,发出“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之言。
在《人间词话》中古人造境不外乎以下三种:“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这三个境界则有“柳暗花明又一村”之异曲同工。此境妙在“顿悟”。欲成大事者,必先披荆斩棘,百折不挠。第三境界犹如不速之客,让成功的灵感乍现。此感在迷惘之后,在不经意间,空然降至,让人豁然开朗,绝处逢生。给人以开阖的意境。
欲成大事者,必须下定决心在自己的路上一直走下去,披荆斩棘,百折不回。然而第三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却具有更丰富的内涵。成功的灵感或许就在于你莫名奇妙的一个回头,冥冥中有个方向指引着你。
对比自己,我怕是连第一个境界都没尝遍滋味。在这里,我只是根据所看之书比对着自己九牛一毛的人生经验来对我未来的见解抛砖引玉。我想,当我垂暮之年,饱尝人生百态之后会有更多不同的感慨吧。
我一直觉得书店是个好地方,又安静又有情调,还能与各类作家的作品来个偶遇,往大了说去,还能遇到自由的精神和心向往之的远方。
在书店我就看到了这本《人间滋味》,上面画着一只我最爱的大闸蟹,一看又是汪曾祺写的,遂买之。以为汪曾祺是根据他钟爱的美食而写的回忆或者故事,结果发现他写的不仅仅是关于那些和食物有关的回忆,还从食材本身出发,谈论了地理人文和社会形态。
汪先生起初是以小说名世,写散文按他的说法是“搂草打兔子——捎带脚”,但是到了晚年,他的小说写的越来越少,散文反而成为了他的主业。他散文最大的特点就在于自由,因此作品“既有旧文人的影子,但又有一种现代的难以名状的人生体验”,并“力图把现代生活韵律古典化”。鉴于他散文独特的风格,《汪曾祺散文集》便按其内容的不同,分类分册出版了《人间滋味》《人间草木》《人间小暖》《人间有戏》等。
我所购买的这本《人间滋味》便是他所写的吃食了,许多人都写过谈吃食的文章,如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唐鲁孙谈天梯鹅掌,沈宏非谈最难将息等。但要论写家常吃食,汪先生是独一无二的。天梯鹅掌、雅舍谈吃还有花蟹鲍鱼,都未免有一点贵族化了。但要说到咸菜、臭豆腐、萝卜、苋菜等,却是老百姓家常桌上必不可少的吃食了。
与其他谈吃的作家不同,汪先生谈吃食,不喜去细考它们的出处,而更关注食物本身的滋味。之前看袁枚的《随园食单》,就总觉得欠烟火气,既不能作为食单,又不能勾起食欲,因为写的更多是“吃”的理论而非实际感受。汪先生的吃,写得更平易近人更接地气,又不流于俗套,往往感到仿佛亲尝其味。大家都知道他是高邮人,连我这种平时对咸鸭蛋没有特别爱好的,看到文中所说“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还是眼馋了一把。
他写甜,“无锡炒鳝糊放那么多糖!包子的肉馅里也放很多糖,没法吃!”写臭,“臭豆腐就贴饼子,熬一锅虾米皮,白菜汤,好饭!”写鲜,“以茶油炒,鲜嫩腴美,不可名状,或以少许腊肉同炒,更香。”写香,“外面有一层薄薄的脆壳,咬破了,里面好像什么也没有,一包清水,羊尾油已经化了。这东西只宜供佛,人不能吃,因为太好吃了!”所以说,酸甜苦辣咸,最好是什么都要尝一尝,什么都要试着去接受。
我最佩服汪曾祺的便是,明知他是高邮人,通篇文章看完,却不知道他到底算是南方人?还是北方人?他似乎没有什么特别偏袒的菜系,什么食物都能侃侃而谈,就连他自认不擅长喝的茶,他都能写两三篇文章,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他所关注的食物背后的文化,应该说就是民俗文化,所以在他的吃食散文中,就蕴藏着一种醇厚的生活境界。汪先生赋予这些饮食以风致和光彩,因此他所写的食物和口味,便就包含着人生的性情与哲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食物也就蕴含了一方人的性情。在《苦瓜像瓜吗?》一篇中,他写以苦瓜自喻的“苦瓜和尚”石涛这个人物,就寄寓了一种不随流俗的孤傲之气;在《口味、口音、兴趣》中,他写一位母亲为了不吃牛肉的孩子去外地能适应生活,专门买了牛肉跟他讨教做法,写这样的饮食态度就寄寓着人的胸襟与度量。“口味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酸西辣,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我想即便是放在当下,放在那些所谓不再固步自封的年轻人身上,也是很难像汪曾祺那样去接受那么多元的事物。他在书里写到人就是要什么东西都要吃一下,什么都要尝试一下,“这就和读书一样,我想你们都明白我想说的是什么了。”
我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认真地阅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二部——《在人间》。
《在人间》描写的是主人公阿廖沙被生活所迫到大街小巷,自己寻找工作,自己赚钱某生的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阿廖沙做过鞋店和圣像作坊的学徒;在两条不同的船上做过两次洗碗工;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其中让我感到最难忘的是他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的过程。
阿廖沙第一次做仆人的时候,男东家教过他绘画。但是,年老的女东家和年轻的女东家都不同意。为此,他们三个人还大吵了一架。之后,每当阿廖沙画画的时候,老太婆就跟阿廖沙捣乱。比如:把啤酒弄翻在阿廖沙的画纸上,叫阿廖沙去擦干净的窗户……而且,老太婆和女东家都反对阿廖沙看书。一但看见阿廖沙的书,就烧掉、扔掉、撕掉,有时,甚至还把阿廖沙痛打一顿。
当阿廖沙第二次做仆人的时候,他还是受着同样的痛苦。有一次,阿廖沙因为犯了一点点小错误,就被老太婆痛打了一顿,虽然不怎么痛,但是,有很多小木刺扎进了他的背上。最终,医生帮阿廖沙一共拔出了四十二根木刺,这是常人所承受不了的。
阿廖沙第三次做仆人就好多了,他遇见了一个很长时间没有见到的人—他的继父。于是他就每天与他的继父谈论书的问题。他的继父经常给阿廖沙推荐书籍。但是,老太婆和女东家常常在背后说阿廖沙继父的坏话,这让阿廖沙很生气。
高尔基是多么伟大呀!他身边的人都反对他看书、学习,但是,他通过对书籍的酷爱,认真读书。功夫不负有心人,高尔基终于成为一名举世闻名的优秀作家。而我们呢?有一个让我们学习的课堂,却不认认真真地学习,反而浪费了学习的宝贵时间。我想只要我们认真学习就会取得好成绩。
当我读完了这本《在人间》时,让我深深的感受到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惨淡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家长每天陪伴在我们的身边。用天壤之别这个词语来形容阿廖沙和我们的童年之间的差别也毫不夸张。
大概用了4天时间看完巴尔扎克的《高老头》和《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是这位《人间喜剧》的大作家涉世很深,写出了许多有关社会不为人知的一面,这也许还不是最高明的,人间喜剧语句/名著读后感~。我个人认为他最高明的是可以不断使出一些讽刺批判的语句,我觉得这很特殊,但我并不认为别的作家做不到,而是想要达到这种程度很难,绝对需要天才般的洞悉力,而巴氏正好是这类型的天才。
两部大作来看,《高老头》明显高出一筹,伏盖公寓的住客,两位女儿,高里奥高老头,拉斯蒂涅,还有更多的能让读者们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这些高贵的,贫穷的,装腔作势的,吝啬的,无一不有,建议尚未看过的朋友看看,看完了可能会觉得自己从黑暗的社会走出一趟来呢。
这篇文章是写读后感的,所以话说回来,我承认巴尔扎克是批判高手,但我不认为他是很好的故事家,因为他的故事并不精__。《高老头》描述一位面粉商如何被两位爱慕虚荣的女儿,穷尽了他一生的财富;大学生拉斯蒂涅初见世面想要高攀巴黎上流社会,险被逃犯伏脱冷陷害。故事就是围绕着这两个路线进行。另外巴氏每讲述一件事情,他就非得让你相信不可,谈了一大堆的理由来使读者信服,当然这些确实值得研读,但难免会让人觉得他失之琐碎了些。
《欧也妮·葛朗台》出现吝啬鬼葛朗台与其女儿善良的欧也妮,形成了很鲜明的对照。除此,又塑造了两派人,一派由险恶的,贪婪的,帮着葛朗台赚钱的两大家族;一派是欧也妮善良的母亲与女佣娜农,更加凸显作者的对照手法的出__运用。但这篇故事更缺乏精__的程度,一味地描述葛朗台如何吝啬,在巴黎的欧也妮堂哥和欧也妮相恋,但最后背义不理欧也妮。另外就是葛朗台的弟弟的债务,巴氏在这里写了很多债卷,法律的,简直令我如坠__雾之中。
巴尔扎克非常懂得世俗人情,所以非常出__的描绘一些心理情感,如果说有人觉得看巴尔扎克的书需要踏入社会多一点才行,那么我们在看他的书就已经踏入社会了,只是在于读者的领悟力与感受的程度去到了如何。
我只是说出我的感受,而不是对这两部故事给与评语,所以我并没有存在攻击__。如果一个读者看完了一本书,不能说出心理感受,那等于没看过一样不是吗?最后我需要说的是,我是尊敬巴尔扎克的,而因为我的尊重,所以才真实地说出自己的感受。另外,这里谈的只是我个人肤浅的意见,难免存在了错误的想法,所以垦求更多朋友来给与指正与教导。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平凡而又朴素的小说:《人间有晴天》。
这本书述说的是一个聪明过人、会学会玩的女孩,她十二岁,名叫虎娃。但她却有着“与众不同”的父母——智障双亲,他们常常称为虎娃与同学相处的尴尬。好在有聪明能干的外婆料理家中的一切。然后,外婆的猝死让虎娃的内心世界几乎崩溃。她打算离开自己生活的小镇,随同多丽姨妈到美丽的大城市里生活。但在临行前,一场暴风骤雨让虎娃深深的感受到妈妈对她的爱,也让她懂得欣赏和尊敬爸爸特殊的长处。
在这个故事中,不管是对父母的不屑一顾,还是失去亲人的痛苦都令我感同身受。激起我的共鸣,让我回忆起和家人的一幕幕喜剧或闹剧。读这本书时,我流泪了,那份淡淡的'情和隐隐的痛让我感伤。正如书名一样,我相信暴风雨过后,总会有一个艳阳高照的晴天在等着我们。
这部抒情诗般的小说以温暖而优雅的笔触,让我们沐浴在美国乡村小镇湛蓝的天空下,温暖的阳光下中,感受到浓浓的温情与关爱。
每个女孩都是公主,都在等着破茧成蝶的那一天……
我们怀着高兴、激动的心情来到了六盘水图书馆,想看着它是不是真的装下了十五万多书。
我们来到了图书馆前,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几个大字近在眼底,使我的好奇心更浓烈了。图书馆分为三层,第一层是少儿阅览室,第二层报刊阅览室,第三层是外借部,参观图书馆后,我们来到了一楼:少儿阅览室,我们要挑选自己的喜爱的书。大家都在挑选自己喜爱的图书,我也不例外,我这找找那找找,脑袋都快爆了,我心想:这么多的书有2万余册会没有我喜欢的。这时一本毫不起眼的图书引起了我的注意:《感动童心成长故事》,为什么说它毫不起眼,是因为它被所有的书挤在了最里面,我拿起了它,坐在椅子上品读。
第一章《太阳的背后不是光》主要讲述周杰伦成名以前的不容易和奋斗的泪泉。其中有一首冰心的小诗: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雨/周杰伦的成名,是这首诗最形象生动的解释。我的感悟:周杰伦虽然拥有许多鲜花如掌声,但他的背后是每日的日夜辛劳和不容易。我们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大步向前走,终有一天我们的梦想会成真的。
第二章《生命不仅属于自己》讲述了生命不仅属于我们自己,它属于身边的每个人。有一句排比句吸引了我的眼球。“生命有时不仅仅属于我们自己,它属于我们的父母,因为我们是父母的延续;它属于我们的亲人,朋友,因为他们把关爱给予了我们;它属于社会,因为我们是社会中的人。老师和师母的故事告诉我:活着是一种责任。”感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值得我们珍惜,生命属于你身边每一个人,因为你也要把关爱传递给每一个人。
第三章《向着月亮跑》,它讲述一个人废寝忘食,只为了他的梦想,在梦想的路上,经过许许多多的挫折,但他百挠不屈。再一次有一个排比句吸引了我。“没有金钱,智慧都没因此远离我们;没有权势,真诚却没因此没落我们;没有花天酒地,真洁朴素的情感也没因此抱怨我们,我们还拥有健康的身体,拥有快乐的心情……我们何必在自我的误区中徒劳呢?向着月亮跑吧,冷静的思考后,做一次理性的超越,就会发现,月亮尽管永高挂在天空,其实月亮永远被我们甩在身后。”感悟:不要因梦想的遥远而放弃,试一试超越自己,打败心中的敌人。
尽管我今天没有把这本书看完,但我已经很满足了,我明白了我们不要怕梦想遥远就放弃,为什么不打败自己的惧怕。不是有句话说得好: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借林徽因题赠任雨潇
四月的春雨,悄悄地来了,
我抬头仰望天空,虽然衣衫已湿。
没有愁怨与感伤,心中充溢着舒畅与希望,
清新的雨呵,真愿你滴落在我的心中;
夜深沉,满天星,
一钩浅金从灿烂的星汉中飞起,那是月。
我站立在清风徐徐的原野,星下的原野,
闭上眼,安睡在你的怀抱;
高山之巅,浮云飞絮,飘过青色的长天,
云的飘逸,在我心中留下难忘的印象。
我的歌声,似乎要乘着云远去,
飞遍人世的每一个角落;
五彩的花儿,开在山谷,清泉流经的地方,
蝶舞在花间,鱼游在水里,
山石伫立在崖上,千年不动。
他欲语未语,可我早已听懂了他们的故事;
四月的春雨,悄悄地来了,
我抬头仰望天空,虽然四月将逝。
我挥手与你作别,云因我而落泪,
星月因我而黯淡,山谷因我而变得阴晦,失去生机,
我永远会记得: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最近喜欢上读丁立梅的书,看完长长的一本《人间岁月,各自喜悦》,一时间各种滋味涌上心头。作者对生命的敬畏,对一切都充满了希望,对万物的博爱。在她眼里似乎能治愈心中所有的痛,抚慰人的心灵。
我想就从她的书来看她肯定是个温柔的人,阳光明媚藏不住一丝阴霾。不知究竟是怎样的生活经历能造就出这样一个温暖的作家。我欣赏她,敬佩她,欣羡她。我没有她的才华,无法写出这么动人心弦的篇章,有的只是一样的对生活的热爱。
我的家是很平凡的一家四口。每天回家,我和姐姐都在书房认真地写作业。妈妈下班回来买菜,在厨房做饭,爸爸在一边帮忙洗菜,打下手。对了,我家还养了一只可爱的泰迪狗,它叫贝贝。它总是喜欢坐在我和我姐姐的旁边,每当我放学回来时,它总会摇着尾巴扑到我的面前,然后用舌头舔舔我的手和脚,我和姐姐写作业,它就乖巧地在一旁静静地陪着,两只眼睛眨巴眨巴,看着我们。不一会儿,妈妈就烧了一桌子香喷喷的菜。吃饭时,爸爸总喜欢喝几口小酒,放下筷子,笑眯眯地问我:“姿姿,最近学校有发生什么趣事吗?”如果有好笑的事情,我肯定憋不住地立马像倒豆子般一股脑全讲了,然后他们都哈哈大笑,就在一旁的小狗也会汪汪地叫几声,好像在偷乐,爸爸便会给它骨头,它摇摇尾巴,叼起骨头,走到爸爸脚边,躺卧在地上啃骨头。有时姐姐也会分享他们班的趣事。反正说到这个,妈妈就会打断了,大声说道:“饭桌上不谈学习上的事情,只要孩子们都努力学习,尽力就行。”
在周末,我们一家还会带着贝贝出去郊游。我们去湖边游玩,去爬山,去自行车公园……我们会经常去野餐。贝贝特别喜欢草地,它喜欢在草地上尽情的奔跑,撒欢。我和姐姐在草地上放风筝,嬉戏。爸爸和妈妈坐在草地上,享受美食,享受阳光,就连鸟儿也在叽叽喳喳地叫,好像在对我们唱歌,花儿在热情地绽放,好像在对我们笑。
虽然生活忙碌,但是各自精彩。只是我和姐姐长大了,父母脸上增添了细纹。希望岁月能温柔点对待父母,让他们的黑发再多留一会儿,细纹再慢长一点。
感受岁月匆匆,时光流逝。我最想留住的是父母的陪伴,想留住他们的黑发,留住青春的容颜,想要在父母的身边承欢膝下一辈子。对我来说,家人的支持是我最大的牵挂,感受一家人平淡温馨的生活就是我最大的幸福。我害怕失去,所以我要幸福美好,快乐地过好每一天。
作者用第一人称叙事,可是在对古仓小姐的描述里却是妥妥的第三视角,是我们这些“正常人”的看法。
古仓小姐是异类吗,是精神病吗?我觉得都不是,只不过是作者用这种疯狂的文字表达去反应我们这些正常人在社会既定规则的约束下,而对敢于突破这种规则的人的一种偏见看法。
古仓拼命掩盖真实得自己,就好像我们一样。没有勇气去突破,只能持续的将自己伪装成一个普通人的样子,看似正常,其实内心一直在无限的挣扎。而白羽先生就好像古仓小姐的另一个影子,他不在乎任何一切,他深知这个世界,但他也知道自己无能为力。所以把自己藏起来。一个是伪装,一个是藏匿,其实本质上是一样的,古仓和白羽都知道这个世界的法则,所以他们也知道不能曝光真实得自己!
文章最后古仓小姐说自己是为便利店而生,在做人之前,首先是个便利店店员。我觉得并不疯狂,这样几乎变态的写法反而更深刻的刻画出古仓对真实自己的一种追求。只不过写法上让人觉得可怖。但放到现实中,不过是敢于冲破一切束缚,不在乎外界因素,勇于做自己罢了!
或许作者只想通过这种黑色的描写来刺激浑浑噩噩的我们罢了!
正在择业的过程中看到这本书,启发很大。
以上,一些个人拙见。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黄埔书店买书,忽然,我看书的时候被一本书吸引住了,就是《在人间》这本书。
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
“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而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读后感作文600字
无意中,翻看开了那本尘封已久的鲁迅 的《呐喊》,其中的《阿q正传》让我再次回味到儿时读它的那份惊喜,品味着此时的感悟与感动。
阿q是鲁迅塑造的经典形象,我曾经问自己为何如今文人笔下没有如此生动的形象诞生?究起原因,是社会造人。那个封建时代是封建思想顽固、地主当道、军阀统治的时代,未庄就是被封建思想毒害了的村庄,阿q是一个弱者,他受到这些地主恶霸的欺压,阿q的“假洋鬼子”与“男女之大防”等思想也绝对不是阿q所独有,这是时代产物。再如阿q带给我们那几场让我们苦笑难言的戏:看杀革命党人、调戏静修庵的小尼姑、闹恋爱以及投身革命军队等,都是在封建吃人的本质面前上演的,也并不是某个人愿意就能改变的。
但凡看过《阿q正传》的人都认为他是悲哀至极的人物。阿q他所受到赵大爷、赵白眼、小d和静修庵里那条黑狗等等一系列的打击折磨不必多说,最最可悲的是他竟有一套让人哭笑不得的取胜法宝,即他所采取的“精神胜利法”。这就是阿q的生活哲学,甚至于说是在封建压迫制度下,更多弱者的生活哲学。
我们总是会带着笑来读《阿q正传》的,仿佛可怜的阿q从被创造出来就一直被大家笑着。然而这笑并不是看得起的笑,而是带着讽刺、带着轻蔑或许是带着同情与怜悯的笑。他的精神胜利法,恋爱价值观,他的幸灾乐祸往往是我们 __的谈赏。
可以说阿q是一个当时社会中的一个小角色、一个弱小者,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一个为他着想的人,是一个封建乱世时的代言人。而任何时代都会有弱者,作为一个新社会的现代人,我们从阿q的遭遇中更加应该去反思、去行动、真正扛起关爱身边的弱者的责任。
我一天看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这本书是美国女作家斯托夫人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美国的黑人奴隶悲惨的命运,他们没有人身自由,听奴隶主使唤,为奴隶主干活,而且可以让奴隶主卖来卖去,过着最低等的生活。主人公汤姆也是一个奴隶,他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当他知道老爷要把他和另一个女奴卖掉的时候,他却不逃走,还说:“让伊丽莎先逃吧,我不说半个不字,要她留在这里不尽人情。可是我不能走,不能让老爷破产,老爷一直很信任我,我决不能让老爷失望,这事不怪老爷。”多么忠厚老实啊!后来汤姆又被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在船上救了一个落水的女孩,成了女孩家的奴隶。可惜他的主人不幸死了,汤姆又落到了残暴的庄园主雷格里的手中。雷格里要汤姆鞭打女人,被他拒绝,后来凯茜和爱弥琳要逃走,他宁死也没有说出他们二人的下落,最终被活活打死。他是多么的善良啊!他的忠厚和老实让我喜欢,他的善良让我敬佩,我们的世界是多么需要像汤姆叔叔这种善良的人啊。
想想汤姆叔叔的遭遇真是太可怜了,想想那个奴隶社会真是太可怕了,看我们现在的社会人人平等,没有压迫。住着宽敞舒适的房子,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
读完《名人传》这本书,我感到名人的精神是震撼人们的心灵的。这本书里的英雄,不是走遍天下无敌手的江湖豪杰,也不是功盖千秋的大伟人,这里面的英雄具有一种内在的强大的生命力,使他们勇敢地与困难作斗争。
贝多芬出身贫寒,他很小就辍学。他的一生坎坷不平,他勇敢的与命运作斗争。他孤独的活着,他惟一的亲人辜负了他,他内心受到沉重的打击,可他还坚强活下来。他没有一个朋友,他就像与世隔绝&hllip&hllip虽然这位伟大的音乐家一直痛苦的活着却创作了不朽的传世之作,大部分都是他耳聋后创作的。他最后终于战胜命运,战胜疾病,战胜痛苦,战胜听众的平庸,战胜困难和障碍,攀上生命的巅峰。贝多芬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他不肯屈服于命运,他改变了命运,他的精神震惊全世界。
米开朗琪罗出生在佛罗伦萨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他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艺术功底。他的祖国多灾多难,他眼看外族入侵,人民受到奴役,自己的作品毁于战乱,他受到别人的折磨,他的家族向他索要钱。他一生依附教皇,为教皇做事。教皇为自己树立碑立传,使米开朗琪罗达不到自己的理想。他一生遇到许多困难。他坚持,为了自己的理想,他活到了70多岁。
托尔斯泰出生于富贵家庭。他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他有很高的文学天赋。他曾经获得成功,但他蔑视自己拥有的一切。他不肯享受生活,不肯虚度年华,他想要通过照福人类来体现自己生命的价值。他弘扬真正的基督精神,对自由主义的蔑视。
作者告诉我们要勇敢的与命运作斗争,只要你不屈服于命运,总有一天你会改变命运。人生就是奋斗,幸福就产生在奋斗之中,命运是自己掌握的。
我喜欢读书,高尔基说过:“书是全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要多读书来丰富我们自己,书又是全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更该读书,去感悟书本的真正含义。书中自又颜如玉,书中自又黄金屋。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海洋吧!
这是一部发人深思的作品,吴承恩的高超写作技艺,让人赞叹不已。在他笔下创造的物体离奇多采,生动形象,让人陶醉其中。
好在他们终于战胜了困难,经历了九九八一难,他们成佛了。解脱了人世间的苦难。达到了自己的精神境界,超凡脱俗。
当我看完这书本是时,真是激动不已,我被他们所表现出来的精神所折服。回想平日里的点滴事件,哎,在生活中我总会为一点小是而下倒,__勇气去承当,我总认为逃避是好选择,直至有些事错了不能回头。可是后来的一次我学会了他们所拥有的精神,那天我刚看完[西游记]紧接我开始做数学题,突然眼前的一题难住了我,可是过了好长时间 __一点头绪,我就很:放弃吧,你数学本来就没有那么好,就算了吧明天去同学哪儿看答案。可是这行吗?行,不行,行,不行,行,不行?我该怎么办呢?就在这是我无意中看见了《西游记》“对了,我怎么能被一点困难难倒呢?我要像[西游记]中的人物一样克服困难,勇往直前,一飞冲天。好了就这样我要想出来ican,ican。”它对我的影响很大,我会一直一它为前进的动力。
童年读后感600字
《童年》是讲述阿廖沙个人成长和生活经历的自传小说,也是反映广阔社会生活的现实主义小说,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的童年浸泡在甜蜜中,没有战乱,没有纠纷,只有爱的阳光的温暖,只有亲情的雨露的滋润。童年,是美好的,最值得回忆的时光,可对高尔基来说呢?寒假里,我细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心久久不能平静。
细读《童年》,犹如走进一个书卷里镌刻的黑暗社会,聆听一次社会底层老百姓的诉苦,它虽然没有大部小说的气势雄伟,却给我带来了更多的感慨与震憾。故事如潺潺流水,流啊流,也流经了许多美好善良的人物:外祖母冒死救火,给阿廖沙讲奇幻的童话故事;正直本分的老匠人;用自己手臂夫阿廖沙挡住皮鞭的“小茨冈”;爱好科学的房客“好事情”——他们的可贵之处是他们处于黑暗中,依然出淤泥而不染,让人在一片混沌中嗅到芬芳!
读完全文,我心犹如压了千钧之石,一片沉重与惨然。是的,阿寥沙那么小,却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面对丧父之痛,他默默承受,面对毒打,侮辱,以及自私贪婪、野蛮残酷的小市民,他以微薄之力反抗。十一岁便被外祖父赶出家门,到外面谋生。在外祖母美好品质的行熏陶下,他憎恨黑暗的社会,同情不幸的人,对美好的生活充满了憧憬。他反抗外祖父的毒打,在愤怒中,他几乎要杀了殴打母亲的继父,阿廖沙,这是一个多么充满正义,不畏强暴的少年形象!
《童年》是高尔基所著,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我读完《童年》,觉得它记载了高尔基铅一般沉重的往事。作者阿辽沙的父亲染上霍乱而早早过世了,3岁的他和外祖母,外祖父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外祖母是他一生中最珍贵的人,她的爱丰富了作者的心灵,可外 祖父脾气暴躁,这给阿辽沙沉重的打击。阿辽沙的童年有酸,苦和辣,微微泛着一点甜,可他的母亲却把她儿子的这一点甜一同带进了坟墓。阿辽沙读完三年级,就永远离开了他心爱的课堂,不久就走向人间,到人间去谋生。在这一部《童年》中,故事的情节就是作者生活的真实写照,书中慈祥的外祖母那丰富,生动,优美的童话故事和民间歌谣使作者听了大为神往,就激发了他对正义事业的美好希望。
当我读到这样一段话的时候,深有感触: 童年读后感600字
“我们的生活是令人惊奇的,这不仅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这层充满种种畜生般的坏事的土壤是如此富饶和肥沃,而且还因为从这层土壤里仍然胜利地生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着善良的人所固有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希望光明的,人道的生活终将苏生。”
读了这样一段话,开始我还不太理解,后来我才渐渐明白:它是想要告诉我们新的一代是如何坚忍不拔地顽强生长,并且对美好的生活充满向往,把正在沉睡的民众唤醒。我想这也是高尔基创作这本书的另一个用意吧。
童年读后感600字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童年的高尔基命运太悲惨了。从前我总认为自己不够幸福,可与童年的高尔基相比,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书中的阿辽沙年幼丧父,不得不被送到残暴没有人性的外祖父那里生活。生活在这样一个家庭里,阿辽沙受尽了外祖父的虐待,在他的周围,只有自私自利、冷眼旁观的“局外人”。但是,阿辽沙还是顽强的活着,慢慢在艰苦的环境中成长起来。
读了这本书,我决定要 __改变自己,学习阿辽沙身上所有的那勤劳、爱学习、独立、勇敢做斗争的品质。我会努力的。
我和高尔基比童年,真是一个在天堂,一个在地狱。高尔基勇敢地面对挫折,克服困难,顽强学习,最终成为一个世界著名的文学大师。我更应该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打好基础,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窃读记读后感
《窃读记》是台湾作家林海音的作品。在这篇散文中作者回忆了自己童年时期随父母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读书的生活:由于贫困买不起自己喜欢的书,只能偷偷地到书店里看书。她藏身在大人中间,想尽一切办法读书的经历中,体会到了读书的百般滋味。文中,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她对读书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望。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每读到这里,我脑海里便浮现出来一个小女孩手捧着书,站在书店一角,压着心中的不安,如饥似渴读书的样子。情不自禁地联想到自己借书来读的时候,那心情也是:自己没有书,好不容易向人借到一本,心里十分高兴,可又夹杂着几分担忧。高兴的是终于借来了自己喜欢的书,担忧的是怕时间太紧,唯恐到了还书的时间还没有读完。因为心中担忧着那本书今日存,明日去,于是趁着书还在自己手中,便抓紧时间,快读,细读,专心读。与此相反,家中的书,反到是倒是久置于书架,不曾多翻。总想着,这是自己的书,只要自己愿意,随时随地都可以取来读。心中不急,时间自然也就放松了。今天想:今日事多,明日再读。明日又想:晚读一天也不打紧,后天再读吧。就这样日复一日,书仍在书架上睡大觉。
想来,不管是窃读也好,借读也罢,都是提醒我们,要时时带着受人督催的心理读书。在读书时,要有一种唯恐时间不多,时不再来,唯恐失去读书机会的紧迫感,这样才更能体会到读书的不易,拿到书后就舍不得让它离开,而能够专心读,认真读,快读,多记,收到更好的读书效果了。
内容仅供参考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美国作家金伯莉。威乐丝。荷特写的《人间有晴天》。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有着红头发的女孩——虎娃。虎娃的爸爸妈妈看上去是一对完美的夫妻,然而老天却残酷地关上那一扇门,实际上他们都是智障人士。虎娃就因为这对“迟钝”的爸妈而遇到不少尴尬。好在虎娃的外婆会处理事情,这给了虎娃极大的安慰。但外婆的猝死,让虎娃几乎崩溃了。她决定跟多丽姨妈去城市生活。但在去城市之前,一场暴风雨让她知道父母有多么伟大,多么爱她。最后她决定留在父母身边,尽情享受着阳光下那春天般的亲情。
书中有一段故事让我印象深刻。在暴风雨来临之前,爸爸让帮忙的虎娃先回家陪妈妈。谁知虎娃到家时才知妈妈看见暴风雨来了,不顾危险地跑去找虎娃。她们错过了,虎娃又赶紧朝森林飞奔而去找妈妈,她们在暴雨中互相喊着对方。终于虎娃和妈妈相遇了,两人相拥在一起,护着头在雨中爬回到家。其实虎娃的妈妈本可以不用冒雨找虎娃,因为虎娃是个大孩子完全可以自己回到家。但是恶劣的天气,妈妈当心虎娃遇到危险,就去找她。因为她爱虎娃,妈妈的爱很简单,就像流动的河水一样,急速地从她心里流出。天下的父母都是那么无私地爱着孩子。
书中朴实的文字,带我走进虎娃的内心世界,给我很深的感受。正如书中所说“每个女孩都是公主,等待着破茧成蝶的那一天”。虎娃在那场暴风雨前还呆在茧里,暴风雨使她破茧而出,变成一位成熟的少女。风雨过后总会迎来彩虹。
《人间有晴天》,苦难最终是会变成好事的。
最优至味在人间读后感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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