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地质灾害预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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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制定必须要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明确目标,设计详细的实施方案。制定方案时应该考虑到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合理的权衡和取舍。
我县位于皖南山区东北部,境内多花岗岩体,地质构造相对复杂,地质灾害发生频繁。据省地质调查院的调查,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在各乡镇均有分布,主要在庙首镇、版书乡、孙村乡、云乐乡、俞村乡、白地镇等地,空间分布上呈条带状展布。
1996年以来,全县各类地质灾害造成死亡7人,受伤2人,房屋被毁630间,农田被毁近100亩,潜在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为1500人,直接经济损失3170万元,可能造成的潜在经济损失约为4500万元。
我县地质灾害规模以小型为主,一般对村民危害性不大,对村民构成危害性较大的各类地质灾害点有17处(见附件2)。20xx年我县地质灾害点总体稳定,白杨岭滑坡受6月25日暴雨诱发发生小规模的塌方,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但少数地质灾害点仍然存在不稳定状态,需要继续加强监测和防治。
1、白地镇—版书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位于我县南部丘陵至中部山区,空间分布基本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一致,是我县地质灾害点密度最高的区域。崩塌、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41处,其中滑坡7处,泥石流1处,地面塌陷2处,不稳定斜坡31处。该重点防治区面积为179.9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9.88。
2、云乐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于云乐乡以及俞村乡北部部分地区,已发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为主,次为泥石流。该区域内共有各类地质灾害点26处,呈条带状密集分布,其中崩塌1处,泥石流3处,滑坡9处,崩塌滑坡隐患点13处。该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面积约92.1km2,占全县总面积约10.18。
庙首—蔡家桥—旌阳镇次重点防治区:位于我县中、西部的低山—丘陵区,主要分布在庙首镇、孙村乡、蔡家桥镇、旌阳镇及白地镇、云乐乡和俞村乡的部分地区。总体呈北东向展布,分布面积约425.6km2,占全县总面积的47.04。该区分布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共有106处。其中:滑坡39处,泥石流2处,地面塌陷1处,崩塌滑坡隐患点64处,规模均为小型。
位于县城西北部和东部,覆盖兴隆乡、三溪镇、俞村乡,分布面积207.2km2,占全县总面积约22.90。
1、兴隆—三溪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位于我县西北部的兴隆乡和三溪镇境内,近东西向展布,分布面积118.4km2,占全县总面积约13.09。该区分布有6处地质灾害点,其中滑坡2处,崩塌滑坡隐患点4处,规模均为小型。本区地质灾害的重要防治点为三溪镇霍家桥村(原龙山村)滑坡,该滑坡虽然规模较小,但危害性较大,其防治措施可采用:植树种草、禁止乱砍滥伐、适当削方减载、支挡、避让等。
2、俞村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位于我县东部的俞村乡,分布面积88.8km2,占全县总面积约9.81。该区有各类地质灾害点13处,其中滑坡6处,崩塌滑坡隐患点7处。坡体稳定性较好,同时区内人类工程活动较弱。北部花岗闪长岩构成丘陵地貌,山势平缓,坡度低,坡体稳定,仅在局部切坡地段产生小型滑动,危害性较小。
我县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为主,占全县地质灾害半数以上。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来看,以滑坡、泥石流为主。因此,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类型为滑坡和泥石流。
版书乡白杨岭山体滑坡。
云乐乡张村大岭脚滑坡。
俞村乡凫阳村下周家滑坡。
白地镇洪川村泥石流。
孙村乡玉溪村水金洼泥石流。
云乐乡许村茶林二组崩塌。
兴隆乡光荣村萤石矿区地面塌陷。
蔡家桥镇乔亭村上川滑坡。
(三)重要居民点。
三溪镇:霍家桥村(小河里村民组)、三溪村(炮台桥);
孙村乡:玉溪村;
庙首镇:祥云村;
白地镇:洪川村、汪村;
蔡家桥镇:乔亭村上川、汤村;
版书乡:南关村(白杨岭)、江坑村(枣树岭);
旌阳镇:凫山村;
云乐乡:许村(茶林二组、茶林三组)、张村;
俞村乡:芳岱村、凫阳村。
(四)重点防范期。
5—9月份雨日多、雨量大,是各种地质灾害的多发时期,也是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五)重要工程设施。
道路:g205国道、s217省道、蔡大国防公路;
水库:白杨岭水库。
(一)监测。
形、植物倾斜、地面塌陷等变化情况;微观监测主要指采用精密仪器进行大地变形测量。根据实际情况,我县目前采用的大多为宏观监测方式。
(二)预报。
地质灾害险情预报分为预警预报、警报、临灾警报,根据雨量及灾体变形等有关资料确定。
1、预警:连续阴雨,出现中到大雨,连续两天降雨量超过50mm,两天降雨量共130mm以上;灾害体后缘拉裂隙已具雏形,原有裂缝加长加宽;灾害体前缘出现膨胀现象;地下水水位、流量、颜色发生变化。
2、警报:进入预警状态后,中到大雨仍在继续,降雨强度仍维持在较高水平,日降雨量100mm左右,或连续两天合计降雨量超过180mm;灾害体后缘拉裂缝已形成且仍有加宽趋势,地表主要裂缝明显扩展,新裂缝出现;灾害体前缘膨胀明显继续扩展;地下水水位明显大幅度变化。
3、临灾警报:地下水出现多种异常,如涌砂、涌水、冒泡等现象,水位埋深降低或干涸后回升;地下及深部变形加剧;灾害体后缘出现拉裂变形,掉块或滚石;动力出现异常,出现地声等异常。进入临灾状态后要做好救灾准备,及时疏散灾区群众。
(三)防治措施。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的地质背景、形成条件及规模等,我县地质灾害的防治所采取的工程措施主要分为削坡、排水、护坡、挡墙、监测、种植被等六种。
1、削坡:主要用于滑坡及崩塌,对县内大量的中小型灾害点特别适用。县内已发生的崩塌、滑坡,目前仍处于不稳定状态的,其原因在于滑体及滑塌体并未达到平衡状态,依然在滑塌面上处于重心较高的位置且保持较大坡度。削坡减重,简便易行,削坡坡角随不同坡高而异。
在削坡而无护砌时,汛期需观察上方山坡裂缝、坡面变形、坡上林木状态等情况,以备及时避开。
2、排水:包括地表排水和地下排水。区域内部分崩塌、滑坡因上方水渠渗漏或排水不畅,使土体浸润,岩土体抗剪度降低蠕变所致。在防止崩塌滑坡体上方地表水下渗时,可采用填缝恢复植被及汛期裂缝区薄膜覆盖的方法,地下水排除可采用坡脚反流层抗潜蚀设施,引出的清泉水可供生活用兼可监测滑体动态。
3、护坡:在崩塌、滑坡前缘较陡且需防护的灾害点中,可将崩塌体、滑坡体削坡成为多级护坡,在多级护坡上用水泥片石砌成肋骨并种上草木。
4、挡墙:适用于道路及初坡较高的崩滑体,一般中小型地质灾害宜采用重力式挡墙以支挡或拦截滑坡、崩塌和泥石流。
5、监测:在不稳定的地质灾害中,对于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或交通安全,没有搬迁或避让的灾害点,需对其实施监测。监测分定期目视检查、简易监测、地面位移监测、深部位移监测,如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避开。
6、种植被:在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点中,有的灾害点坡面岩土体裸露,受雨水冲刷严重,为了保护坡面水土不被流失,需在坡面上种植被。
(四)防治计划。
根据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xx]61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方案的通知》(宣政办[20xx]10号)文件精神,我县已有3处地质灾害点列入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治理项目,1处地质灾害点列入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治理项目。
今年我县将对版书乡白杨岭山体滑坡实施整体搬迁避让,版书乡政府和国土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上级要求和具体实施方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体搬迁任务。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师生安全,防止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学校地质地理条件分析,初步确定地质灾害防范类型为:山洪暴发、山地滑坡、崩塌。
2、重点防范时段预测。
主要发生灾害时段在强降水时期,特别要加强预警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领导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努力避免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同时要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实现自觉防灾,全民防灾。
2、组建应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预警报警信号、抢险求援措施等。出现较大地质灾害征兆或发生地质灾害时,要根据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师生,采取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3、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习《地质环境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灾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对保护地质环境和治理地质灾害的认识,掌握地质灾害监测、避险、抢险和治理等有关知识和技能,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全面实现群测群防。
4、地质灾害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危害严重。但是地质灾害具有一定的形成条件,并且有一定的前兆反映。一旦有前兆出现,要及时预防或避让;对于难以预防或避让的地质灾害则要及时上报。
5、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与监测。在汛前和汛期,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工作。汛期遇降雨要实行24小时监测,做好监测记录。
6、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7、坚持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在整个汛期,要坚持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不间断通讯联络;一旦出现地质灾害险情,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汛期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原则上由各分管处室领导承担,但预防责任人是学校主要领导。
职责:
1、及时传达上级、中心学校有关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
2、检查督促本校安全教育防范工作的落实情况。
3、及时解决排除安全隐患。
4、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抢救,并按要求上报。
地质灾害是影响我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主要灾害之一,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0号)和《盂县20xx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盂政办发[20xx]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地质环境条件,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我乡地域的特点,构成我乡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环境条件主要是:
1、公路两侧及建筑物,省道214线切坡坡面较多,岩石裂隙发育、风化较强,在汛期期间易形成滑坡、崩塌,造成交通堵塞、危及房屋等地质灾害。
2、阳五高速公路施工废渣废石胡乱堆放,易造成泥石流、河道堵塞等地质灾害。经排查,我乡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其中滑坡?处,泥石流、河道堵塞6处。
1、重点防范区。
根据灾害形成的特点及区域,我乡初步确定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村为:樊家汇、上细腰、下细腰、碾子坪、河西、泽泊、会里。
2、巡查工作重点。
根据我乡的环境地质条件,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汛期前地质灾害巡查。巡查工作要调查黄土陡崖下建房、挖窑洞以及近年来造地、造林等人为工程造成的隐患点。公路沿线要重点巡查调查潜在影响交通安全的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等威胁的中小学校舍存在的各种次生地质灾害。
3、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乡历年的降雨以及往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确定我乡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9月,及冬季降雪及冰雪消融期。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责任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做到具体情况有人抓,要按照相关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监管力度,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迫性。主要负责人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调查研究、统一部署、督促检查,认真负责地抓好这项工作。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一是对威胁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防灾责任,将防灾责任到部门、基层,落实到人。二是与村委会、学校等有关责任主体签订防灾责任书。
(二)建立健全并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实行县、乡、村责任制度,各村、各部门要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隐患点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监测人员,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排查隐患、群测群防、治理资金、工程治理,基础调查、应急演练,加强监督等各项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落实。
2、建立网络,落实责任。
避免或减少灾害的损失。
(三)全面排查,落实各项制度。
要认真组织落实汛前排查,讯中检查,讯后核查等各项制度。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汛期巡查制度,巡查人员要做到“走到、看到、记到”,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灾情扩大。
各有关单位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或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明确地质灾害的现状、威胁的人员和财产并报告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做好防灾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值班名单的安排进行值班,坚守工作岗位,保持24小时电话通畅,确保信息畅通,如有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汇报。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汛期和重点地区的险情巡查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后,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地质灾害月报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并做好跟踪监测和应急防治工作。
(四)搞好应急保障,提高应急能力。
各村、各相关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统一领导下,搞好应急保障,建立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对每个隐患点都要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闲情灾情,依据各自职责要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尽最大可能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对地质灾害隐患实行跟踪监测、巡回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搞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公益性事业,管理社会化和公众积极参与是做好此项工作的有力保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保护人类共有的家园。
第十条 市、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交通、水利、市政、三峡水库、煤监、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调查。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规范。
第十一条 市、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建设、救灾、民政、环保、气象、交通、水利、市政、三峡水库、煤监、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修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一)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影响分析;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及防护重点;
(四)地质灾害险情等级、防治项目及其防治方案、主要保护对象;
(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
地质灾害易发区分为极易发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的划分标准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 市、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建设、救灾、民政、环保、气象、交通、水利、市政、三峡水库、煤监、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地质灾害现状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二)根据水文、气象等预测情况确定的重点防范期;
(三)地质灾害的直接威胁区域、威胁对象;
(四)重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地质灾害险情等级;
受长江三峡库区水位影响的地质灾害,应将水位升降期确定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第十五条 市、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划定的地质灾害极易发区和地质灾害直接威胁区域纳入地质灾害数据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告。
为确保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每天的正常上课工作,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威宁自治县教育局有关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学校领导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学校,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安全,确保学校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安全。
二、防汛应急预案内容。
1、坚持实行教育局、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将达起始标准,学校值班校长和值班人员必须到位,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在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和报告制度,做好防汛值班记录,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当教育局、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到位。及时通告各班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各班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
3、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排水管道和沟渠,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监督学校有关人员到位、到岗,确保学校排涝设施全过程、满负荷运转,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学校应及时把校舍倒塌、师生受伤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迤那镇教育管理中心办公室,及时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立即组织营救,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转移和安置师生。各班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落实安全工作的责任制。要特别注意预防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
根据校内的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分布特点及诱发因素,立即对低洼地带、操场、校舍和易发生山体滑坡地带等地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转移到安全地方上课。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汛期期间严禁各校组织学生外出及重大活动。各班要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学校一旦发生汛情,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根据灾情,联系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做好抢救、转移和安置受灾师生工作,把受灾情况降到最低点。
三、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四、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职责。
1、全面掌握汛情、灾情和各类动态等消息,按重要信息汇报制度在第一时间报送一念之间办公室,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的防汛和抢险工作,做好学校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教学活动的指导工作。
2、负责检查、监督各学校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学校的防汛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组织一定的人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杜绝人员伤亡。
各成员除上述职责外,在学校汛情紧急时,均需承担突击性防汛救灾任务。
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陷等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防治原则主要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防治,突出重点。
地质灾害防治目标是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提高预报成功率,促进地质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根据遂川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全镇发生的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条件相关分析,我镇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分布范围主要有衙前村街组、潭背组、金田坑组、大东坑组、店下组;士高村乐木会组、泥坑组、东边坑组、蕉坑组;上芫村曲尺坑组、洋金坑组;溪口村、茶盘洲组、龙凤桥组、嵩岭洞口组、横坑组;双镜村岭子脑组、郑花坑;段尾上庄组、庙山组、老屋场组;石盘村桂林坑组、高车坳组、双斗坑组、足子坑组、大坑组。灾点威胁农户96户,人口574人。重点防护段为衙前街、士高、段尾、溪口、石盘崩滑群和公路沿线崩滑体,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与山体滑坡。各村委会和水利、道路工程受益单位对灾害点、灾害段进行逐一检查,对危险处抓紧实施整改措施,避免因工作失职而造成人为的损失。
(一)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县今年雨季(3—9月)平均雨量比往年年略偏多,汛期平均降雨量为700—800毫米,局部1000毫米以上,雨量时空分布不均,并考虑台风影响,所以我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防范期在3-9月。
1、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形成的实际,结合气象、水文部门降水趋势预测,20xx年全县汛期由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范围和强度略高往年。在汛期部分地方会有降水集中期和强降水。各村委会和镇直各单位要密切注意当地实时天气预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注意防范。
2、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地段,在雨量集中的3-9月,特别是6-9三个月受台风或热带风暴影响,常因灾害性暴雨和特大暴雨而引发地质灾害。我镇属暴雨型地质灾害高发区,在集中降水时,当连续降水达到50毫米或日降水100毫米以上,将出现崩滑流灾害;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一日或数小时)降水150毫米以上,崩滑流灾害将大量发生。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连续降水时要加强监测,一旦发生异常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3、城镇、乡村建设和工业、交通、水利、矿山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是诱发崩滑流灾害的重要因素。山区建房切坡段,城镇规划区切坡段、矿山、采石场,新建和改扩建公路边坡、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及引水(灌)渠等是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应加强监测防范,特别要注意防范山区傍山切坡建房地段的滑坡危险,不得新增傍山高切坡建房,防止出现新的隐患。
汛前镇国土资源所会同水利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对镇内地质灾害险情进行检查,核定危险点和危险区段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等情况。根据调查情况,编制全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核定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提出防范措施,落实防灾责任。
(二)巡视监测。
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国土资源所、水土保持站、民政所、各村委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内容与方法,落实监测人员。与工程设施直接有关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监测工作。
(三)预警和防治工作。
1、重要地质灾害危害点,应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
2、做好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险情监测预报工作,预报分三级。
一般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没有明显异变情况者;
异变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者;
临界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异变情况特别显著,加快或有其他明显征兆者。
3、对异变级临界级预报点,国土资源部门组织专业人员作进一步调查论证。对确以进入危险阶段者,要根据地质灾害可能的规模、地域重要性及危险性,分别由县和镇人民政府发布预警,在地质灾害危险点,一定范围内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记,预警分三级。
一级预警:由市政府或省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二级预警:由县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三级预警:由镇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4、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四)应急准备与避险。
1、预警点所在村要立即成立有关人员参加的防灾领导小组,加强对险情监测、避险救灾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避险、救灾方案,做好必要的抢险救援力量和抢险器材物资的准备工作。
2、做好人员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保护工作。出现异变级险情,地质灾害体地段及灾变主要方向临近地段的人员要撤离,重要财产要转移;出现临界级险情,灾害影响范围内人员要立即按转移路线转移到安全地带,重要财产要尽可能转移,并做好抢险救灾临战准备,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五)抢险和救灾。
1、地质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镇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2、灾发地的防灾领导小组要立即按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求,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各村委会要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迅速进入现场,抢救被压埋人员,协助进行工程抢险。民政、卫生、水利、工商、公安等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质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助、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等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各村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肖邦锋同志任组长,肖瑞培同志任副组长,曾令春、刘见生、谢晓弘、郭薇薇、汤仰永、罗海春、彭丽芸、谢大源、胡毅辉及镇各驻村干部为成员。统一组织协调镇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制。
(二)加强监测预报,实行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
地质灾害防御重在监测预报,各村要根据村内地质灾害分布情况,落实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群测群防和防治工作任务,加强对群测群防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村民建设用地选址,严防高切坡建房,发生一起坚决制止。
防治地质灾害的最终成效必须依靠全民参与,要利用生动案例、气象短信、宣传单、黑板报等手段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开展群测群防,采取适当的工程治理措施,阻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发展,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遵循"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相统一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的基本原则,同时兼顾以下原则:
1、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原则;
2、专业队伍与当地群众相结合,技术业务与行政措施并重原则;
3、事先摸清灾情、充分做好准备与应急处置原则,分部门负责并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5、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的原则;
6、防治地质灾害与其它社会经济活动协调发展的原则;
7、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各村、各单位、企业应按照防灾方案要求,快速、有序、高效、科学地实施境内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提高防治地质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地质灾害的危害极大,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破坏房屋、交通、水利设施,造成人员伤亡,破坏生态环境等。因而,推广普及地质灾害防治迫在眉睫,促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建设,要求全镇积极主动地、科学地、有计划地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的损失与威胁是全镇工作的重要目标。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就是通过有效措施,做到提前预警,应急得当,达到尽量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危害的目的。
(一)自然地理与地质环境概况
镇位于县中部,全镇面积20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413万亩,林地面积21万亩,辖36个行政村,130个自然村,总人口4.3万人,古宁线、福汾线、古屏线穿越境内。
镇属于亚热带山区季风气候,溶蚀高原地貌显著,石头山多,地表缺水,土层微薄,降雨渗漏严重,地表水源贫瘠。平均海拔650米,常年平均气温17.8℃,最低气温-5℃,最高气温38.6℃,年降雨量1680毫米以上,无霜期为280天。镇区地质构造发育,以断裂为主,主要有nne、ne、sn、nw向断裂,断裂破坏了岩体的完整性,致使岩石破碎,加剧了岩石的风化速度,削弱岩石的强度。对地质灾害的产生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二)地质灾害现状
全镇是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镇之一,全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1个,其中滑坡12处,崩塌9处,分布于全镇16个行政村,其中一般隐患点7处,较大隐患点14处,重大隐患点0处,威胁76栋房屋,123户,合计599人。全镇共有高陡边坡地质灾害点9处,分布于6个行政村。其中,银场村、周厝村、牛峰村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均有分布的行政村。
(三)防治现状
全镇在县相关单位的领导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所成效,建立了灾点监测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抗灾、救灾应急反应系统,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有所提高。但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然整体较为被动;防治工作和技术管理能力薄弱以及麻痹侥幸心理尚存等问题。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仍然繁重。
根据省气象局发布的20xx年气候预测:
1、早春季(3-4月):预计早春季总降水量偏多1-2成。月份分布大致是:3月和4月偏多1-2成。
2、雨季(5-6月):预计雨季总降水量偏多1-3成。雨季可能出现持续性暴雨过程。
3、夏季(7-9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少1-3成。
5、预计20xx年登陆或影响我县的热带气旋(俗称台风)总数4-5个,较常年略少,但强度偏强,可能有秋季台风影响。
台风和强降雨时期将可能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同时,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仍为各村地灾点,可能在暴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外力作用下,产生灾害;其他低山区的一些房后高陡边坡、沟口民房等,均有变形破坏或出现滑坡、泥石流的可能。
(一)落实防治地质灾害责任制
成立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村、各单位、企业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地质灾害责任人由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受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村两委主干担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由村两委组织受威胁村民开展巡查、监测。
国土资源所是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方案,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点资料库与群测群防网络,实行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时刻保持与防汛抗旱、气象等有关部门的紧密联系,按规定及时报告、转达和指挥治理,加强防治地质灾害的技术指导工作并提出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
其它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落实防灾责任制,认真做好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回检查
各村、各单位、企业应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主要地质灾害点、灾害重点防护区进行巡回检查,其主要任务是:
1、检查地质灾害防灾方案落实情况
主要内容:组织机构(各村、各单位、企业防灾责任人),危险点监测(监测责任人、观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信息网络,防灾预报,危险区群众的防灾意识,应急方案及措施等。
2、检查主要灾害危险点
对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划定警戒区,设立告示牌;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重点防范,并挂牌警示;对辖区有险情的灾害点进行现场和室内检查,发现地质灾害危险点有明显异常情况的,所在村应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并组织调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三)灾前监测与安全转移
1、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三级时,镇政府、国土资源所应部署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应及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巡查;隐患点和易发区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加强对隐患点和易发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镇政府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其他部门和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加强监测、巡查,及时采取避险措施。
2、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二级时,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应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特别是高陡边坡)进行加密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对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加密监测和防范。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转移至地质灾害避险点;易发区受威胁人员要根据当地雨情、险情,适时转移避让。
3、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一级时,应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投入抢险救灾的准备,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群众转移至地质灾害避险点。
4、地质灾害转移对象: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其他在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5、各村委会、各单位、企业应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救组织,配足必要的物质装备,提高防救队伍的素质;制定具体的防救方案,特别是临灾前的人员转移方案,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避险步骤及撤离路线示意图
1、由责任人发布命令。
2、采取电话、鸣锣、鸣哨等办法通知和预警。
3、防治应急分队组织人员撤离。
4、镇、村组织安置群众。
5、撤离路线示意图:隐患点安置点:避灾点。
(五)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各村、各单位、企业应按既定的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抢险救援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民政、建管、卫生等部门应及时做好伤员救治,安置抚恤等;交通、通迅、公安等部门应做好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援,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建立防治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制度
各村、各单位、企业对特别易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要进一步健全防治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做到上下信息畅通,为防灾救灾的指挥决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在汛期期间,各村、各单位、企业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重大灾情,每月1日—3日报送上月灾情情况,每年11月25日前报送全年灾情报告和有关资料。
(一)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条件。将地质灾害群防群测任务分解到镇村两级,明确具体监测人和监督单位责任人,建立完善的群专结合和群防群测的预报网络体系。
(二)安排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镇村两级要拨给一定经费重点解决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群测群防和治理的费用。用于防治地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蕉城区虎贝乡新亭甲地自然村位于虎贝乡西北面,共有28户122人。根据20xx年11月4日至5日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和蕉城区地质调查组的现场勘察甲地自然村存在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为了甲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需搬迁异地安置。因此特制订虎贝乡新亭甲地自然村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实施方案。
滑坡体后存在一条长约40m,宽约60m,土方量约9600m3,滑坡方向98°,甲地自然村位于滑坡体的下方。
召开甲地自然村全村户主大会,向群众讲解该村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严重性及后果,但在筹备动员搬迁过程中遇到最大的阻力是由于群众经济存在差异有的肯搬有的不肯搬,针对这种情况,把村两委成员和国土所所长、村建所所长、民政办主任、新亭村包村干部分成三个动员小组,包户做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向他们宣传地质灾害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党委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政策,经过动员群众都同意搬迁并与村委签订了协议书。
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府办文书,国土所所长、村建所所长、民政办主任、新亭村村民主任、新亭村包村干部为组员的搬迁安置领导小组。
新亭甲地自然村28户122人。(具体名单附后)。
安置点的建设资金以群众自筹为主,据测算总投资应268万元,自筹200万元,缺口资金68万元。
搬迁时间为20xx年3月16日至20xx年12月31日,4月底完成安置点的平整,7月底完成地基,10月底至少完成一层的建筑结构,12月底整村搬迁完毕。
根据群众自愿的原则,就近选择在前甲地旁处安置,该安置点的土地是水田,“五通”比较方便。经规划拟建房层数统一为二层;第一层为砖混结构,第二层为砖木结构,同时做到人畜分开建设。
整村整迁后进行旧村土地整理,实行复耕,预计可整理土地20余亩。
各村(居)委会:
本
方案。
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本。
方案。
编制和实施的基本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地质灾害防治目标是减少人员伤亡,避免经济损失,提高预报成功率,促进地质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当前,我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发展趋势不稳定,主要集中于xx村和xx村,并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主要特点:一是受气候差异影响,与汛期暴雨、台风强降水天气有密切关系;二是山区因降水渗入岩体,引发的地质灾害较多,发生区大多处于变质岩、花岗岩分布的丘陵山区;三是小型山体滑坡多。其原因除自然因素外与人为因素密切相关,如公路工程建设、切坡建房等。四是部分地区地下岩溶发育,或因人工采矿、抽排空地下水形成采空区。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xx年雨季(4—6月)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略偏少,为800毫米左右,而且降水的时空分布不均,局部800毫米以上,仍有降水集中期,部分乡村可能发生山洪或内涝,加上今年伏秋期台风强降水影响,所以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在3—9月份。汛期期间因暴雨将引发较严重的洪涝或内涝,造成突发群发性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汛期期间可能有以下趋势:
1、我镇的xx村等崩塌、滑坡、泥石流易发区,在集中降水期可能出现较为集中的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地质灾害具体发生的区域和强度与当时集中降雨的区域和强度有关。
2、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为3—9月,今年全镇的防范期应为3—9月份。在集中降水时段,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100毫米以上时,出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机率较大;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内)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将有可能发生。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连续降水时段要加强监测,出现变形加剧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3、乡村建设和交通、水利、矿山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是诱发崩滑流灾害的重要因素。新建和改扩建公路边坡、山区建房切坡段、采石场和矿区排土场、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及引水(灌)渠等都是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
4、xx地面塌陷防护段,要特别注意在汛期和枯水期两个时段防范地面塌陷发生。
由于长期降水预测难度大、精度有限以及集中性强降水的时间、区域不确定等因素限制,本地质灾害预测仅是趋势性预测,各村及社区要密切关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积极开展本辖区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提高警惕,防范地质灾害,减少地质灾害的危害和损失。
(一)重要防护区段。
1、xx村农民切坡建房、傍山建房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防护段;
2、xx村岩溶地面塌陷防护段;
3、全镇水库堤坝、溢洪道岩土稳定防护段;
4、全镇公路干道防护段。公路两侧陡坡、滑坡以及挡土墙崩塌防护段。
我镇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主要分布于xx村、xx村。
(三)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镇历年来地质灾害主要发生的时段,预测受长江流域周期性影响,雨季延长到3—9月,汛期和台风影响期间,当降雨达到一定强度时,可能发生以风化残坡和岩土山体以及人工边坡崩塌、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一些崩塌滑坡和矿山的尾砂库、废渣在山洪作用下,易形成泥石流,个别地区在降雨等外力作用下可能发生地面塌陷。应加强重点区段、重要地质灾害的防范,必要时,应采取临时避让措施,避免人员伤亡。20xx年全镇地质灾害的防范期为3—9月份。
式全面排查,核实隐患点和危险区段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等情况。
方案。
要求,各村(居)委会要制定本辖区或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防治。
方案。
》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
方案。
要明确划定重要防御区段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并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
3、做好汛期应急调查工作。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的,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并作出应急处理。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由市国土资源局派员协助技术支持单位进行调查和提出应急处理意见;发生大型或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里以上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调查或协助调查。危及100人以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调查,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危及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调查,由市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进行调查。
1、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要防御区段由所在村(居)委会负责巡查监测工作,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内容及方法、落实监测人员。与工程设施直接相关的地质灾害,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监测。
2、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重要防御区段的巡回检查工作,汛期巡查一般不少于2次,重点区域、重要时段要加密巡查。
3、监测期如发现重要异变情况,应按照速报要求及时、逐级上报。
1、所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凡是有条件进行治理的,要作出治理规划,并应针对可能诱发灾害的情况,采取简易应急防范措施,以遏制或减缓险情的发生;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要责令并监督有关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治理。
2、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临灾预报工作。险情预报分三级:
一般级:经监测,隐患体险情没有明显异变情况的;
异变级:经监测,隐患体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的;
临灾级:经监测,隐患体险情异变情况特别显著、位移加快或者变形明显加剧,处于临灾状态的。
口头报告:对异变级和临灾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发现或接到报告后的半小时内须口头报告镇人民政府及镇国土资源所,重大险情同时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
书面报告:
(1)当发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镇国土资源所应及时采取有效的监测、防范措施,并在2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同时上报市、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家国土资源部。
(2)当发现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镇国土资源所在采取有效的监测、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大型在2日内、中型在3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同时上报市、省国土资源厅。
(3)当发现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镇国土资源所应采取有效的监测、防范措施,在3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县国土资源局。
3、对一般级地灾隐患体由镇国土资源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对异变级、临灾级地灾隐患体,镇国土资源所要报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专业人员作详细调查论证,确认进入临灾状态;并在地质灾害隐患体一定范围内,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记。要根据不同规模、不同危害情况发布预警。预警分四级:
特级预警:由省级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一级预警:由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二级预警:由县级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一般预警:由镇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组织制定避险、救灾。
方案。
做好必要的抢险救援力量和抢险器材物资准备。
;出现临灾级险情,灾害影响范围内的人员要立即撤离,重要财产立即转移,并作好抢险救灾临战准备;对灾害影响范围的重要设施,如重要交通线、军事设施、水利电力和通讯设施等,要做好保护工作。
1、灾情发生后的速报制度: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在做好应急处置的同时,必须在接到灾情后的半小时内报告镇人民政府,报告镇国土资源所,并可同时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和市、省国土资源厅。
2、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按不同地灾级别,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并及时报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各部门组成的应急指挥系统,按预案的职责分工,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开展灾情收集,报告与评估;抢险救援和转移安置灾民;应急保障,请求支援,次生灾害预防,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各方面抢险救灾活动。镇国土所要在技术支持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迅速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和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加强现场监测,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参与指导抢险救灾。
为灾后恢复与重建决策。
提供。
依据。
(一)加强组织。
领导。
落实责任制。各村(居)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
领导。
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由行政首长对所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居)委会应成立以政府主要。
领导。
领导。
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所在地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重要地质灾害危险地和灾区要建立前沿防灾救灾指挥机构。镇国土所是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
领导。
下,认真做好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防灾具体业务管理工作。与地质灾害有关的其他部门,要按照镇政府的部署及其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各村(居)委会要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汛前排查、汛期巡查、巡后复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对已查出的地灾隐患点,发放“防灾明白卡”,层层落实群测群防工作,严格无灾情零报告制度。
(三)加强监测预报,实行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地质灾害防御重在监测预报,专业监测预防由镇国土所负责。镇国土资源所要尽快建立监测预报组织,配备人员,建立联系工作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认真做好监测、预报等各项基础工作,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同时,要根据辖区内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层层建立地质灾害隐患体的群测群防组织,落实防灾任务,并加强对群测群防人员的业务培训。
镇国土所要根据气象部门。
提供。
的气象灾害信息,转发到各村(居)委会、各隐患点监测负责人,以提前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汛期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培训、报刊、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栏、科普读本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消除和减少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要依法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要坚决制止纠正,并监督责任单位采取有效的预防保证措施,对已经造成危害的,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
(六)保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需的投入。各村(居)委会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支出预算,确保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和工作经费。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考虑,做好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为切实做好全县中小学校防汛工作,确保台风、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防汛抗洪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全县中小学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组长:胡小红。
成员:翁建敏(县教育局)、沈永明(县国土资源局)、陈延南(县水利局)、周敬荣(县气象局)、吴昌亮(县建设局)、陈海峰(交通局)、柳浩宇(公安局)、雷李会(卫生局)。
教育局:组织编制中小学校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学校防御山洪与地质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
水利局:及时提供雨情、水情和洪水预报。
国土资源局:要查明对学校可能造成影响的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向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通报。
建设局:要加强对学校建筑物的质量监测,并及时通报。
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协助组织中小学生撤离和转移。
保障抢险救灾队伍、车辆优先通行。
交通局:负责组织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抢险和救。
灾车辆的组织调度。
卫生局:负责组织受灾中小学校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气象局:负责监视天气形势,及时提供气象信息和风暴潮预报。
总指挥:翁建敏副总指挥:钟利海。
1、现场指挥组:吴广伟负责险情发生地的现场指挥。
3、信息材料组:叶旭英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灾情信息和材料。
4、后勤装备组:陈际春负责组织防汛抗洪抢险的资金。
器材装备。
汛期,各中小学校要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灾情须向当。
地政府和县教育局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的联络组或教育局。
值班人员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避险预案。
联络组或教育局值班人员接到学校险情报告后,立即与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总指挥汇报,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与县人民政府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小组沟通。
1、当一般险情发生时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根据险。
情拟订抢险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并指派现场指挥组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其他各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2、当重大险情发生时由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行动。
3、转移信号、路线及地点当险情发生时,由险情发生地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险情信号,并按《师生紧急撤离示意图》指定的线路、地点进行紧急疏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做好灾情的调查统计工作,在搞好抢险救灾的同时,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受灾情况调查。初情要求在受灾后12小时内上报,详情要求在24小时内上报,数字要准确、可靠,同时上报县防汛办、县民政局各一份,统一口径,逐级按要求上报。
汛期,各中小学必须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出应急避险预案。沿溪的秋炉、毛洋、鸬鹚、标溪、外舍、金钟、顺利、陈村等八所学校要重点制定好防洪应急避险预案,靠山边的大地、郑坑、梅歧等三所学校要重点制定好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避险预案,上述学校必须绘制《师生紧急撤离示意图》和《学校安全隐患示意图》在显著位置向全校师生公示,并开展预案演练。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察是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防止灾害发生或灾情扩大的紧急行动方案。
(二)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突然发生的、成灾过程即致灾速度较快的地质灾害。包括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三)地质灾害灾、险情按照人员伤亡多少,经济损失大小,受威胁的人数及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
按照地质灾害预警等级划分标准,依次为i级(特大)、ii级(重大)、iii级(较重)、iv级(一般)。
(四)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临灾状态时,而采取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临灾状态:是指岩(土)体在短时间内不断发生位移、变形明显加剧,短期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临灾应急: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临灾状态后,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称为临灾应急。
灾害应急:地质灾害发生后,即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称为灾害应急。
(五)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综合协调、有备无患、快速高效。
市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按照《市人民政府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在市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市政府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
(一)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组成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由市政府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3、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或减轻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扩大的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的具体措施;
4、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方案;
5、负责迅速组织、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三)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机构的组织和分工。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办公室)、灾险情评估组、现场抢险组、现场治安组、医疗救治组、灾后重建组、物资保障组。其组成与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办公室)。
(1)由市国土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气象局,安监局、公安局、卫生局,滑坡泥石流预警一级站、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灾害发生地所在乡镇政府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政府负责人任副组长。
(2)主要职责:在指挥部决定启用本预案后,通知协调其他各组、各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具体实施;及时组织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方案,报指挥部审定后,立即送观场抢险小组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与信息的搜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上管部门报告;掌握现场抢险救灾工作进度,及时预测灾情发展变化趋势,并研究对策;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新闻报道、涉外事务、接受援助等工作;承办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灾险情评估组。
(1)由市国土局、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任组长、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2)主要职责: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调查,查明灾害形成的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和人员财产损失情况,确定灾害等级;设立专业监测网络,对灾害点现状稳定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对可能再次发生地质灾害的,提出能够阻止或延缓再次产生灾害的措施;提供灾害发生地详细准确的气象预报;提出人员财产的撤离、转移最佳路线和灾民临时安置地点意见;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3、现场抢险组。
(1)由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武警中队、灾害发生地所在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武警中队负责人任副组长。
(2)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遇险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现场抢险救灾;负责实施抢险救灾中安全措施,抢救遇险人员;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4、医疗救治组。
(1)由市卫生局、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2)主要职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医疗救治队伍;负责联系安排救治医院,组织指挥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疗救治,减少人员伤亡;负责调集,安排医疗器材和救护车辆;负责向上级医疗机构求援;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5、现场治安组。
(1)由市公安局、武警支队、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市公安局负责人任组长、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2)主要职责:迅速组建现场治安队伍;维护现场秩序和区域交通秩序;组织现场保护,疏散受灾区域内无关人员;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6、物资保障组。
(1)由市民政局、交通局、财政局、中小企业局、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2)主要职责:负责灾民的临时安置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调运、存放、发放;为灾民提供维持基本生活必需品,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保障。
7、灾后重建组。
(1)由市建设局、民政局、规划局、发改委、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市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2)主要职责:负责及时组织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灾倒塌和损坏的居民住房;修复因灾损毁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帮助灾区修复或重建校舍、医院等;帮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提出治理恢复与重建方案。
(四)地质灾害发生后,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应全力参加、配合施救组工作,提供必要的图纸、资料等,协助做好地质灾害发生地周围群众的防护工作。
(五)本市相关单位以及担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单位与个人,必须服从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一)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
1、抢险救援的人员主要由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的武警中队、基层民兵和青壮年劳动力组成,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当地人民政府要建立抢险救灾应急小分队;灾害规模较大时,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组织市武警支队及预备役民兵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必要时请求当地驻军支援。
2,抢险救援人员由现场抢险组统—指挥调度,在技术专家的指导下,按照分工,尽职尽责,把灾害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物资保障组的成员单位平时要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财政部门要把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款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民政部门储备一定数量的帐篷、棉絮和维持灾民生活—段时间所需的粮食和饮用水等救济物资;交通部门提供交通运输工具和工程机械,保障运输线路的畅通;中小企业、商务部门负责其他生活必需品物资的储备和调运。
根据地质灾害区划与调查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有关材料,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市、县(区)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汛前调查工作,判断灾害发生的可能性,预测地质灾害的等级和影响范围。地质灾害发生时,依据已掌握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状况,迅速确定实际发生灾害的等级。
1、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对具有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确定该地质灾害威胁人口和财产情况,分析地质灾害发生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范围、地质灾害的影响区域。同时,必须对地质灾害发生后产生次生灾害的可能性及次生灾害的类型、威胁对象、影响范围等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预测分析。
2、地质灾害发生后,灾险情评估组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原来已掌握的资料,评估灾害的稳定性。评估的内容包括灾害点目前的稳定性、再次发生灾害的可能性、产生次生灾害和次生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程度、灾民安置点的选择、抢险救灾现场和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线路的安全性等。
1、本应急预案启动后,市国土资源局应立即组织灾险情评估组专家赶赴现场,开展现场调查,迅速查明灾害的规模、成灾的范围等情况,并在最短的时间内,确定灾害点的稳定性,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2、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凋查,查明灾害发生的位置、行政区划、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发生的主要原因、发展趋势,已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今后防治工作建议,及时提交调查报告。
1、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当地县(区)人民政府,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中型地质灾害24小时内、大型地质灾害12小时内、特大型地质灾害6小时内报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并按有关规定越级上报省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2、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根据已获得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速报报告,向市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报,阐明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的类型、灾害体的规模、成因和发展趋势,及已采取的对策和措施、防治工作建议以及灾民生活安置情况、灾区存在的问题和需求等。
3、综合协调组要及时汇总当日各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向现场指挥负责人报告,并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在每日下午17:00向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4、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综合协调组负责将地质灾害损失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市政府和省、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1、按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基层人民政府、群众自治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应当在上报灾情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宣布进入临灾状态。当地人民政府应成立临灾应急抢险指挥部,采取临灾应急措施,按照既定的财产转移和人民撤离路线,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并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加强预报监测,有序组织抢险防灾各项工作。
2、地质灾害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根据预案的规定,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对出现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专家调查,确定引发灾害的主要条件并提出的处理意见,采取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接到特大型或大型地质灾害隐患临灾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应急调查,专家组赶赴现场,协助和指导现场临灾应急指挥部开展抢险防灾工作。必要时建议应急指挥部提前启动灾害应急预案。
4、地质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应解除临灾应急状态,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有关事项,提出下—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移交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禁上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一)灾害监测、预报。
各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水利、交通、气象、预警等部门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要及时发出预警,划定危险区,下发《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并制定隐患点的突发性应急预案、设置警示标志予以公告。要加大汛期巡查力度,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部门要在汛期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工作,并联合发布预报。预报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二)预警信号的发布。
1、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布置,明确预警信号的形式和发布方式,—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换。
2、预警信号应具有震撼力,并用具有强大的穿透能力工具发布,可采用广播、警报器、喊话器、敲锣打鼓等方式报警,必须有两种方式可以利用。预警信号的形式和发布方式必须告知所有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对有可能产生次生灾害的隐患点,同时要告知可能受次生灾害威胁的群众。
3、预警信号必须由专人发布,一般为灾害点的监测人成群测群防组织的负责人,预警信号发布人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为群众服务的意愿。
(三)通讯保障。
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人、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联系人要建立通讯联系制度,主汛期24小时都要保证通讯工具的畅通,在危险区、危险点应保证有线或无线通讯设施有一种完好。
2、抢险救灾期间,各级政府的负责人、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现场抢险人员必须保持移动通讯工具的畅通。
3、抢险救灾现场为移动通讯盲区或移动通讯设备被损毁时,电信部门要架设临时设备,保证通讯的畅通。
(一)人员财产的撤离、转移路线。
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地质灾害调查的成果,在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预案中确定人员财产的撤离和转移路线,撤离和转移路线的选择必须遵循安全和迅速的原则;原转移路线遭到破坏时,要根据专家的意见重新确定路线。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保证《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下发到群众手中,并可组织防灾救灾演习。
(二)应急、卫生防疫措施。
1、由市卫生局牵头组成医疗救治组,调集。安排医疗器材和救护车辆,组织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疗救治,技术力量不足时向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帮助。
2、开展灾民临时安置场地的消毒工作,控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护公共水源地的卫生,及时对灾害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其他应急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可以紧急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以及其他应急措施。
(一)市国土资源局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或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负责人请示同意启动本预案,并通知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二)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方案;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政府应立即启动本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基层人民政府、群众自治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自救,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控制危害和损失扩大,并随时报告灾情情况。
(三)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办公室)立即通知各小组负责人、有关组成人员和有关专家,到指定地点就位,履行职责。
(四)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各小组负责人,、有关组成人员、技术专家和抢险救援的人员接到通知后,应装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携带有关仪器、设备,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灾。
为贯彻落实《xx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的防范、杜绝汛期地质灾害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我校接通知后,对校园围墙、校舍、厕所及学校周边地质环境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学校的围墙、厕所。
2、校园内校舍。
3、学校围墙外地段。
接通知后,我校立即安排部署地质安全排查工作。
2、学校围墙、厕所未发现有危险情况。
3、校园内校舍也未发现异常。
校园内锅炉上的烟囱断了一条拉线、房顶不结实抗风能力弱,暴风天气十分危险。
一、加强排查、严加防范。
充分认识当前汛期地质灾害的严峻性,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注意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问题,一旦出现险情,及时向上级报告;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
二、加强值班、落实责任。
加强值班,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责任到位。坚持汛期全天值班和昼夜巡查,如遇险情,要第一时间上报,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xx]59号)和《旬阳县20xx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地质灾害现状和20xx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报,制定本方案。
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类型。其时空分布与地质环境条件和气候环境关系极为密切。强降雨、冻融作用以及不合理人为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在空间上,我镇山区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危害严重;在时间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发生在5-9月主汛期。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下,我镇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一是推进了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加固,落实了群测群防责任人、监测人、监测补助经费,夯实监管责任;三是加快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度,提高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准确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xx年、我镇由于各项防范措施得力,责任落实到位,全年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安康市气象台中长期气候预报资料:预计20xx年降水量较往年正常略偏多,旬阳900~1100毫米。预计冬季降水较常年略偏少,春季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多;第一场透墒雨预计出现在4月中旬,接近常年出现日期;初夏汛雨出现日期较常年同期偏早;汛期分布规律。结合20xx年地质灾害特点、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市气象台对20xx年全市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预计20xx年全镇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与20xx年相比呈上升趋势,灾害类型将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预计局部地区暴雨可能造成滑坡、泥石流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三、重点防范区段和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的村、社区。
**、**、**、***、***等村庄社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口集中,在强降雨、不合理人为活动等因素影响下,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二)重点防范的矿山及集中开采区。
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矿山及集中开采区有:**镇南沙沟铅锌矿区,主要表现为泥石流、矿渣水石流、滑坡等灾害。
(三)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交通干线。
县道蜀小路**段;镇域内通村到组公路。上述公路位于山区,修路切坡造成的不稳定边坡较多,若遇暴雨、连阴雨局部地段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
根据我镇目前已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选择27处作为20xx年度省、市、县级重点监测点,对其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提出了应急防治措施,明确负责人、责任人、监测人等(详见附表)。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20xx年预计地质灾害相对集中发生的时间段为5月至9月,其中7月至9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在降水作用下极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因此,在这段时期需加以重点防范。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制定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情况掌握到户、信息预警到户、责任落实到户”,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汛前各村(社区)要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以及降雨、洪水等趋势预报,及时编制并发布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分布、危害预测、重点防范期、人员避险转移路线、防灾减灾措施、应急措施及监测预防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工作。
及时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演变过程,捕捉灾害发生前的特征信息,为正确分析和预报灾情提供科学依据。简易的监测方法有以下两种:一是裂缝相对位移监测法。该方法是监测滑坡体裂缝两侧相对张开、闭合变化和塌陷区地裂缝变化的监测方法。监测点选择在裂缝两侧,一般2个一组,测量其距离,或在裂缝两侧设固定标尺,以观测裂缝张开、闭合和垂直变化。此外,还可在建筑物(房屋墙、挡土墙、浆砌片石沟侧壁等)的裂缝上贴水泥砂浆片等观测裂缝的变化情况。另外,可用已有的设备仪器进行专业化监测。二是宏观地质调查法。该方法是对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灾害的变形形迹进行追踪调查的监测方法。应在变化明显地段设立监测点和调查路线,采用专人巡视或动员附近群众监测等方式,及时掌握隐患点各类变化。
(三)突出重点隐患区域防治。
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避险能力。认真实施汛前巡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制度,把工作重点放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将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列为重点搬迁对象,结合陕南避灾搬迁工程进行搬迁。搬迁避让是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最行之有效的治本之策。根据不同地质灾害类型,可采取以下的防治措施:
1.滑坡。一是采取排水治理,在滑坡体外围设置一条或几条环形排水沟,使滑坡体外的地表水不能进入滑坡体内。对大型滑坡体,可在滑坡体上设置排水沟,使地表水排出滑坡体,不致渗入滑坡体内部;二是采取工程治理,在滑坡体及坡脚建抗滑垛、抗滑桩、抗滑墙、锚固等,增强滑坡体的稳定性;三是按设计方案或应急调查指导的方法及时实施防治。
2.崩塌。对崩塌体采取卸载、清除、固化、坡面防护、喷浆等工程措施。
3.泥石流。采取生物措施提高流域内沟谷坡面植被覆盖率、工程措施(拦挡、排导)、流域内综合治理等措施。
4、地面塌陷。在采空区上方应设立警示牌、围栏,严禁在采空区上建房、修路;对已形成的塌陷坑,要及时进行回填,避免人畜误入,同时也达到恢复生态环境的目的。
(四)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汛前将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抢撤方案”制定完成,确保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户,逐点落实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实现“两卡”和“预案”的全覆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本辖区地质灾害的发育状况,要在滑坡、崩塌、泥石流易发区段设立警示标志,禁止受威胁对象进入危险区,有效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五、地质灾害防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组社区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完善防治制度,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密切协调配合。镇属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大工程、交通沿线、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对地质灾害隐患做出预测、预警、预报;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督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采取预防治理措施;相互通报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实现资料共享。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单位要持续深入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逐级建立健全防灾责任制,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培训。同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按照《旬阳县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镇级、村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模拟现场的抢险救灾的应急处置,达到全面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的目的。
(四)落实工作责任制度。防汛办、民政站、国土资源所等部门要相互配合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汛期险情巡查、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发现临灾险情,要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在立即处置的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上报上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
值班电话:0915-*******,传真:0915-*******。
各村(居)委会:
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本方案编制和实施的基本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地质灾害防治目标是减少人员伤亡,避免经济损失,提高预报成功率,促进地质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当前,我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发展趋势不稳定,主要集中于xx村和xx村,并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主要特点:一是受气候差异影响,与汛期暴雨、台风强降水天气有密切关系;二是山区因降水渗入岩体,引发的地质灾害较多,发生区大多处于变质岩、花岗岩分布的丘陵山区;三是小型山体滑坡多。其原因除自然因素外与人为因素密切相关,如公路工程建设、切坡建房等。四是部分地区地下岩溶发育,或因人工采矿、抽排空地下水形成采空区。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xx年雨季(4—6月)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略偏少,为800毫米左右,而且降水的时空分布不均,局部800毫米以上,仍有降水集中期,部分乡村可能发生山洪或内涝,加上今年伏秋期台风强降水影响,所以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在3—9月份。汛期期间因暴雨将引发较严重的洪涝或内涝,造成突发群发性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汛期期间可能有以下趋势:
1、我镇的xx村等崩塌、滑坡、泥石流易发区,在集中降水期可能出现较为集中的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地质灾害具体发生的区域和强度与当时集中降雨的区域和强度有关。
2、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为3—9月,今年全镇的防范期应为3—9月份。在集中降水时段,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100毫米以上时,出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机率较大;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内)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将有可能发生。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连续降水时段要加强监测,出现变形加剧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3、乡村建设和交通、水利、矿山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是诱发崩滑流灾害的重要因素。新建和改扩建公路边坡、山区建房切坡段、采石场和矿区排土场、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及引水(灌)渠等都是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
4、xx地面塌陷防护段,要特别注意在汛期和枯水期两个时段防范地面塌陷发生。
由于长期降水预测难度大、精度有限以及集中性强降水的时间、区域不确定等因素限制,本地质灾害预测仅是趋势性预测,各村及社区要密切关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积极开展本辖区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提高警惕,防范地质灾害,减少地质灾害的危害和损失。
(一)重要防护区段。
1、xx村农民切坡建房、傍山建房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防护段;
2、xx村岩溶地面塌陷防护段;
3、全镇水库堤坝、溢洪道岩土稳定防护段;
4、全镇公路干道防护段。公路两侧陡坡、滑坡以及挡土墙崩塌防护段。
我镇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主要分布于xx村、xx村。
(三)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镇历年来地质灾害主要发生的时段,预测受长江流域周期性影响,雨季延长到3—9月,汛期和台风影响期间,当降雨达到一定强度时,可能发生以风化残坡和岩土山体以及人工边坡崩塌、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一些崩塌滑坡和矿山的尾砂库、废渣在山洪作用下,易形成泥石流,个别地区在降雨等外力作用下可能发生地面塌陷。应加强重点区段、重要地质灾害的防范,必要时,应采取临时避让措施,避免人员伤亡。20xx年全镇地质灾害的防范期为3—9月份。
1、汛前,各村(居)委会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和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全面排查,核实隐患点和危险区段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等情况。
2、根据调查情况和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各村(居)委会要制定本辖区或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方案要明确划定重要防御区段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并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
3、做好汛期应急调查工作。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的,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并作出应急处理。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由市国土资源局派员协助技术支持单位进行调查和提出应急处理意见;发生大型或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里以上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调查或协助调查。危及100人以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调查,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危及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调查,由市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进行调查。
1、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要防御区段由所在村(居)委会负责巡查监测工作,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内容及方法、落实监测人员。与工程设施直接相关的地质灾害,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监测。
2、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重要防御区段的巡回检查工作,汛期巡查一般不少于2次,重点区域、重要时段要加密巡查。
3、监测期如发现重要异变情况,应按照速报要求及时、逐级上报。
1、所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凡是有条件进行治理的,要作出治理规划,并应针对可能诱发灾害的情况,采取简易应急防范措施,以遏制或减缓险情的发生;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要责令并监督有关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治理。
2、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临灾预报工作。险情预报分三级:
一般级:经监测,隐患体险情没有明显异变情况的;
异变级:经监测,隐患体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的;
临灾级:经监测,隐患体险情异变情况特别显著、位移加快或者变形明显加剧,处于临灾状态的。
口头报告:对异变级和临灾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发现或接到报告后的半小时内须口头报告镇人民政府及镇国土资源所,重大险情同时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
书面报告:(1)当发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镇国土资源所应及时采取有效的监测、防范措施,并在2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同时上报市、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家国土资源部。(2)当发现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镇国土资源所在采取有效的监测、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大型在2日内、中型在3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同时上报市、省国土资源厅。(3)当发现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镇国土资源所应采取有效的监测、防范措施,在3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县国土资源局。
3、对一般级地灾隐患体由镇国土资源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对异变级、临灾级地灾隐患体,镇国土资源所要报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专业人员作详细调查论证,确认进入临灾状态;并在地质灾害隐患体一定范围内,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记。要根据不同规模、不同危害情况发布预警。预警分四级:
特级预警:由省级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一级预警:由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二级预警:由县级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一般预警:由镇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1、对预警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技术支持单位等部门立即派出专业人员赶赴现场,
2、预警点所在的村(居)委会根据险情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并发布告示,发放“防灾明白卡”。加强对险情监测、避险救灾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避险、救灾方案,做好必要的抢险救援力量和抢险器材物资准备。
3、做好人员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保护工作。出现异变级险情,靠近地质灾害体地段及灾变主要方向临近地段的人员要立即撤离,重要财产要尽可能转移,并要作出灾害影响范围内人员撤离、财产转移方案;出现临灾级险情,灾害影响范围内的人员要立即撤离,重要财产立即转移,并作好抢险救灾临战准备;对灾害影响范围的重要设施,如重要交通线、军事设施、水利电力和通讯设施等,要做好保护工作。
1、灾情发生后的速报制度: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在做好应急处置的同时,必须在接到灾情后的半小时内报告镇人民政府,报告镇国土资源所,并可同时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和市、省国土资源厅。
2、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按不同地灾级别,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并及时报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各部门组成的应急指挥系统,按预案的职责分工,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开展灾情收集,报告与评估;抢险救援和转移安置灾民;应急保障,请求支援,次生灾害预防,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各方面抢险救灾活动。镇国土所要在技术支持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迅速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和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加强现场监测,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参与指导抢险救灾。
3、做好善后工作。镇国土所要在抢险结束后,及时统计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估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提出灾害治理措施。并在基本完成抢险救灾任务后5日之内,上报抢险救灾情况总结,为灾后恢复与重建决策提供依据。
各村(居)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由行政首长对所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居)委会应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所在地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重要地质灾害危险地和灾区要建立前沿防灾救灾指挥机构。镇国土所是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防灾具体业务管理工作。与地质灾害有关的其他部门,要按照镇政府的部署及其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各村(居)委会要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汛前排查、汛期巡查、巡后复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对已查出的地灾隐患点,发放“防灾明白卡”,层层落实群测群防工作,严格无灾情零报告制度。
地质灾害防御重在监测预报,专业监测预防由镇国土所负责。镇国土资源所要尽快建立监测预报组织,配备人员,建立联系工作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认真做好监测、预报等各项基础工作,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同时,要根据辖区内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层层建立地质灾害隐患体的群测群防组织,落实防灾任务,并加强对群测群防人员的业务培训。
镇国土所和县气象局要加强协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建立气象短信预报预警网。镇国土所要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灾害信息,转发到各村(居)委会、各隐患点监测负责人,以提前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汛期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培训、报刊、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栏、科普读本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消除和减少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要依法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要坚决制止纠正,并监督责任单位采取有效的预防保证措施,对已经造成危害的,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
各村(居)委会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支出预算,确保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和工作经费。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考虑,做好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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