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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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的经验和收获的总结和概括。总结不仅要客观客观地反映自己的优点和不足,还要提出改进和进步的建议。感谢大家阅读以下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在写总结时提供一些思路和灵感。
自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共有110名村居法律顾问,分包全县535个行政村(社区),有力推动“法治x县”、“平安x县”建设,根据会议安排,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普法宣传,提升法律素养。今年以来,全县法律顾问采用普法报告会、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在所服务村居认真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法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目前共入村1万余人次,开展普法活动1300余次,发放便民服务卡30余万张,基层群众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逐步增强。
(二)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维稳防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维护基层稳定中的“调解”作用,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务管理、新农村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目前共参与解决矛盾纠纷1010件,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发挥专业优势,提供法律服务。组织法律顾问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疑答惑,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今年以来,全县村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70人次,提供辩护代理案件230件,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497件,减少群众律师代理费用100余万元,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1471条,有力推进了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有效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
(四)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工作实效。组成专门工作组,采用实地查看工作台账、微信群建立情况,组织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已对全县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5次,有力促进了工作开展。强化考核促进作用,积极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加大经费保障,由县财政负担在经费已列入预算,上半年60.5万元经费已拨付到位,确保了工作有序开展。
(一)服务效果不够理想。少数法律顾问工作准备不够充分,在认识和能力上也都存在不足,缺乏为基层服务的经验和方法,到基层工作“蜻蜓点水”,开展法治宣传,化解基层矛盾,提供法律服务等职能没有得到真正发挥。
(二)管理考核不够完善。日常管理不到位,对法律顾问的到位和工作情况缺乏有效的管控措施,仅仅依靠顾问工作日志和台账,考核的内容不够完善。
(一)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工作规范运行。严格保障经费支持,进一步加大相关经费保障力度。探索团队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实现精细化管理,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案。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通过现场会、调度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顾问履职能力。
(二)加大宣传引导,扩大社会影响力。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发布“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积极挖掘培育先进典型做法,以点带面,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群众知晓率。切实抓好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为村”平台等新媒体,为工作更好开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上半年,共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事项17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6%(去年同期130件),其中重大决策24件;合同审查4件;一般性法律审查77件;领导交办法律顾问工作4件;其他法律服务68件。重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为农村“三变”改革提供法律服务。
一是积极为省委、省政府农村“三变”改革依法决策提供意见建议。20xx年2月22日,根据省委改革办的要求,向省委改革办报送了《关于六盘水市“三变”改革应把握的重点问题的意见建议》,提出农村“三变”改革应重点把握好七个方面的问题建议。根据陈敏尔书记指示要求和唐林主任亲自安排部和主持研究,在李兵副主任的带领下,20xx年3月,综合研究分析赴六盘水调研情况、邀请外聘法律专家咨询委员相关咨询论证和省政府法制办在办理农村山林土地行政复议案件中掌握的有关情况,从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角度,形成《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的调研报告》,对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向省委提出建议。3月19日,陈敏尔书记对报告作出肯定批示,要求重视“法律适用和制度建设问题,确保“三变”改革有序有效推进。”3月25日,刘远坤副省长对报告作出肯定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着手深化完善相关制度,向上争取认可和支持。二是积极为“三变”改革重要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先后对涉及农村“三变”改革的《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试行)》,《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金融支持我省农村“三变”改革的十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全省第六轮农村改革试验试点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7件文件初稿进行合法性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三是积极参与“三变”改革咨询论证。20xx年3月14日,参加全省“三变”改革工作情况交流会,提交《当好农村“三变”改革法律顾问积极推进制度建设》交流材料。20xx年6月x日至5日,参加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主办,安顺市委、市人民政府承办的安顺市“三权”促“三变”改革研讨会,提交《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几点思考》研究文章。参加省人大李岷副主任、刘远坤副省长领题的《农村“三变”改革中政策法律问题研究》课题,承担农村“三变”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梳理任务,参与《农村“三变”改革导则》编著工作,承担农村“三变”改革法治保障涉及政府法制工作部分的写作任务。提出的有关咨询论证意见和建议多次被采纳,并在相关改革文件中得到体现。
(二)为大数据战略行动、供给侧改革等系列改革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春节放假上班后的连续两个星期六、星期天,加班加点对省大数据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的《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意见》等5个文件,提出21条法律意见。先后多次为国有企业改革、推动煤电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民族自治州深化体制改革、支持工业企业减负增效、省级政府公车改革、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参加咨询论证会,提出意见、建议,得到了有关单位的充分采纳。
(三)为有关风险防范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先后对《贵州省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方案》、《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为有关p2p互联网融资挤兑事项、松桃县与上海景域旅游发展公司投资纠纷、深圳贵州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等提供法律意见。
(四)为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对贵州省联合产权交易与金融服务中心组建、煤矿企业关停转型兼并重组、药品集中采购、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提供法律服务。按省政府《关于研究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起草《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报送煤矿关闭退出涉法涉诉工作方案的报告》并及时上报省政府。
(五)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的重大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进度推进。
一是抓好20xx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健全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及倒查机制”、“研究制定贵州省政府决策执行纠偏机制”两项任务落实。多次与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共服务管理办公室、省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对接联系,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制定调研工作方案,3月下旬赴上山东、安徽开展调研。5月开展政府决策执行纠偏机制省内书面调研,已收到书面调研材料52份。二是抓好20xx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关于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任务的落实。4月,召开有关责任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座谈协调会,研究落实具体方案与措施。5月,对各市州、各县(市、区)、省政府各部门、省政府各直属机构开展书面调研,已有70多个区县和乡镇反馈了调研报告材料。三是认真抓好《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xx-20xx年)》《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xx-20xx年)》关于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任务的落实。在唐林主任的带领下,深入福泉市调研总法律顾问制度,形成《福泉市创新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调研文章,以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转发福泉市有关总法律顾问制度文件。3月25日就中央深改组审议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主动与国务院法制办对接,了解相关工作进度。6月,《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xx〕30号)下发后,按省委和省委政法委要求起草《贵州省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初稿)》,目前已基本完成。
(六)认真完成上级部署安排的重要工作。
一是办理孙志刚省长、陈鸣明副省长关于《情况汇报》批示材料,并形成专题报告向陈鸣明副省长专门汇报。二是按时办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2号建议和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32号提案。三是派员承担20xx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陈鸣明副省长讲话稿的起草工作。四是派员参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五是起草《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扶贫开发大会精神配合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打算》并报省政府办公厅,承担法制办贯彻落实《贵州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责任分工方案》推进情况季度汇总报送工作,完成一季度汇总报送工作。
下半年工作任务很重,除继续做好常规法律顾问工作外,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完成“健全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及倒查机制”、“贵州省政府决策执行纠偏机制”、“加强乡镇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调研和文稿起草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省政府。二、完成省人大李岷副主任、刘远坤副省长领题的《农村“三变”改革中政策法律问题研究》课题,承担的农村“三变”改革涉及法律法规政策梳理任务,完成《农村“三变”改革导则》编著工作中承担的农村“三变”改革法治保障涉及政府法制工作部分的写作任务,完成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出台省政府法制办支持三变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文件起草任务。三、按照省委和省委政法委要求完成贯彻落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初稿的起草工作。
在2020年8月1日下午,“xx”在xx社区的“雪芳文社”与最高检离退休干部局党总支xx支部成员一起进行了家庭财产和遗嘱继承系列法律知识交流。在交流会上,邀请到了中华遗嘱库义工董涛女士作为主讲人,最高检离退休干部局办公室副主任王志信同志到会指导。王致和社区居委会高秋华主任出席了活动,并带领居委会工作人员及社区居民参加了交流会。参加交流会的还有“xx”志愿者、xx支部的白凤云、刘雅清、李忠诚、李建华同志和“xx”志愿者王开洞、实习律师邵涛及工作人员赫云、实习生邓鑫。全场共计四十余人参加了本次交流会。
此次交流会从“传承和遗嘱”的角度开始讲述,以“财产的传承和继承”为主题。董涛同志先后讲解了财产的概念和财产处置的方式、继承和遗产税、以及财产传承和继承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内容。最后,她结合案例讲述了立遗嘱的重要性。她还告诉与会人员立遗嘱主要的作用是设立财产清单,这样可以达到定纷止争、定向传承的作用。董涛女士通过到“xx”讲课了解了“xx”,她对“xx”组织予以认可,她在经“xx”同意之后成为了“xx”的志愿者。
3、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xx”在值班点接待解答居民咨询的同时,根据北京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于2020年12月4日,即第五个宪法宣传日,组织“xx”志愿者律师和工作人员参加了xx路街道司法所和街道信访科共同举办的“宣传宪法、学习宪法”户外宣传活动。
“xx”xx社区法律服务值班点在2020年的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也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主要问题是社区居民上门咨询的人员较少。在2020年,我们将要进一步加强与xx路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和xx社区居委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加大对“xx”的宣传力度,使社区居民能够更多地了解“xx”、信任“xx”、来到“xx”。同时,要进一步提高“xx”志愿者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水平,使值班工作再向前迈出一步,为帮助社区居民增强法律意识、排忧解难、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枞阳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从名称和服务场所、功能职责、建设标准、人员配备等四个方面规定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标准,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供了建设依据。
(一)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在县级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12348热线、人民调解等资源,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受理,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务。中心有工作人员3人,除一名专职聘用律师外,其余都是司法局在编在岗人员兼任。枞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在县司法局,综合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公证服务大厅等资源,面积约200平方米。大厅设置办公区、服务区、等候区等三个区域,具备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法治宣传等职能。
按照《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形象识别系统基本规范》,因地制宜,根据司法所基础设施实际,分批分步进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形象识别系统建设。目前,19个乡镇全部完成形象识别系统建设,同时依托各司法所,着力建设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全县共建成21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41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完成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在枞阳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服务热线,工作日安排专职律师值班,随时为群众答疑解惑。
(三)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目前,全县19个乡镇、214个村(社区)均已建立由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镇村干部、法律明白人等参加的法律服务微信群,实现了全县法律服务微信群全覆盖。把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身边,让老百姓随时随地享受到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打通了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自平台建立以来,我局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全县19个乡镇推行“法律服务志愿者全覆盖”活动,覆盖率达100%。全县55个贫困村都有一名专职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志愿者。20xx年至今,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10件,提供法律咨询5400余人次,调处矛盾纠纷6979余起,办理公证案件共计4089件,开展法治宣传80余场次。有效改善了城乡法律服务不均等现象,解决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20xx年我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为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0件,截止到目前,全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1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01.49%,其中刑事178件,民事551件,劳动仲裁13件,公证9件。其中诉讼类案件627件,占比为83.49%。已办结662件,已归档596,归档率90.03%。系统内咨询录入1493件。
(一)积极筹备,全面启动。4月初联合县财政局印发《枞阳县20xx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后召开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推进会议,与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签订《20xx年度民生工程法律援助项目责任状》做到层层分解任务、人人压实责任,确保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严格按照时序进度完成法律援助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今年以来,枞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以节假日及各类专项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如“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律援助进贫困村”、“法律援助进企业”等活动。结合“双提升”主题活动,开展法律援助街头设点及进村入户宣传,截止目前,已发放宣传资料共计4000余份,走访群众80余人次。
(三)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技能。为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我县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者、基层工作站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今年来,共组织一次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参加人数共计30余人次。
(四)积极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县中心积极与县法院加强沟通、协作,召开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研究刑事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从宽,值班律师等制度落实工作,从源头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获得辩护权,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截止到目前,县中心共办理刑事法援案件178件,基本达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五)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本年度,经县局研究决定,分别在县看守所、县法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室,并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立了指引标识,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获得法律帮助提供便利。每周二、周三分别安排一名社会律师在县看守所、县法院轮流值班,在检察院实行电话值班制度,确保满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帮助需求。县局对值班律师在工作中律师职责、服务内容、执业纪律、以及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如何处理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提高值班律师服务质量。今年来,值班律师共解答法律咨询256件,转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申请16件,办理法律帮助案件209件,社会成效显著。
(六)积极报送工作、案例信息。今年以来,向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18篇,群众话民生11篇,图看民生图片集3期,省民生工程网采用工作信息1篇,市民生工程网采用工作信息及群众话民生各1篇;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工作信息34篇,优秀案例11篇,案例库案例11篇,省司法厅门户网站采用信息5篇,人民网采用工作信息1篇。
(七)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及档案管理。
1、建立健全案件回访、旁听庭审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扩大回访覆盖面,力求做到对已结案归档案件进行100%电话回访和10%的上门入户回访。今年以来,枞阳法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均能做到100%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共75户次;组织旁听庭审20次,及时跟踪法援案件质量监督。
2、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组,定期到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评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跟踪指导,实现质量监督常态化。
3、档案管理和系统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案件做到统一受理、统一指派、统一归档,坚持法援助案卷一案一卷、一卷一号,截止到目前,已结案件662件,结案率达89.46%;归档案件565件,归档率为91.87%。
(八)严格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枞阳县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和其他经费支出都严格执行《安徽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新修订的《铜陵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时修订我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20xx年度枞阳县法律援助经费计划投入74万元。各级财政已投入资金84万元,完成率为113.51%,其中省级财政投入47万元,市县级财政投入37万元;经费支出总额为84.58万元,占已投入经费总额的100.69%。在经费支出中,案件和律师值班补贴为75.65万元,宣传培训及其他费用等为8.93万元,分别占89.44%和10.56%。
今年以来,全县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292件,收取公证费56.24万元。办理国内公证共1138件(法律援助公证9件),涉外公证151件,涉台公证58件,办理经济方面公证所涉经济标的额达16.9亿元,担任常年公证法律服务单位4家,接受外地公证机构委托调查案件12件。
(一)抓好对公证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评查工作。20xx年度,我股室未接到任何对我县公证人员的投诉。
(二)完成公证处及公证人员的年检、注册工作。全县公证处一家,公证员4个,均通过年检、注册。
(三)积极做好迎检工作。依据《公证程序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照中国公证员协会的公证质量标准,紧紧围绕真实性、合法性、程序化、规范化四个主要方面展开,重点集中在证据保全、不动产事务、遗嘱继承、赠与等民事、强制执行、涉外涉港澳台等五类公证事项。
(一)继续完成其他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形象识别系统以及部分村工作室规范化建设。
(二)加强培训力度,培养一批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工作人员从事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工作,充分发挥平台的实质效果。
(三)积极完成20xx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各项工作。
(四)提高案例及各类工作信息写作水平,争取出高质量的稿件,提高稿件投放率和刊登率。
(五)加强公证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我局严格按照《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要求,依托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各基层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村(社区)工作室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各辖区各镇(街道、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点工作规范运行。
今年是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第五年,为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把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做实,区司法局围绕工作保障,机构建设,便民服务,监督管理,日常宣传等环节,全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一)法律援助民生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1.案件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09件(其中刑事案件175件;民事案件633;其中律师办理788件,基层工作站办理19件),已完成20xx年目标任务数(年度总任务数800件),目前累计结案639件,各类咨询来访来电1300余人次。
2.经费使用情况。目前经费到位率100%,实际支出按序时进度。
(二)具体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服务网络。
成立“颍泉区法律援助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完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接待服务窗口,安排社会律师专人值班,值班律师准时到岗,确保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畅通,及时解答群众的来访或电话咨询。
2.加强法治宣传,扩大群众知晓率。
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各界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在阜阳“916”广播电台开通法律援助公益广告,每天连续播出18次;印制8种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宣传手册,以及法律援助民生工作标识的宣传雨伞,宣传毛巾、茶杯等;积极参与“江淮普法行”活动,积极参加“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宣传,扩大了基层群众法律援助的知晓度,使困难群众明显地感到服务质量的提高和服务作风的转变。
通过阜阳电视台《阜阳法治》栏目组到我区进行采访报道,进一步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作,提高法律援助群众知晓度。积极参加“送法进企业助力复工复产”活动,深入到企业以案释法,把法律援助惠民政策送到群众身边。
3.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确保办理质量。
一是案件评审情况。建立常态化案件评审机制,坚持每月评查一次,采取两轮评查方法,先由质量评查小组初步评查,对案件是否符合受理范围,援助对象,卷宗整洁度,材料完整性等进行评查,再邀请知名律师,对案件质量第二次综合评查,评出分数,确定案件质量等次。二是开展旁听和回访工作。建立专人负责的案件旁听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定期对开庭案件进行旁听,对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明确专人回访,做到回访常态化,全覆盖,把回访与“满意度调查”结合起来,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案件的法律服务人员,要求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目前已对全部办结案件进行回访。
4.加强信息化应用,提高办案效率。
强化全流程应用,做到受理,审查、审批,指派全部网上办理,专人负责监督管理信息化应用情况,要求承办案件律师事务所及时接收案件,常态化进行督促催办;实行信息化应用与案件补贴挂钩制度,确保信息化应用落到实处。
5.抓好律师值班工作,完善12348律师值班制度。
在颍泉区政务中心一楼设立法律援助接待窗口,添置完善的办公设施,配备有饮水机,升降椅,老花镜,自来水笔等,便于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完善12348值班制度,律师值班到岗,认真解答群众问题,耐心做好接待记录;引进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同时在接待窗口设置扫码器,群众可以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点评,确保基层群众能得到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xx〕37号),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
进一步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服务窗口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悬挂统一标牌,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立指引标识,并放置法律援助格式文书以及相关业务介绍资料。公示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及当日值班律师基本信息等,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为需要律师的被告人及时提供法律帮助。
6.坚持依法依规,严格使用法律援助经费。
严格按照阜阳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财政法〔20xx〕363号)《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阜阳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凡是法律援助经费支出,均做到支出有依据,做到经办人,初审人,审核人,批准人同时签字,转账支付,严禁挤占挪用法律援助经费,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对法律援助经费定期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安全合规。
当前,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尚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援助目前能够提供的服务产品还比较传统单一,二是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虽然全面推行,但还有待于公、检、法、司四部门在工作中加强协调等。
下一步,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深入调研,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二是严格监管,强化督查,不断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督检查;三是强化宣传,形成合力,不断加强对律师、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向纵深领域发展,为“法治颍泉”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刑事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司法警察八项职责中的押解、看管、值庭、执行死刑工作,都是为刑事审判工作服务的。为了更有效地保障刑事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支队领导周密部署,妥善安排,遇到重大庭审活动,积极向院党组及主管院长汇报,亲自带队押解、值庭,做到善始善终,确保万无一失。一年来,共值庭1120多场次,押解、看管被告1930多人次,组织执行死刑3批8场次,枪决死刑犯42人。其中在重大庭审活动中,支队领导总是提前了解案情,制订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且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在9月15日庭审结束后发生的一起出租车追囚车事件,由于处置及时得当,没有造成不良后果。该事件曾在报刊、电台、网络等媒体上报道过,收到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二)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配合民商事审判。
一年来,共完成协助执行搜查109次,拘留76人,拘传112人,协助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财产一批,标的近4000多万元,保障民(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商事审判工作的开展,协助进行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与执行工作,在解决“执行难”中作贡献。
支队领导一直十分重视执行工作,在执行局申请用警时做到随叫随到、随时出警,在装备、人员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并且制定周密的措施。一年来,共参与民事强制执行1040多次,出警260余人次。执行法警冒酷暑战严寒,多次前往广东、上海等地为市城市信用社扣划现金及财产一批。另外,在协助执行局执行上官小区房屋一案中,适逢全市法警集中训练,在院党组的统一布置下,一次出警六十余人,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在执行义寺山金矿一案中,法警支队不厌其烦,多次出警,共动用警力80余人次,终于执结了这起“骨头”案件,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值班工作,随时处置突发事件。
法警支队担负着法院机关的警卫和安全工作,担负着每天24小时繁重的值班任务,并且在值班中,有的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支队领导和同志们都能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在对长期纠缠、谩骂、侮辱、诽谤法官,阻拦法院办公车辆出入的孙兰英等说服教育无效后,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秩序正常有序进行。
(五)自觉服从党组领导,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今年的“双争”、“双创”精神文明建设中,法警支队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参加路段值勤,义务植树,综合治理中节日巡逻,圆满完成各种勤务工作。按照院党组的决定,抽调9名法警到各庭、处、室帮助工作,时间最长的达三个月。其中政治部一名、办公室二名、民一庭一名、刑一庭二名、驾驶员一名,另外还有两名法警到市城市信用社办理专案,被抽调人员在所在的部门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受到所在部门的好评。
(六)加强业务技能训练,完成最高人民法院的四项规定。
加强训练是提高法警队伍战斗力的主要手段,是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需要。支队十分重视法警的技能训练,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加强法警的训练。训练分为平时训练和集中培训两个环节。平时训练主要以押解、看管的动作及情况处置、擒敌拳、射击、处置突发事件模拟演练为主。坚持每月不少于2天,并保持80以上的参训率,支队领导带头参加训练,激发了大家的训练热情,形成了良好的训练氛围。根据实际情况,支队在党组的大力支持下,于5月9日—27日集中20天时间,对全市法警进行了集中培训,重点对法警业务技能进行了强化,提高了法警的业务技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市委有关领导的高度赞扬。强有力的训练工作,提高了全体法警的技能,锻造了一支作风顽强,能打硬仗的法警队伍,为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为了迎接最高院的分组考核,从支队领导到每一个法警都高度重视,积极投入到训练中去,克服天气炎热等不利因素,一丝不苟,刻苦训练,苦练基本技能,在接受省高院的检查验收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二、主要作法。
1.强化政治思想教育,确保队伍素质过硬。
司法警察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这支队伍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必须与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法警支队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干警积极参加院机关党委组织的每月2次的集中学习教育。除此之外,支队还坚持每周一上午的例会学习制度,并要求干警写出学习体会,全年干警共写心得体会六百余篇,人均二十二篇。经过学习,全队干警更加明确了职责,强化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坚定了“司法为民”的理念,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体干警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增强了法警支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司法局法制工作总结2021司法局法制工作总结。
(二)认真落实《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强化服务意识和中心意识。
支队领导多次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学习最高法院有关押解、值庭规则,进一步规范警务活动。并且认真学习了全省第四次法警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五条禁令”,支队从不同方面强调了对法警工作的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服务意识,强力保障审判,建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保证警务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三)精心组织,严密布置,确保重大警务活动安全无事故。
支队领导在有重大警务活动时,主动向主管院长汇报,妥善安排,周密部署,制订详细的防范措施。在重大庭审活动中,支队领导亲自现场指挥,采取包干到人,分组管理,设置警戒组、押解组、值庭组、机动组等,确保万无一失,有力地保证了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四)领导重视,班子团结,坚持准军事化管理标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培养队伍过硬作风。
院党组十分重视法警工作,主管院长经常召集支队领导研究如何搞好法警工作,遇有重大警务活动亲自现场指挥,确保警务工作顺利完成。院党组还在经费上给支队以大力支持,今年从比较紧文秘114张的经费中拨出专款,让全支队法警进行集中训练,提高队伍素质,从而更有力地保证了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支队领导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坚持准军事化管理标准,培养队伍过硬作风。每天上班法警支队干警总是第一个赶到办公室,确保法警在位率,做到随时出警,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一年来,法警支队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获得了一些荣誉,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特别是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具体表现有:
(一)个别法警文化素质和业务技能不强,处理突发事件经验不足,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硬件建设与省院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如固定刑场建设、实行注射执行死刑差距较大。
四、明年的打算。
新的一年中,我们将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警总队的指导下,更加努力地开展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做好以上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__大精神,__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效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二)严格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
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入人心,得到辖区居民的普遍欢迎,某街道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教育活动,以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提出的“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目标,年初制定了,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法制宣传。
在xx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xx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xx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4个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起诉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起诉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某街道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都配备了两至三名的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目前,各社区共举办法制讲座,解答各类法律咨询,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代理各类诉讼案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举办大型活动司法所联合街道工会在中山广场开展大型法律服务活动,各社区以不同形式的主题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进社区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志愿者。
年初司法所开展您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问卷调查结果比较满意,希望法律服务进社区经常性的开展下去,以形式多样、便民、贴近百姓的形式开展下去。
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思路和打算:
继续作好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同时,开展以创新为主题的活动,把法律服务进社区延伸到企业。
按照前阶段的工作部署,市法援处如期完成了前期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就开展工作具体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扎扎实实地做好法律援助相关工作。
二、严格执行值班接访制度,明确各人分工,认真做好日常接访、咨询工作。
三、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给予及时的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今年__至__月份市法援处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93件,受援人数512人,其中群体性案件10件,都是讨薪案件。如:等166人诉饮食服务有限公司;等83人诉海洋工贸有限公司;等58人诉印刷有限公司等等。
四、做好购买法律服务的招投标工作,经竞标后,由市律协中标,并与其签订了购买法律服务合同。此后,市法援处与市律协完善了相关的衔接等工作。
五、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积极联系报社及时报道法律援助工作的最新动态及典型案例。
六、参加市总工会组织开展的“庆五一职工服务日”活动,为广大职工提供法律咨询。
七、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总结去年及今年第一季度工作,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
八、举办全市法律援助系统业务培训班,邀请省法律援助局彭莉红副局长以及电大高级讲师授课。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法援队伍业务素质,提高服务效率,更好地服务群众和保障民生。
下一步工作任务:
一、加强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检查,开展对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二、加强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基础情况的调研,开展健全法律援助制度的调研。
三、创新法律援助工作的方式、方法,积极参加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法律服务惠民工程。重点推进法律援助“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监狱)工程。
四、加强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规范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上墙内容等,并与工作站加强沟通联系和指导。
五、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之间的工作沟通协调,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最新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总结(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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