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屋买卖合同(优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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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篇一
买卖合同范本买卖合同范本【1】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
二、产品质量。
1、质量标准:
2、乙方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
4、乙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____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产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视为甲方产品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三、产品价款。
1、产品的单价与总价:上述货物的含税价为:总价款为:
2、甲方产品的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交付时的上下列支费用等按下列约定承担:甲方产品的包装物由提供,包装费用由承担。甲主产品的运输由办理,运输费用由承担。甲方产品的保险由办理,保险费用由承担。甲方产品交付时的上下力支费用由承担。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乙方应当在甲方交货前一次性给付甲方。
四、产品交付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天,若乙方对甲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天内交货。但乙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拒绝交货,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甲方有权延期交货。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价款结算乙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____日内向甲方预付货款元,甲方交付前给付价款元,余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之日起天内付清。乙方应当以现金、支票或即期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甲方价款。双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价款之前,甲方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七、商业秘密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九、不可抗力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2、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确认,乙方对甲方任何人员的个人借款,均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预付款或已付款款项。
3、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乙方联系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十。
四、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购销合同样本【2】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5.2138。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1)乙方送货;(2)乙方代运(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篇二
公示期间业主对名单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核实异议成立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更换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人选并重新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告知全体业主。
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持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成立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物业管理委员会印章。
第五十一条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更换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人选:
(一)单位代表因工作变动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
(三)业主代表以书面形式向物业管理委员会提出辞职。
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篇三
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共有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共有资金管理单位应当依法配合。
共有资金管理、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公布。
第九十八条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划定、调整物业服务区域;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提供业主清册等文件资料;
(六)违反本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制定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第九十九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居民委员会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款和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委员会逾期未备案或者逾期未办理变更备案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报送备案,并通告全体业主;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报送备案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提供真实资料,并通告全体业主。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未按照规定在本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更新相关资料的,由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隐瞒有关情况或者填报虚假资料的,由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填报真实资料,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篇四
(七)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土地、规划、财政、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消防、价格、交通、水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指导和协助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工作,根据需要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协助和监督。
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协调机制,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物业管理活动。
镇、街道、社区党组织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区域基层党组织的指导,支持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依法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第八条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维护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采取下列措施促进行业规范、持续、健康发展,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一)依法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人及其从业人员的自律和诚信管理制度;
(二)制定物业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费市场参考价等;
(三)调解物业服务纠纷,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对物业服务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和行为进行监督,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篇五
(二)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事项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时,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临时管理规约不得减损、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管理规约后,临时管理规约即失效。
第五十六条在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应当在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确认现场查验结果,形成查验记录,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承接查验协议应当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约定。对于承接查验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予以整改。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物业管理的建议,为实施物业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篇六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开并及时更新有关信息:
(一)在楼宇的大堂或者入口处张贴物业服务人名称、服务电话;
(六)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以及管理规约的约定,在显著位置张贴应当向业主公布的其他信息。
第六十九条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具体范围根据省有关规定确定。
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公布并定期调整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
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成本变动情况,定期发布各类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参考价格,供业主和物业服务人参考。
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篇七
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卖方将坐落于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__室出售给买方。该住房为_______结构,于______年_______月竣工,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以成本价、统建解困房价、房改经济适用住房价、商品房指导价购买的获得全部产权。高层住宅以标准价购买的获得________%产权。
第三条计价:
1、不超标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_________价出售,单价_______元,计______元。
2、杂物间面积________平方米,单价________元,计_______元。
3、超标面积________平方米,单价________元,计_________元。
4、超商品房指导价计________元。
5、超标准装修计_______元。
6、工龄折扣________年,计___________元。
实际付款:1+2+3+4+5-6=________元。
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元。
第四条该房产建筑面积的计算以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
第五条购买单位自管公有住房的,由卖方持本合同、《公有住房出售核定表》、个人交款单、房改专用发票、户口簿,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统一办理产权登记。购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管理的`公有住房,买方直接凭本合同、房改专用发票、户口簿,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统一办理产权登记。
第六条买方与毗邻房产共同享有使用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按《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执法。
第七条买方取得该房产后,自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保证房屋安全使用。
第八条买方使用该产业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和维护公共利益。
第九条买方取得该房产后,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的使用功能和房屋建设结构,不得拆改上下水管道、供电设备、公共电视天线、通信和煤气等管线;不得更改建筑物外观艺术造型,严禁在房顶、阳台及公共地上搭建。买方若有违反本条规定,卖方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补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买卖双方应共同遵守厦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双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诉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篇八
第十一条划定物业服务区域应当遵循规划在先、自然分割、功能完善、便民利民的原则,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治理等因素,具体按照以下规定划定:
(三)已投入使用的毗邻物业,规模较小的,依法经各自的业主大会同意后,可以划定为一个物业服务区域。
第十二条新开发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前,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征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确定物业服务区域。物业服务区域应当纳入区域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划拨文件。
新建物业出售时,建设单位应当将物业服务区域范围在销售现场的显著位置公布,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已划拨、出让的新开发建设项目或者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建设项目物业服务区域划定有争议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后确定,并将确定的物业服务区域向全体业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个工作日。
业主对前款公示的物业服务区域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实名提出。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异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结并答复,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三十日。异议成立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新划定并公示物业服务区域。公示期满,对公示的物业服务区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确定的物业服务区域向全体业主公告。
旧城区、城中村等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建成居住区需要实施物业管理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确定物业服务区域。
第十四条对已划定的物业服务区域需要合并或者分割的,占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可以向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方案,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调整方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答复。
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调整方案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投票表决,物业服务人应当予以协助。业主决定调整方案,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物业服务区域可以调整。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时,应当遵循一个物业服务区域配套建设独立使用的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服务用房的原则。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审核配套建设的物业服务用房是否符合建设项目配套建设指标的要求,不符合配套建设指标要求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时,应当审核配套建设的物业服务用房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报建的要求;不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报建要求的,不予通过规划条件核实。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配置物业服务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的面积、位置应当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载明。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配置:
(三)没有配置电梯的物业,物业服务用房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层;
(四)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从物业服务用房中安排,最低不少于十平方米。
共用设施设备用房应当符合相应设施设备安装、安全使用的技术标准。
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篇九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房屋类型:
结构:;。
(二)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
乙方自愿买受甲方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币)计元。(大写):拾万千百元整。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中的万元支付给甲方,余下的元在办好房产证等相关手续后天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第三条甲方转让的房地产为[占地移民方式][出让方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一][二]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年(从年月起至年月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年月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交付标志:
第五条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八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地产在办理转让过户变更登记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该房地产转让后变更使用、维修管理户名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息按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计算。逾期天后,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计算。逾期天后,按下列内容处理。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重庆市万州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重庆市万州区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
卖方:买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篇十
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但因买卖、赠与、遗赠、继承、合法建造、人民法院及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旨在转移所有权的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单位或者个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九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人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表决权;
(五)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六)监督物业服务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八)监督维修资金和共有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篇十一
(九)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或者未正当履行其职责的其他行为。
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发现之日起十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作出中止其委员职务的决定,并提请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终止其委员职务,但已按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自行终止职务的除外。
专职工作人员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发现之日起十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作出终止其职务的决定,并将决定通告全体业主。
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篇十二
甲方a(中介公司):
甲方b(个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三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a指派甲方b为乙方提供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其应有手续办理的中介服务,服务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取得第二条中房屋的所有权证书为止。
甲方为乙方提供从乙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至取得无瑕疵的房屋所有权之间的所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开具空户证明:为更快地办理房屋过户、落户手续,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空户证明。
2、房产查档:甲方根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对乙方房屋进行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并将结果告知乙方。
3、查询买家(乙方资料)限购、纳税记录、核税:在办理房产证前,甲方应尽职调查乙方与购买房屋相关的个人资料、资产证明、收入证明、在房产所在地是否具备购买该房屋的条件、是否有限购情况、以及该房屋买卖的纳税记录,并根据所查询的纳税记录核算乙方是否已根据法律正确、完整缴纳了购买房屋所需税费。
若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不符合办理房屋房产证的情况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解决。
4、银行贷款按揭:甲方为乙方购买该房屋申请银行贷款按揭,除乙方必须亲自参加外,其余手续都由甲方负责办理。
5、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甲方为乙方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若法规、政策需要乙方亲自办理,则甲方应为乙方做好前期调查,将所需材料列制成表,悉心指导乙方办理。
6、评估:甲方负责为乙方在可能涉及需要房屋评估的环节对房产进行评估,在评估期间对乙方房屋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所作出的估计、推测与判断,并出具专业评估报告。
7、房屋缴费:甲方为乙方缴纳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所需费用,包国土证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发证费、地籍测量费、地籍档案资料查询费和证明费等。
8、递交上述材料、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甲方为乙方向有关部门递交全部所需材料,使乙方顺利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以上手续包括乙方获得产权证所需全部前续查询资料、证明、公证、评估、税收、银行按揭、政府政策要求等一揽子手续的中介服务。乙方同意授权甲方a代为办理上述手续,并为甲方a提供办理手续所需材料。
第二条接受本合同服务的房屋的基本情况为乙方应承担税费。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上述已列举和虽未列举但为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所需要的全部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办理购买房屋所需的一揽子手续办理服务以及办理手续所需的前续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产证办理服务及前续服务主要指本合同第一条中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查询房产买卖相关的所有税收缴纳记录、核税、证明、公证、评估手续、为乙方购置该房屋办理银行贷款手续、解决乙方在房屋所在地购买房屋的政策限购问题、乙方取得无瑕疵的房屋所有权所需的其他手续。
3、甲方应当核实将手续办理进展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答复及证明资料,甲方应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
4、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后开始办理任一手续前,向乙方出具乙方需提供的全部信息资料列表,以便乙方准备信息资料。
5、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及房地产产证办理方面的咨询。
6、除非办理手续需要并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影印、复制、扫描乙方提供资料。
7、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信息资料。
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为自己或他人牟利、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损害乙方利益。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若必须乙方亲自办理的手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对于不需乙方亲自办理的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向其出具信息资料列表后将列表中信息资料递交甲方。对于客观无法获取的信息资料,甲方应给出其他解决方案,使合同目的顺利实现。
乙方不需亲自到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名、盖章的文件或手续,委托甲方代为签名、盖章办理的,甲方须在每项服务签名、盖章前向乙方出具书面申请授权文件,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代为签名、盖章。否则,因未取得许可而代为签名、盖章导致任何纠纷,由甲方a、b承担连带责任。
申请授权文件经乙方签名、盖章后,乙方方为该经授权的甲方签名、盖章负责。
申请授权文件一式一份,由甲乙三方签名后,由乙方保管。
3、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
第五条中介服务费给付:
1、双方同意,本合同第三条中所包含的一揽子中介服务费用为外的其他所有费用。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先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用的20%作为合同定金。
3、甲方成功为乙方办理所有手续,实现合同目的后,乙方支付甲方剩余的80%中介服务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甲乙三方除法定解除情形外,均不得解除本合同。若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有增加或删减需要,经其余两方同意,可增加补充协议变更。
第七条法律责任。
1、甲乙三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中介服务费的50%;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可期待利益。
2、若甲方a或甲方b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约定,未经乙方许可滥用乙方签名盖章,发生任何纠纷的,甲方a和甲方b承担连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双倍损失。
3、甲方a或甲方b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a、b均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对乙方的损失和可期待利益承担连带责任。
4、保密条款:
双方同意,由于乙方提交的信息资料对乙方重要性强,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7款的义务的,应赔偿乙方双倍损失。
第八条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同意进一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6页,一式叁份,甲乙三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a(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b(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篇十三
(七)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应当向业主公布的其他信息。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信息有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重新公布。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本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更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信息,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业主公开相关信息。
业主委员会未按照本条规定公布相关信息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其限期公布,并通告全体业主。
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篇十四
关于私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居民身份证号码:地址: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居民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房屋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现甲方自愿将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在____省____市____区长岭乡双顶村九社。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的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识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始建于年,房屋结构为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价格双方议定上述房产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指定账号。因甲方提供指定账号错误等原因造成甲方购房款无法到账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出具银行划拨凭证,甲方应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款证明。
2、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交付期限甲方应于购房款到账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如遇房屋正在出租,自交房之日起,租赁关系自动转为乙方,由乙方负责收租。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____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总款向甲方索赔倍处罚赔偿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关于合法、权属的约定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迁,房屋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房产合法继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购买的房屋及所有权。
第八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篇十五
公示期间,业主大会会议组织者应当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业主意见并集体讨论。业主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业主大会会议组织者提出,业主大会会议组织者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五日内处理并答复。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业主大会会议组织者应当调整会议召开时间,并重新公示。
业主大会会议组织者未及时处理业主异议或者业主对答复不满的,业主可以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十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公示事项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责令业主大会会议组织者限期改正。未经改正,业主大会会议组织者不得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在会前告知居民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业主大会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表决,未投票表决业主的投票权数不得计入已表决票。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使用维修资金等仅涉及部分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事项,由该部分业主共同决定。
业主大会会议组织者应当在表决前,确认业主身份、业主总人数、专有部分面积和专有部分总面积。
本条例规定的专有部分面积、专有部分总面积和业主人数、业主总人数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二)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照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业主总人数,按照本项规定的总和计算。
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篇十六
买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房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就下列房屋买卖达成协议,现签订房屋买卖契约如下:1.房屋地址面积详细地址室号部位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上开房屋面积包括走道、扶梯间等公用部位分摊的面积。
2.本契约全部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价款计算组成:__________,投调税__________。
3.付款约定:签约__________周内付清。
4.上开房屋,在买房人交清价款和履行其他约定后,由卖房单位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买房人可持本契约和交付房屋手续及其他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区房管部门办理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或所有权移交手续,所需手续费由买房人支付。
5.上开房屋的基地及底层小院子,因土地属于国有,仅供买房人使用。但必须服从城市建设规划,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费。
6.买房人所购的房屋,应按国家房屋管理的规定使用,接受所在地区街道组织、房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不得随意乱拆乱改。走道、扶梯间等公用部位属同幢住户共同财产,不得随意侵占,严禁乱搭乱建。
卖房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篇十七
丙方(中介):。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永安街胡同(三间一全院土地使用面积______建筑面积_____)房地产出售给乙方,并将与所出让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让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
三、乙方在年月日一次性次付清,元(大写)。
四、甲方在乙方付款后在年月日将上述房产交付给乙方及所有证件。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提供相应证件(即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方承担。
六、甲方土地使用权证“当时不能过户”,如以后国家允许土地使用权过户,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屋及土地过户手续。
七、如以后该房产遇拆迁或其他事宜需甲方协助办理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如遇拆迁的其他事项“拆迁补偿款及其他补偿款项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八、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九、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墙壁、屋内所有物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丙方(中介):
住址:住址:地址:
身份证:身份证:
电话:电话:电话:
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篇十八
按照前款规定递补后,业主委员会人数未达到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居民委员会应当在六十日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补选,任期内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予以协助。业主委员会人数已达到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最低人数要求,但少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人数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补选。
后期物业的业主入住后需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三十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
(二)业主大会表决结果明细表、汇总表;
(三)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姓名、职务、房号、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上述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出备案回执,同时将备案的回执和资料抄送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
业主委员会应当持备案回执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印章,并自刻制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印章之日起十日内,将印章样式书面报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印章应当刻制业主委员会的名称、届别和任期终止日期。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印章由业主委员会保管,需要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的,应当有业主委员会过半数委员签字同意。
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改,或者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更换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备案机关办理变更备案。
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篇十九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事项应当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业主应当明示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的表决意见。以书面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形式投票的,业主应当出示不动产权属证明或者其他证明业主身份的材料,选票、表决票应当由有表决权的业主签名。
任何人不得伪造或者指使他人伪造选票、表决票、业主签名或者书面委托书。业主大会会议组织者应当妥善保管业主的选票、表决票和书面委托书,以备查询,保管期限不少于五年。采用电子投票的,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应当保存业主投票结果不少于五年。
第三十一条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本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电子投票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电子投票的具体规则由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公布。
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本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中的电子投票数据库。业主大会应当优先采用本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进行表决。
第三十二条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业主大会会议组织者应当邀请不少于五名业主担任监票人、计票人,可以邀请第三方参与监票。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应当签名确认统计的表决结果。
采用集体讨论形式的,业主大会会议组织者应当组织监票人、计票人当场统计选票、表决票。
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业主大会会议组织者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选票、表决票的统计。业主大会会议组织者应当在表决结果公示前将选票、表决票交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时保管。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处理完毕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选票、表决票交还业主大会会议组织者。
采用电子投票形式的,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由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自动统计。
业主大会会议组织者未按照本条规定统计表决结果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并通告全体业主。
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篇二十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产权证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即小写。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____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____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