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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怎样使我们从“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呢?安全无小事,事事关乎安全,我们的整个万力集团就像千里长堤,而一个个不安全隐患就像蚊穴,所以,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防患于未然,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避免事故和灾难的发生。纵观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至少应有九成以上的事故应该说能够避免。然而就是因为部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心中抱有“小小蚊穴,何足惧哉”的侥幸心理,才发生了许多本不该发生的事故,从而给企业、
家庭以及个人带来了重大损失和无比伤痛。究其原因,无外乎就两点:一是安全意识淡薄,二是安全知识欠缺。而在现场中对安全知识的强化并不是一件难事,难的恰恰是安全意识的提升,特别是员工整体安全意识的提升。
怎样才算员工整体安全意识的提升?如果大家都能从目前的“要我安全”局面自觉地转变成“我要安全”的状态,那么公司的安全管理必将跃上一个新的台阶。那么如何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呢?下面我就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首先,要着眼人的安全心理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应抓住以下三个重点: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优先效应,抓好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以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给新员工打下安全生产烙印。二是利用安全心理的近因效应,以生产中出现的典型安全案例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用活生生的事实影响员工、激励员工。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应。运用含蓄的、间接的办法,对员工的心理和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行常规教育。
其实不管采用哪种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从人的安全心理出发,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倾向,抓住不同时期人的安全心理状态,抓住不同类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动,进行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安全教育,就会使教育和心理形成共鸣,强化人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员工产生“我要安全”的强烈倾向。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为,贯彻安全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绝大部分都是因为人的为安全行为引起的。因此只有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以制度约束人的不安全行为,要使其突破以往站在企业角度的表现形式,而应以站在安全行为者的角度来编制和操作,由安全行为者从内因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就我们施工企业来说,存在着多工种联合、多工序交叉、多环节衔接作业的特点,所以就应该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紧紧把握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建立和健全个人自我安全保护制度。例如员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指挥不执行;有权对违章的生产工序不交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设备不操作;有权不在违章的生产环境中作业。这就从行政法规上确立了员工劳动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使之自觉地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地进行安全保护。生产中祸根是失职,隐患是违章。只要我们真正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当成生命之友,安全之伞,就能够实现安全生产。
最后,针对人的思想障碍展开安全活动。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思想障碍是影响员工“要我安全”的重要问题,是各种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一般情况下,员工都会为满足自己的安全需要而采取自我保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但有的时候,有些人则可能因为存在某些思想障碍,不仅忘记了“我要安全”,而且做不到“要我安全”。究其原因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性;对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因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对自己的熟练技术过分自信,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逞强好胜,表现为胆大妄为的冲动,明知故犯;因为身体疲倦,精神松懈,注意力分散而顾不上安全生产规程等。因此,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从消除员工思想障碍入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活动。有目的的使员工逐步消除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逞能等思想障碍,增强“我要安全”的自觉性。
总之,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安全生产行为的主体——广大员工从思想认识到心理、行为都来一个大的转变,实现这两个转变,离不开大量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奖惩等工作。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因动力,促进“我要安全”的内在变化,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这样,我们的安全生产才能确保。
其实蚁穴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就是把它与长堤联系起来;单纯违章操作的某个动作也不可怕,可怕的是把那个动作与施工工序联系起来。就象饮酒一样,饮酒本身是生活中的一件乐事,但是要把醉酒与驾驭联系起来,生命之堤还能牢固吗?希望我们的每一个员工包括我们的协作队伍,要牢牢树立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让我们万力集团这个千里长堤变成坚不可摧的金刚之堤,让小小的蚁穴永无藏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