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用建设工作总结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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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召开了党委会议及机关干部会议,安排落实了我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现将我镇今年以来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以来,我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良好进展,各村(社区)的诚信意识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传播诚信建设理念,了解信用知识,提高了社会公众对社会信用的认识。
在经济办牵头,综治办、交管办的全力配合下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悬挂横福、展示版面,并设置咨询台,向群众介绍我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情况及上级有关政策措施,现场发放了宣传材料,并与群众进行了互动交流,对他们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通过展示“打击伪劣假冒商品”的展板,让广大市民认识到假冒伪劣商品所带来的危害,同时又宣扬讲信用,守信用的良好社会风尚。此次活动得到各村(社区)群众的踊跃参与,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我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机制还不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了更好的推进信用体系工作,今后的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进一步提高工作重要性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好抓实。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和协调,不断改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二)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社会组织按照规定制定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了社会组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
(三)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坚决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设立了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管,发动群众举报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完善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体系。
在接下来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我办将继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学习与调研,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现代农村经济飞跃发展的重要基石,它的建立和完善是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规避农村信贷风险、打造诚信农村的重要举措。近几年和xx支行党组注重辖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列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通过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整体信用意识,以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为平台,进一步支持“三农”和辖区经济发展。
(一)更新观念,创新“三农”信贷产品,使信用信息产品成为信贷支持“三农”事业的主要依据。有效解决“三农”主体由于抵押品不足导致的贷款难、难贷款问题。
(二)规避金融风险,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培养农村诚信意识,夯实农村长远发展的基础。实现涉农商业银行间“三农”主体信用信息的共享。
(三)实现高效的银农对接,有效解决涉农商业银行信贷政策、信贷商品与“三农”主体信贷需求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
村信用社是支持“三农”发展的主力军,和xx农业贷款中农村信用联社占到90%以上,对“三农”发展贡献很大。近几年,每到农民备春耕时节,和龙支行都提前摸清农村信用社备春耕资金情况,一旦出现资金短缺,和龙支行就及时为农联社争取支农再贷款。农村信用社以信用、联保等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对信用高的农民逐年提高授信额度,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守信意识。
2、建立“农村金融信息网络”,多渠道进行诚信宣传。xx年初和龙支行组织建立了“和xx农村金融信息网络”。网络系统包括: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基层乡镇政府、辖区涉农金融机构、农户及“三农”经济主体。建立“信息网络”之后,和龙支行充分利用村党组织的力量,由村支书、村长担任义务宣传员和“大啦叭”,并与他们建立联系制度,使和龙支行的信息采集及时真实。同时注重发挥“农村金融信息网络”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推进作用,通过调研座谈、宣传守信典型等形式培养广大农民诚实、守信意识。
3、组织各方力量,共建农村信用体系。
推动农业担保机构的建设。针对“三农”主体因担保不足而贷款难的问题,支行党组经过集体研究认为,可以通过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三农”担保公司,打造“信贷+三农担保+商业保险”的“三农”放款模式,分散农业信贷风险,有效解决“三农”主体贷款难题。这个构思正逐渐完善,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认可和高度重视。
近年来,xx县委、县政府将信用环境建设作为优化投资环境、提升人的`素质、提高科学发展水平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统一标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多方受益”的原则,着力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县委、县政府率先垂范,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归还乡镇政府、学校在农村信用社的陈欠贷款283万元。同时,由县纪委牵头,对党政机关干部银行贷款进行全面清理,共收回贷款1350万元。这些举措,极大地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增强了农民群众金融意识和信用观念。各乡镇都把“信用村”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无形资产,想方设法帮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形成了良好的信用氛围,目前全县已初步形成以农村信用户为主体,信用社、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户“四位一体”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
农户信贷评分体系不仅对信贷相关信息进行评分,而且对家庭信息、综合信息等能表明农户非信贷情况信息进行评分,从而能更全面、更准确地对农户进行评价。信用评价体系推动了信用社贷款营销机制的变革,促进了信用社资金的合理使用,扩大了信用贷款的覆盖面,有效满足了农民的贷款需求。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xx县建立了“创业贷款”和外出务工人员贷款制度,加大了对农村进城务工经商户、小型加工户、运输户和其他与“三农”有关的城乡个体经营户创业金融信贷服务和支持力度;试点推行林权抵押和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制度,拓宽了信贷条件;建立了“订单农业+信贷”服务模式,大力支持烟叶等主导产业发展;推行“富秦家乐卡”业务,实现了信贷消费一体化,还款还息智能化,开辟农户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评定授信个体工商户1842户,授信总金额xx3万元,组成“信用共同体”349个1109户,占授信总户的%,有效破解了个体工商户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瓶颈问题。
信用工程建设不但给农民、个体工商户提供了经营资金,而且送科技、送信息,架起了信用社与客户的连心桥,使群众体会到信用社是“农民自己的银行”,使社村、社群关系更加融洽。信用工程创建为农村信用社赢得了支持,赢得了地位,各村普遍与农信社建立了良好的互信关系,村级企业和村民的闲散资金,绝大部分存入信用社,壮大了农信社的实力。信用社以解决农民贷款难的实际行动,赢得了良好信誉,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有效地促进了自身发展。
通过信用工程创建活动,不但农村信用社掌握了农户信用状况、农户特长和还款能力等大量信息,而且有效简化了贷款手续,农户仅凭贷款证就可随用随贷,缩短了贷款办理时间。通过拓宽农户小额信贷服务领域、提高小额贷款授信额度、改进小额贷款服务方式等举措,有效满足了广大农户的信贷需求,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矛盾。今年截止9月底,全县农业贷款余额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占新增贷款总额的xxx%,增幅xxx%,高于各项贷款增幅xxx个百分点。
我办今年以来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以来,我办结合实际,重点在以自然人为信息主体及企业为单位来征集信息,联合综合办、各社区、文化中心等部门以经济办为中心展开工作。
(1)加强辖区宣传工作。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联合文化中心,通过展板、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2)自然人信息的采集。联合各办公室,将20xx年以来的自然人奖惩信息收集规整,查阅往年的资料,筛选有效信息,确保信息应采尽采,将信息准确无误地录入到济源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3)企业信息采集。深入企业,现场走访,查阅企业相关资质、荣誉等资料,了解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做好信息登记,保证信息的完整性。
我办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虽建立玉泉街道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但信用档案录入工作相对滞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了更好的推进信用体系工作,今后的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进一步提高工作重要性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好抓实。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和协调,不断改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2)规范社会组织章程。结合今年工作,建立健全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体系。通过规范章程,帮助社会组织树立自律意识、完善自律机制,从制度上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程开展活动。
(3)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社会组织按照规定制定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了社会组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
(4)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坚决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设立了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管,发动群众举报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完善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体系。
在接下来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我办将继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学习与调研,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按照《政府办公厅印发20xx年银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银政办发〔20xx〕13号)和《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xx-20xx年重点任务及分工》(银政办发〔20xx〕7号)精神,为进一步认真执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我局相关工作,就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监管、审计监督工作等领域的公信力建设,以打造“诚信审计”为目的,大力整顿和规范审计秩序,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计工作的信用度,对外树立审计新形象。现将银川市审计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精准定位,明确任务。加强审计诚信建设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用系统建设涉及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多个方面。审计诚信虽未单独成为一个独立的分支,但其作为政府依法行政主体的身份、承担的对经济活动中不诚信行为的监督甄别功能、在社会管理和社会活动中对诚信风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以及审计处理处罚所体现的执法公信力,决定了审计诚信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长期以来,我局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形成了由分管领导负总责,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我局以建设诚信审计机关为目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确定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建立健全“红黑”名单制度。公示信用“红黑名单”榜,按照客观、真实、准确、审慎的原则,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严重失信者列入“黑名单”,每季度由各科室上报“红黑名单”,经法制科、综合处审核,报局党组同意后,按照相关程序,在“银川审计”官网等平台上向社会公示。
(三)广泛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推进审计政务诚信建设,在局机关中广泛开展以建设诚信机关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审计机关审计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将信用意识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为诚信审计奠定坚实思想基础,促进审计机关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监督职能,不断提高公众对审计机关诚信的满意度,提高审计机关公信力。
(四)强化审计整改信息公开。李总理指出,审计后的问题整改工作,事关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事关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要痛下决心去除“顽疾”、根除“病灶”,向人民作出负责任的交代。而要“作出负责任的交代”,一方面要靠跟踪督导以及责任追究,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以全面整改,另一方面要靠全面、及时的整改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整改的真实性,并从问题整改中体会到政府差错纠弊的决心,感受到诚信政府建设的动作,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近年来,我局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动性、及时性尚有欠缺,信息公开还未达到全面、及时、准确。今后,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工作中心,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内容,增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的公信力。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对确定公开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公开。加强信用体系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落实责任,确保信用体系建设符合政府的相关规范和要求,扩大审计影响力。
(一)继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稳步开展。要自觉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到地区审计总体工作之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自觉主动地做好审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落实能力。
(二)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以教育引导诚信。审计诚信关键在人。审计人员的法制观念、职业操守、能力水平如何,直接影响诚信审计建设。因此,加强诚信审计建设,必须在提高审计干部诚信素质上下功夫。深入开展“争做忠诚的审计人”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倡树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事业的工作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教育和引导审计人员把诚信意识内化于心、外表于行。
(三)强化开放思维,以公开倒逼诚信。审计信息公开是检验审计诚信的“试金石”,其形成的倒逼机制有利于推进诚信审计建设的深入和持久。审计机关必须在夯实审计诚信自信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敢于公开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对审计信息的监督和评判。一要注重审计权力的“清单式”公开。将审计权力自觉地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通过媒体、公告等多种方式,让公众了解审计职责、审计程序、审计权限、审计纪律等内容,把审计的每一个环节都公之于众,提高审计的诚信力。二要加快推进审计结果公开。要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不涉及国家机密和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按照专项公告与综合公告相结合、网上公开与书面公开相结合、全面公开与定向公开相结合、政府公开与审计公开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审计信息公开载体、形式和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全面推进审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步伐。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进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健全完善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和规范制度,我局积极开展信用管理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我局20xx年上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20xx年度信用采集工作总体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信用政策,我局在法定的范围内已持续进行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采集及评估、动态监管等工作,20xx年上半年已完成信用信息采集及信用状况动态监管工作的企业共计792家企业。
(二)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基本情况。1月已对39家企业进行信用信息采集工作;2月-3月已对26家企业进行信用信息采集工作;4月已完成27家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5月已完成30家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20xx上半年对有效行政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的企业共计122家。
(三)信用状况动态监管基本情况。在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已采集共792家企业(其中有会展行业302家;家政服务行业26家;汽车销售维修行业104家;大型商超32家;商务服务行业328家。),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其信用状况进行动态监管工作。
(一)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充分发挥政府的诚信导向作用,积极探索商务行政管理新路径坚,我局编制关于《在商务行政管理工作中实行信用承诺的实施办法(试行)》,此办法已经在会展企业申请财政性资金、商务流通领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采集时使用,20xx上半年报送68份信用承诺书至“信用三亚”二期平台。此办法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承诺的制约,提高行业守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二)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和负面信息披露力度。按照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的原则,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在日常监督、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表彰评优、安排财政性补贴资金、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应当查阅公共征信机构记录的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信息。对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给予便利或奖励;对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实行惩戒,加强监督管理。要加大对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商业贿赂、恶意违约、逃废债务等不良信用信息的披露力度。对信用记录不良、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要加大监管力度,并予以公开曝光。
(三)推进失信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商贸流通领域信用建设,研究建立事前承诺、事中记录、事后评价相结合的商贸流通领域建设工作体系。坚持报送商务流通领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581条。组织商务领域示范企业诚信承诺和评估等。扩大商务领域企业诚信档案覆盖范围,完善信用信息。
为了提高商务领域诚信意识和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弘扬诚信经商理念,营造良好的诚信经商氛围,我局组织参加“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精心筹备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信用主题宣传材料、张贴宣传主题海报以及发放小礼品,全面细致地向广大市民宣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红黑名单”以及联合奖惩等商务信用知识,宣传商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对电子商务、家政服务、成品油经营、汽车流通等行业的监管,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市场氛围,提高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和维权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提供良好的信用保障。
通过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健全完善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夯实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基础,探索推进自由贸易港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20xx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精神,积极推进全市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
作为20xx年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我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加强信用体系制度建设,认真制定部门信用管理制度,梳理信用管理信息目录,并指定专人跟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我局积极落实好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将本局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服务等事项的办理指南、申请条件、提交资料、办理时限等对外公开。同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事项,在办理后实时将办理结果上传省政务服务网、信用双公示平台、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我局积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配合市信用办通过信用承诺、信用信息核查和联合奖惩等措施推动企业守信、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在国家、省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等事项中嵌入信用信息核查,抓好信用联合惩戒应用,对信用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在招投标、领取补贴方面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对失信者予以限制,对守信者予以激励。
我局积极谋划信用建设宣传活动,逐步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通过部门频道、信用宣传资料等线上线下渠道开展信用宣传,加大对守信便利、失信惩戒突出案例的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能源行业形成“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价值导向,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让各企业更加知信、守信、用信。
为切实落实好守信便利工作,我局在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中率先实行项目核准“容缺承诺制”,制定《关于分散式风电项目容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信誉良好的项目单位仅需提供四项核心申报材料(自然资源部门用地预审意见、环保部门支持性意见、项目申请报告、承诺书),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我局申请核准;项目单位在核准文件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补齐常规核准所需的材料即可,极大方便了项目单位,利于项目落地。
(一)强化粮食安全金融保障。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春耕备耕、粮食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制定差异化信贷支持措施,择优扶持一批风险可控、专注主业的粮食企业。支持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农业发展银行要发挥好粮食收购资金供应主渠道作用,及时足额保障中央储备粮增储、轮换和粮食最低价收购信贷资金供给。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粮食市场化收购,主动对接粮食收购加工金融需求。
(二)加大对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供给金融支持。围绕促进大豆和油料增产、“菜篮子”产品供给,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持续加大信贷投入。依托主产区和重要物流节点,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金融支持。积极开发适合油茶等木本油料特点的金融产品,适当放宽准入门槛、延长贷款期限,支持油茶规模化种植和低产林改造。
(三)做好农产品跨境贸易和农业社会化金融服务。鼓励农业进出口企业在农产品跨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有实力有意愿的农业企业“走出去”。指导金融机构基于实需原则和风险中性原则,积极为农业进出口企业提供汇率避险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成本。各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发展生产托管服务,推动提升农产品生产规模化社会化水平。
(四)加强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保障。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会同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重点种业企业融资监测,强化政银企对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中长期信贷投入,支持育种联合攻关、种业基地建设和优势种业企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种业知识产权质押、存货和订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业务,强化种业育繁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提升现代种业企业融资便利度。
(五)创新设施农业和农机装备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开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养殖设施等抵贷款。稳妥发展融资租赁等业务,缓解涉农主体购置更新农机装备资金不足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机装备研发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资金来源,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运用。
(六)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特点,持续完善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给予优先支持。依托县域富民产业,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贷款产品,合理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长期信贷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促进乡村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特色优势产业。
(七)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县域商业发展、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和县域市场主体培育,强化银企对接,加大信贷投放。结合县域商业实际使用场景,深化信息协同和科技赋能,为县域商贸、物流、供销企业和合作社提供资金结算、财务管理等服务。探索开发针对农村电商的专属贷款产品,打通农村电商资金链条。
(八)做好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与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联动,适当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优化办理流程,落实免除反担保相关政策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农民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信贷资源投入,深化园区内银企对接,带动更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返乡入乡就业创业。
(九)拓宽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融资渠道。丰富“三农”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积极满足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国土绿化等领域融资需求。探索创新林业经营收益权、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和林业碳汇收益权等贷款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积极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风力发电、太阳能和光伏等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支持。
(十)强化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造等重点领域,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项目投资回报周期等,探索开发合适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加大对乡村道路建设、供水工程改造、农村电网巩固提升等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投放中长期贷款。
(十一)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与金融服务融合发展。各金融机构要依托线下网点,积极整合普惠金融、便民服务、农资农技等资源,加快涉农场景建设推广,增强网点综合化服务能力,提升缴费、查询、远程服务等便捷性。进一步加强金融与教育、社保、医疗、交通、社会救助等民生系统互联互通,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化。
(十二)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脱贫地区的金融资源倾斜。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细化针对脱贫地区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措施,在信贷准入、授权审批、资本计量等方面予以倾斜,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要力争全年对全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增速高于本机构各项贷款增速。按市场化、可持续原则进一步加大对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的金融支持力度。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质量监测和续贷展期管理,推动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风险补偿,促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健康发展。
(十三)持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承担定点帮扶任务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定点帮扶政治责任,深化“信守一个承诺、种好两块田地、建设三个工程”帮扶理念,发挥金融组织优势与社会协同能力,鼓励扩大帮扶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形成市场化支农业务模式。要扎实做好帮扶地区信贷支持、资金捐赠、消费帮扶、干部培训、招商引资等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帮扶任务指标,把定点帮扶“责任田”打造成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田”。
(十四)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进一步优化存款准备金政策框架,执行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引导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银行释放更多资金投入乡村振兴领域。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继续加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管理,强化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功能,提高政策支持普惠性,适度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加大对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力度。
(十五)改进金融机构内部资源配置。各金融机构要健全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或业务条线,在信贷资源配置、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强“三农”人才队伍建设。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国性银行要制定明确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方案,中小银行可结合自身实际合理确定优惠幅度。各金融机构要细化实化涉农信贷业务尽职免责制度,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将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对分支机构的考核。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拓宽可贷资金来源。
(十六)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进一步压实地方党政风险处置责任,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化险工作,保持商业可持续的县域法人地位长期总体稳定。继续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坚持农村信用社服务当地、服务小微和“三农”、服务城乡居民的定位,严格约束异地经营行为。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要明确职能定位,落实“淡出行政管理”的要求,因地制宜做优做强行业服务功能。
(十七)强化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继续深入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化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有效整合涉农主体信用信息,提高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积极发展农户信用贷款。
(十八)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完善各级涉农信用信息系统,因地制宜建设地方征信平台,精准识别各类农村经济主体信用状况,以信用建设促进信用贷款投放。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加快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探索开展信用救助,创新信用评价结果运用。
(十九)持续提升农村支付服务水平。巩固优化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支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与农村电商、城乡社会保障等合作共建,推动支付结算从服务农民生活向服务农业生产、农村生态有效延伸。推广完善“乡村振兴主题卡”等特色支付产品,推动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县域农村下沉。加大央行存款账户业务线上渠道推广,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央行存款账户资金归集。通过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持货币政策工具券款对付(dvp),实现融资等环节全流程自动化处理,加速政策资金到账速度。
(二十)持续推进储蓄国债下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特色的储蓄国债下乡工作措施,推动提高农村地区国债发行额度分配比重,引导金融机构将储蓄国债发行额度向农村地区适度倾斜。深入推进农村地区国债宣传工作,拓展销售渠道,让更多农民群众“足不出村”享受购债便利。
(二十一)加强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继续将农村居民列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重点对象,开展好集中性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结合农村地区金融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风险警示教育,推动金融素养教育纳入农村义务教育。持续畅通普惠金融重点人群权利救济渠道,压实金融机构投诉处理主体责任,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用好“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强化金融纠纷调解专业性,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纠纷调解的认知度、参与度和认可度,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十二)强化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指标定义内涵,开展数据质量评估。用好金融支持巩固脱贫和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加强脱贫人口金融信息管理。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评估工作对进一步改进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积极作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在原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评估办法的基础上,调整优化评估指标,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帮扶政策效果评估。
(二十三)加强组织协调和宣传推广。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金融机构细化政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有效途径。及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政策宣传,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氛围。
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全面梳理总结,结合20xx年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为切实做好我局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我局于年初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交通运输局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路政大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文华兼任,主要负责抓好我局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1.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为保障20xx年我局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据可依,按部就班、有条不紊进行,年初,制定印发了《xx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领导机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安排了工作重点,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工作依据。一年来,为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并研究部署安排下步工作,7月,由局长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双公示”信息公示情况。
我局根据工作要求,建立了部门双公示信息报送机制,明确了责任股室和责任人。一年来,我局未接受行政许可事项,执法过程中未出现行政处罚事项。
3.政务公示工作情况。
结合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立了诚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相关业务工作。一年来,我局在全局干部职工间开展了诚信教育(培训)1次,同时通过媒体发布了工程领域信用评价情况。
1.重视不够。20xx年,我局虽开展了一些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但重视程度不够,离主管部门的要求还很远,工作仍待加强。
2.痕迹资料管理有待加强。我局明确了责任股室和责任人,但因部门工作任务繁重、冗杂,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痕迹资料收集和完善上欠缺,材料不齐。
根据州县发改部门年度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及时制定20xx年我局部门方案,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一年工作计划和安排,将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部门和责任人。同时,根据工作方案明确的'重点和步骤,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结合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做好诚信教育和宣传工作,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xx县社会信用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xx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xx市关于加快推进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区域竞争软实力的重要载体。xx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起步较晚,发展快,效果好。20xx年以来,根据xx市信用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县以打造“信用xx”为目标,积极倡导“诚信”的价值取向,以守信受益、失信惩戒为导向,以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公开、利用为主线,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加强平台建设,创新拓展应用,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并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打造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抓手,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一)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县信用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召开的贯彻落实信用体系建设三个改革性文件视频会暨媒体通气会精神,召开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建立了多渠道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联动机制:一是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都会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执行计划,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二是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xx县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协调推进党群部门、政法系统、社会组织的创建工作。三是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创建第四届文明县城的.一个重要载体,全民参与,共同推进。四是政府带头落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政务诚信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和公职人员言行,通过政务诚信带动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四是为进一步加强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市20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了《xx县20xx年推进xx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开展。
1、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强化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建立以诚信为重要内容的用人机制,严格公务员诚信管理,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公务员诚信作为公务员个人考核、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作为奖励表彰等工作的基本内容,将诚信教育内容纳入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培训计划中,加大公务员诚信考评,塑造“忠诚、廉洁、高效”的公务员形象。
2、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大力培植诚信中小企业,通过“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引入政务管理信息、企业法人信用报告、信用评级报告等作为客观评选标准,对企业进行客观全面评价,着力保证评价质量。
积极开展信用宣传,培育信用环境,增强中小微企业信用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细化银企“一对一”融资辅导制度,帮助企业提高信用等级,提升融资能力。搭建银企信息沟通平台,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诚信中小企业培植。突出银行信贷的扶持作用,促成银企信用对接。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实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督促金融机构切实加强金融创新,大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动产融资及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盘活企业应收账款存量。
以信用分类监管为重点,以诚信中小企业培植为载体,强化对市场主体的准入、经营、退出行为的全程监管,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推行企业分类监管机制,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建设体系,积极推行个体工商户分类分层监管制度,不断提高广大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意识。
3、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开展“推公开、转作风、强执行、树公信”专项活动,强化主体责任和队伍素质,树立“穷尽执行手段”理念,最大限度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截止10月23日,xx县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24件,执结77件,执结率62。1%,实际执结率50%,执行标的额3162万余元,执行标的到位率45。5%。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认真落实最高法院部署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有关部门配合的大执行工作格局,综合解决“执行难”,执行工作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在各乡镇村聘任联络员,形成执行合力,破解“财难寻、人难找”问题,最大限度地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推进诚信建设。
(1)形式多样,宣传排查并举。一是县处非办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责,主动作为,宣查并举,有力有序推进排查工作。二是部门宣传形式多样。采取张贴横幅、利用坡节下到基层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时向行政区划内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特点。三是媒体宣传全面覆盖。在电视台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人进行保密承诺,做到非法集资无可乘之机。同时,通过电视、手机短信、微信、融好网平台等向群众公告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2)履职尽责,开展风险排查。县处非办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多渠道、广角度对投资类、资产管理类民营企业非法集资开展风险排查。经查,在县域内该领域经营情况无非法集资舆情反映,无民间集资行为。目前,我县尚未发现投资类、资产管理类民营企业存在非法集资问题。
(3)常抓不懈,防范“非集”事件。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导。加大督导工作力度,全面提高防范、打击和处置各类非法集资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夯实协调机制。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职责,建立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保证各项措施得到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通报。组织分析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做好向市金融办(处非办)和县政府信息报告、通报等工作。
按照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xx年上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呼社信办〔20xx〕38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认真落实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信用度,对外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制度完善,组织健全。4月份我局召开党组会重新进行了科室分工,行政审批办负责我局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随后重新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市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审批办,全面负责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20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细化为10项具体工作,分别明确了牵头科室、配合科室和完成时限。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工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工作承诺制度》、《呼和浩特市律师行业信用信息制度(试行)》和《呼和浩特市司法鉴定承诺制度》。
(二)注重创新,突出特色。在对我市九个旗县区836个村居社区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律师事务所与我市1162家村(社区)进行帮扶,截至目前已经帮扶了1129家,占全体的96%。为了加强管理,截至目前共有75家律师事务所和3家公证处建立了诚信档案。
(三)多样宣传,氛围浓厚。我们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信息简报、led显示屏等多种有效载体,广泛宣传系统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将《呼和浩特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二法律服务所诚信经验材料》和《内蒙古超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永强律师诚信事迹材料》按时报送到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纳入自治区诚信库范围内。
(四)加强报送,做好日常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呼和浩特“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关于按时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的通知》请各科室于每月15日,30日向局审批办报每半个月的工作开展情况,未及时报送的科室在第二个月作出书面说明,说明未报送的原因。20xx年截至目前,我局报送法人行政许可50条,个人行政许可206条,行政处罚无数据。按时完成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普查表》填报工作,我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普查表》涉及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并于5月29日接受了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督查。7月20日,我局分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副局长和局审批办负责人参加了《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暨信用信息目录及数据征集培训》为下一步信用数据征集做准备。
虽然上半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下半年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信用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工作,部门开展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行业宣传活动没有与诚信建设结合起来宣传,宣传方式单一,宣传机制不健全。
(二)继续加强我局的双公示报送工作。进一步落实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双公示”,建立畅通的信息发布流程,保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及时、准确录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信用信息归集。按照《x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我局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机构等信息的归集、披露和使用;每年定期组织年检审查,对上述机构进行核验,确保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通过x市律师综合信息系统,如实将相关信息进行录入,便于上级部门及时公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积极协助省司法厅以及市司法局,通知律师事务所及时更换证照及代码,目前全区xxx家律师事务所均完成证照及代码更换工作。
推进双公示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的执法公示制度。指导全区行政执法机关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通过门户网站等公开渠道全面准确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完善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法律顾问、法治审核等相关工作。目前,处理投诉律所、律师案件xx件。
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指导全区执法部门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强化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按照《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积极示范应用信用信息,xxxx年,我局在合法性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时,凡涉及失信等负面评价企业的,不予通过合法性审查,不予与其签订合同。
充分发挥法治金牛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优势,发布守信用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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