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司法鉴定申请书(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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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司法鉴定申请书篇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
法定代表人:小明 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委托相关机构就张三提供的劳动合同上加盖的印章的真实性作出司法鉴定,从而确定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并追究其伪造公司印章及其合同的法律责任。
申请理由:
张三于20xx年7月30日至20xx年3月19日在申请人公司任业务经理职,其在职期间不能胜任该职工作,无法完成申请人交付的工作任务,还以联系业务为借口,通过欺骗的方式借支各项费用,总额为7400元。张三在职期间不但没有为公司创造利益,反而因其各种不负责任的言行给公司抹黑,造成申请人客户流失,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当时,由于申请人诉张三名誉侵权纠纷的诉讼请求得到一审判决(案号:(20xx)番法民初字第3345号)的支持。申请人考虑到张三系自然人,按照判决向其追偿八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可能性较小;其次,申请人在私下得到张三朋友的说情,表示愿意对其不良言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不良影响作出让步;再者,申请人为了避免因此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也会影响公司正常的运营和社会声誉。基于以上原因,申请人于20xx年4月23日向贵院提出撤诉申请。
由于各种原因,贵院于20xx年2月16日通知申请人重新开庭审理此案,张三又拿出所谓的劳动合同作为申请人向其承诺相关报酬和提成的依据,但在申请人与其发生劳动关系期间,并未作出其所出具的合同内容的承诺和约定。另外,申请人一再的容忍和退让只是得到张三不思悔改的诬告,严重干扰了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必然会给申请人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申请人认为,张三所持有的劳动合同内容及印章系属其伪造,并非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因此,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贵院依法调取天河区公安分局申请人公章备案资料,同时向贵院提出司法鉴定的申请。
综上所述,申请人请求贵院委托有关部门对张三提供的劳动合同加盖的印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该印章的真实性,从而确定张三应当承担的伪造公司印章以及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责任。
此 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广州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人身损害司法鉴定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某某某,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区xx路xx号楼xx单元xx室,电话:86763xxx
委托代理人:xxx
被申请人:xxx,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区xx路xx号楼xx单元xx室,电话:1366195xxxx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中,因被申请人患有精神分裂症,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精神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本案的实体审理以及被申请人对其代理律师的授权是否有效,故依法向贵院提出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以便查清相关事实,请予批准。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人身损害司法鉴定申请书篇三
张三,男,1958年4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xx省xx市灞桥区xx村。
xx,xx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依法申请xx市公安局分局重新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张三损伤程度进行鉴定。
xx市公安局分局内设有法医鉴定机构,申请人认为应当考虑先由公安分局内设的法医鉴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损伤程度鉴定。如果鉴定事项属于复杂疑难鉴定事项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才有必要考虑对外委托。申请人的伤情并非复杂疑难问题,不需要对外委托鉴定。
如果确有必要对外委托xx市公安局分局也应该委托具有良好声誉的权威鉴定机构来鉴定,而xx司法鉴定中心并不具有胜任的资格。申请人接受鉴定事后得知,xx司法鉴定中心并未入选xx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学、文检鉴定机构入册机构名册内,该鉴定机构无论在声誉还是在鉴定水平的权威性方面都是不入流的鉴定机构,其不正规的做事风格一度受到业界诟病,其权威性并未得到司法机关、保险公司、律师事务所、受害人等广泛认可。申请人认为鉴定涉及刑事责任追究,xx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委托xx司法鉴定中心对鉴定申请人损伤程度鉴定考虑不周,应重新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xx司法鉴定中心向申请人收取司法鉴定费用1000元整,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费用标准。根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损伤程度鉴定,300/700,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300元。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xx司法鉴定中心向申请人超标准收取1000元整,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这种行为绝不能姑息,xx市公安分局应另行委托正规合法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xx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的鉴定意见不客观、不全面、不合法,不公正,申请人不予认可。首先,鉴定意见认为只构成轻微伤,与事实不符,申请人原始病历及检查资料明确显示申请人肋骨骨折两处以上(双侧5、6前肋骨折,断端少量骨痂形成),这正是此次伤害的受伤部位,根据20xx年1月1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申请人损伤程度足以鉴定为轻伤,xx司法鉴定中心对于原始病历及检查单视而不见,最终鉴定为轻微伤与事实不符;其次,鉴定意见中对于原始病历中陈述的肺挫伤等多处伤害部位并没有做出损伤程度鉴定,鉴定意见不全面,这显然不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对鉴定文书的严格要求。再次,鉴定没有针对性,方法不正确,鉴定中的新的检查没有针对原始病历材料及检查中较重的构成轻伤的的“双侧5、6前肋骨折,断端少量骨痂形成”这一损伤进行排查,仅仅因为之后的简单检查而否定原始病历及检查单效力,这种检查和比对方法显然是不正确的,不符合《法医临床检验规范》要求。
综上所述,申请人的损伤程度已经构成轻伤,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申请重新委托司法鉴定,望批准。
此致
xx市公安局分局
人身损害司法鉴定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xxx,女,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区xx街x号
联系电话:13911xxxx
申请事项:
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在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xxx的车辆贬值损失进行评估鉴定。
申请理由:
原告诉被告纪xx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因原告受损车辆系新购车辆,行驶刚满二个月便发生事故。该车经过维修后,尽管具有通常的使用功能,但存在安全系数及舒适度低、噪音大、市场估价贬值等情形,因此,特请求贵院委托鉴定机构对该车辆事故后的贬值损失进行鉴定,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人身损害司法鉴定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
被申请人:
联系人:
电话:
请求xx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与申请人的损害结果是否有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1、ct复查不及时。
2、神经外科会诊不及时。
3、手术延误。
4、上述过错与最后病人出血量增加,以及后来的严重后遗症有因果关系。
5、过错与后果因果关系的参与度有多大。
患者于____月____日2点出现再出血症状并不断加重,需要神经内科及时复查ct。但事实上5点才在会诊后做的ct。根据复查ct报告脑出血已经从入院的10毫升增加为60毫升。因为手术不能清除全部出血,而手术记录记载清除出来的血有60毫升,证明出血量在60毫升以上。根据xx主任查房意见出血在100毫升。如果及时做ct,可能在出血30—40毫升的时候及时手术。
根据____月____日22点10分的门诊病历记载,发病已经5小时。到次日2点,发病已经9小时。如果在3点左右完成ct检查,在4点至5点之间做手术已经符合时间要求。
根据病程记录,从2点后病情不断加重。已经具备需要神经外科会诊的条件。但5点神经外科会诊才进行。
因为上述原因,手术在发病后次日7点开始。此时,发病已经14小时,再出血已经发生5小时。出血量在60—100毫升之间。已经丧失了最佳手术时机,尽管手术挽救了生命,但确带来了严重的后遗症。
综上所述,被告葫芦岛中心医院存在诊断和治疗的延误,导致本有可能及时诊断治疗的脑出血因为过错而加重了病情。其过错和病人后来的大量脑出血存在因果关系。
此致
敬礼!
________司法鉴定中心
申请人:xxx
人身损害司法鉴定申请书篇六
申请人:
申请事项:
申请作出xxx中心鉴定结论书(xx价认鉴字[20xx]3号)的鉴定人xxx、xxx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贵院审理的被告人xxx一案,xxx委托了xxx价格认证中心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涉诉帕萨特的价格。20xx年11月3日该中心作出《鉴定结论书》(xx价认鉴字[20xx]3号),鉴定涉诉“鉴定标的的价值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申请人认为,该鉴定意见证明涉诉标的价格,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有直接影响。另还需由鉴定人出庭说明鉴定人资质、鉴定方法及过程事项。为查明上述案件事实,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特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请予以核准。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xx年十二月三日
人身损害司法鉴定申请书篇七
申请人: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级别及护理期、营养期、休息期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许,在某某路出某某路附近,a驾驶b所有的牌号为aaaa的小轿车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申请人撞倒,造成申请人受伤。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a负主要责任,申请人负次要责任。现a等拒不赔偿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申请人无奈向贵院起诉,现因申请人受伤,为了进一步明确诉讼请求,现依法申请贵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及三期进行司法鉴定,请批准。
此致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人身损害司法鉴定申请书篇八
[ ]第 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信地址或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通知鉴定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_____________系被告人____________ 被控____________ 一案的鉴定人因鉴定意见存在严重问题,申请人认为需要鉴定人出庭作证。根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特提出申请。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盖章)
年 月 日
附:鉴定人地址、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