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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书随笔篇一
培根随笔可以看出培根知识的丰富,思辨能力强。那大家的读书心得有哪些?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培根随笔读书随笔,一起来看看。
细细品味一下,培根的文章蕴藏着很深的哲理。就拿培根的《论美》来讲,他以这篇文章阐述了“美德比美貌更重要”的道理。这篇文章着墨不多,却十分精彩,说理透彻,语言优美,让人真正理解了美的内涵。
如果你再稍稍注意一下,就不难发现,培根还在书中举了大量历史上的经典范例,神话中的优秀故事,以及名人名言来证明自己的理论。不仅如此,你还会在他的书中找到很多帝王、名人的名字以及有关他们的故事,让人感到培根几乎对历代帝王了如指掌。像“假使他不曾成为帝王,大家或许会相信他有雄才大略,有能力治理国家”这句塔西佗批评卡尔巴的话;《圣经》中的“天父使太阳照好人,也同样照给坏人。降雨给行善的,也给作恶的。”;西塞罗的评论“只爱自己却不知怎样爱别人者终会引火而自焚”也都名列其中。至于古代帝王及名人的名字就更是数不胜数了,如奥古斯都、菲斯帕斯、腓力普王、爱德华四世等等。我很难想象,培根在那个没有高科技,只有书籍的年代是怎样记住这么多东西的。也许他费了很大劲记住;也许,他有一个自己的记录本,专门记录这些知识。总之,他一定下了苦功夫,才练就了这个自己。
培根,一个传奇人物,他以书的形式给后人留下了宝贵财富,给人以震撼与知识,也同样洗涤了人们的心灵。
在《培根随笔集》这本书语言简洁,短短的一小篇就可以让人受益匪浅,最适合我这种不喜欢读长篇大论而又想得到多点东西的人看了。虽然只是:“论”“说”“谈”但是,我读起来却觉得有好多地方都不懂啊!可能因为写的都是人生的哲学。所以要很高的悟性吧!但是我还是觉得无论是什么时候都可以读这本书。因为《培根随笔集》深受各国读者欢迎,据说有不少人的性格曾受到这本书的熏陶。即使在多元化的社会生活中,自己没有钱,没有权,只要有文化,有能力,有健康,遭点厄运也无妨。因为厄运当中也蕴含着一份让人亢奋的幸福啊!培根的话语既使人们开阔了眼界,也能使人们顿悟。
我挑一篇来说吧!“谈读书”这篇讲的是读书有三个用处:一为怡神旷心,二为增趣添雅,三为长才益智。又说了有些书可以前尝辄止,有些可以囫囵吞枣,但是少量书则须细细品尝,慢慢消化。读史书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透,数学使人精细,物理使人深沉精细,伦理使人庄重,逻辑推理使人善辩,正如古人所说的学皆成性!不仅如此,连心智的各种障碍都可以解开。身体健康之百病皆有相宜的调养运动。
我觉得这本书就是要细细品尝,慢慢消化的茶。要读透了才能知道,其中的道理,要喝到最后了,才可以尝到甜头。虽然这只是一本随笔集!但是好比一本史书、诗、数学、物理、伦理、逻辑推理般让你明智、灵透、精细、精细、庄重、善辩。
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但我却不!!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
不过,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傲慢与偏见读书随笔篇二
有时候我陷入到一种奇怪的循环里,睡得晚,醒得晚,中午才起,没有出门,一天混混沌沌,坐在很满很满,再多一个学期就完全放不下东西的宿舍里,不知今夕何夕,好像今天跟昨天没有区别,今年跟去年没有区别,一样狼狈地被时间追赶,又用一种很蠢的方式表达对时间的不满和漠视。
从前我觉得,我那样狼狈,大概是因为所有事情只有一次,我没有做好准备,只有一个个死线等我,焦虑的我眼里没有未来,也没有生活,人生的坐标里,一切晦暗不明,只剩下一个个死线是亮的,是红色的警示,而我紧张又神经质地,眼巴巴又有点夸张地望着每一个死线,嘴里说着不要啊,怎么这么快,我还没有准备好。然而永远都没准备好。
我一直以为我狼狈的原因是因为没有重来的机会,因此当我人生第一次,自己主动选择了退一步,而不是按日期毕业,工作,被推着走,我以为一切会不一样。虽然当时是身体不允许,不得已而为之,但从来没有后退过的我,居然第一次作主,顶着爸妈、导师、系里和学校老师的.不理解,说,不,我不要走了。一步也不走了。我走不动了。不然会死。
那时候我以为再来一年一切会不一样。我错了。
原来人永远不会准备好。原来我一直都这样狼狈。原来是我把所有这些放大,放大,我夸张了自己的状态和情绪。但最终,一年一年并没有什么不同。
今年和去年有什么不同呢?去年和前年有什么不同呢?还是从那一年起,我的世界里,时间的序列都不存在了?你看,我还是这样耿耿于怀,还是这样急于给自己的状态和情绪下定义。事实证明什么呢?绝对的自由和严酷的规约一样不好,后现代比现代还要不好。时间无涯的荒野里,人活着也只不过是活着罢了。已经失去意义了。而人生是需要意义的,这是康德都明白的道理啊。
我反反复复地表达这样的感受。我珍视甚至过度检视每一点小情绪。我破罐破摔,耍无赖,装丧,卖惨,我被生活困扰也被自己困扰。我试着偶尔有一点不同,比如给波斯菊分盆,把碗莲放到桶里,把盆盆罐罐放在阳光下,我不停给花儿浇水,跟随阳光挪动盆盆罐罐的位置。即使是这时,即使是现在,即使在做那些努力时,我仍是自我沉溺的,自我感动自我悲情自怨自艾的。我太关注自己,我以为我已经不是个文青,但真遗憾,我的这些反馈还是文青式的。以至于我一想到这个,简直要有冷汗。
这么多年我努力地警醒疗救自己,却仍没有逃脱这个奇怪的圈子。
于是我试着跳出来看自己。而不是永远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陷入到一种无解的死循环中——我是不好的,我不够努力,别人爱我有什么用,我不爱自己。多么傲慢,哪怕这种傲慢有真诚在,也还是一种最大的傲慢和偏见。“所有一切都控制不了我的思维”,我用这种无聊的方式跟世界对抗。我真诚地不快乐,真诚地不爱自己,也真诚地求索、焦虑和崩溃。甚至在崩溃之后,我还用这样的方式真诚地疗救自己。我太容易被自己感动了。陷入到一种可耻的,我一直在警醒却始终都在的傲慢和自我悲情中。
那是我最讨厌的方式,但我居然一直在这样做,从来都没变过。
于是我跳出来看到自己的幸运,跳出来看来自己的夸大和夸张,跳出来看到所有狼狈处实际有多么幸运——我一直是幸运的,不是吗。即使是现在,我也还是幸运的。上天待我不薄。我只是陷入自我沉溺了。
于是我想到自己该说的什么,去做,去熬夜,去求助,去完成一份格式完好的论文发出去,去实习,抱着公文包赶早班的地铁,路上看书,上班干活,收拾书和衣服,处理体积巨大的行李,修改论文,去健身房,跑步和力量练习。而不是自我悲情,自我沉溺。
连夜里这些呓语,也是多余。
我希望我是个诚实的人,我痛恨虚伪,但人生不只有沉溺,不应该是喋喋不休。人生应该有节制,节制才通向自由。
傲慢与偏见读书随笔篇三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可以让充实、快乐;读书,可以让我们远离贫乏和平庸;读书,可以让我们积极、自信、向上。读书,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生快事,莫如读书。它能让我们知天地、晓人生。它能让我们陶冶性情,不以物喜,不以物悲。书是我们精神的巢穴,生命的源泉。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并善于从书中汲取营养。从阅读中养成爱好读书的习惯,体会读书的乐趣,学习和掌握一些读书的方法,这不是人生的第一大快事吗?关于读书,我有如下一些体会与认识,如有不当之处,敬请各位给予批评指正。
记得很小的时候,家里唯一的电器就是一台破旧不堪的收音机,每天晚上唯一的爱好就是抱着这台收音机,听评书,往往都是伴随着评书声入梦。印象中最深刻的是每次听到“且听下回分解”时,往往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惆怅。评书中的很多词语到现在依然记忆犹新,像“第一斧“劈脑袋”第二斧“小鬼剔牙”第三斧“掏耳朵”,还有半斧子就是“捎带脚儿”……威力无比呀!那叫利害,行如风、急似电,躲不开就得给劈上,有不少的好汉就吃过老程的亏,连李元霸也吃过此亏,可见这三斧子有多厉害了,不过可有一样,三斧子过后,老程就不行啦……”在评书声中慢慢的步入了高中,大学。
进入大学后,选择了英语专业,从此远离了文学,远离了那悠悠书香,那曾经的《岳飞传》《隋唐演义》《三侠五义》以及“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但是,深受这些书的熏陶,很多时候耐不住寂寞,便抖开笔墨纸砚,自以为是天下饱读诗书的学士,把的滔滔不绝记录下来,寄望一家又一家的杂志社,结果,很多时候都是石沉大海。曾经的豪情壮志瞬间变成了万念俱灰……在经历过一次次的挫折后,自己的一篇叙事散文《心愿》获得泰安师专第二届雨花杯征文大赛特等奖,把我的文学激情梦又重新燃烧了起来。此后,虽然自己学的是英语专业,但是始终坚持读书,看书,写心得体会。
去年暑假参加网络研修,自己所写的八篇文章全部被推荐为优秀作业。后来我加入了属于教师的博客群体,教育1加1网络教研博客,在里面感受来自教育界精英的学术交流氛围,他们大部分都是名校的校长,以及各地的一些名师,他们的许多教育思想让我大开眼界。他们的宝贵优点之一就是多读书,博采众长。厚积始能薄发,作为一名教师,只有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才能收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功效,才能视野开阔,写出有创见、有份量、有水平的文章。古今中外,大凡成就卓著的学者,都是阅读十分广博、理论功底极其深厚的人。只读自己专业书籍的人,很难成为一个真正的大家。学高方能为师,一个知识渊博、治学严谨、人品高尚的老师,肯定是一位受学生欢迎的老师,同时也是一位让学生终身受益的老师。“为学之道,莫先于穷理;穷理之要,必先于读书”。老师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必须要有一桶水,甚至一缸水。只有这样,讲起课来才能够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作为教师,必须要多读书、终身读书,要用自己的知识与智慧去引领学生、启迪学生,要想方设法以自身的学养与人格魅力让学生爱上你的课堂。
恍惚间,从教十几年,每天忙于工作,很多时候,教育学生要读书,可是不能原谅的是当我们忙于觥筹交错之时,是否可曾想到今天我读书了吗?身教胜于言教,一个连书都不读的老师你可曾否想到你的学生是如何看待你呢?当你站在讲台上突然被某一个知识点迷惑的时候,我的老师,你可曾想到你今天读书了吗?作为教师,我们要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学生,与学生一起营造一种浓郁的校园读书氛围,让浓浓的书香在校园里的每一个角落飘散。“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以此次读书活动为契机,多读书,读好书,在浩淼的书海中尽情体味读书的无穷乐趣。
傲慢与偏见读书随笔篇四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以日常生活为素材来展开。读者读傲慢与偏见,都有哪些读书心得呢?来看看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傲慢与偏见读书随笔,希望你喜欢。
读了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让我知道了原来在遥远的欧洲不仅有罗密欧与朱丽叶那样悲壮的爱情,像莎翁那样的古典哥特式的美,原来也有市井家,回归生活的美。简单,精致,如同“两寸牙雕”,却窥视出了整个社会。
弗兰克奥康纳说:“我认为简。奥斯汀是英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技巧局将一样,她在文学方面炉火纯青,就像莫扎特在音乐方面的完美无缺一样。”《傲慢与偏见》的语言如同掠过竹林的风,带给我竹林般的清凉,泉水般的清澈,让人可以随时随地的沉浸其中。那细腻的语言,缜密的思维,为我拉开了英国田园风光的帷幕,不经意间勾勒出了一个浪漫纯美的童话,却又那么的贴近生活。
这是一部描写爱情与婚姻的小说。小说围绕班奈特太太如何把五个女儿嫁出去的主题展开。书中一共写了四队青年男女的结合,作者一一加以比较,批判,爱憎分明的阐述了自己的爱情与婚姻观。富有傲慢的达西和睿智具有反叛精神的伊丽莎白,温柔体贴的简和有权有势的宾利,以及莉迪亚和威克姆,夏洛蒂与柯林斯。
贝内特夫妇五个女儿待字闺中,没有子嗣,依照当时的法律,他们死后家产须由远房内侄柯林斯继承,因此把五个女儿嫁到有钱人家,成了贝内特太太最大的心愿。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了整个故事的架构。虽然作者在作品中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但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的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其实小说中的班奈特太太是当时社会大多数人的缩影,爱情对她们来说是不可靠的奢侈品,她们只看重物质,看重权势。所以当富有单身的宾利来到内瑟菲尔德庄园,便成了众人注目的焦点和谈论的话题,以及小说中对军官们到来,小镇人民细微的表情和言语的描写,将当时社会风气展现的淋漓尽致。
然而作者奥斯汀是一个具有批判精神的女性,于是她塑造了一个追求纯粹的爱情,多少有些藐视权贵的伊丽莎白。虽然小说写于19世纪初叶,但是她所阐述的爱情观与婚姻观放在当下中国却也依旧是那么热点的问题。看到社会中充斥着的拜金主义,炫富事件,小三,包养等心中竟升起一种荒凉,但这也并非真爱的缺失,而是社会问题。我个人认为这种狂热的拜金主义是因为社会制度的不够完善,本来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对金的崇拜,对物质的追求是很正常的事,然而在中国却显得有些病态了,因为在中国没钱你便无法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在“生存”这把悬于头顶的大刀压迫下,拜金现象自然变得严重,人间的真善美也在死亡的威胁下大大贬值。而在国外,特别是欧洲,因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哪怕你没钱,你还可以生存,所以在国外对艺术,对学术的追求热情远高于中国,同样在那样一个安逸的社会里,爱情观也让现代中国青年向往。
在我看来婚姻的奠基本来就应该是爱情,如同伊丽莎白所追求的一样。面包与玫瑰的选择,若二者不可得兼,取玫瑰而舍面包也。这种选择或许是因为我还没有面临生活的压力,但是追求爱,追求美的确是发自内心的呼吁。
但这只是个人的做出的选择罢了,在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基本假设那便是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而资源是有限的,所以人们总是在不停的面临选择,而我只是出于个人偏好更侧重精神,愿意承受更大的机会成本而已。同样,有些人更侧重于物质,这只是一个选择,没有对错可言。然人毕竟是社会性动物,当大部分人做出了同样的选择,那这个选择便成了一种风气,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习俗。之所以将题目设为“两寸牙雕”,不仅是因为《傲慢与偏见》的精巧细致,更是因为通过这个“牙雕”窥见了当时的风气,抛开爱情不谈,还有其他的一些感慨。
首先让我感慨的是当时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因为整个故事的构架便是在依据当时法律贝内特夫妇死后财产由远房内侄继承这个源动力的作用下进行的,可见当时法治发展的水平。
其次是平等,“傲慢与偏见”这个书名便是在平等的观念下产生的,达西因为在交际舞会上不肯与他人跳舞,让伊丽莎白认为他十分傲慢,以至于产生了偏见。要认识和结交朋友都必须与他人一同跳舞,随时更改舞伴,尽兴而为,虽然这个平等具有局限性,但这些应该便是现在欧洲国家自由,平等,法治等观念的雏形。这些从两寸牙雕中观察出的细末,让我回眼中国的当下,期待能发现更多的进步雏形。
傲慢与偏见,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简·奥斯汀是英国女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奥斯汀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汀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形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1820xx年出版的《理智与情感》是她的处女作,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花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
《傲慢与偏见》并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描绘的都是生活琐事,平淡的故事中我看到了作者的别具匠心,大量形容词的运用是为人物形象做了铺垫,极其夸张的表现正是人物性格的体现,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
《傲慢与偏见》原名《最初的印象》,是奥斯丁的代表作,通过婚姻问题的描写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故事围绕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大事展开。从伦敦新搬来的单身汉阔少宾利先生爱上了温柔美貌的大女儿简,他的朋友达西则倾情于二女儿伊丽莎白。由于她听信了年轻军官韦恩的谗言而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致使这桩婚姻进行的十分缓慢。经过一连串有趣的周折后,误会终于得以消除。达西克服了傲气,伊丽莎白也克服了对他的偏见,最后两人终成眷属。与此同时,作品还涉及了另外两对青年男女的结合过程,即已是27岁的夏洛特出于寻找归宿找个可以依靠的有钱人遂于柯林斯结婚,莉迪亚一贯轻浮,与韦恩私奔后,经达西搭救而苟合成婚。奥斯丁正是通过对不同婚姻的描写表达自己对建立在互相理解和真诚爱情基础上的婚姻的赞扬和对以门第财产和情欲为基础的爱情的讽刺。在一定程度上,这部小说也反映了当时英国妇女争取婚姻自主的愿望与理想。
作者在本文中塑造了各种人物对婚姻的不同对待,有姐姐简的一波三折,有妹妹的一味追求外表金钱和地位,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无爱婚姻悲剧,他们虽然说都是对伊丽莎白和达西婚姻的陪衬但是足以看出作者想要表达出自己内心的爱情婚姻观,以及对社会风气的批判。
在批判的同时,作者也褒扬着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姻。他们不顾地位差异,尽管一波三折,但是最终的美满结局就是作者所赞扬的。作者呼吁着女性们要有自己的主见,放远眼见,这样才能去主宰自己的一切,才能促成自己美满的生活。在女性不受公平待遇的社会,他的这种呼吁是难能可贵的。
当然,我不否认书中的浪漫唯美让自己爱上飘飘欲醉的感觉,也不否认作者高超的笔法,刻画出栩栩如生的人、事和物,这些都是对读者的吸引力,吸引力成了诱惑,兴趣油然而生。我喜欢国外的著作,我也坚信被几代人追捧的作品绝对有其值得深究、值得借鉴、值得反思的地方。但由于语言的不精,只能阅读译本,这多少有些遗憾,毕竟没有一个译者能将原著中的精神表现的淋漓尽致。
《傲慢与偏见》一听名字,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抓不住头绪,这讲的什么?心中毫无概念,待读了前言后才明白这本书主要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出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风土人情。以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事为主线,突出表现了当时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开文第一句话倒是风趣幽默的多,让人不禁莞尔。
伊丽莎白—理智,幽默,俏皮。我最欣赏的是她的理智,理智聪明的女人不多见,理智的可爱的女人更不多见。开始达西的傲慢让她不悦,魏克翰的颠倒黑白让她对达西更加厌恶。所以,她果断的拒绝了他的求婚。达西,上流社会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少爷,英俊的外表,理所当然是女性心中的白马王子,然而,她有自己的原则,她的婚姻必须建立在爱情之上。身份,地位,金钱~当然,结婚不考虑这些因素无疑又是愚蠢的。理智的选择,婚姻少了爱情那么就不完美,更不会幸福。将婚姻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无疑聪慧的选择。后来,伊丽莎白通过达西的留信才明白一切都是误会。达西才是真正的受害者,魏克翰其实是外善内恶之人。伊丽莎白为自己的愚蠢自责后悔,对达西也有了改观。尤其是达西第二年夏天回来后待人接物均彬彬有礼。她的偏见彻底消除了,也渐渐对达西有了情意。
作为不同阶级的人,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结合遭到阻碍。对达西姨母嘉苔琳的讽刺之言,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段反驳的话:嘉苔琳夫人,你这种异想天开的要求真是不尽情理,你说的许多话又是浅薄无聊。要是你以为你这些话能够说的我屈服,那你未免太看错人了。你姨侄会让你把他的事干涉到什么程度,我不知道,可是你无论如何没有权利干涉我的事。因此,我请你不要再为这件事勉强我了。好个理智又犀利的女人,读到这时,我不禁为她拍手称快了。
达西,怎么说?开始的傲慢态度确实让人很不爽。不过,如夏禄蒂所言:他虽然骄傲,可不像一般人的骄傲那样使我生气。因为他的骄傲还说的过去。这么优秀的一个青年,门第又好,又有钱样样都比人家强,也难怪他要自以为了不起,照我的说法,他有权利骄傲。而且通过后面的内容介绍,我接受了达西的傲慢,再如书中曼丽所言:虚荣和骄傲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尽管字面上常常当作同义词用,一个人可以骄傲而不虚荣。骄傲多半不外乎我们对我们自己的评价,虚荣却牵涉到我们希望别人对我们的看法。达西的傲慢中有自信以及不善言谈,而让人多少有些放大化的曲解。正如伊丽莎白之言:要是他没有触犯我的骄傲,我也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骄傲,当你把别人的骄傲拿到台面上来讲时,尤其这个人本身也有引起注意的本钱,无疑也加重了外界对这种观念的肯定。所以,身世极好的达西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自然他的骄傲便成了人们口中的傲慢,也更扩大化了。
我本人很喜欢达西,达西的善良、大度均是我所欣赏的。对于破坏其妹名节,侵占其财产的魏克翰。他没有大肆张扬,而且还主动促成了他和迪莉娅的婚事,替他还赌债,为他找工作。震撼的同时,我为伊丽莎白感到幸福,多么完美的情人,尤其是在遭拒婚时,达西却放下男性尊严继续追爱。达西的隐忍、绅士风度以及始终如一的真爱,竟让我为他感到有些心酸。
魏克翰,不得不说,一个很好的讽刺性配角。我不管是看书还是看电影,都比较容易入情节,有时会为了主角间的误会,伤害而郁郁不乐,有时还会对反面人物恨得咬牙切齿。当然,我不得不佩服作者或演员,能将角色描写和演绎的如此生动,真实。魏克翰,通过作者的描写,我认为他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他做尽了不耻的事,却仍旧和原来一样举止风雅,笑容可掬,谈吐安详的样子。至此,我真想大骂一声:好个厚脸皮的人。练就这一身的“铁皮功”,真不知道他是不知羞耻为何物还是本就不在乎别人的目光。虽然有“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的名句,可是超出了为“人”最基本的度,竟然还脸不红,气不喘的走自己的路,那我剩下的就只有鄙视了。
“美少年和凡夫俗子一样,都得有饭吃,有衣穿”读到这句话时,我差点笑喷了,迫不及待地与舍友分享了这句话。一个人的外表仅是皮相而已,讽刺了魏克翰俊美外表下一颗世俗的心。他不是神,不是佛,仅仅是一个长得出众的人而已,也免不了通过婚姻得财的想法。我原谅他的行为,仅仅是原谅而已,却不接受。我也不是神,我也会鄙视他却无权鞭笞他。他的选择仅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代表而已。我只是感叹,在那时,有谁会宣扬婚姻必须有爱情呢?即使在现在,结婚大多数也只是在恰当的时间遇到一个适合的人而已。
夏禄蒂,一个对事物很有见解的人,却选择了金钱婚姻,我有些不解。“你知道我不是个罗曼蒂克的人,我绝不是那样的人,我只希望有一个舒舒服服的家,论柯林斯先生的性格,社会关系和身份地位,我觉得和他结婚,也能够获得幸福,并不下于一般人结婚时的所夸耀的那种幸福。这段话细想来,我觉得她很现实而且现实的有些可怕。她追求的仅是物质方面的享受,那精神上呢?虚荣心的满足吗?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这样以钱为幸福指标的大有人在,我在批评这些人的同时,也同情他们。我觉得她一定不明白真正幸福的含义及感觉。试想一下,一个三天之内向两个女人求婚的男人看重的是什么?无非也是利益,这样的人靠得住吗?不言而喻。
爱情是什么?我不懂,却向往,也愿醉卧其中。婚姻是什么?不是爱情的坟墓,而是爱情的升华。读完这本书,我很佩服奥斯汀,不为她细腻生动的笔触,仅是整本书宣扬了对婚姻爱情的自我自由地大胆的追求,以及无处不在的女权主义以及讽刺反对儿戏婚姻,金钱婚姻的思想,也让我感慨万分。
如今,新时代的我们一定要追求真正的幸福的爱情婚姻,切莫为了一时贪欲掉进了金钱漩涡,毁了一生。
傲慢与偏见读书随笔篇五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很好的小说,但最初接触它而是根据它改编的同名电影《傲慢与偏见》,可能因为看电影的原因让我对书中的人物有一个想象的反差,电影中的达西并不是多么英俊潇洒,但书中的描写是那样的完美,但好多的故事情节还是比较符合原著的。
我喜欢书中的伊丽莎白,她虽然没有姐姐那么美丽有气质,但她读过很多的书,这让她在精神气质上胜人一筹,并且这也使她更加理性的看待事物,具有较好的分辨能力,拥有一般人没有的灵性。她活泼却又不失文静,理智不失感性,她感情丰富,有自己的感情原则,不盲目追求爱情带来的新鲜感,对感情较为有主见。
最初,在盛装的舞会上,达西始终是一副冰冷的样子,当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时,他的冷淡显得那么的不入流,人们都认为他是不合群的人。在伊丽莎白的眼中,她觉得他充满了傲慢,对谁都爱答不理,因为他是大城市来的,他拥有着丰厚的家产,这在那群乡下人的眼中是一个很好的择婿对象,各家都在努力让自己的女儿能有更多的机会与他交谈,即使他看起来是如此的冷漠无情。但是,伊丽莎白她不,她不刻意逢迎,也不避讳什么冒犯的话,她只是想说出自己想说的话,那是没有人可以禁止的。
看似矛盾的两个人,看似冷淡的一个人,看似不屈服的一个人,却在两人之间产生了爱的火花,那不是像邻居女儿为了嫁出去而盲目结婚的爱情,也不是像妹妹处于懵懂的时期的激情爱情,那是两颗心在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与折磨,选择与痛苦的爱情,他们追求的并不仅仅是那两情相悦的喜悦,在他们的内心里都在深深被对方折服,这是一种超越了一般爱情的爱情。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这是命运的安排,也是他们自己的努力。
傲慢与偏见的存在可能会拉开人们之间的距离,使心与心逐渐远离,但是那并不是永远的,要相信时间,时间会解决一切,它会让人忘记一段过去,忘记痛苦,它也会让人在逐渐的磨合中消融冰川,解开尘封的心灵。
虽然,像达西和伊丽莎白这样的爱情只能是可遇不可求,但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至少要多多的充实自己,使头脑清晰,理性,理智,在理智中能够感性的对待爱情,不做只有躯壳而没有实质的人,那样爱情会得到更过心灵与情感上的结合,也许走的会更长久。
傲慢与偏见读书随笔篇六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写的小说。那么,来看看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傲慢与偏见随笔,希望你喜欢。
全书讲述了四桩不同的婚姻,展现了奥斯汀的婚恋观,在她眼里,其中的两桩婚姻是不幸的:一是伊丽莎白的好友夏绿蒂、表兄柯林斯的婚姻,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二是伊丽莎白的么妹丽迪雅与威尔的婚姻,完全建立在初次相识与美貌之上。夏绿蒂是一个聪明的女子,但却接受了自高自大、愚蠢的柯林斯的未婚,只因家里没有多少财产。对于婚后生活,夏绿蒂也抱无所谓的态度。这样的婚姻状况在现代也非常具有现实意义,我认为单纯的以物质为基础的婚姻是没有生命力的,在一个感情淡而无味的婚姻里,人的乐趣何存?夏绿蒂固然可以把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但是她的精神世界永远是苍白的,她安排与柯林斯每天见面的时间只有几分钟,她是多么聪明,但又是多么可怜可悲啊,一个无财产的女子就这样成为一个时代的悲剧。
伊丽莎白的么妹丽迪雅是另一种情况的婚姻。在五姐妹当中,她行为最为放荡无知,每日只知与军官调情。她贪恋威尔的美貌,冲动的跟威尔——一个表面温文尔雅,实际生活放荡的人私奔,置家人的感受于不顾。后经达西的慷慨解救,两人才苟合结婚,婚后丽迪雅还在家人面前炫耀幸福,实在是一个非常自私自利的女人。嫁给了一个伪君子,可想而知婚后生活如何拮据,全靠伊丽莎白与达西救济生活。
奥斯汀所推崇的是后两桩婚姻: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姻,吉英与彬格莱的婚姻。美丽而文雅的吉英与活泼机智的伊丽莎白对待婚姻的态度是理智聪明的,她们的婚姻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但也不排除物质与相貌的因素。达西在初次见到伊丽莎白的舞会上并未对伊丽莎白的外貌产生好感,也反感她家人的低俗无知,但是随着越多的接触,发现了伊丽莎白的可爱之处。伊丽莎白也在越来越多的接触中发现了达西的美德,消除了对达西的偏见,成就一桩美满的姻缘。尽管他们在门第与教育上存在差异,但婚姻生活是依然是美满幸福的。
在奥斯汀的笔下没有惊心动魄、激情四射的爱情故事,更多是的理智与道德,所以,奥斯汀的爱情观是理智的。在我看来,爱情是美好的,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能经受住婚后油盐酱醋的平淡,真正的爱情不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远离而改变,真正的爱情是日久生情,而非一见钟情。
《傲慢与偏见》在对人性的描写上也是深入的。傲慢与偏见属于人性弱点最常见到的两种。出身高贵、财产雄厚、地位高高在上的上流人最容易染上傲慢的习气,对贫穷、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达西就是其中一例。而地位低下、财产少而又有强烈自尊心的人在面对骄傲的优越者时则以偏见相对抗,这是另一种扭曲的傲慢,伊丽莎白就是一个典型。伊丽莎白最初看不惯达西的傲慢,受风度翩翩的威尔的蛊惑,更对达西的人格产生严重的偏见,但随着深入了解,才发现误会了达西。但是她能勇敢地纠正自己的观点,摆正自己的态度,这一点是值得尊重的。而达西在初次求婚遭拒的情况下,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并积极改正,这才成就了这桩美满的姻缘。
不难想象,如果达西在初次求婚遭拒后傲慢依然故我,如果伊丽莎白在了解真相后没有面对达西的勇气,那么他们之间永远都会存在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人与人之间相处,总会有摩擦,有冲突,有误会,但只要你勇于面对自己的不足,积极改正自己的缺点,削去自己的棱角,小处说,能达到人人和谐、群组和谐,大处说达到社会和谐、世界和谐。
“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以这样一句话作为本书的开头,让人不由想到这会是一部清喜剧,来讲一个皆大欢喜的爱情故事。可是如若只为了消遣而读,那么这部《傲慢与偏见》就不会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往往,伟大出自于平凡,奥斯丁就是将她的哲理通过爱情这一人人司空见惯的事物来表达的。乍一看,她讲的是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达西的爱情,但寻遍全书,确丝毫不见热情澎湃的只言词组。难怪《简•爱》的作者夏绿蒂。勃朗特说奥斯丁不知激情为何物,的确,奥斯丁的作品给人的感觉最多的是理智二字。她以理智诠释爱情,虽然没有《呼啸山庄》的生离死别,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没有《红与黑》的浪漫热烈,但其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却与爱情无关。
在奥斯丁生活的十八世纪末期大英帝国正处于颠峰时期,而奥斯丁却把视线关注在英国乡间。当时英国乡间的生活在作者看来是惬意悠闲的,纯朴中包含平凡自然,但是整个英国社会的影响力始终波及着乡村,如势利、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看法。当时的婚姻缔结的充要条件是男方有可观的家产,女方有丰厚的嫁妆。于是他们的结合便是幸福,便会为世人所承认接收。诚然,这样的婚姻类似于一种资产合并,以钱作为婚姻的基础,这明智吗?在当时的达官贵人看来这无可非议。于是一切的婚姻要门当户对,此处的门当户对确切地说应是资产相当。于是,一个已婚绅士有一两个情妇,或是贵妇人们有几个消遣的情人也被当时社会所默认。可婚姻仍被冠以“神圣”这一词来修饰。注重实际的人们始终以金钱作为信条,金钱至上方为他们的圣经,为之不惜赌上一生的幸福。这样的做法才算理智、清醒。可悲的是钱成了地位的标志、有钱=有教养=有地位=有高尚品格=具备做丈夫的一切条件。当贵妇人或是待嫁的小姐标榜自己的地位、修养、才华、娴静、优雅等等的诸多美德时,她们决不会想到这一切的美德得以形成的资本是钱,她们谈及金钱时,显现出蔑视和鄙夷,却不知自己的婚姻得以缔结不是因为美德,美德只是一件附属品,作为她们丰厚嫁妆的最让人信服的掩饰物。人们以敷衍、奉承、阿谀来祝贺新人,祝他们有钱人终成眷属。
在本书中有两个人物是此种婚姻的忠实奴隶。一个是夏绿蒂,一个是韦翰。
韦翰是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轶丽,一心想通过婚姻来发家致富,可是,他忘了婚姻是相互的,金钱的交易也是相互的。他是个一穷二白的人,自是富家小姐不会光顾。但最终他还是通过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到了一笔可观的收益。于是又一个婚姻,又一个为了金钱的婚姻铸就了,这次不单出卖了幸福,还有灵魂,韦翰的灵魂被他自己彻底出卖了!婚姻既已变成手段,那幸福也是奢望了。
在本书中伊丽莎白一直是以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她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书中常有她发表的见解和看法,作者通过她来表达自己的意图和观点,但表面上看来她是爱情的忠实追随者,直到最终获得真爱。但仔细想想也不难发现伊丽莎白或许说作者本身都难以逃出金钱性婚姻的怪圈。首先,作者在安排角色上让达西拥有俊朗的外表、高尚的品格,最重要的是,无论他与伊丽莎白的情节发展多么跌宕起伏,有一点是事实,他是一位年薪一万英镑的绅士,与皇家有密切联系,有自己的庄园、家产、田地,总而言之,达西非常非常富有。所以,伊丽莎白当初拒绝柯林斯求婚的原因很简单——有更好更富有的在后面。同时,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是在她看见了达西硕大的庄园之后,彭伯里女主人的称号无可避免的是一种诱惑。正如伊丽莎白所说,她是绅士的女儿,达西是绅士,他们是处在同一阶层的。地位相差并非非常悬殊,更何况,她出自乡绅之家,也算是半个富家小姐,小型的资产合并在所难免。她和达西的婚姻不被达西亲友所接受,只因为达西原可以找一个比她富有得多的妻子罢了。
这样的婚姻是一种悲剧,婚后所要面对的残酷现实是免不了的。夏绿蒂在尽力扮演好一位主妇的同时却一直怀念着深爱的昔日情人,她后悔当初因为那人的贫穷而未与之步入教堂,正如她所说:“没有爱情的婚姻,不管因为受到尊重或者拥有殷实的家产而显得多么荣耀,都比不幸强不了多少。”韦翰与丽迪亚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伊丽莎白与达西相处和睦,但不断来自邻居、亲友和珈苔琳。德。包尔夫人的冷言冷语,让她心烦意乱。
如此的婚姻悲剧在那一时代是很普遍的。究其根本原因,很简单——妇女地位低下。妇女没有工作、没有得以维持生计的能力,只有依靠婚姻这条路来为将来的生活来源做打算。这是解决将来生计的最普遍,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如班纳特家中有6个小姐,可是没有男嗣,因而,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只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的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绿蒂那样的路,通过婚姻来为自己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如书中所描写的,每一位太太在后半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女儿,让她们未来在丈夫的资产庇护下得以生存。因而难怪郡里一旦来了一位有钱的绅士,母亲们便认定他为自己的准女婿。所以当班纳特太太得知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后十分气愤,责怪女儿不明智。以柯林斯在金钱方面的条件而言,可以保证伊丽莎白将来有安定、温饱的生活,在其母亲看来,放弃这样一棵“摇钱树”是一种无理取闹。在她年轻的时候,也是通过婚姻来衣食无忧,现在她更有义务要求女儿们以此获得“幸福”,没有原因,这只是一种规律,是英国社会当时的婚姻法则。
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是自己出身贫寒。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
作者简奥斯丁生长于英国南部有文化教养的牧师家庭,一生四十多个年头的岁月基本上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所以她的作品大都是描写她自己熟悉的乡间所谓体面人家的生活与交往,看来平凡而琐碎,却在细节反映社会背景。
在罗新斯庄园的一次宴请和饭后一桌牌章节中描写到:“柯林斯牧师被邀请为夫人凑上一桌牌,便感到不胜荣幸,他赢一次要谢她一次,如果赢得太多,还得向她道歉。”其实这不是一般的阿谀奉承问题,要知道,柯林斯教区牧师的职务是咖苔琳夫人提拔的,他视夫人为施主,当然不好意思再赢她的钱。从这个小小的细节反映出当时教会对地产的依附。
至于威廉卢卡斯爵士,既然本身已经封了爵位,何至于在牌桌上“不大说话,只顾把一桩桩轶事和一个个高贵的名字装进脑子里去”。原来他是在镇上做生意起家的,是个商人变贵人的典型,骨子里还是个商人,难怪羡慕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