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清除火灾隐患方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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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为了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法。制定方案要遵循科学的方法和逻辑链条,不能凭主观意识和个人偏见。探索下面的方案范例,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适合自己的解决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北京地区相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工作的通知》(2011-118号电报)和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单位上的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定机场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范围:
由于我公司在京范围内没有工程,故此此次排查工作将主要对办公区和员工宿舍进行排查。
二、排查内容:
1、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是否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合格。
2、建筑内部装修是否符合规定。
3、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注规定。
4、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注规定,并保持完好有效。
5、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所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定,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保证完好有效。
6、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是否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题责任,建立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办公场所是否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8、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是否制定了灭火应急疏散方案。
9、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对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和单位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措施。
对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维护首都火灾安全形势稳定。
中国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机场工程分公司。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村火灾多发势头,最大限度地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政办发〔2013〕87号《自治县农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农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以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七部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07〕34号),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实现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健全,公共消防设施逐步完善,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增强,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013年6月14日至10月31日
为确保农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我镇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晓宏任组长,政府副镇长贺生诚任副组长,镇安全专干及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农村火灾隐息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农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贺生诚担任。
(一)镇、村两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的建设及工作情况。
(二)村民住宅及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和建筑耐火等级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农村开展柴草堆垛清理工作情况,储量大的柴草堆垛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五)单位或场所以及村民住宅区供电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0前)。各村要紧密结合实际,召开动员会,对农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村“两委”工作人员学习《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广泛开展突出农村特色、贴近农民生活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至9月30日)。各村组、社区逐村逐户地进行火灾隐患排查,确保不留一个盲区和死角。要采取干部下村、分片包户、结对帮扶、蹲点督导、印发《告知书》等有效措施,认真检查村民防火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全面开展柴草堆垛、玉米秸秆清理工作,划定柴草集中堆放区域,鼓励群众修建固定的柴草存储设施,打造农村防火隔离带;加强农户电气线路、炉灶、烟囱等致灾因素的管理和改造;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产生新的火灾隐患;开发应用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民消费水平的阻燃、耐火建材,提高建筑耐火等级;针对不同地区自然环境、建筑特点、生活习惯,推广使用简易消防器材,提升农村火灾防控水平。
在此阶段要重点对以下几方面农村火灾隐患进行重点整治清理:
1。柴草、饲料等可燃物堆垛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或村庄边缘;较大堆垛设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麦草堆垛不能设置在电气设备附近及电气线路下方;柴草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5m,堆垛不宜过高过大,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村民院落内堆放的少量柴草、饲料等与建筑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等。
2村庄电气线路与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应符合国家电气设计技术规范和农村建筑防火的有关规定;村庄建筑电气应做接地,电线宜采用线槽或穿管保护,不应直接敷设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当必须敷设时应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保护。
3。用火、用电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农村家庭用电设备不能过载使用;配电箱、电表箱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源开关、断路器等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防护措施;不使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4、消防车通道的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是否利用交通道路与其他公路相连通;消防通道上是否设立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隔离桩、栏杆等障碍物;建房、挖坑、堆柴草饲料等活动,是否影响消防车通行的等。
(三)考核验收阶段(lo月1日至l0月31日)。各村要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并于1o月2o目前上报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村每周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和验收,镇政府将适时对各村农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考核和检查验收,评比结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兑现奖惩,对此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进展缓慢、贻误工作的村组及负责人,将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将农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大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积极营造火灾隐患排查和农村柴草专项治理工作的强大声势,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到此次农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来。
(三)分工明确,确保责任到人。各村要把排查治理的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人员,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倒查追究制度,对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排查治理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通报表彰,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具体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农村柴草治理工作。
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力争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摸清现阶段重大火灾隐患底数,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全部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有效预防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园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为加强组织领导,工业园区成立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园区分管主任任组长,园区安监科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开展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园区要结合本辖区行业实际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重点区域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行动阶段。组织园区各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予以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工作总结阶段。专项行动结束后,各企业要认真总结,形成长效机制,并将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总结报工业园区安监科。
根据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的原则,切实开展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工业园区将加强对本辖区企业安全监管力度,在夏季、国庆等几个重点时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治理宣传行动。
(一)开展园区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行动。园区要在夏季高温、国庆佳节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要重点排查企业存在的“三乱”(乱搭建、乱堆放、乱改用)和“三超”(建筑超长、超宽、超面积)等重大火灾隐患。要对人员密集场所、危化品存放场所、企业消防通道等场所开展全方位的检查;要组织企业加强对本单位的检查,并严格落实重点区域的检查巡防措施。
(二)开展重点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行动。10月底前,配合县消防大队对2013年完成整改的市、县两级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不“反弹”。同时,还要结合实际,对辖区内和行业内存在的突出火灾隐患开展有效的排查整治,重点抓好木制玩具企业、“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的治理。各隐患单位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强力推进整改,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全部整改完毕。
(三)开展企业消防常识集中宣传行动。要充分利用《园区信息》、e讯通和企业管理人员qq群,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切实提高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督促各企业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和区域,针对烟花爆竹燃放、日常用火用电等重点,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防控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开展企业灭火救援集中演练行动。企业要完善消防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预防处置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切实将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实施方案,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期间,园区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了解掌握本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实际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园区要认真分析评估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结合行动方案,围绕工作重点和难点尤其是火灾多发时段和地区,认真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三)实施网格排查。进一步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发动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本企业开展新一轮的全覆盖排查,确保不留死角。要督促各企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逐一开展自我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强化督促检查。园区要发挥指导监督职能,定期组织检查督导,督促企业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
我校接到教委“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后,立即召开学校行政会和教师会进行了传达。为了有效地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师生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工作理念,以“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学校”为目的,集中力量和时间打好“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为广大师生学校生活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我校成立了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何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郑发钰担任,组员由安稳办、后勤处负责人,各班班主任担任。
从接到上级文件后,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了人员对学校的安全出口,教学楼的安全通道,实验室的物品保管,消防设施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并落实了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
四、整改阶段。
经过彻底的隐患排查阶段后,我校将对火灾隐患进行了集中整治,自然试验室和保管物品更加规范有序,制订了应急疏散方案,加紧学生的紧急逃生和灭火救援知识宣传教育,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教育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近期,省内各地相继发生多起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我市消防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为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经信委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委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消防委关于做好火灾事故隐患排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民动员,全力以赴,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成立以主任任组长,总工程师项中新任副组长,各科室、国资中心负责人任成员的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
整治时间。
20xx年5月25日至9月25日。
四、整治内容(人员密集型企业)。
1、企业是否经过消防行政许可;
2、企业经营部分与住宿部分是否单独设置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4、生产期间是否将疏散通道、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
5、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完整好用;
6、是否存在应设置自动消防设施而未设置,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
7、厂房建设是否采用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8、房内违规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是否落实了防火巡查制度;
10、是否制定应急疏散灭火预赛,并经常组织开展熟悉演练。
五、工作要求。
(一)要迅速成立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委的火灾形势进行一次深入研判,并立即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方案,始终坚持查严、查实、查细的工作要求,决不允许出现任何盲点和盲区。
(二)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制订具体的排查方案,确定具体排查对象,安排专人全程参与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集中精力督促整改;对整治不合格、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投入使用;对门窗设备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以及违法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的,坚决予以拆除;对违章用火用电的,坚决重处重罚,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
(三)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通过设立宣传栏、led电子屏、宣传横幅、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典型火灾安全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常识。
近年来,全市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整改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有效遏制了群死群伤等重特大火灾的发生,全市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但由于我市长期风干物燥,部分行业部门监管薄弱,单位内部管理不力,多产权和历史遗留问题交织,导致我市公共消防安全问题仍较为突出。目前,全市仍有7起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未整改销案,为全力推动整改,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切实解决一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14年6月30日至10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认真落实《攀枝花市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指导意见》(攀办发〔2013〕69号)文件精神,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消防指导、单位主责”的原则,以“底数要清、思路要明、方法要实、行动要快、整治要严、成效要好”为指导思想,坚持“常规性问题的解决要加大力度、遗留问题的解决要集中攻坚、新发现问题的解决要及时跟进”的整改思路,按照方案部署和要求,实事求是、逗真碰硬,履行好法定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通过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动员社会各行业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认真仔细进行排查摸底,摸清现阶段全市重大火灾隐患底数,尽最大努力进行整改。已挂牌督办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加强督促按其规定期限尽快整改销案;新发现和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整改方案,要采取“搬、拆、降”等多方面、多层次的手段和措施,确保消防安全。要力争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切实解决一大批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大节点、敏感时段、重要部位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全力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为全面加强领导和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市政府副市长殷旭东为组长,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安明和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尚建为副组长,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由支队长罗军任办公室主任。专项行动期间,办公室要及时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一)摸清底数(2014年6月30日至7月15日)。加强对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现存量”的梳理归纳,对“新增量”的分析研判,东区要着重加强对高层地下建筑、商贸市场、公共娱乐等场所的重点排查,西区、钒钛高新技术园区要着重加强对工矿、化工企业和易燃易爆场所的重点排查,仁和区要着重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木材加工地的重点排查,米易县要着重加强对旅游康养、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排查,盐边县要着重加强对棚户区、九小场所的重点排查。
排查摸底期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对已排查出但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梳理,对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但未确定的依法依规确定,力争摸清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底数。同时,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7月10日前,完成本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清理工作,并及时建立台账,实行登记造册。
(二)集中整治(2014年7月16日至9月20日)。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通过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签订责任书,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区域、逐个单位督促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整改时限和整改资金。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尽快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督促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一是要抓好职责落实。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公安、教育、住建、宣传、安监、工商、城管、房管、旅游、文广新、卫生、银监、供水、供电等部门要在职能范围内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攀钢、攀煤、十九冶、钢城集团等国有大型企业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承担所属单位的隐患整改责任,组织开展本系统、本行业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经营、使用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要坚持严格执法。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凡符合判定标准的,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严禁排查整治“避重就轻”。要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用足用好责令“三停”、临时查封、行政拘留等,保持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公安、住建、工商、安监、城管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凡涉及违法建筑、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履职,切实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三是要加强热情服务。对整治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适时指定消防业务骨干定期深入隐患单位主动提供技术服务,组织专家或者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进行技术论证和会诊,实行“点对点”帮扶,推动其及时有效整改。四是要确保隐患降级。根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难易程度,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和手段进行整改销案。对逾期未整改销案和历史遗留、产权众多、归属不明确、资金筹措难等整改难度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通过制定分步整改计划和措施,采取先易后难的方式,逐步消除现存火灾隐患数量。
(三)全面总结验收(2014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积极总结固化常态化隐患整治经验和模式,探索研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10月10日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组织对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并指导督促整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自查结束后,市政府将组织督查。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抓好组织部署。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清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责任,深入开展此次专项行动。要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地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迅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精心组织、严密实施,真正把不放心、最难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找出来,通过专项行动解决本地区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广泛宣传,集中曝光,营造浓厚氛围。市政府将适时通报全市重大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存在区域性、行业性以及久拖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适时向社会通告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重大火灾隐患立案、整改、销案情况,多方位、多角度刊播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消防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要充分发挥“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鼓励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核查属实的予以表彰奖励。
7月上旬、9月上旬,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向市政府上报重大火灾隐患新增、存量和整改、推进情况,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懈怠、进度缓慢的部门(单位),要上报省政府在全省进行集中曝光。
(三)严格督导,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市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地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重大火灾隐患隐瞒不报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挂牌督办制度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所在地区发生较大以上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贯彻批示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公安、安监、消防、建设、工商、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旅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消防大队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前阶段部署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及出租屋和重要大型活动涉及区域、场馆等为重点,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抽查以下内容:
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情况;
2、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的建筑合法性及消防设施运行状况;
3、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
4、重要大型活动场馆及相关场所消防安全情况;
5、“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消防安全状况;
6、辖区内其他突出消防安全问题。
(二)排查整治的措施:
1、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落实情况。
2、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地下建筑的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3、建筑消防设施配置及运行状况。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齐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控制设备是否配置齐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功能是否完整,运行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齐全完好,防火卷帘、常开式防火门的自动、手动启动功能是否能够正常实现;建筑消防设施是否落实定期检测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4、重要活动场所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防火分隔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情况,消防设施的运行,电气线路铺设及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用火用电情况等。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公安、安监、消防、建设、工商、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用四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15日前)。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周密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中小学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重要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抓住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其他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等,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守重点场所,严管重点单位,严抓薄弱环节,严格整治火灾隐患,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同时,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到期未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和指导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三)整治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前,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对自身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整治验收情况书面上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将抽调人员对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通报。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由公安部消防局、省、市统一部署,是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实现全县火灾形势稳定、下半年各项重大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后四个月我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点工作,抓紧动员部署,迅速启动整治行动。对此,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抓手,作为改善本地区、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的有效途径,广泛排查,深入整治,确保火情持续稳定。以时不我待的态度和顽强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对照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要求,扎实开展本地区、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同时,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职责,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务求实效。要借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集中解决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大力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
(四)措施到位,提高水平。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投入,在人员、经费、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强化员工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
(五)营造氛围,强化宣传。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多层面推动全县传播媒体通过专刊专栏专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跟踪报道专项行动。要充分协调媒体,营造浓厚的专项行动氛围,报道先进典型,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六)注意总结,及时反馈。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分析研判工作,整治过程中,要实行进展情况小结和相关数据每月一报,以便县政府全面掌握各地专项行动进展情况。12月23日前将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县消防大队。
近期,省内各地相继发生多起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我市消防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为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经信委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委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市消防委关于做好火灾事故隐患排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民动员,全力以赴,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成立以主任任组长,总工程师项中新任副组长,各科室、国资中心负责人任成员的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
2013。
年
5
月
25。
日至。
9
月
25。
日。
1
企业是否经过消防行政许可;
2
企业经营部分与住宿部分是否单独设置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3
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4
生产期间是否将疏散通道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
5
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完整好用;
6
是否存在应设置自动消防设施而未设置,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
7
厂房建设是否采用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8
房内违规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9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是否落实了防火巡查制度;
10。
是否制定应急疏散灭火预赛,并经常组织开展熟悉演练。
(一)要迅速成立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委的火灾形势进行一次深入研判,并立即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方案,始终坚持查严、查实、查细的工作要求,决不允许出现任何盲点和盲区。
(二)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制订具体的排查方案,确定具体排查对象,安排专人全程参与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集中精力督促整改;对整治不合格、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投入使用;对门窗设备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以及违法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的,坚决予以拆除;对违章用火用电的,坚决重处重罚,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
(三)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通过设立宣传栏、
led。
电子屏、宣传横幅、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典型火灾安全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常识。
4
月
25。
日报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
为巩固和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力确保全乡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县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乡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指挥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办,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通过深入排查、清剿火灾隐患,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高压整治“两类场所”、“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打好冬季火灾防控和重大节日活动消防保卫主动仗,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战役行动务必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00%督办,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平稳。
整个战役从20xx年6月25日起至20xx年10月2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5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排查整治重点。强化部门协作,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动员有关单位迅速落实“清剿火患”役部署,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30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联合检查,突出整治重点。
1、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10日。
排查整治重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超市、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存在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老化及敷设不规范等突出隐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值班巡查等消防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2、20xx年7月11日—20xx年7月30日。
排查整治重点:“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各村可以与驻村民警联合对辖区内的“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逐一排查并建立台帐。严格按照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重点整治“三合一”场所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全面排查农村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旅馆、餐馆、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九小场所”。重点检查场所是否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手续;建筑结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20xx年8月1日—20xx年8月20日。
排查整治重点:高层和地下建筑。重点检查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二是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三是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四是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五是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悉业务,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六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七是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4、20xx年8月21日—20xx年8月30日。
排查整治重点:各村要结合消防安全保卫重点,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针对本地各类重点、敏感、涉及民生以及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并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三)总结阶段(20xx年10月6日至20日)。各村、各单位要对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一)严格依法排查整治。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个网格要明确落实检查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排查的单位场所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对排查出的消防违法行为,要现场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在规定日期内进行复查。
(二)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各村、各单位要加大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危害的宣传,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三)加强信息上报。各村、各单位要将开展情况及时报乡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6月份起至20xx年10月,每月底报告一次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战况及《两河乡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20xx年10月19日报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各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了很大提高。但人们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的改善却相对滞后,集中表观在社区建设比较混乱,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尤其是一些中小型城市,由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受到资金与观念的限制,存在着严重的火灾隐患,并且整改难度大。据《中国火灾统计年鉴》公布的数字:20xx年城市社区火灾与20xx年相比,呈明显上升趋势,居民家庭火灾起数上升近33个百分点,伤亡人数明显增多,火灾形势十分严峻,并且有逐年升高的趋势,因此做好城市社区的消防工作,消除社区火灾隐患已迫在眉睫。
一、社区内火灾隐患的集中表观。
根据近两年我市在消防工作“四进”活动中掌握的情况,目前社区内火灾隐患分布较广,在建筑结构、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其集中表现有:
1、建筑物耐火等级低。社区内存在着大量的砖木结构建筑和临时性建筑,它们的耐火等级都很低,尤其是一些以木柱承重的建筑物,梁和柱的耐火极限只有15分钟左右,耐火等级只能达到四级,一旦发生火灾,不但燃烧迅速、倒塌快,而且对毗邻建筑的威胁也很大。
2、缺少消防水源,特别是在象沧州这样的北方一些中小型城市的老社区表现更为突出。有的是根本没有消防水源;有的是在城市改、扩建过程中市政消火栓被圈占或埋压;有的则是虽然有水源,但由于年久失修,疏于管理,缺少取水设施,无法为消防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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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火间距不足和消防车通道不畅。由于缺少统一管理,社区内的临时建筑随意性很大。旧建筑群中,建筑物之间没有任何防火间距,人们在消防通道或回车场搭建棚户、摆摊设点、堆放车辆和废旧物,甚至在道路上增设“挡车柱”,不仅影响安全疏散和消防车通行,还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后果。新建的住宅小区由于处于黄金地带,开发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缩减防火间距,在消防通道上种植大型树木、塔建各种构筑物,严重影响了安全疏散与火灾扑救。
6、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现象突出。社区内许多液化气供应点、油墨厂、印刷厂、皮革制造及木器加工厂的仓库内放着大量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有的甚至存在在居民家中,既没有专人看护,也没有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火灾隐患极为严重。另外还有日前广为盛行的涮锅城,不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数量多、分散广,而且人员密集,流动快,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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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因此,每年九月十五日至次年四月三十日属于重点森林防火期。防火期间,天干物燥,林内可燃物多、野外用火多、烧荒烧田埂多、上坟烧香烧纸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尤其是清明、冬至、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更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认真落实市、县森林防火会议精神,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保护好我们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家园,特致信全镇农民朋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切实做到:
发生森林火灾,会造成烧毁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仅会给国家和集体带来损失,而且会对家庭和个人造成巨大损失。我镇森林覆盖率高,山高林密,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火势难以控制,扑救相对困难,所以全镇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以防为主,要有“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的理念。特别是在劳作期间,对森林防火绝不能掉以轻心,不要图一时耕作方便,随意野外点火烧山,更不要因吸一支烟等行为烧了一片森林,毁了一个家庭。
不得在山边烧田埂草,杜绝在林区带火种、吸烟、烤火、毁林烧木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特别是全体家长要管好子女不要野外用火、玩火和燃放鞭炮等。要按照村规民约,搞好护林联防,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得防火体系,确保全镇无一失。
一旦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山边烧田埂草等,要及时制止和教育,如果制止不了,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镇人民政府,以便及时组织扑灭森林火灾,同时在森林火灾扑救中,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扑救。
故意纵火是犯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惩,发现有人故意纵火,要及时向镇政府或森林派出所举报。
树养人丁水养财,让我们齐心协力,防火护林,共同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祝全镇人民群众幸福安康!
为有效整改消除全县重大火灾隐患,全力维护消防安全稳定形势。根据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公消〔2014〕151号)、省公安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公通〔2014〕21号)和市、县的有关要求,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推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力争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彻底摸清现阶段全县重大火灾隐患底数,采取挂牌督办一批、集中曝光一批、综合治理一批、改造搬迁一批、查封取缔一批的隐患治理方式,彻底整治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曾科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发明县公安局副局长、消防大队教导员。
左炜县政府办副主任、消防大队大队长。
曾海济县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成员: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分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副大队长黄福宋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即日起至2014年10月10日。
(一)政府挂牌整治。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逐级负责制,县政府负责挂牌督办涉及单位(场所)主体结构改变且整改难度较大、整改时限较长的重大火灾隐患;乡(镇)级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挂牌督办其它一般性重大火灾隐患。针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规划、国土、住建、工商、城管等部门要进行综合治理,并纳入本地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计划统筹改造,分区域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分步骤扎实推进隐患整改工作。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经营、使用,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各相关部门要依法查封、取缔。
(二)部门综合整治。县教育、民政、住建、发改、工商、文广旅游、卫生、财政、安监、人防等部门要组织摸排本部门、行业、系统和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并严格督促整改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行业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对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治工作负指导、督促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依法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用足用好执法手段,督促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通报发改、工能、工商、文广旅游、金融、保险等部门,作为项目审批、信用评定、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三)网格排查整治。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基层综治信息管理平台,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乡镇(街道)、社区村组进一步明确网格责任,按照“三有”(有经费保障、有办公条件、有工作标准)标准,科学划分网格化管理区域,配备消防专(兼)职网格管理员,组织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格,提升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舆论监督整治。在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曝光专栏,每月定期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对于有区域影响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组织媒体记者深入进行跟踪采访、深度报导、现场曝光;对于一些典型的、久拖未改的隐患单位,不仅曝光单位名称、具体隐患,还要曝光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等关键信息,真正起到震慑单位、警示社会的作用。同时,对曝光后仍然没有取得明显整改成效并久拖不改的隐患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实施查封直至报请政府关停、拆除,坚决杜绝带病运行。要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和热情。
(五)区域性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要坚持“抓大不放小”、“控大严防小”的方针,在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按照“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重点组织开展商(市)场、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出租屋、“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连片村寨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力维护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前)。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专门会议部署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县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召开社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会议或通过媒体发布等方式,部署辖区内单位(场所)迅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整改。
3.县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召开消防网格员会议,部署网格员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摸底阶段(7月20日前)。
1.在前阶段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对本辖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摸排梳理,逐一登记造册。
2.成立专项检查组,核查各地重大火灾隐患底数。
(三)全面整治阶段(9月20日前)。
1.县公安消防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场所)签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书,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区域、逐个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
2.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尽快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10日前)。
1.县、乡(镇)逐级组织检查验收。
2.对检查验收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不到位的乡镇(街道),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对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立即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二)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县公安消防部门要牵头建立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三)严格整治,文明执法。专项行动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整治,毫不手软,决不能养患成灾。同时,要按照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强化服务意识,指导制定切实可行、效果明显的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县人民政府将成立专项督导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督导帮扶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五)认真总结,巩固成效。专项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后按时上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县人民政府将对专项行动措施落实、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彰;对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严肃问责。要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指导思想,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2024年市清除火灾隐患方案大全(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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