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中国银行贷款合同(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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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2 03:37:02    小编:琉璃

实用中国银行贷款合同(汇总9篇)

小编:琉璃

如果合同出现争议,双方应该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如果无法解决可以考虑法律诉讼。合同的效力受法律保护,一旦签署就应当严格履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中国银行贷款合同篇一

申请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承包_________国(地区)_________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建设银行总行_________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对内发放贷款.双方除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二、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做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四、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百分之_________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百分之五十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六、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_________(单位)_________资金中清偿。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签订地点:

中国银行贷款合同篇二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2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8项目指_________公路。

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2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3项目资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4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4本合同项下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公路项目建设。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2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6.3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_________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_________还款日_________还款本金数额。

6.8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6.9.1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6.9.2。

6.9.3。

6.10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_________万元。

6、1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账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账户监管包括:

7.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2开立于_________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开立于_________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_________天的宽限期。

7.4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2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3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5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第十二条保险。

2、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_________险、_________险、_________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3.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7发生第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

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3.9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9.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4、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5、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5.1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6、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

贷款人: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附件。

附件一:_________承诺函。

为了使_________公路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工期完工,本_________承诺当工程成本超过原定计划资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资金不足时,本单位将以补充投资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项目所需的任何资金。

中国银行贷款合同篇三

借款单位: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贷款单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建筑流动资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行,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息为月息___‰,逾期还款的加计利息___%,挪用贷款的,对挪用部分加收罚息__%.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借款方的担保人是________,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___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19__年__月__日起,至19__年__月_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1份,副本__份,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

担保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中国银行贷款合同篇四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保证范围。

二、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二条保证期间。

第三条保证方式。

1.挂号信;

2.特快专递;

3.专人送达;

4.传真。

第五条声明与承诺。

保证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保证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资格,保证人有能力承担保证责任。

六、保证人应及时通知其因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或其他原因造成其全部或部分丧失承担保证责任能力的情形。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以下情况构成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作出虚假陈述或声明的;

2.保证人未按本保证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及时清偿借款人的债务;

4.因保证人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效的,保证人应在本合同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证人违约的,债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保证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第七条权利放弃。

一、在本合同项下,保证人应当全额支付保证范围内债务,不得提出抵消的主张。

第八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根据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予以解释或处理。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九条争议解决、法律适用与管辖。

1.向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保证合同及其修改、补充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借款人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银行贷款合同篇五

想要买车,但是因为资金短缺就需要向银行贷款。贷款也是需要签合同的哦,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中国银行贷款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同编号: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中国银行__________分(支)行。

特别提示。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贷款人将进行解释。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汽车消费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贷款用于购买__________汽车______辆;型号:______;颜色: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车辆号码:____________.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____%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利息从贷款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结息。借款期限在______年(含)以下的,前述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无论法定利率是否调整,均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______年以上的,前述贷款利率一年一定,于每一年度的贷款发放日根据当天的法定利率确定应执行的利率,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

第四条贷款期限为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或抵押登记后),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将贷款以转帐形式划入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开户行: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车辆。上述行为视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每月______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如放款日与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归还本息之和______元;。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首期归还本息之和______元,逐月递减;。

(三)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四)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______帐户,户名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果该帐户内资金不足偿还当期款项,贷款人可将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帐户内的资金与贷款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贷款人为上述扣收行为时,应通知借款人。

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______%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借款人以长城信用卡归还贷款本息发生透支,应立即无条件归还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贷款人有权按追偿信用卡透支款办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若银行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与汽车销售商就该车辆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且上述纠纷将会影响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本合同即告终止。如纠纷已妥善解决需要借款的,须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十条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经销商就该车辆有关质量、条件、权属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十一条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确认后即不可撤销。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部分,除计收正常利息外,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______‰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担保人发出《提前还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四)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七)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办理指定的机动车辆保险;。

(八)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九)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贷款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三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借贷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有关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担:____________.

抵押条款。

第十五条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车辆抵押给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

第十六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罚息、挪用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七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全部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八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正常有效行驶,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抵押人承担责任,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二十条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抵押人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得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的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设定抵押物需要到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与贷款人、保证人合作。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登记证书)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二十二条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情况,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须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应以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权益属贷款人。抵押期间,如汽车发生赔偿事故,贷款人有权根据事故性质及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将保险赔款付给借款人。汽车如发生部分损失的情况,保险赔偿金和损害赔偿金应全部用于维修汽车,借款人应负责将汽车修复至完全正常状态;如发生车辆全损或推定全损或全车被盗抢等保险事故,保险赔偿应首先用于一次性清偿贷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如保险赔偿尚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借款人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并且该项还款义务应于保险赔款获得之日起七日内履行完毕。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保证条款。

第二十五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十六条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罚息、挪用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十七条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债务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若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追索,而且仅需通知,贷款人即可将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的资金与担保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

第二十九条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第三十条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贷款人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第三人。保证人同意接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违约金等之和。

第三十一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一)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项所列人民法院起诉。

1.被告所在地;。

2.合同履行地;。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贷款人将协助借款人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退还借款人。

第三十六条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不依本合同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贷款人享有追索权。贷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三十七条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时,贷款人可以采用下述第______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一)通过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二)经司法机关裁决后进行强制执行。

第三十八条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向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登记、公证机构、各存档一份。

第四十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号。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_____市_____县签署: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中国银行_____分(支)行法定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即保证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鉴于:

2。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贷款金额: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月。

第四条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的首期款项;。

(3)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

在本合同发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时甲方毋须专门通知乙方。

第六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高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项。

第七条如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调整,如无另行约定,本合同其他约定不作改变,只限于调整每期还本付息金额。

第八条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逾期贷款。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供款方式由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种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供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2、于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条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乙方在贷款发放次月起逐月还款,供款总期数。每月还款日为20日(如遇国家规定节假日则顺延)。

第十一条乙方在贷款期限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贷款分户账面数字为准,首期及最后一期供款额应按实际贷款本金余额及用款天数作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乙方保证在每月的还本付息日之前,将每月供款额存入或划入第五十五条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还款账户,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扣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若因乙方账户余额不足,未能在规定日期还本付息,甲方将就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条如乙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

提前还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够的款项来源,经甲方同意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在部分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一万元的整倍数;部分提前还款只限于归还按还款计划从后算起的贷款本金,机时不能冲减即将到期的贷款本息。

第十五条乙方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书面向甲方得出申请。该申请书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第十六条提前还款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贷款期的同期利率执行。

第十七条提前还款时,乙方须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贷款抵押及相关约定。

第十八条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之房产及其全部权益设定抵押,作为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除继续向乙方追讨外,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俗成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从中优受偿。

第十九条抵押物基本情况如下:

楼宇名称、座别及房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购房总价:(小写)________元。

(大写)_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价值为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的购房总价。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权设定后,应将《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执管,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时止。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护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乙方对此有义务给予合作。

第二十四条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在三十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第二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立即处置抵押物:

(1)乙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非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同意承继本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或乙方的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愿意代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贷款;。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乙方及丙方应协助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或登记手续;在抵押期间内乙方已按期或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的撤销手续,并将已由甲方执管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还乙方。

抵押物保险。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以甲为第一受益人和财产险,投保金额应不低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120%,保险期限应不短于本合同第三条所定贷款期限。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连续不断的财产保险,保险单证原件由甲方执管。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和丙方追偿。

第二十九条当保险赔偿发生时,甲方有权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险赔偿金,并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乙方所欠甲方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或丙方追偿。

第三十条如发生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保险索赔事件时,乙方应在五天内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条上述投保的保险费及因保险索赔事件而发生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和其他义务。

第三十二条除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房产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财产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第三十三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或以转售、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理,也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该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乙方以继承或遗赠的方式处分抵押物的,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分割处理。

第三十四条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须满足: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需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订明:"出租人已将该房产抵押给中国银行,出租人未清偿中国银行到期的债务,中国银行发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迁出且租赁合同自发函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十五条如有或将有针对乙方的法律诉讼或仲裁发生,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包括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冻结、没收或强制性收购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当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发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条约定的债权转让行为时,乙方须同意解除原与房屋出卖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放弃对甲方转让债权的抗辨权。

第三十七条维护抵押物帮结构完整和对抵押物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按时缴交有关部门对抵押物征收的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等;协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对抵押物进行检查;在更改联络地址或电话号码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担保。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由丙方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还贷款本息或因乙方违约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甲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条保证期间,甲、乙双方调整还款计划,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条保证期间,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时,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将按期按质建成并合法交付使用。一旦发生违反该承诺的情况,丙方须从知悉或应当知悉这一情况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乙方,由此而产生对乙方合法权益的违约责任及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第四十二条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房地产证》,协助甲方以及购房人补办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正本交由甲方执管。

第四十三条丙方发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补充,股份的调整、转让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变动等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条丙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减少注册资本,涉及产权制度、经营制度、资产运用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进行。

第四十五条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贷监督、检查并承诺以充分的配合,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第四十六条上述担保是连续和有效的,其保证责任不因甲方给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权利而影响、修改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放弃;在乙方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变更时继续有效,并被视为丙方已重复作出。

第四十七条上述担保为不可撤销,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与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同等文件的影响,也不因乙方收入减少、失业、失踪、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实而可撤销或变更。

第四十八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项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选择,则视为选择第(2)项)。

(1)甲方取得并正式执管本合同工项下抵押物的《房地产证》及《他项权证》正本之日。

(2)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清偿之日。

(3)其他;。

合同债权的转让。

第四十九条甲方与乙方、丙方商定并同意: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债权和抵押权转让,转让价格为届时乙方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和;在债权转让时,乙方、丙方自动放弃抗辨权。

第五十条在甲方发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债权转让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该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第五十一条乙方与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该债权转让的价款后,将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原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关的问题。

第五十二条上述债权转让的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条所约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可撤销。

费用。

第五十三条因订立本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契税、律师费、公证费、保险费、抵押登记/备案/撤销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四条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仲裁、诉讼等到法律等程序催收而产生的执行费、律师费用、或依法处置抵押物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授权。

第五十五条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名下在甲方处开立的账号为的存款账户内扣收并用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该账户上直接划收乙方应付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第五十六条乙方授权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以支付购房价款的名义直接付至房产出卖人在甲方处开立的、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怅户。

第五十七条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机构办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记备案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等文件。

第五十八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上述授权委托及的关承诺不可撤销。上述授权委托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完全履行完毕之日止。

违约及处理。

第五十九条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和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取得贷款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守约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视违约情节轻重,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1)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2)停止守约方合同义务的履行,包括停止发放贷款;。

(3)经守约方催告,违约方在限期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使守约方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或承让债权、处分抵押物、申请强制执行及提起诉讼等任何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第六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则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迟延天数及约定贷款利率上浮20%计算违约金予乙方。

其他约定。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六十二条当乙方清偿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退回《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以及抵押物保险单。

第六十三条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或担保义务,愿意直接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方可据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或丙方的财产。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签字、盖章并办理公证、抵押备案/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证处、产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下列文件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贷款申请表;。

(2)借款借据;。

(3)抵押物保险单正本;。

(4)《商品房预售合同》/抵押备案证明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

以上合同的约定,特别是对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的合同条款,乙方和丙方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这些约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确其权利义务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的。

甲方(公章):乙方: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年月日。

中国银行贷款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甲方为承包_________国(地区)_________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建设银行总行_________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对内发放贷款。双方除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二、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做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四、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百分之_________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百分之五十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六、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_________(单位)_________资金中清偿。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中国银行贷款合同篇七

年满18岁;提供外国学校(中学、大学不限)发出的《录取通知书》;有外国学校开出的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的证明材料。原则上留学贷款提供的是所需学杂费用(包括出国路费),并不包括生活费用,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学杂费总额的80%。

最主要的抵押品是房产证、大额存单、有价证券等,如提供的是房产证,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产价值的70%;如果是大额存单、有价证券等,贷款额度不超过其价值的80%,多押多贷,但一般不超过50万元。

具体操作上的`困难在于房产评估、去房管局作抵押登记等方面的手续长了些。如果房产是全新的,我们以其市场成交价为标准来作抵押,手续就简便多了;即使房产是旧的,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一月之内整个手续也应可办妥。

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法定利率调整与否,合同利率不变;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并且随着利率的调整而调整。举例来说,按年利率6.03%计算,贷款期限假定为5年,贷款总额为30万时,每月需供款5804元;贷款总额为20万时,月供380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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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贷款合同篇八

颁布时间:1990-2-28发文单位:中国农业银行。

第一章总则。

本通则。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还的基本原则。

展的作用。

第五条坚持贷款自主经营,并承担贷款的经济责任。

第六条贷款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贷款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贷款的安全性、周转性。

第七条贷款是农业银行的基本业务,信贷管理实行各级行长负责制。

第二章贷款范围、对象、条件。

贷款的产业、产品序列,并依此管理贷款投向。

一、农业贷款。重点支持农业生产,支持提高农业资源开发和农业技术改造,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二、工业贷款。重点支持发展农副产品和当地原材料的加工,支持农用工业、能源和出口创汇产品的生产。

三、商业贷款。重点支持农副产品收购和农村农业生产资料与日用工业品的供应。

第九条办理下列对象的贷款:

一、全民所有制的农业、工业和商业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的农业、工业和商业企业;

三、联营企业;

四、农村承包经营户;

五、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经营户和私营企业;

六、外资及中外合资企业;

七、农村信用合作社;

八、其他符合贷款条件的经济组织和实行企业经营的事业单位。

第十条申请借款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二、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三、借款确有经济效益,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四、有符合抵押、担保贷款条件的抵押物、担保人,以及应参加的财产保险;

五、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经营户、私营企业,都要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筹建许可证;农业、工业、商业企业,都要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帐户,并向开户银行报送经营计划和财务报表;各种贷款对象,都要接受银行的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第十一条贷款发放条件。除符合第十条规定的条件外,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提供了借款用途计划,借款用途符合规定,有适用,适销的物资;

二、签订了符合法律要求的借款合同(包括借款契约,下同);

四、不合理占用的贷款得到纠正,或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

五、自有资金低于规定比例的得到了补充。或落实了切实可行的补充计划。

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贷款项目完成了开工前期准备工作;

二、在开户行存入了规定比例的贷款资金;

三、贷款项目经有权单位批准下达了开工通知;

四、签订了符合法律要求的借款合同;

五、落实了项目竣工投产所需的自有流动资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违背或降低条件发放贷款。

第三章贷款种类、期限、方式、利率。

第十二条贷款分为本币贷款和外汇贷款两类。

一、本币贷款分为下列五种:

(一)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解决生产和经营中流动资金合理需要的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按合理生产、经营周期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固定资产贷款。按生产建设项目性质分为技术改造贷款和基本建设贷款:

项目生产设备和必要的配套土建工程的贷款。

技术改造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

基本建设贷款。企业购置新建、改扩建生产建设项目的设备及部分建筑材料的贷款。

基本建设贷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最长不超过八年。

理。

金。

贴现期限根据票面交易期限合理确定,一般不超过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九个月。

(五)委托贷款。农业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要求,而代理发放的贷款。

外币资金不足的需要。

第十三条贷款方式。分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三种。

借款抵押物拥有处置权,并优先受偿。

二、担保贷款方式。借款人采取第三方担保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贷款担保人要符合法定条件,借款人不履行债务,银行有权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

限短等风险性小的借款人办理信用贷款。

以上三种贷款方式,一个借款人,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十四条贷款利息。执行国家利率政策,并按规定及时计收利息。

一、实行差别贷款利率,固定资产贷款利率高于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期限长的贷款利率高于期限短的贷款利率,风险大的贷款利率高于风险较小的贷款利率。

率上浮动。

三、对借款人按规定计收利息。贷款贴息,坚持谁决定,谁贴息的原则。除国家专项核准者外,其他贷款利息的贴补办法,一般由利息贴补单位直接补偿给借款者。

第四章贷款基本程序。

第十五条办理贷款必须遵循以下基本程序:

申请,并附有关资料。

二、贷款审查。开户银行受理借款申请后,对借款进行可行性全面审查。审查人员要签注审查意见。

办理贷款审批手续。

款合同。

五、贷款发放。根据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和生产经营、建设的合理资金需要,办理借贷手续。

六、建立贷款登记簿。基层营业单位在贷款业务发生后,应逐户建立贷款登记簿,记载、反映贷款发放、收回的日期、数额,遇有占用形态变化时,应及时调整。

七、建立贷款档案。档案按借款人分别设立。档案要记载借款人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贷款发放、信用制载、贷款检查及经济活动分析等情况。

策和违约行为要及时纠正处理。

查同意后,按照新约定的期限收回。

况予以处理。

十一、经济活动分析。经营贷款业务要注重经济活动分析,掌握信贷资金运用状况和影响信贷资金运转的因素,研究改善管理的任务目标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政策与措施。

十二、总结报告。要经常地或定期地总结贷款管理工作经验,并向上级报告。实行项目管理的贷款,要在项目建成和收回全部固定资产贷款后按项目分别进行竣工总结和项目总结。

第五章贷款管理基本方式。

政策和生产、建设的需要,要与信贷资金衔接。

第十七条合同管理。

双方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依法管理。

二、借款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程序,明确借贷双方权利义务,手续完备,依法成立。容易引起纠纷的合同,要办理公证。

三、依法业经收回的贷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追索。

第十八条期限管理。

一、借贷双方要根据第十二条规定的各种贷款的基本期限,商定合理的具体还款日期。

二、借款延期归还只限一次,延还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

三、按期收回贷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止银行收回贷款。

第十九条信用等级管理。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按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管理。

一、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条件,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计划、市场需要;资金信用,即按信贷政策、制度运用信贷资金及企业债务清偿能力;经营管理,即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的状况。

二、对借款人,每年按照信用等级标准的内容,以科学公平的分析方法,评定一次信用等级。

三、区别不同信用等级,实行不同的贷款管理政策。

化管理。

结合的目标管理。

一、实行以最佳效益目标为中心的目标管理。

(一)最佳效益目标,主要指贷款使用有最佳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信贷资金使用效益;

(二)适度规模目标,主要指贷款投放量要适度,促进生产、经营、建设稳定发展;

(三)合理结构目标,主要指贷款投向符合国家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和地区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信贷资金占用形态正常。

二、各级行要根据经济发展计划、国家信贷计划、信贷资金力量和各地资源、市场、技术等条件,制定短期、中期信贷计划,以促进当地经济稳定发展。

第二十二条限额管理。合理确定借款人的贷款限额。

一、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限额,按照不同产业、生产经营合理资金需要和贷款安全保障、信贷资金力量确定。工商企业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定额资产或库存商品及其包装物总额的70%;农业生产企业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一个生产周期产品销售收入的40%至60%。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一个生产周期产品销售收入的50%。

不得超过50%。

第六章贷款监督。

第二十三条对借款人实行信贷监督。主要监督下列内容:

一、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国家计划;

二、执行借款合同;

三、遵守信贷政策和规章。

对违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依据情况给予下列贷款制裁:

一、加息或罚息;

二、停止新贷款;

三、扣收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

对一个借款人可同时适用两种以上的贷款制裁。

第二十四条贷款内部监督。主要监督下列内容:

一、执行国家经济和金融的方针、政策和计划;

三、贷款的经济效益,安全保障和周转运用。

贷款内部监督的主要方式:

一、行长和上级行贷款管理机构,对下级行、基层营业单位和贷款管理人员的贷款管理进行监督。同时,下级行、基层营业单位和贷款管理人员,对上级行和贷款管理机构的贷款决策进行监督。

二、实行贷款全面稽核审计制度。

三、实行贷款公开制度。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贷款的方针、政策、管理规章和贷款投向、投量、经济效益。主要是公开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贷款。主要农产品收购贷款和军工生产贷款不得公开。

第二十五条实行贷款管理岗位责任制。

处长(含科、股长,下同)。

二、明确规定各级行长、处长、贷款管理人员的贷款管理岗位责任制的权限、责任和任务。

三、贷款管理人员调离工作,要认真办理贷款业务接交手续。

四、实行责任效果与奖惩挂钩。对尽职尽责和效果好的单位和人员,要给予表扬奖励;对违章、失职、违纪等行为和给贷款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人员,要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确认责任效果要实事求是。确系由于客观原因而不是工作失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包括贷款呆滞、贷款呆帐等,不确认责任行为,不追究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

一、贷款发放的审批范围,包括第十二条所列各项贷款。

二、审批贷款的限额,一般依据一个借款人或一个建设项目的贷款最高余额确定,贷款呆帐依据一笔贷款数额确定。在某种情况下,可视需要对一个借款人的某种性质贷款确定审批权限。

四、合理确定各级行审批贷款的权限。明确申报行及其贷款管理机构与有关贷款管理人员应负事实和组织实施的责任,审批行及其贷款管理机构与有关管理人员负决策和检查考核的责任。

五、各级行都要建立贷款批审组织,在权限内实行集体审查,主管负责人审定。

按农业、工业、商业贷款归口管理。

第二十八条各级行的贷款管理机构,是在行长领导下主管贷款管理的职能机构,履行下列基本职能: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贷款基本规章,提出贷款管理办法、制度,并组织实施;

执行;

三、按照权限审批贷款和贷款项目;

金;

六、检查贷款管理情况,总结交流贷款管理经验。

第二十九条根据贷款管理的需要,配备素质相适应的贷款管理人员。贷款管理人员的基本条件:

二、懂得信贷基本原理和贷款方针、政策,熟悉贷款规章;

三、掌握有关专业的生产经营和建设的管理知识;

四、秉公办事,廉洁奉公;

五、有一定的文字、综合、分析能力。

各级贷款管理机构的领导干部,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一定的贷款管理实践经验。

第三十条根据贷款管理的需要,确定不同层次贷款管理人员的职责。贷款管理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和金融的方针、政策和贷款管理规章;

二、根据确定的贷款计划,办理贷款发放、收回;

三、建议或在权限范围内决定对借款人的贷款,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对借款人实行贷款监督;

五、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全民所有制贷款企业流动资金,协助有关部门管理集体所有制企业流动资金。

理专职人员应占全行职工总人数的20%以上。

理人员。

目。

三、无专职贷款管理人员的基层营业单位,无权审批贷款,并停止扩大贷款规模或压缩原有贷款规模,停止审批固定资产贷款项目。

第三十二条贷款管理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试行等级管理。

一、对贷款管理人员试行等级制。贷款管理人员等级要根据条件,逐级严格考核评定报上级审查核定,并发给相应等级的证书。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依据本通则,制定各种贷款管理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可以根据本《通则》和总行制定的各种贷款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本通则适用于农村信用合作社。

第三十五条本通则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有抵触的,以本通则为准。

中国银行贷款合同篇九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抵押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__________依据________年________字________号借款合同向债务人__________所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如借款合同双方依据合同规定的条件减少贷款额,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则以借款合同项下实际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准。

二、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三、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选择1.如果登记机关认可合同的规定]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被担保债务偿清为止。

[选择2.如果登记机关坚持登记确切的抵押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主合同到期之日起经过一定期间)。

一、抵押财产净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有关情况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二、如果抵押财产中包括法律限制流通的财产,抵押人有义务在抵押财产清单中注明。

三、在抵押有效期内,无论任何原因导致上述抵押物账面净值总额减少至不足以担保全部抵押债权时,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五、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财产灭失或价值明显减少,抵押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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