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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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重要的素材,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怎样提高写作水平?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吧。我们可以从下面的范文中学习到一些总结写作的技巧和方法。
《物业基本制度与政策》是物业管理师考试内容之一,下面是小编为考生整理的物业管理师《物业基本制度与政策》讲义,供大家参考学习,预祝考生备考成功。
1.商品房在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2.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商品房销售应当明示的相关文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2.预订商品房应当正确处理预订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作出如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3.商品房销售价格与计价方式
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经济适用住房等国家实行指导价格的商品房,按照有关规定定价。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或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为增加透明度,减少面积争议,许多城市目前要求预售商品房必须采用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方式。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4.销售代理规则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并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5.商品房交付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6.协助购房人办理产权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物业管理制度,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基本管理的规章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为了保证小区住户的安全,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保证小区工作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一、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进出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盘细问,可疑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入区。
二、加强昼夜值班巡查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果断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报警,并向上级报告,保护事发现场,出现重大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禁旷工、迟到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从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负责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共用设施设备的看管工作,防止丢失现象发生,属于责任问题依照内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实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昼夜24小时不断人。
六、本小区住户什么时候叫门及时开门,禁止私自给住户和其它人员配发钥匙。
七、严格禁止与外来闲杂人员在门岗或门卫室聊天闲谈,除领导临时指定替换,不准门卫人员私自用任何人顶替值班。
八、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员一定要把当天值班情况认真记录清楚,双方签名,注明日期。
九、负责门岗大门口到公路卫生区的环境卫生,不得堆积杂物和垃圾。必须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门洞内禁止住户停放车辆,外来车辆一律停在大门外,禁止小商贩入内。
十、雨天扫净门洞内积水,雪天全部上岗打扫辖区内积雪,如雪天无故不到,按处罚办法处理。
十一、做好安全预防事故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共同把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
十二、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三、实行奖惩制度,一年内不出现丢失现象和其它事故,每人奖200元。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为提高物业管理人员时间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点-11点半、下午3点-6点半,冬季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点-5点半。
二、物业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钟时间主动清理各自办公室的卫生。
四、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更不允许干其它私活。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一个月可请四天假,以假条为准,假满后主动销假,超出四天,请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资。病假例外。
六、与其它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共同遵守好上下班时间。
七、违犯本规定依照《物业管理人员处罚办法》执行。
一、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破坏公用绿地,不准攀爬摇晃树木及建筑小品、损坏花草树木等。
二、严禁践踏草坪或在草坪上放养家畜和宠物。
三、对花草树木要定期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并修理枯病枝、伤残枝等,更换已死苗木,按期浇水。
四、不得往绿地上扔废弃物和倾倒污水等,不得有树木及建筑小品上拴铁丝及绳索晾晒衣服、被褥等。
五、不准在绿地或绿地两侧设置营业摊床和以任何理由占用、改变绿地用途;不准因利用住宅开设食杂店而使绿地遭到损害,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经营者负责。
六、不准在绿化范围内通行、停泊车辆,堆放物品。
七、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
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新天美地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3.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装束。
4.1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净;。
4.3进公司须戴工作证;。
4.4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
4.5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
4.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
4.7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
4.8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5.1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5.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5.3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5.4严禁无故旷工;。
5.5上、下班必须签到;。
5.6不许代别人签到;。
5.7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厂内设备和备件。
6.1设备、备件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
6.2注意整理整顿;。
6.3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
6.4严禁对花园内的设备乱涂、张贴;。
6.5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6.6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
6.7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
6.8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第1题 物业服务企业的三级资质等级中,注册资本人民币是()万元以上。
a.50
b.100
c.200
d.500
【正确答案】:
a
第2题 房地产业的发展,对住宅区以及其他房屋的管理、维护提出了新的要求,房地产经营管理必须从简单的修修补补、收收租金,转向()的社会服务。
a.专业性、综合性
b.专业性、多功能
c.多样性、专业性
d.综合性、多功能
【正确答案】:
d
本题考核的是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1995年,建设部在青岛召开了全国第一次物业管理工作会议,推广青岛对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经验。在这次会议上,侯捷部长在讲话中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对住宅区以及其他房屋的管理、维护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房地产的售后服务按照市场经济的模式建立新体制,房地产经营管理必须从简单的修修补补、收收租金,转向综合性、多功能的社会服务”。
第3题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a.业主
b.物业服务企业
c.业主大会
d.居委会
【正确答案】:
a
本题考核的是供水、供电等单位与业主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之问的关系。《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即“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以及“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同时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4题 《物业管理条例》调整和规范的范围仅限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所进行的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a.业主
b.业主委员会
c.居委会
d.业主大会
【正确答案】:
a
第5题 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服务的前提条件是()。
a.生活水平的提高
b.住房的商品化
c.必要的物业服务用房
d.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正确答案】:
d
第6题 物业管理的基础是()的财产权。
a.业主
b.居民
c.业主委员
d.居委会
【正确答案】:
a
第7题 业主作为物业的主人,具有充分的自主()。
a.决策权
b.选择权
c.判断权
d.监督权
【正确答案】:
b
第8题 物业服务合同是()订立的关于双方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的协议。
a.业主和业主大会
b.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
c.业主和业主委员会
d.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正确答案】:
b
第9题 合同以外的服务事项需由特定的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需要此项服务的业主,需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a.代理
b.委托
c.正式
d.约定
【正确答案】:
b
第10题 物业服务企业为其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项目,通常为()服务。
a.有偿
b.无偿
c.等价
d.特殊
【正确答案】:
a
第11题 管理规约是依据()制定的,是业主应当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对全体业主具有普遍约束力。
a.管理需要
b.政府要求
c.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d.国家相关法律、政策
【正确答案】:
c
本题考核的是建立业主民主协商、自我管理、平衡利益的机制,业主大会制度和管理规约制度,目的就是建立业主民主协商、自我管理、平衡利益的机制。业主大会是表达业主意愿、实现业主利益均衡的组织形式,其基本的议事准则就是民主协商。管理规约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是业主应当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对全体业主具有普遍约束力。管理规约是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权利与义务的自律性规范,是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一些重大事务的共同性约定,是调整业主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基础性文件。
第12题 我国改革开放前的城镇住房制度主要呈现的特征不包括()。
a.住房投资由国家和国有企业统包
b.住房分配采取实物分配
c.政府包修包养制度
d.住房消费采取福利低租金制度
【正确答案】:
c
本题考核的是改革开放前的城镇住房制度。我国改革开放前的城镇住房制度主要呈现三个特征:
(1)住房投资由国家和国有企业统包;
(2)住房分配采取实物分配;
(3)住房消费采取福利低租金和国家包修包养制度。
第13题 物业管理服务,是指()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公共性服务。
a.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
b.业主与业主大会
c.业主与社区委员会
d.社区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
【正确答案】:
a
第14题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a.区、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区、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c.区、县人民政府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d.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正确答案】:
d
第15题 任何一项完整的法律规范,都应当具备的要素不包括()。
a.适用条件
b.行为模式
c.处罚责任
d.违反行为模式的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c
第16题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颁布后,各地开始把()作为城市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事项来着手推行。
a.物业管理
b.物业服务
c.物业改革
d.物业整顿
【正确答案】:
a
本题考核的是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颁布后,各地开始把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事项来着手推行。青岛市委、市政府于1994年制定了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一年试点、三年普遍推开”的目标。
第17题 我国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基本采用权证登记制度,主要表现不包括()。
a.法律确认房地产权属证件效力,撤销权属证件需经法律程序
【正确答案】:
d
第18题 物业服务企业的一级资质等级中,注册资本人民币是()万元以上。
a.100
b.200
c.500
d.1000
【正确答案】:
c
第19题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责任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物业的维修养护责任和有关业主的配合义务,同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代责任人维修养护,费用由()承担,以确保物业安全。
a.业主
b.建设单位
c.责任人
d.物业服务企业
【正确答案】:
c
第20题 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
a.社区居委会
b.业主大会
c.业主委员会
d.物业管理企业
【正确答案】:
a
本题考核的是实施物业管理有利于维护社区稳定。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业主大会的活动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密切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对于维护社区环境和秩序具有积极作用。通过规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各主体之问的关系,整合资源,可以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协调发展,形成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既有利于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也有利于促进社区安定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第21题 目前我国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普遍采用的形式是()。
a.包干制收费形式
b.佣金制收费形式
c.酬金收费形式
d.代收、代交收费形式
【正确答案】:
a
第22题 专项维修资金是物业共用部位()和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的资金来源,关系到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a.中、小修
b.大、中修
c.大、小修
d.大、中、小修
【正确答案】:
b
第23题 我国开展物业管理以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对高档公寓、别墅和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一般都实行()。
a.政府定价
b.市场调节价
c.政府指导价
d.服务收费
【正确答案】:
b
第24题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个月前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a.1
b.2
c.3
d.5
【正确答案】:
b
本题考核的是业主委员会的改选。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2个月前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逾期未换届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派工作人员指导其换届工作。业主委员会经换届选举后,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其任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交接手续。
第25题 承租人有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个月以上的情形,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a.3
b.6
c.8
d.12
【正确答案】:
b
第26题 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a.1
b.2
c.3
d.6
【正确答案】:
d
第27题 在实践中,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是()。
a.按照公司法组建的物业管理公司
b.房地产开发企业内设的物业管理部门
c.房地产开发商设立的子公司
d.物业管理分支机构
【正确答案】:
a
第28题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关系是根据()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形成的。
a.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
b.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
c.全体业主与业主委员会
d.全体业主与建设单位
【正确答案】:
b
第29题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认为必须澄清或者修改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
a.10
b.15
c.20
d.30
【正确答案】:
b
第30题 下列关于房地产转让概念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b.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
c.张三的房屋转为李四所有,就是房地产转让
d.转让后房屋为张三所有,房基地使用权为李四所有
【正确答案】:
d
本题:考核的是房地产转让的概念。《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显而易见,房地产转让的实质是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张三的房屋转为李四所有,就是房地产转让。该法还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这项规定,是要求房产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应当保持一致,避免出现房屋为张三所有,房基地使用权为李四所有的情况。
第31题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管理规约的修改权属于()。
a.居民委员会
b.业主大会
c.业主委员会
d.业主大会半数成员
【正确答案】:
b
第32题 《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服务收费作出原则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a.合理、公开
b 合理、公平
c.公平、公开
d.合理、自愿
【正确答案】:
a
第33题 当业主将其物业出租给他人或者交由他人使用时,业主可以和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a.使用人
b.管理人
c.业主
d.业主和使用人共同
【正确答案】:
a
第34题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是一种()服务。
a.等价
b.无偿
c.有偿
d.限制性
【正确答案】:
c
第35题 实行物业服务专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的构成不包括()。
a.法定税费
b.物业服务成本
c.物业服务管理费
d.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正确答案】:
c
本题考核的是包干制收费形式。《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实行物业服务专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第36题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展开,房地产领域进行的改革不包括()。
a.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b.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c.房地产分配制度的改革
d.房地产生产方式改革
【正确答案】:
c
第37题 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交易活动,最显著的特征就是()。
a.节省业主物业服务费用
b.将有序的竞争机制引入交易过程
c.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d.有利于创造物业管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正确答案】:
b
第38题 物业管理服务实质上是对业主共同事务进行管理的一种活动,带有()的性质。
a.公共管理
b.公共产品
c.公共服务
d.公共组织
【正确答案】:
b
第39题 除政府有关部门应结合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当调整物业服务费用的()标准,物业服务企业也应当向业主作好宣传解释工作。
a.政府定价
b.政府指导价
c.市场调节价
d.各区域定价
【正确答案】:
b
第40题 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服务,对物业服务企业而言,可以()。
a.增强业主的融洽感
b.满足自身需求
c.提高生活质量
d.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
【正确答案】:
d
本题考核的是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服务,对业主而言,可以满足自身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对物业服务企业而言,可以增强业主的亲和力和认同感,同时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因此,虽然提供相关服务不是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义务,但对于业主提出的特殊服务要求,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尽可能地满足;无法满足的,尽量予以说明,以获得业主的理解。
第41题 《关于物业服务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培训合格上岗实施办法》特别强调,() 是持证上岗工作的关键,建设部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培训质量,严格把关,防止走过场,保证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收到实效。
a.岗位教育质量
b.岗位培训质量
c.岗位管理质量
d.岗位组织质量
【正确答案】:
b
第42题 房屋所有权人以()为目的,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a.使用
b.营利
c.方便居民
d.出租
【正确答案】:
b
第43题 住宅小区应当成立(),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选举的代表组成。
a.业主大会
b.住宅小区管理协会
c.居委会
d.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
【正确答案】:
d
第44题 业主之间建立联系的基础是()。
a.共同目的和共同利益
b.共同准则和共同利益
c.共同财产和共同利益
d.共同准则和共同目的
【正确答案】:
c
本题考核的是管理规约的概念。共同财产和共同利益是业主之间建立联系的基础,管理规约就是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建立的共同契约。业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共同利益的平衡,需要通过民主协商的机制来实现,管理规约集中体现了经民主协商所确立的全体业主均需遵守的规则。
第45题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的时间为()。
a.物业出售之后
b.物业出售之前
c.物业销售之后
d.物业销售之前
【正确答案】:
d
第46题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服务报酬由()支付。
a.物业服务企业
b.双方约定
c.业主
d.业主委托代理机构
【正确答案】:
b
第47题 物业管理一级服务标准中,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次。
a.1
b.2
c.3
d.5
【正确答案】:
a
第48题 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式来对物业进行管理,应当按照()的规定来进行。
a.《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b.《物业管理条例》
c.《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
d.《业主大会规程》
【正确答案】:
b
第49题 就()而言,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向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收取报酬,但向业主收取费用,没有任何依据。
a.委托代收费用
b.代收费用
c.督促代收费用
d.监督代收费用
【正确答案】:
b
第50题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的构成中,绿化养护费不包括()。
a.绿化工具购置费
b.绿化用水费
c.补苗费
d.前期维护费
【正确答案】:
d
物业管理师基本制度与政策巩固复习题很有参考价值,下面是百分网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2017物业管理师基本制度与政策巩固复习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更多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网!
1、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日前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a、10
b、15
c、20
d、30
2、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日内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a、15
b、20
c、30
d、60
3、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的经费由()。
a、业主大会承担
b、全体业主承担
c、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d、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承担
4、临时管理规约一般由()在出售物业之前预先制定。
a、当地政府主管部门
b、业主委员会
c、建设单位
d、物业服务企业
5、《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经营收益,可以按照()的决定使用。
a、业主
b、业主大会
c、业主委员会
d、物业服务企业
6、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交纳。
a、不用
b、由业主
c、由建设单位
d、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共同
7、()是由全体业主共同制定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使用、维护、管理等涉及业主共同利益事项的,对全体业主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自律性规范,它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
a、临时管理规约
b、管理规约
c、物业服务合同
d、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8、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万元以下的罚款。
a、2
b、5
c、10
d、15
9、在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原则。
a、少数服从多数
b、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c、价廉物美
d、权责一致
10、按照《公司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万元。
a、200
b、500
c、1000
d、1500
1、b解析: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召开业主大会会议15日前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2、c解析: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30日内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3、b解析: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
4、c解析:业主临时公约一般由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之前预先制定
5、b解析:关于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经营收益的使用,《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所得收益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6、c解析: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7、b解析:管理规约是由全体业主共同制定的,对全体业主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自律性规范,它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
8、c解析: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9、b解析:在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中必须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0、c解析:按照《公司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
很多人见过物业的管理制度吧,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的基本管理制度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保洁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6、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7、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9、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保洁员工作标准。
一、走廊及会议室清扫标准。
1、会议室内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烟缸、地面、窗台、窗框、门、文件柜、刊物架、沙发、茶几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翻看。
3、文件柜玻璃、窗框要擦拭得干净、明亮,无手印、无尘土、无水迹;窗帘悬挂整齐。
4、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区域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施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二、卫生间清扫标准。
1、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应随时清扫,做到无污渍、无积水。
2、卫生间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3、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4、卫生间内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在蚊蝇活动季节里,每周喷药一次,保证厕所内无蝇、无蚊虫。
6、每日不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减轻厕所内异味。
7、卫生间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8、卫生间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三、楼梯通道清扫标准。
1、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扫1次,每周至少拖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2、楼梯通道内的扶手、窗台、楼道开关、配电箱门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楼梯通道内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第三章保洁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二)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使用梯子,双脚需同时踏在梯子上,不得单脚踩踏,并保证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伤。
(三)在清理开、关设备设施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四)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五)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或关闭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六)保洁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工作时戴好胶皮手套,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损害皮肤。清洁完毕,应注意洗手。
(七)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小区公用部位即楼道、楼区公共路途、花坛空地等,是归居民公共一切的,同时也是小区树立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坚持公用部位在公共运用中的整洁、完整,为小区居民发明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公共楼道的清洁。
1、不得在楼道内乱堆、乱放物品。
2、楼道走廊内坚持清洁、无废纸、废物、痰迹等。
二、楼区内公共路途、公共设备的运用。
1、不得在公共路途等公共运用部位违章私搭乱建。
2、不得在公共运用部位乱贴乱画。
3、不得在渣滓箱外、果皮箱外等处乱扔乱掉。
4、不得对公共配套设备停止破坏。
三、公共部位的花坛、绿地等的运用。
1、不得破坏花坛、蹂躏草坪。
2、不得乱砍乱伐,攀折树木、花草。
3、坚持花坛、绿地的整洁,不得乱扔、乱倒物品入公共绿地,
四、小区居民要共同保护公用运用的部位,坚持公用部位的整洁,如有违犯公共运用制度的,小区管理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置。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2、环境卫生:公共环境卫生(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清运)。
3、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检查消防隐患和消防设施、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小区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和管理宣传工作。
4、物业管理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不包括户内小修费用及路灯和楼道灯费用。
(二)代收公用事业费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公司接受委托按统一定价代收上述费用,不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三)特约服务费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如:委托上门清洁服务、上门维修服务、上门保安服务、照看病人、老人、儿童服务、委托装潢监理服务等,收费由双方约定。
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1、合同的约定《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有偿的劳务合同,物业管理企业收取费用的基础是其提供的管理服务所付出的成本和劳务。
2、法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0__年1月1日发改委和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收费是一种服务收费,根据所提供的管理及服务的性质、内容等不同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
1.国务院各相关行政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常委会颁布的物业服务的行政规章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国务院的行政部门中以建设部的规章居多。例如1990年《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1990年《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20--年《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等。地方性物业法规如《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物业服务法律法规的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物业管理实务中主要涉及的法规及问题。
通过物业管理招投标是物业管理市场发展、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的需要。20--年建设部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虽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招标方式等做出了规定,但并未对哪些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哪些可以通过招投标或其他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哪些不宜进行招投标进行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只提到国家提倡通过招投标的方法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目前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法规还未制定,给物业管理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留下了可钻的空子,使竞争者参与者无法可依,也无法对有关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
建设部发布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以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但对于物业管理模式的问题,最高层次的专门立法《物业管理条例》只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企业委托管理模式,与其上位法律《物权法》的规定存在冲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从大体上规定了招投标的方式、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在期限上的衔接、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移交的总体规定,缺乏对承接验收更为严密的规定,对前期物业的开始时间界定不清,容易造成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业企业不规范,前期物业合同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现象。由于物业管理服务十分复杂、牵涉主体广泛,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的物业服务合同。为规范委托管理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更全面、准确地反映物业管理全过程的内容,更充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意愿,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97年发布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仅对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了规定,但其内容过于原则,不利于操作,并且对物业服务合同性质没有明确界定。我国《合同法》分则规定了15种典型合同,而今对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存在不同认识,导致实践中对物业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各行其是。
装饰装修是指为了使建筑物、建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建筑物外表和内部精心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我国对物业装饰装修管理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两个法律文件中:《物业管理条例》的第四十六条和五十三条的规定。建设部20--年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四)业主自治。
《物权法》首次在法律上为建立业主自治机构提供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业主的'法律范围。《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对业主和业主大会进行了规定。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设部制定了《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供建设单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参考使用。国内现行法律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制度缺乏可操作性规定,业主自治机构的民事主体资格不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民事主体资格缺失,就有关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而发生的某些诉讼,主体发生缺位,业主的权益就有可能受损。
(五)物业使用与维护。
《物权法》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分为:专有权、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规定了物业使用和维护的内容。另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异产毗连房管理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都直接或间接为物业的使用和维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当前法规未对物业的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做出明确的划分和界定,使得这方面的纠纷特别多。另外,《物业管理条例》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对其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责任未细化,使物业公司维修责任被强制扩大。
(六)物业服务收费。
涉及物业服务收费的相关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都是调整物业服务收费的相关法律。我国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的是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指导价范围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管理过程中还存在收费标准的争议,对车位费、停车服务费、车辆保管费的界定不一,物业管理费收取及管理权的归属错位,物业管理收费监管责任不明等问题。
在国家立法上,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一部在行政法规以上的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专门的物业管理法律。最高效力的专门立法《物业管理条例》层次低,与《物权法》存在冲突。各地的物业管理发展水平不一,立法者对物业管理立法的理解不一致,制定出来的物业管理条例在内容上大相径庭,与国家的规定不相一致,破坏了我国物业管理立法的统一性。只有从理论上科学认识和寻求物业管理内在的、必然的联系,通过立法途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一)加强理论研究工作,提高物业管理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我国物业管理理论研究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理论研究滞后于物业管理的实践。必须加强物业管理的理论研究,通过借鉴国外的理论研究成果并紧密结合我国物业管理发展现状,深入研究我国物业管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物业管理发展模式。在正确理论的指导下不断完善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提高物业管理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物业管理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二)出台物业管理的专门法律《物业管理法》。
出台《物业管理法》,充分考虑已出台的上位法律相关规定的配套和细化,以现有的立法内容为基础并吸收近年来物业管理立法的成功经验,从法律层面上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规定,使其具有操作性。明确规定住户(业主和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业主大会的职责、召集和决议方式,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定义、性质,合同的内容或事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合同的解释,对合同法的适用,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规定物业管理收费的原则,收费用途,收费标准的制定,对收费的管理和监督等。这样一部专门法律,不仅提高了物业管理的立法层次,更重要的是使得物业管理各有关方面的工作都有法可依,消除之前的法律盲点。
(三)做好纵向和横向两方面的法律协调工作。
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之间(即上下位法之间)应当互相衔接、不互相抵触,同一层次的有关规范内容协调配套,不互相矛盾。在已制定的法规中,有与其上位法律明显冲突的地方应及时予以修订,如:《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主体的规定与《物权法》中的相关规定不一致,要予以修改;为避免地方性法规之间不协调,较高层次的法规应对物业管理在体制、收费等原则性问题上进行规范,但不宜太具体,以保证各地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制定细则的自主性;各级部门应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物业管理发展的需要。
(四)加强物业基础保障型的法律规定,建立物业纠纷处理系统。
完善物业管理的司法保障制度,明确业主个人、业主集团、业主委员会等诉讼主体地位,对诉讼程序进行规范,并对监管、物业验收和保修等方面做出细致规定,保障物业质量及配套机制的完善,为我国物业管理的长远和高效发展提供保障。同时,建立专门处理系统,以解决物业管理纠纷为专职,不仅能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同时也有利于及时、高效地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一、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卫生包干区域的清洁管理制度。
二、认真执行上级领导交待的各项任务,负责完成好物业部经理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负责做好水泵房、空调机房及各楼层风机房、电器设备的保养及故障检修。
四、负责做好电梯、空调、冷冻、安保中心、电话机房、常备电源的电器设备保养及故障检修。
五、负责做好厨房、餐厅各楼层办公用房、动力照明电器设备的保养及故障检修。
六、负责做好主楼、裙楼所有照明设备的保养和故障检修。
七、负责做好公共区域,包括大厅内外照明灯具,泛光照明正常使用和维修保养。
八、坚守工作岗位,自觉执行劳动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九、除完成好日常维修及计划维修任务外,还应有计划的尽可能完成好其它零星工程任务。
十、积极协调好班次与员工相互间的工作关系,及时正确处理好突发事故。
十一、做好每天巡楼点检工作,并对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如实记录在册。
十二、当班时如发生电器故障应尽可能在本班次内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经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移交下一班解决;交接班时发生的故障原则上两班共同解决。
十三、及时做好报修工作的登记、复查、验收工作,包括维修内容、维修工时、维修时所耗用的材料,报修人所在部门的领导或报修人的验收签名。
十四、对任何设备的维修非经工程部经理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原接线方式或损伤原装饰格调,维修后均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十五、正确使用、及时清点维修所用的各种工具,做到没有遗留工具在现场,爱护使用、保管好、清洁好所借用的公用工具。
十六、做好日常检修材料的消耗登记造册工作,及时向物业管理部申购常用、备用、易耗材料,如照明灯管灯泡、插座、开关、启辉器、绝缘胶带等,做到既不影响正常使用,又不过多储存备品件。
十七、由于维修电工、值班电工工作不负责任,粗心大意或违反以上各项工作制度,给商铺、租户或其它部门造成不良影响或扩大事故损失的,或由于违纪违规给物业管理部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自负,同时将受到相应处罚。
一、每周一彻底清扫小区内路面、公共场地、车棚、绿地、排水沟等,平时要坚持小区环境卫生整洁。
二、每隔一天拖、扫楼道一次。(包括楼梯扶手、塔灰、电表箱、单元门、楼道灯、窗台等)。
三、楼道玻璃坚持清洁、透明。
四、小区内墙、柱、门等无广告纸。
五、楼后空中要坚持清洁(不能有砖头、粪便等),责任区内如有修建渣滓要及时清算。
六、小区内有其它休息也要参与,同时要保证本职任务及时完成。
七、推灰人员必需坚持渣滓车清洁,每周必需彻底洗刷一次。
八、渣滓车停放点周围要坚持洁净,空中有污垢或油渍要及时洗刷。
九、以上制度保洁员必需严厉遵守,如有业主反映卫生状况不好,经核实,业主反映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累计3次,自动离岗。
为确保小区电梯安全运行,延长电梯使用寿命,保障使用人安全,小区电梯维保工作由专业电梯公司负责,并接受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
二、电梯服务标准。
1、电梯公司维保人员依据《电梯维护养护标准》,对小区电梯实施维修保养。
2、轿厢内须张挂“电梯服务标准”、和“乘梯须知”;。
3、执行北京市房屋电梯运行标准:18小时运行,24小时有人值守;。
4、司机须持证上岗,统一工作服,礼貌待客,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维修保养及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6、轿箱环境整洁明亮,不得有油污,垃圾等。机房干净,整洁,各种应急设施,抱闸扳手,盘车轮,灭火器等齐全有效。
7、按计划进行大、中修,并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务中心,经同意方可实施。
三、安全质量管理。
1、电梯公司质管部门定期对小区电梯维保工作进行安全检验并填写《年度电梯安全普查表》,电梯维修质量实行内检,互检,专职验检制度,填写《电梯维修保养检查验收摘要》确保电梯维修质量,电梯运行安全可靠。
2、电梯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填写《电梯运行维修(周)检查表》。
3、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电梯基站张贴或挂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电梯设备出现停电、故障、火灾、浸水等紧急情况时,启用《电梯故障应急方案》。
四、电梯设备档案管理。
1、电梯运行及保养、修理过程的记录表应建档,保存期为两年。
2、建立电梯设备台帐及设备清单,妥善保管电梯安装,调试等原始资料。
五、质量监督检查。
1、管理中心事务员每日对小区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填写《电梯运行抽查记录》。
2、每月3号前事务员将上月《电梯运行抽查、考核记录》,交中心主任审核后,上报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按照维保合同中相关约定,按电梯维保工作考核实际得分情况支付维保费用,电梯维保费用计算公式:月承包费×乙方实得分数%.
3、在维保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物业管理部根据服务中心每月的《电梯维修保养考核表》,对电梯公司进行评定,以此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规范装修(包括施工)的申报、审批的程序,以便对大厦的装修实施有效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中心的物业装修管理。
3职责。
3.1管理中心经理负责物业装修申请的审批。
3.2管理员负责对装修的申报、进场、监管和退场等过程进行跟踪和管理。
3.3管理员负责向业户解释有关装修方面的咨询。
3.4管理员负责办理简易装修的审批与验收。
3.5工程部负责装修过程的用水、用电的管理,并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监督。
3.6安管队负责装修现场的消防治安的巡视和检查。
4工作流程。
4.1业户装修流程图:见附录一。
4.2装修的申报。
4.2.1客户在进行装修前,须向管理中心申报装修内容,如实填写《装修申报表》。
4.2.2客户应提供装修单位资料、装修材料,如涉及大厦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的`装修,须提供相应的图纸等。
4.2.3涉及消防设施改造、停用或拆除的装修,施工单位还需按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供消防局的批文等。
4.2.4装修单位资料包括:
4.2.4.1营业执照复印件。
4.2.4.2资格证书复印件(零星工程不需此项)。
4.2.4.3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1张。
4.2.4.4需进行电气、电焊、氧焊作业的应提供相应的操作证复印件。
4.2.5装修单位必须按面积大小自行配备相应灭火器(在《装修许可证》写明)。
4.3装修审核与审批。
4.3.1管理员审核业户提交的装修申报资料,参照《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及《装修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初审。
4.3.2管理员初审内容。
4.3.2.1审查装修设计内容是否影响房屋的结构、墙面及公用设施设备等。
4.3.2.2审查装修设计内容有无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4.3.2.3装修单位申报资料是否齐全。
4.3.3表格填写是否正确、齐全。
4.3.4报材料不完整时,管理员应向客户说明原因,待申报齐全后交由管理中心经理审批。
4.3.5确认装修申报材料合符本规定要求后,管理员应将材料整理并送管理中心经理审批。
4.3.6装修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全,管理中心经理应在接到申报材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不涉及房屋本体结构、公共设备设施及消防的装修,如油漆、刷墙等可由管理员直接审批)。
4.3.7对大厦正常办公或日常管理造成影响的装修项目,管理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同客户及施工单位签定有关协议后,方许办理进场手续。
4.4装修单位的进场手续。
4.4.1装修申报项目批准后,管理员应通知客户及装修单位到管理中心办理进场手续。
4.4.2装修单位交:
4.2.4.1装修公共区域保护费30元/m/60天;
4.2.4.3垃圾清运费600元/户;
4.2.4.4电费:按供电局收费,加收5%电损费,最高不超过500。
4.2.4.5购置灭火器:150元/个;租5元/天,押金150元/个。
4.4.3装修单位交纳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10元/张,押金20元/张。
4.4.4管理员将《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及《装修管理规定》发放给装修单位。
4.4.5装修施工许可证制证费20元/个(押金50元),机动车临时出入证制证费20元/个(押金50元)。
4.5装修管理规定。
4.5.1遵守大厦的管理制度,并服从管理中心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4.5.2禁止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4.5.3禁止在承重墙、梁、柱、天花、地面上打孔。
4.5.4禁止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超过10毫米)等。
4.5.5禁止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
4.5.6禁止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4.5.7禁止破坏或拆改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4.5.8禁止将油污排入雨水管道。
4.5.9禁止使用不符合消防法规规定的易燃装修材料。
4.5.10禁止擅自占用公共场地,及进行违章搭建。
4.5.11对于以上行为除恢复原样、扣除装修保证金外,业户及装修单位还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5.12业户和装修单位负责人应仔细阅读'装修管理规定'及辖区有关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装修审批意见进行文明施工。
4.5.13装修单位应将《装修许可证》、《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张贴在显眼处,便于管理中心检查。
4.5.14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临时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进出与施工无关的场所。
4.5.15施工人员及搬运装修材料只能使用货梯,违者将酌情给予处罚。
4.5.16装修垃圾须用袋装,并按管理中心指定位置、方式堆放和运送。
4.5.17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在公共场所堆放,应日产日清,运送到指定地点,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
4.5.18正常装修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周六和周日8:00-17:30时,若在非规定时间内施工将处以罚款(100-500元)。
4.5.19装修单位如需加班应提前提交加班申请,经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后,可将装修时间延长至22:00时,但施工队必须在22:00前全部撤离大厦。
4.5.20装修工期,最多不超过90天,特。
殊情况须办理延长手续。
4.6施工期间的管理。
4.6.1管理员每天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巡查,主要核实《装修许可证》装修范围及违章违规行为。
4.6.2工程部值班员每班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用电、用水的巡查。
4.6.3巡逻安管员每班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消防、治安巡查。
4.6.4管理员、值班员、安管员在进行施工巡逻时,发现有违反规定现象应制止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同时将情况并记录在《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中,如属违章现象应按4.7相关程序执行。
4.7违章处理。
4.7.1处理违章的原则。
4.7.1.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7.1.2慎用处罚的原则。
4.7.1.3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4.7.2常见的几种业户违章现象。
4.7.2.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的功能或布局。
4.7.2.2在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钻、凿、拆、搭建。
4.7.2.3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4.7.2.4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4.7.2.5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4.7.2.6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如:堵塞消防通道、私自动用灭火器(应急灯、消火栓、喷淋、指示灯等)及损坏消防设备或器材的行为。
4.7.2.7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造成火灾隐患等。
4.7.2.8在公共场地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它废弃物。
4.7.2.9施工现场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4.7.2.10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或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
4.7.2.11破坏卫生、绿化设施设备的行为。
4.7.2.12在公共场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张贴或乱涂写等。
4.7.2.13高空抛物、倒污水等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
4.7.2.14播放高音喇叭或制造超量噪音(大厦正常办公时间内不得进行大噪音的作业)等影响大厦正常办公的行为。
4.7.2.15违章停车、违反交通管理秩序或对停车场、道路造成污染的行为。
4.7.2.16聚众赌博、打架斗殴或其它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7.2.17有可能损害其他业户利益或影响大厦正常办公或安全的行为。
4.7.3处理违章的方法。
4.7.3.1违反4.7.2规定的行为,尚未对大厦业户安全或经济构成威协的行为视为一般违章行为,除一般违章以外的行为视为重大违章行为。
4.7.3.2一般违章行为的处理应以劝导、教育为主。
4.7.3.3重大违章行为的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由管理中心经理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a.限期整改;
b.赔偿经济损失。
4.7.4违章处理流程。
4.7.4.1管理中心各岗位人员发现装修人员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管理中心。
4.7.4.2管理员接到装修违章信息后,应登记在《客户违章事件记录表》,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7.4.3属重大违章行为的应报管理中心经理处理。
4.7.4.4属一般违章行为应报管理中心经理助理处理。
4.7.4.5管理中心经理接到重大违章信息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及给小区造成经济损失的大小,给予处罚、赔偿经济损失或其它合法的处理意见。
4.7.4.6对于业户漠视管理中心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可与甲方物业管理监管部门协调解决。
4.7.4.7《违章整改通知单》经管理中心经理签署后生效,由管理员执行。
4.7.4.8装修违章罚款,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如装修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扣款的,可要求施工单位给予赔偿。
4.7.5退场手续。
4.7.5.1装修完工后,装修单位应持《装修申报表》、《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卡》到管理中心办理验收手续。
4.7.5.2管理员应在当日检查装修现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有无违反本规定的违章行为。
4.7.5.3管理员收回《装修许可证》、《装修责任书》、《临时出入卡》、《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
4.7.5.4管理员现场检查后无发现问题,在《装修申报表》的验收意见'栏目中注明'检查合格'。
4.7.5.5管理员将《装修申报表》上报管理中心经理审核后,开具《退费通知单》并办理装修保证金及临时出入卡的退款手续。
4.8装修管理工作流程图。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楼宇巡视检查管理规程》。
5.2《装修申报表》。
5.3《装修检查记录表》。
5.4《违章整改通知书》。
5.5《退费通知单》。
大家知道吗?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基本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1、目的。
规范消防泵房的日常管理,确保泵房设备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消防泵房的日常管理。
3、职责。
3.1工程主管负责消防泵房日常管理工作的督导与检查。
3.2工程技工负责消防泵房的巡检和日常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消防泵房钥匙由工程部负责管理,交接班时做好钥匙交接。
4.2消防泵房内各设备开关、阀门、管线、单体设备标识清晰,管道颜色标识为红色,水流流向标识正确,处于维修过程中的相关设备应悬挂警示标识。设备管线阀门密封良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4.3消防泵房内至少应配备2具2公斤手提式abc火器和一只应急照明灯。灭火器压力正常,应急照明灯能保证随时启用。
4.4控制柜等重要设备上端如有排污管线,应在该设备上方设置喇叭口、挡板等防水设施。
4.5室内定期投放鼠药、放置粘鼠板,有效控制鼠害。
4.6工程技工应熟悉消防泵房设备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设备运行状态。非工程部人员,任何人不得触碰、操作室内任何设备。
4.8每周检查消防泵、喷淋泵以及供水管线,保证各类消防水泵能在任意时间随时启动;各阀门处于常开或常闭状态,标识清晰准确。止回阀、管线、泵体无泄漏。
4.9消防泵房地面及设备外表保持清洁无灰尘;室内物品排放整齐;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与管理无关的物品。
4.10消防泵房内严禁动火,如因工作需要,须经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批准,并做好消防措施。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一、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破坏公用绿地,不准攀爬摇晃树木及建筑小品、损坏花草树木等。
二、严禁践踏草坪或在草坪上放养家畜和宠物。
三、对花草树木要定期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并修理枯病枝、伤残枝等,更换已死苗木,按期浇水。
四、不得往绿地上扔废弃物和倾倒污水等,不得有树木及建筑小品上拴铁丝及绳索晾晒衣服、被褥等。
五、不准在绿地或绿地两侧设置营业摊床和以任何理由占用、改变绿地用途;不准因利用住宅开设食杂店而使绿地遭到损害,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经营者负责。
六、不准在绿化范围内通行、停泊车辆,堆放物品。
七、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
一、消防水泵房应当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保持室内清洁;。
四、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泵房和操作水泵房内设备,严禁擅自关停设备和阀门;。
六、建立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登记档案。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时,应当和物业部消防责任人协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的,应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广东碧桂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巢湖中庙分公司。
消防水泵房操作规程。
一、消防水泵房值班人员使用消防水泵应按规定要求及时通知运行消防中心值班人员。
二、消防水泵房的消防水泵确定为自动启动和手动停止的运行方式。
三、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的自动(压力开关控制)启动过程:在消防泵房的配电消防水泵控制柜,把电源开关操作按钮打在自动位置;当消防水管网的压力低于0.75mpa时,消防泵房的消防泵会自动启动供水;低于0.55mpa时,消防泵房的另一台消防水泵启动供水,这时两台消防泵同时工作。
四、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的“停止”操作步骤: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联动控制柜上的选择开关上选择手动后,按下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的“停止”按钮,停止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工作,或在现场消防泵控制柜上按下“停止”按钮,停止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工作。
五、水泵房消防水泵手动控制操作步骤:在消防中心的消防联动控制柜上选择开关上选择“手动”;在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箱上,把电源开关操作手柄打在自动的位置;在消防中心的消防联动控制柜上按下消防泵“启动”按钮,启动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在消防中心的消防联动控制柜按下消防水泵“停止”按钮,停止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
六、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箱就地操作步骤:在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箱,把电源开关操作手柄打在手动的位置;在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箱上按下“启动”按钮,启动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在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箱上按下“停止”按钮,停止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
一、巡逻内容包括:
1、物业内部治安防范巡逻,确保物业正常经营秩序;。
2、物业内外设备(施)和维修改造工程的巡查,保证设备(施)安全完好,防止人为破坏。
二、巡逻方式及路线:
安全生产员实行每天三班倒巡逻制。每班由两名安全生产员按物业规定的巡逻路线、时间,从地下室到天面采取螺旋式往返步行方式逐层巡逻,经过巡更器时,须刷ic卡确认巡到时间。
三、安全生产员在巡逻中:
1、观察往来行人及其所携带物品,发现行迹可疑人员时,须即时通知安全监控员跟踪录像,同时报巡逻队长处理:
1)如可疑人员在公共区域,携带有攻击性物品且有作案倾向时,巡逻队长须带安全生产员及时上前制止,当场收缴物品,并连人带物送交公安机关查处。
2)如可疑人员进入营业区域,须即时联系营业部门总监(行政经理)或值班负责人跟踪监视,同时双方保持联络。如发现可疑人员携带有攻击性物品且证实有作案倾向时,营业部门须即时通知安全生产部,后者按1)款处理。
2、发现外来推销人员、闲杂人员及精神病患者、乞丐等,须拦截其禁止进入物业范围。
3、发现打架、斗殴、盗窃、抢劫、中毒等事件发生时,立即报告巡逻队长,并按本制度第八章"事件处理"执行。
4、发现物业内、外设备(施)(含在建工程、维修改造工程)被损坏时:
2)属人为损坏并当场抓获时,安全生产员将肇事者送交安全生产部办公室,值班负责人视情况书面报总经办处理。如肇事者逃逸,安全生产员须即时追捕。
7、夜班安全生产员还须检查商铺内是否有人员留宿。如有,须劝其离开。对劝告不听的,须报告巡逻队长。巡逻队长通知大厦管理处,并协助处理。
为确保本小区车辆安全,为住户提供良好的车辆保管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日夜24时值班制度,由本小区保安部负责管理,车辆随时可以进出、停放。
(二)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出入证进入停车场。
(三)本地下车库分固定车位和临时停车位,固定车位是向本住宅区业主提供,临时停车位是供非本住宅区车辆停泊使用。
(四)固定车位按市物价局规定的封闭停车库价格收取车位费,临时停车位按市政府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费。
(五)车辆进入:车辆进入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管理员的指挥和安排,征得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司机须向管理人员交验该车的有效证件,由管理人员发给停车证,并登记停车牌号、车辆牌号、进入时间、外表配件是否齐全,以备停车场查阅之需。
(六)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它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物品及停车证必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
管理员应指挥车辆停放,察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破损,如有破损,应知会车主并登记,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的按照交通法规中乱停车辆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驶离: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管理员交回停车证,管理员核对牌号后,收回停车证,车辆方可驶离。
(八)管理中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离开停车场,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对车主的合理要求给予满足。
大家开始复习物业管理师考试了吗?掌握教材上的知识点是复习的基础,下面百分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基本制度与政策部分,关于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第一家专业化物业管理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内地物业管理的诞生。1993年,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颁布了全国第一部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是首次以地方立法的方式对物业管理进行制度规范。
建设部在认真总结深圳和广州经验的基础上,于1994年颁布了《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住宅小区应当逐步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由物业服务公司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住宅小区前,应当选聘物业服务公司承担小区的管理,并与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住宅小区应当成立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并对管委会、物业服务公司的权利、义务,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以及物业管理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为确立我国物业管理新体制指明了方向。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颁布后,各地开始把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事项来着手推行。青岛市制定了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一年试点、三年普遍推开”的目标,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分管市长担任组长,建设、房地产、市政、园林、公安、规划、环卫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区区长作为成员,保证了市、区政府各部门在推动物业管理新体制上形成合力。1995年,建设部在青岛召开了全国第一次物业管理工作会议,推广青岛对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经验。这次会议明确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对住宅区以及其他房屋的管理和维护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房地产的售后服务按照市场经济的模式建立新体制,房地产经营管理必须从简单修补和收取租金,转向综合性、多功能的社会服务。
与此同时,大连市也开始部署对全市较大住宅小区的整治改造工作,将全面清理违章建筑、实施绿化工程、增补市政设施,作为全面推进物业管理的前期准备工作。大连市要求住宅小区建立以经营性服务为核心的物业管理新体制,同时加快地方立法,巩固整治成果。1997年,建设部在大连召开全国第二次物业管理工作会议,推广大连整治改造旧住宅小区并推进物业管理的经验。
早在1993年,深圳市就开始积极探索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深圳市住宅局首先在内部进行尝试,在新建的大型住宅小区——莲花北村用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1994年,深圳市万厦居业公司获得了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权,在1995年全国优秀示范小区评比中,莲花北村获得了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第一名。1996年,深圳市又以旧小区鹿丹村作为试点,进行全市公开的物业管理招投标,经过激烈竞争,深圳万科物业服务公司中标取代了原物业管理公司,从而使深圳物业管理的市场化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1999年,建设部在深圳召开了全国第三次物业管理工作会议,推广深圳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制度和经验。这次会议指出,深圳加速推进物业管理竞争机制,初步形成了政府调控为主导、业主和企业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的物业管理市场机制。这次会议明确了物业管理市场的核心问题是推进竞争、规范行为,应当把市场竞争作为推动物业管理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
从1995年开始,建设部还在全国开展了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和优秀市长的表彰活动,激发了各地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的热情,取得了丰硕成果。截至2013年,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2362个物业项目(其中住宅小区1333个,大厦980个,工业区49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的称号。2000年,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成立,对加强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3年,国务院颁布《物业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进入了法制化和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以《条例》确立的七大基本制度为基础,我们相继制定一系列的配套法规政策,全国60多个省、自治区和城市制定了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策。经过十年时间的努力,我国基本建立起一个内容全面、结构合理、科学规范、特色鲜明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体系。2007年3月,《物权法》颁布,明确了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同管理权,奠定了物业管理的民事法律基础。
2006年,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举行,1119名从业人员通过考试成为第一批物业管理师。2007年12月,全国首批物业管理师大会在广州举行,标志着物业管理师制度的全面推行。2010年10月,全国首次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举行。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已有57204人取得物业管理师资格,物业管理师的注册和继续教育工作已全面开展。物业管理师制度,是物业管理科学发展的现实选择和制度保证,必将对物业管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2008年,北京、上海、天津、青岛、沈阳、秦皇岛等奥运承办城市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奥运场馆的管理和奥运会的'服务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25家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了上海世博会的场馆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为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做出了贡献。物业服务企业还在四川汶川抗震救灾、新疆“7·5暴力事件”维稳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1年10月,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大会在深圳召开,会议对物业管理30年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总结。
从2008年至201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3次提出“大力发展物业服务业”。2012年12月,国务院发布《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物业服务业发展的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根据2013年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发布的《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的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已拥有71000余家企业、612万从业人员,管理各类房屋面积145亿平方米,年营业收入超过3000亿元。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物业管理发展已初具规模,物业服务从商品房到保障性住房,从居住小区到办公、工业、商业、学校、医院以及交通、文化、体育等公共建筑,从单一类型物业到综合性物业,从市场化的物业服务到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后勤社会化的物业服务,物业管理已覆盖不动产管理的所有领域,物业服务品质显著提高,居民满意度稳步提升,市场机制初步形成,行业自律逐步规范。随着物业管理作用的不断显现和物业管理观念的渐人人心,我们已经从“要不要搞物业管理”的起步阶段,进入了“如何搞好物业管理”的初级阶段。
为保持干净整洁,使住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管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清扫保洁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赢得社会的尊重和承认。
(二)严格执行清扫保洁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按规定质量标准检查验收。
(1)每天清扫行车道路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扫绿化带、公共场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运垃圾一次。电梯间、楼梯每周擦抹两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边一次。
(5)每十天用药物喷杀蚊、蝇、虫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沟、绿化槽、排水、排污井等处。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一)完成规定清洁任务后,应在区内认真巡查保洁,制止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业主、住户提出预约上门卫生清洁服务或报告管道堵塞,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三)保洁员在当班时间发现不卫生现象时,应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过大,应向领导报告,组织保洁员进行清除。
(四)认真使用、保管各种清洁工具、机具,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损坏。有意损坏或丢失工具者,要照价赔偿。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旷工,请病、事假须得到上级批准。
(六)注意仪容仪表,上班时应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裤上岗。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晋升:。
(1)对搞好清扫保洁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八)违反劳动纪律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将按规定给予警告、停职直至开除的处理。
相信很多人见过物业的管理制度,都说无以规矩不成方圆,现在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有哪些,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2、环境卫生:公共环境卫生(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清运)。
3、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检查消防隐患和消防设施、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小区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和管理宣传工作。
4、物业管理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不包括户内小修费用及路灯和楼道灯费用。
(二)代收公用事业费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公司接受委托按统一定价代收上述费用,不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三)特约服务费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如:委托上门清洁服务、上门维修服务、上门保安服务、照看病人、老人、儿童服务、委托装潢监理服务等,收费由双方约定。
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1、合同的约定《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有偿的劳务合同,物业管理企业收取费用的基础是其提供的管理服务所付出的成本和劳务。
2、法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0__年1月1日发改委和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收费是一种服务收费,根据所提供的管理及服务的性质、内容等不同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
为了加强本小区的物业管理,规范小区停车秩序,保障小区内交通设施正常使用和车辆安全及道路畅通,经公司研究并报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决定从20__年元月1日起对进入小区的车辆收取场地占用费及停车服务费,具体规定及收费标准如下:
一、公司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提供场地及停车管理服务,凡进出小区的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并随卡发放车辆进出时间联系单,一车一卡,凭卡放行。
二、进入小区的车辆须服从当班保安人员指挥,驶停入不影响交通和业主正常使用的指定位置,禁止在小区停放3吨以上货车。
三、收费标准:
1、业主车辆收费标准:月票每辆每月60元,年票每辆每年600元。
2、外来车辆收费标准:月票每辆每月80元,年票每辆每年800元。
3、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累计时间在2小时以内不收费,2小时至12小时收费5元,12小时至24小时收费10元。超过24小时按此标准,每天(连续24小时)收费。
4、自行车停放,原则上不收取费用;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收费标准待小区内建好固定停车棚后另行制定。
5、本收费标准为20__年度标准。
五、本通知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
一、消防水泵房应当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保持室内清洁;。
四、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泵房和操作水泵房内设备,严禁擅自关停设备和阀门;。
六、建立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登记档案。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时,应当和物业部消防责任人协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的,应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消防水泵房操作规程。
一、消防水泵房值班人员使用消防水泵应按规定要求及时通知运行消防中心值班人员。
二、消防水泵房的消防水泵确定为自动启动和手动停止的运行方式。
三、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的自动(压力开关控制)启动过程:在消防泵房的配电消防水泵控制柜,把电源开关操作按钮打在自动位置;当消防水管网的压力低于0.75mpa时,消防泵房的消防泵会自动启动供水;低于0.55mpa时,消防泵房的另一台消防水泵启动供水,这时两台消防泵同时工作。
四、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的“停止”操作步骤: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联动控制柜上的选择开关上选择手动后,按下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的“停止”按钮,停止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工作,或在现场消防泵控制柜上按下“停止”按钮,停止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工作。
五、水泵房消防水泵手动控制操作步骤:在消防中心的消防联动控制柜上选择开关上选择“手动”;在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箱上,把电源开关操作手柄打在自动的位置;在消防中心的消防联动控制柜上按下消防泵“启动”按钮,启动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在消防中心的消防联动控制柜按下消防水泵“停止”按钮,停止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
六、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箱就地操作步骤:在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箱,把电源开关操作手柄打在手动的位置;在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箱上按下“启动”按钮,启动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在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箱上按下“停止”按钮,停止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
一、巡逻内容包括:
1、物业内部治安防范巡逻,确保物业正常经营秩序;。
2、物业内外设备(施)和维修改造工程的巡查,保证设备(施)安全完好,防止人为破坏。
二、巡逻方式及路线:
安全生产员实行每天三班倒巡逻制。每班由两名安全生产员按物业规定的巡逻路线、时间,从地下室到天面采取螺旋式往返步行方式逐层巡逻,经过巡更器时,须刷ic卡确认巡到时间。
三、安全生产员在巡逻中:
1、观察往来行人及其所携带物品,发现行迹可疑人员时,须即时通知安全监控员跟踪录像,同时报巡逻队长处理:
1)如可疑人员在公共区域,携带有攻击性物品且有作案倾向时,巡逻队长须带安全生产员及时上前制止,当场收缴物品,并连人带物送交公安机关查处。
2)如可疑人员进入营业区域,须即时联系营业部门总监(行政经理)或值班负责人跟踪监视,同时双方保持联络。如发现可疑人员携带有攻击性物品且证实有作案倾向时,营业部门须即时通知安全生产部,后者按1)款处理。
2、发现外来推销人员、闲杂人员及精神病患者、乞丐等,须拦截其禁止进入物业范围。
3、发现打架、斗殴、盗窃、抢劫、中毒等事件发生时,立即报告巡逻队长,并按本制度第八章"事件处理"执行。
4、发现物业内、外设备(施)(含在建工程、维修改造工程)被损坏时:
2)属人为损坏并当场抓获时,安全生产员将肇事者送交安全生产部办公室,值班负责人视情况书面报总经办处理。如肇事者逃逸,安全生产员须即时追捕。
7、夜班安全生产员还须检查商铺内是否有人员留宿。如有,须劝其离开。对劝告不听的,须报告巡逻队长。巡逻队长通知大厦管理处,并协助处理。
1、目的。
规范消防泵房的日常管理,确保泵房设备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消防泵房的日常管理。
3、职责。
3.1工程主管负责消防泵房日常管理工作的督导与检查。
3.2工程技工负责消防泵房的巡检和日常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消防泵房钥匙由工程部负责管理,交接班时做好钥匙交接。
4.2消防泵房内各设备开关、阀门、管线、单体设备标识清晰,管道颜色标识为红色,水流流向标识正确,处于维修过程中的相关设备应悬挂警示标识。设备管线阀门密封良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4.3消防泵房内至少应配备2具2公斤手提式abc火器和一只应急照明灯。灭火器压力正常,应急照明灯能保证随时启用。
4.4控制柜等重要设备上端如有排污管线,应在该设备上方设置喇叭口、挡板等防水设施。
4.5室内定期投放鼠药、放置粘鼠板,有效控制鼠害。
4.6工程技工应熟悉消防泵房设备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设备运行状态。非工程部人员,任何人不得触碰、操作室内任何设备。
4.8每周检查消防泵、喷淋泵以及供水管线,保证各类消防水泵能在任意时间随时启动;各阀门处于常开或常闭状态,标识清晰准确。止回阀、管线、泵体无泄漏。
4.9消防泵房地面及设备外表保持清洁无灰尘;室内物品排放整齐;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与管理无关的物品。
4.10消防泵房内严禁动火,如因工作需要,须经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批准,并做好消防措施。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一、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破坏公用绿地,不准攀爬摇晃树木及建筑小品、损坏花草树木等。
二、严禁践踏草坪或在草坪上放养家畜和宠物。
三、对花草树木要定期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并修理枯病枝、伤残枝等,更换已死苗木,按期浇水。
四、不得往绿地上扔废弃物和倾倒污水等,不得有树木及建筑小品上拴铁丝及绳索晾晒衣服、被褥等。
五、不准在绿地或绿地两侧设置营业摊床和以任何理由占用、改变绿地用途;不准因利用住宅开设食杂店而使绿地遭到损害,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经营者负责。
六、不准在绿化范围内通行、停泊车辆,堆放物品。
七、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
2025年《物业管理基本制度》(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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