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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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时要充分调研和分析相关的信息和数据。考虑到资源和时间的有限性,我们需要合理规划和分配各项任务。这些是一些近年来在某个领域取得成功的方案经验,值得借鉴。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积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保障,创新形式手段,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一系列重大决策布置,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6月30日在各单位、各企业同时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工会主席任组长,宣传办、政法办、工业办、财办、城建办、中心学校、人社中心、卫生院、广播站、文化站、农业办、国土资源所、交通站、工商分局、派出所、工会、供电所以及各办、村、企业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协调各部门、有关行业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全镇性活动。
1、开办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各部门要利用广播、墙报,开设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刊登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
2、安全生产活动期间,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人员聚集场所开展一次面向广大民众的安全生产主题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现场展板宣传、电视广播宣传、横幅标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舆论氛围。
3、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各部门要依托省安监局门户网站,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各战线要组织所辖单位、企业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活动。
4、具体活动。一是5月28日结合我镇实际召开动员会,部署安排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6月的第二周为宣传周,即6月9日组织观看“安监局长”电影,观看主题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督促企业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组织反思大讨论,提高企业全员自我防范意思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确定6月的第三周为演练活动周,镇安监办安排在化工园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各部门各企业也要通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锻炼应急队伍,强化全员应急意识和技能;三是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确定6月第三周为安全文化周,各部门、各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安全文化“六进活动”每个企业要有2-3块警牌,放在醒目的地方,以提高职工遵章守纪意识;四是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各部门、各企业要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五是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方案》,对所属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自查自纠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迎接镇和市的安全生产检查;六是务求实效,加强督办。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活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专班,对各部门各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全镇通报,并纳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结帐。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各项活动顺利展开。
(二)协调联动,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促进上下协作联动,促进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围绕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创新工作新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影响力,增强活动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大力宣传,凝聚共识,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在全社会凝聚“安全发展”共识。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向纵深开展,推动我镇安全生产三年行动20xx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按照省、市、区安委办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相关科室要认真梳理20xx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要明确责任人、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列入20xx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专题学习。
2、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内容纳入安全监管干部培训课程。
3、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主题宣讲活动。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宣传周”、“安法宣传周”等活动4次。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实行“一岗一清单”。
2、企业每年应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及时修订。
3、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立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4、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5、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开展明查暗访,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实现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全面清查辖区非煤矿山。
(五)消防安全整治。
1、深化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综合治理工作。
2、加大对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的整改及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工作;
3、聚焦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乡村、物流仓储等重点领域推动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整改。
4、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
(六)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1、年内开展2次以上违章建筑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
2、开展城市燃气使用安全宣传。
3、对辖区内全部建筑施工“五大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触电)和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进行重点排查。
(七)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排查辖区内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八)特种设备安全整治。积极配合行管部门、相关单位做好,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油气长输管道、气瓶充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等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村、社区及相关科室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制定问题清单,明确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按月上报的“四个清单”各村、社区及相关科室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审定。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和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扎实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狠抓安全隐患整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现我区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确保机关和系统各单位没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农业、畜牧水产等行业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探索和建立农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发展意识。一是利用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二是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别要注重《安全生产法》、《农产品质量法》的宣传,动员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三是结合阳光工程等项目的实施,抓好农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责任落实到人。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以及其他副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单位工作计划,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促进农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一要抓好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管理。在加强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把源头治理作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源头的管理。积极推行农业投入品的`购销、使用台帐制度。还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抽查工作,对违法生产、销售或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必须严厉查处。二要加大农业标准化实施力度。加强农技推广人员和生产者标准化知识的培训,严格按农业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全面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三要抓好农业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监督。要依法实施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要在农产品生产中积极推广和使用有机、低毒、低残留农药,积极应用生物和生态防治病虫害技术等农业标准化新技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认真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要深刻认识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把农资打假作为整顿和规范区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主动做好牵头工作,坚持和完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农资打假协调机构的作用,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农资打假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强应急救援建设,增强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救援队和重大植物疫病应急救援队建设。
(六)严格节日值班制度,确保节日安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并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值班记录和报告记录,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有关情况要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一)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时调整补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不断加强农业安全管理队伍和组织体系建设。
(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农业安全生产信息反馈和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报送和反馈事故信息和工作动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提高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效率。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1号)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津安生[20xx]5号)和《关于转发的通知》(津安生[20xx]6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田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企业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由大田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企业、村居要按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结合这次大检查要求,做好各自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同时配合好全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镇正在开展的“四类设备”、“四类伤害”专项整治活动,在全镇各行业(领域)的企业全面开展,根据我镇现状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组织好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村级领导同时负责本村辖区内的.工业、服务业、饮食业、废品收购站等的检查工作)。
(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6.切实强化企业自查,各企业要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备查。
(二)1.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5号)精神,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4.化工、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消防和“四类设备”、“四类伤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5.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6.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xx委办《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xx委办〔2016〕19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开展2016年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安全生产法》为主线,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动员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各行业(领域)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集中开展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依法治安、科技兴安、打非治违等基础工作有效落实,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主要活动安排。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以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在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性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扎实抓好以下活动:
(一)开展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新要求的专题活动。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积极宣讲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新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定。镇安办还将组织宣讲队伍到各村(社区)宣讲。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组织宣讲队伍,领导要带头宣讲,深入村(居)和企业,集中宣讲,做到镇、村(居)全覆盖。
每年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镇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集中宣传的影响力。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内容和手段,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微博、微信等平台作用,广泛利用宣传资料、安全展板、警示教育、安全趣味活动、安全装备展示和现场互动体验等多种方法和手段,集中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1)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安全标语,挂图或设置展板,设立安全生产政策法律咨询台,播放安全生产宣教录像,集中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公民安全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安全生产应急科普知识等。
(2)要协调动员各行业、各企业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集中宣教活动,重点设置危化安全、交通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生活安全(电力、燃气)等宣传版块,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度。
(3)镇安办成员单位要各自督促各主管行业企业落实至少悬挂一副安全标语,要组织本单位、辖区内企业、学校等悬挂宣传标语。
5.宣传要求。
(1)要精心布置,做到内容丰富、图文并茂、形式多样,负责解答、咨询人员不少于2人,凡是有工作制服的必须着制服装。
(2)要利用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周。
(三)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天府资阳行一一新《安全生产法》执法亮剑行”活动。
要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为切入点,组织业务过硬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深入各村(社区)、行业(领域)、企业,积极参与资阳市开展的“安全生产资阳行一一新《安全生产法》执法亮剑行”执法活动,邀请媒体参与报道,曝光被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开展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进基层活动。
要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在加强安全社区建设的基础上,广泛开展送安全知识、文艺节目和安全警示教育等下基层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法治进机关、进镇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七进”活动,努力把安全法治和安全文化产品送到基层,不断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增强全社会支持参与依法治安的意识。
(五)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要在媒体开设形式多样的安全警示教育栏目,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组织制作警示教育展板,组织观看拍摄警示教育片。要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干部与企业家谈心对话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处出事故,全镇受警示”。
(六)开展安全体验和应急演练活动。
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突出危化、汛期和校园安全等重点,开展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七)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
1.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等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以及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
2.相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八)开展企业“五个一”活动。
要督促辖区企业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
1.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承诺践诺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及职工分别年初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承诺活动,把“安全生产月”作为承诺兑现促进月,进行一次集中自查和互查,对于兑现不到位的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兑现时限和处罚措施,有效推动承诺制度建设。
2.开展一次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企业要结合各自生产经营特点,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结合身边的安全事故和隐患案例,深入班组、工作场所等一线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引导职工结合自身经历谈体会、说感受、讲安全,使所有职工受到教育启发,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和习惯。
3.开展一次“隐患大家查’’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企业要发动全体员工针对车间、班组、生产岗位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开展自查互查,同时主动邀请行业专家帮助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各村(社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向县安办至少报送一个企业职工查找整改隐患的典型案例。
4.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企业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应急演练活动,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参与,现场指挥。通过实地演练,检验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完好情况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各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将演练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开展一次致信促安活动。企业负责人向职工家属写一封公开信,介绍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同时请职工家属就安全事项向职工本人写一封信,督促职工遵守企业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企业将职工家属回信在亲情栏中公开展示,形成职工家庭和企业的良性互动,用亲情的力量强化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指导,抓好动员。要提早谋划“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并加强督促指导,实现“上下联动”。
(二)科学组织,抓好落实。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同时,注重结合各自实际开展针对性强、吸引力大、易于参与的宣教活动,确保工作重心不断下移,关口不断前移。
(三)媒体互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广播会等新媒体,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不断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四)统筹协调,强化考核。汇总归纳、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此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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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会议和《省商务厅关于集中开展全省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商发〔20xx〕25号)和《县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发〔20xx〕13号文件要求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局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经局工委研究决定。具体安排如下:
8月12日——8月15日。
成品油行业(全县加油站(点))和人口密集场所(大型商场、超市、市场);分布在各乡镇的定点屠宰厂、城镇商贸配送中心、酒类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等单位。
听汇报、查现场、查相关台账及其他资料(加油站进货发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或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1)加油站(点):重点督查安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消防设施的建设和配备情况、防火防爆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监控设备的安装、油品的质量和来源、加油机的计量标准等,对无照经营和证照不全的加油站(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加油站(点)和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站(点)一律查封关闭。
(2)大型商场和超市:重点督查安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消防的建设和配备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监控设备的安装运行情况、自动扶梯的监管、消防控制室的运行情况、应急演练的落实、安全出口通道的设置及安全培训等情况。
(3)市场:重点督查安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安全消防的建立和配备、市场管理人员值班情况、监控设备的安装运行情况、配电室及线路维护记录情况、自查自纠情况的落实、安全出入口通道的设备情况、自动报警装置运行情况,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市场内冷库经营业主电器线路和制冷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防液氨泄露等,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和器材。
(4)县城和乡镇商贸配送中心:重点督查安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安全消防设施的建立和配备、防火应急预案的制定、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运行情况、易燃易爆仓储管理情况和仓储场所用电安全等情况。
(5)乡镇定点屠宰厂:今年以来食品安全生产落实情况以及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和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相关工作进行督查。
(6)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重点督查安全生产落实情况、查企业资质、查发放回收证明、无害化处理落实情况、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持证上岗和岗位培训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是否符合规定、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
根据《县商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意见》,分行业、分股室、分单位、逐一进行落实。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检查路线:
检查内容:七个乡镇范围内成品油加油站(点)、生猪定点屠宰厂(灰山港)、商贸配送中心(牛田)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督查工作。
检查时间:8月13日——8月15日。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检查路线:
检查内容:七个乡镇范围内成品油加油站(点)、生猪定点屠宰厂商贸配送中心(武潭)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督查工作。
检查时间:8月13日—8月15日。
第三组:
组长:
成员:
检查路线:
检查内容:镇范围内大型商场、超市、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酒类生产企业、商贸配送中心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督查工作。
检查时间:8月12日—8月13日。
(一)按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意见认真落实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负其责,通力配合。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安排布置、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其它成员深入一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检查核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路、电视等各种媒体,采用各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宣传,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教育引导广大商贸企业和员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此次大检查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在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大检查中形成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充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指导督促商贸企业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全面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要把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重点性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为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社会普遍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20“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积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保障,创新形式手段,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一系列重大决策布置,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6月1日——6月30日在各单位、各企业同时开展。
四、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工会主席任组长,宣传办、政法办、工业办、财办、城建办、中心学校、人社中心、卫生院、广播站、文化站、农业办、国土资源所、交通站、工商分局、派出所、工会、供电所以及各办、村、企业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协调各部门、有关行业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全镇性活动。
五、活动内容。
1、开办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各部门要利用广播、墙报,开设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刊登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
2、安全生产活动期间,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人员聚集场所开展一次面向广大民众的安全生产主题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现场展板宣传、电视广播宣传、横幅标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舆论氛围。
3、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各部门要依托省安监局门户网站,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各战线要组织所辖单位、企业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活动。
4、具体活动。一是5月28日结合我镇实际召开动员会,部署安排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6月的第二周为宣传周,即6月9日组织观看“安监局长”电影,观看主题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督促企业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组织反思大讨论,提高企业全员自我防范意思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确定6月的第三周为演练活动周,镇安监办安排在化工园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各部门各企业也要通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锻炼应急队伍,强化全员应急意识和技能;三是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确定6月第三周为安全文化周,各部门、各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安全文化“六进活动”每个企业要有2-3块警牌,放在醒目的地方,以提高职工遵章守纪意识;四是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各部门、各企业要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五是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方案》,对所属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自查自纠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迎接镇和市的安全生产检查;六是务求实效,加强督办。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活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专班,对各部门各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全镇通报,并纳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结帐。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各项活动顺利展开。
(二)协调联动,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促进上下协作联动,促进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围绕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创新工作新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影响力,增强活动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大力宣传,凝聚共识,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在全社会凝聚“安全发展”共识。
(四)围绕中心,务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和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起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改等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实现以月促年的目标,更好地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为全面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xx〕143号)和威海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生产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健全法规规章政策和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文登区行政区域内行政村(含镇政府驻地行政村、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目前用途等,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档案。
(一)农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二)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部门、有关机构、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民安置房等。
根据《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乡镇政府对辖区内限额以下的乡村建设工程负有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各镇街应分别组织牵头,以各行政村为单位,全面动员村两委干部、包村干部,结合已有数据和信息,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排查统计登记,摸清区域内房屋底数(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及房屋责任主体、类别,将相关信息在排查软件上进行报送。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区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区市场xxx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区民族宗教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xxx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养老院、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管理;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律保障;区财政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区卫生和健康局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农村房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治方案。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6月30日)。区分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其它农村房屋两类,交叉推进,全面覆盖。本方案印发后,各镇街立即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摸底排查,排查重点为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排查工作,并完成信息填报至普查app软件。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对其他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为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30日)。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经各镇街汇总统一上报区住建部门。由区住建部门组织对房屋结构性安全进行评估或鉴定,由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涉及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房屋进行灾害风险排查,由区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对涉及火灾隐患的房屋进行消防隐患排查,其他行业部门在各自业务范畴内分别指导镇街开展工作。确有安全隐患的,第一时间通报所属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镇街在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具体整治工作,明确责任人、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整治结束后,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区住建部门对相关镇街的整治情况进行验收。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镇街指导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镇街、村分别建立重点整治台账,明确整改的目标、责任和措施,督促产权人、使用者限期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各镇街结合实际,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推动落实相关法规规章体系,严格执行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各镇街要进一步健全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乡村建设工程的监管,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推进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牵头组织普查app软件的填报培训工作。各镇街要根据实施方案做好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各行政村专人负责熟悉普查app软件操作,启动基础准备工作,做到按照进度安排,确保此次整治行动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要第一时间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计划和明确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方式方法,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机制、完成时限,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层层压实责任,抓紧组织推进。
(三)加强工作督导。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适时对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规问责。
认真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规范管理、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制度建设和管理,逐步构建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镇政府、学校齐抓共管,摸清各校学生实际上下学情况底子,以“依托公交、家长接送、学生步行”为原则,积极宣传,防止“黑车”,做好我镇学生上下学安全工作。
积极解决学生上下学的实际困难,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力争在两年内学生上下学无后顾之忧。
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时间为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实施对象为: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不能依托公共交通上下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中以小学生为优先解决对象。条件原则上为学校所在地与村委会所在地3公里以上。
为全面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营运,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管职责。
镇安监站: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落实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督查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改善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条件,保证车辆行驶安全顺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学生分布情况制定学生接送车行驶线路和学生候车点建设调整方案;积极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部门、学校查处学生乘坐车辆超载现象,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高辖区内居民的交通法规观念,切实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
村头镇中心学校:负责抓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程教学计划,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严格把握学生乘车条件,做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工作;与提供接送车服务的营运公司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及时做好乘车学生数和学生分布情况等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安全工作台账。
(一)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交通风险。要妥善处理小学布局调整与就近入学的关系,坚持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并举,对于无法实现接送的偏远地区学生,应通过寄宿的办法解决上下学的交通问题。
(二)积极推进校车工程。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的有关行政村,镇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按照实事求是、积极推进的原则,建立校车制度。可依托专业道路客运企业,成立学生校车运营公司,也可吸收依法取得校车服务资质的社会力量参与运营。要确保学生接送车辆符合校车安全技术标准。
(三)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严格准入制度,把好审核关、源头关、行驶关、监督关、教育关的“五关”责任机制,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时、定点、定线路的“六定”要求。密切防范、杜绝“黑车”接送学生现象。
(四)摸清底子,重点整治。镇政府和学校一起对全镇学生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找出要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下面是全镇中小学的学生上下学情况统计表。
从调查情况看,尤其是村头初中住宿学生星期五放学和芳林小学的士谷、小溪边学生上下学问题,由于公司公交车运力不足,特别是星期五下午放学,初中学生乘车严重超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针对这一问题,镇政府与学校一起将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1、以家访的形式对家长做工作,宣传教育学生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和拖拉机等车辆。存在不稳定的安全隐患,要求他们在没有通公交车的情况下,对子女上下学要一对一接送。
2、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和增强家长的责任感;
4、与利群客运公司协商,村头初中住宿学生星期五放学回家时,增加班车帮助解决。
5、协同有关部门坚决查处无证驾驶、无证营运的“黑车”,减少学生安全风险。
冬季风干物燥,冰雪冷冻等自然灾害多,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因素。为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三查三保”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此次检查时间从xx年xx月1日开始到xx年1月31日结束。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大检查。
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管线、农业、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校车、旅游、电力设施等行业(领域)重点单位、部位,要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道路交通: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客运车辆挂靠运营整治,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以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和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强化对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严查超速、无证、酒后、逆行等违法行为。
针对冬雪、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充分考虑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早合理配置运力资源,严防各类交通事故。
消防:深入开展“平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继续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认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同时组织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按规定进行采购和运输,严格定量储存。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民爆器材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校园安全监管:要重点检查各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加强汛期学校楼房、教室、宿舍、厕所、食堂的安全检查。加强校车安全监管,要组织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排查,规范校车管理使用,建立车辆、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超员超载车辆要依法取缔,并对学校、幼儿园和车辆驾驶人从严查处。
建筑施工:建设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油气输送管道:进一步加大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逐项确定年底前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任务清单,责任到人,确保完成年度整改目标任务。
特种设备及旅游:深化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转。组织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全面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同“联合执法行动”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年末赶指标、赶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倾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观,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针对事故易发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找准切入点,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突出检查重点,认真排查整改,将本次大检查活动抓细、抓实、抓好,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隐患不排除,不能恢复生产或运营。同时,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实行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坚决消除隐患。
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将这次安全大检查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xx年2月5日前报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1号)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安生[20xx]5号)和《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津安生[20xx]6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田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企业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由大田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企业、村居要按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结合这次大检查要求,做好各自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同时配合好全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镇正在开展的“四类设备”、“四类伤害”专项整治活动,在全镇各行业(领域)的企业全面开展,根据我镇现状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组织好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村级领导同时负责本村辖区内的.工业、服务业、饮食业、废品收购站等的检查工作)。
(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6、切实强化企业自查,各企业要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备查。
1、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5号)精神,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4、化工、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消防和“四类设备”、“四类伤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5、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6、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沼气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农户和各相关养殖企业沼气安全使用与管理水平,促进全县农村能源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措施,规范安全监管行为,全面落实农村能源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构建农村能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农村能源稳步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通过深入开展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安全发展理念得到增强。加大农村能源安全执法力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促进农村能源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深化沼气安全使用与管理宣传教育,努力实现沼气安全零事故,不断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农村户用沼气。各乡镇要建立和健全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施工人员持证上岗,输气管路、沼气灶具和脱硫设备安全维修等环节。做好培训,指导农户安全使用沼气,出现跑气、漏气及时维修和处理。沼气池出料口要做到安全覆盖,防止人畜掉入池内发生意外。切实提高农民的自我防范意识,防止沼气中毒和火灾事件发生,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
2、大中型沼气工程。包括各养殖企业大中型沼气工程及新农村卫生新校园沼气工程。各相关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查找沼气建设和使用中的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管理措施。重点检查施工过程是否规范安全、是否存在漏气或排空等安全隐患、是否张贴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等、输气管道是否装有阻火器和冷凝排水装置,发酵池、集污池、调节池、观察井、观察口等是否加盖防护、危险地带是否设有明显的标志、关键设备是否建有定期安全检查保养制度等。切实加强沼气工程配套产品质量安全,消除配套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和相关养殖企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沼气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要把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域内、本企业的沼气安全生产负责。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督导宣传,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提高用户安全意识。各乡镇要加强农村沼气安全使用知识培训,提高用户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沼气安全生产常识,做到警钟常鸣。通过办板报、走访农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做到沼气安全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乡镇和各相关养殖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健全安全应急体系,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认真查找沼气建设和使用中的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管理措施。要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遇有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当日内将情况及时上报县沼气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4、定期检查,切实保证安全。各乡镇要定期在本区域内组织开展沼气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登记造册,提出具体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并严格督导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要对农村能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将阶段工作总结、排查整改工作总结材料报县沼气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10月26日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会议和《关于做好近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农机管?2011?3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近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较大农机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省局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勇省农机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耀春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处长。
陆立国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
下设四个检查组:
由王勇副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由张耀春处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由陆立国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由许志平副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
理所派员参加。
(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农机安全投入、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二)各地配合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通行量大、易发事故的重点地区和路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情况。
(三)农机驾驶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纠情况、进滩涂作业农机具隐患治理情况。
(四)深入田间作业场所,开展对秋忙作业机具特别是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查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宣传教育。
主要采取自查和抽查、点与面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促整改等形式进行检查。省局检查组对各省辖市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部分县(市、区)进行抽查;各市在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的基础上,负责对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各县(市、区)负责对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大检查从11月5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11月5日至25日为自查自纠和检查抽查阶段,检查抽查工作原则上与平安农机创建考核复评工作同步进行。
11月25日至30日为落实整改、总结提高阶段,主要是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梳理,落实整改计划,制定整改措施,总结大检查工作成效,上报大检查工作情况。
各地要按照大检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自查和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
当前,正值“三秋”大忙,是农业机械出行高峰期,也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各地要结合农机作业特点,突出为农服务、“三秋”农机化生产、重点地区、重点机具、重点时段的检查,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各地要要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平安农机通”平台和电视、广播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的农机事故警示教育,提高农机驾驶人安全防范意识和主动接受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为深刻吸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惨痛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从源头打击治理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大石布依族乡实际,特制定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坚持“清死角、除空白、扫盲区”,在全乡全行业全领域集中严格监管,坚决“打非治违”,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迅速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充分发挥群众、媒体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媒体报道”的工作格局,群策群力、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共筑安全生产防线。
紧紧围绕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防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这个总目标,以国务院安委会专项督导帮扶为契机,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严的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从严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以“打非治违”为载体推动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彻底整改、隐患彻底消除、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杜绝,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安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持续促进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优。
(一)严厉打击治理非法私挖盗采行为。
坚决制止以火灾治理、耕地治理等名义非法采煤、采石,盗取国家资源行为。
(二)严厉打击治理建筑施工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高边坡、深基坑、施工围堰、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工程项目肢解发包,违规指定分包、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出租出借资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和个人资质承揽工程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存在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严厉打击治理交通运输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营运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超载和驾驶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乘人员不正确使用安全带,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货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违规装载,私家车驾驶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载客,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各类车辆假牌套牌、拼装改装、已注销报废仍上路行驶的;面包车、私家车、“黑校车”、“营转非”大客车、网约车等非法违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旅游包车长期异地经营、超范围经营、违规开展班线客运经营的,“两客一危一货”营运车辆和网约车未取得营运资格证或营运资格证过期仍然从事运输行为的;道路维护、维修、保养作业未经批准或未落实批准施工方案、安全措施作业的;乡镇自用船舶违法营运载客的;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违规的;违法违规装载、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缺少安全防护设施,特别是通村通组道路存在突出交通事故隐患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厉打击治理城镇燃气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非法违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燃气,违规存放使用气瓶的;生产、销售和安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设备和配件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存在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严厉打击治理消防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用于生产经营或租住的自建房和沿街门店未实现生产经营和居住区域完全防火分隔,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安装防盗窗影响疏散逃生;销售、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的;拒不执行消防限期整改指令或行政处罚决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落实隐患整改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严厉打击治理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或证照过期,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未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七)严厉打击治理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存在许可证过期或超量(限)、超范围、异地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违规跨区运输烟花爆竹产品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其他物品混装运输等情况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八)严厉打击治理民爆物品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或证照过期,从事民爆物品经营的;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证照;未经许可或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过期继续作业的;销售、购买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发放领取、现场使用、爆后检查、清退、销毁不规范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未按照其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现场管理混乱,超员作业、“假销毁真作业”的;未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严厉打击治理旅游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未达到《贵州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安全标准,经营用房结构不合理、未配备安全监控及防盗设施,未明确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消防、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未组织安全培训,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储存和管理违反相关安全规定,未投保火灾财产险、旅客意外险的;乡村旅游点、文保单位存在地质灾害及防汛隐患突出问题,无防范措施、警示标志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十)严厉打击治理生态环境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违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超标排放的;含重金属的渣场未采取截洪、截污、防渗措施,严重威胁周边及下游饮用水源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严厉打击治理森林防灭火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故意纵火、失火烧山的;阻碍开展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的;拒不执行森林火灾隐患整改要求的;破坏和侵占森林消防设施设备的;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的;在林区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的;未经审批开展炼山造林、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生产用火的;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林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的;林区周边危化品仓库、油库等重点区城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的;防火期内防火区、禁火区主要路口未设置防火检查站、防火宣传标牌及“防火码”标识的;林区周边在建工程现场未配备消防设施,有火隐患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严厉打击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除以上12个重点行业领域以外的教育、卫生、农业农村、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医疗、水利、电力、供水、通讯、农业机械、林业等其他行业领域同步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同步推进、交叉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4月)。
各行业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接受举报,积极通过走访摸底等方式,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利用“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网络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征求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线索,边排查、边受理、边打击、边整治。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5—9月)。
全面梳理汇总排查出的案件线索清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依法打击、集中惩戒、集中曝光,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非法违法行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全面营造“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及时发现“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12月)。
各部门要针对反复出现、屡禁不止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总结分析,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及主要原因,找准弱项、短板,从源头进行治理,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党政同志”、“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依法打击,严惩重罚。
(二)强化作风转变。各部门、各村要结合“庸、懒、散、软、浮、推”作风问题专项整肃活动,大力整治安全生产领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和文山会海、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本《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和阶段任务,要明确任务分工,加大督查力度,全程跟踪问题整改,全面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制度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部门、各村要统筹做好“打非治违”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专题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12345”热线“打非治违”专线作用,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分调动群众监督作用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构筑“打非治违”基础防线。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做好防汛抢险救援灾各项决策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早部署、早安排,强化检查督查,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
先后印发了《“五一”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时转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煤矿较大事故的`通报》,并结合工作实际和汛期气候特点,对贯彻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提出工作要求。6月5日自治区召开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1-5月份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原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张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抓好预测预警预报,全面开展汛前安全检查,确保出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处置。
按照自治区安委会部署,从6月20日开始,自治区安监局组织成立4个督查组对各盟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重点检查了全区12个盟市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汛期安全防范、“安全生产月”等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对去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巡查督查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抽查。4个督查组共抽查盟市、旗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31个、企业87家,发现问题隐患285项。
三是狠抓安全防范措施。
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第一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早预判、早分析、早行动,持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有针对性落实事故预防措施。
危险化学品方面,集中精力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隐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对鄂尔多斯、乌海、阿拉善等地区接近服务年限的生产设备系统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凡达不到要求的,该停产的停产,确保安全稳定运行;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重点危化生产企业定期开展安全现状评估,为监管执法提供支撑;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停产3-6个月。
非煤矿山方面,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突出抓好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期间的安全监管,加强矿山企业超能力生产行为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偷挖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好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持续加强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水害、冒顶片帮、露天矿边坡坍塌等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强化采空区和尾矿库“头顶库”专项治理。
冶金等工贸行业方面,持续加大粉尘防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高温金属液体、冶金煤气等专项治理。
同时,深入开展矿山、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火灾防控、特种设备、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通过综合监管手段,发挥安委办的作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巡查考核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开展重点时节、重大活动期间常态化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综合巡查、定期形势分析和警示通报,及时向有关部门及地区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并加强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导。这几天自治区安委会正在对乌海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巡查。
四是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七进”活动,通过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案例警示、动画动漫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日报社和中国应急管理报签订合作协议,加大各级各类媒体宣传力度。“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开设安全生产专栏、专刊、专题节目300余个,刊发稿件500余篇,发布信息1万余条,制作宣传作品600余部,播放公益广告2万余次。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广播电台、内蒙古日报先后播放、刊登了汛期安全生产提示,对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企业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五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充实各类应急物资,确保做到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应对措施,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结合汛期特点,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应急演练活动。
自治区安监局。
乡镇农村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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