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应急预案
文件夹
方案的执行应该明确责任人,并建立相应的监控和反馈机制。方案的写作过程中,我们可以寻求他人的意见和建议,以获得更全面的思考和观点。好的方案能够为我们的工作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让我们事半功倍。
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x)结合《普洱市森林防火业务培训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培训对象: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领导及人员、护林员、扑火队员、管护人员、林火监测人员、涉林单位相关人员(包括:采伐承包人、采脂承包人及所属人员)。
培训目的:进一步加强各级森林防火业务部门及涉林单位相关人员扑火组织指挥、安全保障与紧急避险、林火监测与调度等业务素质,切实保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遏制住群死群伤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了不断增强各类防灭火人员的业务素质,做到业务精、素质高、技术强,我们按照集中培训,定期辅导,分类学习,逐步提高的原则,本着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由浅入深的培训方法,全面增强各类防灭火人员的综合防控能力,提高防火专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利用防火期前后的时间分理论与技能两大方面进行培训。
1、理论知识培训。
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领导及人员、护林员、管护人员、林火监测人员、涉林单位责任人、扑火队员主要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人员职责,“森林防火值班调度”、“林火原理”、“gps的使用”、“林火预防与业务实践”、“防火知识”、“林火扑救与安全”等10余门课程。
2、技能培训。
专业扑火队和应急扑火队以及义务扑火队除学习理论知识外还要加强对技能的培训。
一要进行军事训练,按照有关军事科目要求进行出操、队列等项目训练,要做到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真正达到半军事化要求。
二要对风力灭火机手、水枪手、电台值机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主要学习“风力灭火机原理”、“风力灭火机的使用与维修”、“无线电基础知识”、“电台架设方法”、“水枪使用目的和战法”。
四要到野外按实际扑火要求进行扑火演练,演练内容涉及火场指挥、扑火队员按组织指挥跑位、火场安全避险等内容,以达到锻炼队伍,增强实战能力的目的。
20xx年1月开展3期对各级林火管理、调度统计、应急值守、巡山护林、林火监测及场长、队长、工头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培训。
20xx年3月以前完成对专业扑火队、应急扑火队、义务扑火队的集训演练。
共举办4期培训班,需要7天时间,培训人数100余人,按照人均每天80元的标准,计划安排资金56000元用于此次业务培训。
以县(市)区为单位,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开展活动。
二、时间安排。
20**年9月1日至10月1日。各单位应在此期间内,统一部署本地宣传月活动开展。
三、主要措施。
根据《20**年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结合本地森林防火实际,以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迅速行动起,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一)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利用地方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宣传,开辟森林防火专题节目、栏目,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安全扑火常识。
(二)强化林区宣传教育。在林区主要道路沿线、高速公路收费站、入路口、森林旅游景区,在政府所在地、学校、街道、车站、村委会以及森林防火区内的单位、厂矿、村庄等地悬挂森林防火标语、横幅,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栏,组织森林防火宣传车走乡串村巡回开展防火宣传,组织艺演出队、电影放映队、宣讲队深入到乡村、集市进行宣传,努力打造“森林防火、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三)持续抓好《条例》宣传。继续大张旗鼓地开展以《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的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到林区的村落、厂矿、作业点及企事业单位,开展送《条例》下乡等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法制意识。
(四)抓好中秋国庆重阳宣传。针对中秋、国庆长假期间景区游客大量增加以及重阳登高的实际,加强对旅游景区、登高点的火管理,在景区入口、景点、登高点等重点部位设置规范性防火宣传牌或防火标志;有中秋、重阳扫墓祭祖习俗的地区,应积极提倡明祭扫,通过鲜花、诗赋、信函、音像等明环保的祭扫形式,减少森林火灾隐患,确保中秋、国庆、重阳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五)注重扑火安全宣传。利用扑救火灾安全培训教材以及vd片,结合县、乡、村以及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广泛宣传扑火安全知识,使参加扑救森林火灾人员熟知安全扑火知识和扑火避险常识,不断提高基层扑火战斗力,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有关要求。
明确宣传重点、内容、形式和组织方式分工负责、分级实施。
(二)强化检查监督。各县(市)区要深入乡(镇、街道)、村、森林经营单位检查督促,确保宣传方案的“四落实”(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车辆)。市防火办将根据情况适时派出工作组检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考核评分的依据。
(三)认真总结分析。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分析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总结报告于10月0日前报市防火办。
为加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村党政领导负责制和包村工作组督导制。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分包行政村的包村干部对所分包区域的森林防火负直接责任。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乡、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三、加强防火队伍建设。乡建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扑火队,各村也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并在15分钟内向上一级报告。
四、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要充分利用会议、
宣传标语。
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根据各自实际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五、加强值班制度。乡、村要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手机不得关闭。
六、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吸烟、野炊和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放火拉荒,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禁止在林缘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稻草。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凡未经批准放火拉荒的,一律以纵火情节进行处理。
七、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事发后组织扑救等情况,区分人为还是不可抗拒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处置指挥不当的,由乡纪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迟报的,因未及时组织救火而延误扑炎时机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在100亩以下,村第一责任人向政府写出检查。
(三)发生两起森林火灾或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对村第一责任人参照有关规定处理,直接责任人建议辞职或依法罢免其职务。
(四)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大损失的的,查明原因,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五)发生森林火灾时,值班人员无故脱岗的,作待岗一年处理;接到森林火警无特殊原因未赶赴现场参与扑救的,作待岗一年处理。
(六)因学生引发森林火灾、视情追究学校领导、学生所在班班主任的责任。未成年人、聋哑、痴呆、精神失常人员引发森林火灾,追究监护人员责任。
八、加强对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如遇重大森林火灾,及时对人员进行疏散,科学分析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尽可能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九、森林防火工作直接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和包村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完成好的村、部门和个人,由乡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森林火灾发生后,凡举报森林火灾肇事者经确认举报线索属实的给予300元以上奖励。
举报电话: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自然灾害。为了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我校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的工作方针,落实责任,全体动员,千方百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如下领导小组: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
三、时间安排和活动对象。
此森林防火期内开展,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经常。
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纳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范畴,让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爱护森林资源,严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识。
四、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在每个班级上一堂森林防火专题课;二是各班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三是给每个学生家长一封信;四是每位学生写一篇关于森林防火的作文、出一期校园森林防火黑板报;五是学校张贴一幅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充分利用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墙报、红领巾广播站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防火的重大意义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识。冬季来临,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林区,消除火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的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有关知识宣传到家庭和社会,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五、时间安排。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学校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宣传教育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活动开展阶段(10月26日至12月31日)。学校安排老师组织、指导学生召开主题班会课、写作文、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等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元月)。认真总结一学期来在森林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并将资料整理归档。
为扎实做好基长镇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好全镇森林资源,实现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实现双赢的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切实维护好全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黔南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州、县关于落实森林防火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生态脱贫一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省、州森林防灭火工作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加强火源管控,健全森林防灭火机制,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人为引发的森林火灾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和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救灾机制和管理机制,实现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全年禁火;建立规模适度、专兼结合的森林消防力量,不断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森林防灭火装备水平,有效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实现森林防灭火全覆盖;完善森林防灭火信息系统和应急指挥体系,实现无人员伤亡,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逐年下降的年度目标。
组??长:熊图飞?镇党委书记。
宋泽兵?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莫毅业、韦自文(秀峰村)。
蒙正君、韦??伟(基长社区)。
陈国良(阳地村)。
田茂彪、蒙明勇(林盘村)。
岑应祥、阮毅娜、王怀礼(狮山村)。
杨永俊、周雪山(董秧村)。
何立刚、李兴财、莫小刚(江寨村)。
谭明芝、孟凡科(水岩村)。
莫本华、周继清(茶亭村)???????????
吴文勇(基长派出所)????
成????员:吴观松(镇林业站负责人)?
白占东(镇安监站站长)。
白明标(教站)。
韦树桐、谭胜昌、蒙泽近(秀峰村)。
陆安明、廖文昌、艾其钦(阳地村)。
潘凌波、沈定明(基长社区)。
杨?磊、夏和平、白清国(茶亭村)。
岑委周、罗绍芳(董秧村)。
陈?伟、蒙明松(江寨村)。
周天源、莫代和、莫代彬(狮山村)。
夏和美、蒙正勇、蒙继恩(林盘村)。
吴观松、吴光智、蒙光富(水岩村)。
镇全体专职护林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莫小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观松、白占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镇生态护林员培训及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信息报送工作。各村(居)尖刀排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森林防火预案,进一步稳定、充实、完善各村义务扑火队,保证森林防火工作常态化、科学化。
四、工作措施。
(一)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防火期到来前,镇、村(居)尖刀排召开全体生态护林员动员大会,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并根据森林防火预警及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护林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为森林防火基本知识、林政知识、森林保险宣传、护林员管理办法、消防相关知识及实战演练等。
(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定责任状,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实行“尖刀排排长和镇挂村领导包村,尖刀排干部、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包片包组,组包户,生态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和重要路口”工作责任制,形成镇、村(居)尖刀排、组三级联防机制。根据现有尖刀排网格化管理有效划分,切实做到挂图包片,把山头地块的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层层抓包保,人人有责任,谁包保谁负责谁担责;做到责任写在文件上,压实到个人肩上,奖优罚劣,追责问责。
(三)加强火源管控。各村(居)尖刀排要根据村情、社情、林情的不同,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管护村规民约》,让群众参与到爱林护林当中,实现森林防灭火村民自治。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林区及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大对重要时段、重点林区、重点部位的管控力度,进行重点防范,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加大巡护密度,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做到万无一失。基长派出所要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及火灾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失火和防火毁林违法犯罪,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四)加大奖罚力度。各村(居)尖刀排要加大野外违规用火的管控和处罚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一是未按规定申请野外用火的,由各村(居)按照制定的村规民约进行处罚;二是因野外违规用火造成损失但不够成犯罪的,由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按照《黔南州禁火令》进行处罚并按照火灾损失追究当事人的赔偿责任;三是建立森林防火奖惩机制,对举报违规野外用火或火灾肇事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因履行管护职责不力,野外用火未按规定申请、审批,野外违规用火频发或发生森林火灾的,对相关责任人实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个人责任。
(五)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按照“镇建、村管、村聘、村用”的生态护林员管理机制,镇统筹、指导好各村(居)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和发挥作用,做到机制管人、效益激励人。各村(居)尖刀排负责辖区内生态护林员管理和考核,按照管护责任合同每月对护林员实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镇人民政府,考核合格者发放当月工资,不合格者扣发当月工资,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统筹安排护林员对其管护责任区森林资源进行定期巡山护林、设立森林防火值守卡点,每年防火期前组织护林员对3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林区进行砍、割防火隔离带(森林边缘与农田、农地相交处),形成永久固定的防火隔离带。同时,镇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护林员管理制度,加强考核问效,对不能履职、失职的要坚决清出护林员队伍。
(六)加强特殊区域群体管理。各村(居)尖刀排要加强对辖区内痴、聋、呆、哑、精神病及弱智者的摸底排查,逐一建立管理台账,并加强对指定监护人的提醒和监督,明确专人监督落实监护措施。同时学校校长、园长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幼儿的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防火意识,并通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将《森林防火承诺书》传递给家长,让家长们做出承诺,倡导清明节文明祭祀,积极支持和参与森林防火,杜绝野外用火。
(七)强化扑救能力。森林火险期间,专职护林队伍要加强巡查巡护,制止违规违法用火及对生态护林员巡山护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形成立体化、多层次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管理体系,确保森林火灾得到及时就近处置。各村(居)尖刀排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伍建设,根据生态护林员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按照10-15人规模建立应急扑火队伍,组建一支能跨区域作战的群众扑火队,经常性开展扑火技能及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确保人员安全。
(八)加强值班备勤,确保通信信息畅通。防火期期间,各村(居)尖刀排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参加扑救,争取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对于迟报、瞒报而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以镇人民政府日常值班的领导、干部为当天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吴观松和白占东同志负责森林防火信息上报和处理。
(九)加强宣传教育。镇各部门,各村(居)尖刀排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镇各部门要利用场天、政府宣传车走村窜寨、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全面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责任安全意识。各村(居)尖刀排要在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森林火灾易发区、多发区设立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或警示牌,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组织网格员和村组干部进村入户宣传森林防火,并张贴、发放防火宣传资料;森林防火期各村(居)每天11:00—12:30、16:30—18:00,周末10:30—18:00循环播放森林防火音频。各学校要在学时内安排不少于2课时的时间,加强对学生森林防火教育。对违规野外用火案例要制作宣传资料,深入各村组、林区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十)强化火案查处、打击力度。镇案件查处工作组要积极配合县林业派出所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打击工作,各村(居)尖刀排要积极配合县、镇相关部门对森林火灾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按照“全查、快查、严办”的原则,无论是火警还是火灾,都依法迅速予以查处,该罚款的罚款,对构成刑事犯罪的坚决绳之以法。要通过查处,达到查处一件,震慑一方的目的,用以教育群众,达到以治促防的良好效果。
(十一)明确责任,严格纪律。严格实行尖刀排长和挂村领导负责制,各村(居)尖刀排长和挂村领导为各村(居)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责任人,负责统筹调度本村(居)森林防火的总体工作,对本村(居)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各村(居)副排长、支书、主任和镇包片干部为本村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亲自安排部署,定期开展森林防火督促检查,确保上级关于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到位,发生森林火灾后及时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尖刀排包片干部和包片村常务干部为本村森林防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负本片区森林防火的全面工作,定期上山开展巡查检查,发生森林火灾后亲自到前线组织指挥扑救,做到森林防火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真正建立起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的良好局面。相关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自己的职责,做好各村(居)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重点防火期实行尖刀排长和挂村领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做到不缺岗、不漏岗,24小时保持通迅畅通,一旦发生火警第一时间启动扑火预案。
五、严格兑现奖励和处罚措施。
一是对森林防火工作中及时报告、举报、扑救等行为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擅自野外用火的人员,各村(居)尖刀排查处落实的,按处罚款90%用于奖给村(居)和举报人(尖刀排和镇领导干部除外)。
二是各村(居)尖刀排在该防火方案下发后至下一年度5月30日止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和房屋火灾的,奖励该村(居)3000元。
三是该方案下发后镇内发生一起山火,处发生山火村(居)500元,处该区域内管护的生态护林员扣除当月20%工资;对一个村一天内发生3次以上火灾或全年累计发生6次森林火灾的,处发生山火村(居)1000元。发生森林火灾次数每增加一次罚款增加500元,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该方案下发后镇内发生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公顷以上2公顷以下的,对各包片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处该区域内管护的生态护林员扣除当月30%工资;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对包片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全镇通报,处该区域内管护的生态护林员扣除当月60%工资;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相应等次的责任。
五是该方案下发后对造成火警或火灾过火面积超过10公顷的,处发生山火村(居)2000元,处该区域内管护的生态护林员扣除当月100%工资及视履职情况决定是否清出护林员队伍,并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是发生森林火灾,尖刀排长和镇挂村领导要及时靠前组织指挥,尖刀排包片干部和镇包片干部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并参加扑救,村组干部要及时有效组织扑救。对未及时组织人员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给基长镇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该村(居)的尖刀排长和镇挂村领导,村全体常务干部和镇、尖刀排包片干部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七是全体干部必须服从有关领导和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接到扑火电话后,必须及时赶到指定地点集合,无特殊原因,未及时参加者,或不服从调度的,将严肃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是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法规,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思想麻痹、工作不力以致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或人员伤亡事故的,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大执纪监督。
镇成立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组,由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镇纪委书记和森林防火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对基长镇全体森林防火责任人和生态护林员在各自责任区内巡查检查情况、发生森林火灾时应急调度执行情况等进行督查,确保纪律严明和奖惩措施兑现。
近期,气温持续偏高,降雨量偏少,风干物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特制定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成立秋冬季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自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谭锡乐担任。地点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管理工作、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上报,以及组织、协调森林火灾扑火各项工作。
二、各村委成立相应秋冬季森林防火、扑火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狠抓行政村区域森林防火、扑火工作的落实,村党总支书、村委主任要亲自部署、检查,对因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发生火情隐瞒不报;扑火组织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巡逻,注意防范。加强火源管理,各村委要立即行动起来,护林员、瞭望员、巡逻员要到岗到位,负责日常的巡山工作,严格林区生产用火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在重点时段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点户要盯死看牢,采取果断措施,防止引火上山。
四、必须强化科学扑救。要切实做好林区村委森林火灾扑救方案,认真做好扑救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组织指挥,通信联络,扑火机具,后勤保障等各环节准备到位,提高扑救水平。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相对集中待命,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迅速行动,及时组织重兵扑救。在一般情况下,扑火人员主要由所在村扑火队为主,镇指挥部观察掌握火灾蔓延情况及时调动镇直单位干部职工及周边村扑火队,直至向县防火办请求增援。要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同时要求镇直各单位要协同配合,服从调度,听从指挥。严禁老弱病残及妇女、儿童进入火场。
五、加强值班调度,确保各级值班人员通信畅通。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各村委值班人员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恪尽职守,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报告。一旦有森林火灾发生,各村委要及时跟踪、掌握。随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与扑救进展情况,坚决杜绝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等重大责任问题,全力打好我镇秋冬季森林防火攻坚战。
为有效杜绝我镇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提倡文明祭祀,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宜章县《禁火令》和全县森林防火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生态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森林防火条例》,突出以“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宣传教育,进行多渠道、全方位、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以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进一步提高全镇上下参与森林防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鼓励植树造林,努力维护全镇生态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里田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由党委书记任顾问,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三个巡逻小组。一个办公室即: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森防办)设在镇农林水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森防专干、林业站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统一组织协调森林防火巡逻巡查及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明确森防指挥部职责: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指导等;统一部署、调度、指挥全镇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研究部署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冬至等重大会议时段的森防工作,制定里田镇森林防火工作的应急预案及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三个巡逻小组即:
1、龙溪片巡逻小组、
组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驻村领导。
成员:驻村干部。
负责区域:龙溪村、上渡村、楼下村、塔下村。
车辆安排:____。
2、桅子片巡逻小组。
组长:人大主席。
副组长:驻村领导。
成员:四个驻村干部。
负责区域:桅子村、华塘村、里田村、黄土塘村。
车辆安排:____。
3、新华片巡逻小组。
组长:政协联络组长。
副组长:驻村领导。
成员:驻村干部。
负责区域:老塘村、江厚村、东山村。
车辆安排:____。
办公室负责值班调度(值班电话____)、森防专干(农村农业组)、综治专干(政法综治组)、国土专干(城建国土组)负责信息联络,分管领导调度森防工作,同时负责收集整理台账资料。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全年为森林防火期,每年9月1日至次年5月10日为森林防火特防期,其它森林防火时段以上级通知为准。森林防火期间,在镇内主要交通干道悬挂中型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各村(居)要在各自然村、通村公路沿线等明眼位置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各组要组织巡逻车辆下村放高音喇叭,里田广播电视站要利用电视、村村响广播宣传,其他部门要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居)召开好座谈会、动员会,对在家居住的农户,逐一进村入户发放《禁火令》,并要求户主签名确认;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将对各村《禁火令》的发放签收情况督查,对漏发的或发放不到位的,除限期整改之外还要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20元/户)。学校要组织全镇学生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六个一”宣传,即每个学校出一期森林防火宣传墙报、上一堂森林防火专业知识课、写一封致家长的防火公开信,书写一条防火标语等;同时要主动配合镇森防办开展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将森林防火纳入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培养全体师生的防火意识,让森防知识辐射到每一个学生家长中去。各驻镇单位干部职工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积极配合镇、村做好宣传、劝导工作。
四、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
在森防期间,各村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重点林区、高火险区、火灾多发区,林区工矿企业、学校、重要设施以及农村农民聚居地,林农交错地带,林缘、林内集中坟墓地的火灾隐患地点进行排查整治,做到责任到人、监控到位,确保早发现、早排除、早整改。进入森林防火特防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管理、重点安排。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对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建立台账,明确监护人和村级联系人,实行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五、加强责任落实和火源监管。
镇、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各驻村干部负责督促落实到位。全镇野外火源监管实行片组长负责、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山头、坟场责任制。各村(居)支书、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定员干部为主要责任人,村组干部包山头责任制。除了督促村级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火巡逻之外,各片、各村(居)要加派人员巡查,强化林区火源管理,特别是重要林区或重点林区火源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对野外用火者,先劝导其自行扑灭,如经多次劝导仍不扑灭的野外用火者,巡逻人员用手机拍照留证后将其扭送至森林公安拘留,或视情节情况,扭送到镇森防办、林业站批评教育,可对其处以500-2000元罚款,并书写检讨书张贴到各村组。为加大野外用火打击力度,调动巡逻积极性,对扭送林业公安拘留的每一例镇财政给予400元奖励,对扭送到镇森防办、林业站批评教育并写检讨书张贴到各村组的每一例给予200元的奖励。奖励款项由各巡逻小组组长或镇森防办提供现场相片为依据,镇财政所及时抓落实抓兑现。
六、强化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
1.成立半专业扑火队及应急分队。镇森防指挥部从政府、驻镇单位、村及鑫源矿业公司抽调精干劳力,组成4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用于应对特大森林火灾或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异常事故。扑火队和应急分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见附件)。同时镇森防指挥部做好扑火物资储备,各种灭火器材要定期维修保养,并备足各类机械用油。
2.各村成立村级防火预备队伍。各村根据方案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要求队员25-55岁,身体健康;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村支书主任或其他定员干部应迅速组织扑救。同时各村选配1-4名不等30-55岁左右的男性,会骑摩托、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护林员),并签订责任状;巡查员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站组织培训,并严格按照护林员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3.工作经费保障到位,奖勤罚劣全年森林防火期,每个片组由镇财政安排10000元森林防火经费;优先确保森林防火宣传车加油、森防巡查、防火器材维护费用,镇财政将全力保障森防宣传、物质储备,“两节”“两会”特防期宣传经费,纳入年初镇财政预算。在森林防火特防期间,各片组统一调配人员参加本镇辖区内的森防巡查,每天按上午、中午、下午三次进行巡逻,每车次必须安排两人以上,并登记考勤上报镇森防办,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并督查村级护林员积极巡查,确保各村组巡查到位,在特防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若干部职工无故不听片组长或分管领导的调配,第一、二次记录在案,上报镇绩效考核办,建议在该季度的绩效考核中直接定为基本称职或不合格档次,并由书记、镇长约谈;多次不服从调配的干部职工,通过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将该同志直接定为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档次或待岗三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停发工资。
七、加强值班接警和火灾扑救。
在森林防火特防期间,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下午5点由各片信息联络员收集信息后上报镇森防办,有火情报火情无火情报平安。村、组干部、护林员一旦发现或接到火情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并迅速组织村级应急分队或附近群众赶赴火场扑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同时镇政府后勤保障组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要立即做好车辆、食品、饮用水、照明工具等扑火必需品的准备工作,确保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到位。镇主要领导及森防指挥部成员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火场,组织安排扑救工作,并视情况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镇扑火应急分队应在接到火情后10分钟之内集结完毕,20分钟之内赶到火点,到达火灾现场后,由带队领导或在现场的主要领导统一调配分组,并强调扑火安全事项;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争取“打早、打小、打了”;明火扑灭后,扑火队带队领导要及时清点扑火队的队员,并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火场。在森林火灾的处置扑救过程中,凡行动迟缓、贻误战机或出工不出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职工,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对参与扑救火灾的干部职工,每次由专门人员登记考勤,统计上报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给予白班每人每次100元晚班150元的扑火补助,对扑救过程中背风力灭火器的干部职工,给予每人每次150元的扑火补助。
八、严格责任追究和有奖举报。
1.森林火灾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迟报的,因野外违令用火行为查禁等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未及时组织救火而延误扑火时机地对行政村及村级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有渎职、失职行为的,由镇纪委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发生森林火灾时,值班人员或驻村干部无故脱岗的,严格按照干部职工内部管理条例执行,并上报县委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备案。
3.按照《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我镇将对发生森林火灾的村,根据发生火灾面积大小和情节轻重,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在过火面积10—50亩的,罚驻村领导300元/次、驻村干部200元/次,村包干责任人300元/次,其他村干部200元/次;在过火面积50-100亩,罚驻村领导400元/次、驻村干部300元/次,村包干责任人400元/次,其他村干部300元/次;过火面积100-200亩的,罚驻村领导500元/次、驻村干部400元/次,村包干责任人500元/次,其他村干部400元/次;在过火面积200亩以上的,除罚驻村领导1000元/次、驻村干部800元/次,村包干责任人800元/次,其他村干部800元/次外,还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责任,该村和驻村干部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村支部在年度分类定级中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三类村支部,责任村干部作免职处理。对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的村(过火面积10亩以内),奖励该村森林防火经费2000元。
乡镇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为积极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避免和减少因火灾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了__镇20__—20__年度森林防火实施方案,望各单位严格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州、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开荒种地,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镇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其他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护林员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乐西、亚拉冲等村委会林区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3月1日至5月10日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确保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儿童、弱者、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三、责任分工。
(一)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建本村扑火队伍,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并视情况向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汇报;在林区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出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管理;组织人员对野外烧荒行为的检查,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监督管理本地区护林员,全方位、全天候开展对林区巡查活动;层层落实责任。
(二)镇政府综合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召开调度会;协调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和各村委会联合行动;督促检查各村森林防火工作。
(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检查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森林防火监控指挥系统正常运转,及时监控火情,搞好预警;组建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积极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实施对全镇护林员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积极与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上报情况;负责在防火戒严期,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对野外用火及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上报市森林公安部门进行处罚。
(五)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负责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深入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包村委会单位负责与所包村对接联系,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统一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村委会,检查、指导、督促所包村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七)包重点涉林村单位负责与所包涉林重点村对接联系,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所包涉林重点村,检查、指导、督促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村委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区有人护、村屯有人包、责任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在林内要道和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全体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要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四)科学合理调度。森林防火期间,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村委会要科学合理调配人员、防火物资,避免盲目无序现象。特别是要加强护林员教育培训,合理安排就餐时间,确保巡查不留空档。一旦发生火情,镇人民政府领导及扑救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五)加强火情预警。有关站所及各村委会防火期间必须有领导带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逐级上报,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护林员要科学使用手台,严禁用手台谈论与防火无关的内容。
(六)加大督查力度。镇政府综合办、镇纪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做好对各站所、村委会的督查检查,一旦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及时向镇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汇报,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明确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任务落实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我街道森林防火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确保以村为单位森林火灾次数下降,过火面积下降,火灾损失下降,确保不出现森林火警、火灾频发局面,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死伤事故,确保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等重点区域不发生一般性森林火灾,各村要对“五个确保的总体目标进行细化,并将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宣传中要采取一村一个防火巡视员,每个进山路口一个禁火牌,每个村口一个禁火牌,一村一个禁火宣传栏,一村一个防火公约。
三、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严格实行“五个禁止”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爆物品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吸烟,野炊和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烧山,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禁止在林缘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稻草,各村社区要加强火情巡查,落实“五个禁止”重点部位和敏感时段,要加大巡查密度,实行全天候巡逻,要加强重点人群的监管,对痴呆,傻和精神病人,要逐一排查登记,明确监管人,落实监护责任,严格管控,林业站工作人员要明确划分防火责任区,并每天深入到自己的责任区进行巡逻,及时处罚制止野外用火行为。
四、加强野外用火的查处力度。
各村社区要从源头上遏制火灾的发生,认真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全面开展火患排查工作,对重点区域多发高发区要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增派人员巡护山林,严查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成灾就抓,决不能心慈手软,在防火重点期对街道干部实行查处野外用火责任制。
五、加强值班调度,及时处置火情。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要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火情调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街道办组建一支35人以上扑火应急队伍,扑火工具要备齐,随时要做好扑救山火的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村、社区干部必须即赶赴火场,科学指挥,及时调足兵力,实施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六、严格奖惩制度。
对野外用火多,森林火灾频繁,燃烧面积大的村,将进行重点查处。对引发山火的肇事者和相关责任领导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凡因擅自脱离岗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清明节将至,返乡祭祖人员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将大幅度上升。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安定、平安祥和的节日气氛,镇森林防火指挥办根据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森林防火方针,以过硬的作风和强硬的措施为抓手,以严明的纪律和从重的处罚为保障,全镇上下联动,扎实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坚决打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攻坚战。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坚决杜绝野外用火,努力争取不发生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做到及时快速处置,确保无较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全镇森林火灾年度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火灾当日扑灭率100%。
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全面动员。镇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全面动员部署,认真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
2、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宣传车、发放防火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案件警示教育;全镇各村要深入村组农户,发放和签收“禁火令”,各村在路口要道悬挂宣传横幅标语每村不低于20幅,并结合3月份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联系各村中小学上一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在全镇形成“人人自觉防火、个个关心防火、全民重视防火”的浓厚氛围,确保清明节期间万无一失;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护林员制度,实行晴天不间断巡逻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3、实行守护制。各村要按照特防期的要求,严格落实“镇领导干部包村、镇村干部包组、包山头”责任制,重点区域、重点山头、坟墓集中地等重要地段实行专人巡护。严格落实分区划块、责任包干到人的原则,全镇上下要严防死守,以防为主,积极快速处置,确保万无一失。
4、加强火源管控。镇组织巡逻队对全镇公路两侧进行不间断巡查;各村要组织多支巡查队伍对本辖区内进行不间断巡查,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检查,查漏补缺,消除火灾隐患,严格按照特防期《禁火令》规定,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和炼山,采取勤巡勤查、死看硬守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林区火源管理;各村要安排人员坚持不间断的巡查宣传。
5、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镇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处置及时。坚决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报送准确及时”。
6、及时报告火情。发现火情,各村级护林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镇防火值班室报告,镇防火值班室按照要求和程序快速调度相关部门及人员,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镇防火值班电话:5212776)。
7、做好火灾扑救准备。镇村要清理补足二号扑火工具不少于300把、砍刀不少于50把及各种应急处置时的基本物质保障,要对辖区内的挖机、铲机摸底登记,建立信息档案,要求随时接受调派。一旦发生火灾,要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相关要求,秉着“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组织扑救。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火场指挥扑救,同时将火场处置情况及时如实上报镇值班室。
1、统一思想认识。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频发时段,各地要充分认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全力做好防大火、扑大火的思想和工作准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把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平安过渡。
2、严格督查问责。镇政府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各种形式强化督促检查,对工作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的村及驻村干部,要及时通报,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生态护林员责任不到位,巡查不到位,报告不及时将予以经济处罚,情况严重者予以及时调整人员。
当前,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确保秋冬防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特制定宣传方案如下:
通过广播、短信、公开栏、宣传标语、宣传单、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开展以大力宣讲《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大力普及森林火灾安全扑救常识为主要内容,以林区内生产人员以及林区游客为重点对象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1、《森林防火条例》宣传:各单位应深入到村落、厂矿、作业点,积极开展送《条例》下村活动,在全镇形成学习贯彻《条例》的良好环境和浓厚舆论氛围,使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及林区单位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的'责任,提高社会防火意识。
2、野外用火安全规定宣传:针对秋收冬种和秋冬季造林地准备,野外火源大量增加的情况,各单位应重点宣传野外用火审批相关规定和违反制度要受处罚等规定,宣传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计划烧除的实施规程,引导群众有计划地进行烧除,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3、防火宣传牌和标语宣传:在205、319国道挂森林防火宣传条副5付,设置在林缘边的企业和林区内的厂矿及作业点,由各责任单位在显眼处设立防火宣传牌;各村村委会要在路口、人员集中区、景点设立宣传牌或防火标志,在公开栏或显眼处张贴标语,要求小村张贴10张以上,大村张贴20张以上,应张贴到各自然村。
4、电影影前宣传:刻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常识、野外用火有关规定、扑火安全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vcd片,利用各村电影巡回时机,进行影前播放宣传。
5、广播及宣传车宣传:活动月期间,每个赶集日开放广播2小时以上,出动宣传车7天次以上,包村干部、村主干、护林员、巡罗队!点包片在扫墓高峰期应该在路口、重点地段宣传提醒扫墓村民。
6、森林防火宣传:中小学校应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加强中小学生森林防火教育,防止学生在野外玩火行为的发生。
7、禁火令发布:根据森林火险情况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及时发布禁火令,重点地段重点管制,加大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监管力度,包村干部、村主干、巡罗队包点包片加强护林巡山管护,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确保中秋森林防火安全。
8、巡逻队野外巡逻:镇森林防火巡逻队做好出巡准备,于“中秋”重要节日和高火险期间深入田间、地头往返巡逻检查宣传,抓野外违章用火,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
9、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和演练:对镇村两级扑火队员和镇森林防火巡逻队员进行扑火安全知识培训,并组织开展野外扑火演练,提高科学扑火水平。
10、其他:改变传统习俗,提倡文明祭扫,扼止野外用火陋习,大力宣传文明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通过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森林火灾防灾、减灾措施以及灾后赔付程序等内容,确保森林火灾保险这项利民惠民政策能落到实处。
(一)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进一步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常抓不懈,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指挥机构,正、副指挥变动后,要及时调整充实;指挥部成员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区,做到责任明确,工作开展正常。
(三)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配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确保森林防火有关工作运转正常;各有关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建立健全防火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各有关行政村要建立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森林防火工作。
(一)各有关乡镇(街道)-村(场、企业)每年必须签订、兑现森林防火责任状(书),明确目标任务,并认真执行。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要与农户、场、企业全面签订森林防火公约(承诺书),自律野外用火行为。
(三)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严肃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没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森林火灾失控的,视情节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四)各有关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挂(包)点单位及山场指导、督查防火工作,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区直各有关部门必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来抓好抓实。
(一)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坚持野外用火审批、报告制度,并按规定安全用火;在森林防火期,遇有4级以上高火险天气,各有关乡镇(街道)应及时发布野外用火戒严令,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并将相关公告发布、张贴、宣传到每村每户。
(二)充分发挥村级护林员、林业技术员、林业经营业主和护林防火积极分子的作用,加强巡山管护,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将森林火情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全面建立农村傻、痴、呆、疯等弱智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相关监护措施,防止其上山乱点乱烧。
(四)组织制定护林防火联防组织规划,积极引导村和林农建立联防、联保、联控的护林防火联防协会或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护林防火组织章程及公约,创新协会互助联动机制,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
(五)实行“疏堵”结合的火源管理办法,组织制定本乡镇(街道)林缘田边易燃物计划烧除实施方案和规程,积极开展计划烧除工作。
(六)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制定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和森林防火值班暂行规定,建立防扑火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地监测、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一)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要做出具体部署或安排,春季、秋冬2个防火期全区城乡普遍开展宣传月(周)活动,宣传覆盖面达100%。
(二)宣传教育应结合新农村建设、村民的思想实际和用火习惯,以森林防火法规、方针、政策和防扑火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着力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意识。
(三)在林区交通要道、桥亭路口、旅游景点、自然保护区和乡镇(街道)、村所在地制作醒目的宣传牌、宣传标语或宣传画,并加以保护,让群众耳濡目染。
(四)在农村中小学校普遍开展“森林小卫士”活动,把防火宣传纳入德育教育课,由学生带法回家,提醒家长谨防用火。
(一)按照“管理规范化、指挥科学化、队伍专业化”的要求,制定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要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基础设施建设要按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逐年配套完善。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应配备防扑火设施设备,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使用完好。
(三)当年造林地必须按“四同步”配套生物防火林带,并及时完成省、市、区下达的生物防火林带重点建设工程。同时,要动员林农投工投劳营造林带(包括经济林带),形成林火阻隔网,并发挥应有的防火作用。
(四)认真组织实施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御能力。
(一)进一步健全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机制,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防扑火需要,及时修订“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要组建一支5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村要组建一支20人的群众义务扑火队,并建立军警民共建扑火联防机制。按“建得起、养得住、打得响”的建队标准和“以人为本、安全扑救”的原则,每年组织1-2次各类队伍进行扑火安全常识培训和演练,提高扑火技能。
(一)全区每年森林火灾控制在4起之内,受害森林面积控制在595亩之内,要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森林火灾扑救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及时控制火灾蔓延,最大限度控制单起面积和损失。凡发生森林火灾,乡镇(街道)领导和指挥部成员要立即到场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在4小时内扑灭率要达到90%。林火扑灭后,所在乡镇(街道)要派人留查火场,以防死灰复燃。
(三)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查处率达80%以上。
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按照本细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并于8月底前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按本细则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区政府办、区农林水局和区防火办每年负责组织对各有关乡镇(街道)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在全区通报。凡完成上述工作目标显著且森林火灾控制在指标内或连续5年内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将给予表彰。相反,将按责任追究制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本细则适用于本区有林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村森林防火能力,确保辖区森林资源和退耕还林成果安全,按照《保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护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保政发(20xx)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村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明确责任,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在“村两委”领导班子的统一领导下,由防火小组成员牛世宏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各村小组制定本自然村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指挥的原则,落实火灾事故处置责任制。
(2)、统一步调,快速反应。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本预案涉及相关村小组之间的工作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本预案快速有效实施。
(3)、生命重于泰山、安全第一。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居民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为前提,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以专为主、专群结合,。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扑火队伍为主,群众扑火队伍为辅,实行“专群结合,机动灵活”的原则。镇森林扑火专业队伍统一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调动指挥,我村群众扑火队伍由组长牛海宝统一调动指挥。
(5)、警钟长鸣,做好准备。随时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物资准备、工作准备,做到有备无患、常抓不懈,建立森林火灾事故的长效机制。
(6)、适用范围。在全村范围内发生一般以上(包括一般)森林火灾事故处置时启动本预案。
三、防火指挥部相关职责。
(一)杨畔行政村护林防火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牛海宝(村支书)。
副总指挥:马应文(村主任)。
牛世宏(村主任助理)。
成员:白世忠(安梁村小组队长)。
刘德祥(杨畔村小组队长)。
段玉斌(前崾岘村小组队长)。
许占俊(杨崾岘村小组队长)。
陈赵俊(杨芥子村小组队长)。
高喜军(背水沟村小组队长)。
陈振元(老庄湾村小组队长)。
段青云(下罗湾村小组队长)。
各村新老党员、老支书、老队长及知识青年等。
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村委会党员活动室,办公室主任为马应文,副主任牛世宏(兼),森林火警电话:
(二)岗位职责。
(1)总指挥:牛海宝,负责全村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审定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及时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指挥重特大森林火灾,下达补救命令,调动全村各村小组社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决定是否需要上级支援本镇火灾扑救。
(2)副总指挥:马应文,协助总指挥参与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指挥扑救;组织动员各级扑火队伍;协助总指挥部进行科学决策。
(3)副总指挥:牛世宏,协助总指挥组织扑火力量扑救森林火灾;督促检查指挥部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协助指挥部进行决策。
(4)办公室:拟定森林防火相关工作的指示、决定、命令、通知;协助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动员扑火队伍;配合指挥部搞好扑火后勤保障工作。
(5)成员:本部成员由各村小组队长、老党员、干部及知识青年组成,召集各村有效劳力,筹备临时扑火工具,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有效消灾”的森林消防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依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衢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衢江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衢州市衢江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举村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乡村联动。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本预案。加强乡村协调联动,共同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与森林消防工作相关的各行政村及各单位,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确定的职责,尽职尽责、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确保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响应、保障有力。
(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应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科学指挥、合理用兵、确保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
(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行政村和森林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森林火灾预防措施,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思想、物资和工作准备,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二、组织指挥体系。
总指挥:陈卫华。
常务副指挥:徐建芬。
副指挥:邹晶昌、邵露、段涵、吴岳红、叶辉。
2、森林扑火组。
组长:邵柴家。
成员:乡村干部、森林消防员、护林员、网格员、基干民兵。
3、后勤保障组。
组长:曾伟。
成员:郑世龙、杨立新。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乡指挥部负责指挥。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扑火前指),负责森林火灾的指挥扑救工作。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指的统一指挥。
三、信息报告。
森林火灾实行有火必报制度。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准确、规范地将森林火灾信息上报至乡指挥部,并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村。出现重要火情时,乡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和区政府。
四、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指挥机构和力量。森林火灾发生后,乡指挥部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乡指挥部负责指挥;初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由乡指挥部上报区指挥部,听从区指挥部统一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报告衢州市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行政村和各单位要根据火情情况组织力量全力扑救,扑救森林火灾应以森林消防队伍为主,必要时动员经过扑火培训的乡干部、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与扑救工作。
不得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与扑火工作,上述人员自发参加的,各行政村和有关单位应当加以劝阻。
扑火前指要尽快了解掌握火场情况,全面、准确地对火场各要素进行分析,迅速形成火灾扑救方案,果断向各扑火队伍下达命令。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别任命战区指挥员,按照扑火前指的统一部署,全权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的规范化要求具体按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发的《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执行。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预定的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保障。
维护交通秩序,加强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经检查验收合格,扑火人员方可撤离。同时,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
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乡指挥部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规定时限上报区指挥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或受伤的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由火灾发生所在行政村和乡调查处置组联合依法查处;对在火灾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依据《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根据教育局关于“森林防火通知精神”为了确保不发生火灾,和发生火灾时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防火应急疏散预案:
一、成立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1、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人员。
组长:崔立坡。
成员:xxx。
2、防火疏散行动小组人员安排。
(1)灭火行动组:
(组长)、崔立坡成员:刘喜元刘金城。
(2)通讯联络组:
杨丽娟李艳娇。
(3)疏散防护组:
张翠红颜雪梅。
(4)安全救护组:
于术海、王怀林。
二、预案的组织。
1、发生火灾时,由预案启动人发布启动预案。
2、通讯联络组负责打电话报警、向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和疏校道、引导救火车进入校园。
3、由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切断电源。
4、由灭火行动组携带灭火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有组织的灭火行动。
6、由安全救护组成员对撤离学生进行组织并救护。
7、学生撤到安全地点后,上课教师或班主任马上清点人数,并向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8、疏散引导组引导学生撤离现场后,对现场进行保护,防止学生和非救火人员进入现常。
9、当发生火灾或发生火灾警报时,所有教师要坚守岗位,保持冷静,按规定的程序作出相应反应。
10、在疏散过程中,全体师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沿疏散通道,有组织地迅速撤离到火灾区域外的安全地面。不得乱跑乱窜,各行其是,防止出现拥挤、践踏、摔伤等混乱现象和意外事故。
11、已疏散到安全地点的教师,应帮助引导疏散或协助救援。不经批准,不得擅自返回“火场”。
12、在救护过程中应遵循“生命安全第一”、“学生安全第一”的原则。
13、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定期进行实地演练,并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更改。
三、预案的实施。
陈家庄小学火灾预案的实施。
1、火灾发生后,发现火灾者应马上组织学生撤离,视火灾的大小进行救火,并马上以最快方式报告预案启动人由预案启动人通过广播、电话以及喊话等方式、方法宣布“启动防火应急预案”
2、通信联络组接到预案启动后立即拨打“110”或“12119”报警,请求公安消防部门的救援。报警内容:石亭镇陈家庄小学发生火灾。大槐树北行200米。(联系人)崔立坡(联系电话)xxx。并向上级领导报告情况,传达领导指示。
3、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和安全救护组组长立即吹响哨子或喊话,再次向全体师生报警。
4、接到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的命令后马上负责切断电源。
5、班主任、(另有安排除外)听到到警报后3分钟内必须到达本班课室,并立即组织学生按预定方案进行撤离。
7、进行组织救助学生。
8、通信联络组报警后,迅速到校门口,引导救火车、救护车进入救火、救人。防止观看闲杂人员进入,务必保证大门的畅通。
10、学生撤到安全地点后,班主任马上清点人数,并向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11、所有人员接到预案启动人宣布防火警报解除后方可有秩序地离开安全地点。
白露、国庆长假将至,期间进山扫墓祭祖和郊游等活动将大量增加,全镇将出现点多面广的`野外用火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突出。为切实做好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突发性森林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为认真做好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镇政府成立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运用电视广播、短信平台、宣传车、设置和刷新宣传牌(墙)、广贴警示标语、印发宣传手册和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法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和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和规定,增强人们森林防火、爱林护林的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教育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鼓励倡导民众用植树、送花、压纸钱等有益方式祭奠先人,改变烧香烧纸钱放鞭炮的祭祀旧习。
白露期间,重点加强各村山头(含自然村)主要进山入口的监控和检查,劝导祭祀人员不带香烛、纸钱、鞭炮、火柴(打火机)等火种火源进山,并做好宣传引导和服务组织工作。镇林业站及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要深入各村查禁野外违章用火。林业部门要及时查处在林区烧田埂草、燃放鞭炮、烧纸钱、点香烛和随意野炊等行为,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督促落实护林员在岗履职,充分发挥护林员一线巡山护林的作用。
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同时做好各种扑火物资准备补充和机具检修,确保扑火机具性能状态良好,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工作。镇村半专业扑火队要集结待命,严阵以待、一旦接到火情,快速出动,快速扑灭,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组织扑救火灾,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的原则,严禁指派无指挥火灾扑救经验的干部指挥扑救,严禁组织幼女、老弱病残及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火灾扑灭后,必须认真组织清理余火,并根据火场面积大小留下足够的人员看守,指定专人现场负责,严防死灰复燃。
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各村及镇林业站要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并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火情。从9月7日一13日、9月30日一10月7日实行零火情报告制度,各村要指定专人要在每日下午16:00前向镇林业站报告当日情况,镇林业站要在每日下午16:30前向县防火办报告当日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提高政府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处置能力,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在发生森林火灾时能充分准备,扑救措施得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证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新政镇护林防火指挥部。
成立由党委书记李登明任指挥长,党委副书记、镇长罗雄林同志为副指挥长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工作由分管林业副镇长王俊统筹安排。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办公室,由林业站站长李卫国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其余干部,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各村(社区)分别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小组,落实具体名单,职责分工。
二、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任务。
贯彻执行上级政府的有关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安排部署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检查、监督各村、社区贯彻执行有关森林防火方针、政策、法规和重、特大措施的实施情况;并负责全镇森林火灾处置应急工作的决策、指挥,在紧急情况下,全力组织群众扑火,并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决定森林防火其它重大问题。
三、加强森林火灾的预防、预测、预报和监测工作。
1、对林业方针、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镇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提高群众和社会各界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督检查、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全面提高森林防火的综合能力。
2、在森林防火期及高火险天气时,作好森林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
3、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要按分片要求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各村、组干部、巡山护林人员密切监视林区动态,形成立体型林业监测网络。尤其要在除夕全天,正月初一对灵官庙,小东山,亮垭公墓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控。
四、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人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全力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损失。
4、在扑救力量上,全力组织当地青、壮年、老百姓和当地森警消防官兵。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分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责任制度。
五、扑火安全和医疗救护。
1、扑火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势和火场势态,要观察风势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2、因扑火造成人员伤亡时,发生火灾的村,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必要时,根据伤势轻重情况,及时向上级医院转换,若有人员死亡、死难者由政府配合各村、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六、火案查处。
小面积的森林火警,由森林防火指挥部牵头,组织火灾的查处工作,大面积的森林火灾,由森林防火指挥部会同派出所、森林警察局及相关单位联合负责事件的查处工作。
七、资金保障与扑火的准备。
处置突发森林火灾所需经费,由各村自行解决。党政办负责情况统计上报,车辆的安排;安办负责扑火现场安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员救治;林业站负责人员组织,扑火灯具、喊话器、扑火工作等的准备;其他人员听从指挥长统一调动。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支部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四川〈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中,由于不及时报告、虚报、瞒报、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森林资源受到重大损害,人民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由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现结合本园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园区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园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园区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大楼(联系电话:),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在园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园区管委会书记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分包企业负责人为成员。
(四)园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制定和完善园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园区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全园区企业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用火;各分包企业人员要坚持巡、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园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园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企业要立即向园区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园区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园区内火烧出的情况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园区干部、饭煲企业人员。指挥现场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与重心、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情。发生火灾时,协调发动园区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参加扑救,应急队员在副组长带领下,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发挥扑救作用。做好车辆调度工作,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的扑火工作。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在明火扑灭后,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火星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进行依法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园区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人员安全撤离。当企业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轻微违章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园区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乡林业公安派出所立案查处。
六、灾后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各乡镇(街道)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报送区防火办备案,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线扑救森林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森林旅游景区、林区加油站、花炮厂、酒厂、油库、炸药库、燃(煤)气站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联合联系乡镇(街道)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1月1日至月1日,区电视台要每日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对字迹不清的要刷新),悬挂森林防火横幅。特别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提前做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宣传,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把野外火和居民生活用火管理关。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育林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站(点),实行实名登记,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区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区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群众在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区委区政府督查目标办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炸药库、加油站、花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区森林防火部门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区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设卡、护林员上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街道)、村(社)要建立村(社)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区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电视台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要有针对重大节假日的专门的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组织预案演练不得少于2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区防火办要组建10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成立200人的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村(社区)要成立10—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区、乡镇(街道)两级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三)做好扑火安全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观念,坚决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推行“半小时扑救机制”和“以水灭火”扑救方式,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在扑救火中,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三进六有”,即进学校,进林区(景点)、进村组(社区)、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规范乡镇(街道)防火基础建设。建立与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森林防火通道、隔离带、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注重配足适用有效的多级水泵和水带。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区森林公安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特别是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对重大和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案,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乡镇(街道)、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火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在报告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特别是发生在风景区、重要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防火办,不得迟报、隐报、瞒报。区防火办在知悉火情后,在10分钟内核实后向区政府报告。
各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火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原因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火值班人员、护林员等擅自脱离岗位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责任落实到位、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
文档为doc格式。
村级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模板19篇)
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