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前厅管理规章制度范文(19篇)
最近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方面发生了很多事情,现在需要对它们进行总结。注意总结的时间范围和事件选择。下面是一些情感表达的示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餐饮前厅管理规章制度篇一
2.上班交头接耳,无故大声喧哗以扣工资所计件数处罚;
3.在顾客面前有不得体举动者(打哈欠,伸懒腰,扣鼻屎等)5-20处罚记过一。
次;
4.上班时间无故擅离职守扣除当天工资通报批评,发生三次给予除名处理;
5.无故与各部门发生矛盾扣除半天工资警告,发生三次给予除名并且交予司法。
机关处理;
6.未经允许私自进入后堂、吧台者扣除当天工资警告;
7.传菜员打翻菜肴照价赔偿,上菜不仔细核对菜肴、不画单签工号处罚打扫洗。
手间一个星期;
8.对于客人要求不予理睬者扣除当天工资,发生三次予以除名;
9.穿工作服打卡上班,违法者5元/次。
10.早退、迟到半小时以上计旷工(旷工计×1.5倍工资)。
11.员工不能私自调休,如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调休需直接上级领导同意,否则。
双方按事假处理,情节严重者计矿工。
12.对于门店公共物品应妥善保管,如有蓄意损坏,私自挪用原价赔偿,情节严。
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非办公室人员严禁进入办公室,违者处以当事人500元罚款。
14.严重不服从管理者扣除当月工资并除名。
附
1.在他人休息时间无故大声喧哗者20/次处罚。
2.当天值日生不值日罚款20元/次。
3.被褥未叠者10元/次。
4.乱拿他人东西50/次。
5.宿舍酗酒50元/次。
6.私自带人进入宿舍者,丢失东西由其全权负责并且处罚50元/次。
7.在离开宿舍后管理层随时检查,在私人空间发现有烟头20元/个。
8.严重不服从管理者扣除当月工资并除名。
我们的傣妹,幸福的花园!
望各员工相互监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餐饮前厅管理规章制度篇二
一、检查工具、用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二、按岗位要求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三、爱护公物,不吃、拿后厨食物及原料。
四、值班期间保管好后厨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后厨。
五、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后厨的设施、设备食品原料的安全。
六、遵守工作纪律,有事提前一天请假。
七、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餐饮前厅管理规章制度篇三
3.传菜要见单跑菜。
4.每天开市前协助前厅打扫拖地。
5.传菜口不得大声说话,门要及时关闭。
6.收餐具要分类和轻重,尽量控制破损率。
7.每天开市前汤壶要准备到位。
8.收档时毛巾和口布要及时清理。
9.各自清洁菜品,熟悉菜品。
吧台:1.酒水见单发货。
2.每天的卫生清理。
3.酒水备货。
4.杯子的及时清洗如有不够及时申购。
5.其他人员不得进吧台。
6.货品的每日盘点。
7.自助水果的供应。
8.热饮加热醒酒。
9.茶水供应,泡水。
10.空酒瓶清理。
11.新的饮品及更新。
保洁:1.厕所要环境整洁。
2.要做到无烟头,地面无杂物。
3.要保持便槽畅通,无污渍,无尿碱,无便垢。
4.全日保洁,多次冲洗做到无臭味。
5.照明,供水,排污设备完好,如有损坏及时保修。
6.定期药物消毒,做到无蚊蝇。
7.更衣室和办公室楼道的清理打扫。
更衣室卫生管理。
1.更衣室专人负责卫生,清理和打扫。
2.更衣室不得有垃圾杂物,地面无污渍。
3.鞋子和衣服,必须整齐摆放。
4.更衣柜钥匙每人一把。如有丢失按原价赔偿,不得私自更换。
5.如有乱摆乱放一律清理。
6.所有贵重物品请各位自行保管。
餐饮前厅管理规章制度篇四
第一条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 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 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 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 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 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a) 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b) 员工调查表二份。
c) 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d) 保证书一份。
1. 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十二条 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1. 有犯罪行为经____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2. 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3. 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4. 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5. 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 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第十四条 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第三章 保证
第十六条 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第十七条 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第十八条 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第十九条 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第二十条 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第二十三条 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第四章 工作时间及加工
第二十四条 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 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
第二十六条 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 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 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条 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 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第三十三条 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条 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
第三十五条 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第三十六条 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6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第三十七条 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
第三十八条 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条 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
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 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
(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第四十二条 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条 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 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条 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
第四十六条 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
第四十七条 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四十八条 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
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 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
第五十条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学校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
第六章 工 资
第五十二条 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第五十四条 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第五十五条 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第七章 奖惩
第五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
(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同仁守法堪为表率者。
第五十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
(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
(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
(二)防杜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
(三)爱护公物,显著效果者。
(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五)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优先转类并报本公司叙奖:
(一)记大功积计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认为特具功劳者。
第六十条 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诫: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二)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其价值在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
(一)在公司内斗殴者。
(二)因过失致损坏公物,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
(六)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
(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
(一)在公司内殴人、赌博、或饮酒者。
(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
(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
(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
(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诬控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第六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革:
(一)借端聚众____、怠工煽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第六十四条 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革者,应提经会议通过。
第六十五条 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条 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得先行予以停职。
第六十七条 检举舞弊及盗窃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条 员工功过的积计,均以同一年度者为限,在同一年度内功过相当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绩
第六十九条 员工考绩应于每年年终举行一次,其在当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参加。
第七十条 年终考绩应由所属主管单位按员工工作、品行、学识三项秉公考评,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考评项目内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学识15分、合计100分为满分。
第七十一条 员工年终考绩等第、分数,规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满60分者。
(六)戊等:未满50分者。
前项列特等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2%,列甲等以上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30%。
第七十二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从未请假、迟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绩总分数五分;请假在三日内者增加其总分数二分;全年请假积计超过15日未满30日者,减总分数二分;30日以上未满60日者,减总分数五分;60日以上者考绩列特等时,得晋一级,列其余等级者均不得晋级。
第七十三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旷工半日以上者,每满半日减考绩总分数二分。超过二日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四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奖惩者,依下列规定加减其考绩总分数,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按其功过事实加减分数者,不在此限:
(一)记大功一次加15分,记大过一次减15分。
(二)记功一次加5分,记过一次减5分。
(三)嘉奖一次加2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七十五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惩诫处分而经奖励抵消后,仍留存记过一次以上的处分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六条 员工年终考绩奖惩标准规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应予限制奖励者,从其规定。
(一)特等:晋三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之一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二)甲等:晋二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计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的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三)乙等:晋一级,但已支最高年功级者,改发相当晋一级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四)丙等:仍支原级。
(五)丁等:降一级。
(六)戊等:降二级或提工厂会议通过予以开革。
第七十七条 员工考绩列甲等以上,其晋级后已达最高年功级,或现任领班职务,已达一等一级工资者,遇高一类有缺得举办转类考试,就考试成绩70分上者,按成绩依序录取转类至额满为止。
第七十八条 前条所列员工至当年年终考绩连续三年成绩列特等者,得免参加转类考试,并优先予以转类。
第七十九条 员工经转类后,依照原支工资改叙转升工类的等级。
第八十条 员工年终考绩分数,转类考试成绩分数,或免除参加转类的考试之资格条件相等,而编制工级不敷分配时,以年资较深者为优先。
第八十一条 转类考试于每年年终考绩完毕后,视实际需要举办。
第八十二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为委员,组织员工转类
考选委员会,负责办理。
第八十三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应将考试日期、参加考试员工姓名、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事项于考试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条 员工参加转类考试的顺序另订。
第八十五条 员工转类考试科目如下:
(一)一般学科30分:分为1.国文。2.数学。3.常识(各占10分)。
(二)本业智能70分。
前项考试程度,职员按高中毕业,其余按毕业程度为准,但遇有特殊情形时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条 转类考试试题,由员工转类考试委员会确定。
第八十七条 转类考试成绩,由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评定呈经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条 员工应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终考绩俟退伍返公司复职后补行办理。
第八十九条 员工年终考绩与转类考试成绩以及其奖惩情形,最迟应于次年3月15日前呈报本公司核备,并于当(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卫生
第九十条 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得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讲习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
第九十一条 为增进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得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福利设施及康乐活动。
第九十二条 本公司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健康。
第九十三条 为增进员工健康,公司应设医务室为员工治疗疾病。
第九十四条 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第十章 抚恤退休及保险
第九十五条 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六条 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 员工保险,依劳工保险条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九十八条 为适应实际需要各部门得另订单行补充办法,呈报本公司及主管机构核准后施行。
第九十九条 本规则自呈奉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餐饮前厅管理规章制度篇五
二、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按时就餐,无故延时就餐者,不能要求另外做饭。因加班或因工作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就餐者,要通知餐厅预留饭菜。
三、公司员工的生活费用由公司免费提供,其生活费用标准按每人每天元(含调料费)计算。
四、员工就餐时,如对饭菜不可口或有建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行政主管反映,以便改进。
五、众口难调,不能超标准要求饭菜质量,不能挑肥拣瘦,铺张浪费。
六、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员在公司餐厅就餐,来公司探亲需长期的应自觉按照标准向公司财务部交纳生活费。
餐饮前厅管理规章制度篇六
1、在餐厅中不准大声喧哗、说笑、打闹、不准手主摸头或将手放在口袋中。
2、不准斜靠服务台,在服务过程中,不准背对客人,不准跑步、行动迟缓、突然转身、停顿。
3、了解客人的需求,避免聆听客人闲聊。
4、避免在客人面前做卫生。
5、不准累计过多的餐盘在服务台上,不准拿超负荷的盘碟。
6、当客人进入餐厅时,以微笑迎候客人,按服务程序服务。
7、服务时避免与客人谈话,如需,避免正对食品。
8、掉在地上的餐具应更换,需先提供清洁的餐具。
9、客人入座,需上前协助拉开椅子,用过的烟缸一定要更换。
10、保持良好的仪容,如知道客人的姓氏,需称呼客人姓氏,尽量记住常客的习惯和爱好。
11、熟悉菜单,随身携带服务员“三宝”,确保所属区域器皿无缺口
12、未经过客人客人容许,不可送上账单。
13、在工作不得有不雅举动;不得双手交叉或饶痒;不得在客人面前打哈欠;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并马上洗手,不得在客人面前看手表。
14、不得与客人争吵,后批评客人,或强行推销。
15、对儿童有耐性,不得抱怨和不理睬;如儿童影响别桌客人,通知家长加以劝导。
1、服务质量检查旨在找出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定的措施,在原有基础上达到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
2、餐饮部定期组织餐厅经理(主管)以上人员对各营业点进行服务质量检查。
3、餐饮部经理采取定期或随时抽查的方式,对各营业点在开餐过程中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
4、聘请专家对餐饮服务质量进行临时暗访检查。
5、检查内容以餐厅卫生,设备保养、服务态度、仪容仪表、服务技能、服务程序、服务知识等为主。
6、检查以电话询问、口头提问、用餐、宾客意见回馈等为主。
7、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对有关严重违纪等事项要进行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
8、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限期改正。
9、检查者必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处理公证。
1、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及时清除,炉灶油垢常清洗,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2、炒菜时切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它事务,或与他人聊天。
3、油锅起火时,立即用锅盖盖紧,使之缺氧而熄,锅盖不密时,就进用酵粉或食盐倒入,使火焰熄灭,并除去热源,关闭炉火。
4、工作时切勿抽烟或将未熄灭的烟蒂随便放置。
5、烟囱顶端,应装不锈钢的防护器,以防火星飞散。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可靠近火源
7、马达电力不可使用过久
8、用电烹煮食物时,需防水分烧干起火,用电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时使用多项电器。
9、电线配线陈旧、外部绝缘体破裂或插座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理;发现电线走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
10、使用煤气,煤气管线切勿靠近电气线路或电源插座,炉具及钢瓶不合格者,不可使用
11、煤气罐不可横放,管线及开关不可有泄露现象;遵守点火和熄火要求。
12、煤气灭火方法
12.1断决煤气之源
12.2断绝空气供给
12.3降低周围温度
12.4用泡沫灭火器工作
13、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检查电源及煤气,热源火种等开关确实关闭。
14、万一起火,要立即熄灭,并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队未到之前,自己要先抢救。
15、平时组织员工消防培训。
1、根据餐饮部日常用量和预定情况,进行海鲜和河鲜的准备。
2、保持海鲜池内各种产品的用量的充足。
3、由厨师长填写鲜活食品的申购,一式三联,厨房、库房、供应商各一联。
4、鲜活验收必须由厨师长或头灶进行验收。
5、鲜活物品的使用,由收银进行称定具体斤两。一式两联,供应商和收银各一联。
6、所有鲜活验收时必须保持为鲜活,否则不于领用。
7、领用需有计划性,保证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8、鲜活产品由供应商在餐饮部后厨鲜活池进行饲养和保管。
1、干货、成品原辅料由厨师长填单,餐饮部统一采购。
2、常用物资进行周期性备货。
3、二级库根据食品卫生法检验所申购物品,对三无产品拒绝入库。
4、根据食品管理原则和库房管理规定,进行分类存放、管理。
5、餐厅物资领用以标准储存量为依据,并根据餐厅营业情况而定。
6、申领物品,必须填写领货单,由领货人签名、餐厅主管签字生效,发货人签字,缺一不可。
7、所有物品领入餐厅后,由领班记帐,并根据用途分别存放。
8、贵重物品领用后要有专人保管,严格控制。
9、对领用物资要有计划性,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全领货。
10、物资要保障规格,杜绝浪费。
1、入库验收
1.1、质量检查。库房在进货时,要确认物品数量,并根据采购规格书所订的标准进行质量检查。
1.2、分类标签。通过检验的物品应立即入库保管,在入库前,要进行分类、登记、签收,便于管理及建立清晰的帐目。
2、储存保管
2.1库存物品保管的五项原则:
2.1.1库存物品的储量越低越好
2.1.2库存物品的储量与生产、销售、消费相吻合;
2.1.3库存物品应分类集中存放在明确的地点;
2.1.4库存物品应建立健全的保管、养护、检查制度;
2.1.5加强对仓库保管人员的管理工作。
2.2影响储存保管的因素:
2.2.1物品的种类和性质;
2.2.2物品的成品程度;
2.2.3餐饮部门的生产能力;
2.2.4物品的库存能力;
2.2.5市场的供应状况;
2.2.6供货期限;
2.2.7库存部门内部工作组织实施;
2.2.8餐饮购销政策和计划。
3、科学合理的存放方法:
3.1分区分类。根据物品的类别,合理规划物品摆放的固定区域;
3.2四号定位。指对库号、架号、层号、位号四者统一编号,并和帐页上的编号统一对应,即把各仓库内的物品进一步按种类、性质、体积、重量等不同情况,分别对应地堆放在固定的仓位上,然后用四位编号标出来。
3.3立牌立卡,对定位、编号的各类物品建立食品存货卷标和卡片,卷标上写明物品的名称、编号、到货日期,可以加上涂色标志,卡片上填写记录物品的进出数量和结存数量。
3.4五五摆放。根据物品的性质和形状,以5为计量基数,堆放物品长宽高都以5为技数单位。
4、餐饮食品原料的分类、分条件储存保管
干藏库房的管理要求:
用温度计、湿度计控制检查温度和湿度。
每种原料必须有固定的位置,立地25cm离墙15cm。
入库原料在包装上注明进货日期,保障先到先出。
定期进行清扫和消毒
塑料桶或罐装应带盖密封,玻璃(透明)原料避免阳光直照。
尽量控制进入库房人员,职工物品不得带入库房。
1、在职权范围内,第一时间接受客人投诉,并根据投诉问题作出处理意见。
2、超越本职权范围,作好投诉记录,并立即上报,由上级作出处理。
3、投诉处理原则为不损坏公司利益,保障客人利益为基本原则。
4、投诉处理时多倾听,不要盲目下结论。
5、对客人投诉,不要片面采信,对投诉当事人要做深入调查。
6、处理客人投诉要明确处理完成时间。
7、投诉处理结果,需明确记录,交部门备案。
1、餐饮部区域所拾得客人遗留物品必须上缴,凡拾物不交者按盗窃处理。
2、拾物统一交与餐饮办公室,由办公室登记后,交公司拾物招领处。
3、餐饮部将拾物登记记录报公司质检部备案。
4、当班内所拾物品,必须立即上缴,不得延迟上缴。
5、当班人员将拾物的地点时间等情况如实上报。
6、客人用餐完后离开餐桌时必须提醒客人,检查是否遗留物品。
餐饮前厅管理规章制度篇七
[餐饮业现场管理(六t实务)]是针对餐饮行业提出的,不适用其它行业,是属于行业性的管理方法,其目的是改善:卫生、安全、质量、效益、形象、综合竞争力。
天天处理的涵义:判断出完成工作必需的物品并把它与非必需物品分开;将必需品的数量降低到最低程度,并把它放在一个方便的地方,进行分层管理。天天处理的要点是天天都要将工作现场的必需品与非必需品区分开,在岗位上只放必需物品,决不是一劳永逸,因为物品是会不断补充流入工作现场,即使原来是必需品由于工作任务变化也会成为非必需品。
天天处理的要领:
(1)马上要用的,暂时不用的,先把它区别开,一时用不着的,甚至长期不用的要区分对待。
(2)将必需品按高、中、低用量分层存放与管理。高用量:每天或每周都要使用的物品,放在工作台上或随身携带。中用量:六个月以内需要使用的物品,放在工作场所较远的地方。低用量:六个月至一年内需要使用的物品,放在离工作场所更远的地方。
(3)对可有可无的物品,不管是谁买的,无论有多昂贵,都应坚决处理掉,绝不能手软。清理非必需品时必须把握好的是看物品现在有没有使用价值,应注意使用价值而不是原来的购买价值。
(4)许多人往往混淆了客观上的需要与主观想要的概念,他们在保存物品方面总是采取一种保守的态度,也就是以防万一的心态,最后把工作场所几乎变成了杂物馆,所以对管理者而言准确地区分需要还是想要是非常关健的问题。
(5)天天处理时对私人物品应减至最低并集中存放,例如:喝水茶杯不能放在工作台上,要集中存放在茶水站。
(6)天天处理时要贯彻精简效能的原则,采用最简单的方法。例如:一张纸的公告,一个小时会议,一套工具(文具),文件存放在一个地点、一分钟电话、一站式顾客服务等。
天天处理的步骤是:
a.现场检查
b.区分必需和非必需品
c.清理非必需品
d.非必需品的处理:抛掉或回仓
e.每天循环整理要养成天天循环整理的习。处理物品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工作现场每天都在变化,昨天的必需品,今天就有可能是多余的,今天的需要与明天的需求必然有所不同,物品处理要时时做、天天做,只靠突击大扫除是不行的。天天处理是一个循环的工作,根据需要随时进行,需要的文件物品留下,不需要的马上放在另外一边,及时区分。
天天整合的涵义:就是将必需的物品放置于任何人都能立即取得的状态,即寻找的时间为零,工作场所一目了然消除找寻物品的时间,这是研究如何提高效率的科学,任意决定物品的摆放必然不会使你工作速度加快,它只会让你寻找时间加倍。研究提高效率的物品贮存和取用管理办法,先要决定物品的名和家,目的是用最短时间可以获得和放好物品,即在30秒内可取出及放回文件和物品。
实施步骤是:分析现状,物品归类,储存方法,切实执行。
天天整合的要领:
(1)物品存放要做到有(名)有(家)所有东西都有一个清楚的卷标(名)和位置(家)。在每样物品(瓶、盒子)上都有贴上物品的品名,而在存放该物品的货架位置上同样也贴有该物品的品名,做到(名)和(家)对应一致便于寻找。每样物品位置标签上要注明存放数量的标准(包括高/低数量和日期),并按先进先出、左入右出的路线摆放。
(2)每个分区位置(家)都要有布置总表(或总平面图),都要有负责人标签,包括负责人照片、姓名、休假日代理负责人。将经常使用的物品放在工作地点的最近处,特殊物品及危险品必须设置专门场所并由专人来进行保管。重的物品放在下面货架上,轻的物品放在货架的上层处。
(3)文件、物料、工具等要用合适宣传品或方式存放。
(4)天天整合的目的是:30秒内可取出及放回文件和物品。
天天整合的推进:
(1)分析现象:要分析人们取放物品时会花很长时间的原因:主要是:
1他不知道物品存放在那里他不知道要取的物品叫什么
2存放地点太远
3存放的地点太分散,物品太多,难以找到。
(2)物品分类:按物品各自的特征进行分类,把具有相同特点或具有相同性质的物品划分到同一个类别,并制订标准和规范,确定物品的名称,标识物品的名称。
(3)决定贮存方法:根据物流运动的规律性,按照人的生理、心理、效率及安全的需求来科学地确定物品的场所和位置,实现人与物的最佳结合的管理方法。
(4)切实实施:按照决定的存放方式,把物品放在该放的地方,始终坚持有(名)有(家)
整个组织所有成员一起来完成,每个人都有自己应该清洁的地方和范围。就是将工作现场变得没有垃圾、灰尘,干净整洁,地面和整体环境保持光洁、明亮、照人。并且达到国家卫生部颁布的餐饮业卫生规范要求。
天天清扫的要领:
(1)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各部门领导都要有个人清洁的责任区。而不是只靠行政命令要下属员工去执行。
(2)制订清洁责任区划分总表将企业整体现场划分责任区到各个部门,各部门再将责任区分配给每个员工,分配区域时必须绝对清楚地划分界限,不能留下无人负责的区域,即死角,制订清洁和维修的标准和检查表。
(3)清扫那些较少注意到的隐蔽地方,杜绝污染源。要调查工作现场产生不清洁的污染源,予以杜绝。
(4)使清洁和检查容易:天天清扫要求人人做清洁、天天做清洁。而不是单靠突击大扫除。就必须使清扫和检查容易,一个人随手就可以清扫,就能够天天坚持去做。所有货架、冰箱均需要离地15公分就是一项有效的措施。另外清洁工具集中悬挂存放,随时取用又可方便放回原处。
针对餐饮业的实际还要求达到:厨房地面无水无油污;食品原料与植物性食品原料清洗池分开,水产品的清洗水池独立放置,专设拖把等清洁工具的清洗水池;生进熟出路线不交叉,生熟分开,食品贮藏和温度达到卫生规范标准;防鼠防潮、通风及温度计设备;洗碗洗手消毒流程合理,洗碗池有一刮、二洗、三过、四消毒,设有专供存放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扫;餐厅有良好的通风系统,无油烟味;专间有空气消毒、温控、预进间和纯净水设备,不设排水明沟。
天天规范的涵义:重点是采用透明度、视觉管理、看板管理等公开直觉一目了然的现场管理方法,使企业的各项现场管理要求实现规范化持续化,提高办事效率。一个企业要推行[餐饮业现场管理(六t实务)],必须先实行前三项:即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当企业面貌有初步改变,企业就要因势利导,一方面要实施标准化、规范化把前3t进行到底,另一方面将前3t的成果逐步扩大到企业管理的各个领域。天天规范就是将前3t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执行以巩固成果并将其成果扩大到各个管理项目。
天天规范的要领:
(1)将前3t实施的成果制度化规范化。
a要建立经常性的培训制度。
b要建立经常性的激励制度。要设置[餐饮业现场管理(六t实务)]墙报栏,登载改善前后对比的照片,表彰先进,报导企业中各部门成功推进的各种信息。
c要建立经常性的奖惩制度。要对实施(六t实务)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考核,企业考核部门,部门考核班组和个人。对优秀的部门和员工要进行奖励,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屡教不改者要进行惩处。
(2)要全面推行颜色和视觉管理。颜色和视觉管理,就是利用形象直观而又色彩适宜的各种视觉感知信息来组织现场生产活动,颜色和视觉管理是一种以公开化和视觉显示为特征的管理方式,也可称为看得见的管理,或一目了然的管理,这种管理的方式可以贯穿于各种管理的领域当中。
(3)要增加管理的透明度。
a清除不必要的门、盖和锁及增加透明度。
b设置现场工作指引的标识。
(4)要把安全的目标纳入天天规范的重点之一。
a,现场直线直角式布置,安全通道畅通。
b,消防安全要求规范化。灭火器、井告灯、紧急出口灯箱和走火逃生指引要清楚设置
c,用电安全要求要规范化。电掣开关和功能要有明显的标识,电线要按用电管理敷设,不准乱接乱拉电线。
d,个人操作安全要规范化托运生物要有重量限制,超过25公斤的物品要有两个人来搬。弯腰托运和举高时重量还要低一些。
e,各项安全政策要规范化。安全政策要承诺并进行风险评估,要处理噪音、振动及危险情况及其预防措施。
(5)要扩大到企业管理各项目标的规范化。
a,节约资源既是节约型社会的需要,也是企业降低成本的重要措施。
b,品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要从原材料采购环节掀起,将企业制作产品所需的各种原材料的品质标准规范化,让每一个与之相关的员工都清楚明白。
c,环境美化也是企业形象的重要表现。绿化环境造就园林式的环境,要使每个员工都注意爱护。
第六节:什么是天天检查天天检查的涵义:创造一个具有良好习惯的工作场所,持续地,自律地执行上述4t要求,养成制订和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
天天检查的要领:
(2)企业中每一位员工都要有个人应该履行的职责。
a,履行个人职责,包括保持优良工作环境、履行职责。
b,达到企业要求的着装和仪容仪表标准,
c良好服务态度的标准和沟通训练。
d每天收工前五分钟行六t(自己定6点内容表)
e,今天的事今天做
(3)编写和遵守员工(六t实务手册)。
(4)要定期进行[餐饮业现场管理(六t实务)]审核。
第七节:什么是天天改进
天天改进的涵义:[餐饮业现场管理(六t实务)]并不是一旦达标就万事大吉,而是一个螺旋向上不断改进不断上升的过程。企业不能认为完成了前5t就可以结束了。要知道企业的内外环境在变化,尤其是餐饮行业不是生产某种标准产品,原材料在变化、消费者口味在变化、工艺在变化,经营方式也在变化,因此必须天天改进。就是要在完成前5t之后企业领导要慎时度势及时提出又一轮的目标。
餐饮前厅管理规章制度篇八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前厅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前厅经理上报后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前厅主管,经理确认签字,总经理签字。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10元)。
2.记过;(20元)。
3.降级;(100元)。
4.辞退;(整月工资的50%)。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酒店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工牌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戴工牌;
10.擅自离岗的;
11.破坏环境卫生。
12.所属工作没完成或未按时完成的13.宿舍值日生没值日或是值日标准不合格的14.不听从临时岗位调配的15.言语过激动的。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的;
2.因疏忽导致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就餐或是非用餐时间内用餐;
5.携带危险物品或者是游戏类物品上班的;
6.在工作场所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打架,排挤或是在领导调节完后打击报复的;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的10.涂改考勤表,代替他人考勤的。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酒店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4.违反酒店规定带进出物品;
5.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6.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7.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接待宾朋或是和客人同桌共饮的;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或是对其他员工造成心理伤害的;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酒店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酒店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主管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私自决定事物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酒店资才,造成经济损失的;
12.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3.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4.散布谣言,损害酒店声誉的;
15.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6.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7.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酒店秩序;
18.在酒店或者宿舍内赌博;
19.在酒店内有伤风化行为;
20.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2.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
23.因行为不当,酒店无法再对其信任;
24.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需经。
理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造成经济损失100元以下(含100元),责任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2.造成经济损失在100元到200元(含200元)。责任人需赔偿50%-80%。
3.造成经济损失2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决定赔偿金额。
餐饮前厅管理规章制度篇九
一、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不准嬉笑打闹,不准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看电视、打手机。
四、不准与顾客发生纠纷。
五、工作中做到“三轻”(动作轻、说话轻、走路轻)、“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六、工作中按规定用餐,不准吃、拿出售的成品。
七、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请假,按服务区《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执行。
八、爱护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九、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餐饮前厅管理规章制度篇十
5、话务员严禁偷听客人电话,操作时偶尔听到的一些内容要为客人保守秘密;
6、不得私自使用酒店外线电话办理私人事务;
8、不得顶撞上级领导,对领导交办的工作须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餐饮前厅管理规章制度篇十一
1、按时上下班签到、签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事假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说明原因,经部门批准后方可休假。
3、病假须持医务室或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严禁私自换班,换班必须有申请人、换班人、领班、经理签字批准。
5、严禁代人签到、请假。
二、仪容仪表。
1、上班必须按酒店规定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工服必须干净、整齐。
2、酒店要求保持个人仪容仪表,站、立、行姿势要端正、得体。
3、严禁私自穿着或携带工服外出酒店。
三、劳动纪律。
1、严禁携带私人物品到工作区域。(例如:提包、外套)。
2、严禁携带酒店物品出店。
3、严禁在酒店范围内粗言秽语,散布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酒店、客人或其他员工声誉。
4、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窜岗、擅离职守,下班后不得擅自在工作岗位逗留。
5、上班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换饭,除用餐时间外,不得在当值期间吃东西。
7、严禁在工作时间聚堆闲聊、会客和擅自领人参观酒店。
8、上班时间内严禁收看(听)电视、广播、录音机及任何书报杂志。
9、严禁使用客梯及其他客用设备。
10、严禁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打闹、追逐、嬉戏。
餐饮前厅管理规章制度篇十二
一、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明目处,按时参加验证换证。
二、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应当成立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有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工作。
四、从业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五、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换洗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上班不涂指甲油和不戴戒指。
六、做好厨房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大扫除、每天一清洗。
七、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八、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和成品。
九、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的标志,不得混放造成交叉污染。
十、搞好食品防蝇、防尘、防腐、防鼠工作,搞好熟食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不得混放。
十一、保持仓库、保管室卫生整洁,通风干燥,食品应当做到先进先出,隔墙离地,分类存放。
13、饮食卫生直接关系到用餐人员的健康,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餐饮前厅管理规章制度篇十三
为加强酒店管理,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确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资料
(一)食品卫生基本保障
1、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的场所及周围环境务必干净、卫生,并有良好的防蝇、防鼠、防尘和其他防污染措施。 2、食品从业人员务必持健康证上岗。凡患有疮疖、化脓性创伤(个性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肠道疾病或健康带菌者,一律不准从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当班时穿戴工作服帽,并持续洁净;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后务必洗手消毒。
(二)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措施
1、加工食品饭菜的原料务必新鲜,禁止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死蛤蜊、死扇贝及其制品;不使用变质原料;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2、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生熟食品要严格分开加工;加工生熟食品使用的刀、板、墩、炊具、抹布等工具及筐、盆、盘、桶、碗等容器要严格分开。执行“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的“四隔离”制度。严禁生熟食品混放,成品与半成品混放,海鲜与肉类混放。加工生海产品务必严防生海产品及其加工刀具、容器等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加工海产品用过的工具、容器及加工人员的手臂要及时洗刷消毒5分钟。凉拌菜务必在专用冷拼间操作加工。设置专用冰箱、刀板、容器、用具、抹布,配备流水洗手消毒、空气杀菌设施。紫外线灯要吊在工作台上方1。5-2米处。非冷拼间人员不准随便入内,冷拼间内不准存放未洗干净的水果、蔬菜、生鱼、生肉及其他杂物。
3、凡盛放食品的盆、盘、碗等容器,使用前务必洗净,用开水煮沸3-5分钟,或使用蒸汽消毒柜蒸15-20分钟。不耐热的,可用药物消毒,但务必将残留药物用水冲净。厨房菜墩要随用随刮,并杀菌消毒。不使用时务必彻底清洁,放于指定位置。凡接触食品的员工,加工操作前务必用皂液洗手,并用流水冲净。熟食间的工作台面、水龙头开关、冷拼间把手及冰箱门拉手等,应定期消毒;直接接触污染物时,务必立即消毒;熟食刀具存放时加保鲜膜。
4、熟食品在加工食用前务必煮熟炸透,彻底灭菌,严防里生外熟。鸡蛋煮沸8分钟,鸭蛋煮沸10分钟,各类海产品及肉食品加热温度及时光务必保证其蛋白质凝固。
5、熟食要低温、短时贮存。热菜及制作凉拌菜的酱肉、火腿等,务必在10摄氏度以下的条件贮存。凡超过4小时以上的饭菜、熟肉制品、熟海产品等,务必回锅蒸煮后再供食用。新购进的上述食品如不了解带菌状况,食用前应加热灭菌。
6、热菜及凉拌菜制作完毕应立即供给客人食用,严禁提前加工。为大型会议超多准备的饭菜及凉拌菜加工后存放时光不能超过1小时。
(三)餐具杯具等器皿的消毒措施
1、所有的餐具杯具等器皿洗刷后务必进行消毒。
2、消毒程序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制度。
3、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时,按1:200的比例稀释配好消毒液,倒入消毒桶内,再将器皿放入消毒桶。要求器皿要完全浸入水中,浸泡5-10分钟后取出,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4、使用消毒柜消毒时,先将器皿上残渣刮净,用水冲刷干净后放入蒸箱内高温消毒(温度不低于90摄氏度,时光不少于15分钟),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四)预防毒性动植物食物中毒
1、禁止食用河豚鱼。
2、严禁使用猪甲状腺、毒蘑菇、洋金花、发芽马铃薯,未煮熟的豆角、云豆、霉豆角、扁豆等,未蒸煮干制的鲜黄花菜。
(五)预防化学及农药中毒
1、勿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食用。
2、果瓜蔬菜加工食用前应反复用水冼净,可去皮食物尽量去皮。
三、考核
1、凡违反本规定的,给予职责部门或职责人10元至重大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职责人停职检查至开除处理。
2、按酒店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餐饮前厅管理规章制度篇十四
3、当客人购物时,要使用礼貌用语;。
4、耐心向客人介绍商品的特点、性能、用途、产地、价格等情况,了解客人的需求;。
5、对顾客提出的各种问题要详细的解答,摸清顾客的消费心理,以利于商品的销售;。
6、主动介绍商品,迎合客人的需求和爱好;。
7、把顾客购买的商品拿出一定的数量让客人充分挑选;。
8、收款时,要将客人所购商品和价格重复一遍,唱收唱付以免发生错误,
10、售出商品后,应立即将销售的商品名称、金额等按要求登记,以便核查;。
12、不得顶撞上级领导,对领导交办的工作须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餐饮前厅管理规章制度篇十五
一、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做服,工做鞋,佩戴工号牌,统一发型,只准穿肉色。(黑色袜男员工)。
二、女服务员:上班要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头发不准染色,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
三、男服务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
四、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
五、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六、工做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七、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事物,饮料。
八、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做,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九、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远处。
十、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餐饮前厅管理规章制度篇十六
4、不得做不道德的交易,不得向客人索取小费、其他报酬和物品;。
5、不得私自使用酒店外线电话办理私人事务;。
6、前台所使用的各种表格,接待员必须在表格上签名,以便工作检查和区分责任;。
7、严格遵守酒店客房折扣权限,房价填写须认真准确,不得私自减免房费和调换房间;。
8、电话铃响第三次前必须接听,并用规范化服务用语作问候,声调须亲切、友好和清晰;。
10、不得顶撞上级领导,对领导交办的工作须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餐饮前厅管理规章制度篇十七
1.上班时间要明确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服务态度要好,清楚掌握好客房的房态,学会灵活推销。(双多单少,多推销双人房。)。
3.对自己的工作要负责,工作态度要认真。
4.不能拿酒店的物品私用或带回家。
5.节假日不能休息,不能在前厅吃东西,工作期间不能擅自走动、不能大声喧哗、上班不能上网听歌(玩手机)。不能在前厅上网(电脑)发现要重罚。
二:前厅操作(重点注意事项)。
1.做好接待、订房的工作。
2.每天交接班要认真,交接好前厅的账务、
3.销售了酒水要开好单据、签上开单人的姓(名)及日期。烟、扑克、火机的单要夹好,每天交接班要兑好。(每星期盘点一次)
5.上夜班的收银员要按时关灯、做日结、
6.续住房续住无交押金的要通知客房部互相配合。
7.客人交定足够的押金连续住几天的要刷定房卡。
8.退房后客人有物品遗漏的要登记并保管好、确认后才给客人。
9.借到房间的充电器、排插、房卡、查房要确认是否还在房间,没有的要赔偿该物品的费用。
10.半个小时之内转房的就收一下清洁费、(尽量说服客人不要转房)。
11.开房刷卡的客人,要交代清楚预授权已经不能手动完成的,要客人拿卡才可以完成。(可以先刷好消费,在押200左右现金作押金。)。
12.电脑房须在输压金时,输入电脑费(20元)。
餐饮前厅管理规章制度篇十八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合肥八大碗餐饮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与发文管理。
第五条公文的签收。
1(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认真查收签字。
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及时附[文件处理借阅单"后,报送有关领导签批、审阅。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属部门传达时,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负责催办。
第六条参加上级相关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第七条公文制发程序。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部长核稿,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编号、打印、封发。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稿以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第九条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
第十条归档范围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第十二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部长借阅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十四条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非常务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十六条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条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
第十九条公司会议主要由办公会议、部门会议、总结会议组成。
第二十条每月上,中,下旬为公司例会中的最高级会议,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为公司总经理、店长、门店经理、后堂主管、各部门经理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一至两次)
第二十一条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行政人事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整理、发布。
1(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2公司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决议,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3行政人事部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和决议的整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开。
3(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5(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最后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二十三条公司机密涉及企业及员工的根本利益,全体员工都有保密义务,特别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四条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开发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及计算机内的所有资料。
第二十五条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二十七条属于公司机密产品研制过程中的原始载体,其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不同工种的两人共同执行。
第二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必须获得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的机密已泄露,应立即报告公司上层领导并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严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机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讨论公司机密。
第三十一条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办公及劳保用品的购发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有计划地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回。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出库物品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
第三十三条公文打印、复印及传真管理
1(企业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各部门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阅并签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门所打字的公文或相关文件必须一式二份,并交档案室一份留底存档。
4(各部门严禁打印、复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档案室接收传真、复印材料的部门或人员要认真填写接收传真登记。
第三十四条安全保卫
1(为了保公司有一个安全、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级单位要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坚决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3(各部门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留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可行使公司领导的职权。处理临时发生的事件及决定采取的应急措施。
5(值班人员应指挥、携同、监督保安人员进行巡视、巡查。
6(负责预防火灾、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7(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自离职或酗酒,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50至100元。
第三十五条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3(在上班期间,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4(公司全体员工要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员工需应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6(办公室和经营场所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设施,不得改为它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和完好无损。
7(办公室和经营场地等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9(时行明火作业,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经安全保卫责任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0(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搭临时设施和建筑物。
11(全体员工不论是在工作区或非工作区,一律不许乱接电源。不准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12(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第三十六条安全保卫管理
1(卷柜、办公桌不得放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现款、贵重物品。
2(出纳人员必须按规定存放现金,不得超出限额。
第三十七条公司招聘的员工,要进行必要的审查;重要岗位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的,以保员工队伍的纯洁。
第三条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卡。
2(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员工每天应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时间整理办公桌和抽屉,保持办公环境的舒适和整洁。
3(工作环境有序。在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严禁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工作期间不准化妆、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
4(中午禁止饮酒。如因工作需要应提前请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5(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接听电话时以聊天寒暄方式影响工作及影响信息的畅通。
第三十九条聘用
1(招聘: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凡未经请示用人者,一经发现集团立即辞退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2(应聘: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学历、简历、、各类职称书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齐应聘者材料后,会同用人部门管理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
(3)书面材料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或当场面试。
3(面试:
(1)面试一般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领导等人员进行,主管以上人员要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进行复试。
(2)面试内容:
a(审核应聘者是否具备素质及资格。
b(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正式录用资格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3)面试结果审核:面试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合格者将拟录用者的材料,并报行政人事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4(录用:
(1)录用名单确定后,对面试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将其应聘表存入储备人员档案中。
(2)公司聘用人员在面试通过后,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员工试用期间以1个月至3个月为限,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接受延长试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异议。
5(转正: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评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并签署意见。在转正评定中不合格员工,将延长试用期或被劝辞职。
第四十条离职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内部调动三种。
1(辞职,员工提出辞职,需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接交工作认可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部门经理级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前申请的员工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经部门主管考核,认为确实无法胜任本岗位者,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辞退报告",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调任其它部门或办理辞退手续。
3、内部调动:
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升迁、平调或降职而离开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发的时,认真办理交接工作。待一切工作办理结束后,方可离职。
4(所有离职人员,薪资发放均按公司实际发薪日结算;因内部调动而发生变化的员工,新标准将按的起薪日计算;未按公司规定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计发当月。
第四十一条考勤制度
1(企业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签到方式。凡企业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签到,任何人不许代理他人或让他人代理打卡/签到,违反此规定者均按打卡/签到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凭信息打卡/签到作为考勤的基本依据。
2(所有员工须到公司打卡/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况不能打卡/签到时,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及时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时间开始五分钟以后到岗者,计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无故提前十分钟(含十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当月绩效考核。
6(员工旷工一日者,处以双倍当日罚款,从当月中扣除。无故连续旷工二日或全月累计旷工三日者,予以辞退,不发。
第四十二条休假的规定
1(正常情况下员工每月休息四天,由部门经理安排串休(特殊情况除外)。
2(婚假: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结婚凭结婚可休婚假七天。
3(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经批准可休假三天。
4(产假: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正常产假可休假六十天,特殊情况报请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复。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请假规定
1(员工外出办事或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批准。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存根由部门主管自行保留,请假单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除例行假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婚假、丧假外,其余一律按实际出勤计发。
此章将在培训体系完成后颁布
第四十四条门店管理
1(门店后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者,禁止上岗。
2(门店后堂人员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门店后堂工作人员要以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费。
4(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约水、电,节约成本,做到营养合理,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净、无污渍,对环境及餐具按时消毒。
6(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到少采购、勤采购。
餐饮前厅管理规章制度篇十九
第一条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五条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a)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b)员工调查表二份。
c)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d)保证书一份。
1.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十二条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1.有犯罪行为经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2.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3.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4.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5.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第十四条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第十六条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第十七条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第十八条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第十九条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第二十条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第二十三条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第二十四条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
第二十六条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条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第三十三条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
第三十四条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
第三十五条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第三十六条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6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第三十七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
第三十八条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条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
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
(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条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第四十二条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条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条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
第四十六条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
第四十七条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四十八条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
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
第五十条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学校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
第五十二条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第五十四条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第五十五条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第五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
(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同仁守法堪为表率者。
第五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
(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
(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
(二)防杜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
(三)爱护公物,显著效果者。
(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五)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优先转类并报本公司叙奖:
(一)记大功积计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认为特具功劳者。
第六十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诫: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二)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其价值在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
(一)在公司内斗殴者。
(二)因过失致损坏公物,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
(六)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
(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
(一)在公司内殴人、赌博、或饮酒者。
(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
(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
(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
(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诬控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第六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革:
(一)借端。
聚众*。
*、怠工煽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第六十四条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革者,应提经会议通过。
第六十五条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条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得先行予以停职。
第六十七条检举舞弊及盗窃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条员工功过的积计,均以同一年度者为限,在同一年度内功过相当者,得互相抵消。
第六十九条员工考绩应于每年年终举行一次,其在当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参加。
第七十条年终考绩应由所属主管单位按员工工作、品行、学识三项秉公考评,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考评项目内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学识15分、合计100分为满分。
第七十一条员工年终考绩等第、分数,规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满60分者。
(六)戊等:未满50分者。
前项列特等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2%,列甲等以上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30%。
第七十二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从未请假、迟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绩总分数五分;请假在三日内者增加其总分数二分;全年请假积计超过15日未满30日者,减总分数二分;30日以上未满60日者,减总分数五分;60日以上者考绩列特等时,得晋一级,列其余等级者均不得晋级。
第七十三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旷工半日以上者,每满半日减考绩总分数二分。超过二日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四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奖惩者,依下列规定加减其考绩总分数,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按其功过事实加减分数者,不在此限:
(一)记大功一次加15分,记大过一次减15分。
(二)记功一次加5分,记过一次减5分。
(三)嘉奖一次加2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七十五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惩诫处分而经奖励抵消后,仍留存记过一次以上的处分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六条员工年终考绩奖惩标准规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应予限制奖励者,从其规定。
(一)特等:晋三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之一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二)甲等:晋二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计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的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三)乙等:晋一级,但已支最高年功级者,改发相当晋一级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四)丙等:仍支原级。
(五)丁等:降一级。
(六)戊等:降二级或提工厂会议通过予以开革。
第七十七条员工考绩列甲等以上,其晋级后已达最高年功级,或现任领班职务,已达一等一级工资者,遇高一类有缺得举办转类考试,就考试成绩70分上者,按成绩依序录取转类至额满为止。
第七十八条前条所列员工至当年年终考绩连续三年成绩列特等者,得免参加转类考试,并优先予以转类。
第七十九条员工经转类后,依照原支工资改叙转升工类的等级。
第八十条员工年终考绩分数,转类考试成绩分数,或免除参加转类的考试之资格条件相等,而编制工级不敷分配时,以年资较深者为优先。
第八十一条转类考试于每年年终考绩完毕后,视实际需要举办。
第八十二条举办员工转类考试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为委员,组织员工转类。
考选委员会,负责办理。
第八十三条举办员工转类考试,应将考试日期、参加考试员工姓名、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事项于考试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条员工参加转类考试的顺序另订。
第八十五条员工转类考试科目如下:
(一)一般学科30分:分为。
1.国文。
2.数学。
3.常识(各占10分)。
(二)本业智能70分。
前项考试程度,职员按高中毕业,其余按毕业程度为准,但遇有特殊情形时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条转类考试试题,由员工转类考试委员会确定。
第八十七条转类考试成绩,由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评定呈经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条员工应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终考绩俟退伍返公司复职后补行办理。
第八十九条员工年终考绩与转类考试成绩以及其奖惩情形,最迟应于次年3月15日前呈报本公司核备,并于当(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十条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得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讲习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
第九十一条为增进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得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福利设施及康乐活动。
第九十二条本公司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健康。
第九十三条为增进员工健康,公司应设医务室为员工治疗疾病。
第九十四条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第九十五条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六条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员工保险,依劳工保险条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第九十八条为适应实际需要各部门得另订单行补充办法,呈报本公司及主管机构核准后施行。
第九十九条本规则自呈奉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