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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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8 07:41:13    小编:ZS文王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优质15篇)

小编:ZS文王

方案的成功需要团队的合作和协调,各成员之间需要密切的沟通和协作。在制定方案时,我们还需要与相关的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各方的合理利益得到保障。以下方案范文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适的修改和调整。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工作,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创建成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x省委办公厅、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x委办公室、xx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等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任务,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工作,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进步结宣传教育,依法保障各民族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各民族职工平等相待、和睦相处、相互学习、共同进步,打造xx民族团结进步样板田,实现企业创建工作深度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全州民族工作整体水平。

按照xx委、州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引导企业主体主动融入xx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工作,形成一批新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企业,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作出示范,为xx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出积极贡献。大力培树典型示范,x年内培树x—x个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企业发展各项工作全面融合,共同发展,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不断丰富和完善x经验。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人事科(党建办),州民族宗教委监督检查科相关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工科局、民族宗教局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工作专班,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计划,建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指导企业按照“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推进”的目标,全力逐级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宣传x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显著成效和自身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经验,传播x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好故事。

2.指导企业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企业党组织重要学习内容,开展党员与少数民族职工联系帮扶活动,帮助少数民族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把各族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组织周围,深化基层党建与民族团结进步“双推进”。

3.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融入进来,组织企业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推动x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的意见》,组织企业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载体,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各族企业职工的“三个离不开”思想,增进“五个认同”。

4.指导企业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企业党建及文化建设全过程,适当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展板、标语,营造内外部氛围,更好地把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元素融入企业生产生活之中,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引导各族职工牢固树立维护民族团结、推动和谐发展的思想意识。

(三)创新活动载体,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1.指导企业把维护民族团结纳入“劳模”“先进工作者”等各类先进典型的评选条件之一,深入挖掘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背后的故事,举办民族团结进步事迹报告会等活动。指导企业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重视在企业中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及善做民族工作的各族干部。

2.进一步增进企业内部民族感情交流。指导企业利用各种节庆活动组织公众开展形式多样的联谊活动和各类民族文化体育活动,创造各民族员工同车间共班组条件,进一步增强各族职工的民族团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企业和谐。

3.把优化提升发展环境工作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紧密结合工业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以“固存量、稳增量、优环境、强帮扶”为措施,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工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民族地区工业企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4把加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行动融入新型工业化工作中。全力以赴培育市场、培育企业、培育企业家,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奋力推动工业发展。

(四)聚焦民生改善,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1.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从产业、生态、民生、文化、人才、组织等方面深入谋划,最大限度的发挥和凝聚联盟成员企业及企业员工的力量与智慧,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2.指导企业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企业总体发展规划,使之与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相结合,与解决各族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相结合,与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切实提高创建工作的效果。

3.在规划投资、开发资源时,充分考虑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保护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并在配套产业、社会服务、劳动用工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积极组织开展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

4.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开展扶贫成果巩固、捐资助学、建桥修路等社会公益活动,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解决突出的民生问题。定期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纠纷。

(五)支持特色工业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及信息产业的发展。

支持民族地区立足自身资源优势和工业特色,创建产业特色鲜明、创新驱动力强、品牌效益优质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

1.打好“绿色能源牌”,抓实鹤庆绿色低碳水电铝项目建设,加快绿色制造产城融合步伐,打造水电铝材一体化基地,助力国家级洱海保护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

2.打好“绿色食品牌”,加快洱海流域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漾濞、宾川等县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水平,突出抓好乳业、茶叶、核桃等优势特色产业向全产业链发展,深化产业和信息化、科技的融合,助推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

3.支持农副产品深加工,创新工业加工技术,将人力、物力、财力、先进技术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丰富资源结合起来,扬长避短,发挥优势。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州级相关部门对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扶持,进一步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4.加强对民族地区信息产业发展指导,协调推进xg+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xg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应用场景落地,促进xg融合应用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打造数字工厂、无人车间、无人生产线等重点应用场景。

(六)认真做好资料收集、信息报送、示范打造相关工作。

1.指导企业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企业”测评指标》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要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企业”工作。

2收集整理并讲好各成员企业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树立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人物。充分利用xx民族宗教委与中国民族报、x日报、x日报和微信公众号、苍洱石榴红抖音平台及各成员企业平台优势,做好xx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的宣传工作,讲好x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和各成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示范区建设的新故事。

3.认真开展调研,实时掌握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送制度,在企业中大力培树典型示范,x年内培树x—x个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不断丰富和完善x经验。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县市工科局、民族宗教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科学谋划,周密部署,严格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工作责任,统筹抓好工作落实,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与企业发展融合互促。

(二)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各县市工科局、民族宗教局要明确职责任务,根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目标任务,结合企业实际,指导企业制定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工作,激发企业广大职工参与创建事业的热情。

(三)强化督办,确保落实。各县市工科局、民族宗教局要认真对照《xx委办公室、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对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企业”测评指标》(附件)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做好查缺补漏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开展,取得实效。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篇二

我局2019年民族团结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民族团结工作有关精神和部署,将民族团结工作与我局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谋划。

我局民族团结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详见《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x运发〔xx〕249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民族团结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督促局属各事业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做好具体工作。

(一)加强学习。

1.开展集中学习。灵活运用局党组会、办公会、领导工作例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在2019年底前完成至少1次民族政策、民族团结方面内容的学习。

2.开展自学活动。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督促本单位(科室)干部职工通过报刊、书籍、网络、电视等多种方式,在业余时间加强对民族团结方面内容的自学工作。

(二)强化宣传。

1.单位内部宣传。2019年底前,一是局机关要在办公场所宣传栏制作张贴民族团结主题板报;二是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在本单位办公场所制作摆放民族团结主题板报,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局属单位还应悬挂至少1条宣传横幅。

2.行业宣传。2019年底前,一是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指导,组织安吉、埌东、江南、西乡塘、金桥等市区主要公路客运站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设置主题宣传栏和板报、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二是由市水路建设养护中心牵头,组织各港航企业和港口码头通过板报、标语、横幅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三是由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各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通过加强职工学习、在办公场所设置宣传板报、悬挂宣传横幅、在出租汽车led智能顶灯滚动播放标语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

(三)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按照人事管理有关政策和局党组部署,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管理工作,按要求派出我局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学习培训。

(四)做好信访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信访、行业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有关规定及我局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信访、维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五)执行《xx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

认真执行《xx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我局单位公章上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鉴于我局目前正在过渡办公场所办公,且该场所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因此待我局搬迁到正式办公场所后再落实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的单位名称牌匾。

(六)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

1.争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继续把“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绩效考评;巩固青秀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和西乡塘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创建成果;支持上林、马山、兴宁、良庆等县区创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

2.提升硬件设施建设。

新开工20个以上乡乡通三级公路、县乡联网公路及通产业园公路项目;实施400公里以上非贫困村通屯道路硬化及村屯道路连通工程;完成400公里以上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完成80公里以上县乡道大中修;抓好农村公路“窄改宽”、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乡镇运输服务站、农村便民候车亭建设工作。

3.强化公路管养。

推行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七公开”、质量登记制、责任终身制,保持工程质量监督全覆盖;把我市纳入公路统计年报的农村公路列养率和经常养护率保持在100%,完成2019年度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养护目标检评,加强管理养护信息化建设。

4.巩固客车通村。

结合脱贫攻坚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今年新增具备通客车条件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把全市具备通客车条件建制村客运通达率保持在100%;加强农村客运线网优化、安全管理、动态监控、执法整治;开展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七)加大推进公交都市建设。

1.提升轨道交通建设水平。

推进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和3、4、5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及机场专线、教育园区专线项目工作;做好轨道交通1号线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3号线初期运营,加强轨道交通线运营管理,优化服务措施。

2.提升公交行业建设水平。

加强快速公交brt1、2号线运营管理,推进brt3号线建设;完成全市公交线网年度优化调整;继续推进公交扫码支付。

3.提升出租汽车行业建设水平。

(八)完成重大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xx站)、xx国际马拉松比赛、2019年苏迪曼杯世界羽毛球混合团体锦标赛、广西民歌艺术节、“壮族三月三”等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九)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

1.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

(1)改造提升xx个公交停靠站点,建设xx套智能公交电子站牌。

(2)新购投放xx辆新能源公交车。

(3)建设xx座公交充电桩。

2.脱贫攻坚工作。

发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基础设施建设专责小组组长单位作用,组织督促县区和部门完成本年度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做好联系帮扶贫困村贫困户、派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后盾保障支持和管理教育相关工作。

(十)纳入绩效管理。

按照xx市绩效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及具体考评指标,把民族团结工作纳入我局绩效考评范畴。

四、工作要求。

(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站在开启新时代首府交通运输事业的新征程,提高认识,按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相关工作。

(二)在开展民族团结工作过程中,要抓住关键,与我局年度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效。

(三)请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整理相关文字材料和图片,作为资料予以保存。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道真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方案的通知》(道民创办发〔2020〕1号)、《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工作方案》(道民创办发〔2020〕2号)要求,为做好创建活动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充分展示民族团结进步良好风貌,现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动建档立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的宣传形式,结合脱贫攻坚工作,以对平台宣传+社会宣传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教育活动。

(一)主题宣传。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宣传引导各族贫困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大各族贫困群众和全办干部思想政治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开展革命历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上来。

(二)载体宣传。充分运用《道真扶贫》微信公众号,突出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村(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活动中富有特色的素材;持续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重要纪念日、法制宣传日、“我们的节日”等宣传平台,大力营造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共同奋力开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鼓足力量。

(三)典型宣传。宣传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攻坚战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和典型人物。在易地扶贫搬迁点中树立各民族融合的典型,进一步彰显民族团结魅力。

(一)对内宣传。在全办适时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对本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推进情况进行动态宣传。

(二)对外宣传。依托内宣资源,在创建过程中主动与遵义日报、贵州日报等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沟通联系,积极提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攻坚战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中树立各民族融合的典型新闻线索,配合做好创建示范县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平台宣传。利用网络平台,在《道真扶贫》公众号,宣传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攻坚战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和典型人物;宣传易地扶贫搬迁点中树立各民族融合的典型,进一步彰显民族团结魅力。

(四)社会宣传。

1.培训宣讲。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列入县脱贫攻坚业务培训及大走访大排查的宣讲内容,提升干部群众对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进步重要意义的认识。

2.标语宣传。在单位办公场地悬挂张贴横幅和标语,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分阶段编写宣传栏、板报,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浓厚氛围。

3.集中宣传。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干部职工在单位包保区域内开展一次集中宣传,通过发放民族团结进步相关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进一步树立群众“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群众“五个认同”。

(一)强化思想认识。全办上下要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创建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和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实施,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有序推进工作。按照宣传工作方案,有序推动各项宣传任务按时完成,突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用。

(三)营造浓厚氛围。全办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道真扶贫”微信公众号,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提高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浓厚氛围。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篇四

按照省民宗委的统一安排,我市将5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三、活动内容。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四、时间安排。

五、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篇五

根据尖扎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为扎实开展好一年一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实现尖扎县各项社会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有效解决贫困农牧民的脱贫致富问题,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紧密围绕各民族“民族团结促和谐、科学发展上水平”的主题,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主题,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三个离不开”思想观念,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尖扎生态型旅游经济发展、开创尖扎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中央《关于支持青海等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见过60周年以来我国和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普及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展示全省范围内扶贫开发工作战线和我县民族工作的新成就。用事实说明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和关注,让各族人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展经济的重要性,打牢民族团结的群众基础。引导各民族干部群众自觉增强民族团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成果,争当民族团结模范,共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看得见、摸得着的宣传形式,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提高全社会民族团结进步的观念。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村、模范、模范企业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如召开座谈会、专题讲座、板报宣传栏等,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三)利用报刊、电视、横幅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报道扶贫开发工作中显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先进个人,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阵地。

(四)组织干部群众到对促进民族团结、密切民族关系、维护祖国统一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的人物和有关事件以及展现民族文化和民族发展进步的先进事迹,积极引导并鼓励群众接受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五)加强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民族法律法规的实施和落实,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六)把宣传教育活动同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尤其是结合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展,深入调研,掌握贫困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并积极帮助解决,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亲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一)悬挂有关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的横幅,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材料,现场提供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二)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国家、省、州县各级政府有关民族团结进步政策,接受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三)大力宣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精神风貌,宣传民族工作的新成果以及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新成就。

(四)着力解决一些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五)召开民族工作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相关人员座谈会,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民族工作情况,并积极中肯的听取关于推进我县民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是全县民族工作的一件大事。我办将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切实把宣传月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大力推进宣传月活动的开展。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篇六

按照省民宗委的统一安排,我市将5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4、6月,对2016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篇七

(一)在建项目:

总体要求:路基稳定,路肩平整,边坡稳定,排水设施完善;路面基层结构稳定,表面平整,强度、厚度达到设计值。水泥路混凝土振捣密实,边线顺直,表面平整,抗折强度和厚度达到设计值,无断板及裂缝。沥青路表面平整密实,油石比达到强制性规定的要求。

技术标准:通畅工程一般为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不低于x米,路面宽度不低于x米。过村镇路段配备完善的路侧排水及安全防护设施。

xx县示范工程项目路基宽为x米,路面基层为xx厘米厚天然砂砾层,宽x米,路面铺筑x.x厘米+x.x厘米沥青碎石,宽x米,路面两侧各采用红砖镶边。

xx县示范工程项目路基宽度x米,路面宽度x米,路面结构采用xxcm天然砂砾垫层+xx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设计时速xxkm/h.路面两侧各设xxcm土路肩。

xx县由于地形限制,示范工程项目路基宽度x.x米,路面宽度x.x米,路面结构采用xxcm天然砂砾垫层+xx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设计时速xxkm/h。

xx区示范工程项目路基宽度x(x)米,路面宽度x(x)米,路面结构采用xxcm天然砂砾垫层+x厘米厚am-xx沥青碎石,两侧均为x.x米路肩。

质量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验收等标准规范,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工程优良率达到xxx%;主要质量指标(路基压实度、路面和基层的强度与厚度、沥青混凝土强度)一次抽检合格率达xx%以上。每个县(区)必须落实一个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试验室,负责农村公路试验检测工作。

进度要求。

全市农村公路示范工程于x月进行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x月份全面开工建设,xx月底全部完工。

(二)日常养护路线:

总体要求:路基稳定,路肩无病害、无堆积物,边坡稳定、排水设施无淤塞、无损坏、排水畅通、挡土墙等附属设施良好;路面干净、无杂物,无破损,行车舒适;路政管理到位。

养护效果:日常养护路线要做到“五个到位”,达到“一个效果”。“五个到位”即: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制度制订执行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一个效果”即:“路面良好、路肩整齐、边沟通畅、标志齐全、安保完善、绿化美观”。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

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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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作出“全面开展城乡垃圾治理、改善人居环境”的部署要求,以市委今年7月将再次开展全市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检查为抓手,镇党委、政府决定从4月至7月集中100天左右时间,在全镇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行动,并建立领导小组组长联系点制度,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要求。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消灭城乡垃圾攻坚战、美丽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以示范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宜居”为目标,着重整治“六乱”(垃圾乱倒、污水乱流、杂物乱堆、私搭乱建、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实现“五清楚”(扫清楚、拆清楚、分清楚、摆清楚、粉清楚)。通过示范带动,形成各村(居)重视,部门形成合力,各级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实现群众主体作用有效发挥,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城乡人居环境品质优化提升的目标。

二、明确重点任务。

西芹镇处级领导示范点为高坪村,镇领导小组组长示范点为跃村,必须突出抓好“三清理三整治一健全”:

1.清理城乡生活垃圾。全面清理示范点街巷、村庄、道路沿途、河岸等卫生死角,清理公厕卫生。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农村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农村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建设,完善垃圾处理设施,配足保洁人员,保证资金投入,实现卫生保洁常态化、环境清洁有序。共建办加强对第三方保洁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对不达标或保洁不到位的采取经济、法律手段强化约束。

2.清理塘沟污水。以示范点房前屋后河塘沟渠、饮食店排水沟等为重点,全面清理水域漂浮物和农田面源污染物,实施河道、溪流清淤疏浚,配建排水管网,消除黑臭水体。

3.清理乱搭乱建。重点拆除示范点影响美观和安全的临搭、简搭、旱厕、废弃搭盖、陈旧破损广告牌等;清除乱扯乱挂标语横幅、乱贴乱写“小广告”、杂乱围挡等。

4.整治车辆乱停放。规范示范点主次道路、主街道各类车辆停放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占道乱停车、占用盲道等行为,集中清理长期占道停放的“僵尸车”。

5.整治经营秩序。全面取缔示范点各类违章占道经营、店面外溢、店外店,督导沿街商户、单位全面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门前三包”责任人、责任范围,对于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不到位的沿街商户、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加强农贸市场管理,禁止市场外溢行为。

6.整治乱堆乱放。全面清理示范点主干道及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的乱堆放现象;全面清理国省道、县乡道沿线乱堆乱放乱倒现象。重点清理建筑废渣、废弃家具等杂物,规范村民柴火、农具、建筑材料等物品摆放清楚。

7.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示范点建立完善和固化一套行之有效的常态化城乡人居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包括分级负责机制、巡查监督机制、考评通报机制。在乡(镇)村保洁方面,重点明晰费用来源、人员配备、设施保障、保洁模式等情况,建立可持续的保障机制并切实落实到位。

三、行动步骤安排。

(一)4月再动员再部署。

要夯实基础工作,坚持边整改边落实,对照年初全市人居环境整治暨消灭垃圾攻坚战工作检查要求,查找差距,发现问题,全力落实。一是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责任;二是成立示范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常态化推进工作落实;三是要抓典型引导,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每月坚持不少于3天抓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四是建立分级负责和领导干部挂点责任制,乡镇(街道)领导包村(居),村(居)干部包组、包路段;五是广泛宣传发动,向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倡议书;六是要出台“美丽庭院”“小手牵大手”“巾帼志愿服务”“门前三包”等方案并全面实施;七是加大典型示范宣传,掀起全民关心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集中行动的热潮。

(二)5月再整改再落实。

在示范点范围内开展以“六乱”整治为主的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行动,要有行动、见成效、出亮点。一是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组长要亲自谋划和部署工作,到乡村现场解决问题;二是示范点要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实现“组织领导好、群众参与好、氛围营造好、推进机制好、工作成效好”,典型示范作用明显;三是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开展“美丽庭院”“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四是根据三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示范点的检查评比活动,并应用好检查评比结果,实行问责问效,压实责任。五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区委和政府的部署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联席会议制度,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六是抓好“两头”典型宣传,好的示范典型要大力宣传报道,问题清单要曝光曝晒,形成齐抓共管、人人皆知、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三)6月再巩固再提升。

要注重巩固完善长效机制,对整治工作查遗补漏,不留盲区,持续保持整治效果。全面开展“门前三包”“美丽庭院”“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同时,搞好城乡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景观提升建设,确保实现示范点区域无垃圾、卫生无盲区,各类道路沿线干净清洁。

(四)7月再总结再推广。

注重建章立制、常态推进、兑现奖惩。7月底左右,开展全市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检查,并进行集中行动总评工作、打分排名,结果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考核任用的依据,并对工作敷衍、不作为、履职不到位的责任人启动问责,全面固化长效管理措施,持续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全镇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建立支部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按照《西芹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大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精心组织,集中力量打好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攻坚战。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对牵头指导的各项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指导。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标语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教育,要围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向全村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倡议书、公开信,促进村民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行为,让清洁家园、人人有责、家家受益的思想深入人心。要高度重视培育典型,同时,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做到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曝光监督相结合,营造城乡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良好氛围。

3.发动群众,主动参与。要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污染、谁付费”原则,通过“一事一议”、“门前三包”、完善“村规民约”等方式,实现群众自我管理。通过开展“美丽庭院”“星级文明户”创建和“小手拉大手”“巾帼志愿服务”等活动,发动群众主动融入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城乡党员、青年、妇女、志愿者、中小学生的作用,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4.传导压力,问责问效。要建立责任清单,落实问题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将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列入示范点绩效考评范围,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镇纪委将其纳入大督查重点内容,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通报,对工作不落实、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篇十

方案的内容由于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所以不用落款,只有标题、成文时间和正文三部分内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工作集合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动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

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长洲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个共同”民族工作主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我区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通过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使党和国家的民族教育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学生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使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到广大师生的心中,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进一步提高开展民族团结教育重要意义的思想认识,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持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

为推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一步压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责任,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覆盖,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区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梧州市长洲区教育局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规划发展股,主任由莫伟平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冯征股长担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委和市政府关于民族教育的方针政策,大力发展民族教育事业。

(二)负责全区少数民族教育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的政策措施,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确保少数民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解决好少数民族学生入学难、升学难的问题,努力降低少数民族学生的辍学率。

(三)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壮大和培训少数民族师资队伍,提高教学质量,指导全区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

(四)统筹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坚持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特别是党和国家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纳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范围。二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创建进校园,落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教育计划安排、进课堂、进课表、进活动、进文化长廊工作,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题教育课程。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关爱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小型的各民族联谊座谈会、民族民俗传统文体活动等。

一是以活动为抓手,赋予民族团结教育内涵。一方面通过在党建、团建、少先队等活动中赋予民族团结教育元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好故事,传递正能量。另一方面根据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切实开展“三月三”民族团结系列活动。二是以创建示范为抓手,培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全面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动员各级各类学校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动学校民族团结文化特色办学,为开展民族文化教育活动奠定良好基础。三是以校园文化建设为抓手,创建校园民族团结进步元素。

一是创新德育体系,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学生思想。二是立足课堂主阵地,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学生脑海。三是党建引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师魂。四是搭建主题教育活动平台,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沁入学生心灵。五是根植校园文化,营造民族团结大家庭氛围。

民族团结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阵地,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准确把握本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任务、要求,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内容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部门(单位)工作全局谋划和推进。请各学校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成效。

各学校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工作布置落实,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压实责任,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篇十一

今年是自治区党委确定的“民族团结进步年”,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在全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教工委〔20**〕1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自治区党委教育教师工作会议、市委十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市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治校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二、主要内容。

(一)以完善学习教育机制为抓手,强化对教职工的教育引导。

1、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明确学习重点、内容和活动步骤,组织广大师生反复深入学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教育工委、市委各级民族团结进步年相关会议精神,明确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党政办公室4月下旬完成)。

2、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从规范“三会一课”活动入手,持续强化党性教育,严格党员管理,引导广大党员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校党委全年贯彻)。

3、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引导,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机制、假期集中教育长效机制,抓牢政治学习、教职工大会等常规教育,持续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工作条例》,引导广大教职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部署要求上来。(校党委全年贯彻)。

4、开展宣讲教育,邀请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宣讲团来学校宣讲,让广大师生了解党和国家的援疆政策,了解新疆、我市经济社会取得的辉煌成就;增强民族自豪感,凝聚思想共识,让“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成为各族师生的自觉行动。(党政办公室9月完成)。

(二)以阵地建设为抓手,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1、坚持教育教学和宗教相分离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不动摇,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绝不给违法有害言论提供传播空间。(校党委全年贯彻)。

2、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高一年级开展民族团结进课堂,开设“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确保教材、课时、师资到位,对学生教育起到实效。(教学处全年贯彻)。

3、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教育系统教职工遵守政治纪律的若干规定(试行)》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综治办《关于加强假期学生教育引导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对师生的教育管理。(校党委全年贯彻)。

4、以平安校园建设为主线,认真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六项措施,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定期组织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队伍,组织校园防暴应急队伍的日常训练,不断提升学校的安全管理能力,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保卫科全年贯彻)。

(三)以大力传播现代文化为抓手,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组织高一、高二年级开展清明节扫墓祭祀活动,缅怀革命先烈,参观烈士纪念馆,了解新疆民族史,不断增强各族师生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生处4月完成)。

2、组织高一年级学生参与健康路社区“社区学堂”民族团结主题道德讲堂活动,学模范,讲述自己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唱民族团结歌曲,增强民族责任感。(团委4月完成)。

3、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通过全校动员,课堂渗透,号召全体师生广泛开展“文明养成”教育,从遵守交通规则、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公共秩序等点滴平常事做起,使学生养成重修养、明礼仪、讲文明、守规则的良好习惯。(学生处全年贯彻)。

(四)以深入推进“讲促防”活动为抓手,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1、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确保责任落到实处,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校党委全年贯彻)。

2、深入推进“讲法治、促团结、防渗透”活动,总结前期开展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制定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思想动态分析的长效机制,筑牢抵御渗透的坚固防线。(党政办公室全年贯彻)。

3、结合“七五普法”和“宪法法律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开展与师生密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师生的法制意识。(保卫科全年贯彻)。

4、扎实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加强对全校师生的科学普及工作,通过课堂渗透教育、全校集中学习,做好“去极端化”思想教育工作,用好“五把钥匙”,坚持“四管齐下”,铲除宗教极端思想向学校渗透蔓延的土壤。(校党委全年贯彻)。

5、加大“三非”治理力度,强化校园网络管控,加强对校园网、微信平台的管控,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教学处信息中心、保卫科全年贯彻)。

(五)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强化四种意识。

1、加强党员党性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教师始终以党的事业和各民族群众利益为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向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看齐,坚持从我做起,带动家人、同事、朋友,做民族团结的模范。(校党委全年贯彻)。

2、严守选人用人标准,对照“四强”“三力”干部标准,把政治坚强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切实做到知人有道、识人有法、用人有据、公正公信。(校党委全年贯彻)。

3、结合“群众满意好班子”创建,深入开展“庸懒散拖”、“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整治“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办学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完善制度规定,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成果,提升学校行政效能,维护师生切身利益。(校党委全年贯彻)。

4、深入开展争做新疆特色“四好教师”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讲政治、塑形象、修师德、创业绩”的主题,通过学习动员、对标定位、主题实践、完善提高四个阶段的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打造一支“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专业过硬”的新疆特色“四好老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为首府教育做出贡献。(校党委全年贯彻)。

(六)以融情实践为抓手,促进交往交流交融。

1、扎实开展与农十二师高级中学结对子活动、促进兵地融合,开展与南疆巴楚县二中的帮扶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名校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优质资源共享,从教育教学、课程开发、学校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交流活动,推动民族团结,促进学校发展。(教学处、教研处全年贯彻)。

2、开展对南疆喀什巴楚县麻扎阿勒迪小学的帮扶活动,通过组织学生义卖、募捐筹款所得购买文化体育用品,由驻村家长寄送物品,完成对该校的帮扶。(团委4月、5月完成)。

3、继续开展与达坂城回民中学的联谊活动,通过班与班、学生与学生的结对子活动,在学习、生活各个领域全面推进各族师生的交往交流交融,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团委4月完成)。

4、组织全校师生向阿克苏贫困地区捐赠书籍。(团委9月完成)。

5、开展“学双语、用双语”活动,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全体教职工年内掌握15句以上维吾尔语。(校工会5月—11月)。

6、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民族舞课间操,学习少数民族文化和节日传统礼仪。(校工会9月)。

7、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主动与困难家庭、退休教职工结对子,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真心诚意地与各族干部群众交朋友,带头促进各族群众的交往交流,汇聚起民族团结的正能量。(党政办公室、校工会、退管会12月)。

8、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力度,加强受资助学生信息管理,实施精准资助。(学生处全年贯彻)。

(七)以系列“微活动”为抓手,增强德育工作实效。

1、解决“微问题”,致力于解决各族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具体问题。(工会、团委全年贯彻)。

2、践行“微言行”,将维护民族团结的大道理细化为爱亲人、爱老师、爱同学的小道理,着眼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在细微之处践行民族团结,使之成为全校师生的生活风尚、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工会、团委全年贯彻)。

3、征集“微故事”,用身边的民族团结点滴小事为素材、以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为原型,通过校广播站在每周二和周四上、下午大课间播报,在各班举办民族团结黑板报评比和手抄报评比。(团委全年贯彻)。

4、组织“微演讲”,每周一晨会开展学生3分钟微演讲,每月安排不同主题,每周确定不同内容,让学生进行自我教育,将热爱伟大祖国的大道理细化为爱新疆、爱家乡的小道理,将维护民族团结的大道理细化为爱亲人、爱邻居、爱同事、爱同学的小道理。(学生处全年贯彻)。

5、建设“微媒体”,充分运用校园网、微信平台等网络资源,及时宣扬身边的民族团结事、民族团结人,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信息中心全年贯彻)。

(八)以民族团结模范创建活动为抓手,弘扬社会正能量。

1、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处室、模范年级组、模范班级创建活动,以评选促创建,真正让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有声势、有特点、有亮点。(党政办公室、学生处11月完成)。

2、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好教师”和“民族团结好少年”活动,树立典型、树立模范,让每一名师生学有榜样、行有示范。(党政办公室、学生处11月完成)。

3、根据评选结果,收集先进典型事迹案例,在校内进行典型事迹宣讲,大力宣传,弘扬正能量,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人感染人,努力形成人人争当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的浓郁氛围。(党政办公室、学生处12月完成)。

三、方法步骤。

按照自治区党委、市教工委的统一部署,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筹备启动阶段。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市教育工委的要求,成立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刘建军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对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民族团结活动的开展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制定市教育系统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各处室、年级组按照方案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有关活动,并且及时将活动信息报送给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信息报送不得少于了2篇。

(三)自查总结阶段。各处室、年级组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长效机制。

四、领导小组。

成立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重视组织。各处室、年级组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作为事关全局的政治任务,列入各自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统筹,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庆祝建党**周年、自治区纪律教育年活动、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日常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强化措施落实,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年见人、见事、见成效。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处室、年级组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展板、黑板报、电子屏、校园网、微信平台等,及时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积极将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融入到校园文化建设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营造出人人争先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活动中,各年级组、各处室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典型人、典型事、典型经验和做法上报给党政办公室,并由党政办报市教育局。

(三)抓好活动落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师生的思想实际,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注重贴近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充分调动各族师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15]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篇十三

一、学习、宣传动员和申请复验阶段(2017年3月至4月)

1、要开好2017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作好动员报告,学习有关文件,安排部署全年的工作计划任务(3月至4月完成)。

2、要按照地区民创办“关于对历届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进行复验、抽检的通知”精神和认真对照《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及“地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验收打分标准”,做好复验申请和复验准备工作,争取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检查验收(4月完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3月至11月)

1、要坚持“以月促年”,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浓厚气氛。在“第三十三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好师生阿依特斯(歌舞)社团、双语比赛、演讲比赛、唱“双语”歌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事迹演讲报告会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5月完成)。

2、要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示范典型的培育和选树工作,使之成为常态化的工作。要在进一步深入挖掘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班级、科室级和校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并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要积极做好民族团结班级、科室和民族团结家庭等的评选创建工作(5月完成)。

3、要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新疆“三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法制、“一反两讲”和《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的宣传教育活动(3月至11月完成)。

4、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有针对性地把民族理论政策基本常识和民族团结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并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提倡移风易俗。同时,要编好民汉混合班、混合宿舍、相互学习、尊重和了解对方风俗习惯,相互学习语言文字,不断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3月至11月完成)。

5、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强化排查工作力度,确保使全年不发生任何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行(3月至11月完成)。

6、要进一步做好“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把民族文化融入到校园文化之中,不断充实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文本资料和音像资料,使之真正成为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弘扬现代文化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广大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国家、公民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阵地(3月至11月完成)。

7、要进一步加强“以德治校”的宣传教育工作,尤其要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德育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思想政治和德育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和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意识(3月至11月完成)。

8、要按照地区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积极做好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媒体报刊的投稿、信息报送和发送工作(3月至11月完成)。

三、自评整改和推广阶段(2017年5月至6月)

要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对照《全国民族团进步模范地区(市、盟)测评指标体系》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村(社区)、乡(镇、街道、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部队验收标准》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自查自评和自验工作,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并准备好相应的档案材料。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因而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和为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做出应有的贡献(6月份完成)。

四、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8月至9月)

2017年3月1日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中心校团委工作要求,现就我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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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米东区卫生食药局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动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3.加大现代文化引领。坚持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各民族文化,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传播方式,大力宣传现代文化理念和行为方式,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感恩、文明、科学的现代理念,引导群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米东区零距离”及“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5.加强监督检查。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各科室民族团结进步年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并及时进行通报反馈。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年深入开展。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动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

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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